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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居市场车展中心车辆管理程序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6

美居车展中心车辆管理程序

一、客人车辆管理

客人车辆进入卡口时应作登记并给予"客人车辆进入"证,此证离开时应交还卡口当值人员,指定东面其中一个卡口为出入口。

二、租户私用车辆管理

租户日常工作进出用车,应事先把进出用车的资料交物业部备案,并给每辆车发放"专门用车"通行证。进入场内时,由卡口保安员给予"专门用车"证并作登记,离开时收回此证,并作记录,指定东面其中一个卡口为出入口。

三、销售车辆进出流程图

销售车辆进入车展中心--1、物业部填写“车辆放行条“并加盖车辆放行专用章;2、保安领班核实并签名。

车辆进入--1、车辆进入应按规定位置停放2、由保安检查进入车辆的外表状况。3、把车辆放行条的“门卫联”交车主保管,存根联由保安部保管

销售车辆出场--1、车主在“门卫联”填上车辆放行时间,并加盖公司设定专用章。2、通知物业部在“门卫联”签名。

车辆出场--1、车主应把“门卫联”交当值保安。2、当值保安(领班)收取“门门联”并认真核对与放行车辆所记载内容是否相符,肯定无错后放行,如有疑问,应通知部门主管及经理到场处理。

注意事项:

1、进入美居中心车展场的租户,应向物业部提供本司可签"车辆放行条"的人员名单,提供加盖"车辆放行条"有效公章样本。

2、租户应妥善保管好"门卫联",一旦遗失,应立即报物业部和保安部,租户如因自行管理不善,让他人利用"门卫联"盗走车辆,造成损失,其一切后果由该租户负责。

3、物业部在"门卫联"的签名,当天有效。

(附各种证件、登记簿样本)

篇2:美居市场车展中心车辆进出管理细则

美居车展中心车辆进出管理细则

一、只准进入车展中心的车辆

1、销售车辆(全新未上牌车辆)

A、此类车辆进入应按规定严格进行登记;

B、此类车辆出场时应严格审核放行条与车辆的车架及发动机是否符合,确认无错后方可放行,并收回"门卫联"。

2、销售车辆(已上牌车辆)

A、此类车辆进入应核对车辆的资料,在放行条上填明车牌、发动机号、车架号、车主签名并收取"门卫联",车辆方可进入;

B、此类车辆外出,应审查清楚"门卫联"、"存根联"记录的资料是否与车辆相符,确认无错后方可出场,并收回"门卫联"。

3、场内租户日常进出的工作用车

A、租户应向保安部提供工作用车的车牌号码、发动机号、车架号、驾车人的名字,保安部记录资料并与车辆认真核对无误后,给车辆填发一张"进出证"且加盖公章(进出证上应填写铺号名称、车架号、驾车人姓名);

B、此类车辆进入时,门卫应对号入座给车辆发放"进出证",并在大簿上记录进入时间;

C、此类车辆出场,应收回"进出证"并核对"进出证"记载资料是否与车辆相符,如发现驾车人与记载资料不符,应与记载单位联系证实无误后方可出场,收回"进出证",并记录出场时间;

4、特种车辆进入

特种车辆是指消防车、救护车、本公司的车辆、当地政府部门的业务工作车辆;

A、消防车、救护车因抢险、救人进入场内时应即以放行,在大簿上登记即可;

B、门卫当值人员确实已知是本公司的车辆即以放入,并在大簿上登记进入时间;如果进入车辆驾车人员自称是本公司人员,应提供有效证实资料(如工作证或者有关人员证实)后可放行,但应把车辆号码及人员姓名记录大簿;

C、政府部门车辆进入,应先放行并作记录,进入车辆应暂停放在门卫旁,即通知公司有关人员到场接待,进出时间及车辆号码应作记录。

二、禁止进入车展中心的车辆

除上述允许进入之外的车辆一律禁止进入,并指挥车辆开到西边临时停车场,其中包括客人来车、求租客人用车辆、未登记发放工作车证的租户用车、非因工作的特种车等。

篇3:美居市场报警处理程序

美居中心报警处理程序

一、接到报警信号后,应立即携带对讲机、手机等通信工具,迅速到达报警点确认。

二、如未发生火情,应查明报警原因,采取相应措施,并认真做好记录。

三、如确认有火灾发生,应立即用通信工具向消防控制室反馈信息,利用现场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根据火灾情况启动有关消防设备,通知有关人员到场灭火,报告单位值班领导,并应拨打119向消防队报警。

五、情况处理完毕后,恢复各种消防设备正常运行状态。

篇4:物业辖区应急准备响应控制程序制度

物业辖区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

1.0目的

采取快速、有效的措施处理紧急事件,从而控制事态的发展,预防或减少可能伴随的对人员财产造成的损失和对环境的不良影响。

1.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辖区内各种紧急事件的处理。

3.0职责

3.1物业总经理负责应急事件总指挥处理。

3.2秩序维护部秩序维护、中控室值班员负责火警、匪警、盗警应急处理。

3.3大堂秩序维护人员和工程部值班人员负责电梯困人的应急处理。

3.4工程部值班员负责供电供水设备故障、水管爆裂、天然气泄露应急处理。

3.5客户服务部负责传播性疫情紧急事件处理。

4.0程序

4.1物业服务中常见的紧急情况

4.1.1火警、匪警、盗警;

4.1.2供水供电设备突发故障,如供电设备停电、生活水泵掉闸、天然气泄漏、水管爆裂等;

4.1.3电梯困人;

4.1.4传播性疫情;

4.1.5其他情况;

4.2火警应急处理

4.2.1火警的应急准备

4.2.2应急设备应有消防用水、灭火器具。

4.2.3在进行明火作业时应确保周围10米区域内有灭火设备或装置。

4.2.4任何人发现火警后等有义务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并应迅速报告综合总值班室或秩序维护部经理,值班室接到火警报告后,应迅速呼叫秩序维护部经理赶到现场,同时呼叫物业总经理,并迅速组织消防人员内赶赴现场灭火,疏散火场附近客户人员,抢救物资财产、控制火势蔓延,尽快扑灭火势。并由物业总经理根据火情决定是否拨打"119",执行《消防安全手册》、《消防应急处理程序》规定。

4.2.5火警灾情较重时,应报告上级领导或地方消防部门取得支援,由领导亲临现场协调指导。

4.2.6火警处理后,地方消防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员参加的事故分析会,秩序维护部经理填写《事故报告》分析原因,并由物业总经理批准后,尽快上报。

4.3匪警、盗警的应急处理

4.3.1任何人发现匪警、盗警情况时,都有义务采取必要应急措施,并应迅速报告秩序维护值班室,值班员接到匪警、盗警报告后,迅速呼叫秩序维护部经理赶赴事发地点控制案发事件,同时立即联络客户服务部门经理及物业总经理视情况决定是否打匪警报警电话"110"具体依照《消防安全手册》规定执行。

4.3.2事件处理完毕,秩序维护部应填写《事故报告》,并上报相关领导部门。

4.4设备、设施突发事故的紧急处理

4.4.1工程部值班人员接到跑水、漏雨、水管爆裂等的报告,迅速赶赴现场抢修,并将情况严重情况通报部门经理,并将维修情况填写在相关记录上。

4.4.2工程值班人接到或发现天然气等泄漏情况时,应立即通知相关人员处理,并根据实际情况与天然气物业管理公司联系抢修,直至处理好,并填写《事故报告》。

4.4.3当发生较大范围停电事故时,如属物业管辖区供电事故,工程值班员应迅速通知电工紧急抢修,如属供电局事故,应迅速通知供电局抢修,并由客户服务部向客户做好解释工作,填写《事故报告》。

4.5减少资源浪费的应急准备与响应

4.5.1未被通知的突然停水,应及时通知客户关闭所有水龙头,防止来水时大量流失。

4.5.2发现任何供水设备、设施滴漏水、跑水现象,应立即用合适的容器接水或用吸水设备收集到适当的容器中备用,同时马上抢修,最大限度地减少浪费。并将维修情况填写专业工作日志中。

4.6防触电事故应急措施

4.6.1服务工作中的电动设备均有漏电安全保护装置,使用时应正确使用。

4.6.2插接或拔离电源时,应注意不可用湿手操作。

4.6.3维修电动设备时,严禁带电操作。

4.6.4发生触电事故,不得用手直接或接触电者,应使用干燥木棒或塑料制品将触电者拨离带电体。

4.7电梯困人的应急处理

4.7.1电梯维修人员应按时对电梯进行维修、检查、保养,确保机件运行正常,梯内电话联系畅通。

4.7.2值班人员接到电梯报警电话后,立即呼叫电梯维修人赶赴现场,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危险情况发生。

4.7.3人员解困后,维修人应认真分析原因,采取相应的纠正预防措施,具体执行《电梯故障的处理方法》的规定。

4.7.4电梯维修负责人应填写《事故报告》向相关领导报告。

4.8传播性疫情的处理

4.8.1客户服务部应有效地防止疫情进入物业管理公司,确保物业管理公司内所有客户的安全,采取早预防、早宣传、制定可行性的防范措施,必要时要求物业管理公司餐饮单位停止营业。

4.8.2工程部按照政府部门下达管理规定对空调、水系统采取相应的紧急防疫措施。按《传染病及疫情的防控预案》执行。

4.9其他应急情况的处理

4.9.1对其他紧急情况,如大风、雷电、大雨等突发事件,各部门应做好应急准备工作,《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

4.9.2应急训练

4.9.3秩序维护部应定期进行消防知识的培训和学习,各部门应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消防模拟演习。

4.9.4秩序维护部、工程部应定期检查消防设备、设施情况,发现异常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5.0相关文件

5.1《消防安全手册》

5.2《消防应急处理程序》

5.3《大范围停电的处理方法》

5.4《生活水系统应急措施》

5.5《电梯故障的处理方法》

5.6《传染病及疫情的防控预案》

5.7《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

6.0质量记录

6.1《事故报告》

6.2《交接班记录表》

篇5:小区物业摩托车及非机动车辆管理规定

小区摩托车及非机动车辆管理规定

一、目的

规范小区摩托车及非机动车辆的管理。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花城小区。

三、方法过程控制

3.1服务中心在停车场设置摩托车及非机动车辆停放点,并放置车辆停放架。

3.2摩托车及非机动车辆停放点仅供花城业主使用,不收取任何管理费用,不发任何停车凭证,车主必须自己做好防盗措施。

3.3所有摩托车及非机动车辆需按规定停放在车辆停放架内,并摆放整齐,严禁将车辆乱停放在非指定区域。

3.4如因钥匙丢失,需将锁撬开或将车取走,应主动与现场安全员联系,经核实后方可进行。

3.5车主离开前需将车辆上锁,贵重车辆须做好相应的防盗措施。

3.6服务中心仅提供车辆临时停放点,不负责车辆的保管,如有车辆丢失,需自行报警备案。

3.7安全巡逻岗应定期整理摩托车及非机动车辆,确保停放整齐、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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