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吊篮悬挂机检查规定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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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吊篮悬挂机检查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6

1、定位应正确。建筑结构应能承受悬挂机构负载后施加于支承处的作用力;

2、悬挂机构的梁连接应可靠,其结构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3、配重块数量应符合说明书的规定,码放应整齐并防盗。

2、悬吊平台检查规定:

1、悬吊平台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不应出现焊缝、裂纹、严重锈蚀,螺钉、铆钉不应松动,结构不应破损;使用长度应符合说明书规定;

2、安全护栏应齐全完好并设有腹杆;其高度在建筑物一侧不应小于0.8m,其余三个面不应小于1.1m,护栏应能承受1000N、水平移动的集中荷载;

3、底板应完好并有防滑措施;应有排水孔,且不应堵塞;悬吊平台四周应装有高度不低于150mm的挡板,且挡板与底板的间隙不应大于5mm;

4、在靠建筑物的一面应设有靠墙轮、导向轮和缓冲装置;

5、在工作中平台的纵向倾斜角度不应大于8°,但不同机型还应符合本机说明书规定。

篇2:建筑工程高处作业吊篮安装要求

1、高处作业吊篮应设置作业人员专用的挂设安全带的安全绳及安全锁扣。安全绳应固定在建筑物可靠位置上不得与吊蓝上任何部位有连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全绳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带》GB6095的要求,其直径应与安全锁扣的规格相一致;

2)、安全绳不得有松散、断股、打结现象;

3)、安全锁扣的部件应完好、齐全,规格和方向标识应清晰可辨。

2、吊篮宜安装防护棚,防止高处坠物造成作业人员伤害。

3、吊篮应安装上限位装置,宜安装下限位装置。

4、使用吊蓝作业时,应排除影响吊篮正常运行的障碍。在吊篮下方可能造成坠落物伤害的范围,设置安全隔离区和警告标志,人员、车辆不得停留、通行。

5、在吊篮内从事安装、维修等作业时,操作人员应配戴工具袋。

6、使用境外吊篮设备应有中文使用说明书;产品的安全性能应符合我国的现行标准。

7、不得将吊篮作为垂直运输设备,不得采用吊篮运输物料。

8、吊篮内作业人员不应超过2个。

9、吊篮正常工作时,人员应从地面进入吊蓝,不得从建筑物顶部、窗口等处或其他孔洞处出入吊篮。

10、在吊篮内的作业人员应佩戴安全帽,系安全带,并应将安全锁扣正确挂置在独立设置的安全绳上。

11、吊篮平台内应保持荷载均衡,严禁超载运行。

12、吊篮做升降运行时,工作平台两端高差不得超过150mm.13、使用离心触发式安全锁的吊篮在空中停留作业时,应将安全锁锁定在安全绳上;空中启动吊篮时,应先将吊篮提升使安全绳松弛后再开启安全锁。不得在安全绳受力时强行扳动安全锁开启手柄;不得将安全锁开启手柄固定于开启位置。

14、吊蓝悬挂高度在60米及其以下的,宜选用长边不大于7.5米的吊篮平台;悬挂高度在100米及其以下的,宜选用长边不大于5.5米的吊篮平台;悬挂高度100米以上的,宜选用不大于2.5米的吊篮平台。

15、进行喷涂作业或使用腐蚀性液体进行清洗作业时,应对吊篮的提升机、安全锁、电气控制柜采取防污染保护措施。

16、悬挑结构平行移动时,应将吊篮平台降落至地面,并应使其钢丝绳处于松弛状态。

17、在吊篮内进行电焊作业时,应对吊篮设备、钢丝绳、电缆采取保护措施。不得将电焊机放置在吊篮内;电焊缆线不得与吊篮任何部位接触;电焊钳不得搭挂在吊篮上。

18、要高温、高湿等不良气候和环境条件下使用吊蓝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19、当吊篮施工遇有雨雪、大雾、风沙及5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并应将吊篮平台停放至地面,应对钢丝绳、电缆进行绑扎固定。

20、当施工中发现吊篮设备故障和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排除,对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并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维修后的吊篮应重新进行验收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21、下班后不得将吊篮停留在半空中,应将吊蓝放至地面。人员离开吊篮、进行吊篮维修或每日收工后应将主电源切断,并将电气柜中各开关置于断开位置并加锁。

篇3:高处作业的检查规定范本

1、安全帽1)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2)安全帽的质量应符合规范要求。

2、安全网1)在建工程外脚手架的外侧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

2)安全网的质量应符合规范要求。

3、安全带1)高处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系挂安全带;

2)安全带的系挂应符合规范要求;

3)安全带的质量应符合规范要求。

4、临边防护1)作业面边沿应设置连续的临边防护设施;

2)临边防护设施的构造、强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3)临边防护设施宜定型化、工具式,杆件的规格及连接固定方式应符合规范要求。

5、洞口防护1)在建工程的预留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等孔洞应采取防护措施;

2)防护措施、设施应符合规范要求;

3)防护设施宜定型化、工具式;

4)电梯井内每隔二层且不大于10m应设置安全平网防护。

6、通道口防护1)通道口防护应严密、牢固;

2)防护棚两侧应采取封闭措施;

3)防护棚宽度应大于通道口宽度,长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4)当建筑物高度超过24m时,通道口防护顶棚应采用双层防护;

5)防护棚的材质应符合规范要求。

7、攀登作业1)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

2)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宜为35°~45°,并应设有可靠的拉撑装置;

3)梯子的材质和制作质量应符合规范要求。

8、悬空作业1)悬空作业处应设置防护栏杆或采取其它可靠的安全措施;

2)悬空作业所使用的索具、吊具等应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悬空作业人员应系挂安全带、佩戴工具袋。

9、移动式操作平台1)操作平台应按规定进行设计计算;

2)移动式操作平台轮子与平台连接应牢固、可靠,立柱底端距地面高度不得大于80mm;

3)操作平台应按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组装,铺板应严密;

4)操作平台四周应按规范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并应设置登高扶梯;

5)操作平台的材质应符合规范要求。

10、悬挑式物料钢平台1)悬挑式物料钢平台的制作、安装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应进行设计计算;

2)悬挑式物料钢平台的下部支撑系统或上部拉结点,应设置在建筑结构上;

3)斜拉杆或钢丝绳应按规范要求在平台两侧各设置前后两道;

4)钢平台两侧必须安装固定的防护栏杆,并应在平台明显处设置荷载限定标牌;

5)钢平台台面、钢平台与建筑结构间铺板应严密、牢固。

篇4:混凝土机械检查规定

1、固定式混凝土机械应有良好的设备基础,移动式混凝土机械应安放在平坦坚实的地坪上,地基承载力应能承受工作荷载和振动荷载,其场地周边应有良好的排水条件。

2、混凝土机械的临时用电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有关规定。

3、混凝土机械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应控制在《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范围内,其粉尘、尾气、污水、固体废弃物排放应符合国家环保部门所规定的排放标准。

4、整机检查规定:

1、主要工作性能应达到说明书规定的额定指标;

2、金属结构不应有开焊、裂纹、变形、严重锈蚀,各连接螺栓应紧固;

3、工作装置性能应可靠,附件应齐全完整;

4、整机应清洁,不应漏油、漏气、漏水。

5、电动机的碳刷与滑环接触应良好,转动中不应有异响、漏电,绝缘性能应符合说明书规定,其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0.5MΩ,在运转中电动机轴承允许最高温度应按下列情况取值:滑动轴承80℃,滚动轴承95℃;正常温度取值应为:滑动轴承40℃,滚动轴承55℃。

6、柴油机应符合本规程第3.1.7、条的规定。

7、电气系统检查规定:

1、电气箱应完好;箱内元器件应完好,电气线路排列应整齐;卡固应牢靠符合规定;电缆电线不应有老化、裸露、损伤;

2、各种电器、仪表、信号装置应齐全完好,指示数据应准确。

8、电动润滑装置及手动润滑装置的各润滑管路应畅通,各润滑部位润滑应良好,润滑油(脂)厂牌型号、黏度等级(SAE)、质量等级(API)及油量应符合说明书的规定。

篇5:爆破物品安全检查工作制度

安全检查是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一项行之有效手段之一,全面实行各级人员的安全检查制度是提高民爆物品流通经营企业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1、民用爆破物品仓库的保管员,每天必须对所保管的民爆物品进行认真检查,并做好记录。

2、民爆物品仓库负责人每周须对仓库的出入库情况,仓库的各项安全设施进行认真巡查,发现安全隐患记录在案,并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提出整改措施供领导决策时参考。

3、分管民爆物品的经理,每个月须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库区,认真检查民爆物品保管、销售情况,并对防盗报警、消防设施、水源、防雷等设施进行巡查,发现隐患提出整改措施记录在案并向主要负责人及时汇报。

4、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深入仓库检查指导应纳入工作的议程,每季度应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民爆物品的销售、储存情况,以及仓储各类安全设施是否正常、有效,发现异常提出整改措施,并保证整改资金及时到位,督促检查负责整改人落实整改情况。每次检查日期、检查内容、发现的问题、需用的资金、项目负责人、整改的时限、整改的落实情况均须一一记录在案,以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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