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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面爆破安全管理技术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6

光面爆破的安全管理及技术规定,在光爆工作中占有重要位置,所涉及的范围和内容非常广泛。本章重点介绍光面爆破的安全管理工作,光爆常见质量事故的预防与处理,光面爆破的排险工作,以及光面爆破的有关技术规定等内容。安全与管理一、光面爆破的安全组织工作在组织光面爆破施工时,各级领导要切实重视抓好安全工作,成立相应的安全组织。建立一些必要的规章制度,如安全工作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检查评比制度等等。领导要以身作则,跟班作业,并做到勤检查,勤教育,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安全组织的职责是:1、协助各级领导做好各项预防事故工作;2、宣传安全施工的重要意义,督促施工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3、遇到影响安全工作的紧急情况,有权命令立即停工,并及时报告上级处理;4、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分析研究安全工作情况,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或制定出具体措施。5、总结和推广安全施工的先进经验。二、光面爆破掘进作业的安全工作掘进作业,应根据石质情况,制定出塌方、落石、地下涌水等抢救方案,规定防险信号、人员撤离路线、避险地点和准备技术处置使用的器材等。凡进洞人员必须戴防险帽,禁止在洞内坐、卧、睡觉、打闹和烤火。坑道作业应有良好的照明设备,转弯处和直线部分每隔10~15m应设一盏照明灯,作业面上应有足够的照明灯具。1、钻孔做到以下几点:(1)应根据作业面的大小,风钻多少,明确划分作业区域,规定作业手的位置。(2)作业前必须检查风钻、水管、气管是否完好和作业台架是否稳固。作业中应正确使用钻机、支架,防止钻杆折断和气管脱落伤人。(3)做到四不打:无照明不打;险情未排除不打;残孔位置不打;无水不打。2、通风降尘应按以下要求进行:(1)经常对作业人员进行防尘和防瓦斯常识教育,提高执行通风降尘规定的自学性。切实预防矽肺病。(2)通风机安装要适当,风管接头要严密、布置合理、固定牢固,尽量做到平、顺、直,以减少通风阻力,消除死角,防止有害气体在洞内滞留或循环。风管要紧跟作业面,保证作业面空气新鲜和畅通。(3)爆破后,烟未排除不准进入作业面。(4)作业人员必须戴防尘口罩。装(扒)碴前必须喷洒水,把粉尘降到最低限度或达到国家有关标准。(5)在任何时候都不准打干眼。3、除碴安全要点。(1)装碴机装碴时要准、稳,防止石碴溅出伤人;进出速度不要过快,防止挤伤人员。(2)运输车辆应有灵活稳妥的刹车设备。人力推斗车运输时,速度不得超过1.5m/s,下坡时严禁放快车;斗车之间,应根据坡度保持一定的距离(一般不小于30m)。各种车辆装载物不得超宽,过弯道或交叉路时要发出信号。(3)道轨铺设要平坦,地基坚实,轨距正确。接合部连接要牢固,弯道处应按要求超高和加宽。轨道终点要设挡车装置,防止跑车。道轨上不准人员停留和休息。(4)作业面、交叉口等重要地段,要设专人负责车辆调度,设置明显的信号标志。刹车设备和道轨弯道部、接合部,道岔等重要部位应经常检修,使之处于良好状态。(5)在垂直坑道用电动绞盘运输时,必须注意人员和器材应分别上下运送;人员上下禁止坐在桶边;人员乘坐的吊桶最大降速度不得超过10m/s;在吊桶上面应安设护板;吊桶装载不得超载、超宽、超高。4、装药安全作业应做到的要求。(1)装药五不准。即用普通机械钻孔时,不准边钻孔边装药;不准无关人员在场;不准用金属棒捣固装药;不准吸烟;不准打闹和玩弄火具。(2)装药方法正确。①用炮棍量取孔深,以便掌握装药和填塞长度。②装药时,应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至孔底,用力压实。装药密度应一致,不应有松紧不匀的现象,过紧会发生拒爆,过松会降低炸药的爆力;用硝铵炸药时,其密度应为0.95~1.05。③装入带雷管的药卷时,应一手拿导爆管,导爆索或脚线,一手用炮棍徐徐推入,并将导爆管、导爆索、脚线固定在炮孔的上方或一侧,再轻轻用力将药卷压实,不准用力冲击,装药完毕可进行填塞(反向装药也可不填塞)。④炮孔内有渗水时,药包外可加塑料防水套或涂上沥青(用90℃左右),黄油等,再装入炮孔,渗水量大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也可采用胶质炸药或水胶炸药,但要特别注意点火管的防水。(3)填塞方法合理。填塞是普通装药时保证炸药产生最大限度的爆破能,提高爆破效果的措施。填塞方法有以下两种。①泥土填塞:通常用1:3或1:2的砂和粘土混合制成5~10cm长的泥团(含水不要太多,能勉强捏成团即可)填塞。填塞时,开始应轻轻压实,不要用力过猛,待填塞10~15cm后,再用力捣实。填塞长度,一般不应大于炮孔长度的。②水炮泥堵塞:是用塑料薄膜、乳胶或其它不透水的柔性材料,做出柱状水袋,灌满水后,填塞在炮孔中。水炮泥不仅能提高爆破效果,而且能降低炮烟浓度,减少岩尘和有害气体,改善劳动条件。5、爆破作业安全距离要求在坑道内与爆破点相隔两个90°拐弯时,距爆破点应不小于50m;与爆破点相隔一个90°拐弯时,距爆破点应不小于100m;直线坑道距爆破点应不小于200m;在通常情况下,点火人员点火后应迅速撤出坑道。6、坚持光爆五项制度。(1)检查制度:检查操作手执行光爆方案、操作规程、安全规定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2)验孔制度:装药前,对光爆孔的孔距、孔深、孔角按要求验收,不符合标准要求重新穿孔,不迁就姑息,确保穿孔质量。(3)登记制度:详细登记,每排炮的孔数、装药量、石质变化和操作手分工,作为分析研究爆破效果的依据。(4)检查爆破效果制度:爆破后检查作业面的平整度、眼痕率、超欠挖等,并进行登记作为分析研究的重要资料。(5)技术分析会制度:根据光爆的效果,分析研究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育,调整爆破方案,制定下次作业的改进措施。光爆常见质量事故的预防与处理在隧道及地下工程掘进中,常见的光爆质量事故有哑炮、带炮、冲天炮、“戴眼镜”、“挂门帘”等。其中有的事故虽然对安全无甚威胁,但对施工质量与工程进度的影响不容忽视。一、哑炮哑炮又称瞎炮、拒爆或盲炮,它是指炮眼中的起爆药包经点火或通电后,雷管与炸药全未起爆或雷管爆了而炸药未爆的现象。如果雷管与部分炸药爆了,但孔底尚有剩留未爆药包,则称为半爆或残炮。哑炮与残炮是掘进中最经常发生的一种爆破事故,必须采取措施竭力避免。这种事故一旦发生,应严格遵照保安规程进行仔细分析,找清原因,采取有效方法予以处理,否则不得在工作面进行其他工序的工作。哑炮或残炮产生的可能原因、处理方法及预防措施,可参考表5—1中的分析。处理哑炮时,禁止用压缩空气吹出炮泥,炸药和雷管;禁止从拒爆的炮眼中拔出雷管。哑炮或残炮的产生、处理与预防表5—1现象产生原因处理方法预防措施眼底剩药①炸药受潮;②有岩粉相隔,影响传爆③管道效应影响,传爆中断①用水冲洗出炸药;②取出炸药包①有水或潮湿炮眼采取防水措施;②装药前,吹扫干净炮眼;③采取措施消减管道效应的影响;雷管爆了,而炸药全未爆①炸药变质或变潮;②雷管起爆力不足或半爆;③雷管与药包脱离①制出炮泥,重新装入起爆药包引导爆;②散装药时,用水冲洗炮泥和炸药,重新装药起爆①严格检验炸药与雷管,保证质量;②有水或渐湿炮眼采取防水措施;③雷管与起爆药包应绑紧雷管与炸药全未爆1、火协管起爆方面:①导火索与火雷管质量不合格;②火线雷管加工质量不合适,如导火索切得不整齐,使火焰传不到雷管的起爆药,或雷管与导火索脱离;③装药时导火索受潮;④点火遗漏2、电雷管起爆方面:①电雷管质量不合格;②电爆网路不符合准爆条件;①仔细掏出炮泥,重新装入起爆药包起源;②装入聚能药包进行殉爆起源;③由于联线错误或不良的电爆网路,可重新联线起爆;④距哑炮至少0.3米处另钻平行炮眼装药起爆1、严格检验起爆材料,保证质量。2、火雷管起爆时,①保证火线雷管加工质量;②装药时将导火索靠向眼壁禁止用炮棍猛冲;③点火时沉着认真避免遗漏;2、电雷管起爆时:①保证电爆网路符合准爆条件;②联线时认真仔细。非电爆破雷管拒爆①卡口环固定不合格;②导爆管两头药粉脱落;③导爆管壁破裂。距哑炮至少0.3m处另钻平行炮眼装药起爆。①卡口环固定不能过紧或过松,过松容易被喷掉;过紧不容易传火;②做炮时,应及时将剪下的导爆管一端封口,另一端采取防止药粉脱落的措施;③不使用管壁破裂的导爆管二、带炮工作面上先起爆的炮眼爆破后,把邻近炮眼的导火索、雷管或药包带出炮眼,叫做带炮。带炮现象可能仅眼口部分的装药被抛出,而眼内留有残药;也可能出现整个炮眼装药因先爆炮眼的爆破而崩坏。产生带炮的原因是:炮眼布置过密,眼距过小;需要堵塞的炮眼堵塞不严实。此外,当延发间隔时间较长、采用正向起爆(尤其起爆药包放在眼口第一个药包位置时)及岩石节理裂隙发育等情况下,均会增加产生带炮的可能性。带炮的出现除对工作质量有影响外,更重要的是被带出的爆破材料(尤其雷管)混杂在岩渣中,给爆破后清理工作面、装岩工作等的安全带来很大威胁。因此,当发现有带炮现象时,应对工作面进行严格检查,消除掉未爆炸的爆破材料,对于可能压在岩渣堆底下的雷管、炸药等,应在装岩过程中留心发现,决偿能粗心大意。带炮的预防措施,主要是合理确定眼距和提高堵塞质量,采用反向起爆可以减少带炮现象。三、冲天炮炮眼中装药起爆后,未能将周围岩石崩落,而仅仅将堵塞物推出眼外,这种现象叫做冲天炮(或空枪)。冲天炮的产生原因可能是:需要堵塞的炮孔堵塞不严实;炮眼布置过稀,抵抗线过大;斜眼掏槽眼与工作面夹角过大;掏槽失败造成其他炮眼工作条件恶化,如直眼掏槽对炮眼被“挤死”;装药量过少;点火顺序不对,或因导火索燃速不稳定,造成起爆顺序混乱等。产生冲天炮后,一般都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进行补炮。如果原炮眼未崩坏,可重新装药爆破之;如由于掏槽失败致使其他炮眼产生冲天炮时,在掏槽眼补炮后,仍可利用原辅助眼,周边眼进行装药爆破。产生冲天炮不仅浪费了大量爆破材料,而且还将增加钻眼工作量,降低掘进速度。因此,应针对上述原因,采取相应预防措施,主要是合理布置炮眼、正确确定爆破参数和提高堵塞质量等。四、“带眼镜”采用直眼掏槽时,掏槽眼爆破后,工作面表层岩石未崩落,仅在内部造成破碎槽洞(即里爆外不爆),这种现象叫做“带眼镜”。这一现象产生的原因,主要是炮眼装药长度不够和眼距不当造成的。因为掏槽眼(指装药眼)的爆破作用方向主要是指空心眼,则炮眼装药部分易于爆开岩石,而堵塞部分过长后,爆炸应力波强度不足使岩石破碎未发展到工作面。因此,避免“带眼镜”现象的发生,主要根据工作面岩石性质的不同,正确确定好装药长度和炮眼间距。在产生“带眼镜”后,一般采用补钻炮眼进行爆破,以便把未爆开部分崩落。五、“挂门帘”挂门帘是指在光面爆破中,周边孔孔口部位的抵抗线岩石未爆掉,而形成的一种现象。主要原因是周边孔的炸药过于集中在孔底,没有装药的炮孔段太长,光爆层太薄、节理裂隙影响或岩石过于破碎等等。产生这一现象后,一般可另装药将其爆掉。预防“挂门帘”的措施,大体可根据石质选择合适的抵抗线;尽量采用小直径连续装药等等。六、岩壁留有半边孔的超、欠挖岩壁上留有半边孔痕,但又有超欠挖现象。这主要是周边孔没有开在幅员线上或眼孔与幅员线的夹角过大。应严格按要求穿孔。才可避免。七、口部欠挖底部超挖炮孔口部欠挖,底部超挖,其主要原因是周边孔离幅员线太远,孔角过大或底部药量过多。预防措施,除严格按要求穿孔外,还应控制装药量。八、未留半边眼孔的超欠挖岩壁未留半边孔的超欠挖现象,主要是周边孔、二圈边孔的装药量过大、光面层太薄或石质太碎等。预防时,应严格控制装药量,合理选择抵抗线厚度。九、两相邻半边孔中间的超欠挖当两相邻半边孔中间有岩壁欠挖现象时,主要是周边孔间距过大或周边孔抵抗线过小。只要将孔距及抵抗线这两个光爆参数选择合理,这种现象就可避免。第三节险石的排除爆破通风后,首先应派有经验的安全员,对坑道由外向里,由上到下地检查排除险石,仔细查看作业面上有无哑炮、如有哑炮应派专人排除后再行除碴。对危险地段和区域应设立标志,必要时派专人观察和维护秩序。1、排险杆排险法,利用钢撬棍或3/4英寸的空心钢管,将作业面拱顶,侧墙等部位的险石排掉,是最常用、最简便易行的方法。不再赘述。2、钻机排险法,在大中型坑道掘进中,可选3/4英寸的钢管,一端焊上钻头,另一端焊上钻杆尾部(若长度在3m左右时,可直接使用钻杆)。排险时,将排险杆装在钻机上,开动钻机,利用钻机的撞击力,很容易将险石排掉。3、小爆破排险法,对于用人力或钻机很难排掉的险石,可利用石缝中夹药或钻孔装药,放小炮的形式予以排掉。

篇2:爆破警戒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为加强爆破施工安全管理工作,避免产生爆破危害发生事故,使警戒人员安全警戒到位,确保人员、财产安全,规范爆破作业行为,使爆破施工有序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爆破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1、爆破总指挥:***

2、爆破警戒负责人:**

3、爆破警戒人员:**、**、**、***、***

4、起爆人员:**、**

二、爆破工作人员安全职责

1、爆破总指挥的安全职责

全面负责爆破领导工作,对爆破安全负责,下达起爆命令,全面掌握爆破现场、周围人员、设备撤离情况,对爆破环境进行综合评价,及时和各点的警戒人员取得联系,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行起爆。

2、爆破警戒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全面负责爆破警戒工作,对爆破警戒安全负责,合理分配警戒人员,在起爆规定的时间里,对爆破周围的施工单位的人员、机械设备进行爆前疏散、清理,及时向爆破总指挥汇报安全警戒情况。

3、爆破警戒人员的安全职责

一切行动听指挥、各行其责,对其警戒区域的人员、设备安全负责,警戒人员应在其指定的位置,不得擅离警戒岗位,在警戒区域内发生事故,应由该区域警戒人员负责。及时向爆破总指挥及爆破警戒负责人汇报安全警戒情况。

4、起爆人员的安全职责

起爆人员只有接到起爆命令后才能起爆。在起爆前,应认真检查爆破现场的网络连接情况,对起爆器、起爆主线进行检查、测试,确保准时、安全起爆。

三、爆破时间

由于矿区气象条件较为恶劣,装药结束后,如不能按时爆破,将直接影响到爆破效果,具体爆破时间以接到爆破通知为准,露天开采项目妆将提前40分钟通知各施工单位撤离,爆破结束后,经检查无盲炮15分钟后解除警戒。

四、警戒安全要求

1、装药警戒范围由爆破工作领导人确定,装药时应在警戒区边界设置明显标志并派出岗哨。

2、爆破警戒范围由设计确定。在危险区边界应设有明显标志,并派出岗哨。

3、执行警戒任务的人员,应按指令到达指定地点并坚守工作岗位。

五、爆破安全警戒范围

爆破安全警戒重点区域:

1、项目部驻地人员、车辆、机械设备的疏散、清理;

2、爆破施工现场的人员、工具、设备的疏散、清理;

3、人员、车辆、机械设备撤离到安全区域,封闭所有通向爆区的道路,道路上严禁车辆、人员通行;

4、东面区域道路路口的人员、车辆、设备的疏散、清理;

5、西面道路路口的人员、车辆的疏散、清理。

六、警戒作业程序

确定安全警戒范围(制定安全警戒示意图)→安全警戒人员到位→爆破领导人发出预警信号(爆破警戒范围内开始清场工作,人员设备撤离)→爆破领导人发出准备起爆命令信号(确认人员、机械设备等全部撤离爆破警戒区,所有警戒人员已到位)→爆破领导人下达准备起爆命令(具备安全起爆条件时才能发出)→起爆人员检查、测试起爆网络→充电完毕→请求起爆→爆破领导人下达正式起爆命令→(爆破员)起爆→检查处理盲炮(安全等待时间过后进行)→确认安全→解除爆破警戒信号→起爆作业结束。

七、警戒信号

1、信号包括音响和视觉两种信号。

音响信号可采用口哨,警报器等;视觉信号可采用信号旗等。在爆破前发出,使警戒区及附近人员都能听到或看到。

2、预警信号:该信号发出后爆破警戒范围内所有施工单位必须迅速无条件撤离至安全区域。(爆前15分钟发出)

3、起爆信号:起爆信号应在确认人员、设备等生部撤离爆破警戒区,所有警戒人员到位,具备安全起爆条件时发出。起爆信号发出后,准许负责起爆的人员起爆。(爆前5分钟发出)

4、解除信号:安全等等时间过后,检查人员进入爆坡警戒范围内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发出解除爆破警戒信号。在此之前,岗哨不得撤离,不允许非检查人员进入爆破警戒范围。(爆后15分钟发出)

八、责任追究

发生爆破事故,要严格追究责任人的责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刚进行处理,职责、任务、目标划分明确,该谁的责任,谁承担,谁负责的区域发生事故,由谁承担责任。

***爆破公司

****分公司石灰岩矿项目

20**年**月**日

篇3:露天爆破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为了加强露天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保护职工生命、财产和周围环境等公共的安全,确保安全生产,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爆破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第一章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

一、总则

1、严格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爆破安全规程》。

2、各种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的爆破器材。

3、爆破开工前,凭相关手续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爆破施工手续,得到公安机关的许可方可进行爆破作业。

4、露天爆破要有爆破设计说明书,组织机构及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并应有应急救援预案。

5、进行爆破作业,必须设有爆破负责人、爆破组长、爆破员、安全员和爆破器材负责人。

6、凡从事爆破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爆破作业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爆破作业证,方可从事爆破作业。

7、取得《爆破作业证》的新爆破员,应在有经验的爆破员指导下三个月后,方可独立从事爆破作业,爆破员从事新的爆破工作,必须经过专门的训练。

8、爆破员要按照爆破指令单和爆破设计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严格遵守爆破作业安全规程。

9、爆破前要对爆区周围的自然条件和环境状况进行调查,了解危及安全环境的不利因素,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10、露天爆破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

11、不准酒后施爆,不准为不具备使用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承担爆破作业。

12、爆破施工中必须执行“一炮三检”的制度,即(装药前检查、装药后检查、爆破后检查)。

13、夜间或天气等条件恶劣无法保证安全爆破时,禁止进行爆破作业。

14、进行爆破作业的人员,必须穿统一醒目且不产生静电的棉质工作服,工作服上要有夜光条,佩戴安全帽和胸卡。

二、钻孔、装药和堵塞

1、严格按照爆破设计说明书确定的孔网参数进行钻孔,以保证安全爆破。

2、装药前要验孔,保证爆破单耗,以防装药过多发生爆破事故。

3、装炮前检查周围环境是否有明火及其它不安全隐患,禁止吸烟,并清退无关人员及机具离开作业现场。

4、不准在夜间进行装药爆破作业,因情况紧急等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保证措施。爆破装药现场不应用明火照明,爆破装药用电灯照明时,在离爆破器材20米以外可装220V照明器材,在作业现场使用电压不高于36V的照明器材。

5、制做炮头时,必须将电雷管脚线末端扭结短路。

6、人工装药应用木质或竹制的炮棍。用装药器装药时,装药器必须符合要求。

7、起爆药包装入孔内时,必须一手拉着导爆管或导爆管索、电雷管脚线,轻轻地将药包送入孔内。

8、任何车辆(包括炸药车)或设备不得碾压爆破器材。当危险品运输车辆或设备需要进入爆破作业区,必须有人指挥监护。

9、充填时,必须将导爆索、导爆管或电雷管脚线拉直靠在炮孔边上,防止损坏。

10、充填物应用黄泥球或深孔岩粉末,禁止用石块,以防造成爆破飞石。

11、填塞时要根据炮孔深度确定堵塞长度,并且加强堵塞。

12、深孔爆破必须按设计量进行装药,严禁超装。

13、装药连线时,严禁雷管脚线、放炮母线与导电体相接触。

14、爆破遇到雷雨天时,电起爆系统应立即停止爆破作业,人员撤至安全地带。

15、露天深孔爆破要用导爆管起爆网络,因特殊情况需要用电起爆网络时,装药前要测量电雷管的电阻值,以防产生哑炮。使用输出电流<30mA的专用检测仪表进行测量。同一起爆网路中,必须使用同厂、同批、同型号电雷管,电雷管电阻差不大于0.3Ω,通过每个电雷管的电流强度不小于2.5A。

16、电爆网路的实测值与设计计算值误差应小于5%。

17、起爆网络严格按照设计进行联接。敷设起爆网络应由有经验的爆破员或爆破技术人员实施并实行双人作业。

18、起爆网络联结完毕,要进行最后一次检查,核对火工品使用数量,严禁无丢失、遗漏。

三、警戒与信号:

1、进入爆破作业区,应按爆破安全规程的规定用专用红旗标记圈定爆区,设警戒线,并设专职的警戒人员。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爆区。

2、在各路口要设警戒牌,注明“正在爆破作业,严禁进入现场”字样。

3、警戒人员要佩带明显标志,并认真负责,严格把守,严禁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现场。出现意外情况时,要立即向爆破指挥人员汇报。

4、爆破前必须明确规定安全警戒距离,露天爆破的安全警戒距离为:

(1)人员与爆破点的最小安全距离:

①深孔爆破:正面方向不得低于300m,周围不得低于200米;

②二次破碎(含根底炮):四周各为400m后侧为200m沿山坡向下爆破时,以上数据的增加量按设计计算确定。

(2)装药车装药时,其周围20m范围内严禁钻机同时进行穿孔作业。

(3)设备撤离的最小安全距离:爆破正面方向不低于200m,后方、侧方各不低于100m。

5、装药结束后,如不能及时联线起爆,应派专人警戒爆区现场。

6、爆破要派装有警笛的车辆,负责爆破时的清场巡查和提供爆破信号,爆破信号以警笛声为准,信号规定为:

(1)预备信号:当装药和起爆网络联结完毕,并清退了安全警戒范围内的人员和车辆后,发预备信号。预备信号发出后,任何人员和设备禁止进入爆区,准备起爆。

(2)起爆信号:在预备信号发出约5分钟后,再次让各警戒点报警戒情况,确认安全后,具备起爆条件,发起爆信号后起爆。

(3)解除信号:爆破后,爆破负责人带领爆破员亲自对爆破作业区进行全面认真地检查,发现盲炮及时清理,盲炮的处理严格按照规程要求操作,临时不能处理的,需做好明显的盲炮标记,并上报有关负责人,确认作业现场安全的情况下发出第三次警报信号,解除警戒,施工人员及机具方可进入现场。

7、每次爆破时,每个方向及重要位置均应在危险区边界设置警戒人员及明显标志。

8、爆破作业要制定统一的爆破时间,并在指定的地点设安全哨,待施工人员、行人和车辆等全部避入安全区内后方可起爆,警报解除后方可放行,炮工的隐蔽场所必须安全可靠。

四、起爆、起爆方式及爆后检查

1、起爆器钥匙要由爆破员保管,不得随意转交他人,以防造成误爆事故,爆破由爆破员亲自起爆。

2、起爆方式:

(1)电力起爆:

①爆破前,必须检查起爆器开关是否在断电位置,起爆器必须由专人管理。

②爆破专用线路不得与任何带电体接触。活动母线只许在装药完毕后,方可从工作面逐段往起爆开关处放线。

③母线与脚线连接前,必须先将母线与脚线导通,并短路一下,以消除外部干扰电。

④用电桥测量电雷管电阻时,每次通电(按通电按钮)时间不得长于3秒。

⑤雷雨天气时,禁止使用电力起爆方法进行露天爆破。

⑥当杂散电流测量值大于30mA时,应暂缓起爆。

⑦每个电雷管的准爆电流:直流不小于2A,交流不小于2.5A。

(2)导爆管起爆:

①导爆管不得有死结,不得用力拉扯。

②与雷管连接位置离尾部封9处要大于20cm。

③雷管聚能穴方向(除E*cl地表雷管外)应与导爆管传爆方向相反,并且导爆管应均匀地敷设在雷管周围,用胶布等捆扎牢固。

(3)导爆索起爆:

①导爆索只准用快刀切割。

②支线应顺主线方向联接,搭接长度不得小于15cm,主线传爆方向的夹角不得大于90°。

③雷管的集中穴应朝导爆索的传爆方向。

④硐室大爆破时,与铵油炸药接触的导爆索须采取防渗油措施。

3、每次爆破后,要全面检查、清理现场,不得将爆破器材遗留在作业场地。

4、爆后检查时重点要查看飞石距离、爆破质量和有无盲炮,

当有盲炮时要按盲炮处理方法进行排除。

5、对现场进行检查完毕后,要填写爆破记录和爆破总结。

6、每年度或一个较大的爆破工程结束后,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应提交爆破总结。

7、爆破记录和爆破总结,应整理归档。

五、盲炮处理:

(一)、处理浅眼爆破的盲炮可采用下列方法:

1、经检查确认炮孔的起爆线路完好时可重新起爆,若抵抗变小,必须加强警戒或覆盖2倍以上碎渣;

2、打平行眼装药爆破,平行眼距盲孔不得小于0.3m,对于浅眼药壶法,平行眼距盲炮药壶边缘不得小于0.5m,为确定平行眼的方向,允许从盲孔口起取出长度不超过20cm的填塞物;

3、用木、竹制或其它不发生火星的材料制成的工具,轻轻地将炮眼内大部分填塞物掏出,用聚能药包诱爆;

4、在安全距离外用远距离纵的风水喷管吹出盲炮填塞物及炸药,但必须采取措施,回收雷管;

5、采用硝铵类炸药时,如孔壁完好且药柱高度较小,填塞度也较小,可将填塞物掏出,再向孔内注水,使其失效取出雷管(如二次爆破、处理根底等);

(二)、处理深孔盲炮可采用下列方法:

1、爆破网路未受破坏,且最小抵抗线无变化者,可重新联线起爆;最小抵抗线有变化者,应验算安全距离,并加大警戒范围后再联线起爆;

2、在距盲炮口不小于10倍炮孔直径处另打平行孔装药起爆,爆破参数由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或爆破工作领导人确定;

3、所用炸药为非抗水硝铵类炸药,且孔壁完好者,可取出部分填塞物,向孔内灌水,使之失效,然后作进一步处理;

(三)、处理峒室爆破的盲炮可采用下列方法:

1、如能找出起爆网络的电线、导爆索或导爆管,经检查正常仍能起爆者,可重新测量最小抵抗线,重划警戒范围,联线起爆;

2、沿小井或平峒清除填塞物,重新铺设网路,联线起爆或取出炸药和起爆体。

第二章火工品的管理

1、火工品的申请、购买、储存和运输要严格执行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2、火工库的选址要按相关规范,经管理部门确认,并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施工。不准私改、私建。

3、火工库要按规范有防雷设施,并经气象部门检测合格,并出具检测报告。

4、火工库经管理部门验收合格方可启用。

5、火工库的管理由矿方负责,监督施工方的使用,并承担相关责任。负责从火工库到爆破现场的押运和监督。

6、火工库要24小时有规定数量的保安值班,库房内要有可靠的报警系统,并至少有两条狗。

7、库房内的雷管要存放在保险柜内。

8、搬运爆破器材时,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1)先核对爆破器材的数量,电雷管的脚线必须短路。

(2)炸药和雷管要用箱式车分开运输,不得同车运输,运输到现场的雷管必须用非金属、密封的箱子存储,不准露天存放。

(3)运输车辆不得驶离至目的地线路,运输途中不得随意停留或休息,车速不得超过40km/h。

(4)搬运时必须将雷管和炸药分开,必须轻拿轻放擦、撞击、抛掷,严禁接触火源和电源。

9、运输到现场的炸药与雷管不能一起存放,必须保证炸药、雷管相隔20米,并由专人保管。

10、火工品实际出入库数量要与信息数据相符,并及时上报。

11、严格遵守火工品领退制度,领退及使用要有记录,保证火工材料不丢失或挪作它用

12、火工品必须由具有爆破员作业证的专业人员领用、清退并签字,他人不得擅自领用、清退代签。

13、爆炸物品在使用过程中,要轻拿轻放,不准敲击、掷滚、摔落和挤压

14、在有沼气和煤尘爆炸危险的工作面,必须使用取得产品合格证的煤矿安全炸药和雷管。

15、要把好火工品的质量检验关:

(1)电雷管有生锈、裂隙、变型不准使用,导通试验时,电阻值相差太大,不能串联使用。

(2)硝铵炸药受潮严重结块禁止使用。

16、爆破器材不允许在施工现场过夜,当日剩余的爆破器材必须及时清退,入到爆破器材专用库房。因特殊情况,经申请公安机关允许爆破器材在施工现场过夜的,必须每班派两人昼夜看护。

篇4:民爆爆破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一、目的

民用爆炸物品是国家安全管理部门严格管理、严格控制使用的特殊商品,同时也是桂三高速公路GSTJ01标段项目经理部重点管理的工程材料,为了保证民爆物品的及时供应和安全管理,杜绝和减少民爆物品管理的漏洞及事故隐患,预防“意外爆炸”和“涉爆”案件发生,保证爆破施工工作顺利进行。

二、编制根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2、《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

3、《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规范GA838-2009》;

4、《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治安防范要求GA837-2009》;

5、《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GA991-2012》;

6、《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990-2012》;

7、《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管理条例》;

11、《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

12、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广西自治区桂林市各级公安机关和桂三高速公路工程GSTJ01标段项目经理部爆破作业安全管理有关文件。

三、主要内容

根据本标段施工路线长,爆破作业点多的特点,根据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安全”的原则,特殊强调如下事项:

1、为确保民爆物品采购、储存、使用各环节的安全。各相关单位和爆破作业人员需严格按照国家、广西桂三高速公路工程联合施工指挥部和广西桂三高速公路工程GSTJ01标段项目经理部的规定,做好民爆物品存储、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爆炸事故和“涉爆”案件的发生。工区经理、施工队长必须和广西桂三高速公路工程GSTJ01标段项目经理部签订安全责任书,认真履行管辖工区、施工队全过程监控职责及各自的岗位职责。

同时工区、施工队应与爆破作业单位安全负责人签订安全责任书,认真履行所管辖施工点全过程监控职责及各自的岗位职责。

2、施工单位及爆破器材仓库必须遵守的安全规定:

1)每个爆破点必须配备至少一名爆破员和一名安全员(监炮员)。

爆破员、保管员、安全员必须由持有公安机关颁发的《爆破作业从业人员安全作业证》和爆破员、保管员IC卡的人员担任,押运员必须由持有相应资格证的人员担任,严禁非爆破作业人员从事爆破作业。

2)爆破作业单位领取民用爆破物品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根据爆破设计的实际用量审批,由爆破员领取且负责保管好所领取的爆炸物品,严禁私自藏匿、转让、赠送、销售、转借所领取的爆炸物品,否则,一经发现将移交公安机关依照法律惩处。

3)各爆破作业单位应建立台帐,每天应如实登记领取、使用和退库的爆炸物品数量、品种、规格和雷管编码,做到帐物相符,在登记簿上要有爆破员、安全员的签名,否则按非法使用、存储处理。爆破施工作业点必须遵守民爆物品管理的相关要求,未经许可严禁露天堆放民爆物品。

如经公安机关允许使用民爆物品防爆柜(以下简称防爆柜),必须存放在符合存放民爆物品条件的地方。防爆柜必须实行双人双锁制度,防爆柜内存如有民爆物品,爆破员或安全员必须有一名负责守护,现场爆破结束后,及时通知作业单位将剩余民爆物品回库,严禁民爆物品在作业点过夜。

经公安机关同意少量的民爆物品在工地过夜,必须按退库手续办理,并做好退库台帐,统一在民爆物品存放站的防爆柜中保管。

4)爆破作业人员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爆破安全规程进行。

爆破作业必须注意自身安全和他人的安全,坚持“三次警戒信号”的使用,严禁无警戒信号实施爆破,无爆破作业解除信号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爆破作业区。加强对爆破作业产生的爆破震动、飞石、空气冲击波、噪声、烟尘等不良现象的控制,避免对人员、设备、房屋、居民其它财产和环境产生危害。如因地质情况不明、环境复杂、工作中人员操作失误等原因不慎产生了不良影响,必须积极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尽快消除影响,使得爆破作业得以顺利进行。

5)加强爆破器材仓库安全管理。

爆破器材仓库所在地(工区、施工队)的安全负责人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仓库的安全管理工作。爆破器材存储仓库和爆破作业点的工作人员必须主动配合本单位和公安机关做好仓库的安全管理工作。

6)工区和施工队根据各自工程特点和实际情况,按照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四、处罚

工区下属施工队的爆破作业单位在工作中如因违反规定被公安机关检查发现或产生不良后果,受到有关安全管理部门处罚,需及时、积极主动采取有效措施,配合项目经理部妥善处理,尽快消除影响,且自愿接受相

关处罚。

附件:1、爆破施工组织机构

2、爆破作业人员任职条件及岗位职责

3、爆破人员申报使用及领取民爆物品流程

广西桂三高速公路工程GSTJ01标段项目经理部

二O一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篇5:石方爆破安全管理制度

爆破作业必须贯彻以“预防为主,防护结合”的安全方针,确保施工安全。

一、爆炸物品的管理

爆破器材的运输

运输爆破器材必须事先办理《爆破物品运输证》。

使用符合规定的运输工具。

禁止爆破器材同其他货物混装,或炸药同起爆器材混装。

由专职押运员押运,无关人员不准搭乘。

遇雷雨或暴风雨时,停止装运爆破器材。

遇城镇或市,要绕道经过,中途停歇要远离居民区。

爆破器材的库存保管

1、爆破器材必须贮存在专用库房内。现场临时炸药库贮存炸药、雷管、导火索数量,不超过当地公安部门规定的最大储存量,三者分库存放,库距不小于10m。库房设置在远离村庄(>450m)的僻静处,距县级公路及110kv高压电线路等>300m;库房门窗严密,防水防盗,四周设刺网,并设有单独看管房;设双人警卫保管,建立出入库检查、登记和严格当日专人领、用、退手续。库区昼夜设警卫,严禁吸烟和用火,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2、库房要符合安全规定,建库前要向市公安局申请,建成后经检查验收合格并发给《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后才准存储爆破器材。

3、设专职保管人员看守管理库房,建立来客登记制度;

4、建立爆破器材入库验收制度,建立收发流水帐、三联式领用单和退料单制度。

5、爆破器材推放整齐,不混存,不超量。

6、过期失效变质的爆破器材要及时清理并妥善处理。

爆破器材的使用

由爆破员领取爆破器材。

2、在施工现场选合适地点存放爆破器材,雷管或起爆装置不得和炸药放在一起。

3、建立爆破器材现场领用登记制度。

4、装药作业由爆破员进行,应严格按照设计进行装药并遵守安全规程和安全操作细则。

5、安全员对爆破器材的使用过程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对施工现场进行封闭,严禁无关人员进场。

每天将剩余的爆破器材如数及时交回库房。

二、石方爆破作业

1、石方爆破工程的施工方案必须报请当地公安机关批准后,方能组织实施。

2、在全面熟悉设计文件和图纸的基础上,进行现场核对和检查无误后方可作业。

3、爆破员必须经当地公安机关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公安机关核后的有效操作证,方准上岗作业。

4、爆破施工时,要指定一名领导在现场负责全面工作。

5、装药量、装药结构及堵塞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已装置炸药的炮孔必须适当地用土覆盖及保护。

6、爆破时人员撤离安全区,对危险区进行警戒,严禁人畜、车辆进入。

7、爆破后,对危及人身安全的危石、落石必须及时清除。

8、对每次爆破的地质状况、主要参数、爆破效果等,应做详细记录。必要时可用测震仪、声波仪等。对建筑物进行安全监测。每次爆破后做好安全评估工作,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9、盲炮的预防和处理

(1)预防盲炮办法:选取合格的爆破器材:装药前清理炮孔积水;装药时要小心,防止损坏药包和线器,联接网路时要仔细操作,并按规定进行检查。

(2)处理盲炮办法:起爆线路完好时,可重新起爆;起爆线路已被破坏时,用木竹工具将填塞物掏出,用聚能药包将盲炮诱爆;在安全距离外用风水喷管吹出填塞物及炸药并回收雷管。

项目经理部一分部

2010年3月10日

制度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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