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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工程安全监理控制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5

编制说明: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促进本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明确监理工作目标与要求,制定本细则。

?目录:

一.总体要求

二.监理实施要点

三.附件:本工程提出的安全隐患及其监理措施汇总

滨州市高新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10年5月10日

一、总体要求

监理人员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应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并视情况的严重程度,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商暂时停止施工,且要及时报告业主。承包商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二、监理实施要点

1、审查承包商的安全资质证书:

其资质等级必须在相应的许可范围内方能承接本工程,承包商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必须有合法的从业资格证书。

2、审查承包商的安全组织机构:

工地现场必须有健全的安全组织机构,并根据工程的复杂程度设置满足工程需要的专职安全员;组织机构图上墙,在项目实施中,检查运行效果,确保运行有效。

3、审查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做好过程记录及台帐:

3.1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分布工程开工前,对操作人员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应详细周密,措施可靠并有记录。

3.2承包商应制定各级检查制度,其周期应适宜,确保过程状态有效。

3.3承包商应制定、执行安全培训制度:承包商的各级管理人员、

特殊工种人员、新上岗工人及变化工种人员等均必须经过安全考试合格,并持证上岗,要求承包商根据季节性特点有针对性对工人进行培训教育且有记录。

3.4督促承包商制定现场用各类机械设备安全验收制度,大型、重要设备拆装有方案,措施可靠。

3.5检查安全责任制度:要求职责明确,应有详细的考核及奖罚办法。

4、督促承包商在以下部位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且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基坑边沿及有危害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均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5、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5.1应要求承包商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全面且针对性强。

6、桩基工程安全控制要点:

6.1应设立警告标志及采取现场安全措施,打桩机作业区内应无高压线路。作业区应有明显标志或围栏,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应戴好安全帽,施工操作人员应穿戴好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在施工全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有关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由专人操作并加强机械维修保养,经安全部门检验认可,领证后方可投入使用。施工现场应全面规划,并有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其现场道路

应平坦、坚实、畅通,交叉点及危险地区,应设明显标志及围护措施凡患有高血压及视力不佳的人员不得进行机械操作业,各工种应持证上岗。

6.2潜水泵放入水中或提出水面时,应先切断电源,严禁接拽电缆或出水管。

6.3电缆线应满足操作所需的长度。电缆线上不得堆压物品或让车辆挤压,严禁用电缆线拖拉或吊挂振动器。

6.4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源、电路的安装和拆除必须由持证电工操

作;电器必须严格接地、接零和使用漏电保护器。各孔用电必须分闸,严禁一闸多用。机械设备都应有漏电保护装置和良好的接地接零。

6.5电气设备的电源,应按有关规定架设安装;电气设备均须有良好的接地接零,接地电阻不大于4Ω,并装有可靠的触电保护装置。

6.6注意现场文明施工,对不用的泥浆地沟应及时填平;对正在使用的泥浆地沟(管)加强管理,不得任泥浆溢流,捞取的沉渣应及时清走。各个排污通道必须有标志,夜间有照明设备,以防踩入泥浆,跌伤行人。

6.7定期检查钢丝绳的磨损情况和其他易损部件,当发现问题及时更换。每天下班后,应有专人负责关闭、切断电源。

6.8遇有雷雨、大雾和六级以上大风等恶劣气候时,应停止一切作业。

7、塔吊施工安全控制要点:

7.1塔吊拆装队伍必须有相应资质,安装和拆卸应有相应的方案,有安装验收记录,有责任人签字,验收单上应量化验收内容,且必须经地方主管部门检测合格并颁发准用证后方可使用。

7.2塔吊司机、指挥必须持证上岗,高塔吊指挥应使用旗语或对讲机。

7.3各种限位装置齐全且灵敏可靠,包括超高,变幅,行走限位,力矩限制器。

7.4塔吊安全防护装置应齐全,塔吊应有防脱落装置,卷扬机卷筒应设保险装置,上人爬梯应有护圈且护圈符合要求。

7.5塔吊高度超过规定应安装附墙装置,架体稳定,安装应符合说明书的要求且附墙必须连接牢固。

8、小型机具安全控制:

8.1平刨安装后应有验收合格手续;有护手安全装置;有保护接零、漏电保护;无人操作时应切断电源;严禁使用平刨和圆盘电锯合用一台电机的多功能木工机具。

8.2圆盘电锯安装后应有验收合格手续;有锯盘护罩、分料器、防护挡板安全装置以及在传动部位有防护;有保护接零、漏电保护器;无人操作时切断电源;

8.3手持电动工具安装后有验收合格手续;外壳、手柄不应有裂缝和破损;应装设有漏电开关,保护接地或接零,列界应正确牢固;软电缆或软线应完好无损;插头插座应完整无损,开关动作应正常、

灵敏,无缺陷破损;电器保护装置、机械防护装置应完好;工具传动部分应传动灵活无障碍;Ⅰ类工具的电源线应采用三芯或四芯护套软线;护套软线严禁任意接长、拆换。

8.4钢筋机械安装后应有验收合格手续;保护接零、漏电保护器;钢筋冷拉作业区及对焊作业区有防护措施;转动部位有防护;

8.5电焊机安装后应有验收合格手续;有保护接零、漏电保护器;有二次空载降压保护器和防触电装置;一次线长度应符合规定且应穿管保护;焊地线接头不能超过3处绝缘不能老化;电源应使用自动开关;应有防雨棚。

8.6搅拌机安装后应有验收合格手续;有保护接零、漏电保护器;离合器、制动器、钢丝绳应符合要求;操作手柄应有保险装置;有防雨棚且作业平台应保证安全;搅拌机有保险挂钩且能保证使用;转动部位有防护罩;作业平台平稳;搅拌机作业中,当料斗升起时,严禁任何人在料斗下停留或通过;当需要在料斗下检修或清理料坑时,应将料斗提升后用铁链或插入销锁住。

8.7现场各种气体应有标准色标;气瓶间距不小于5m,距明火不小于10m以及有隔离措施;乙炔气瓶使用和存放严禁平放;气瓶应有防振圈、防护帽;

8.8现场使用翻斗车应取得准用证;制动装置灵敏;司机必须持证操作,严禁行车载人以及违章停车;

8.9现场使用潜水泵应有保护接零、漏电保护器;保护装置灵敏,使用合理。

9、临时施工用电安全控制:

9.1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单独编制施工现场用电组织设计;

9.2小于安全距离的外电防护应加设安全防护措施;防护措施应符合规范规定要求;封闭严密;

9.3工作接地与重复接地应符合要求;应采用TN-S系统,专用保护零线设置应符合要求;保护接零与工作接零禁止混接;

9.4配电箱、开关箱应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要求:开关箱(末级)应有漏电保护或保护器不应失灵;漏电保护装置参数应匹配,电箱内应设隔离开关;遵守“一机、一闸、一箱”,安装位置恰当,操作方便,闸具不得损坏,闸具应符合要求;配电箱内多配电应设明显标记;电箱应设门、锁、防雨措施;

9.5现场照明用的照明专用回路应漏电保护;灯具金属外壳应做接零保护;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4m应使用安全电压供电,禁止照明电线与36v安全电压线路混接;潮湿环境作业应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手持照明灯应使用36v及以下电源供电;

9.6配电线路的电线应未老化,破皮应包扎;线路过道应保护,电杆、横担应符合要求;架空线路应符合要求;应使用五芯线(电缆);严禁使用四芯电缆外加一根线代替五芯电缆;电缆架设或增设应符合要求,不得在金属杆件上直接绑扎,搭设电线;

9.7所有电缆、电线必须架设或埋地,未经批准严禁在宿舍及施工现场私接乱拉临时用电线路,禁止使用电炉及其他电加热器具;严禁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临时用电应定期检查且应有记录。

10、脚手架安全控制:

10.1脚手架施工应有方案,施工方案应针对工程实际,能够指导施工,脚手架高度不能超过规范规定且有相应的计算书并经审批。

10.2脚手架立杆基础应平整、坚实且符合方案设计的要求;立杆底座、垫木完整;应有扫地杆,应有排水措施;

10.3脚手架高度7m以上,架体与建筑物结构拉接应符合规定;可采用软拉或硬拉,应采用软拉结时,应内拉外顶;拉接必须坚固;间距符合规定。

10.4立杆、大横杆、小横杆间距应符合规定,应按规定设置剪刀撑;剪刀撑应沿脚手架高度连续设置且角度应符合要求;

10.5脚手架应按规定铺设;水平防护板离墙面不应大于15cm;脚手架材质应符合要求;不应有探头板;脚手架外侧应设置密目式安全网且网间应严密;施工层应设置1.2m高防护栏杆和18cm高挡脚板;

10.6应在小立杆与大横杆交点处设置小横杆,小横杆应按要求固定;钢管立管不得采用搭接;脚手架用钢管应保证不发生弯曲,不应锈蚀;

10.7施工层以下每隔10m应用平网或其他措施封闭;施工层脚手架内立杆与建筑物之间应进行封闭;

10.8卸料平台应经设计计算,平台的搭设应符合设计要求;平台支撑系统不应与脚手架连接;应独立成支撑系统,平台应有限定荷载标志牌。

11、模板工程施工安全控制:

11.1、模板工程应有施工方案且应经过审批,方案中应根据混凝土输送方法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措施;

11.2现浇混凝土模板的支撑系统应有设计计算;支撑系统应符合设计要求;

11.3支撑模板力柱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立杆底部应有垫板,立柱应按规定设置纵横支撑,立杆间距应符合规定。

11.4模板上施工何载应符合规定,模板上堆放应均匀;

11.5在2m以上的高空作业应有可靠的立足点;模板拆除区域应设置警戒线且有监护人;拆除后不应留有未拆除的悬空模板;

11.6支、拆模板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模板工程应有验收手续,验收单应量化验收内容;模板拆除前应有混凝土强度报告,混凝土强度达到规定要求,拆模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拆模。

11.7模板作业面孔及临边应有防护措施,垂直作业上下应有隔离防护措施;

12、高处作业防护及“三宝”、“四口”安全控制:

12.1施工现场人员必须佩带合格的安全帽;

12.2在建筑工程外侧必须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

12.3安全网必须符合标准,并取得省局核发的准用证;

12.4必须使用合格的安全带;

12.5楼梯口、电梯井口、予留洞口、通道口的防护措施应符合要求。

篇2:外墙外保温防火安全施工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一、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方法及措施

1、审查施工单位的编制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单位应根据外保温系统和保温材料特点编制施工方案,方案中应具有相应的防火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1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方案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1.1、重大火灾危险源辨识;

1.1.2、施工现场消防管理组织及人员配备;

1.1.3、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设施及疏散设施的配备;

1.1.4、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和措施;

1.1.5、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设施布置图。

1.2、审核施工单位应针对重大火灾危险源编制消防应急预案。应急预案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2.1、应急策划或对策;

1.2.2、应急准备;

1.2.3、应急响应;

1.2.4、现场恢复;

1.2.5、预案管理与评审改进。

2、审核施工单位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内容。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对相关施工人员进行有关的防火安全教育培训,并要求其掌握外保温工程火灾的消防技能。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应包括以下内容:

2.1、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2、施工现场重大火灾危险源及主要防火措施;

2.3、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设施的性能及使用、维护方法;

2.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3、安全技术交底应包括以下与消防有关的内容:

3.1、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火灾的部位或环节;

3.2、施工过程配备的临时消防设施及采取的防火措施;

3.3、初起火灾的扑灭方法及注意事项;

3.4、逃生方法及路线。

二、保温材料进场及堆放的监理方法及措施

1、保温材料和配套材料进场时应按《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公通字【2009】46号)及GB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3.2.2条执行,其进场保温材料必须有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及阻燃处理检验报告。

2、进入施工现场的可燃保温材料,应按以同一厂家生产、同一规格产品、同一批次进场,每500m3用量为一批,不足500m3亦为一批,每批随机抽取3块样品对其燃烧性进行见证取样复验,检验结果应符合现行规范、规定的要求,不符合要要求的严禁使用。

3、可燃保温材料宜在出厂前涂覆防火界面层。防火界面层应为水泥基质材料,带防火界面层的可燃保温材料的性能除应满足规定界面剂性能外,还应有阻断电焊作业等火花对保温层攻击的能力。

4、可燃保温材料现场存放条件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和材料存放要求,远离可燃物及火源,并配有足够的消防灭火设备。

4.1、保温材料进场后,应远离火源。露天存放时,应采用不燃材料完全覆盖。

4.2、可燃保温材料存放现场严禁吸烟并应有显著标识。

4.3、燃保温材料存放现场周围10m不得有明火作业,并应有禁火标识。

4.4、可燃保温材料存放现场及加工制作场地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4.5、可燃保温材料场所应按每50m2配备种类适应的灭火器、砂箱或其他灭火工具。

4.6、施工现场严禁保温材料长期露天裸露。发放时应做到先进先出。

4.7、严禁在施工建筑物内堆存保温材料。

5、外墙保温工程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有效。

6、施工现场电缆、电线应与可燃保温材料堆放区保持安全距离。

三、施工过程的监理方法及措施

1、外墙保温工程施工现场为禁火区域,严禁吸烟,并应远离火源,如附近有明火作业必须严格按照施工作业用火规定执行:

1.1、应由总包单位统一开具动火证,并由安全员和动火监护人共同核查动火点周围环境后,要求动火方和保温方各自采取防止火花溅落到保温板上的措施;

1.2、10米范围内无可燃易燃物方可动火施工;

1.3、禁止动火动焊与铺设保温材料交叉作业,并在作业时派出专人看火。

1.4、风力4级以上严禁明火作业。

2、外保温工程施工作业时,其防火构造措施应与保温层同时作业。

3、外保温工程施工作业工位须配备足够的消防灭火器材。保温作业应分区段施工,各区段应保持一定的防火间距,同时做到边固定保温材料边涂抹防护层,尽量缩短保温材料裸露时间。

4、外保温工程施工区域动用电气焊、砂轮等明火时,必须确认明火作业涉及区域内没有裸露的可燃性保温材料,并设专人监督。

外保温工程施工区域是指包括:保温工程作业临时堆放区、与保温工程作业区面垂直区、未完工保温墙体周边5m区域。

5、喷涂聚氨酯保温材料必须在喷涂后24h内进行防火界面砂浆处理。防火界面砂浆处理后的保温材料防火性能应符合附录A规定的要求。保温层施工时,没有防火界面层或装饰面层的保温层不得超过两层楼高,裸露不得超过2天。

6、保温层施工夜间作业使用碘钨灯照明时,应采取防火安全隔离措施。

7、大模内置外保温系统在结构混凝土施工,若保温板未事先作好防火保护界面,应在外墙混凝土拆模后及时对保温层表面进行防护层处理,未进行防护层处理的外裸保温层不得超过2层楼高,并裸露时间不得超过2天。

8、外保温施工期间如遇公休日及节假日,需对已安装的裸露保温墙面进行界面覆盖处理,并将作业区域内剩余保温材料按5.2中条款要求堆放管理。放假前应对外保温工程进行检查,确保无裸露外保温墙和板材堆放。

四、成品保护及其他

1、建筑保温工程施工所用照明、电热器等设备的高温部位靠近非A级保温材料或导线穿越D级以下(含D级)的保温材料时,应采取隔热措施予以分隔。

2、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加强保温材料的存放管理,随时清理遗留在施工现场废弃的保温材料。

五、防火安全验收

1、建设单位外墙保温工程验收档案应包括外墙保温工程防火安全验收的有关文件和记录。

2、防火安全验收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工程师进行。

3、建筑外墙保温工程防火安全验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3.1、建筑外墙保温防火设计审核文件、外墙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设计要求、施工单位的资质证明等;

3.2、进场验收记录,包括所用外墙保温材料的清单、数量、批次、合格证及防火性能检验报告;

3.3、进场外墙保温材料防火性能复检报告;

3.4、隐蔽工程施工防火验收记录;

4、当外墙保温施工的有关资料经审查全部合格,现场检查或抽样检测结果全部合格,防火安全验收应为合格。

篇3:安全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1监理服务安全防护及环境工作措施

1.1、项目监理部依据公司劳动防护措施,提出劳动保护资源需求计划。

1.2、项目监理部严格按照劳动防护用品佩戴制度,确保正确佩戴率100%。

1.3、项目监理部根据季节特点,落实夏季防暑降温,冬季防冻、防滑措施。

1.4、监理部定期组织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管理体系活动,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纠正措施。

1.5、对环境因素及危险源或重大危险源进行识别,并评价出重要环境因素及重大危险源,施加影响进而实施有效控制。

1.6、监督施工单位根据国家电力公司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安全管理。

2、安全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2.1、审查工程项目部制定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的有序进行,并做好检查记录。

2.2、审查施工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应有行政部门考核合格,持证方可上岗。施工单位具有与其施工范围一致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审查施工单位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应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临时用电方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分部工程还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报送监理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

2.4、监督施工单位认真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中的有关安全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

2.5、检查在施工现场出入通道口、楼梯口、孔洞口、临边及有害危险性气体和液体存放处是否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并做好安全防护。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是否符合卫生标准,如发现特殊疫情要及时和地方防疫站取得联系。

2.6、监督施工单位在施工前,负责工程项目的技术人员对有关安全施工注意事项和技术要求向施工人员进行书面交底、确认签字后方可施工。

2.7、检查施工单位施工现场是否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危险品等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现场应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符合现场情况消防设施和器材,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2.8、审查安全措施费用的投入,依据国家电力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督促落实。

2.9、督促施工单位在汛期做好防汛人员、物资的准备工作,出现汛情配合施工单位做好抢险工作。

2.10、掌握施工组织、施工人员的变动情况,了解安全生产能力,应达到安全方面的要求。

2.11、对已确定的危险源及重大危险源应及时到位监控,采取检查、观察、核查记录等方法确定安全情况,发现不安全现象立即通知施工单位纠正。

2.12、经常巡视现场,发现安全技术措施有不完善,安全防护器具满足不了施工人员安全时及安全组织措施执行不力时,通知施工单位加以纠正。

2.13、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网、省调批准的设备过渡方案执行,对实施过程中进行全面安全监理。

2.14、检查施工方是否按照标准向作业施工人员提供了安全防护用具,确保正确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

2.15、审查施工方试验人员、焊工、起重工等特种作业人员从业资格,报验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工作。

2.16、使用起重机械吊装前,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经相关部门及监理方检验合格后,方可实施作业施工。

2.17、施工单位针对特殊作业过程提出控制措施,经监理方确认后实施。

2.18、对工程建设中的人、机、环和施工全过程进行安全监控,制止施工行为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确保安全目标实现。

2.19、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超前意识,从源头控制不安全因素,为安全文明施工创造良好氛围,构筑安全屏障。

2.20、施工单位在主控制室及带电区域施工应有经批准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名单,施工单位根据工作任务,提供合格的工作负责人、工作班组成员名单。便于运行工作人员掌握。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

2.21、抓好工作票监护制的执行,工作负责人要切实承担监护人职责,决不允许擅离岗位。工作必须在监护条件下进行。

2.22了解施工设备与运行设备间的界面,包括一次系统及设备和二次系统、设备及回路,在运行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确认后监督施工人员在安全条件下工作。

2.23、对已发生的不安全现象和事故,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吸取教训,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及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

3、文明施工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

3.1、监理部定期组织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评价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经常巡视检查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

3.2、督促施工单位成立文明施工组织机构,制定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

3.3、检查工程驻地的临建设施必须完善,在显著位置设置企业标识、工程公告版和平面布置图。

3.4、施工现场要设置围栏、标语、彩旗等,进入场地的道路两侧排立各种警示牌。

3.5、施工现场材料、工器具要堆放合理有序,砂、石、水泥等材料的放置要成垛规方。每个作业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沟道、地面无垃圾。

3.6、施工场地要地势平坦、整洁、无积水坑,配备足够的照明设备。

3.7、施工驻地要有足够的卫生设施,有专人负责,保持整洁。

3.8、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应统一着装,佩戴胸卡。

3.9、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要整洁完好,无漏水、漏油现象。

3.10、各种安装设备到达现场后,要定置、整齐排放,做好标识,做好防火、防潮、防雨、防碰撞措施。

4、环境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

4.1、检查施工单位是否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规,施工场所应采取措施,防止或减少粉尘、废水、固体废弃物等对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4.2、要求施工单位对影响环境的重要因素做好预防措施,杜绝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4.3、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对焊渣等有害物及时回收,并按照废物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4.4、施工单位应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加强宣传教育,使职工自觉执行环境保护措施,在施工中防止和尽量减少对施工场地及周围环境的影响。

4.5、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气体、污水、废渣、粉尘、放射性物质及噪声、振动可能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编制环境保护措施。

4.6、现场、办公区及生活区应采取绿化措施,现场要设置足够量的废料、分类垃圾桶,并定期清扫,保持施工环境整洁。

4.7、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集中处理,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4.8、施工弃渣、垃圾禁止倒入河中,避免妨碍排洪及造成环境污染。

4.9、工程竣工后,及时修整和恢复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的生态环境,并尽可能采取绿化措施。

篇4:施工安全监理风险管理措施

0引言

建设工程项目作为集技术、管理、经济、法律、组织等各方面与一体的综合性社会活动,存在众多的风险因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更加是一项关系到人员生命、国家财产、工程项目成败以及社会安定的风险性很高的工作。安全监理已成为工程监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一种方式,自然也要承担很大的风险[1,2]。安全监理风险是指在工程项目监理工程中,因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事故给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带来责任或损失的可能性和后果。在建设工程的施工阶段,工程监理单位是责任主体之一,不可避免地要受到来自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及自身职业责任等方面风险地冲击,尤其是现代工程项目具有规模日趋庞大,环境日益复杂,功能、标准以及法律法规的要求越来越高,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不断涌现,承建单位越来越多,市场竞争日益加剧等特点,必然带来工程项目安全管理风险日益增加,监理责任日趋加重等问题。因此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必须充分重视和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的风险管理,增强监理责任的防范意识。只有这样,才可能有效地避免承担安全监理的责任。

1风险及风险管理概述

研究风险的存在、发生、发展直至形成风险损失的过程,对深入认识风险、有效地控制风险的重要意义。风险因素是指风险产生的诱因。某一风险的存在是由该风险形成的内在因素的存在性决定的,而这种不确定的内在因素是由于人们对事物认识的阶段性和局限性决定的。在工程建设中存在风险是由于在工程实施的过程中,存在着各种不确定性因素(即风险因素)决定的。风险事件是指风险因素可能诱发的各种不确定事件。如异常的气候风险因素可能导致某工程在施工中发生持续高温、雨季延长、特大暴雨、特大洪水等风险事件。风险损失是指发生的风险事件所引起的对工程项目建设目标的影响。工程项目风险的形成机理可表示为:风险因素→风险事件→作用途径→风险损失。

所谓风险管理,就是人们对潜在的意外损失进行辩识、评估,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即在主观上尽可能有备无患或在无法避免时也能寻求切实可行的补偿措施,从而减少意外损失或进而使风险为我所用。风险管理可采用“两阶段”循环管理过程,即风险分析阶段和风险对策决策阶段。风险分析是指通过辩识、估计和评价对风险做出全面的、综合的分析,是风险管理的重要环节。风险辩识是风险管理的第一步,这项工作相当重要,它是整个风险管理工作的基础。

2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风险种类及产生原因分析

我们要研究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的风险管理,首先就必须要明确安全监理风险的种类及其产生的原因。

目前安全监理工作的风险主要有两种:一是法律责任的风险。随着《安全条例》的颁布与实施,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承担安全监理的法律责任得到了明确。另一种风险则是指经济损失的风险。虽然现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没有专门针对安全监理的条款,但随着《安全条例》的颁布实施,大部分建设单位已将安全监理纳入了监理合同中,明确了安全监理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权利,安全监理已经成为监理合同的一项重要内容。更重要的是,因安全事故的发生,监理单位受到行政处罚和合同处罚,使监理单位的社会信誉、水平能力受到了质疑,使监理单位的竞争力下降,将带来更大的经济损失,并严重影响到监理单位的生存。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风险主要来源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自身的职业责任三个方面。监理自身职业责任的风险则表现在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因自身行为有过错,并且过错的行为导致了安全事故的发生,给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带来法律责任和经济上的损失。当前,建筑市场秩序混乱使安全事故频发的主要原因之一。因建设单位原因而导致安全监理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建设单位的市场行为不规范;建设单位的建设资金不到位;建设单位重进度轻安全的思想等方面。施工单位是工程建设活动中的重要主体之一,在施工安全生产中处于核心地位。近年来建设工程中发生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分析表明,施工单位是绝大多数安全事故的直接责任方。施工单位引的安全监理风险也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主要有以下几方面:施工单位的市场行为不规范;施工单位必要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足;施工单位的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的情况时有发生,经常造成安全隐患。监理因自身的职业责任而造成的安全监理工作方面地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4个方面,即过失责任风险、渎职责任风险、不作为责任风险和越位责任风险。

3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防范措施

由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理责任已经法制化,若因上述风险原因导致了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要承担安全事故的责任,则将面临行政、经济甚至是法律上的处罚,其后果可能是十分残酷的。因此,正确认识安全监理责任的性质,制定防范监理责任的措施,是十分必要的。具体来说,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注意。

加强工程监理单位自身的建设。加强监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工作,牢固树立监理人员的安全责任防范意识,提高法制观念和合同管理意识。在没有修订《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前,编写企业内部实用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手册,指导安全监理工作。补充和充实监理人员在安全监理方面职业道德和纪律的规定,对以下有故意情节的要给予重罚。在承揽监理业务及履行监理委托合同中,学会并善于防范风险,承担与其资质、能力相称的监理业务。对不熟悉又缺乏实际经验的建设工程,监理单位承接该业务要慎重;对资金不足,又无良好融资渠道,主要甚至全依赖压低工程造价(包括压低监理费)、施工单位垫资及拖欠工程款为手段运作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承接该业务要特别慎重。与建设单位签订监理合同时,要补充关于安全监理双方权利义务的条款;协助建设单位选好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发生工程变更,监理单位应及时评估对施工安全方面的影响,表明态度并签注意见;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出于某种需要压缩工期实行抢工时,一方面工程监理单位应协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完善相应施工安全措施,使“抢工”具有实施可行性;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若建设单位故意违法违规,监理单位应及时提醒、规劝,表明制止的态度;对于由施工单位垫资的工程,建设单位也要受施工单位的控制,监理单位的行为也更得不到建设单位的支持,因此,施工单位对监理单位的检查监督会置之不理,恣意妄为。

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但不要越俎代庖。在安全监理工作中,监理工程师要注意《安全条例》所规定的安全监理的责任和监理合同中所约定的安全监理工作内容、职责的各条一定要做到位;但属施工单位的安全工作,监理不要越俎代疱。重视安全监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存,以便维护监理的合法权益安全监理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能够反映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依法履行安全监理职责的全貌。安全监理资料应包括监理日记、监理月报、音像资料及事故处理资料等。学会应用法律保护监理自身的正当权益,重视建设工程监理保险工作面对如此严峻的安全监理风险,监理单位除了采取规避的措施以外,还应采取转移风险的措施。目前倡导的保险制度,正是监理单位转移和降低风险的主要手段之一。

篇5:施工安全监理风险管理防范措施

0引言

建设工程项目作为集技术、管理、经济、法律、组织等各方面与一体的综合性社会活动,存在众多的风险因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更加是一项关系到人员生命、国家财产、工程项目成败以及社会安定的风险性很高的工作。安全监理已成为工程监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一种方式,自然也要承担很大的风险[1,2]。安全监理风险是指在工程项目监理工程中,因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事故给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带来责任或损失的可能性和后果。在建设工程的施工阶段,工程监理单位是责任主体之一,不可避免地要受到来自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及自身职业责任等方面风险地冲击,尤其是现代工程项目具有规模日趋庞大,环境日益复杂,功能、标准以及法律法规的要求越来越高,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不断涌现,承建单位越来越多,市场竞争日益加剧等特点,必然带来工程项目安全管理风险日益增加,监理责任日趋加重等问题。因此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必须充分重视和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的风险管理,增强监理责任的防范意识。只有这样,才可能有效地避免承担安全监理的责任。

1风险及风险管理概述

研究风险的存在、发生、发展直至形成风险损失的过程,对深入认识风险、有效地控制风险的重要意义。风险因素是指风险产生的诱因。某一风险的存在是由该风险形成的内在因素的存在性决定的,而这种不确定的内在因素是由于人们对事物认识的阶段性和局限性决定的。在工程建设中存在风险是由于在工程实施的过程中,存在着各种不确定性因素(即风险因素)决定的。风险事件是指风险因素可能诱发的各种不确定事件。如异常的气候风险因素可能导致某工程在施工中发生持续高温、雨季延长、特大暴雨、特大洪水等风险事件。风险损失是指发生的风险事件所引起的对工程项目建设目标的影响。工程项目风险的形成机理可表示为:风险因素→风险事件→作用途径→风险损失。

所谓风险管理,就是人们对潜在的意外损失进行辩识、评估,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即在主观上尽可能有备无患或在无法避免时也能寻求切实可行的补偿措施,从而减少意外损失或进而使风险为我所用。风险管理可采用“两阶段”循环管理过程,即风险分析阶段和风险对策决策阶段。风险分析是指通过辩识、估计和评价对风险做出全面的、综合的分析,是风险管理的重要环节。风险辩识是风险管理的第一步,这项工作相当重要,它是整个风险管理工作的基础。

2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风险种类及产生原因分析

我们要研究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的风险管理,首先就必须要明确安全监理风险的种类及其产生的原因。

目前安全监理工作的风险主要有两种:一是法律责任的风险。随着《安全条例》的颁布与实施,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承担安全监理的法律责任得到了明确。另一种风险则是指经济损失的风险。虽然现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没有专门针对安全监理的条款,但随着《安全条例》的颁布实施,大部分建设单位已将安全监理纳入了监理合同中,明确了安全监理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权利,安全监理已经成为监理合同的一项重要内容。更重要的是,因安全事故的发生,监理单位受到行政处罚和合同处罚,使监理单位的社会信誉、水平能力受到了质疑,使监理单位的竞争力下降,将带来更大的经济损失,并严重影响到监理单位的生存。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风险主要来源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自身的职业责任三个方面。监理自身职业责任的风险则表现在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因自身行为有过错,并且过错的行为导致了安全事故的发生,给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带来法律责任和经济上的损失。当前,建筑市场秩序混乱使安全事故频发的主要原因之一。因建设单位原因而导致安全监理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建设单位的市场行为不规范;建设单位的建设资金不到位;建设单位重进度轻安全的思想等方面。施工单位是工程建设活动中的重要主体之一,在施工安全生产中处于核心地位。近年来建设工程中发生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分析表明,施工单位是绝大多数安全事故的直接责任方。施工单位引的安全监理风险也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主要有以下几方面:施工单位的市场行为不规范;施工单位必要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足;施工单位的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的情况时有发生,经常造成安全隐患。监理因自身的职业责任而造成的安全监理工作方面地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4个方面,即过失责任风险、渎职责任风险、不作为责任风险和越位责任风险。

3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防范措施

由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理责任已经法制化,若因上述风险原因导致了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要承担安全事故的责任,则将面临行政、经济甚至是法律上的处罚,其后果可能是十分残酷的。因此,正确认识安全监理责任的性质,制定防范监理责任的措施,是十分必要的。具体来说,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注意。

加强工程监理单位自身的建设。加强监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工作,牢固树立监理人员的安全责任防范意识,提高法制观念和合同管理意识。在没有修订《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前,编写企业内部实用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手册,指导安全监理工作。补充和充实监理人员在安全监理方面职业道德和纪律的规定,对以下有故意情节的要给予重罚。在承揽监理业务及履行监理委托合同中,学会并善于防范风险,承担与其资质、能力相称的监理业务。对不熟悉又缺乏实际经验的建设工程,监理单位承接该业务要慎重;对资金不足,又无良好融资渠道,主要甚至全依赖压低工程造价(包括压低监理费)、施工单位垫资及拖欠工程款为手段运作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承接该业务要特别慎重。与建设单位签订监理合同时,要补充关于安全监理双方权利义务的条款;协助建设单位选好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发生工程变更,监理单位应及时评估对施工安全方面的影响,表明态度并签注意见;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出于某种需要压缩工期实行抢工时,一方面工程监理单位应协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完善相应施工安全措施,使“抢工”具有实施可行性;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若建设单位故意违法违规,监理单位应及时提醒、规劝,表明制止的态度;对于由施工单位垫资的工程,建设单位也要受施工单位的控制,监理单位的行为也更得不到建设单位的支持,因此,施工单位对监理单位的检查监督会置之不理,恣意妄为。

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但不要越俎代庖。在安全监理工作中,监理工程师要注意《安全条例》所规定的安全监理的责任和监理合同中所约定的安全监理工作内容、职责的各条一定要做到位;但属施工单位的安全工作,监理不要越俎代疱。重视安全监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存,以便维护监理的合法权益安全监理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能够反映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依法履行安全监理职责的全貌。安全监理资料应包括监理日记、监理月报、音像资料及事故处理资料等。学会应用法律保护监理自身的正当权益,重视建设工程监理保险工作面对如此严峻的安全监理风险,监理单位除了采取规避的措施以外,还应采取转移风险的措施。目前倡导的保险制度,正是监理单位转移和降低风险的主要手段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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