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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施工员岗位职责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6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地方及上级关于建筑给排水和电气等安装工程的施工技术、验收标准和强制性规范;执行项目部制订的质量保证计划,落实质量保证措施。

2、负责主持安装工程的分部分项工作,完成从施工准备到竣工验收的全部过程;严格按图施工,依据施工组织设计,科学地组织施工,合理地安排预埋预设、安装和专项检测及实验等项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和安全生产满足项目部的要求。

3、参与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负责主持编制安装施工方案和施工临时用电方案;认真执行操作规范,指导并督施工人员按图施工,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签发施工任务单,提供安装用材料和设备计划,控制材料消耗,从严格掌握人工费结算,认真审核工程量,做好质量检查和安全施工等工作。

4、负责施工机械的使用、维修、保养工作,加强对施工用电安全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施工用电必须执行三相五线制,采用TN-S按零保护系统,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实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

5、认真记好施工日记,做好工程稳蔽记录及技术、经济签证,协助内业技术员完善工程技术档案,配合结算员整理结算资料。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作任务。

篇2:工程项目施工员安全管理职责与权限

(1)按照施工保证计划要求,对施工现场全过程进行控制;

(2)严格监督实施本工种的安全操作技术规范;

(3)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的操作的施工任务,除及时制止外,有责任向项目经理汇报;

(4)认真执行对施工人员的分部分项工程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施工前向各班组长交签,并进行检查、督促各班组长向施工人员交底;

(5)发生工伤事故,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保护现场迅速报告;

(6)对已发生的事故隐患落实整改,必须定人、定措施、定时间,及时消除隐患,并报安全员进行复检;

(7)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危险部位,搭设外脚手架、拆除外墙脚手架,临时拆除安全防护设施、施工用电机械的变动移位。拆除模板,动用明火等。按规定程序向主管人员申报。

(8)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护措施和维修。

篇3:安全生产责任制:工长施工员职责

1工长是单位工程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辖班组(特别是分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包括分包)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3经常检查所管辖班组(特别是分包)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安全交底制度、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4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所管辖班组(特别是分包)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安全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安全隐患。

5对工程项目应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

篇4:施工员安全生产职责权限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辖的工程项目和班组(特别是分包队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参与对编制项目安全生产保证计划的策划,按照安保计划要求,合理组织安排施工任务,并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过程进行控制。对施工现场重点危险源的预防监控措施必须落实到位,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操作的施工任务,并及时向项目经理反映;

3.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包括分包队)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4.经常检查所管辖班组(包括分包队)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5.组织对安全设施及机械设备的检查验收工作,合格后方可使用,严禁随意拆除;

6.对安全部门或上级提出的事故隐患整改要求,按照技术人员制定的纠正预防措施,及时整改或停工整改,待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

7.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所管辖班组(包括分包队)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人员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8.对分管工程项目应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

9.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

篇5:项目领工员施工员安全生产职责

⑴领工员、施工员是所管辖区域范围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工作质量对项目副经理负责。

⑵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规定,监督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外协施工队伍)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的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⑶负责落实所管辖施工队伍的三级安全教育、常规安全教育、季节转换及针对施工各个阶段特点等进行的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负责组织落实所管辖施工队伍特殊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和持证上岗的管理工作。

⑷经常检查所管辖区域的作业环境、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的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标准要求,认真做好书面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⑸负责组织落实所管辖班组(外协施工队伍)开展各项安全活动,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接受安全管理机构或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其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⑹对工程项目中应用的“四新”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停止施工,并上报领导或有关部门。

⑺发生各类事故及未遂事故必须停止施工,保护现场,立即上报。对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未遂事故,必须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落实整改措施,经上级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准恢复施工,不得擅自撤除现场保护设施,强行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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