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监理安全生产监理职责
1、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项监理制度和安全监理细则,设立安全监理机构及配备安全监理人员。
2、按规定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列支和使用实施监理;。
3、按规定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按规定组织专项验收。
4、所监理的工程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或开工报告)或施工单位(含分包单位)无安全生产许可证而擅自开工,要及时作出停工处理,及时上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监站。
5、所监理的工程因施工安全原因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监站责令停工整改,应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6、及时对变更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
7、对施工企业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情况实施监理;对存在安全隐患履行监理责任;监理检查记录真实、齐全。
8、因施工安全问题发出停工整改通知后,如施工单位强行施工,应及时向总公司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监站报告。
9、重要施工环节和安全事故易发工序应进行巡查并有详细记录。
10、每月按要求编写项目安全生产监理报告上报给市安监站;当发生突发事件要编写监理快报及时报送主管部门。
11、跟踪检查监理机构发出安全整改通知的整改结果。
12、施工现场应按《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资料统一用表》建立安全监理档案。
13、认真履行职责,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监理记录齐全、监理月报能如实反映工地安全生产管理状况。
篇2:总监理工程师安全职责
1贯彻落实本公司的安全管理方针和目标,全面负责项目监理机构的安全监理工作,对本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全面负责;
2确立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监理岗位设置,确定各岗位具体安全监理人员,并明确各岗位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职责;
3主持编制安全监理规划,明确安全监理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审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4检查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监理工作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和督促安全监理人员的工作;
5主持编写安全监理月报,安全监理专题报告和安全监理工作总结;
6组织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证书、特种作业人员证书的有效性的审查情况、并签署意见;
7主持、督促专职安全监理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并签署意见;
8组织审核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情况;
9检查专业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落实现场安全生产各项技术措施的管理情况;对重大危险源、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督促管理和验收手续审核的情况。
10负责审查、核准施工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地考核评分;
11当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或已发生安全事故时,负责签发工程暂停令,危险因素解除时签发复工报告,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
12对施工单位不服从监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对监理机构下达书面指令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停止施工时,施工单位拒绝按照监理机构的要求进行整改或者停止施工的,负责及时将情况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13参加有关单位组织的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定期审阅安全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日记,并签字;
14协助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并督促、检查有关事故后的现场整改情况;
15负责处理所监项目中的突发事件,负责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施工现场安全事故。
篇3: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安全职责
1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做好本项目监理机构的安全监理工作,总监不在时全面负责安全监理工作。就项目监理机构的安全监理工作,对总监负责。
2审查专业分包资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3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安全交底工作;
4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参加有关单位组织的施工现场安全检查;
5督促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监理制度的执行,协助总监检查、督促安全监理人员的工作;
6协助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并督促、检查有关事故后的现场整改情况;
7编写安全监理工作月参与报,安全监理专题报告;
8完成总监交办的其他安全监理工作。
篇4:总监理工程师安全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总监办的安全监理工作,确保安全监理目标的实现。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3.建立安全监理网络,保证安全监理网络的正常运行。
4.签发安全监理的重要指令和文件。
5.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施工过程中安全问题。
6.积极组织监理人员参加各种安全会议及安全培训教育。
7.主持、参与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上报。
篇5: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职责
1对监理项目工程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在工程开工前组织编制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保证其实施,负责管理项目安全机构的日常工作;
3经常对本项目监理机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加强本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安全意识;
4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齐抓共创文明施工,严防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事故的发生;
5负责组织审核批准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提出审查意见,使之符合安全施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6协助施工单位从立法和组织上加强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建立和完善有关安全生产制度;
7在安全监理过程中应重点控制“人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以杜绝或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8协调建设单位落实安全技术措施费用;
9事故发生时,及时组织保护现场的工作,负责组织或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并上报建设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根据调查结果确定处理方案;
10检查和监督安全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其工作;
11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施工方案等;
12主持安全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安全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13督促建设单位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法规规定的安全职责;
14审查勘察、设计、工程机械供货、出租单位执行《条例》规定的职责;
15审查承包商现场安全制度和安全体系;
16组织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检查,督促整改、验收;
17审查承包商三级安全教育工作的落实;
18审查承包商、分包商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19审查项目经理、安全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
20监督工程造价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费资金的投入,确保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