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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喷锚支护施工安全监理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5

一、前言:

?据统计,全国的建筑施工事故中,高处坠落、施工坍塌、物体打击、机具伤害和触电事故起数占事故总数的90%以上。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基坑坍塌容易发生群死群伤的安全事故,给企业带来重大的经济损失和不良的社会影响。锚杆及土钉墙支护结构具有造价低、施工简便、进度快的优点,被广泛运用在工程上。笔者在此就基坑喷锚支护事故类型、坍塌原因,简述施工安全监理与之对应措施和监理要点。

?二、坍塌事故类型

?基坑坍塌,按支护结构方式大致为两类:?

(1)基坑边坡土体承载力不足;基坑底土因卸载而隆起,造成基坑或边坡土体滑移;地表及地下水渗流作用,造成的涌砂、涌泥、涌水等降低了土体的抗剪强度(由土的内聚力和内阻摩力组成)从而导致边坡失稳,基坑坍塌;?

(2)支护结构的强度、刚度或稳定性不足,引起支护结构破坏,导致边坡失稳,基坑坍塌。

?三、坍塌原因?

?基坑坍塌的原因可从技术、管理和环境三个方面方面分析。

?1、技术方面分设计技术和施工技术

(1)、设计技术

?设计单位、勘察单位技术成果有缺陷;

?如:设计计算未根据拟定的工况对基坑支护结构及底部土体的内力、变形及稳定性进行详细的计算分析;施工说明和图纸表达不够详细,不能完全体现设计图和指导施工;设计单位在基坑支护结构施工设计文件中没有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等。

(2)、施工技术

?施工单位未编制《基坑支护专项施工方案》或在施工过程中未能切实遵照执行,也未能根据工程地质条件的复杂性提出针对性措施;

深基坑支护施工方案未组织专家会审。

?施工工艺、方法不当,施工方法、顺序有错误;2、管理方面

?施工单位安全投入不足,管理体制不健全;有的项目施工管理人员素质差,安全意识淡薄,专业技术人员缺乏,施工安全管理不到位;支护施工专业队无资质,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基坑支护、土方施工不规范,随意更改设计,违反技术规范要求。支护结构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等。

3、环境方面

自然环境因素:受天气条件(如大风、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地质条件、施工条件、荷载条件的影响等。

基坑周边环境应查明:

影响范围内建(构)筑物的类型、层数、基础类型、埋深、基础荷载大小及上部结构现状;

基坑周边的各类地下设施,包括给、排水、电线、污水、雨水、热力等管线或管道的分布和性状;

基坑周围和邻近地区河流(尤其是暗河)对基坑的影响,还有地表水汇流、排泻情况,地下水管渗漏情况以及对基坑开挖的影响程度;

基坑四周道路的距离及车辆载重震动对基坑的影响。

?四、施工安全监理措施和要点

?1、要求施工单位做好技术安全书面交底,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保证体系;

?2、审核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的基坑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企业资质及机械操作人员上岗证。基坑深度超过(含)5m的,施工单位编制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须组织专家会审。经总监签证后实施。

?3、做好取样送检,严把原材料质量关

?4、进行质量检验和隐蔽验收

?土钉墙施工,隐蔽验收至关重要,施工过程中,应对锚杆位置、钻孔直径、钻孔深度及角度、锚杆入孔长度、钢筋网片的绑扎、注浆量、墙体厚度进行检验和隐蔽验收。

安放土钉墙钢筋锚杆前,要进行清孔检查,若囊中出现局部渗水、塌孔或掉落松土应及时处理。钢筋锚杆人孔前,在杆体上每隔2m~3m焊定位支架二道,支架不应妨碍注浆时浆体的流动。将一批锚杆都入孔后,用注浆泵进行注浆,注浆水泥应用不低于32.5普通硅酸盐水泥,注浆材料宜采用水泥砂浆配合比,水泥:砂=1:0.5(重量比);旁站监理注浆作业应符合以下规定:

?(1)、注浆前应将孔内残留或松动的杂土清除干净;注浆开始或中途停止超过30min时,应用水或稀水泥浆润滑注浆泵及其管路;

?(2)、注浆时,注浆管应插至距孔底250~500mm处,孔口部位宜设置止浆塞及排气管。

?钢筋网绑扎固定必经符合设计要求,钢筋网筋为直径6mm的圆钢,间距宜为250×250mm;骨架钢筋应采用直径为16mm的Ⅱ级钢筋;钢筋网格允许偏差为±lOmm,保护层厚度不宜小于20mm。坡面上下段钢筋网的搭接长度应大于300mm,如搭接焊,焊接长度不小于网片钢筋直径的10倍。网片与坡面的间隙不小于20mm。

喷射混凝土,要按试验确定的配合比搅拌均匀.分片、分段一次进行,喷射顺序视作业面具体情况而定,一次喷射混凝土厚度不宜小于40mm,喷射厚度超过lOOmm时,要分层喷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一般为C20,粗骨料最大粒径不宜大于12mm,水灰比0.45为宜。喷射砼时,喷头与受喷面应保持垂直,距离有为0.6~1.0m;喷射砼终凝2h后,应浇水养护,养护时间要根据气温确定,宜为3~7h。

?对混凝土、水泥浆应按试验规定留置试块作强度检验,锚杆应作抗拔力试验。同一条件下,试验数量不宜少于土钉总数的1%,每组不应小于3点。

5、临边防护

?基坑施工必须进行临边防护。防护栏杆高度不得小于0.8m,离基坑边的距离不得小于50cm。

?6、坑壁支护

?坑槽开挖时的边坡要符合施工安全要求。开挖时,施工管理人员须在现场指挥。

?土钉的长度不宜小于6m,管径48mm,厚为3mm,前置锚管入土深度不应小于基坑挖深,与水平面夹角宜为5o~20o;

?7、施工前要了解地下管网的布置和走向,施工中应对地下管网进行保护避开,防止损坏造成经济损失,影响使用和正常施工进展,甚至会造成安全事故。

?8、排水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要根据工程地质的水文条件及施工现场周围的环境,制定出防渗、防漏、防透、防灌及排水措施,雨期施工,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的排水系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证排水畅通。

?9、坑边荷载

?严格控制基坑边堆土、机械设备及建筑材料堆放的数量、重量和离基坑边的距离。基坑周边不应有大型施工机械行走,以防震动使基坑周边土质松动坍塌。

?10、基坑施工必须有专用、牢固的通道供作业人员上下。

?11、土方开挖时,土方开挖时要自上而下分层(段)开挖,每层的开挖深度应随地质条件及周围环境而定,一般为1.5m~2.5m为宜,不得超过2.5m,遵循分层(段)开挖,分层(段)支护的原则,不得超挖、破坏基底土层的结构。土方开挖后,应立即支护,暴露时间不得超过48h,在完成上一作业面土钉与喷射混凝土面层达到70%以上之后,再进行下一层土层的开挖,不能一次挖成再行支护的施工方式。

?施工单位应对相邻建(构)筑物、道路的沉降和位移情况进行观测。基坑开挖之前请有资质的监测单位进行监测。机械作业位置应稳定、安全,在挖土作业半径范围内严禁人员进入。

?12、基坑支护变形监测

?基坑开挖到基坑回填前,应没立监测点,请有资质的监测单位进行监测,每天不少于2次对支护结构变形,周围道路、建筑物、地下水位进行观测,并有监测记录,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施工。

?13、作业环境

?垂直、交叉作业时应设置安全隔离防护措施,夜间或光线较暗的施工设置足够的照明。

?14、若遇到下列可能影响建筑物安全的情况之一时,应责令施工方立即暂停

工,并要求其对基坑支护结构和已有建筑物采取应急补救措施:

(1)基坑支护结构(或其后面主体)的最大水平位移已大于基坑开挖深度的1/200(1/300),或其水平位移速率已连续三日大于3mm/d(2mm/d)。

(2)基坑支护结构的支撑(或锚杆)体系中有个别构件出现应力骤增。压屈、断裂、松弛或拔出的迹象。

(3)建筑物的不均匀沉降(差异沉降)已大于现行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规定的允许沉降差,或建筑物的倾斜速率已连续三日大于0.0001H/d(H为建筑物承重结构高度)。

(4)已有建筑物的砌体部分出现宽度大于3mm(1.5mm)的变形裂缝;或其附近地面出现宽度大于15mm(10mm)的裂缝;且上述裂缝尚可能发展。

(5)基坑底部或周围主体出现可能导致剪切破坏的迹象或其他可能影响安全的征兆(如少量流砂、涌土、隆起、陷落等)。

(6)据当地经验判断认为,已出现其他必须加强监测的情况。

?五、结束语:

?在基坑施工期间,监理人员应对存在重大施工危险源的地方实行旁站监理,一旦发现施工不符合安全专项方案要求或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就立即签发监理通知书、必要时由总监签发暂停施工令,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如遇施工单位拒不整改,野蛮施工的情况,监理单位要及时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施工安全,实现监理安全目标。

篇2:基坑支护施工安全监理检查要点

1、基坑深度超过5米有专项支护设计,支护设计及方案上报审批,深度超过2米的基坑施工须设置临边防护。

2、基坑施工支护方案能指导施工。

3、基坑施工排水措施有效,施工机械进场须验收合格。

4、按规定深度挖土或超挖的,应进行基坑支护变形监测。

5、深度基坑施工采用坑外降水,有防止临近建筑物危险沉降措施。

6、基坑内作业人员有安全立足点,垂直作业上下有隔离防护。

7、人员上下专用通道符合设计要求。

8、挖土机作业时,无人员进入挖土机作业半径内。

9、按规定对相邻建筑物和重要管线及道路进行沉降观测。

10、设置足够照明或光线不足。

篇3:某深基坑支护开挖安全监理细则编制要点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公布;

2)国务院第393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列》;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J405-2005;

7)《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8)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的安全施工规程、规定及相关文件;

9)设计图纸、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记录、设计变更记录;

10)施工方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含专家评审意见及补充方案);

11)所签订的施工、监理合同。

12)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监理规划

基坑工程安全控制的主要工作内容

1.审核施工单位测量放线、签署测量放线资料;

2.审查工程施工单位的质量与安全保证体系及各类施工人员上岗资质审查。

3、审查施工单位编写的基坑支护、土方开挖的专项施工方案。

4、审查工程施工单位的质量与安全保证体系及各类施工人员上岗资质审查。

5、检查施工机具、设备等数量及适用性审查。

?6.审查进场施工材料及见证取样复试。

?7.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8.督促施工单位作好施工技术资料的整理归档

9.监理资料的整理汇总。

安全监理检查频率及内容

1.监理对危险源控制的检查频率

1)对施工现场所有危险源进行安全检查,每日检查次数不少于二次。

?2)夜间施工时安全检查不得少于一次。

3)定期安全检查每周必须进行一次。

?4)固定假日(长假)必须进行节前、节后检查及节中检查。

?5)灾害性气候影响(如暴雨、台风、冰雪天气)前后的专项检查及中期控制。

?6)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要求的专项检查。

?2.监理对危险源控制的检查内容

1)支撑与围檩主要检查特种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维护系统的监测数据以及各项预控措施的落实。

2)在深基坑施工期间,则以坑底土质、防止坍塌、周侧有无堆载及围护、上下人登高通道为重点进行检查。

3)机械挖土施工时应以挖土有无指挥、机械离破边距离、灯光照明及挖土标高及程

序为重点进行检查。

4)临时用电主要应为“三级配置、二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分配箱、分路箱的设置与布置、防雷接地以及照明线路的安全性为重点进行检查。

5)灾害性气候主要以机、电的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为重点进行检查。

安全监理的旁站

1.旁站监理的工作内容

1)检查施工企业现场安检人员到岗情况,检查现场安全技术交底的情况。

2)检查特殊工种人员持上岗证的情况、专项预案的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3)在现场跟班监督危险源、危险点及预控措施的施工执行情况、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

4)做好安全旁站监理记录和安全监理日记,保存安全旁站监理原始材料,整理后归档。

?2.旁站监理的工作程序

1)总监理工程师对安全旁站监理人员进行安全旁站要求交底、配备安全旁站监理工具。

?2)安全旁站监理应熟悉该旁站工序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及相关的施工企业安全检查人员。

3)具备旁站条件时,安全旁站监理人员按照安全旁站监理的内容实施安全旁站监理工作,并做好安全旁站监理记录。

4)在安全旁站监理过程中,旁站人员发现施工安全隐患时,应及时上报总监理工程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5)安全监理旁站结束后,监理人员在安全监理旁站记录上签字。

监理监测控制要点:

1)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的监测项目进行监测点的布置,特别应该注意的是施工监测点的埋设应该在每项施工内容开始前进监测设备的安装,以确保可以对整个施工过程围护结构和周边环境的变化进行有效监控,

2)测试内容也应该配合施工过程的要求合理调整监测密度,对于测试结果要及时反馈,以确保对基坑支护结构和周边建筑物的安全性可以及时掌握,避免事故的发生和发展。

遇到测试结果异常时,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进行处理,并立即停止施工。

3)本工程的测试内容包括基坑周边及基坑周边地面的沉降、地下连续墙的墙顶位移和连续墙不同深度的侧向位移、支撑的受力变化过程和施工过程中周边地下水位的变化情况。

4)做到信息化施工,及时将施工监测的数据提供给设计单位。

安全监理资料及表式

1、安全监理日记

2、安全旁站记录

?3、安全例会、安全专题会议纪要

?4、安全教育记录、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5、安全监理巡视检查记录

6、危险性较大工程巡视检查记录

7、深基坑安全支护施工监理评估报告。

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的重点

加强对起重吊装设备安全相关资料的审核,包括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明、特种作业人员证书、专项施工方案等,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并报监理审核,做好设备验收及资料归档工作,严格按照建委有关文件要求进行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塔司、信号工、安装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工作,保证锁具、吊笼、钢丝绳的使用安全,加强起重设备的日常安全检查,做好月检记录,确保起重设备安全使用。

、编制依据

2.1起重吊装施工方案及起重机说明书;

2.2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2.3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4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ZBJ80012);2.5建筑卷扬机技术规程(GB13329);2.6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GB10055);2.7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

2.8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8第166号)2.9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3.安全监理工作的方针及目标3.1安全监理的工作方针

3.1.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深圳市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各项安全施工标准。3.1.2重点监控施工单位建立有效的安全施工保障体系,包括组织保障体系;专项施工方案审批、人员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制度落实;安全技术措施落实等来做好预防预控工作。

3.1.3协助、督促总承包单位及分包单位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据国家及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落实现场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施工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规范施工安全操作程序,消除和控制起重吊装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防止发生伤亡事故。3.2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的安全监理目标

(1)确保自身职工不发生重伤、死亡事故;

(2)确保不出现与监理有关责任事故;

(3)督促施工单位不出现四级以上重大安全事故;

(4)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审核查验100%;

(5)对施工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审查100%;

(6)督促施工单位对重大隐患整改达到100%,一般隐患达到90%;

4.3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程序

4.3.1核查施工单位的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检查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起重吊装机械的租赁单位、安装单位等)的安全协议签订情况。核查施工单位现场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4.3.2.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的报审程序。

1.施工单位应在起重吊装工程及安装拆卸工程的施工前,向项目监理部报送专项施工方案,并填写《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施工方案中应包含相关的安全技术措施。

2.施工单位在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向项目监理部报送专项施工方案,并填写《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编写,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审核,由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签字。

3.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组织专家论证的,施工单位应在向项目监理部报审前组织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并将论证审查报告作为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报送项目监理部。

4.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职(兼职)安全监理人员进行审查,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当需要施工单位修改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意见要求施工单位修改后再报。

4.3.3.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制度,以及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人员的资格证书情况。

4.3.4.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的报审程序。

1.施工单位应在施工起重机械及安全设施投入使用前,总承包单位项目部应对起重机械的专项拆装方案、检测报告、操作人员和拆装人员上岗证书、拆装资质、群塔作业施工方案及其它有关资料进行审查后,填报《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拆装报审表》按要求报监理单位核验,并将相关验收资料向项目监理部进行报验,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或拆卸。

2.拆装单位应当在从事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作业2个工作日前,将经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合格的《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拆装报审表》报送工程所在地区县建委。

3.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使用单位应当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验收前,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验收。起重机械使用前,总承包单位应填写《施工现场起重机械验收核查表》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对验收程序进行核验,核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4.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职(兼职)安全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起重机械及安全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程序进行核查,当验收程序符合要求且相关验收资料齐全、有效的,专职(兼职)安全监理人员签署核查意见;

5.总监理工程师在专职(兼职)安全监理人员签署同意投入使用的核查意见后,再在《施工机械设备安全验收复核表》上签认。

?4.3.5.安全事故的处理程序

1.当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后,施工单位应迅速控制并保护现场,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情况的发展和扩大,及时报告施工单位主管部门和现场项目监理部。

2.总监理工程师及时会同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了解事故情况,判断事故的严重程度,及时发出监理指令,并向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

(1)当现场发生重伤事故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提交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方案和安全生产补救措施,经安全监理人员审核同意后实施,安全监理人员进行复查,并在《监理通知回复单》中签署复查意见,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2)当现场发生了死亡或重大死亡事故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向监理工程的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监理单位应指定单位主管负责人进驻现场,组织安全监理人员配合由有关主管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的调查;按照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对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办理工程复工手续,并填报《工程复工报审表》;经安全监理人员核查同意后,总监理工程师签批。

4.4.20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使用单位应当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验收前,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验收后,填写相应的记录,由相关责任人签字

?4.4.21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验收。起重机械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4.4.23租赁单位应每月对塔式起重机进行安全检查,并填写《塔式起重机月检记录表》(附件二),并及时上报总包及监理单位。

5.监理安全责任规定和职责分工

5.1项目监理部的安全职责:

5.1.1审核起重机械的备案证明或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等;

5.1.2审核拆装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5.1.3审核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及起重吊装工程(包括群塔作业)的专项施工方案;

5.1.4监督拆装单位执行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情况;

5.1.5监督检查起重机械的使用情况;

5.1.6发现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安装单位、使用单位限期整改,对安装单位、使用单位拒不整改的,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5.2监理人员职责分工

5.2.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1)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落实项目安全总监负责制。

(2)明确各专业人员的起重吊装工程安全监理责任,领导并支持安全监理人员的工作。

(3)组织编制和审批《起重吊装及安装拆除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4)审核起重机械的备案证明或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等;

(5)审核拆装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6)审核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7)组织监督拆装单位执行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情况及监督检查起重机械的使用情况;

(8)审查施工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情况。

(9)加强安全巡视,及时下发《安全监理通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要求施工单位下发《暂停令》,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5.2.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根据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第2、4、5、7、8项职责和权力。

5.2.3项目专(兼)职安全监理人员

(1)编写项目起重吊装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审核起重机械的备案证明或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等;

(3)审核拆装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4)核查起重吊装设备验收手续并签署相应表格,及时将起重吊装工程安全监理资料收集归档;

(5)审查施工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情况;

?(6)抽查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情况;

(7)起草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授权签发有关安全监理工作的《监理通知》;

?(8)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专题监理会议;

(9)编写监理月报中的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10)实行安全跟踪管理,组织定期安全巡视对各类安全隐患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检查落实情况,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人员,遇有严重险情有权停止作业并上报项目总监或总监代表。

篇4:土石方工程基坑开挖支护监理控制要点

1)施工方案检查要点

①.基础施工前必须进行地质勘探和了解地下管线情况,根据土质情况和基础深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应与施工现场实际相符,能指导实际施工。其内容包括:放坡要求或支护结构设计、机械类型选择、开挖顺序和分层开挖深度、坡道位置、坑边荷载、车辆进出道路、降水排水措施及监测要求等。对重要的地下管线应采取可靠保护措施。

②.施工方案必须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盖章后方可实施。

2)临边防护检查要点

①.基坑施工必须进行临边防护。基坑深度超过2m的基坑施工,必须采用密止式安全网做封闭式防护。

②.临边防护栏杆离基坑边口的距离不得小于50cm.

3)坑壁支护检查要点

①.坑槽开挖时设置的边坡符合安全要求。坑壁支护的做法以及对重要地下管线的加固措施必须符合专项施工方案和基坑支护结构设计方案的要求。

②.支护设施产生局部变形,应会同设计人员提出方案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调整加固。

4)排水措施检查要点

①.基坑施工应根据施工方案设置有效的排水、降水措施。

②.深基坑施工采用坑外降水的,必须有防止临近建筑物危险沉降的措施。

5)坑边荷载检查要点

①.基坑边堆土、料具堆放的数量和距基坑边距离等应符合有关规定和施工方案的要求。

②.机械设备施工与基坑(槽)边距离不符合有关要求的,应根据施工方案对机械施工作业范围内的基坑壁支护、地面等采取有效措施。

6)上下通道检查要点

①.基坑施工必须有专用通道供作业人员上下。

②.设置的通道,在结构上必须牢固可靠,数量、位置满足施工要求并符合有关安全防护规定。

7)土方开挖检查要点

①.施工机械应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检查验收后进场作业,关有验收记录。

②.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应规定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③.施工作业时,应按施工方案和规程挖土,不得超挖、破坏基底土层的结构。

④.机械作业位置应稳定、安全,在挖土机作业半径范围内严禁人员进入。

8)基坑支护变形监测检查要点

基坑支护结构应按照方案进行变形监测,并有监测记录。对毗邻建筑物和重要管线、道路应进行沉降观测,并有观测记录。

9)作业环境检查要点

①.基坑内作业人员应有稳定、安全的立足处。

②.垂直、交叉作业时应设置安全隔离防护措施。

③.夜间或光线较暗的施工应设置足够的照明,不得在一个作业场所只装设局部照明。

④.深基坑内必须设有通风、排尘防毒和防火措施。

篇5:基坑支护安全监理控制的重点

一、施工方案:1)深基础土方开挖、基坑支护施工应有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有专项的施工组织设计,经审查单位审查合格后,再报建设、监理单位审查同意后实施。2)检查基坑支护设计单位的资质是否满足要求。

二、临边防护:深基坑应用钢管设置临边防护设施,要求搭设规范、稳固性好,并配备相应的安全标识;施工过程中经常检查临边防护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

三、坑壁支护:1)、检查基坑支护施工单位及其现场主要管理人员、特殊作业人员的资质是否符合规范要求。2)、坑槽开挖的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支护钢筋网的安装质量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经监理工程师验收确认后才能进行喷射混凝土施工。3)对锚杆的制作质量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使用;核对锚杆的入土深度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做好其入土深度的记录。4)、对锚杆的压浆过程进行旁站监理,抽查水泥浆的配合比、水灰比,做好记录。5)、督促施工单位按规范要求对基坑位移进行监测,及时提供监测数据。四、排水措施:基坑周围应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设置有效排水设施,基坑至围墙范围内的场地应硬化,保证地面雨水不流入基坑。五、坑边荷载:1)、施工机械设备与槽边距离应符合要求,且应有安全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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