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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作业前安全要求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5

1进行高处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险辨识,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将辨识出的危害因素写入《高处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并制定出对应的安全措施。

2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规范外,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3作业单位负责人应对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

4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应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如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精神疾病等)、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进行高处作业。

5从事高处作业的单位应办理《作业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作业。

6《作业证》审批人员应赴高处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

7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应在作业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后投入使用。

8高处作业前要制定高处作业应急预案,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现场应配备的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有关人员应熟知应急预案的内容。

9在紧急状态下(有下列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的)应执行单位的应急预案:

1)遇有6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下的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2)在临近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的场所进行高处作业时,作业点的有毒物浓度不明。

10高处作业前,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应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交代现场环境和作业安全要求以及作业中可能遇到意外时的处理和救护方法。

11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查验《作业证》,检查验收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作业。

12高处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穿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带符合GB6095的要求,安全帽符合GB2811的要求等。作业前要检查。

13高处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制定安全措施并填入《作业证》内。

14高处作业使用的材料、器具、设备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要求。

15高处作业用的脚手架的搭设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高处作业应根据实际要求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吊笼、梯子、防护围栏、挡脚板等。跳板应符合安全要求,两端应捆绑牢固。作业前,应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坚固、牢靠。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16供高处作业人员上下用的梯道、电梯、吊笼等要符合有关标准要求;作业人员上下时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固定式钢直梯和钢斜梯应符合GB4053.1和GB4053.2的要求,便携式木梯和便携式金属梯,应符合GB7059和GB12142的要求。

17便携式木梯和便携式金属梯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踏板不得有缺档。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应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处。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铰链应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篇2:高处作业中的安全要求防护

1高处作业应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

2作业中应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高处作业人员应系用与作业内容相适应的安全带,安全带应系挂在作业处上方的牢固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架或钢丝绳上,不得系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安全带不得低挂高用。系安全带后应检查扣环是否扣牢。

3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应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工具在使用时应系安全绳,不用时放入工具袋中。不得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防止坠落措施。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

4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6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特级高处作业、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5在临近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的场所进行高处作业时,作业点的有毒物浓度应在允许浓度范围内,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在应急状态下,按应急预案执行;

6带电高处作业应符合GB/T13869的有关要求。高处作业涉及临时用电时应符合JCJ46的有关要求。

7高处作业应与地面保持联系,根据现场配备必要的联络工具,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尤其是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场所或附近有放空管线的位置高处作业时,应为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器材(如空气呼吸器、过滤式防毒面具或口罩等),应事先与车间负责人或工长(值班主任)取得联系,确定联络方式,并将联络方式填入《作业证》的补充措施栏内。

8不得在不坚固的结构(如彩钢板屋顶、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等)上作业,登不坚固的结构(如彩钢板屋顶、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作业前,应保证其承重的立柱、梁、框架的受力能满足所承载的负荷,应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

9作业人员不得在高处作业处休息。

10高处作业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应按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得上下垂直作业,如果需要垂直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

11在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进行带电高处作业时。应使用绝缘工具或穿均压服。

12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有缺陷和隐患时,应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应停止作业。

13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应经作业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14防护棚搭设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

15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如果发现情况异常,应发出信号,并迅速撤离现场。

篇3:高处作业时安全防护技术措施

1、凡是进行高处作业施工的,应使用脚手架、平台、梯子、防护围栏、档脚板、安全带和安全网等。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牢固、可靠。

2、凡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应接受高处作业安全知识的教育;特殊高处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上岗前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交底。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的,应按规定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关安全技术教育。

3、高处作业人员应经过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施工单位应为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必备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具,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

4、施工单位应按类别,有针对性地将各类安全警示标志悬挂于施工现场各相应部位,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5、高处作业所用工具、材料严禁投掷,上下立体交叉作业确有需要时,中间须设隔离设施。

6、高处作业应设置可靠扶梯,作业人员应沿着扶梯上下,不得沿着立杆与栏杆攀登。

7、在雨雪天应采取防滑措施,当风速在10.8m/s以上和雷电、暴雨、大雾等气候条件下,不得进行露天高处作业。

8、高处作业上下应设置联系信号或通讯装置,并指定专人负责。

9、高处作业前,工程项目部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设施的,应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并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实施。

10、高处作业注意事项

1)发现安全措施有隐患时,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必要时停止作业。

2)遇到各种恶劣天气时,必须对各类安全设施进行检查、校正、修理使之完善。

3)现场的冰霜、水、雪等均须清楚。

4)搭拆防护棚和安全设施,需设警戒区、有专人防护。

篇4:三宝四口与高处作业安全施工技术措施

1、“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1)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好安全帽。

(2)施工现场所使用的“三宝”必须有产品合格证。安全网必须采用建设部推广使用的密目式安全网,使用的安全网还需有《安全网产品信誉单》、《安全网购进登记卡》。

(3)使用安全带应正确悬挂,采用“高挂低用”的原则。

2、“四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坑、井口,通道口。

(1)施工现场的“四口”必须按规定设置防护栏及防护栅、门。

(2)“四口”的防护措施必须形成定型化、工具化。

(3)出入口处通道口防护棚的长度应视建筑物高度而定,要符合坠落半径的尺寸要求。

建筑物高度h=5~15m时,R=3m;

h=15~30m时,R=4m;

h>30m时,R>5m。

3、高处作业

(1)悬空作业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安全防护措施。

(2)梁、柱、门窗安装时的悬空作业,严禁在上下同一垂直线上作业,并应配置登高用具或搭设支架(凳)或搭设操作平台。

(3)当进行各工种的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线上操作,必须处于依时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上述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4)进行高处作业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分层或分段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

篇5:高处作业安全防控措施

1防止高处作业人员坠落的安全防控措施

(1)高处作业场所禁止非施工人员进入。

(2)脚手架搭设符合规程要求并经常检查维修,作业前先检查稳定性。

(3)高处作业人员应衣着轻便,穿软底鞋。

(4)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心脏病及酒后、精神不振者严禁从事高处作业。

(5)高处作业地点必须有安全通道,通道不得堆放过多物件,垃圾和废料及时清理运走。

(6)距地面1.5米及1.5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将安全带挂在上方牢固可靠处,高度不低于腰部。

(7)遇有六级以上大风及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高处作业。

(8)严禁人随吊物一起上落,吊物未放稳时不得攀爬。

(9)高处行走、攀爬时严禁手持物件。

(10)垂直作业时,必须使用差速保护器和垂直自锁保险绳。

(11)及时清理脚手架上的工件和零散物品。

2防止高处落物伤人安全措施

(1)对于重要、大件吊装必须制定详细吊装施工技术措施与安全措施,并有专人负责,统一指挥,配置专职安全人员监护。

(2)非专业起重工不得从事起吊作业。

(3)各个承重临时平台要进行专门设计并核算其承载力,焊接时由专业焊工施焊并经检查合格后才允许使用。

(4)起吊前对吊物上杂物及小件物品清理或绑扎。

(5)从事高处作业时必须佩工具袋,大件工具要绑上保险绳。

(6)加强高处作业场所及脚手架上小件物品清理、存放管理,做好物件防坠措施。

(7)上下传递物件时要用绳传递,不得上下抛掷,传递小型工件、工具时使用工具袋。

(8)尽量避免交叉作业,拆架或起重作业时,作业区域设警戒区,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9)切割物件材料时应有防坠落措施。

(10)起吊零散物品时要用专用吊具进行起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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