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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地质段隧道施工安全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5

1、施工中应加强地质情况的超前预测、预报工作,并根据预测、预报结果,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2、施工中应加强对围岩和支护体系的监控量测。当发现围岩和支护体系变形速率异常时,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情况危急时,应将全部人员撤离危险区。

3、不良地质和特殊岩土地段隧道施工中应备有足够的抢险、急救物资储备。

4、处理塌方应在查明坍塌情况(塌方长度、高度及延伸方向等),结合围岩条件(涌水情况、裂隙发育情况、围岩强度及破碎情况等),制定专门的处理方案和安全措施并按要求组织施工处理。

5、岩溶地质隧道施工应根据地质勘察及设计文件要求,结合岩溶的大小、是否有填充及填充物状况、与隧道的相对位置等具体情况,制定专门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并按要求组织施工。

6、有流沙地质隧道施工时,应先护后挖,随挖随封闭,遇缝必堵,防止沙粒漏出,并加强防水措施。

7、围岩软弱破碎、富含承压水隧道施工,应采取截、排、堵等防水措施,重视超前探测工作,并做到可随时采取处理突发性大涌水的应急安全措施。

8、膨胀岩地质隧道施工应采用严防水、少扰动、早封闭的措施,施工中支护与围岩应紧贴,严格控制围岩变形。

9、岩爆地质隧道发觉岩壁面发生响声,应立即示警并先撤人员后撤设备,相应地段严禁人员停留。岩爆后应加强找顶工作,并延长通风时间。岩爆地段可采取向开挖岩面喷水或打悬挂锚杆等措施。

篇2:不良地质隧道施工安全要点

(1)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在隧道施工前做好施工前期准备工作,正确选用施工方法,并结合地形、地质等实际情况,对其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隧道长度大于1000m时,应要求制定地质超前预报方案和实施细则,向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合理安排施工。

(2)监理工程师应经常性地检查施工单位各班组间建立的交接班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交接班记录应真实、齐全,包括:在交接班时,交班人将本班组的施工情况及有关安全事宜及措施向接班人详细交待的内容;工地值班负责人、领工员检查交接班情况的记录。每班开工前未认真检查工作面安全状况,不得施工。

(3)在软岩或不良地质的隧道中,施工前必须制订切实可行的施工安全措施,如设计文件指明有不良地质情况时,应对指定范围进行超前探测,并遵守弱爆破、短开挖、强支护、早衬砌、先护顶等小循环的施工原则。

(4)施工中应加强对围岩及支护的检查和监测,掌握围岩及支护的变形位移情况。如发现隧道内有险情,必须在危险地段设置明显标志或派专人看守,并迅速报告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时采取措施处理,情况危险时,应将工作人员全部撤离危险区,并立即向上级报告。

(5)洞口工程

1)进洞前应先做好边仰坡防护和排水设施,确保地表水不致危及隧道施工安全。

2)洞口路基及边坡、仰坡断面应自上而下开挖,一次将土石方工程做完,开挖人员不得上下重叠作业。在高于2m的边坡上作业时应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

3)边、仰坡以上可能滑塌的表土、山坡松动危石应在开工前清除干净;施工中应经常检查,特别是在雨雪之后,发现松动危石必须立即清除。

4)拉槽爆破后应清除边仰坡上松动石块,方可继续施工;地质不良时,边仰坡应采取加固措施。

5)开挖中应随时检查边坡和仰坡,如有滑动、开裂等现象,应适当放缓坡度,保证边坡、仰坡稳定和施工安全。

6)洞门衬砌完成后,及时处理洞门上方仰坡坡脚受损处;当边仰坡地层松软、破碎时,应采取坡面防护措施。

(6)隧道的开挖、支护和衬砌

1)监理工程师应要求开挖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详细检查支护是否牢固,顶板和两帮是否稳定,如有松动的石、土块或裂缝应予以清除或支护。

2)监理工程师施工组织设计审查中,应强调在隧道各部(包括竖井、斜井、横洞及平行导洞)开挖后,除围岩完整坚硬、设计文件中规定不需支护者外,施工单位都必须根据围岩情况、施工方法采取有效的支护;

3)施工期间,监理工程师应会同现场施工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对支护各部定期进行检查。在不良地质地段应要求每班设专人随时检查,当发现支护变形或损坏时,应立即整修加固,变形或损坏情况严重时,应先将施工人员撤离现场,再行加固;

4)洞口地段和洞内水平坑道与辅助坑道(横洞、平行导坑等)的连接处,应加强支护或及早进行永久衬砌;

5)洞内支护,应随挖随支护,支护至开挖面的距离一般不得超过4m。如遇石质破碎、风化严重和土质隧道时,应尽量缩短支护至工作面的距离。施工短期停工时,应将支撑直抵工作面;

6)不得将支撑立柱置于废渣或活动的石头上。软弱围岩地段的立柱应加设垫板或垫梁,并加木楔塞紧;

7)开挖漏斗孔应加强支护,并加设盖板。供人上下孔道应设置牢固的扶梯;

8)当发现已喷锚区段的围岩有较大变形或锚杆失效时,应立即在该区段增设加强锚杆,其长度不小于原锚杆长度的1.5倍。如喷锚后发现围岩突变或围岩变形量超过设计允许值时,宜用钢支架支护;

9)当发现量测数据有不正常变化或突变,洞内或地表位移值大于允许位移值,洞内或地面出现裂缝以及喷层出现异常裂缝时,均应视为危险信号,必要时须立即报告上级和组织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待制定处理措施后才能继续施工;

10)随着隧道各部开挖工作的前进,应及时进行衬砌与注浆,洞门的衬砌须尽早施工,不良地质地段的洞口必须首先完成;拆除灌注砼模板内支撑时,应随拆随灌。当岩层破碎、压力过大地段的支撑不能拆出时,拱圈部分应用预制砼柱代替木杆予以拆换。

篇3:软岩与不良地质段隧道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1)应加强软岩与不良地质段围岩的监控量测工作。

(2)对不良地质隧道施工,应采取弱爆破、短开挖、强支护、早衬砌、先支护、小循环的施工方法。

(3)隧道施工人员进入工地后,应首先观察工作面是否处于状态,如发现问题,应采取必要的措施。

(4)发现隧道内有坍方的迹象,应在危险地段设立明显标志及派人监守,并迅速报告施工负责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情况严重时,应立即将全部工作人员撤离危险地段。

(5)发生坍方,应积极处置和抢救。首先清点人数,其次清理主要机具设备,并详细记入施工日志,分析坍方的原因,同时拟定切实可行的清方、支护、掘进、安全保护等方案后方可继续施工。

(6)施工时应对洞内拱部和洞顶地表进行定点(含纵向和横向)监测,发现变形量加大或变形时加快时,应暂停开挖,分析原因并采取稳定围岩的有力措施。

(7)开挖中发现流沙、流泥与涌水时,应立即停止开挖,采取防止措施,并迅速上报,在未制定出有效措施之前,不得掘进。

(8)隧道掘进,必须超前预报,否则不得掘进。

篇4:不良地质特殊岩土地段隧道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一、不良地质和特殊岩土地段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前应采用超前钻孔,探明地质情况,采取预防对策。

2、施工中应加强对围岩和支护体系的监控量测。当发现围岩和支护体系变形速率异常时,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情况严重时应将全部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3、施工中应有足够的抢险、急救物资储备。

4、如发生坍塌,应积极处理和抢救。处理坍塌应在查明坍塌情况、制定出安全措施后进行。

二、软弱破碎富水围岩段施工,应采取截、排、堵等综合防水措施,并应制订处理突发性大量涌水的措施。

三、岩溶地质段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中应加强地质情况的超前预测、预报工作,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防止发生突发性涌水、涌沙和泥石流。

2、开挖与支护应根据岩溶的大小、填充情况与隧道的相对位置等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3、对溶洞填充物的清理及对溶洞围岩处理,应根据设计文件要求,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制订专项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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