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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6

1目的

为了防止人员坠落或因格栅跌落而导致物体打击事件,进一步加强对格栅安装、移动和拆除等作业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乙烯工程建设项目。

3职责

3.1工程管理项目组负责对格栅作业进行管理控制和随机检查。

3.2监理单位负责对承包商提交的格栅作业方案、工作危险性分析(JHA)进行审批,并检查确认、督促落实HSE措施。

3.3承包商负责编制格栅作业方案、开展工作危险性分析(JHA),制定并落实格栅作业HSE措施,确保本单位人员自始至终遵守。

3.4HSE管理部负责格栅作业管理规定的制、修订工作,并对该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4总体要求

4.1作业准备

a)承包商制定格栅作业相关施工方案和JHA。

b)格栅作业前,承包商现场作业负责人,应向参加作业所有人员进行有关的安全技术交底。

c)作业单位应预先落实相关安全防护措施,并为作业人员配备合适的劳动保护用品和设施。

d)作业单位须指定专人监护,并在作业影响区域周边设警戒线,同时在作业区域入口设置警示牌。

4.2作业管理

a)2米以上的格栅作业,必须系挂安全带。

b)格栅安装必须铺设一块固定一块,没有固定的格栅严禁站人作业,也不得拆除临时防护措施。

c)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应将小型工具放入工具袋内,禁止将小型工具及配件直接放在格栅上,防止坠物伤人。

d)格栅铺设不允许上下两层或多层同时进行交叉作业。

e)移动格栅时应有防护措施,以防止格栅及作业人员坠落。f)格栅材料应随进度随时运送,不得将大量材料堆放在未完工的平台上,临时使用的材料应妥善固定。

g)作业过程中要随时进行场地清理,工具和切割下来的金属材料应存放在专用器具中,而不能堆放到正在安装或拆除过程中的格栅开口附近,防止坠落造成物体打击及烫伤。

h)在可能的情况下,拆除一段格栅之前,要在格栅四周安装脚手架防护栏。不可行时,要考虑采取其它的控制措施,并设置警示标志。

i)霜、雪、大风及下雨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高处格栅施工作业。

4.3预留孔、洞、口防护

a)在每一层或一个单元格栅铺设过程中,应随时对产生的预留孔、洞、口进行临时封闭,如有必要下方应铺挂安全网。如采用盖板应固定,防止滑移。

b)对废弃的预留孔、洞、口必须按格栅的制作规定予以永久封闭,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4.4验收使用

a)格栅全部安装铺设完毕,或局部安装完需进入下道工序时,应由监理单位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b)不允许将设备等大型构件和脚手架直接放置到格栅上,以防对格栅造成损伤,也不允许在格栅上系挂物件。

c)在使用过程中,不允许对格栅随意拆除、改动,也不允许在格栅上进行气割作业,以防损坏格栅,留下安全隐患。

5附加说明

本规定由乙烯HSE管理部提出并归口。

本规定起草部门:乙烯HSE管理部。

本规定起草人:李欣陈向东。

本规定审核人:张朋成。

本规定批准人:李力。

本规定解释权归乙烯HSE管理部。

篇2:吊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1目的为了规范乙烯工程建设施工中的吊篮使用方法,防止吊篮使用过程中发生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及其他伤害,结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现场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2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乙烯工程建设项目。3职责3.1工程管理项目组负责吊篮作业的协调和控制管理。3.2监理单位负责对承包商提交的吊篮作业方案、工作危险性分析(JHA)和《乙烯工程建设吊篮作业许可证》进行审批,并检查确认、督促落实HSE措施。3.3承包商负责编制吊篮作业方案、开展工作危险性分析(JHA),申办《乙烯工程建设吊篮作业许可证》,制定吊篮作业HSE措施并落实。3.4HSE管理部负责制定吊篮作业管理规定的制、修订工作,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4管理内容和要求4.1高处作业应优先考虑使用脚手架或升降机,只有在其他方法不可行时,才考虑使用吊篮。《乙烯工程建设吊篮作业许可证》必须至少提前24小时申办。(详见附件)4.2吊篮采购、制作吊篮应是国家许可生产制造厂家提供的合格产品,或经过承包商项目总工程师批准的、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制作,并经过试验确认合格的产品。同时,应满足实际使用条件的要求。吊篮作业不超过2人;吊篮必须四点系挂;篮边高度高于人体重心(大于1.1米),吊耳板探伤合格且焊缝着色合格;篮底必须铺满,不得有空隙,且坚实、牢固。吊篮如果设门,吊篮门必须设置为向内打开方式,并有可靠的插销。4.3试验记录在确认吊篮和起重机械符合要求后,应先用吊篮作业负荷1.5~2倍的物体进行上下吊运和定位等试验,确认操作安全可靠后方可使用。吊篮必须进行试验和检查,清晰地标注下列信息:a)标识号

b)安全工作载荷c)吊篮自重d)每次作业最多可容纳人数e)检查验收人4.4起重机使用a)起重作业必须遵守起重作业相关规定。b)起重机提升钢丝绳必须要有14倍的安全系数。c)吊篮总重(吊篮自重、吊篮载荷及索具重量)不超过起重机此工况下额定起重量的50%。4.5安全规定吊篮作业时必须遵守以下要求:a)经批准的《乙烯工程建设吊篮作业许可证》应保存在起重机驾驶室或作业现场,并和《乙烯工程建设吊装作业评估表》、《驾驶员日检查表》以及与吊篮有关的证明文件附在一起。b)吊篮使用必须落实作业许可证上的规定。c)每次使用前必须检查吊篮,确保吊篮完好可靠,吊绳及安全绳处于安全状态。吊篮须每月一次定期检查,并在标识牌上标注,如实填写使用记录和检查记录。d)所有需要使用起重机进行的吊篮作业,必须有一名现场吊装指挥人员。e)吊篮内的作业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带,并将安全带系挂在单独设置的安全绳上,该安全绳吊绳必须直接系挂在吊车吊钩上。特殊原因无法设安全绳时,应系挂在作业部位可靠的支撑上,严禁挂在吊篮或钢丝绳上。f)任何时候都不能超过吊篮上规定的最大允许人数。g)吊钩上的安全搭扣必须扣住安全绳及悬挂吊篮的钢丝绳或吊装带,以防止其脱离吊钩。h)吊篮底部应设置不少于2根溜绳,控制其稳定,要一直有人控制溜绳。i)吊篮作业期间,起重机驾驶员必须始终在吊装指挥的视线范围内。驾驶员、吊装主管和吊篮内作业人员之间在整个作业过程中要始终保持联络。j)必须锁住吊绳上的卸扣和其上的销钉以防止松脱。吊篮的索具、卸扣等配套使用,不得随意更换;吊篮本身结构不得自行更改;索具不得弯折,保证14倍安全系数。k)悬挂吊篮的起重机吊索必须用动力控制载荷下降,不允许通过脱开制动机构使吊篮自由落下。l)吊篮内作业人员不允许直接离开吊篮进入其他高处位置。m)使用吊篮进行施工作业时,作业区域下方应设置警戒标志和围栏并设专人监护;吊篮升降必须有专人指挥,吊篮处于三级以上(含三级)高处作业时,应配有专门的通讯设备。n)使用吊篮载送人员时,作业人员必须携带的小型工具和物品应放在工具袋内防止其高处坠落。o)在吊篮内进行焊割作业时,对吊篮和吊绳应进行防火和绝缘保护。p)在5级及5级以上大风、大雾、雷电和暴风雨或任何可能危害吊篮作业人员的不利天气条件下,禁止使用吊篮。q)吊篮的提升或下降速度不能超过18米/分钟。r)利用吊篮进行电焊作业时,严禁用吊篮做电焊接线回路。吊篮内严禁放置氧气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品。4.6其他要求用其它方式支撑或悬挂的吊篮也要遵照上述规定执行,同时,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严格申办《乙烯工程建设吊篮作业许可证》,且与吊篮作业相关的机具、索具、系挂点都必须处于完好状态。5记录5.1乙烯工程建设吊篮作业许可证(HSE-20000-JL-0020)6附加说明本规定由乙烯HSE管理部提出并归口。本规定起草部门:乙烯HSE管理部。本规定起草人:李欣王文斌。本规定审核人:张朋成。本规定批准人:李力。本规定解释权归乙烯HSE管理部。

附件1??乙烯工程建设吊篮作业许可证记录编号HSE-20000-JL-0020许可证编号项目组作业承包商开始日期/时间结束日期/时间(最长不超过7天)承包商现场作业主管签名:时间:声明:我在此签名并据此承诺我将一直监督吊篮作业并确保遵守下述所有的安全预防措施。位置(必要时附图):描述要执行的作业:试起吊/操作检查:A.吊篮试吊是否合格B.吊篮是否经过监理单位合格人员检查验收C吊车驾驶员是否填写吊车日检查表D检查所有索具是否处于安全状态E.吊钩上的安全搭扣是否完好F是否有连接到吊钩上的单独的安全绳G.吊车支腿下是否有钢板/垫板H.是否有2根溜放绳I吊篮内作业人员身体健康,有无职业禁忌症有无相应作业资质J吊装信号工是否已到场K是否向所有有关人员进行安全交底L是否有完备的通讯设备M作业警戒区是否划定是否有专人监护N作业人员安全带、安全绳是否系挂方式是否正确O其它要求:其它危险及预防措施:许可证审批承包商施工负责人签名日期/时间承包商HSE负责人签名日期/时间监理单位专业工程师签名日期/时间

篇3:施工高处作业安全监理管理细则

工程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天津科技大学泰达校区四期学生生活区工程2、建设单位:天津科技大学3、设计单位:天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4、施工单位:天津天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5、勘察单位:天津市地质工程勘察院6、监理单位:天津开发区泰达国际咨询监理有限公司7、工程地点:天津开发区十三大街二十九号天津科技大学泰达校区内西侧8、工程建设规模:该工程总建筑面积28916m2,其中学生宿舍建筑面积26046m2,生活服务用房2870m2,学生宿舍建筑主体13层,局部9层,结构类型:现浇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体系;生活服务用房建筑主体按2层,局部3层,框架结构。建筑分类及耐火等级;二类高层居住建筑,建筑主体构配件的耐火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烈度: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15g。1.监理流程熟悉建筑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审查建筑高处作业施工队伍资质审查建筑高处作业安全施工方案建筑高处作业的检查建筑高处作业的验收。2.监理控制要点和目标值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监理管理要点和目标值管理内容管理要点目标值1熟悉相关规范1.具有《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0-91[1.掌握涉及高处作业安全施工控制的要求。2.明确控制高处作业关键部位,编制监理细则]2审查施工队伍资质1.总、分包队伍的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2.总、分包队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取得安全资格证件,人员满足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3.攀登、悬空、搭拆高处作业人员上岗证书4.高处作业安全施工管理制度5.高处作业安全交底记录[清晰;有效][清晰;有效][清晰;有效][具有针对性][应逐级安全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3审查专项方案1.施工单位编制高处作业安全施工方案2.高耸建筑物高处作业3.临边与洞口高处作业4.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5.操作平台与交插高处作业6.高处作业安全防护验收程序的制定[经法人施工单位安全主管部门审核,技术负责人批准并加盖法人印章;具有针对性、可靠性][应有事先设置避雷设施的描述][方案中有针对性描述][方案中有针对性描述,并应确定攀登设施][方案中有针对性描述][方案中有针对性描述]4建筑高处作业的检查临便边作业1.基坑、阳台、料台、平台、楼层、屋面等的临边2.竖向洞口下边缘高度小于800mm的临边、侧边落差大于2m的临边3.首层墙高度超过3.2m的楼层周边4.分层施工的楼梯口、梯段边5.顶层楼梯口6.井架与施工用电梯、脚手架与建筑物通道两侧7.地面通道上部8.双笼井架通道中间9.设置临边防护栏杆的要求[必须设置防护栏杆][必须设置防护栏杆][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必须设置防护栏杆][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必须设置防护栏杆][应设置安全防护棚,塔吊把杆回转范围内必须设置防止穿透的双层安全防护棚][应予分隔封闭][1.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高度为1.0—1.2m,下杆高度为0.5—0.6m,栏杆柱距必须小于或等于2m2.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设置封闭安全立网或在栏杆下边严密固定设置高度大于或等于180mm的脚手板且板与底面空隙应10mm3.落差坡度大于2.2m的屋面栏杆高度应为1.5m,并加挂安全立网4.栏杆柱固定及其与横杆连接,能使上横杆承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作用5.可能受人群、车辆、物件冲击的栏杆处应加大横杆截面或加密柱距6.临街的临边敞口立面必须满挂安全立网或采取其他安全封闭措施]洞口作业1.楼板、屋面、平台面的洞口2.车道旁的洞口、深沟、管道坑、槽3.电梯井口4.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性的其他竖向洞口[1.边尺寸小于25cm但大于2.5cm的孔口必须设置坚实能防止移动的盖板2.边长为25--50cm的洞口必须设置能保持四周搁置均衡固定的盖板3.边长为50--150cm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连接钢管而成网格,也可利用混凝土板内贯穿的间距小于或等于20cm的钢筋构成防护网,其上满铺脚手板或竹笆4.边长为50--150cm的洞口必须四周设置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双层平网(或一层平网一层密目网)5.管道井的洞口应加设明显安全防护标志;对于临时性拆移,工作完毕后必须及时恢复防护措施][应设置的盖板能承受不小于额定车后轮有效承载力2倍的荷载][1.必须设置固定门栅,栅网格间距应小于或等于150mm;也可采用防护栏杆,下设挡脚脚板2.电梯井内应每隔两层并最多隔10m设一道安全网,不能用脚手板等硬质材料代替平网][均应设置具有固定防护措施]攀登作业1.攀登用具2.供人上下踏板3.使用梯子4.登高安装构件5.作业人员攀登[结构构造必须牢固可靠][控制使用荷载小于或等于1100N,否则应按实际情况加以验算][1.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应按具体施工方案、相关规程要求控制安全施工][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的通道攀登,不得任意利用吊车臂架等施工设备攀登]悬空作业1.使用的索具、吊篮、吊笼、平台等2.悬空作业处3.装大模板、吊装第一块(或单独)构件4.模板支撑、拆卸5.管道安装6.钢筋绑扎、安装紧绑骨架7.外墙、边柱钢筋绑扎;悬挑钢筋绑扎8.高度超过3m柱、墙的钢筋绑扎9.悬空大梁钢筋绑扎10.离地2m以上的框架、过梁、雨棚、小平台等混凝土的浇筑11.安装门、窗、玻璃及油漆12.安装外墙高处门、窗[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验证合格][1.应有牢靠立足处,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杆、拦网等其他安全设施2.特殊情况下无可靠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支设安全网][作业人员必须站在操作平台上,严禁在吊装中的模板、构件等上站人][1.应按规定程序作业,严禁在连接件、支撑上攀登,严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板2.支设高度大于3m柱模板,四周应设斜撑,并应设操作平台3.支设悬挑模板应有牢靠立足处。支设临空模板应设支架或脚手架4.拆模高处作业应配置登高用具或搭设支架][必须有已完的结构或操作平台为立足点,严禁在安装中的管道上站人][1.必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应搭设操作平台和张挂安全网][必须搭设][必须在满铺脚手板的支架或操作平台上作业][应搭设操作平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上作业][1.严禁操作人员站在窗台、樘子、阳台栏杆上操作,重心应位于室内2.门、窗临时固定,严禁手拉门、窗攀登][1.无外脚手架时,应支设安全网2.无安全网时,应系好安全带、保险钩应在操作人员上方可靠处扣好]操作平台与交叉作业1.装设轮子移动操作平台2.悬挑式钢平台3.交叉作业[1.轮子与平台连接应牢固可靠2.立柱底端离地面不得超过80mm,作业前应垫实和稳定。3.平台四周必须按临边作业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并应设登高扶梯][1.其设计计算书及图纸编入施工组织设计内。2.其结构构造应具有稳定性。3.平台的搁支点与上部拉结点,必须位于建筑物上,不得设置在脚手架等施工设备上。4.应设置4个经过验算的吊环,应采用甲类3号沸腾钢制作。5.应使用长环吊运平台,不得将吊钩直接钩挂吊环。6.安装平台时,钢丝绳应采用专用的挂钩挂牢,采用长头方式的长子不得少于3个,建筑物锐角利口围系钢丝绳处应加衬软垫物。7.平台吊装需待横梁支撑点电焊固定,接好钢丝绳,调整完毕,经检查验收后,方可松卸起重钓钩。8.平台外口应略高于内口。9.平台两侧必须设置固定防护栏杆。10.使用平台时,应有专人检查,及时维修。11.平台上应显著标明容许荷载值,严禁超载,应有专人监督][1.各工种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交叉作业;下层作业位置必须处于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否则应设安全防护层。2.钢模板部件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3.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任何构件。4.处于起重机把杆回转范围内及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影响范围内的通道,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廊]5高处作业的验收1.所有临边、洞口等各类技术措施的设置状况2.技术措施所用的配件、材料和工具的规格和材质3.技术措施的节点构造及其与建筑物固定情况4.扣件和连接件的紧固程度5.安全防护设施用品及设备性能、质量的验证[查验现场,核查验收记录]3.安全监理管理方法与措施3.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实施之前3.1.1项目总监/安全管理工程师指定负责安全监理管理人员,明确其职责.3.1.2项目总监/安全管理工程师、安全监理管理人员认真掌握现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中有关建筑施工高处作业的规定和安全控制要求。3.1.3项目总监/安全管理工程师、安全监理管理人员严格审查建筑施工高处作业队伍资质资料,应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规定要求。3.1.4项目总监/安全管理工程师、安全监理管理人员认真审查建筑施工高处作业专项安全方案内容:所描述的安全控制关键点应具有针对性、可靠性、可操作性;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设计安全施工主管部门审查方案的程序应具有符合性,并须项目总监/安全管理工程师审查鉴认。3.2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实施中3.2.1项目总监/安全管理工程师督促要求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落实到位,应安排专人巡回安全检查,达到施工效果。3.2.2建筑施工高处作业期间,安全监理管理人员每日巡查监督检查。3.2.3安监理管理人员按照监理程序依据安全管理工程师确认的建筑高处作业专项施工方案、监理细则对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进行跟踪巡查与验收。3.2.4安全监理管理人员督促要求高处作业人员施工期间必须佩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安全带要挂在牢靠处,否则要有其他保护措施。3.2.5安全监理管理人员跟踪分层、分段查验高处作业安全防护的验收,凡不符合规定处,要求整改到位。3.2.6安全监理管理人员督促检查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不准任意拆除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要维护完整安全防护设施。3.2.7安全监理管理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不安全作业的隐患现象,做到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落实整改(一般较轻问题,以口头告知整改;较严重的问题,以监理通知单形式告知整改)3.2.8安全监理管理人员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影响安全施工的隐患问题或发现严重安全险兆的问题,应立即向项目总监/安全管理工程师报告,经总监/安全管理工程师确认属于安全严重问题后,及时向建设单位、监理公司领导和政府主管职能部门报告3.2.9安全监理管理人员在建筑施工高处作业中,督促要求施工单位建立相应作业的安全管理档案资料,并认真做好安全监理管理记录,及对安全隐患问题提出整改的影像监理资料。

篇4:吊车作业安全规定

1)吊车作业时的臂杆仰角,一般不超过78°,臂杆的仰角过大,易造成吊车后倾或发生将构件拉斜的现象;不得小于30°,吊车在吊有载荷的情况下应尽量避免吊臂的变幅,绝对禁止在吊荷停稳妥前变换操作杆。吊车作业后要将臂杆降至40°~60°之间,并转至顺风方向,以减少臂杆的迎风面积,防止遇大风将臂杆吹向后仰,发生翻车和折杆事故。

2)风机吊装作业前应详细勘察现场,按照工程特点及作业环境编制专项方案,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其内容包括:现场环境及措施、工程概况及施工工艺、吊车械的选型依据、起重扒杆的设计计算、地锚设计、钢丝绳信索具的设计选用、地耐力及道路的要求、构件堆放就位图以及吊装过程中的各种防护措施等。

3)吊车进入现场后经检查验收,重新组装的吊车应按规定进行试运转,包括静载、动载试验,并对各种安全装置进行灵敏可靠度的测试。扒杆按方案组装后应经试吊检验,确认符合要求方可使用。

4)汽车式吊车除按规定进行定期的维修保养外,还应定期进行运转试验,包括额定荷载、超载试验,检验其机械性能、结构变形及负荷能力,达不到规定时,应减载使用。

5)起重吊装索具吊具使用前根据施工方案和设计要求进行逐件检查验收。

6)吊车运行道路进行检查,达不到地耐力要求时应采用路基箱等铺垫措施。

7)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不应操作,如吊拔起重量或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体及斜拉斜吊等;禁止起吊时歪拉斜拽;被吊物体上有人或浮置物时禁止操作;吊重物应绑扎平?、牢固,重物棱角处与钢丝绳之间应加衬垫;吊运时,不得从人的上空通过,吊臂下不得有人。

8)重物起升和下降速度应平稳、均匀,不得突然制动;左右加转应平衡,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起吊在满负荷或???近满负荷时,严禁降落臂杆或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9)起吊物件应拉溜绳,速度要均匀,禁止突然制动和变换方向;操作控制器时,不得直接变换运转方向。

10)当(履带)吊车如需带载行走时,载荷不得超过允许起重量的70%,行走道路应坚实平整,重物应在吊车正前方向,重物离地面不得大于500mm,并应拴好拉绳,缓慢行驶,严禁长距离带载行驶。吊车的地面松软不平时,起吊时不得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11)用两台或多台吊车吊运同一重物时,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各台吊车的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所承受的载荷均不得超过各处的额定起重能力。如达不到上述要求,应降低至额定起重能力的80%;也可由现场总指挥根据实际情况降低额定起重能力使用。吊用时,现场总指挥和安全负责人必须在场指导。

12)吊车在安全保护装置发生故障、失效或不准确时严禁带病作业;在作业中,严禁对传动部分、运动部分及运动件所及区域做维修、保养、调整等工作;传动部分应润滑良好。

13)在露天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吊装作业。雨雪过后作业前,应先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1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15)施工现场要设置警示性标牌、围栏等安全设施。

16)吊装现场应准备急用的医药用品。

17)吊装现场应配备对讲机。

18)吊车及机具必须经地、市安全技术监督部门检查合格,吊车作业人员持有安全技术监督部门考核签发的安全操作证,并向所在地、市安全技术监督部门申请取得起重机械准用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19)每台风机吊装前,必须填写吊装工程作业票,作业票必须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吊装单位、风机生产单位有关负责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执行。

20)??起吊过程中,不得调整吊具,无关人员、车辆不得在吊臂工作范围内停留。塔上协助吊装指挥及工作人员不得将头和手伸出塔筒之外。起吊过程中,不得因外界的无理要求而中途停止、等待。

21)所有吊具调整应在地面进行。在吊绳被拉紧时,不得用手接触起吊部位,以免碰伤。

22)机舱、桨叶、叶轮起吊风速不能超过安全起吊数值。安全起吊风速大小应根据风机设备安装技术要求决定。

23)起吊塔筒吊具必须齐全。起吊点要保持塔筒直立后下端处于水平位置。应有导向绳导向。

24)起吊机舱时,起吊点应准确无误。在吊装中必须保证有一名工程技术人员在塔筒平台协助指挥吊车司机起吊,系好导向绳。起吊过程中不得随意在空中停留,遇有紧急情况需要解决时,应缓慢放回原地后,再处理。

25)起吊桨叶至少有两根导向绳,导向绳长度和强度应满足吊装要求。使用专用吊具,加护板。保证现场有足够人员拉紧导向绳,保证起吊方向,避免触及其它物体。

26)制定吊装工程安全检查记录,格式及内容由风机吊装安全委员会批准,监察小组负责填写后,由吊装指挥签字确认。

篇5:高空作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1、高处作业的定义:GB3609-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的要求:高处作业必须坚持“先防护、后施工,无防护、不施工”的原则。

(1)高处作业要设置安全标志,挂安全网,并逐级作好安全技术交底。

(2)高处作业时,每年要进行一次体格检查,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精神病、癫痫病等不适合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可安排从事此类工作,严禁酒后作业。

(3)高处作业时,要衣着灵便,但决不可赤膊裸身。脚下要穿软底防滑鞋,决不得穿拖鞋、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

(4)高处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5)施工过程中,若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措施有缺陷或隐患,务必及时报告并立即处理解决,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任何人不得毁损或擅自移动和拆除。确因施工需要而暂时拆除或移动的要报经项目安检部门同意后才能动手拆移,并在工作完毕后即行复原。

(6)遇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7)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严禁在一个物件上拴挂几根安全带或一根安全绳上拴几个人;临边作业要设置防护围栏和安全网;悬空作业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

(8)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得置放在临边或洞口附近,更不得防碍通行和装卸,对于有坠落可能的任何物料、工具,都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9)设置在建筑结构上的直爬梯及其他登高攀件,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承载力不应小于1.1KN。

(10)移动式梯子的梯脚底应坚实,梯子上端应有固定措施,人字梯铰链必须牢固。在同一架梯子上不得两人同时作业。

(11)高处作业不易上下重叠。确需在高处上下重叠作业时,应在上下两层中间用密铺棚板隔离或采用其他隔离设施。

(12)高处作业遇有架空输电线路时,应与电线路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当保持安全距离有困难时,要停电或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3、安全网、安全帽与安全带

(1)安全网的材料要求:要求其比重小、强度高、耐磨性好、延伸率大和耐久性较强,此外还应有一定的耐气候性能,受潮湿后起强度下降不太大。同一张安全网所有网绳都要采用一种材料,禁止使用材料为丙纶的安全网。

安全网必须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安全网的搭设

本工程主体结构高9米,采用双排脚手架,施工采用双排结构脚手架的里侧应用立网封闭。立网的形式及规格见施工方案。

立网与架体连接应使用绑绳逐点绑扎,不得跳绑、漏绑。

(3)安全网的拆除

安全网的拆除应在施工全部完成,作业全部停止后,经项目安全主管安全的经理同意,方可拆除,拆除过程中要有专人监护。

拆除的顺序,应自上而下的依次进行,下方应设警戒区,并设“禁止通行”等安全标志。

(4)安全网的检查与管理

使用前的检查:安全网搭设完毕后,须经安检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使用过程中的检查:在施工过程中每两周或一月做一次检查。如某一安全网受到较大冲击后立即检查,每隔3个月按批号对试验绳进行强力试验一次,并做好试验记录。每年还应做抽样冲击试验一次。

安全网应由专人负责购置、保管、发放和收存,网体在入库及库存时,要查验网上在两个不同的位置所附的法定的永久性标牌。严禁采购使用无产品说明书或无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的安全网,且必须有建设安检站颁发的使用许可证。

在使用过程中,要配备专人负责保养安全网,并及时作检查和维修。网内的坠落物经常清理,保持网体干净,还要避免大量焊渣的其他火星掉入网内。当网体受到化学品的污染或网绳嵌入粗纱粒或其他可能引起磨损的异物时,即须进行清洗,洗后使其自然干燥。

使用后拆下的网,要有安检部门作全面检查签定合格使用的证明,方可入库存放或重新使用。

安全网在搬运中不可使用铁钩带刺的工具,以防损伤安全网。

(5)安全帽

凡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都必须正确佩带安全帽。作业中不得将安全帽脱下。

安全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2911-91《安全帽》的规定。

戴安全帽高度为:帽箍底边至人头顶端的垂直距离为9~90mm,安全帽抵抗冲击的能力必须符合国家规定。

要正确使用安全帽,要扣好帽带,调整好帽衬间距(一般为4~5cm)。

购买安全帽,必须检查是否具有产品检验合格证,不准购买和使用不合格品。

(6)安全带

安全带应符合国家标准GB6095-90《安全带》规定的构造形式、材料、技术和使用保管上的要求等。

使用时高挂低用,防止摆动碰撞,绳子不能打结,钩子要挂在连接环上,当发现有异常时要立即更换,换新绳时要加绳套,使用3cm以上的绳要加缓冲器。

安全带不使用时要妥善保管,不接触高温、强酸、强碱或尖锐物体,使用频繁的绳要经常做外观检查,使用两年后要做抽检,抽验过的样带要换新绳。安全带的检验应按GB6095-95《安全带检验方法》进行,不得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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