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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工程安全技术指导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5

1、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2、在熔锡时,锡液不许着水,防止飞溅,盐酸要妥善保管。

3、在搬运大型过重通风设备时,要步调一致,配合默契,防止砸伤。

4、在使用好酒精等易燃品后,要严格保管,以防发生火灾。

5、在潮湿地下室施工,应用36伏以下的低压灯泡。

6、在组装风管法兰孔时,应用尖冲撬正,严禁用手指触摸。

7、使用剪刀机,上刀架不准放置工具等物品。调整铁皮,脚不能放在踏板上,剪切时,手禁止伸入板空隙中。

8、使用固定式震动剪,两手要扶稳钢板,用力适当,手指离刀口不得小于5㎝。刀片破损应及时停机更换。

9、吊装风管所用的索具要牢固,吊装时应加溜绳稳住,与电线应保持安全距离。

10、拆方时,应相互配合,料与拆方机保持距离,以免被翻转的钢板和配重击伤。

11、操作卷圆机、压缝机,手不得直接推送工件。

12、材料间、更衣室不得使用超过60W以上灯泡,严禁使用碘钨灯和家用电加热器(包括电炉、电热杯、热得快、电饭煲)取暖、烧水、烹饪,擅自使用者,一经查获,按供电局规定处以每千瓦150元罚款处理。

篇2:通风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1)在风管内铆法兰及腰箍冲眼时,管外配合人员面部要避开冲孔。

2)组装风管,法兰孔应撬正,严禁用手指触摸。

3)吊装风管所用的索具要牢固,吊装时应加溜绳稳住,与电线应保持安全距离。

4)在高空安装内管、水漏斗、气帽等,必须搭设脚手架,所用工具应放入工具袋内。

5)使用剪板机,上刀架不准放置工具等物品。调整铁皮,脚不能放在踏板上,剪切时,手禁止伸入压板空隙中。

6)使用固定式震动剪,两手要扶稳钢板,用力适当,手指离刀口不得小于5厘米。刀片破损,应及时更换。

7)用切断机剪时,工件要压实。剪切窄小钢板,要用工具卡牢,调换或校正刀具,必须停机。

8)咬口时,手不准放在咬口机轨道上,工件要扶稳,手指距滚轮不小于5厘米。

9)操作卷圆机、压缝机,手不得直接推送工件。

篇3:通风安全监控监察措施

通风安全监控的监察主要包括:装备标准、监控设备、安装地点、报警门限、断电门限、复电门限、断电范围、测量误差、校准气样、技术资料等。

(1)矿井必须按瓦斯等级,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或甲烷风电闭锁装置和甲烷断电仪。通过现场观察了解矿井的装备标准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2)通过现场观察了解甲烷传感器等监控设备是否按《煤矿安全规程》及其执行说明正确安装与使用。

(3)使用调校好的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与甲烷传感器对照,观察测量误差是否符合要求。若超出允许测量误差,应使用空气气样和校准气样进一步确认测量误差是否符合要求。

(4)使用校准气样或调节甲烷传感器使其模拟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和复电浓度,测试报警门限、断电门限、复电门限、断电范围、馈电状态等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

(5)检查监控设备名牌的防爆标志是否符合下列要求:安全监控设备必须是本质安全型防爆电气设备,或是本质安全型与其他防爆形式韵复合型,输入/输出信号必须是本质安全型。

(6)检查外壳防护等级是否不低于IP43的要求,外壳是否完好。

(7)检查分站电源是否按防爆合格证配接传感器、分站、断电器、报警器等设备。

(8)设备之间是否使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连接。电缆吊挂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

(9)使传感器、分站、断电器停电,检查是否切断该监控区域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闭锁。

(10)使地面主机停电,同时使用校准气样或调节甲烷传感器模拟超过断电门限,检查其甲烷风电闭锁功能和甲烷断电仪功能。

(11)检查校准气样是否按《煤矿安全规程》及其执行说明配制。

(12)检查技术资料及日报表是否齐全。

篇4:局部通风机停电停风时安全管理措施

1.停电停风包括:有计划的停电检修和按要求挪局部通风机造成的有计划停风;因局部通风机烧坏、私自停电检修和供电故障等造成的无计划停风。有计划停风时,必须编制停风措施,按措施执行;出现无计划停风按事故分析处理。

2.发生停电停风的掘进工作面,要立即撤除人员,切断巷道内一切非本质安全型电源,各种电气全部将闭锁打到停止位置。施工单位在巷道门子口打好栅栏、设置“禁止入内”的警标(现场有瓦斯检查员或安监员时由瓦斯检查员或安监员协助设置,无瓦斯检查员或安监员时,各单位自己设置),并安排专人警戒,禁止人员进入。停电停风后不及时撤人,停风区中电气设备不打闭锁,责任者按违章从严处理,扣单位月度考核分5分。

3.有计划的停电检修造成的有计划停风,必须按计划措施落实实施,恢复通风后必须由现场施工单位负责人和瓦斯检查员或安监员负责通知调度室、安监科、通防科和通修队(准备队)。出现无计划停电停风时现场瓦斯检查员或安监员和班组长要立即向通防调度和矿调度指挥室、安监科汇报,有关管理人员必须及时查明停电停风原因,并积极组织人员进行处理。出现无计划停电停风不汇报,按隐瞒事故进行严肃处理。

4.局部通风机在恢复供风前,必须首先有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检查时由外向里逐步进行。瓦斯浓度超过0.8%、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任何人员不得进入,立即汇报调度室、安监处和通修队(准备队)。通防专业组和通修队组织人员到现场研究处理。

5.检查气体工作规定如下:

(1)对于不超过1小时的临时停风的掘进工作面,检查气体现场有瓦斯检查员的,由瓦斯检查员和施工单位的班组长两人用光学瓦斯检测仪、便携式甲烷报警仪和测氧仪共同进行;工作面现场无瓦斯检查员的,由安监员和施工单位的班组长用便携式甲烷报警仪共同进行,两人缺一不可。

(2)瓦斯异常区、分层开采和沿空掘进工作面、贯通老巷和采空区掘进工作面、以及超过1小时的其他掘进工作面地点停风后的气体检查必须由瓦斯检查员和班组长两人用光学瓦斯检测仪、便携式甲烷报警仪和测氧仪共同进行,安监员进行监护。

(3)检查气体时必须至少2人同行,并且两人前后间隔4~6米,有瓦斯检查员时瓦斯检查员在前,没有时班组长在前,检查时两人要时时叫应好,气体浓度超过规定或身体有异常感觉时立即撤出、严禁进入,并立即汇报调度室、安监科和通修队,并安排通防专业人员下井进行处理。

6.局部通风机恢复供风要求

(1)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1%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

(2)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时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制定排放瓦斯的专门措施,由矿山救护队负责排放。

(3)严禁出现不经过对瓦斯、二氧化碳检查,私自开启局部通风机向停风区供风现象。否则不检查气体情况或不按规定进行处理的,责任者按严重违章处理,并按事故进行分析处理。

7.送电要求:

(1)停风后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符合规定,局部通风机恢复供风后,由外向里逐台给电气设备送电。

(2)瓦斯异常区出现供电故障超过0.5小时,所属变电所内的供电开关全部停电闭锁,只有当停风区中的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经检查符合规定,征得调度室同意后方可供电。

8.通修工区接到调度室或单位的停风通知后,要积极联系瓦斯检查员或派专人到地点,协助单位检查瓦斯、供风,接通知后不采取措施处理的,一次扣区队月度考核分5分,责任者按违章处理。出现事故的,从严分析处理。

二、风筒管理

(一)每月初由使用单位根据计划将风筒由供应科领用,各单位使用风筒时必须开据领料单到通风科交存根。

(二)使用单位要安排专人对风筒进行管理,风筒管理人员要认真负责,保证风筒质量的完好。现场风筒质量管理包括接头反压边、贴号、吊挂、修补、卫生等内容,对于风筒管理混乱、不认真管理的除记违章外,一处(次)罚款50—100元。造成迎头风量达不到规定的,按停头处理。

(三)掘进工作面迎头20米范围内必须使用抗崩风筒,风筒吊挂逢环必挂,并要靠帮,做到平、直、紧、无挤压,避免被刮破、挤扁、崩破等。风筒接头严密(手距接头0.1米处感到不漏风),无破口(迎头20米除外),无反接头,要反压边。分风器不漏风倒风,风筒卫生保持清洁,不得有浮尘。风筒内不得有积水。工作面迎头不按规定使用抗崩风筒的罚款200元。

(四)风筒正接头方法:后方一节风筒接头插入前方一节风筒内。

(五)反压边方法:先将后方一节风筒的压边布向前翻过,盖住接头,再将前方一节风筒的压边布向后翻过,使之盖住已反过的后方风筒的压边布。反压边的宽度以10厘米为最佳。

(六)弯处设弯头或缓慢拐弯,不准拐死弯。异径风筒接头用过渡节,先大后小,不准花接。所有风筒必须自局扇开始编号管理(迎头3节除外),使用直径10厘米的圆形编号,编号规范统一。残采掘进工作面必须编号到主残采机巷。

(七)风筒口距掘进迎头的距离:工作面不大于5米,供风距离400米以上不大于5米。超过规定除记违章外,停止工作立即处理。

(八)风筒过风门时必须用铁风筒,不得直接过风门。否则对责任单位每处罚款100元。

(九)更换风筒时不得随意停风,如需停风时,必须提前办理停风计划,按规定执行。在正常工作中,如果风筒突然断开、大破口,影响到正常供风时,必须及时对影响地点停电撤人,汇报调度室,并尽快修复、更换。在更换过程中要注意检查有害气体积聚情况。更换完毕后要及时汇报调度室和通修工区。否则对责任者记违章并按停头处理。

(十)工作面贯通或停工后,风筒由使用单位及时撤除,区队保留按全岩每头3节、全煤8节的备用风筒,其余一律上交。不能私自多存,以保证全矿风筒的正常周转使用。否则每多存一节罚款100元。

(十一)撤除独头巷道内风筒时,不得停风,要由里向外依次撤除。不按规定执行,按停止作业处理。

(十二)风筒不得乱扔乱放,不用的要叠放好,集中排放整齐;严禁损坏或作为他用;井下无法修补的风筒,及时上交通修队修补,井下待修风筒不超3节;施工完毕地点必须全部撤除。否则乱扔乱放一节罚款50元,丢弃或损坏风筒每节罚款300元。各单位上交的风筒,通修队要认真检查,不能用的按报废处理。

(十三)通修队要认真做好上井风筒的修补工作,凡上井风筒必须及时冲洗、凉晒、修补完好。有破口的风筒严禁下井,否则每节罚款50元。

(十四)启封巷道的风筒由准备施工单位负责管理。因风筒原因影响启封工作进行的,每次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

(十五)正在供风的地点更换施工单位时,由调度室一并办理风筒交接手续,双方签字后交通修队。

(十六)风筒消耗规定:煤巷百米一节,岩巷百米两节,瓦斯异常区煤巷百米两节(铁质分风器损坏或丢失一个罚款1000元、三通和弯头按半个计算)。根据单位当月进尺和风筒数量计算出超耗数,按每节300元进行罚款考核。

(十七)通修队建立各使用单位的风筒管理台帐,并负责落实。内容包括:各使用单位的收发数量,交接转账数量,现场使用数量,备用数量,消耗数量等,数据要准确,严禁弄虚作假,否则每发现一次对责任者罚款200元,性质严重者研究处理。

(十八)由通修队每月25日对各单位井下的风筒数量进行核实,各单位风筒管理人员25日到通修队进行核对,每月27日报生产技术科和通防科。不及时进行核对的,每次罚款200元。通防科审核完后报通防副总。

篇5:隧道通风除尘施工安全监理要点

1、对空压机及配套设备必须认真检查、试机、在确保完善、有效、可靠后,方可投入使用。

2、必须专人管理、专人操作、专人维修和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确保安全。

3、对高压风管路安装和使用应:

(1)管路应敷设平顺,接头密封可靠,防止漏风,凡有裂纹、创伤、凹陷等现象的差质钢管不得使用。

(2)洞内风管路宜铺设于电缆、电线相对的另一侧,并与运输轨道有一定距离,管道高度不得超过运输轨道的轨面,若管径较大而超过轨面,应适当增大距离,以免风管受损和影响运输,同时不得影响边沟施工和排水。

(3)洞外地段,当风管超过500m,温度变化较大时,应装设伸缩器,并应严密、灵活、有效可靠;靠近空压机150m以内,风管的法兰盘接头宜用耐热材料石棉衬垫。

(4)高压风管道在总输出管道上,必须安装总闸阀以便控制和维修管道,主管道上每隔300-500m应分装闸阀;按施工要求,在适当地段(一般每隔60m)加设一个三通接头备用;管道前端至开挖面距离宜保持在30m左右,并用高压软管接分风器;分部开挖法中通往上导坑开挖面使用的软管长度不得长于50m;分风器与凿岩机间连接的胶皮管长度不宜大于10m,上导坑、马口、挖低地段不宜大于15m。

(5)胶皮管必须认真检查合格,如有割伤、变形应及时更换,确保安全。胶皮管与凿岩机联接必须十分牢靠,以免出现事故。

(6)进行修理,应停风后进行。

(7)施工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钻孔,用水泡泥进行水封爆破以及湿喷混凝土喷射等有利于减少粉尘浓度的施工工艺,以减小对人体伤害。

(8)在凿岩和装碴工作面上应做好以下防尘工作:

①、放炮前后应进行喷雾与洒水。

②、出碴前应用水淋透碴堆和喷湿岩壁。

③、在吹入式的出风口,宜放置喷雾器。

(9)防尘用水的固体质含量不应超过50mg/L,大肠杆菌不得超过3个/L。水池应保持清洁,并有沉淀或过滤设施。

(10)隧道施工时的通风,应设专人管理。应保证每人每分钟供给新鲜空气1.5-3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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