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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拆除工程中安全技术分析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5

1.爆破拆除工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

拆除爆破的危害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爆破飞石和拆除物碰撞引起的碎石,容易打坏附近建筑的玻璃、屋顶,打断通讯线路,砸坏机械设备,甚至击伤旁观者与过往行人和车辆;

(2)炸药爆炸产生的冲击波可能造成建筑物玻璃破碎、门窗损坏、砖墙开裂等;

(3)爆破震动和拆除物的触地震动,损坏周围的建筑物,造成某些机械设备停止运转、供电中断等;

(4)炸药爆炸产生的噪音会干扰附近居民休息、工作和学习;

(5)拆除物倒塌产生的灰尘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污染。

近年来,因为上述危害导致的爆破悲剧也时有报道,因此有必要针对这些危害来展开爆破拆除安全技术的研究。

2.爆破拆除工程中安全问题的解决方案

2.1爆破飞石的控制

2.1.1飞石产生的原因

爆破飞石的产生主要是因为炮孔堵塞质量不好,使爆炸产生的高压气体将堵塞物中石块及周围碎石冲出;爆破介质不均匀,碎石从作用力较弱或有夹层的方向冲出;炸药单耗过大,使碎石从抵抗线小的一侧飞出。

2.1.2爆破飞石的防护

在目前的爆破技术条件下,并不能杜绝个别飞石的产生。爆破飞石的防护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

(1)覆盖防护:是覆盖在爆破体上的防护,这是拆除爆破中的主要防护方法。覆盖材料应便于固定、不易抛散和折断,并能防止细小碎块的穿透。因此,选用的覆盖材料应该具有一定的强度和韧性。常用的覆盖防护材料有:草袋(或草帘)、废旧胶带(或胶管)编制的胶帘、荆笆(竹笆)和铁丝网等。

(2)近体防护:指在爆破体附近设置的防护,亦称二次防护。近体防护一般采用挂防护物的围挡排架,防护物可用荆笆、铁丝网或尼龙帆布,排架可用杉木杆、毛竹或钢管作骨架。近体围挡防护要有一定的高度和长度,可根据爆破时抵抗线的方向可能出现的飞石高度,再由围挡防护排架距爆破体的距离来估算。

(3)保护性防护:当在爆破危险区域爆破点附近,有重要机器设备或设施需要保护时,在被保护的物体上再进行遮挡或覆盖防护。根据不同的保护对象,防护材料可选用草袋、荆笆(竹笆)、钢丝网、木板、方木或圆木等。

2.2爆炸冲击波的防护

爆破过程中,空气冲击波的防护主要有两种途径:

(1)通过优化爆破设计参数,调整爆破延时时间,减少一次最大齐爆药量,从而限制或降低空气冲击波的危害。

(2)通过采取一些技术手段来限制或降低空气冲击波的危害,常用的技术措施如下:①采用延时起爆技术,充分利用爆炸冲击波的相互干扰来削弱其危害;②加强炮孔的堵塞质量,防止冲炮产生的强烈冲击波;③尽量减少炮孔外爆炸物品(如雷管、导爆索)的使用,必要时在外面覆盖钢丝网、砂、土袋或汽车废旧轮胎。

2.3爆破震动和控制措施

与爆破地震效应与爆破介质性质、爆破工艺参数、起爆方法以及建筑物的结构类型等因素有关,不同的建筑物,因其建筑形式、质量等不同,其抗震性能会有很大差异。通常可采用以下措施来控制或减弱爆破震动效应:

(1)采用多段延时起爆,减小一次最大齐爆药量,分段越多,爆破震动越小。

(2)合理选取延时起爆的间隔时间和起爆顺序,使地震波主震相的相位错开,降低震动强度。

(3)合理选取爆破参数和单位炸药消耗量,控制最大齐爆药量。

(4)采用低爆速炸药和不耦合装药结构,来控制爆破震动效应。

(5)采用预裂爆破、减震沟减震技术,人为地控制地震波的传播。

(6)在拆除物倒塌方向铺设足够厚度的缓冲层,减弱倒塌物的触地振动。

(7)优化爆破设计与施工,降低被爆物倒塌速度及触地冲量。

2.4爆破噪音的控制和爆破污染的预防

爆破噪音主要是由冲击波造成气体压力脉动而产生的,噪音声压级达到150dB时,能使人的听力发生障碍,因此爆破产生的噪音都不能超过140dB。我国爆破安全规程规定,城市拆除爆破噪音不能大于120dB。爆破噪音的控制可采用以下方法:降低最大齐爆药量;加强炮孔堵塞质量;填加一定厚度的覆盖物,如泥土、水袋等;减少地面爆破物品的使用;设置隔音屏障等。

爆破污染主要指爆破产生的有毒气体和被爆体破碎或倒塌产生的灰尘。根据爆后有毒气体的生成机理,可采取以下方法进行控制或降低其浓度:选用高质量炸药,严防受潮变质;增大起爆能量,使炸药达到理想爆轰;加强通风或喷洒水雾。

通过以下方法控制或减少爆后灰尘的污染:起爆前喷水,在被爆体上方铺设足够水袋,起爆时形成爆破水幕降尘;爆后马上喷水降尘;根据风流情况,选择合适的起爆时间等。

3.爆破拆除工程各阶段安全管理应注意的问题

3.1仔细踏勘现场

环境勘查中既要重视表面目标,又要重视隐藏目标,如弄清是否有地下电缆、地下通信设施;既要注意可见目标,又要注意不可见目标,如确定是否有危及爆破安全的杂散电流、射频电流和易燃、易爆气体;既要重视外部情况,又要重视内部设施,如需保护建筑内是否有需要保护的精密仪器,建筑内有无行走不便的卧床病人等。

结构勘查时应结合图纸进行现场核实,并应注意结构钢筋是否受到腐蚀;不仅要观察结构的形式,还要了解结构的坚固程度和承载力;深入了解结构的稳定性,这样做既是为了保证爆破效果,也可防止预处理过多,出现安全问题。

3.2慎重选择爆破方案和技术参数

爆破方案的选择要兼顾理论与实际经验数据,根据周围场地情况,建筑的结构,周围需保护目标的情况来确定。爆破方案应尽量具体,过于粗糙的方案无法细化量化,容易造成现场施工的灵活性过大,给安全管理埋下隐患。爆破方案形成前,设计者应该对以下问题深入研究,这些问题包括:方案选择的依据和主要考虑、爆破切口的高度与大小、爆破危害的类型与危害范围、建筑的稳定情况与失稳条件、预处理的部位、爆破器材的选择、防护量与防护部位、特殊部位的处理措施等。

合理的爆破参数是避免爆破安全事故的前提,如炸药单耗合理,发生飞石伤人、伤物和冲炮的可能就会降低。

3.3高度重视预处理时的安全问题

导致爆破前预拆除安全事故的原因主要有:对建筑未作结构受力分析或者结构分析失误,误将承重受力构件破坏,造成结构失稳;对承重墙处理过多,或者处理位置不当,造成结构整体失稳。砖结构楼房是近几年预处理安全事故的高发区。同时,预处理不到位是爆破拆除炸而不倒,或者倒塌效果不理想的重要原因之一。为确保安全,现场管理人员应对预处理建筑的楼梯间、电梯井、影响倒塌的建筑承重墙、剪力墙、核心筒的预拆除等给予高度重视。

3.4严格按照设计施工

许多爆破安全事故的发生都是施工人员不按设计施工造成的。工程中此类现象包括:增加或减少炮孔药量、钻孔深度不合要求、孔距与设计差别过大、预处理不到位、雷管段数搞错、堵塞不合格、防护不到位等。现场施工人员应该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设计方案是现场施工的主要依据,若需变更设计参数等必须事先征得现场主管工程技术人员同意方能执行。

3.5认真检查爆破后现场情况

一般情况下,建筑爆破倒塌后,就标志着爆破拆除工作的结束。有时,也可能出现始料未及的情况,如建筑倒塌后产生具有安全隐患的堆积物,周围建筑受损或有盲炮留在废墟等。因而,爆破后应对爆破区域认真检查。经检查确认没有安全隐患后,方可解除警戒;若存在安全隐患,应派专人警戒危险区,并组织机械、人员进行处理,待隐患处理完毕,确认安全后才准许人员进入警戒区域。爆破后未使用完的火工品等要按照规定进行销毁。

篇2:建筑挖掘拆除作业安全

建筑、挖掘和拆除工程事故多发,现场作业人员必须上岗前培训教育,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一)建筑作业安全

1、脚手架必须由持证的架子工搭、拆,交主管部门验收后,方可投用;要随时检查脚手架的稳定性;恶劣气候前后要进行加固,拆卸时,要从上到下逐层拆除,严禁从高空抛下;

2、认真听取安全技术、施工方案交底,熟悉施工现场环境条件;察看洞口、临边、脚手架等处安全防护是否齐全、牢固;

3、严禁乘坐非乘人垂直运输设备;在规定的通道中行走,禁止攀爬脚手架、井字架、模板等;

4、服从工地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指挥,不得违章、酒后作业。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下班时在检查电源、用火部位无隐患时,才能离开。

(二)基础挖掘作业安全

1、自上而下挖掘土方,严禁用底部掏空的坍塌方法;随时观察土壁或固壁上支撑物的稳定性,如有隐患,排除后才能作业;

2、查清地下埋设的管道、线路及构筑物情况,如遇电缆、管道、不明物体时,要停止作业,报告工地负责人:

3、基槽、坑、沟边1米内不得堆土、堆材料、摆设设备;挖掘深度超过2米时,应在四周设置防护栏杆;

4、在公共场所作业时,作业区周围要设围栏、警示标志牌、示警红灯等;

5、挖掘机、装载机、打桩机作业区上方应无高压电线;其回转半径内,无人、机同时作业;

6、上下应用梯子、斜道,禁止在支撑物上登攀。禁止在深坑或斜坡上休息。

(三)拆除作业安全

1、作业前要对拆除物的结构、环境详细了解,听取拆除安全技术交底,电、水、煤气等管线要专业人员先行拆除;

2、自上而下拆除,禁止数层同时拆除和用掏空底部推倒上部的野蛮方法;

3、作业区四周设警告标志、拉警戒线,禁止闲人入内;有坍塌危险时,立即撤离;

4、较大部件,应用起重设备吊运;小件拆除物随时清理,禁止从上抛下;

5、建筑物的承重柱、梁,必须待它们所承担的全部结构拆除后,方可拆除。一般应先拆次要结构,后拆承重支柱和横梁;

6、登高拆除时,应站在脚手架或坚固结构上,安全带不准系在正在拆除的物体上。

篇3:脚手架搭设拆除及使用安全技术要求

一.边坡防护施工的基本要求

1.脚手架搭设所用钢管厚度在2.75毫米以上。

2.脚手架所用钢管和钢管扣件必须是国标产品。

3.安全防护用品(安全网、安全带、安全绳、安全帽等)要有出厂合格证、安全鉴定合格证书。

4.脚手架与山体间必须用注浆锚杆连结牢固,锚杆入岩不小于80厘米、外露不小于20厘米;锚杆直径要求在Φ22及以上;锚杆间排距的要求:非悬挂式承重脚手架,锚杆间排距不大于6米,边坡悬挂式承重式脚手架,锚杆间排距应不大于3米,且梅花型布置;锚杆打安的下倾角度不小于15°。

5.脚手架搭设完成后,经检查验收合格、挂验收合格标识后,方可进行生产作业。

二.脚手架的搭设与拆除

(一).脚手架的搭设

脚手架的搭设质量对施工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有着直接影响。如果架子搭设得不牢、不稳定,不但架子工自己容易发生事故,而且对其他施工人员也会造成危害。

1.脚手架搭设的基本操作要求

(1)脚手架由立杆(冲天)、纵向水平杆(大横杆、顺水杆)、横向水平杆(小横杆)、剪刀撑(十字盖)、抛撑(压栏子)、纵、横扫地杆和拉接点等组成。脚手架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则度和稳定性,在允许施工荷载作用下,确保不变形、不倾斜、不摇晃,要有足够的工作面,能满足工人操作、材料堆放以及手推车等短距离运行需要。

(2)脚手架搭设前应清除碍物、平整场地、夯实基土、做好排水,根据脚手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的要求,基础验收合格后,放线定位。

(3)垫板宜采用长度不小于两跨、厚度不小于5厘米的木板,也可采用槽钢,底座应准确放在定位位置上。

2.结构承重的单、双排脚手架的搭设要求

(1)立杆要纵成线、横成方,垂直偏差不得大于架高1/200。立杆杆长应使用对接扣件连接,相邻的两根立杆接头应错开50厘米,不得在同一步架内。立杆下脚应设纵、横向扫地杆。

(2)纵向水平杆在同一步架内纵向水平高差不得超过全长的1/300,局部高差不得超过5厘米。纵向水平杆应使用对接扣件连接,相邻的两根纵向水平杆接头错开50厘米,不得在同一跨内。

(3)横向水平杆应设在纵向水平杆与立杆的交点处,与纵向水平杆垂直。横向水平杆端头伸出外立杆应大于10厘米,伸出里立杆为45厘米。

(4)架高20米以上时,从两端每7根立杆(一组)从下到上设连续式剪刀撑;架高20米以下可设间断式剪刀撑(斜支撑),即从架子两端转角处开始(每7根立杆一组)从下到上连续设置。剪刀撑钢管接长应用两只旋转扣件搭接,接头长度不小于50厘米,剪刀撑与地面夹角为45。~60。。剪刀撑每节两端应用旋转扣件与立杆或横向水平杆扣牢。

(5)脚手架与建筑物拉结点必须用两股8号铅丝或?6圆钢筋与结构拉顶牢固,拉结点水平距离不大于6米,垂直距离不大于4米。高度超过20米的脚手架不得采用柔性材料进行拉结,在拉结点设可靠支顶。

(6)高层施工脚手架(高20米以上)在搭设过程中,必须以15米~18米为一段,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撑、挑吊等分段卸载的技术措施。

(7)脚手板有木、钢两种。脚手板必须满铺、铺严、铺稳,不得有探头板和飞跳板。铺脚手板可对头或搭接铺设,对头铺脚手板,搭接处必须是双横向水平杆,且两根间隙20厘米~25厘米。

(二).脚手架的拆除

脚手架拆除程序,与安装程序相反。其安全操作要求如下:

(1)拆除时要统一指挥,上下呼应,动作协调,当解开与另一人有关的结扣时,应先通知对方,以防坠落。

(2)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顺序拆除,一般应遵循“由上而下,先搭后拆,后搭先拆”的原则,做到一步一清,依次进行,严禁上下同时进行拆除作业。

(3)拆下来的钢管要逐根传递下,不要从高处掷下,以防将钢管摔坏或发生砸伤事故。拆下来的扣件要集中放在工具袋内,装满后吊送下来,不要从上面扔下来。

(4)拆除工作应不少于3人,上面至少2人,下面1人负责指挥,检料分类,兼管安全。

(5)在脚手架拆除过程中,不得中途换人,如必须换人时,应将拆除情况交代清楚后方可离开。

(6)拆除作业区的周围及进行出口处,必须派专人了望,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危险区域,拆除大片架子应加设围栏。作业区内有电线及其他设备妨碍时,应事先与有关部门联系拆除、转移或加防护。

(7)钢管和扣件应分类堆放,最好堆放在库房内。如条件不够,可堆放露天,堆垛上必须用防水材料覆盖,以防雨淋生锈。

(8)为了防止钢管锈蚀,要及时涂刷防锈漆。

(三).脚手架的验收

架手架搭设和组装完毕,在投入使用前,应逐层、逐流水段,由主管工长、架子班组长和专职技安人员一起组织验收。验收时,必须有主管审批架子施工方案的一级技术和安全部门参加,并填写验收单。

验收时,要检查架子所使用的各种材料、配件、工具是否符合现行国家和部门颁布的标准和各有关规范的规定,是否符合施工方案的要求。

验收的具体内容为:

(1)架子的布置,立杆、大横杆、小横杆的间距;

(2)架子的搭设和组装,包括工具架起重点的选择;

(3)连墙点或与结构固定部分是否安全检查可靠;剪刀撑、斜撑是否符合要求;

(4)架子的安全防护,安全保险装置必须有效,扣件和绑扎拧紧程度应符合规定;

(5)脚手架的起重机具、钢丝绳、吊杆的安装等,必须安全可靠,脚手架板的铺设应符合规定;

(6)脚手架基础处理、做法、埋深必须正确和安全可靠。

篇4:金属扣件式双排钢管脚手架拆除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1、拆除现场必须设警戒区域,张挂醒目的警戒标志。警戒区域内严禁非操作人员通行或在脚手架下方继续组织施工。地面监护人员必须履行职责。高层建筑脚手架拆除,应配备良好的通讯装置。

2、仔细检查吊运机械包括索具是否安全可靠。吊运机械不允许搭设在脚手架上,应另立设置。

3、如遇强风、雨、雪等特殊气候,不应进行脚手架的拆除。夜间实施拆除作业,应具备良好的照明设备。

4、所有高处作业人员,应严格按高处作业规定执行和遵守安全纪律,拆除工艺要求。

5、建筑立体内所有窗户必须关闭锁好,不允许向外开启或向外伸挑物件。

6、拆除人员进入岗位以后,先进行检查,加固松动部位,清除步层内留的材料、物件及垃圾块。所有清理物应安全输送至地面,严禁高处抛掷。

7、按搭设的反程序进行拆除,即安全网-竖挡笆-垫铺笆-防护栏杆-搁栅-斜拉杆-连墙杆-大横杆-小横杆-立、杆。

8、不允许分立面拆除或上、下二步同时拆除(踏步式)。认真做到一步一清,一杆一清。

9、所有连墙杆、斜拉杆、隔排措施、登高措施必须随脚手架步层拆除同步进行下降。不准先行拆除。

10、所有扦件与扣件,在拆除时应分离,不允许杆件上附着扣件输送地面,或两杆同时拆下输送地面。

11、所有垫铺笆拆除,应自外向里竖立、搬运,防止自里向外翻起后,笆面垃圾物件直接从高处坠落伤人。

12、脚手架内必须使用电焊气割工艺时,应严格按照国家特殊工种的要求和消防规定执行。增派专职人员,配备料斗(桶),防止火星和切割物溅落。严禁无证动用焊割工具。

13、当日完工后,应仔细检查岗位周围情况,如发现留有隐患的部位,应及时修复或继续完成至一个程序、一个部位的结束,方可撤离岗位。

14、输送至地面的所有杆件、扣件等物件,应按类堆放整理。

篇5:石方爆破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1?现场运送运输爆破器材

1.1禁止炸药与雷管同车运输。

1.2在竖井、斜井运输爆破器材,应遵守下列规定:

1、事先通知卷扬司机和信号工。

2、在上下班或人员集中的时间内,不应运输爆破器材。

3、除爆破人员和信号工外,其他人员不应与爆破器材同罐乘坐。

4、用罐笼运输硝铵类炸药,装载高度不应超过车厢厢高;运输硝化甘油类炸药或雷管,不应超过两层,层间应铺软垫。

5、用罐笼运输硝化甘油类炸药或雷管时,升降速度不应超过2m/s;用吊桶或斜坡卷扬运输爆破器材时,速度不应超过1m/s;运输电雷管时应采取绝缘措施。

6、爆破器材不得在井口房或井底车场存放。

1.3用矿用机车运输爆破器材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机车前后设“危险”警示标志。

2、采用封闭型的专用车厢,车内应铺软垫,运行速度不超过2m/s。

3、在装爆破器材的车厢与机车之间,以及装炸药的车厢与装起爆器材的车厢之间,应用空车厢隔开。

4、用架线式电力机车运输,在装卸爆破器材时,机车应断电。

1.4在斜坡道上用汽车运输爆破器材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行驶速度不超过10km/h。

2、不得在上、下班或人员集中时运输。

3、车头、车尾应分别安装特制的蓄电池红灯作为危险标志。

4、应在道路中间行驶,会车让车时应靠边停车。

1.5用人工搬运爆破器材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在夜间或井下,应随身携带完好的矿用蓄电池灯、安全灯或绝缘手电筒。

2、一人不得同时携带雷管和炸药,雷管和炸药应分别放在专用背包(木箱)内,不应放在衣袋里。

3、领到爆破器材后,应直接送到爆破地点,并按规定放置。

4、不得提前班次领取爆破器材。

5、不得携带爆破器材在人群聚集的地方停留。

6、一人一次运送的爆破器材数量不得超过:雷管5000发;拆箱(袋)搬运炸药,20kg;背运原包装炸药,一箱(袋);挑运原包装炸药,二箱(袋)。

7、用手推车运输爆破器材时,载重量不应超过300kg,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防滑、防摩擦和防止产生火花等安全措施。

2预裂爆破、光面爆破

2.1全断面开挖的洞室及分层开挖的大洞室顶拱周边应采用光面爆破,分层开挖的大洞室中下层边孔可采用光面爆破或预裂爆破。预裂孔、光面孔应按照设计图纸的要求钻凿在一个布孔面上,钻孔偏斜误差不超过1°。

2.2使用该技术时,验孔、装药等应在现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指导监督下由熟练爆破员操作。

2.3布置在同一平面上的预裂孔、光面孔,宜用导爆索联接并同时起爆,并分段起爆。

2.4预裂爆破、光面爆破均应采用不耦合装药,缓冲炮孔可采用不耦合装药和间隔装药。若采用药串结构药包,在加工和装药过程中应防止药卷滑落。若设计要求药包装于孔轴线,则应使用专门的定型产品。

2.5预裂爆破、光面爆破都应按设计进行填塞。

3大型洞室中下层采用梯段爆破时,周边孔必须采用光面爆破或预裂爆破,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并进行质点振动测试,质点振速满足有关要求。

4钻孔爆破施工前,应进行现场生产性爆破试验,确定合理的爆破参数。

5爆破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爆破设计方案钻孔、装药、联网、起爆。在开挖过程中,应根据地质情况的变化及时改变钻孔和爆破技术,修正爆破参数。

6地下洞室爆破宜采用塑料导爆管、非电毫秒雷管、导爆索、导火索等爆破器材,当施工现场的杂散电流值大于30mA,不宜采用电力起爆。当受条件限制需要采用电力起爆时,应采取下列防杂散电流的措施:

6.1检查爆破作业面周围电气设备的接地质量。

6.2爆破导线不得有破损和裸露接头。

6.3应采用紫铜桥丝低电阻电雷管或无桥丝电雷管,并应采用高能发爆器引爆。

7相向开挖的两个工作面相距30m放炮时,双方人员均需撤离工作面;相距15m时,应停止一方工作,单向开挖贯通。竖井或斜井单向自下而上开挖,距贯通面5m时,应自上而下贯通。

8不允许在工作面上或在距工作面50m以内加工药包。

9在新浇混凝土和灌浆区附近爆破作业时,质点振动速度不得大于允许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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