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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炉工程安全施工要求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5

筑炉工程由于其工程的特殊性,许多环节和传统的施工都是有区别的,主路工程的用途决定了其施工必须遵循严格的生产安全条款,同时保证生产中安全责任的落实和到位,只有这样才能够顺利推进筑炉工程的建设。为了达到按期保质的完成筑炉工程,特别在行业内部有些筑炉施工的安全事项。

首先需要注意的是,向深坑或设备内吊运物料,敞口顶部应设置平台和围栏,内部要设置防护隔离层,向下送料位置应予固定。对送料口和送料位本身的固定和注意,是保证筑炉顺利完成和推进的关键所在,只有满足了这些要求,才能安全完成送料的任务。

其次烟道弧形拱顶砌完后,应先将回填土夯实或拧紧拉杆螺栓,方可拆除拱胎。普通粘土砌筑墙拱时,待砂浆强度达到60%以上方准拆除拱胎。尤其要注意60%的拆除拱胎,只有保证烟道弧形的情况,才能保证筑炉工程后续进度的安全。

还有需要注意的是砍削砖块,应对着墙体或脚手板,脚手板上碎砖杂物,应随时清除。杂物如果没有及时清理,可能会对施工操作人员的生命安全造成极大的威胁,过去的生产事故经验也说明了这一点,细节往往决定成败。

再者拱胎支架必须牢固。炉窑拱顶必须对称砌筑。在拱胎上堆放砖块和砂浆应均匀对称。如果是针对特殊的筑炉工程,就需要对大中型炉窑球形拱顶,应锁紧一环,再砌一环。拱砖放射缝与水平夹角砌角90°时,必须用金属钩子将拱砖固定。

其他需要注意的有大中型耐火砖、耐火混凝土和碳砖砌块吊装砌筑时,吊梁、索具、夹具必须牢固。喷涂用的机泵安全阀、压力表必须灵敏可靠。气管与喷枪、喷嘴要连续紧固。操作时禁止喷嘴对人。以及一些其他的安全细则,需要在生产中具体情况具体处理。

篇2:预防高空坠落施工安全措施

为了在该工程施工预防作业人员高空坠落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安全进行,保障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特制定以下施工方案:

一、所有高处作业人员在作业前必须对其进行高处作业安全知识教育、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前由技术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办手续。

二、高处作业人员所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由安全员、材料员进行查验。作业人员必须按照正确方法佩戴使用。应符合要求:

1、安全帽:凡进场人员都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作业中不得将安全帽脱下。正确佩戴安全帽方法:戴安全帽高度为帽箍底边至人头顶端为80mm-90mm,安全帽抵抗冲击的能力必须符合国标规定,要扣好帽带,调整好帽衬间距。

安全帽必须符合国标GB2811-81《安全帽》的规定,购买安全帽,必须检查是否具有产品检验合格证,不准购买和使用不合格品。

2、安全带:安全带使用时要高挂低用,防止摆动碰撞,绳子不能打结,钩子要挂在连接环上,当发现有异常时要立即更换,换新绳时要加绳套,使用3m以上的绳要加缓冲器。在攀登和悬空等作业中,必须佩戴安全带并有牢靠的挂钩设施。

安全带应符合国家标准GB6095-80《安全带》规定的构造形式、材料、技术合使用保管上的要求,安全带不使用时要妥善保管,使用频繁的绳索经常做外观检查。不得采购和使用不合格产品。安全带使用在5年以上必须进行报废处理。

3、安全网:安全网搭设要求:本工程主体结构施工采用外悬挑双排脚手架的外侧采用立网全封闭,立网与架体连接应使用绑绳逐点绑扎,不得跳绑、漏绑。

安全网拆除要求:安全网的拆除应在施工全部完成,作业全部停止后,经项目经理同意,方可拆除,拆除过程要有专人监护。拆除的顺序,应自上而下依次进行,下方应设警戒区,并设“禁止通行”等安全标志。

安全网使用要求:在使用过程中,要配备专人负责保养安全网,并及时做检查和维修。网内的坠落物经常清理,保持网体干净,要避免大量焊渣和其它火星掉入网内。

三、物料提升机使用要求:物料提升机使用层必须设置停靠装置,设置超载限制装置、上下限位装置、断绳保护装置。物料提升机上料口处装设连锁装置的安全门。通道口走道板满铺竹架板,并固定牢固,两侧边设置防护栏杆和挡脚板,并用密目网进行封闭。物料提升机严禁乘人,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四、高处作业时,使用机械设备必须“一机、一闸、一箱、一保护”,电源线不得有接头。

五、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要求:

1、从事高处(空)作业人员,施工前要作体检,凡有高血压、新脏病、贫血病、精神病等不适应于高处作业的人员,禁止攀高作业。

2、防护用品穿戴整齐,裤脚要扎住,戴好安全帽,不穿光滑的硬底鞋,要有足够强度的安全带,并将绳子牢系在坚固的建筑结构上或金属结构架上。

3、登高前必须办理登高作业许可证,施工负责人对全体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特殊高空作业)。

4、检查所用的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防护板、安全网等)必须安全可靠,严禁冒险作业。

5、如有靠近电源线路作业时,应先联系停电,确认停电后方可工作,并设置绝缘挡板,作业者最少离开电线2m以外。

6、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袋内,上下时不得疏忽,不得在高处往下投扔材料或工具等,不得将易滚滑落工具、材料堆在脚手架上,不准打闹,工作完毕,应及时清理工具、零星材料等。

7、要处处注意警视标志、危险地方夜间作业必须置足够的照明设施,否则禁止作业。

8、严禁坐在高处无遮拦处休息、睡觉,防止坠落。

9、脚手架的负荷,每平方米不得超过270kg/m2。

10、进行高空焊接,气割时必须事先清理火星飞溅范围内的易燃,易燃物或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才能施工。

11、遇有六级风力时,必须禁止露天高处作业。

12、使用梯子时,必须检查梯子是否坚固,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立梯坡度以60度为宜,梯底宽度不小于50cm,并应设防滑装置。梯顶无搭勾,梯脚不能稳固时,须有人员扶梯,人字梯拉绳必须牢固。

篇3:施工现场安全用电技术措施防火措施

1.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干线应采用电缆地埋敷设,绝缘导线穿钢管或穿塑料管地埋敷设。

2.电缆在室外直接埋地敷设的深度不应小于0.6米,并应在电缆上下均匀敷设细砂,其厚度不小于50mm,然后覆盖砖等硬质保护层。

3.电缆穿过建筑物、道路等易受伤的场所必须加设防护套管,埋地敷设的电缆接头应设在地面上的接线盒内,接线盒应能防水、防尘,电缆接头应牢固可靠,并应做绝缘包扎,保持绝缘强度,不得承受张力。

4.在建高层建筑的临时电缆配电,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电缆垂直敷设的位置应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垂直孔洞等,并应靠近电负荷中心,固定点每楼层不得少于一处。电缆水平敷设沿墙或门口固定。最大垂直距地不得小于1.8米。

5.采用四芯电缆应随电缆敷一根不小于Φ10的镀锌钢筋,作为保护零线。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

6.绝缘导线穿钢管地埋敷设,钢管的内壁应做防腐处理,外壁应涂沥青,并用玻璃丝布包扎。钢管连接应采用套管连接,焊缝应牢固严密。

7.所有地埋钢管应连接为一体,钢管出线口都焊一M10螺栓,用于与配电箱连接。

8.塑料管埋地敷设,中间应无接头,穿过建筑物、道路等易受伤的场所,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9.对于穿管敷设绝缘导线,其额定电压不应小于500V,导线的绝缘层应完好无损。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穿线钢管不能代替保护零线。

10.管内导线包括绝缘层在内的总截面面积不应大于管子内空截面积的40%。

11.导线穿入钢管时,管内应装设护线套保护导线,在不进入接线盒(箱)的垂直管口,穿入导线后应将管口密封。

12.配电线路采用熔断器作短路保护时,熔体额定电流应不大于电缆或穿管绝缘导线允许载流量的2.5倍,或明敷绝缘导线允许载流量的1.5倍。配电线路采用自动开关作短路保护时,其过电流脱扣器脱扣电流整定值,应小于线路末端单项短路电流,并应能承受短路时过负荷电流。

13.经常过负荷的线路、易燃易爆物邻近的线路、照明线路都必须有过负荷保护。装设过负荷保护的配电线路,其绝缘导线的允许载流量,应不小于熔断器熔体额定电流整定值的1.25倍。

14.具有三个回路以上的配电箱应设漏电和分路漏电保护,不得一闸多用。配电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开关等电气设备应动作灵活,接触良好,可靠触头没有严重烧蚀现象。

15.开关箱中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必须按产品说明书安装和使用。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动式电动工具应加装高灵敏动作的漏电保护器。

16.起重机械的电源应以经常检查,起重机电气设备的接线方式不得随意改动,起重机应设专一接地装置。

17.工地照明灯具和材料质量均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必须绝缘良好,不得使用绝缘老化或破损的器具和器材。

18.单相及二相线路中,零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同,布线应整齐,相对牢固。在金属脚手架上应设木横担和绝缘子。现场办公室、宿舍、工棚内的照明线,除橡胶套软电缆和塑料护套外,均应固定在绝缘子上,并应分开敷设,穿过墙时,应设绝缘套管。

19.室内安装的固定式灯具悬挂高度不得低于2.5m,室外不得低于3m。露天应采用防水灯具。

20.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地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配电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和开关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36V以下的用电设备如工作环境干燥可免装漏电保护器。

21.开关箱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小于0.1秒。

22.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段保护的功能。

23.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24.用电单位必须建立用电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用电负责人。值班人员、维修人员必须掌握必要的电气知识,考核合格并取得合格证,掌握触电解救法和人工呼吸法,经常参加安全学习。

25.无证不许上岗操作,发现非电工作业人员从事电气操作应及时制止。

26.加强安全教育,树立安全生产的观点,教育所有用电人员懂得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建立建全有关安全法规、规程和制度,不得违章作业。

27.加强运行维护和检修试验工作,认真做好电气设备的定期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及时准确地填写好工作记录。如遇大风、雨、雪、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加强对电气设备的巡视和检查。检查时应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28.尽量不要带电工作,特别是在危险的场所禁止带电工作,带电操作必须有一人以上监护。

收银制度

篇4:建筑施工工地用电安全隐患整治措施

一、序言?

前段时期,在一处房屋建筑工地与一位自称有8年电工资历、工地上只要是沾电的什么都归他管的挺自信、挺得意、挺满足的“老电工”谈起建筑施工用电安全问题,终究得知其一是没有经过什么正规的电工基础知识培训;二是无《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或者《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资质;三是施工企业一般接受施工质量、材料质量方面的检查多一些,过问或检查施工用电安全隐患的相当少,任其所为。听后,感触颇深。笔者从事发供用电安全生产技术及管理工作28年,十多年前就已取得中级职称,考得的证书证件一大摞,但却从未也根本不敢自命不凡、固步自封而恣意妄为。为此,笔者对于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为了创造适合自己的生存发展空间而将自己时时刻刻置身于高危作业环境下的人身安全感到担忧,也为许多建筑施工企业在用电问题上淡薄安全意识、忽视安全管理而深感忧虑。出于电力职业的安全信念和社会责任感、使命感,笔者就建筑施工(包含房屋建筑、非煤矿山、土建工程、公路工程及其他建设性工程等)用电安全存在的隐患及其整治措施谈一点自己粗浅的认识和看法,仅供建筑施工企业和电气操作人员参考,本意只是以此方式提醒和敦促相关人员提高安全用电意识,强化用电安全管理,呼吁全社会共同参与,尽可能地将触电伤亡、设备毁损及由漏电引发火灾等安全事故减少到最低限度。

二、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用电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随着三峡工程建设的不断加快,三峡库区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整体移民大搬迁的发展机遇,栉比鳞次的高楼大厦,在五彩缤纷的霓虹灯映衬下,甚是壮观、美丽。然而,若用电力人职业眼光随意一瞥,在繁忙的一栋栋矗立起来和即将耸立的高楼背后——只要还没有竣工的大大小小高高低低的建筑施工工地,所到之处均可窥探到各种各样方方面面的施工用电安全隐患,也时常耳闻目睹发生的触电伤亡、设备毁损及由漏电引起的火灾事故,令人十分担忧和不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隐患之一:用电技术安全措施等施工组织设计操作不到位。?

建筑施工工地,既是电气安全技术的特殊场所,又是具有特殊电气危险的场所。因而,国家建设部为此专门制定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规定施工企业在施工前必须严格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等等。但是,许多施工企业却没有按照此《规范》严格执行,嫌麻烦,图省事,或者在认识上总觉得施工用电问题不很重要,只要在供电部门办好报装手续,电源线拉扯到位,其他的事只需自己企业的“电工”去做就行了。所以许多施工企业也就没有认真、严肃地进行用电技术措施、安全措施、管理措施等施工组织设计工作,这是目前施工企业的一个通病。

隐患之二:“电工”培训持证上岗不规范。?

也许因为建筑施工企业流动性、分散性大,人员散、难于管理;也许是因为现在培训考试办证取得资格的难度加大,工地上的直接操作“电工”具备资质的不多,既没有取得《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也没有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种行业电工证。大多数电工没有进行过严格的电工基础知识、电力安全知识培训,施工企业虽具备资质进行招投标承建工程,但持证上岗、上岗前进行专业培训的电工很少。这样,在实际操作工作中,也就不可避免地会出现用电技术、安全管理不够到位,操作人用电安全自我防范意识相对薄弱而导致出现人员触电伤亡、电气设备损坏等安全事故的发生。笔者认为,某一事故的发生的确有它的偶然性,但若是缺乏专业基础知识、缺少安全基本常识、安全防范意识淡薄,那事故的发生终究是必然。

隐患之三:用电危险点缺乏必要监控。?

施工用电大多是临时用电性质,因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也因临时性而往往不太重视、不太到位,譬如用电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具体,缺乏对操作者必要的安全用电交底,重要危险作业点缺乏必要的监控。例如,施工现场与邻近架空和敷设电力线路在安全距离范围内时的作业监控,操作手动工器具在特别水淋、潮湿环境下工作的绝缘监控,工程中那些作业点是用电安全危险点,需要采取什么样的监控手段和防护措施等等。所以往往造成直接施工人员不讲规程规范,凭经验办事,我行我素,而最终酿成大祸。

隐患之四:漏电保护器装设存在漏洞。?

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严格规定: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总保护器、分保护器的“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但是,规程归规程,许多工地没有安装总漏电保护和作业危险点漏电分保护器。即或少数工地偶然装设,大多没有充分考虑过保护器的剩余电流、短路、过负荷保护等特定功能,保护器的额定动作(分断)电流的大小,在水淋、阴雨、特别潮湿等安装位置的特定环境下保护器的如何选型以及保护器相互之间动作电流的级差和动作(分断)时间的级差的配合等技术性能要求,所以,安装和使用随意性大。并且许多人根本不知道漏电保护器还有那么多的技术性能要求,以为买一个安上即可万事大吉、一“装”永逸,殊不知漏电保护器不仅仅是有必要装设,而且还需充分考虑功能、大小、环境和相互间的配合,还需要进行定期检查、试跳、送检、试验和记录的。

隐患之五:三相五线制落实不到位。

现行市电基本上均采用三相四线制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TT系统)和工作零线N线与保护地线PE线合一的单相供电制的接零系统(即TN—C系统)。而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明确规定:施工现场必须采用TN-S接零系统(即三相五线制系统),把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区分,以此来保障人身、设备安全。但现实中,许多施工队伍没有按要求使用“三相五线制”电源,或者因为不懂“三相五线制”接线方式或错接线而实际上仍为三相四线制。并且大多没有规范的配电房,对开关箱也没有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四个一”规定,不注重开关箱、配电箱的防雨防潮以及保护、接地等措施。

隐患之六:现场用电安全管理杂乱。?

施工现场使用的电线随意拖、拉,零乱混杂,既没有架空也不采取保护措施,甚至有的电线还浸泡在水中或者被物体碾压,私拉乱接、电线老化、表皮破损、用电器具和零件缺损、多用插座等电器无防雨措施的现象较为普遍。

隐患之七:缺乏电气设备检验。

对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绝缘工器具和绝缘防护用品等,缺乏必须定期进行的直流电阻、绝缘电阻、耐压、泄漏等国家规定的电气预防性试验。

隐患之八:带电作业不规范。

随意进行带电作业,且作业人员带电操作时缺少防护措施和监护人。

触电伤亡是建筑施工行业四大伤害之一,这是由它特殊工作性质决定的。主要因为在于:

一、建筑施工工地的外部环境条件十分恶劣,风吹、雨淋、日晒、水溅、沙尘等不可抗拒的自然条件的影响,工地上机动车辆、机械设备的运行等,都不可避免地发生对电气设备的撞击和震动,这些均容易引发电气事故的发生。

二、建筑施工工地施工人员在工作时往往受雨淋、水溅等,易使皮肤潮湿,导致人体阻抗下降,并且这些人员中大多数为非电气工作人员,缺乏用电安全常识。同时,工地的供电线路又属临时性线路,大部分为架空或明敷线路,这些因素凑在一起极易造成触电伤亡事故。

三、建筑施工工程特别是中小型工程,为减少麻烦,基本上都是采用TT系统的三相四线制和工作零线N线与保护地线PE线合一的接零系统(即TN—C系统)的单相供电制供电,而不是按规定申请安装使用把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严格区分的TN-S接零系统的三相五线制供电。所以,因TT系统和TN—C系统的特殊性,设备外壳极易带上故障电压,施工人员在这特殊场所、特殊供电系统条件下,也就更容易产生电击危险。

三、整治的措施

有关统计数据及经验表明,雷击、暴雨多发的春夏两季,通常是建筑施工黄金时期,同时恰巧又是触电伤亡事故频发高峰季节,整治建筑施工用电安全隐患十分必要。笔者诚恳提醒相关部门,特别是施工企业,为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了国家经济建设健康发展,为了企业经济和社会效益有序双赢,对这些客观存在的用电安全隐患必须进行清理整改,以防患于未然。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整治和规范:

1、摆正位置。?

各施工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奉行没有安全就没有一切的安全生产理念,把安全生产摆在一切工作的首位,把原来忽视甚至遗忘的施工用电安全严肃地提到议事日程上来。统一认识,明确责任,扎实有效地落实各项措施。要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督办,落实防雨、防涝、防雷措施,责任到人。

2、建章立制。

建立健全用电安全责任制,制定和完善安全用电组织措施、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以及用电安全的现场管理措施。

3、加大投入。

加大和完善施工用电软硬件的投入,特别是用电设备、保安电器、绝缘材料、绝缘工器具、绝缘防护用品的硬件投入。

4、强行整改。

各施工企业要高度重视用电安全生产管理,切实做到严防死守。要善于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强行整改:

(1)各施工企业要切实加强对职工的用电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用电知识培训,增强职工防触电及自我安全防范保护意识及能力,特别要严格执行电气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2)要严格执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用电安全规范,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配置齐全,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电压、电流表、电度表等应配置齐备。动力配电与照明配电也应分别设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必须设置漏电保护装置,而且,在特别潮湿、容易被碾压、易进水的地方进行工作和操作诸如震动棒(器)、手电钻、手动砂轮机等手提式电动工具均必须加装动作(分断)电流分别不大于6mA、30mA的末级漏电保护器,并且,总配电箱、分配电箱、末级漏电三级保护器在整定动作电流时应调有15mA及以上的动作电流级差,动作(分断)时间应有0.05秒的动作时间级差。

(3)必须严格按照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明确规定: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配电箱,必须实行一机一箱一漏电保护一闸的“四个一”规定,严禁用同一开关箱控制两台及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并做好开关箱、配电箱的防雨防潮以及保护接地等措施。

(4)对施工现场的电气装备和绝缘工器具,应定期送有资质的电气试验部门进行直流电阻、接地电阻、绝缘电阻、耐压、泄漏等相关电气预防性试验。

(5)要教育和引导工地电工学习和掌握《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低压安全工作规程》。不要随意进行带电作业,必需带电操作时要采取绝缘防护措施并安排操作监护人。

(6)严格加强施工用电现场管理,使用的电线不能随意拖、拉,线路尽量采取架空线路,不能架空也要采取保护措施。注意不要让电线浸泡在水中或被物体碾压,电线老化、表皮破损、用电器具和零件缺损等要及时更换和维护、维修。严禁使用拖线圆盘,多用插座等电器无防雨措施的器具。

(7)要特别注意施工现场与邻近架空和敷设电力线路的安全距离,避免钢筋、水管、工器具等金属物件触碰高低压电线。由此类问题出现的触电伤亡事故屡见不鲜,因此,要特别注意加以防范和监控。

(8)加强日常巡视检查。对漏电保护器是否有效动作、熔体额定值和断路器整定值是否正确、接地引线和用电设备的PE线是否连接良好可靠等要形成定期不定期检查维护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有效加强检查监督。

5、依法行政。

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把原来忽视甚至遗忘的建筑施工供用电安全问题严肃地提到议事日程上来,经常开展用电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并严格履行职责,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法,依法行政,绝不放任自流、姑息养奸。

总之,安全无小事,有安全才会有效益。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始终是一切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只有不断发现和有的放矢地解决建筑施工用电安全过程中的各种问题,从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入手,从安全的点点滴滴抓起,确保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才会有建筑施工行业生存与发展的希望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双赢的可能,人身及财产安全才有切实的保障。

篇5:夜间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合理安排夜间施工的项目,夜间施工将采取以下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1)、建立夜间值班制度,做好周密的组织和技术交底,配备足够的资源,确保夜间施工顺利进行。

(2)、严格复核、检查制度,确保各项技术质量指标准确无误,符合设计和规范的规定。

(3)、严格隐蔽工程检查签证制度,夜间必须进行隐蔽工程施工时,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到现场检查,并办理签证手续,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签证,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4)、安装足够的照明设备,保证夜间施工有良好的照明条件。

(5)、做好夜间施工防护,在作业地点附近设置警示标志,悬挂红色灯,以提醒行人和司机注意,并安排专人看守。

(6)、夜间施工时,要尽量减少噪音污染,施工时严格按下述环境保护措施中有关的保证措施进行。

(7)、夜间禁止进行登高架设、爆破、高处吊装等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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