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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桥分局安全生产投入统计管理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落实工程局有关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的有关精神,规范我分局安全生产投入统计工作,全面真实反映全分局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状况,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分局所属各单位、项目部的安全投入管理。

第三条分局安全生产费用按照“项目提取、确保需要、单位统筹、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四条各项目部负责安全投入基础统计工作,并统计汇总报分局财务部及工程管理部。

第二章?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有关规定

第五条各单位要依照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以完成产值为计提依据,按照所从事的施工主业范围分类确定具体的提取标准。

(一)房屋建筑工程为2.0%。

(二)电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铁路工程为1.5%。

(三)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为1.0%。

分包工程时,应在分包合同中具体明确安全费用的计提依据和计提标准,并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

第六条?投资开发建设项目,安全费用的提取按《暂行办法》第六、七、八、九、十条规定执行。

第七条?按照《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各单位上年末安全费用专户结余达到本单位上年度营业额的2%时,经分局工程管理部和财务部同意,可缓提或少提安全费用。

第八条?各项目部安全费用应及时、足额提取并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使用,年度结余转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第九条?各项目部要建立健全内部安全费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费用使用、管理的程序、职责及权限。

第三章?统计职责

第十条?各项目部主要领导应保证本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并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安全投入统计工作。

第十一条?各项目部财务人员负责安全投入统计、上报工作,并依据《暂行办法》的规定,定期与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费用账户核对,确保安全资金的使用。

第十二条?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制订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和统计口径,并督促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实施。

第十三条?各经营管理、施工技术、设备物资、人力资源等部门按各自分工协助财务部门进行安全投入统计工作。

第四章?统计范围

第十四条安全投入统计的主要内容

(1)安全工程费用。指为了保障生产安全和职工健康,针对特定危险以及职业危害而进行的工程项目的费用。如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具有潜在危险的工艺改造费用;各种警示装置、标志、器材费用;安全课题研究费用;临时性安全防护设施费用等。

(2)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费用等。指对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危险因素进行的评估、整改、过程控制所发生的投入费用,以及发生事故后各单位对事故现场的安全防护整改等费用投入。

(3)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及安全活动费用。指企业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包括新员工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工种变换教育、复工返岗教育、“四新”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教育,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全员安全培训教育,安全知识讲座等)、各种安全生产会议、安全咨询、“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等安全活动所发生的投入费用。

(4)劳动防护与职业健康费用。指为保障生产过程中员工的安全与健康而投入的防护用品、防护器具费用。如个人、集体、专项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器具费用。(劳动服装、安全帽、安全绳、安全网、安全手套、防护面罩、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或报警仪器、专项安全用具等)

(5)日常安全管理费用。指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日常开展工作所需的投入。包括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安全生产方面的考核、奖励、各种安全活动中表彰奖励、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维护等费用。

(6)应急救援投入费用。指各单位为了有效预防安全事故和开展应急管理的费用。包括应急救援设施费用,应急救援培训及演练费用,应急救援涉及的人员训练、演习、物资费用等。

(7)其它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费用。

第十五条?按照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暂行办法》的规定,各项目部为员工办理的意外伤害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职业病防治等费用直接列入成本,不做为安全费用投入统计范围。

第十六条?各项目部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应披露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具体情况

第十七条?各项目部利用安全费用形成的资产,应当纳入相关资产进行管理。

第五章?统计要求

第十八条各级财务部门应明确安全费用统计责任人。做到每发生一项内容登记一项,不漏项,并保证记录的真实性。记录内容相关的凭证应及时收集保存。

第十九条?各项目应认真做好安全投入统计工作,保证安全投入统计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重复统计。各项目所发生的安全生产费用应以表格的形式进行统计。(见附表)

第二十条?各项目部应在每年年中7月5日前和次年元月10日前将上半年和上年度全年安全投入统计报表上报分局工程管理部,及财务部。

第六章?考核奖惩

第二十一条分局在每年组织年度综合大检查和安全生产检查评比时,同时检查评比安全投入统计工作,并对各项目的安全投入统计工作进行考核。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各项目根据本办法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安全投入统计管理实施细则,具体落实。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分局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2007年5月1日起实行。

?2009年4月22日

篇2:施工企业安全投入管理办法

一、乙炔瓶、氧气瓶的安全管理办法按规定要求,定期检验气瓶,充气前检查钢瓶的气样,防止误充气体,充气速度不能过快,防止剧烈震动撞击,避免日光曝晒,远离高温、明火及其它热源,应距可燃易燃物及明火10米以上,与电焊在同一地点使用时,瓶底应垫绝缘物品,使用前应检查有无漏气现象,瓶阀或减压器不沾有油污,氧气瓶内的气体不能用尽,应留余压(1-2公斤/厘米2),使用乙炔瓶必须合格的乙炔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瓶温不准超过30°-40°,严禁瓶体倒置、卧放。存放乙炔瓶的室内应注意通风换气,所用的仪表定期检验,以防失效。压力容器的用途广泛,结构形式复杂,尤其是压力容器的介质,往往具有易燃、易爆、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因此,它发生爆炸造成的危害就更大,所以压力容器必须按规定进行检验,气瓶的定期检验,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每二年检验一次,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液化石油气瓶使用未超过20年的每五年检查一次,超过20年,每二年检验一次,压力容器在投用前,必须持出厂文件,压力容器登记表或检验报告,到当地劳动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发给使用许可证,本单位建立气瓶档案。二、焊割作业安全管理办法1、焊工必须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省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全省统一印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能独立上岗作业。2、焊工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为了确保焊割作业的安全,必须建立严格的动火制度。三、动火制度的类别与审批1、一类动火,在易燃易爆车间、装置设备管道及其周围动火称为一类动火,一类动火多数由企业安全技术部门或消防保卫部门批准。2、二类动火,固定动火区、场和一类动火范围以外的动火称为二类动火,二类动火由本单位批准。3、特殊动火,具有特殊危险作业或区域的动火称特殊动火,如在煤气柜、合成塔、汽油库、氢气站、乙炔站、炸药库、苯贮罐等附近动火,特殊动火除按一类动火项目办理手续外,还必须上报企业主管生产的总经理,总工程师和消防部门。4、焊割人员要随身携带动火证,一证不准多用或重复使用,动火人员对安全措施不落实的项目应拒绝动火,如果作业中发现意外情况,应立即停止动火,处理情况,落实安全措施,不得强制动火。四、用电设备的安全管理办法1、施工现场配电系统应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设置总配电箱、开关箱,实行分级配电。2、施工场所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器。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制,严禁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3、施工现场电动机械或手持电动工具的载荷线必须按其容量无接头,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其性能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橡套软电缆》(GB1169)的要求。其中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可用作保护零线或重复接地线。4、各种熔断器的额定电流必须合理运用,严禁在施工现场利用铁丝、铝丝等非专用的熔丝替代。5、施工现场的各种配电箱、开关箱必须有防雨设施,并装设牢固,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底部距地面应为1.3-1.5m,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距地面宜在0.6-1.5m。6、每台电动机械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开关箱应设在机械的附近。7、各种电导线严禁绑在金属架上。8、电气设备或线路发生火警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在未切断电源之前,不得使身体接触导线或电气设备,也不得用水或泡沫灭火器进行灭火。9、发生人身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然后方可对触电者紧急救护,严禁在未切断电源之前与触电者直接接触。10、在保护接零的零线上,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11、不得利用大地做工作零线,不得借用机械本身金属结构做工作零线。12、电气设备的每个保护接地或保护接地零点,必须用单独的接地零线与接地干线(或保护零线)相连接,严禁在一个接地零线中接几个接地零点。13、电气设备的额定工作电压必须与电源电压等级相符。14、电气装置在跳闸时,不得强行合闸,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合闸。15、严禁带电作业或采用预约送电时间的方式进行电气检修,检修前必须先切断电源,并在电源开关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警告牌的挂取应有专人负责。16、各种配电箱、开关箱,应该配备安全锁,箱内不得存放其他物体,应保持清洁。非本岗位作业人员不得擅自开箱合闸。每班工作完毕,应切断电源锁好门。17、清洗机电设备时,不得将水冲到电气设备上。五、火灾现场的组织实施措施与灭火器使用方法为了全面贯彻“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消防工作方针,在积极采用防火防爆措施的同时,还应根据各个施工场所和易燃、易爆物质的特点,配备相应的灭火设备和器具,对一般固体可燃物质来说,水是最方便、最经济的灭火剂。目前企业、工厂广泛使用的灭火器有二氧化碳灭火器、化学泡沫灭火器、化学干粉灭火器及其它灭火器等。1、灭火现场组织万一发生火灾,应正确采用灭火方法,有效地组织扑救迅速扑灭火灾,防止蔓延,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因此,必须认真做好灭火现场的组织工作。2、发现燃烧起火时,首先应判明起火的部位,燃烧的物质,镇定迅速组织扑救,同时用迅速向消防部门报警,详细说明起火地点、部位,燃烧物质的种类以及自己的姓名、单位及电话号码。3、在消防部门到达前,扑救人员应根据不同起火的物质,采用正确有效的灭火方法,如切断电源、撤离周围易燃易爆物质和贵重物品等等。4、起火现场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统一指挥,防止现场混乱,任何人不经允许,不得在火场自由行动,如果火势扩大,一般扑救不可能时,应及时撤离人员,减少伤亡。5、灭火中要防止中毒、倒塌、坠落等伤人事故,避免事故扩大,灭火人员要在上风头灭火。6、为了查明原因、吸取教训,一定要保护好火灾现场的一切物品及痕迹。7、灭火器具应由专人检查、保管,不能擅自移动。六、安全网技术指标、选择安装及安全管理办法1、同一张网上的所有绳应采用同一种材料,所有绳的湿干强力比不得低于75%。2、边绳与网体连结必须牢固,边绳直径至少为网绳直径的二倍,但不得小于70mm,平网系绳断裂强力不得低于(750kgf),立网边绳断裂强力不得低于(300kgf),网目绳断裂强力一般要在(150-200kgf间)。3、必须严格地根据使用目的,选择网的类型,根据负载高度,选择网的宽度,立网不能代替平网。4、采购新网必须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5、安装前必须对网及支撑物(架)进行检查,确认无失误后,方可安装,检查网的标牌与自己所选用的网相符,外观无任何影响使用的疾病。6、支撑物(架)有足够的强度、刚性和稳定性,且系网处无撑角及尖锐边缘。7、安装时,在每个系结上,边绳应与支撑物(架)靠紧,并用一根独立的系绳连结,系结点沿网边均匀分布,其距离不得大于75cm,系结应符合打结方便,连接牢固而又容易解开,受力后不会散脱的原则。8、有筋网安装时,必须把筋绳连结在支撑物(架)上。9、当在输电线路附近安装时,必须预先请示有关部门,采用防触电措施。10、网安装完毕后,必须经专业主管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11、避免大量焊接或其它火星落入网内、人跳入或把物品投入网内。12、必须经常清理网内上落物,保持网工作表面清洁。13、网拆除后,必须存放在干燥、防火、的库房内,按规格、网样,分类存放,并由专人负责进行全面检查,保管。七、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1、企业内主要负责人,必须进行安全资格培训,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法律规定的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质证书后方可任职。2、企业内全体管理人员,每月要进行两次集中学习,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意识和观念,要充分认识到,工程安全是质量效益的前提,没有安全意识,频繁发生安全事故,必然会影响工程质量和生产效益,影响企业的发展,年终要进行考核,合格者要进行奖励,屡次考试不合格者,辞退不在录用。3、企业内的全体职工,由各项目部组织每月一次集中学习,主要内容为加强劳动纪律,安全生产为主要课题,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的各项安全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规程,提高建设工程安全水平、管理水平,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切实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要求每个职工都应该记录笔记。4、各施工项目部要求各个工种、班组,要做到开工前现场教育及班后总结,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真正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增强职工的主人翁精神和责任感,充分认识自己在安全生产中的地位和作用,克服安全与己无关的思想,努力改善劳动条件,创造良好的劳动环境,自觉遵章守纪,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5、职工分三级教育由于建筑企业根据工程量招收一部分工人,所招收的职工进场后,首先要集中培训,学习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标准,介绍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概况和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其次是分配到各项目部的职工要集中教育,必须执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介绍施工现场曾经发生的事故简况、事故原因、经验教训,从正、反两个方面讲解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第三是班组教育,新职工分配到班组要进行现场教育,介绍施工现场的特殊危险部位及本班组的生产任务,生产工序和从事本工作的安全知识,三级教育都要考试,并填写三级教育卡片,由安全技术科管理。***有限公司年月日

篇3:安全资金投入保障制度

为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安全生产资金的供给,本公司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如下:

一、公司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管理。

二、每项新开工工程,在项目承包合同中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工程特点约定安全生产资金占总造价的百分1%。

三、每次甲方转款后一周内,计财部按合同约定之比例将安全生产资金划入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帐户。

四、项目部对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使用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五、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支出由公司安全总监批准,项目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支出由该项目安全员批准。

六、对安全生产违章者给予经济处罚,罚款数额由公司安全总监核定,罚款的收入,应如数上缴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统一调配使用。

七、项目部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帐户在工程结束时的结余,因全额上缴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不得挪用。

八、公司对于安全生产工作成绩优异的项目部、班组、个人给予适当奖励,奖励资金不使用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篇4:企业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管理办法

一.为提高公司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维护人身和财产安全,为公司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提供资金保障,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安徽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法规、文件要求,决定对公司在建项目运行安全生产措施费用单列的制度;

二、安全施工措施费是为了确保施工安全生产必要投入而单独设立的专项费用。安全生产措施费专用于保障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三.安全生产措施费暂按工程造价的1.5%计取列入项目成本,统一由公司管理;其中:安全教育专项培训的保障资金为30%,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的保障资金为30%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保障资金为40%。安全生产施措施费的使用必须立项,原则上由公司具体掌握。工程项目开工初期,项目部必须按照轻、重、缓、急和实用的原则制定出安全生产措施、方案,以及措施费的支出计划,报公司审核、审批后,由财务部股安排资金支付,所列费用方可计入安全生产措施费。各种安全技术设备,由各项目部安排专业人员购买、验收、管理,用于改善施工作业环境和机械设备的安全状况等。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根据劳动部、全国总工会发布《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制订,其包括的范围如下:

1.安全资料的编印、安全施工标志的购置及宣传栏的设置(包括报刊、宣传书籍、标语的购置)费用;

2.安全培训及教育费用;

3.“三宝”、“四口”及临边防护的费用;

4.施工安全用电的费用,包括: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外电防护措施等;

5.起重机、塔吊等起重设备(含人货梯、塔机、龙门架)及外用电梯的安全防护设施(含警示标志)费用及卸料平台的临边防护、层间安全门、防护棚等设施费用;

6.施工机具防护棚及其围栏的安全保护设施费用;

7.水上、水下作业的救生设备、器材及临边防护、警示设施费用;

8.抢险应急措施;

9.交通疏导、警示设施费用;

10.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的配置及保健急救措施费用;

11.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的购置费用;

12.按国家、施工所在省、市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措施所涉及的费用。

上述费用中,1、2、7、8、10项由公司专项列支,其他由项目部列支并按季统计上报。

四、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对于中标工程,中标合同中有相关单列约定的,项目部应严格按照相关约定执行,中标合同中安全生产措施费未进行约定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按照当地地方政府参考费率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取;

五、公司、项目部有关负责人要做好此项专用资金提取、使用的监督检查,此项将作为公司安全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六、对不按规定使用措施费或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项目部,公司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处罚,发生伤亡事故,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应首先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篇5:施工项目安全资金投入管理办法

为了保证工程项目安全生产防护设施做到规范、标准、齐全,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发生,结合分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管理办法:

1、以发文起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在签订内部承包合同中明确,保证该工程有合同总价的6%~8%资金投入安全生产设施上。(含原可利用的防护设施费)

2、安全生产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只能支付于该工程所发生的安全生产防护设施投入上。

3、上级主管部门、集团公司及分公司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进行检查,发现在安全生产防护设施投入上不到位,该增加的防护设施及时添置,如发现项目部在安全防护设施投入上整改不力者分公司将有权直接支配该工程安全生产资金,所发生的费用由该项目承担,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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