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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用电安全管理方案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5

单位:湖北省杭瑞高速第一合同项目经理部第一版项目预防因施工现场内用电线路的架设、走向及绝缘性问题,配电盘规范使用问题及电源导线正常使用、检修和维修问题造成的触电、火灾事故隐患。目标规范安全用电,杜绝电伤害,不断完善用电设施。职责1、项目经理对项目施工用电安全负第一责任;2、项目安全员参与用电线路架设方案设计,导电及配电设备使用管理,对用电安全负监管责任;3、办公室负责临建方案中临时用电线路架设方案设计,并制订防触电、防电路火灾相应目标、管理方案;负责对架设、线路使用、维护、撤消全过程,对送电、配电材料的采购和规范使用实施安全检查、安全技术指导;负责对项目用电设施防火设施配置、维护实施安全检查和安全技术指导;负责组织施工用电安全隐患整治、整治过程监督、查验和放行对自设用电线路设计和架设安全性以及所用电料安全性负管理责任;4、线路所在辖区的分部经理负责组织实施线路的日常防护以及用电设施防火工作;对辖区用电线路的防护安全的防火安全负直接责任;5、分部电工班长(或主办电工)负责线路架设方案设计,编写电料采购计划;负责电料领用、验收;负责架设施工、电检和日常维护组织管理工作。对送电线路的架设安全、电料使用安全和电路运行安全负直接责任;6、项目经理部专职安全员负责例行的线路巡查,及时发现电伤害和火灾隐患,将有关事项通知分部经理,并监督其进行符合要求的维护和检修;负责检修结果的验收和判定及放行使用的批准;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日志。专职安全员有权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作业面和相关工序停工整顿;专职安全员对场内自设用电线路架设安全生产检查负直接责任;7、各部门对辖区内用电线路的使用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对项目经理部、分部安全员的安全隐患通报、停工命令必须作出符合安全生产规定的积极反映,拒不服从或不按要求检修、整改的应按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肃处理。方法和措施1、施工现场内线路的架设必须由具有操作证的电工设计安装;2、明线线路走向必须避开油库、易燃易爆品库房,禁止跨越上述地区;线路架设避免跨越运输车辆(自卸)通道,若因场地所限必须跨越,则架设高度必须高于通过可能量高通过物0.5m以上。正常架设线路上,照明线灯具高度不低于2.5m,架空线高度不低于3.1m,跨公路架设高度(线缆最低点)不低于6m。电杆显著位置应设置限高警标志。同时明线应避开避雷装置导线2m以上;

3、大负荷电缆(电流≥500A)可采用电缆槽埋入式输电;架设线路所用原料(电杆、横担、绝缘子、电线电缆)必须为正规厂家生产且具有商检、安检合格证的产品。架设必须符合线路安装要求(杆距≤30m、线路≥25m、线挠度≤10m);5、施工现场内一般采用三相五线制,两极保护。零线不接开关,熔断丝。在同一线供电线路中,不允许采用一部分电器设备采用接地,另一部分电器设备采用接零线的保护方式;6合理选择电线的熔断丝,不允许超电流运行,避免导线发热,禁止用非熔断用品或超电流负荷规格的熔断用品在开关保护电路中做熔断使用;7、所使用配电箱、配电板、闸刀开关、按钮开关、空气开关、插座、插头及导线等,必须保持完好,不得破损或带电部分裸露。闸刀开关、磁力开关必须盖帽齐全并有防水和防雨保护,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原则;8、拆开或断裂的裸露带电接头,必须及时用绝缘胶布包好,并放置在人身和设备不易接触的位置;方法和措施9、线路安装完毕后,由项目生产副经理和安全员进行带电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10、线路架设操作人员及辅助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绝缘手套、绝缘电工鞋、安全带、攀蹬器,电杆埋设现场应设立警示标志,禁止闲杂人员在电杆倾倒影响半径内穿行;11、线路架设开始至投入运行前必须作好相应配电箱、板、盒、变压器的高压或防触电标志的设置。原则上与架设同时进行;12、配电房、配电盒、配电板禁止设置在易燃、易爆物品附近。在设置处附近醒目位置设置防火砂、防火工具和干粉灭火器材;用电线路连接电器集中的场所,特别是照明电路架设在宿舍、库房等敏感位置时,在附近醒目位置设置防火砂、防火工具和干粉灭火器;13、对各用电分部、班组进行安全交底后方可开始用电。适用的法规1、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东盟公司管理制度汇编);2、劳动部关于《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法律法规汇编第49卷);3、项目《动力用电管理规定》;4、电工手册。备注

篇2: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要点

(一)?外电线路防护外电线路主要指不为施工现场专用的原来已经存在的高压或低压配电线路,外电线路一般为架空线路,个别现场也会遇到地下电缆。由于外电线路位置已经固定,所以施工过程中必须与外电线路保持一定安全距离,当因受现场作业条件限制达不到安全距离时,必须采取屏护措施,防止发生因碰触造成的触电事故。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规定在建工程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等。2、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规范》规定了最小安全操作距离见下表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11~1035~110220330~500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4.06.08.01015这里面主要考虑了两因素:⑴一是必要的安全距离。尤其是高压线路,由于周围存在的强电场的电感应所致,使附近的导体产生电感应,附近的空气也在电场中被极化,而且电压等级越高电极化就越强,所以必须保持一定安全距离,随电压等级增强,安全距离也相应加大。⑵二是安全操作距离。考虑到施工现场属动态管理,不像建成后的建筑物与线路距离为静态。施工现场作业过程,特别像操作中的安全无法保障,所以这里的“安全距离”在施工现场就变成“安全操作距离”了,除了必要的安全距离外,还要考虑作业条件的因素,所以距离又加大了。3、当由于条件所限不满足最小安全操作距离时,必须采取绝缘隔离防护措施,如设置防护性遮拦、栅栏,并应悬挂醒目警告标志。⑴在施工现场一般采取搭设防护架,其材料应使用木质等绝缘性材料,当使用钢管等金属材料时,应作良好的接地。防护架距≤10KV外电线路一般不得小于1.7m,距35KV外电线路的距离不得小于2m。必须停电搭设(拆除时也要停电)。防护架作业区较近时,应用硬质绝缘材料封严,防止脚手管、钢筋等误穿越触电。⑵当架空线路在塔吊等起重机的作业半径范围时,其线路的上方也应有防护措施,搭设成门型,其顶部可用5cm厚木板或相当5cm木板强度的材料盖严。为警示起重作业,可在防护架上端间断设置小彩旗,夜间施工应有彩泡(或红色灯泡),其电源电压应为36v。⑶起重机严禁穿越无防护设施的外电架空线路作业。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吊装时,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在最大倾斜时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见下表:电压(kv)<安全距离(m)沿垂直方向1.53.04.05.06.07.08.5沿水平方向1.52.03.54.06.07.08.5⑷施工现场开挖沟槽边缘与外电埋地电缆沟槽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5m。(二)?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为了防止意外带电上的触电事故,根据不同情况应采取保护措施。保护接地和保护接零是防止电气设备意外带电造成触电事故的基本技术措施。1、接地及其作用为满足电气装置和系统工作特性及安全防护的要求,将电气装置和系统的某部分与土壤间作良好的电气连接,称为“接地”。当电气设备发生接地故障时,接地电流经接地装置向大地作半球形流散。⑴工作接地将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叫工作接地,阻值应小于4Ω。有了这种接地可以稳定系统的电压,防止高压侧电源直接窜入低压侧,造成低压系统的电气设备被摧毁不能正常工作的情况发生。⑵保护接地将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与接地装置作电气连接叫保护接地,阻值应小于4Ω。有了这种接地可以保护人体接触设备漏电时的安全,防止发生触电事故。⑶保护接零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电力网中将电气设备外壳与电网的零线连接叫保护接零。保护接零是将设备的碰壳故障改变为单相短路故障,保护接零与保护切断相配合,由于单相短路电流很大,所以能迅速切断保险或自动开关跳闸,使设备与电源脱离,达到避免发生触电事故的目的。⑷重复接地在工作接地以外,接零保护PEN线,接地保护PE线,在一处或多处再次通过接地装置与大地相连接称为重复接地,其阻值应小于10Ω。重复接地可以起到保护零线断线后的补充保护作用,也可降低漏电设备的对地电压和缩短故障持续时间。TN系统中的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撞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在设备比较集中地方如搅拌机棚、钢筋作业区等应做一组重复接地;在高大设备处如塔吊、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等也要作重复接地。每一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1根及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体做电气连接。不得采用铝导体做接地体或地下接地线。垂直接地体宜采用角钢、钢管或光面圆钢,不得采用螺纹钢。2、保护接地与保护接零比较在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应与原系统保持一致,不得一部分设备采用保护接零,而另一部分设备采用保护接地,这样是相当危险的,如果采用保护接地的设备发生漏电碰壳时,将会导致采用保护接零的设备外壳同时带电。采用TN系统做保护接零时,工作零线(N)线必须通过总漏电保护器;保护接地线(PE)线必须由电源进线零线重复接地处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形成局部TN-S接地保护系统。3、关于“TT”与“TN”符号的含义TT——第一字母T,表示工作接地;第二个字母T,表示采用保护接地。TN——第一个字母T,表示工作接地;第二个字母N,表示采用保护接零。TN-C——保护零线PE与工作零线N合一的系统,(三相四线)。TN-S——保护零线PE与工作零线N分开的系统,(三相五线)。TN-C-S——在同一电网内,一部分采用TN-C,另一部分采用TN-S。4、应采用TN-S,不要采用TN-C《规范》规定,“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因为TN-C有缺陷:如三相负载不平衡时,零线带电;零线断线时,单相设备的工作电流会导致电气设备外壳带电;对于接装漏电保护器带来困难等。而TN-S由于有专用保护零线,正常工作时不通过工作电流;三相不平衡也不会使保护零线带电;由于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可以顺利接装漏电保护器等。由于TN-S具有的优点,克服了TN-C的缺陷,从而给施工用电提高了本质安全。5、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设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必须严格分开。在采用了TN-S系统后,如果发生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错接,将导致设备外壳带电的危险。⑴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处引出,或由配电室(或总配电箱)电源侧的零线处引出。⑵保护零线严禁穿过漏电保护器,工作零线必须穿过漏电保护器。⑶电箱中应设两块端子板(工作零线N与保持零线PE),保护零线端子板与金属电箱相连,工作零线端子板与金属电箱绝缘。⑷保护零线必须做重复接地,工作零线禁止做重复接地。⑸保护零线的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不准使用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6、采用TN系统还是采用TT系统,依现场的电源情况而定《规范》规定:“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应与原系统保持一致。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⑴当施工现场采用电业部门高压侧供电,自己设置变压器形成独立电网的,应作工作接地,必须采用TN-S系统。⑵当施工现场有自备发电机组时,接地系统应独立设置,也应采用TN-S系统。⑶当施工现场采用电业部门低压供电,与外电线路同一电网时,应按照当地供电部门的规定采用TT或采用TN。例如上海、天津、浙江等地供电部门规定做接地保护,施工现场也要采用TT系统,不得采用TN系统。⑷当分包单位与总包单位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分包单位应与总包单位的保护方式一致,不允许一个单位采用TT系统而另外一个单位采用TN系统。7、PE线所用材质与相线、工作零线(N)线相同时,其最小截面就符合下表的规定。PE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的关系相线芯线截面S(mm2)PE线最小截面(mm2)S≤1651635S/2保护必须采用绝缘导线。配电装置和电动机械相连接的PE线应为截面不小于2.5mm2的绝缘多股铜线。手持式电动工具的PE线应为截面不小于1.5mm2的绝缘多股铜线。(三)?配电箱、开关箱施工现场的配电箱是电源与用电设备之间的中枢环节,而开关箱是配电系统的末端,是用电设备的直接控制装置,它们的设备和运用直接影响着施工现场的用电安全。1、关于“三级配电两级保护”⑴《规范》要求,配电系统应设置配电柜或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这样配电层次清楚,既便于管理又便于查找故障。同时要求,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当合并设置为同一配电箱时,动力和照明应分路配电;动力开关箱与照明开关箱必须分设。照明配电与动力配电最好分别设置,自成独立系统,不致因动力停电影响照明。⑵?“两级保护”主要指采用漏电保护措施,除在末级开关箱内加装漏电保护器外,还要在总配电箱中再加装一级漏电保护器,总体上形成两级保护。2、关于加装漏电保护器《规范》规定:“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应装设在总配电箱、开关箱靠近负荷的一侧,且不得用于启动电气设备的操作。施工现场虽然改TN-C为TN-S后,提高了供电安全,但由于仍然存在着保护灵敏度有限问题,对于大容量设备的碰壳故障不能迅速切断保险,对于较小电流的漏电故障又不能切断保险,而这种漏电电流作业人员仍然有触电的危险,所以还必须加装漏电保护器进行保护。在加装漏电保护器时,不得拆除原有的保护接零(接地)措施。3、关于漏电保护器的主要参数⑴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当漏电电流达到此值时,保护器动作。⑵额定漏电动作时间。指从达到漏电动作电流时起,到电路切断为止的时间。⑶额定漏电不动作电流。漏电电流在此值和此值以下时,保护器不应动作,其值为漏电动作电流的1/2。⑷额定电压及额定电流。与被保护线路和负荷相适应。4、参数的选择与匹配⑴两级漏电保护器应匹配:《规范》规定:“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极数和线数必须与其负荷侧负荷的相数和线数一致“。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分段保护功能。“两级保护”是指将电网的干线与分支线路作为第一级,线路末端作为第二级。第一级漏电保护区域较大,停电后影响也大,漏电保护器灵敏度不要求太高,其漏电动作电流和动作时间应大于后面的第二级保护,这一级保护主要提供间接保护和防止漏电火灾,如果选用参数过小就会导致误动作影响正常生产。漏电保护器的漏电不动作电流应大于供电线路和用电设备的总泄漏电流值2倍以上,在电路末端安装漏电动作电流小于30mA的高速动作型漏电保护器,这样形成分级分段保护,使每台用电设备均有两级保护措施。分级保护时,各级保护范围之间应相互配合,应在末端发生事故时,保护器不会越级动作和当下级漏电保护器发生故障时,上级漏电保护器动作以补救下级失灵的意外情况。⑵总配电箱(第一级保护):总配电箱一般不宜采用漏电掉闸型,总配电箱电源一经切断将影响整个低压电网用电,使生产和生活遭受影响,漏电保护器灵敏度不要求太高,宜选用无辅助电源型(电磁式)产品,或选用辅助电源故障时能自动断开的辅助电源型(电子式)产品。当选用辅助电源故障时不能自动断开的辅助电源型(电子式)产品时,应同时设置缺相保护。漏电动作电流应按干线实测泄漏电流2倍选用,一般可选漏电动作电流值为300~1000mA。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A.s。”人体对电击的承受能力,除了和通过人体的电流大小有关外,还与电流在人体中持续的时间有关。根据这一理论,国际上把设计漏电保护器的安全限值定为30mA.s,即使电流达到100mA,只要漏电保护器在0.3s之内动作切断电源,人体尚不会引起致命的危险。这个值也是提供间接接触保护的依据。⑶开关箱(第二级保护):《规范》规定:“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使用于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开关箱是分级配电的末级,使用频繁危险性大,应提供间接接触防护和直接接触防护,主要用来对有致使危险的人身触电防护。虽然设计漏电保护器的安全界限值为30mA.s,但当人体和相线直接接触时,通过人体的触电电流与所选择的漏电保护器的动作电流无关,它完全由人体的触电电压和人体在触电时的人体电阻所决定(人体阻抗随接触电压的变化而变化),由于这种触电的危险程度往往比间接触电的情况严重,所以用于直接接触电击防护时,应选用高灵敏度、快速动作型的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不超过30mA。所指快速动作型即动作时间小于0.1s。由此用于直接接触防护漏电保护器的参数选择即为30mA×0.1s=3mA.s。这是在发生直接接触触电事故时,从电流值考虑应不大于摆脱电流;从通过人体电流的持续时间上,小于一个心博周期,而不会导致心室颤动。当在潮湿条件下,由于人体电阻的降低,所以又规定了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5、漏电保护器的测试测试内容分两项,第一项测试联锁机构的灵敏度,其测试方法为按动漏电保护器的试验按钮三次;带负荷分、合开关三次,均不应有误动作;第二项测试特性参数,测试内容为:漏电动作电流、漏电不动作电流和分断时间,其测试方法应用专用的漏电保护器测试仪进行。以上测试应该在安装后和使用前进行,漏电保护器投入运行后定期(每月)进行,雷雨季节应增加次数。6、隔离开关⑴隔离开关一般多用于高压变配电装置中。《规范》考虑了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强调电箱内设置电源隔离开关,其主要用途,是在检修中保证电气设备与其他正在运行的电气设备隔离,并给工作人员有可以看见的在空气中有一定间隔的断路点,保证检修工作的安全。隔离开关没有灭孤能力,绝对不可以带负荷拉闸或合闸,否则触头间所形成的电弧,不仅会烧毁隔离开关和其他邻近的电气设备,而且也可能引起相间或地弧光造成事故,因此必须在负荷开关切断以后,才能拉开隔离开关,只有先合上隔离开关后,再合负荷开关。⑵《规范》规定,总配电箱、分配电箱以及开关箱中,都要装设隔离开关,满足“能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使用电设备实行电源隔离”的规定。隔离开关应设置于电源进线端,应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并能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的隔离电器。如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的断路器,可不另设隔离开关。⑶空气开关不能用作隔离开关:自动空气断路器简称空气开关或自动开关,是一种自动切断线路故障用的保护电器,可用在电动机主电路上作为短路、过载和欠压保护作用,但不能用作电源隔离开关。主要由于空气开关没有明显可见的断开点、断开点距离小易击穿,难以保障可靠的绝缘以及触点有时发生粘合现象。开关箱中的隔离开关只可直接控制照明电路和容量不大于3.0kW的动力电路,但不应频繁操作。容量大于3.0kW的动力电路应采用断路器控制,操作频繁时还应附设接触器或其他启动控制装置7、“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这个规定主要是针对开关箱而言的。《规范》规定:“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这就是一箱,不允许将两台用电设备的电气控制装置合置在一个开关箱内,避免发生误操作等事故。《规范》规定:“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这就是一机一闸,不允许一闸多机或一闸控制多个插座的情况,主要也是防止误操作等事故发生。《规范》规定:“开关箱中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这就是一漏,因为规范规定每台用电设备都要加装漏电保护器,所以不能有一个漏电保护器保护二台或多台用电设备的情况,否则容易发生误动作和影响保护效果。另外还应避免发生直接用漏电保护器兼作电器控制开关的现象,由于将漏电保护器频繁动作,将导致损坏或影响灵敏度失去保护功能。(漏电保护器与空气开关组装在一起的电器装置除外)。8、电箱的安装位置⑴《规范》规定:“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区域,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主要考虑当发生电气及机械故障时,可以迅速切断电源,减少事故持续时间,另外也便于管理。⑵《规范》规定:“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潮气及其他有害介质中,亦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场所。否则,应予清除或做防护处理”、“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2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1.4—1.6m。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没在坚固、稳定的支架上。其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O.8-1.6m”。⑶《规范》规定:不允许使用木质电箱或金属外壳木质底板。“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含插座)应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阻燃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方可整体紧固在配电箱、开关箱箱体内。”。“箱内的连接线应采用绝缘导线,接头不得有外露部分。”、“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口应配置固定线卡,进出线应加绝缘护套井成束卡固在箱体上,不得与箱体直接接触。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应采用橡皮护套绝缘电缆,不得有接头。”(4)《规范》规定:“配电箱的电器安装板上必须分设N线端子板和PE线端子板。”“配电箱、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电器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通过PE线端子板与PE线做电气连接,金属箱门与金属箱体必须通过采用编织软铜线做电气连接。”(5)、《规范》规定:“所有配电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记”。“所有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由专人负责”。(四)?现场照明1、《规范》规定:“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做保护接零。单相回路的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由于施工现场的照明设备也同动力设备一样有触电危险,所以也应照此规定设置漏电保护器。2、照明装置在一般情况下其电源电压为220V,但在下列情况下应使用安全电压的电源: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特低电压照明器:⑴?隧道、人防工程、高温、有导皂灰尘,比较潮湿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干36V;⑵?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⑶?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3、安全电压为防止触电事故而采用的由特定电源供电的电压系列。安全电压额定值的等级为42V、36V、24V、12V、6V。当采用24V以上的安全电压时,其电器及线路应采取绝缘措施。安全电压的数值不是“50V”一个电压等级而是一个系列,其等级如何选用是与作业条件有关的。我们国家在1983年以前一直没有单独的安全电压标准,过去习惯上多引用行灯电压36V,对于36V的安全是有条件的,允许触电持续时间为3~10s,而不是长时间直接接触也不会有危险,所以规定了在采用超过24V的安全电压时,必须有相应的绝缘措施。对安全电压应该正确理解:第一架设36V的电线时,也应遵守一般220V架线规定,不能乱拉乱扯,应用绝缘子沿墙敷线,接头应包扎严密;第二应按作业条件选择安全电压等级,不能一律采用36V,在特别潮湿及金属容器内,应采用24V以下及12V电压的电源。4、碘钨灯碘钨灯是一种石英玻璃灯管充以碘蒸气的白炽灯,由于它体积小,使用时间长,光效高的特点,所以经常被施工现场作为照明灯具采用。碘钨灯有220V和36V两种,220V只适用作固定式灯具,安装高度不低于3m,倾斜不大于4°,外壳应做保护接零,由于工作温度可达1200℃以上,所以应距易燃物30cm以上。当作移动式照明灯具时,应采用36V碘钨灯,按行灯对待。当移动不频繁时,也可采用220V碘钨灯,但应按Ⅰ类手持式电动工具要求,除外壳做保护接零外,应加装漏电保护器,移动人员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五?)配电线路1、《规范》规定:“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这里强调了必须采用“绝缘”导线,由于施工现场的危险性,故严禁使用裸线。导线和电缆是配电线路的主体,绝缘必须良好,是直接接触防护的必要措施,不允许有老化、破损现象,接头和包扎必须符合规定。2、《规范》规定:“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埋地电缆路径应设方位标志。”、“埋地电缆在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介质腐蚀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0m高到地下O.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防护套管内径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施工现场不但对电缆干线应该按规定敷设,同时也应注意对一些移动式电气设备所采用的橡皮绝缘电缆的正确使用,应采用钢索架线,不允许长期浸泡在水中和穿越道路不采用防护措施的现象。3、《规范》规定:对架空线路:“木电杆的梢径不应小于140mm”、“架空线路的档距不得大于35m;线间间距不得小于0.3m”、“四线横担长1.5m,五线横担长1.8m”、“与地面最大弧垂:施工现场4m,机动车道6m”。除以上规定外,还对架空线路相序排列进行规定:⑴五线导线相序的排列: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L1、N、L2、L3、PE;⑵动力与照明分别架设时上层横担:L1·L2·L3;下层横担;L1(L2、L3)·N·PE。4、应该采用五芯电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由TN-C改变为TN-S后,多增加了一根专用的保护零线,这根专用的保护零线任何时候不允许有断线情况发生,否则将失去保护。施工现场线路由四线改成五线后,电缆的型号和规格也要相应改变采用五芯电缆。由于企业原有的四芯电缆仍想利用,于是就在四芯电缆外侧敷设一根PE线替伏五芯电缆。这种作法的弊病是:两种线路绝缘程度、机械强度、抗腐蚀能力以及载流量不匹配,带来使用上的不合理容易引发事故。当施工现场的配电方式采用了动力与照明分别设置时,三相设备线路可采用四芯电缆,单相设备和照明线路可采用三芯电缆,四芯电缆仍然可以使用。5、对电缆埋地规范也进行了规定⑴电缆直接埋地敷设的深度不应小于0.7m,井应在电缆紧邻上、下、左、右侧均匀敷设不小于50mm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砖或混凝土板等硬质保护层。⑵?“架空电缆应沿电杆、支架或墙壁敷设,并采用绝缘子固定,绑扎线必须采用绝缘线,固定点间距应保证电缆能承受自重所带来的荷载,敷设高度应符合规范架空线路敷设高度的要求,但沿墙壁敷设时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0m。架空电缆严禁沿脚手架、树木或其他设施敷设。⑶对高层、多层建筑施工的室外内用电,不允许由室外地面电箱用橡皮电缆从地面直接引入各楼层使用。其原因:一是电缆直接受拉易造成导线截面变细过热;二是距控制箱过远遇故障不能及时处理;三是线路乱不要固定容易引发事故。《规范》规定:“在建高层建筑的临时配电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电缆垂直敷设的位置应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垂直孔洞等,并应靠近用电负荷中心,固定点每楼层不得少于一处。电缆水平敷设宜沿墙或门口固定。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1.8m”。电缆垂直敷设后,可每层或隔层设置分配电箱提供使用,固定设备可设开关箱,手持电动工具可设移动电箱。(六)?电器装置《规范》规定:“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应按其规定的位置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为便于维修和检查“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各种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应与其控制用电设备的额定值相适应”。“容量大于3.0kW的动力电路应采用自动开关电器”、“熔断的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关于熔断器。熔断器的种类很多,结构不同,但作用是相同的,串联在电路里,是电路中受热最薄弱的一个环节,当电流超过时,它首先熔断,保护电气不受损害,起过载和短路保护作用。熔丝是低熔点合金丝,各种规格熔丝都有规定的熔断电流标准,其他金属丝没有进行熔断电流鉴定,所以不准用于熔断器上。熔断器及熔体的选择,应视电压及电流情况,一般单台直接起动电动机熔丝可按电动机额定电流2倍左右选用。(不能使用合股熔丝)当使用旧型胶盖闸时,由于无灭弧装置,应将熔丝铜丝短接,并在电源侧另加插保险防止弧光断路及灼伤事故。(七)?配电室1、配电室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⑴配电柜正面的操作通道宽度,单列布置或双列背对背布置不小于1.5m,双列面对面布置不小于2m;⑵配电柜后面的维护通道宽度,单列布置或双列面对面布置不小于0.8m,双列背对背布置不小于1.5m,个别地点有建筑物结构凸出的地方,则此点通道宽度可减少0.2m;⑶配电柜侧面的维护通道宽度不小于lm;⑷配电室的顶棚与地面的距离不低于3m;⑸配电室内设置值班或检修室时,该室边缘距配电柜的水平距离大于1m,并采取屏障隔离;⑹配电室内的裸母线与地面垂直距离小于2.5m时,采用遮栏隔离,遮栏下面通道的高度不小于1.9m;⑺配电室围栏-亡端与其正上方带电部分的净距不小O.075m;⑻配电装置的上端距顶棚不小于0.5m;⑼配电室内的母线涂刷有色油漆,以标志相序方向为基准,其涂色符合下表规定;母线涂色相别颜色垂直排列水平排列引下排列L1(A)黄上后左L2(B)绿中中中L3(C)红下前右N淡蓝---⑽配电室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耐火等级不低于3级,室内配电砂箱和可用于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⑾配电室的门向外开,并配锁;⑿配电室的照明分别设置正常照明和事故照明。⊥65⊥、总配电箱总配电箱应装设电压表、总电流表、电度表及其他需要的仪表。专用电能计量仪表的装设应符合当地供用电管理部门的要求。装设电流互感器时,其二次回路必须与保护零线有一个连接点。严禁断开电路总配电箱的电器应具备电源隔离,正常接通与分断电路,以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电器设置应符合下列原则:①当总路设置总漏电保护器时,还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当所设总漏电保护器是同时具备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时,可不设总断路器或总熔断器。②当各分路设置分路漏电保护器时,还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当分路所设漏电保护器是同时具备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时,可不设分路断路器或分路熔断器。③隔离开关应设置于电源进线端,应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并能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的隔离电器。如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的断路器,可不另设隔离开关。④熔断器应选用具有可靠灭弧分断功能的产品。⑤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配电柜应编号,并应有用途标记。配电柜或配电线路停电维修时,应挂接地线,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着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配电室应保持整洁,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杂物。(八)?用电档案《规范》规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应包括:⑴用电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⑵修改用电组织设计的资料;⑶用电技术交底资料;⑷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⑸电气设备的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⑹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参数测定记录;⑺定期检(复)查表;⑻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按照规定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包括以上八个方面的资料。1、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包括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和修改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包括:现场勘测;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进行负荷计算:选择变压器;设计配电系统①设计配电线路,选择导线或电缆;②设计配电装置,选择电器;③设计接地装置;④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图纸,主要包括用电工程总平面图、配电装置布置图、配电系统接线图、接地装置设计图。设计防雷装置;确定防护措施;制定安全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规范》规定:“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时,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变更用电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2、技术交底是指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被批准实施前,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向安装、维修电工和各种用电设备人员分别贯彻交底的文字资料。包括总体意图、具体技术要求、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等文字资料。3、安全检测记录主要内容包括: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电气设备的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等。其中接地电阻测定记录应包括电源变压器投入运行前其工作接地阻值和重复接地阻值,以及定期检查复查接地阻值测定记录。4、电工维修工作记录电工维修工作记录是反映电工日常电气维修工作情况的资料,应尽可能记载详细,包括时间、地点、设备、维修内容、技术措施、处理结果等。对于事故维修还要作出分析提出改进意见。

篇3:隧道施工用电安全管理方案

隧道内施工场地较小,但电线较多,同时洞内有高压线。经过评价,隧道施工用电为重要安全因素。制定本管理方案,提高职工安全用电意识,杜绝施工用电安全事故的发生。

对各工区进行安全用电检查,主要检查内容为;电线是否挂设规范;电线是否有破损而未包扎处理现象;洞内变压器是否进行安全封闭,是否有警示标识;高压线路挂设情况,高压线路是否有不安全因素;台车上接线盒是否完整,台车线路是否有破损现象,台车上电灯是否按规范要求进行安设;电焊机是否按规程操作;施工人员是否具有足够的安全用电知识。检查工作由文家全和陈原负责,于2005年每月底进行集中检查。检查结束后,立即下发整改措施,对各工区出现的安全用电隐患和违章用电情况进行停工整改和,并按照《安全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集中对各工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用电教育,此工作由文家全负责。

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每月对各工区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用电检查,由文家全、陈原负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并根据《安全管理办法》,进行经济处罚。平时公司技术人员在施工现场有责任对用电隐患和违章用电进行制止。

中铁十四局广砚高速公路第3合同项目经理部

二○○五年八月一日

篇4: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要点

一、保护接零与保护接地系统

定义:保护接地是指将电气设备的不带电金属外壳与大地连接,接地电阻值一般应小于4Ω。保护接零:在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电力系统中,将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与供电系统中的零线或专用零线直接做电气连接,称为保护接零。根据保护零线(PE线)是否与工作零线(N线)分开,保护接零供电系统又划分为TN-C、TN-S和TN-C-S三种供电系统。本文重点论述一般施工现场均采用的三相五线制系统,即TN-S系统。

要点:

1.保护零线(PE线)必须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引出。

2.同一供电系统内不得同时采用接零保护和接地保护两种方式。

3.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配电箱柜的金属框架、门,人体可能接触到的金属支撑、底座、架体,电气保护管及其配件等均应与保护零线做牢固电气连接。

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定义:“三级配电”是指配电箱应分级设置,即总配电箱下,设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设开关箱,开关箱用来接设备,形成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主要针对漏电保护器而言,除在末级开关箱内设置漏电保护器外,还要在上一级分配电箱或总配电箱内再设置一级漏电保护器,形成两级保护。

要点:

1.两级漏电保护器的参数相匹配,可按如下方法选择:分配电箱可选100~200mA,但不得超过30mA*s的限值;开关箱处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用于潮湿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2.空气开关不能用作隔离开关,必须选用肉眼可以辨别分断点的开关。

三、一机、一闸、一箱、一漏

定义:所谓“一机一闸一箱一漏”就是指每台电气设备必须单独使用各自专用的一个开关电器、一个漏电保护器,严禁一个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以上用电设备。

要点:

1.箱内开关应贴上标有用电设备编号及名称的标签。

2.箱内接线端子应牢固压接,严禁虚接。

四、电器设备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1.同一级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分路设置,照明线路宜接在动力开关上侧。

2.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的场所,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周围不得堆放任何有碍操作、维修的物品。

3.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工作零线,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与保护零线端子板分设,配电箱的外壳均作保护接零。重复接地电阻值都不得大于10Ω。

五、安全电压

定义:安全电压是不致危及人身安全的电压。我国规定的安全电压等级,即为防止因触电造成人身直接伤害事故而采用的由特定电源供电的电压等级,一般分为42V、36V、24V、12V、6V.安全电压应根据使用环境、人员和使用方式等因素选用。

要点:

1.隧道、人防工程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

2.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的场所作业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3.建议在施工现场的职工临时宿舍内尤其是金属板材的临建宿舍内的照明电源电压采用36V。

4.照明变压器必须采用双绕组式安全隔离变压器,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

六、外电防护

定义:所谓外电防护,主要是指针对不为该施工现场专用的已经存在的配电线路、设施所进行的防护措施。当因场地条件限制达不到安全距离要求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防止发生触电事故。

要点:

1.对于外电架空线路,当在其一侧作业时,必须保持安全距离,且随外电线路电压等级的增加,安全距离相应增大。

2.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的正下方施工、建造临建、堆放材料及构件等。

3.对于现场内的变压器等设施应用木、竹板及杆件等进行遮拦,并悬挂警示牌等,保证防护设施坚固、稳定。

4.塔吊等起重机械吊运物料、构件等不得在外电线路、设施正上方行走,并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七、日常维护与检查

对现场的用电设备、供电设施、线路等进行经常性巡视、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要点:

1.持证上岗,用电设备、闸箱等的接线、日常维护检查均须由取得相应资格的专职电工进行操作,并作好巡视、维修记录,严禁无证上岗。

2.定期对用电设备、供电线路、设施等的绝缘进行检测,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立即停止使用进行维修或更换。

3.定期对供电系统接地电阻进行检测,并做好记录。

4.大风、雨雪,前后对整个施工现场的供电系统及用电设备进行检查,确保无安全隐患后再投入使用。

八、临电系统的验收与档案管理

要点:

1.专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要由电气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编制,并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审批后方可施工。

2.临时用电系统在施工完成后要经过编制人、项目经理、审批人及专职电工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验收要履行签字手续。

3.建立完善的用电档案,并设专人管理,主要包括:专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接地电阻绝缘电阻遥测记录、电工巡视维修记录、临时用电验收记录等。

篇5:施工现场用电安全管理措施

一、用电管理:

⒈临时用电必须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编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⒉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必须单独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绘制,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作为临时施工的依据。

⒊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步骤:

⑴现场勘探,确定电源进线总配电箱(柜),分配电箱的位置及线路走向。

⑵进行负荷计算,选择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

⑶绘制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

⑷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

⑴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及修改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⑵技术交底资料。

⑶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⑷接地电阻测定记录。

⑸定期检(复)查表(工地每月,公司每季进行一次)。

⑹电工维修工作记录。

⒌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二、电工:

⒈电工必须经过专业及安全技术培训,经(地)市劳动部门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⒉电工应掌握用电安全基本知识和所有设备性能。

⒊上岗前按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⒋停用设备应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⒌负责保护用电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重复接地)和开关箱。

⒍移动用电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在一般情况下不许带电作业,带电作业要设监护人。

⒎按规定定期(工地每月、公司每季)对用电线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检查和维修记录。

⒏应懂得触电急救常识和电器灭火常识。

三、安全距离与外电防护:

外电线路:指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以外的任何电力线路。

⒈不得往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搭设临时设施或堆放物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

⒉安全距离:

⑴在建工程(包括脚手架)的外侧与架空线路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1kv不小于4m,1~10kv不小于6m,35~110kv不小于8m。架空导线最大弧垂与施工现场地面最小距离≥4.0m与机动车道≥6.0m。

⑵起重臂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的架空线路水平距离≥2m。

⑶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的最小距离1kv以下为6m,10kv以下为7m。

⒊外电防护:

⑴达不到安全距离要求,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栏、围栏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

⑵带电体至遮栏的安全距离10kv应大于95cm,35kv应大于115cm

⑶带电体至栅栏(封闭)的安全距离10kv应大于30cm,35kv应大于50cm。

⑷在架设防护设施时,应有电气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员监护。

⑸无法防护时必须采取停电,迁移线路或更改工程位置,否则不准施工。

四、供电路线:

架空线路必须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上或脚手架上等不稳固的地方。

⒈架空线路最少截面:为满足机械强度要求,铝线≥16mm2,铜线≥10mm2跨越铁路、公路、河流、电力线路档距内的绝缘铝线不少于35mm2,铜线不少于16mm2。

⒉电线接头:在一个档距内,每层架空线接头不得超过该层导线

50%,且一根导线只允许一个接头,跨越道路、河流档距内不得有接头。

⒊电杆档距:最大不超过35m,线间距不得少于0.3m,上下横担间高压与低压1.2m,低压与低压0.6m,(横担选用附表于后)。

⒋电杆及埋设:电杆应选用钢筋混凝土杆或木杆,其稍径不得小于13cm,埋设深度为杆长的十分之一加0.6m。

⒌拉线:拉线宜用截面不少于Φ4×3的镀锌铁丝、拉线与电杆的夹角庆在45~30度之间,埋地深度不少于1m,钢筋混凝土杆上的拉线应在高于地面2.5m处装设拉紧绝缘子。

⒍室内配线:进户线过墙应穿管保护,距地面不得少于2.5m,并采取防雨措施,室外应采用绝缘子固定。

五、电缆线路:

⒈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⒉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⒊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面不得小于2.5m。

⒋在高层建筑的临时电缆配电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电缆垂直敷设的位置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电梯孔等,并应靠近电负荷中心,固定点每层楼不得小于一处。电缆水平敷设宜沿墙或门口固定,最大弧垂距地不小于1.8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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