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发电机组使用安全须知
燃气发动机排气系统温度较高,其燃料又易燃易爆,隐患较大,稍不注意,就有可能酿成灾祸。因此,在机房内使用燃气发动机,用户除了要遵守以下安全规定外,还要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遵守。
1.机房要求
1.1机房一般采用敞开式或半敞开式,应采用不发生火花的地面,地面应平整并易于清扫。
1.2如采用封闭式机房,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TJ16-74)中防爆要求设计,必须是单层建筑,门窗一律外开,设置大流量排风装置,防止可燃气体积聚等。
1.3机房与操作间应隔开,不得直接连通,观察窗口应用双层玻璃,且有钢丝网防护。
1.4机房应设有避雷装置。
1.5机组运行现场不得有明火,必须有明显的“严禁烟火”等警示标志。
1.6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
1.7发动机排气系统的废气中,混有可燃气体,要设计并安装由发动机引向室外的排气管系,排气管系应连接可靠。
2.设备要求
2.1机房内电气设施应为防爆型,进行电气维修时,必须切断电源。
2.2在燃气管道进机房处,应设置紧急阀门,以备厂房内发生紧急情况时,可迅速切断气源,此阀门应离操作间较近。
2.3机房内要安置燃气浓度报警器,最好在机房对角处安两个,当环境浓度在爆炸和中毒浓度范围以内时,必须强制通风,降低浓度后方可启动机组。
3.燃气管道要求
3.1燃气管道应采用钢管,管壁不应太薄,接头处要密封可靠,燃气管线连接完成后,用燃气检测仪或肥皂水检测管线渗漏情况,特别是法兰、阀门等接头处。
3.2应定期检查阀门,应无燃气泄漏、损坏等现象,阀门周围应无妨碍阀门操作的堆积物,阀门应定期进行启闭操作和维护保养,无法启闭或关闭不严的阀门,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3.3燃气管线上的胶管应定期更换,严禁使用过期老化胶管。
3.4对机组及燃气管线进行运行、维护和抢修时,必须可靠地切断燃气来源并将内部燃气排净,未查明事故原因和采取必要安全措施前,不得向燃气设施恢复送气。进行维护检修时,应采取防爆措施或使用防爆工具,严禁用铁器等工具进行敲击作业。
3.5燃气泄漏的抢修应在切断气源后进行,当泄漏处已发生燃烧时,应先采取措施控制火势后再切断气源,严禁管道内出现负压。
4.开车前检查要求
开车前必须逐项进行下列检查,确认无误后才允许开车。
4.1燃气管系
a.燃气气源管线与燃气机进气接口处必须安装密封垫片并确保紧固可靠,应急手动停车阀门功能应可靠。
b.燃气管线的螺纹连接处必须加缠密封胶带,焊接部位不得有气孔。
c.检查机房内管线是否漏气,如有泄漏,必须处理后再开机。
4.2燃气部件的安装
a.混合器法兰及蝶门轴颈径向间隙不得漏气。
b.电磁阀、调压阀的连接不得松动漏气。
c.各防爆装置的易熔易爆膜片必须按照技术设计要求安装,不得随意更换材料或加厚。
d.发电机和控制屏与电缆接头的连接必须紧固可靠。
4.3传感器与控制屏组合模拟检测
a.油压检测:装有压力继电器的原动机,用压力校验仪检测设定值,检查控制屏是否分闸停机。装有监控仪的原动机,首先自检,然后拆下信号输入线检查控制屏是否分闸停机。
b.油温、水温检测:将模拟检测好的传感器与传感器导线连接,把传感器放在排气管上加温,检测是否在设定值上分闸停机。
c.检查气源应急阀门、电磁阀是否可靠。
d.减掉负载,合上短路器开关,把转速开关设置到额定转速位置,然后调整2301A速度控制器的额定转速电位器,缓慢顺时针旋转直至机组在设定值报警分闸、超速停机为止,然后将额定转速电位器逆时针复位到原来的位置。
4.4机组
a.开机前,应清除机组(特别是旋转部件)上放置的杂物(如盘车杠、工具、螺钉等),以免开车时工件飞出去伤人。
b.开机前手动盘车时,注意先断开起动电源,以免误触动起动按钮,盘车杠飞出去伤人。
5.机组的运行要求
a.启动时,先踏下脚踏开关,按下启动按钮,将缸内燃气排空后再开启燃气阀门,严禁先给燃气再按启动按钮。启动不成功或启动后又熄火时,应立即关闭燃气阀门,查清原因,排净缸内混合气体后,再按规定程序重新启动。启动成功后,应立即踢开脚踏开关。
b.开机时,打开门窗,开动排风装置,直到停机。
c.操作者在机房内操作时,应戴安全帽或头盔,机器运转过程中不能直接面对防爆门,应避开飞轮等高速旋转件,不能触摸排气管等高温件。
d.运行中,若发现燃气有泄漏情况,操作人员应立即卸掉负荷并停机检查。
e.机组运行时,注意燃气发动机防爆安全门,一旦爆破(其声音较大)应立即关闭气源,更换防爆胶皮后方可重新启动。
6.机组停机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a.正常停机时,应先使机组在怠速运转至水温、油温降到60℃以下后再切断气源停机。
b.紧急停机后,应立即“盘车、泵油”至水温、油温降到60℃以下后再切断气源停机。
c.停机后,应将“电磁阀电源”开关置于“关(OFF)”位置,并关闭燃气总阀门。
篇2:电器安全使用须知防触电措施
1、电器连接、维修必须由专业电工完成,非电工严禁操作。
2、工地必须达到完全的漏电保护配置,严禁使用零件、漏电保护装置有故障的电器用具,更不可蓄意破坏。
3、严禁在地下管线不明的地方进行挖掘,电器用具用完必须关掉电源,电缆线应随时吊挂。
4、上岗前必须配(穿)带好个人防护用具,三级配电即: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二级保护即:首末端有漏电保安器、工作零、保护零分开使用。
5、施工用电必须符合三相五线制。
6、装修工程使用四级配电,即: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流动电箱。三级保护,即:总电箱、开关箱和流动电箱有漏电保护器,工作零、保护零分开使用。电焊机必须配备专用漏电保护器。
7、手持电动工具必须配备漏电保安器,机械设备必须每台有漏电保安器。
8、碘钨灯高度不得低于1.5米。
9、地下室、楼梯和潮湿地方,照明用36V低压照明,其它照明必须通过漏电保安器。
10、外电线路沿墙应挂平直,架空线路要求平直用瓷卡固定,不准乱接乱拉。
篇3:现场施工用电须知
1、施工现场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等作业,必须由电工完成。施工现场应按工程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情况配备电工。
2、使用用电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3、在建工程不得在外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外高、低压线路下方,也不得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材料及其他杂物等。
4、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之产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其安全操作距离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规定,否则应采取防护措施,如增设绝缘材料搭设的屏障、遮栏、围栏、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
5、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垂直距离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
6、施工现场用电实行“三相五线制”。电线必须符合有关规定,配线(包括架空线)应分色(包括配电箱内连线),相线L1为黄色,相线L2为绿色,相线L3为红色,工作零线N为黑色,保护零线PE为绿/黄双色。严禁采用四芯或三芯电缆外加一根电线代替五芯或四芯电缆。禁止使用老化电线,破皮的应进行包扎或更换。
7、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应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开关箱内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8、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检查和维修一次,检查、检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施工现场停止作业1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9、熔丝应与设备容量相匹配,不得用多根熔丝绞接代替一根熔丝,每根熔丝的规格应一致,严禁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
10、施工现场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其电源线应采用三芯橡皮护套电缆,严禁使用花线和护套线。电缆线不得随地拖拉或缠绑在脚手架等设施构架上。
11、照明灯具的安装,室外高度应大于3米,室内应大于2.4米,大功率的金属卤化灯和钠灯应大于5米。
12、室内线路和灯具安装低于2.4米的,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伏;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的工作场所,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伏;使用手持照明灯具的,电源电压不超过36伏。
13、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电杆应采用混凝土杆或木杆,不得采用竹杆。木杆梢径应不小于130毫米。
14、停电后,操作人员需要及时撤离现场的特殊工程,必须装设自备电源的应急照明设备。
篇4:电器安全使用须知
1、电气连接、维修必须由专业电工完成,非电工严禁操作;
2、工地必须达到完全的漏电保护配置,严禁使用零件、漏电保护装置有故障的电器用具,更不可蓄意破坏;
3、严禁在地下管线不明的地方进行挖掘,电器用具用完必须关掉电源,电缆线应随时吊挂。
4、注意安全用电,电线不准乱拖乱拉,电源线均应架空扎牢。
5、分配电箱与开关箱距离不得超过30米,开关箱与所控制的电器设备距离不得超过3米。
6、配电箱及开关箱的周围,应有足够得空间和通道,严禁在箱旁堆放建筑材料和杂物。
7、配电箱内的动力开关与照明开关必须分开设置。
8、用电设施应“一机、一闸、一漏、
一箱”,严禁一闸多用,以保证安全。
9、配电箱应固定牢固,便于操作。
篇5:发电机组操作规程
一、目的
保证发电机操作的安全性和正确性,保障设备完好。
二、适用范围
柴油发电机组的操作。各管理处可根据本管辖区内发电机的实际情况编制详细的操作规程。
三、操作规程
(一)开机前的检查工作:
1、检查水箱是否满水;
2、检查机油是否在规定的油面位置;
3、检查柴油箱是否有充足柴油,供油伐门是否已打开,并确认管道内无空气;
4、检查柴油机各部分是否正常,机械上有无妨碍运转杂物;
5、检查电起动系统电路接线是否正常、牢固,蓄电池液面高度是否正常,是否已充足电;
6、检查高压电房高压开关是否在分闸位置,低压电房市电进线开关是否在分闸位置;
7、低压电房发电机进线开关以及由发电机供电的所有分路负荷是否都在分闸位置;
8、检查柴油发电机各仪表初始值是否正常,锁匙开关转回至“运行”位置。
(二)、开机步骤及运行:
1、打开送风机;
2、顺时针旋动锁匙开关至“起动”位置,同时按绿色起动按钮,柴油机立即起动,三秒钟后停止按绿色起动按钮,将锁匙开关转回至“运行”位置,机组即起动完成进入运行状态;
3、机组起动后应即检查柴油机各仪表指示是否正常,机组运转声音、振动等情况是否正常;
4、机组运转一切正常后即可合上发电机开关并进行带负荷操作,首先合上发电机进线开关,然后再合上各分路负荷开关。
5、发电机带负荷后应立即检查机给运行情况,并检查各配电屏开关、仪表、信号灯、电缆、接头等是否正常,并在运行中不断进行监视;
6、为了柴油发电机安全运行,柴油机机油压力应保持在2.5kg/cm2,冷却水出水温度不得高于950C,发电机负荷电流应控制在1000A范围内运行;
7、每隔半小时记录一次电机的电流、电压、频率以及柴油机的机油压力和冷却水出水温度值。
(三)、停机步骤:
1、当市电来电柴油发电机停车前,应首先通知各大型用电设备暂时停止工作,然后才进行机组的卸载拉闸操作,首先应逐个切开发电机供电的各路负荷开关,然后再切开低压房发电机进线开关和发电机开关,不允许切开发电机开关或发电机进线开关后切开各分路开关,防止柴油发电机突然甩负荷可能造成超速和飞车事故;
2、进行恢复市电供电的操作;
3、将柴油机的钥匙开关逆时针旋向停车位置,柴油机即停车;
4、检查和清洁柴油发电机组,补油、补水,检查机油情况。
(四)、注意事项:
柴油发电机组空载运行不能超过15分钟;市网停电,发电机投入使用停机后,要对发电机的水位、机油位、柴油位、蓄电池电压、蓄电池液位等进行一次检查,保证正常状态。如运行在半小时内不需要检查,运行在半小时以上必须进行全面检查。每次投入运行均要做好运行记录。
(五)、紧急状况停机:
1、如发电机紧急情况,而发电机的自身保护系统拒动时,应紧急停机,将柴油发电机组锁匙开关逆时针转到“关断”位置;
三、相关记录:
《发电机组运行情况记录表》GD/E-QE-001-0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