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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挖作业用电安全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5

(1)临时用电必须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建立相关的管理文件和档案资料;

(2)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管理,明确职责,并建立电工值班室和配电室,确定电气维修和值班人员,确定现场各类配电箱和开关维修、维护的责任人;

(3)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整齐,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电缆线,不得采用塑绞软线。电缆线路必须按规定沿附着物敷设或采用埋地方式敷设,不得沿地面明敷设。在隧道内电缆按照左电(电缆)右(风水气)管,上高(压)下低(压)的原则布设;

(4)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各级配电箱、开关箱的箱体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并在电箱正面门内绘有接线图;

(5)各类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应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应外涂安色标,统一编号,箱内无杂物。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应切断电源,箱门上锁。固定式配电箱应设围栏,并有防水防砸措施;

(6)独立的配电系统必须按部颁规范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各种电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接零或接地保护;

(7)在采用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的同时,必须逐级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规定;

(8)现场金属架构物和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9)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依据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采用1I类、Ⅲ类绝缘的手持电动工具。工具的绝缘状态、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无损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或调换,维修和检查应由专业人员负责;

(10)一般场所采用220伏电源照明的必须按规定布线和装设灯具,并在电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特殊场所必须按国家标准规定使用安全电压照器;

(11)隧道照明必须采用低压照明灯具,其电源电压不应超过24伏,行灯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电源线应使用橡套电缆线,不得使用塑绞垒行灯和低压灯的变压器应装设在电箱内,符合户外电气安装要求;

(12)现场使用移动式碘钨灯照明,必须采用密闭式防雨灯具。碘钨灯的金属灯具和金属支架应做良好接零保护,金属架杆手持部位采取绝缘措施电源线使用护套电缆线,电源侧装设漏电保护器;

(13)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做回路地线。焊把线应使用专用橡胶多股软铜电缆线,线路应绝缘良好,无破损、裸露。电焊机装设应采取埋、防浸、防雨、防砸措施。交流电焊机要装设专用防触电保护装置;

(1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安全电气产品必须经过国家级专业检测机构认证;

(15)检修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电器设备和电力施工机具时,必须切断电源,拆除电气连接并悬挂警示标牌。试车和调试时应确定操作程序和设立专人监护;

篇2:临时用电安全防护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本规范》的要求,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建立相关的管理文件和档案资料。

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必须设立临时用电管理协议,明确各方相关责任。分包单位必须遵守现场管理文件的约定,总包单位必须按照规定落实对分包单位的用电设施和日常施工的监督管理。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管理,明确职责,并建立电工值班室和配电室,确定电气维修和值班人员。现场各类配电箱和开关箱必须确定检修和维护责任人。

临时用电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整齐,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绞软线,电缆线路必须按规定沿附着物敷设或采用埋地方式敷设,不得沿地面明敷设。

各类施工活动应与内、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安全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和监护措施。

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各级配电箱、开关箱的箱体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并在电箱正面门内绘有接线图。

各类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应完整、牢固、方雨、方尘,箱体应外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箱内无杂物。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应切断电源,箱门上锁固定式配电箱应设围栏,并有防雨防砸措施。

独立的配电系统必须按部颁规范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方式。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在采用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的同时,必须逐级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规定。

现场金属架构物(照明灯架、垂直提升装置、超高脚手架)和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依据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采用II类、III类绝缘型的手持电动工具。工具的绝缘状态、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无损,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或调换,维修和检查应由专业人员负责。

一般场所采用220伏电源照明的必须按规定布线和装设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特殊场所必须按国家标准规定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施工现场的办公区和生活区应根据用途按规定安装照明灯具和使用电器具。食堂的照明和炊事机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现场凡有人员经过的活动的场所,必须提供足够的照明。

使用行灯和低压照明灯具,其电源电压不应超过36伏,行灯体与手柄应牢固,绝缘良好,电源线应使用橡套电缆线,不得使用塑绞线,行灯和低压灯的变压器应装设在电箱内,符合户外电气安装要求。

现场使用移动式碘钨灯照明,必须采用密闭式防雨灯具。碘钨灯的金属支架应做良好接零保护,金属架杆手持部位采取绝缘措施。电源线使用护套电缆线,电源侧装设漏电保护器。

使用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米,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米。电焊机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电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做回路地线。电焊把线应使用专用橡套多股软铜电缆线,线路应绝缘良好,无破损、裸露。电焊机装设应采取防埋、防浸、防雨、防砸措施。交流电焊机要装设专用防触电保护装置。

施工现场临时用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安全电气产品必须经过国家级专业检测机构认证。

检修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电器设备和电力施工机具时,必须切断电源,拆除电气连接并悬挂警示牌。试车和调试时应确定操作程序和设立专人监护。

篇3:外电线路防护架搭拆作业搭设要求

1.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防护架必须搭设坚固,稳定;

2.作业点必须设警戒区,由专人看守,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施工区域,并设标志牌;

3.施工过程中发现安全设施有缺陷或隐患,务必及时处理并立即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

4.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严禁任何人擅自移动和拆除。如因施工需要而暂时移位的须报经施工负责人审批后才能拆除,并在工作完毕后立即复原;

5.在搭设过程中要思想集中,要统一指挥,上下呼应,互相关照;

6.搭设用的主要材料必须是符合安全要求,合格的绝缘不导电体材料,绑扎用的铁丝长度必须在保证捆绑过程中与线路边线的安全距离,并由专人备好后再送到操作人手中。所有材料、工具严禁抛投,必须用专用工具袋装好,用绳系好后上下传递;

7.搬运材料时,人员应前后呼应,统一指挥,步调一致,同起同落,严防砸伤。从大堆上抬材料时,注意材料从上面滚下砸伤,搬运过程中,转弯时注意过往行人及车辆;

8.五级以上大风、大雾、雨雪天气时,禁止进行搭设作业,风雨雪后须先检查架子的稳定性,并保证材料干燥后,再进行施工搭设;

9.搭设过程中,如遇休息,下班,必须将已搭设好的架子加固好,保证不倾覆,坍塌,并清理现场及架上杂物,设警戒区、标志牌,派专人看守后再下班休息;

10.搭设过程中必须保证杆件不能倾倒,架子上严禁存放任何物件。

11.搭设防护设施时,必须经电业部门批准,采用线路暂时停电,或其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和施工队安全员坚守现场实施全方位监控。

12.架子搭好后,应在架子及压栏明显部位设标志牌。

13.搭设完毕后应履行验收手续。

14.拆除外线防护时的拆除顺序与安装顺序相反,应由上至下进行,一步一清、严禁一次放倒,严禁立体交叉作业。拆下的材料要从上往下传递,拆除的部件禁止抛掷,拆除金属材料时应注意与外线路的安全距离,并注意金属材料因应力引起的崩窜,使金属材料接触外电线路而引起的触电事故,其它应执行以上安全技术交底113条。

篇4:用电安全作业要求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必须编制用电组织设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下和设备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编制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必须符合如下规定:

(1)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2)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3)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3、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由电工完成,并设有专人监护。电工必须穿戴专门的绝缘防护用品,外线施工要做好重复接地,方可施工。

4、在建工程的周边与外电线路的最小安全距离、施工现场机动车道与外电线路的最小垂直距离等应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否则必须采取绝缘隔离防护措施,并应悬挂醒目警告标志;

5、需要三相四线制配电的电缆必须采用五芯电缆,架空线路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埋地电缆应设方位标志,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

6、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正常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必须与保护接零线连接;

7、手提式照明灯的电压不得超过36伏。金属容器内作业或严重潮湿的危险场合行灯电压不宜超过12伏;

8、临时电线应用绝缘良好的橡皮线或塑料线,要采取悬空架设和沿墙敷设,临时电线架设高度在室内不低于2.5米,户外不得低于3.5米,禁止在树上,金属设备上或脚手架上挂线,也不得用金属线绑扎电线;

9、线路停电后,一切电器设备均应拉开开关,以防突然来电造成事故。线路送电,必须通知用电单位,直至班组个人;

篇5:容器设备内焊割作业危险性及安全措施

在电力生产建设和设备检修中,经常需要进入容器设备内部动火焊割,在容器设备内部焊割作业具有较大的危险性,除了存在易中毒、易窒息、易触电等危险因素外,还因在容器设备内部作业时人员进出困难、联系不便,易出现事故发生后不易被人发现的情况,导致事故危险性的扩大而造成伤亡事故。所以容器设备内部焊割作业时,要严格遵守容器内部动火作业有关要求和规定,保证安全作业。

进入容器设备内部焊割作业时,除必须遵守焊割作业的一般要求外,还必须做到“八个必须”,即必须申请,并得到批准;必须进行安全隔绝;必须置换、通风;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必须佩戴规定的防护用具;必须在容器外设有监护人;监护人必须坚守岗位;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

进入设备内部动火的安全措施有:

(1)进入设备内部前,要先弄清容器设备内部的情况。

(2)该设备与外界联系的部件都要进行隔离和切断,如电源和附带在设备上的水管、料管、蒸汽管、压力表等均要切断并挂牌警示。有污染物的设备应按前述要求进行清洗后才能进入内部焊割。

(3)进入容器内部焊割要实行监护制,派专人进行监护。监护人不能随便离开现场,并与容器内部的人员经常取得联系。

(4)设备内部要通风良好,不仅要驱除内部的有害气体,而且要向内部输送新鲜空气。但是,严禁使用氧气作为通风气源,防止燃烧或爆炸。

(5)氧乙炔焊、割炬要随人进出,不得任意放在容器内。

(6)在容器内部作业时,要做好绝缘防护工作,容器要接地防止触电事故。

(7)做好人体防护,减少烟尘等对人体的侵害,目前多采用静电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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