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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线路安全基本要求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5

1、导电能力

导线的导电能力包含发热、电压损失和短路电流等三方面的要求。

(1)发热条件

为防止线路过热,保证线路正常工作,导线运行最高温度不得超过下列限值:

橡皮绝缘线65℃;铅包或铝包电缆65℃;塑料电缆65℃。

塑料绝缘线70℃;裸线70℃;

(2)电压损失

电压损失是受电端电压与供电端电压之间的代数差。电压损失太大,不但用电设备不能正常工作,而且可能导致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发热。

电压太高将导致电气设备的铁芯磁通增大和照明线路电流增大;电压太低可能导致接触器等吸合不牢,吸引线圈电流增大;对于恒功率输出的电动机,电压太低也将导致电流增大;过分低的电压还可能导致电动机堵转。以上这些情况都将导致电气设备损坏和电气线路发热。

我国有关标准规定,对于供电电压,10KV及以下动力线路的电压损失不得超过额定电压的±7%,低压照明线路和农业用户线路的不得超过±7%~-10%。

(3)短路电流

为了短路时速断保护装置能可靠动作,短路时必须有足够大的短路电流。要求导线截面不能太小。另一方面,由于短路电流较大,导线应能承受短路电流的冲击而不被破坏。

2、机械强度

运行中的导线将受到自重、风力、热应力、电磁力和覆冰重力的作用。因此,必须保证足够的机械强度。

类别最小截面铜芯软线铜线铝线移动式设备电源线生活用生产用0.21.0----吊灯引线民用建筑,户内工业建筑,户内户外0.40.51.00.50.81.01.52.52.5支点间距离为d的支持件上的绝缘导线d≤1m,户内d≤1m,户外d≤2m,户内d≤2m,户外d≤6m,户内d≤6m,户外------1.01.51.01.52.52.51.52.52.52.546接户线≤10m≤25m--2.54610穿管线1.01.02.5塑料护套线-1.01.5应当注意,移动式设备的电源线和吊灯引线必须使用铜芯软线,而除穿管线之外,其他型式的配线不得使用软线.

3、间距

电气线路与建筑物、树木、地面、水面、其他电气线路以及各种工程设施之间的安全距离。

架空线路电杆埋设深度不得小于2m,并不得小于杆高的1/6。

接户线和进户线的故障比较多见。安装低压接户线应注意以下各项间距要求:

(1)如下方是交通要道,接户线离地面最小高度不得小于6m;在交通困难的场合,接户线离地面最小高度不得小于3.5m。

(2)接户线不宜跨越建筑物,必须跨越时,离建筑物最小高度不得小于2.5m。

(3)接户线离建筑物突出部位的距离不得小于0.15m、离下方阳台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2.15m、离下方窗户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0.3m、离上方窗户或阳台的垂直距离不得于0.8m、离窗户或阳台的水平距离也不得小一0.8m。

(4)接户线与通讯线路交叉,接户线在上方时,其间垂直距离不得小于0.6m;接户线在下方时,其间垂直距离不得小于0.3m.

(5)接户线与树木之间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0.3m.

如不能满足上述距离要求,须采取其他防护措施。除以上安全距离的要求外,还应注意接户线长度一般不得超过25m;接户线应采用绝缘导线,铜导线截面不得小于2.5mm2,铝导线截面不得小于10mm2;接户线不从变压器台电杆引出,由专用变压器附杆引出的接户线应采用多股导线;接户线与配电线路之间的夹角达450时,配电线路的电杆上应安装横担;接户线不有接头。

4.导线连接

导线有焊接、压接、缠接等多种连接方式。导线连接必须紧密。原则上导线连接处的机械强度不得低于原导线机械强度的80%;绝缘强度不得低于原导线的绝缘强度;接头电阻不得大于原导线电阻的1.2倍。

篇2:电气线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加强对学校内部电气线路、设备的安全管理,杜绝违章操作,防止火灾危害。

二、应根据学校用电最大容量的需要和电气线路、设备敷设、安装环境,对配电间、供电线路、导线类型、设备安装进行设计,搞好总体规划和布局。电气设备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电气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定。锅炉等重要设备及易燃易爆场所的设置及其电器线路、设备的敷设、安装应请示消防、劳动安全部门。

三、学校建筑内的导电线路应采用铜芯导线,不允许采用铝芯导线,敷设线路进入夹层或闷顶内,应穿管敷设,并将接线盒密闭。照明灯具表面高温部位不得靠近可燃物。碘钨灯、荧光灯(包括镇流器)等,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物件上。不准用可燃物做灯罩。

四、主要的电气设备、移动电器、避雷装置和其他设备的接地装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绝缘及接地电阻的测试。严禁在电器线路上私自增加容量,以防过载引起火灾。在配电室和装有电气设备的机房内应配置适当的灭火器材。

五、各种电气设备的使用和操作都应明确操作程序并严格遵守。重要电气设备应安装自动控制装置和消防安全保护措施;应配备专职电工或熟练工人,持证上岗;使用中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迅速处理,严禁带病运行等。

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等必须登记建档,按期检测,安全设防施及附件齐全。

六、防火重点部位禁止使用电炉、电取暖、电熨斗、电烙铁等电热设备(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必须落实防火措施并经单位领导审批),严禁乱拉乱接电线和超负荷用电,严禁损坏和随意更改用电保险装置。

篇3:电气线路设备检修作业前安全措施

在全部或部分电气线路、设备上进行检修作业时,均必须首先采取一定的安全技术措施,这些措施包括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标志牌等。

1.停电

电气线路或设备停电时,必须由具有进网操作资格的人员填写操作票并按规程规定的操作步骤分步操作,禁止无证人员进网操作。停电操作必须人做到明确停电线路和设备,明确变压器运行方式,明确设备操作顺序等,否则,不得进网作业。

2.验电

用电压等级合适的验电器,在已知电压等级相当,且有电的线路上进行试验,确认验电器良好后,严格遵守相应电压等级的验电操作要求,在检修设备进出线两侧分别进行验电。

3.装设接地线

当验明被检修线路或设备已断电后,应随即将待修线路或设备的供电出、入口全部短路接地。装设接地线要注意防止“四个伤害”,即:防止感生电压的伤害;防止断电气残余电荷的伤害;防止旁路电源的伤害;防止回送电源的伤害等。装设接地线必须做到“四个不可”,即:顺序不可颠倒;措施不可省略;线规不可减小;地点不可变更等。

4.悬挂标志牌和装设遮栏

用于警示的标志牌,应使用不导电材料制作,如木板、胶木板、塑料板等。各种标志牌的规格要统一,标志牌要做到“四个必挂”,即“在一经合闸即可得电的待修线路设备的电源开关和刀闸的操作把手上,必须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的标志牌;在室外构架上工作,必须在工作邻近带电部分的合适位置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牌;在工作人员上下用的铁架或梯子上,必须悬挂“从此上下”的标志牌;在邻近其它可能误率登危及人身安全的构架上,必须悬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的标志牌等。

标志牌要谁挂谁摘,或由指定人员摘除。不能挂而不摘,或乱挂乱摘。其它人员不得变更或摘除标志牌,否则可能酿成严重后果。

装设的遮栏通常选用网孔金属板、金属线编织网、铁栅条等制成。遮栏下部距地面一般为0.1米,其高度一般为2米,宽度或形状可根据实际需要制作。移动式遮栏宜做得小些,以便于搬运,固定式宜做得大些,以便节省材料。

凡是带电裸导体与人体可能直接或间接触及到,且触及两点之间的距离小于线路或设备不停电安全距离的,均必须设置遮栏。不论遮栏是长期设置还是临时设置,是固定设置还是移动设置,均必须在遮栏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志牌。非遮栏设置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拆除遮栏。

篇4:爆炸危险场所电气线路安全要求

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线路,其配线方式、导线的允许截面、导线的连接方式和敷设方法等,均应符合《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试行)》的规定,并尽可能敷设在爆炸危险较小的区域或距离爆炸能释放较远的地点,避开易受机构损伤、振动、腐蚀、粉尘和纤维积聚以及有危险高温的区域。

严禁架空线路跨越爆炸危险场所。当架空线路与爆炸危险场所附近时,架空线路与爆炸危险场所边界的距离至少应为杆塔高度的1.5倍;在特殊情况下,对于10千伏及以下线路,只有采取有效措施(如减小档距和拉力、加强紧蛎、加大导线截面、加强绝缘等),才可适当减小距离。

在电气线路上,应根据需要安装相应的保护装置,以便在发生过载、短路、漏电、接地、断线等故障时,能自动报警或切断电源。因此,低压系统应为三相五线制或单相三线制系统。在相线和工作零线上,一般均应装有短路保护装置。至于3~10千伏电缆线路,须装设零序电流保护装置;若电缆线路位于0区和10区,零序电流保护装置宜动作于跳闸。

在爆炸危险场所,为了防止爆炸性气体通过电缆沟、钢管、保护管和敷管时留下的孔洞,造成不同危险区域之间或危险区非爆炸危险区之间串通,必须采取隔离密封措施。供隔离密封用的连接部件,不得作为导线连接或分支之间。

为了保证自动切断故障线路,0区、1区和10区内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1000伏以下线路,其接地线的截面,应保证单相接地的最小短路电流至少为保护该段线路的熔断器熔体额定电流的5倍,或自动开关瞬时(或短延时)过电流脱扣整定电流的1.5倍。

为了提高接地的可靠性,接地干线应在爆炸危险场所不同方向的两处以上与接地体相连。

爆炸危险场所的电缆和导线的额定电压不得低于500伏,除照明回路外,线路不得有中间接头。应采用相应防爆类型的接线盒,接头应采用钎焊、熔焊或压接。禁止使用绝缘导线明敷设。引入防爆充油型设备的线路应采用耐油型导线。

在线路敷设地点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以降低该地点的爆炸性混合物浓度。当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考虑采取机械通风措施,以保证爆炸性混合物和新鲜空气对流畅通,防止出现阻塞回流现象。

篇5:x电气线路防火安全规范

电气线路防火安全规范

1、短路防范规程

1)必须严格执行电气装置安装规程和技术管理规程,坚决禁止非是工安装、修理。

2)根据导线使用的具体环境选用不同类型的导线,正确选择配电方式。

3)安装线路时,电线之间、电线与建筑构件或树木之间要保持一定距离,应用钢管或硬质塑料保护,以防绝缘遭受破坏。

4)线路上应按规定安装断路器或熔断器,以便在线路发生短路时能及时、可靠地切断电源。

2、超负荷规程

1)根据负载情况,选择合适的电线。

2)严禁滥用铜丝、铁丝代替熔断器的熔丝。

3)不准乱拉电线和接入过多或功率过大的电气设备。

4)检查去掉线路上过多的用电设备,或者根据线路负荷及时更换成容量较大的导线,或者根据生产程序和需要,采取排列先后控制使用的方法,把用电时间调开,以使线路不超负荷。

3、接触电阻过大防范规程

1)导线与导线、导线与电气设备的连接必须牢固可靠。

2)铜、铝线相接,宜采用铜铝过渡接头。也可采用在铜铝接头处垫锡箔,或在铜线接头处搪锡。

3)通过较大电流的接头,不允许用本线做接头,应采用油质或氧焊接头,在连接时加弹力片后拧紧。

4)要定期检查和检测接头,防止接触电阻增大,对重要连接接头要加强监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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