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标准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标准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5

1目的

为规范现场非标准配置的临时用电线路的安装和使用提供安全管理标准。

2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油田公司油气生产、施工作业、检修作业、建筑施工等过程中,临时性使用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V/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的作业。对1kV及以上的临时高压变配电工程,不适用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塔里木油田公司需要从现场固定的电气开关、配电室及配电箱等引接出的临时性用电线路的安装和使用。

3术语和定义

非标准配置的临时性用电线路—是指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有插头、连线和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它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超过6个月的用电,不能视为临时用电,必须按照GB5019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或GB500858《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执行。

4职责

4.1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施工单位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施工单位负责人审核及生产单位现场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4.2生产部门是临时用电的主管部门,安全部门是临时用电的监督部门。临时用电作业必须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必要时编制临时用电施工方案和应急措施。临时用电许可证由施工单位负责人提出申请,生产单位现场负责人批准。

5原则

5.1临时用电必须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安全工作许可、上锁挂签测试等程序。

5.2在开关上引接、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时如果有裸露带电部分,其前级开关必须断电上锁。

5.3任何不符合安全规范或存在安全隐患的临时性用电线路和设备不得投入使用。

5.4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必须由电气工程师或专业电工进行。

5.5所有的临时用电线路必须采用耐压等级不低于500V的绝缘导线。

5.6所有的临时配电箱都必须标上电压标识和危险标识。室外的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及开关、插座应设有安全锁具,有防雨、防潮措施,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0.6m,小于1.5m。

5.7所有的临时用电都必须设置接地保护,接地电阻小于4欧姆。在潜在的潮湿区域和户外、临时建筑的电源插座必须使用漏电保护器。

5.8所有的临时用电需要与带电的电路、设备连接时,必须由现场负责人批准;必须采取预防措施,制止未经授权的人员接近任何带电的线路。

5.9所有的临时用电拆、接线路的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5.10各类移动电源及外部自备电源,不得接入电网。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5.11临时用电单位不得变更用电地点和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一旦发生此类现象,供电单位应立即停止供电。

6标准/指南

6.1临时用电组织设计

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含5台)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上(含50kW)的还应另行编制临时用电组织设计。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

现场勘测;

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

进行负荷计算;

选择变压器;

设计配电系统(配电线路、配电装置、接地装置、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图纸,主要包括用电工程总平面图、配电装置布置图、配电系统接线图、接地装置设计图);

确定防护措施;

临时用电线路设备接线、拆除方案;

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6.2架空线路和地面走线

6.2.1使用周期在一个月以上的临时用电线路,应采用架空线方式安装,要求:

在起重机和设备进入的区域内不允许使用架空线路;

架空线必须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及其它设施上;

一般情况下,不得在架空线路上进行接头连接,如果必须接头则须进行结构支撑,确保接头不承受拉、张力;

临时线架空时,厂区内不得低于2.5m,穿越道路不得低于5m。

6.2.2使用周期在一个月以下的临时用电线路,可采用架空线或地面走线方式,要求:

所有的地面走线须设有走向标记和安全标志;

在必须横跨道路或有重物挤压危险的路段,需将相应线路穿硬管保护,硬管必须固定;当位于交通繁忙区域或重型设备经过的区域时,应用混凝土件对其进行保护,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要避免布置在已知或将来需要开挖的地区。

6.3用电设备安全使用要求:

6.3.1使用前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

6.3.2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前级过载保护电流必须大于后级)。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除外)。

6.3.3临时电源暂停使用时,应在接入点处切断电源。

6.3.4检查现场的电器设备、线路和配电箱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6.3.5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时,应先切断电源。

6.3.6配电箱应保持整洁、接地良好。

6.3.7所有进场的用电设备应检查合格贴上标签后方可进场使用,搬迁或移动后的用电设备应再次检查确认。

6.3.8配电箱熔断器熔体更换时,应用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

6.3.9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36V(含36V)以下的用电设备若工作环境干燥可免装漏电保护器。

6.3.10移动工具、手持工具等用电设备应有各自的电源开关,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同一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或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6.3.11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的用电设备必须符合防爆等级要求。

6.4临时照明

临时照明接线要求:

根据现场作业需要,选择满足安全条件的照明亮度;

使用合适的灯具和带护罩的灯座,防止意外接触或破裂;

使用不导电材料悬挂电线;

根据需要接地;

临时照明用行灯电源电压不超过36V,灯泡外部有金属保护网;

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在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7临时用电许可证(见附录A)

7.1临时用电许可证的审批

由临时用电单位提出申请,生产单位负责人组织专业人员对临时用电组织设计进行审核,由专业电工对临时用电安全措施和用电设备进行检查并签字确认后,生产单位负责人批准。

7.2临时用电许可证的取消

临时用电申请人或批准人委派的安全人员发现工作安全标准不能满足要求,有权将临时用电许可证抽走并告知施工单位。这种情况一旦出现,必须立即停工,在保持现场安全的情况下,通知批准人许可证被取消的原因。

当临时用电的用途、地点、负荷发生变化时,施工单位必须停止工作,通报生产单位,并重新申办临时用电许可证。

7.3临时用电许可证期限在会议审核时确定,并在许可证上明确标注,超过此期限,必须重新办理许可证。

7.4临时用电许可证的分发

临时用电许可证一式三联,第一联放在作业现场;第二联放在控制室或值班室或现场监理处;第三联由生产单位留存。

8结束临时用电

临时用电结束后,临时用电单位应及时通知生产单位按照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的拆除方案拆除临时用电线路。线路拆除后,由生产单位指派的电气工程师或专业电工检查验收。临时用电许可证在生产单位保留一年。

篇2:某基建工程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要点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华能长兴电厂(以下简称“电厂”)基建工程施工临时用电的组织管理、设施及使用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电厂基建工程施工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参加电厂基建工程的建设、监理、施工等各参建单位的各级管理人员、生产技术人员和现场作业人员。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50194-9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JGJ46-2005(J4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DLT5009.1-20**?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火力发电厂

施工用电规定和组织管理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V/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采用三级配电系统。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设置的接零保护系统)。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应与原系统保持一致。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采用TN系统做保护接零时,工作零线(N线)必须通过总漏电保护器,保护零线(PE线)必须由电源进线零线重复接地处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形成局部TN-S接零保护系统。施工用电组织管理施工用电的布设应按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并符合当地供电部门的有关规定。施工用电设施应有设计并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方可施工,竣工后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施工用电设施安装完毕后,应有完整的系统图、布置图等竣工资料。施工用电系统投入运行前,应建立管理机构,设立运行、维修专业班组并明确职责及管理范围。根据用电情况制订用电、运行、维修等管理制度以及安全操作规程。运行、维护专业人员必须熟悉有关规程制度。凡需接引或变动较大的负荷时,应事先向用电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专业人员进行接引或变动。接引或变动前应对设备做好电气检查记录。进行接引或变动电源工作必须办理工作票并设监护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时,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变更用电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施工电源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拆除。配电室的值班巡视工作应按《电力安全作业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的有关规定执行。施工用电线路及设备的检修断开电源应如下规定执行。对准备停电进行作业的电气设备,必须把各方面的电源完全断开。在停电电气设备上作业前,做到:运行中的星形接线设备的中性点必须视为带电设备。严禁在只经开关断开电源的设备上作业;必须拉开刀闸,使各方面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与停电设备有关的变压器和电压互感器,必须将高、低压两侧断开,防止向停电设备倒送电。断开电源后,必须将电源回路的动力和操作熔断器取下,就地操作把手拆除或加锁,并挂警告牌。在靠近带电部分作业时,作业人员应戴静电报警安全帽,作业时的正常活动范围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应大于表3.2.11.4的规定。

表3.2.11.4工作人员工作时的正常活动范围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设备电压

设备电压

kV

距离

m

设备电压

kV

距离

m

≤13.8

35

110

0.35

0.6

1.5

220

330

500

3.0

4.0

5.0

施工用电线路及设备的恢复送电如下规定执行。停电设备恢复送电前,必须将工器具、材料清理干净,拆除全部接地线,收回全部工作票,撤离全部作业人员,向运行值班人员交办工作票等手续。接地线一经拆除,设备即应视为有电,严禁再去接触或进行作业。严禁采用预约停送电时间的方式在线路或设备上进行任何作业。施工用电设施管理35kV及以下施工用电变压器的户外布置。变压器采用柱上安装时,其底部距地面的高度不得小于2.5m;变压器安装应平稳牢固,腰栏距带电部分的距离不得小于0.2m。变压器在地面安装时,应装设在不低于0.5的高台上,并设置高度不低于1.7m的栅栏。带电部分到栅栏的安全净距,10kV及以下的应不小于1m,35kV的应不小于1.2m。在栅栏的明显部位应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警告牌。变压器中性点及外壳接地连接点的导电接触面应接触良好,连接应牢固可靠,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变压器可就近装设防雨型的密闭式配电柜;当馈电回路多或容量大时应设配电室。钢筋混凝土电杆不得掉灰露筋,不得环裂或弯曲。木杆、木横担不得有腐朽、劈裂。铁横担、铁包箍不得锈蚀或有裂纹。组立后的电杆不得有倾斜、下沉及杆基积水等现象。用电线路及电气设备的绝缘必须良好,布线应整齐,设备的裸露带电部分应有防护措施。架空线路的路径应合理选择,避开易撞、易碰的场所,避开易腐蚀场所及热力管道。低压架空线路一般不得采用裸线;采用铝或铜绞线时,导线截面积不得小于16mm2。低压架空线路采用绝缘线时,架设高度不得低于2.5m;交通要道及车辆通行处,架设高度不得低于5m;其他情况下的架设高度应满足表4.6.1—表4.6.3的要求。

表4.6.1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

线路电压(kV)

<1

1~10

35

最小垂直距离(m)

1

2

2.5

表4.6.2架空导线与地面的最小距离

线路电压

kV

<1

1~10

架空导线与地面的最小距离m

人员频繁活动区

6

6.5

非人员频繁活动区

5

5.5

极偏僻区

4

4.5

公路及主要道路

6

7

铁路轨顶

7.5

7.5

构筑物顶部

2.5

3

表4.6.3边导线在最大风偏时与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距离

线路电压(kV)

<1

1~10

35

最小水平距离(m)

1

1.5

3

架空线路的转角杆、分支杆及终端杆的拉线应采取防护措施,并在距地面1.5m以下的部分涂红、白色油漆示警。几种线路同杆架设时,高压线必须位于低压线上方,电力线必须位于弱电线上方。线间距离应满足表4.8的要求。

表4.8同杆线路最小距离m

杆型

直线杆

分支(或转角)杆

10kV与10kV

0.8

0.45/0.6a

10kV与低压

1.2

1.0

低压与低压

0.6

0.3

低压与弱电

1.2

a距上面的横担取0.45m,距下面的横担取0.6m

通信、广播等弱电线路与电力线路同杆架设时,弱电线路应悬挂在钢线上,悬挂点的间距不得大于1m,钢线应接地。现场直埋电缆的走向应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的规定,沿主道路、组合场、固定的构筑物等的边缘直接埋设,埋深不得小于0.7m;转弯处应在地面上设明显标志;通过道路时应采用保护套管,管径不得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且不得小于100mm电缆沿构筑物架空敷设时,其高度不得低于2m。电缆接头处应有防水和防止触电的措施。现场集中控制的开关柜或配电箱的设置地点应平整,不得被水淹或土埋,并应防止碰撞和物体打击。开关柜或配电箱附近不得堆放杂物。开关柜或配电箱应坚固,其结构应具备防火、防雨的功能。箱、柜内的配线应绝缘良好,排列整齐,绑扎成束并固定牢固。导线剥头不得过长,压接应牢固。盘面操作部位不得有带电体明露。导线进出开关柜或配电箱的线段应加强绝缘并采取固定措施。杆上或杆旁装设的配电箱应安装牢固并便于操作和维修;引下线应穿管敷设并做防水弯。配电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做到一机一闸一保。用电设备的电源引线长度不得大于5m。距离大于5m时应设便携式电源箱或卷线轴;便携式电源箱或卷线轴至固定式开关柜或配电箱之间的引线长度不得大于40m,且应用橡胶软电缆。施工用电的运行及维护班组应配备足够的绝缘工具。绝缘工具应定期进行试验,试验周期及要求见表4.17。

表4.17?常用电气绝缘工具试验要求

序号

名称

电压等级

kV

试验

周期

试验时间

min

交流耐压

kV

泄漏电流

mA

附注

1

绝缘棒

6~10

一年

5

44

2

绝缘夹钳

≤35

一年

5

三倍线电压

3

绝缘手套

高压

六个月

1

8

≤9

4

绝缘手套

低压

六个月

1

2.5

≤2.5

5

橡胶绝缘鞋

高压

六个月

2

15

≤7.5

6

验电笔

6~10

六个月

5

40

发光电压不高于额定电压的25%

电气设备附近应配备适用于扑灭电气火灾的消防器材。发生电气火灾时,应首先切断电源。施工用电使用规定电气设备不得超铭牌使用,闸刀型电源开关严禁带负荷拉闸。多路电源开关柜或配电箱应采用密封式的,开关旁应标明负荷名称,单相闸刀开关应标明电压。不同电压的插座与插头应选用不同的结构,严禁用单相三孔插座代替三相插座。单相插座应标明电压等级。严禁将电线直接勾挂在闸刀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手动操作开启式空气开关、闸刀开关及管形熔断器时,应戴绝缘手套或使用绝缘工具。严禁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熔丝熔断后,必须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更换。更换熔丝、装好保护罩后方可送电。连接电动机械与电动工具的电气回路应设开关或插座,并应有保护装置。移动式电动机械应使用橡胶软电缆。电源线路不得接近热源或直接绑挂在金属构件上,不得架设在脚手架上。施工照明使用规定现场的临时照明线路应相对固定,并经常检查、维修。照明灯具的悬挂高度应不低于2.5m,并不得任意挪动;低于2.5m时应设保护罩。在有爆炸危险的场所及危险品仓库内应采用防爆型电气设备和照明灯具,开关必须装在室外。在散发大量蒸汽、气体和粉尘的场所,应采用密闭型电气设备。在坑井、沟道、沉箱内及独立的高层构筑物上,应备有独立电源的照明。碘钨灯等特殊照明灯的金属支架应稳固,并采取接地或接零保护;支架不得带电移动。工棚内的照明线应固定在绝缘子上,距建筑物的墙面或顶棚不得小于2.5cm。穿墙时应套绝缘套管。管、槽内的电线不得有接头。行灯的电压不得超过36V,潮湿场所、金属容器及管道内的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行灯应有保护罩,其电源线应使用橡胶软电缆。行灯电源必须使用双绕组变压器,其一、二次侧都应有熔断器。行灯变压器必须有防水措施,其金属外壳及二次绕组的一端均应接地或接零。采用双重绝缘或有接地金属屏蔽层的变压器,其二次侧不得接地。锅炉燃烧室内的工作照明采用220V的临时性固定灯具时,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灯具必须有保护罩,电源线必须用橡胶软电缆,穿过墙洞、管口处应设保护套管,装设高度应为施工人员触及不到的地方。严禁用220V的临时照明作为行灯使用。在光线不足及夜间工作场所应有足够的照明,主要通道上应装设路灯。接地及接零对地电压在127V及以上的下列电气设备及设施均应装设接地或接零保护:发电机、电动机、电焊机及变压器的金属外壳。开关及其传动装置的金属底座或外壳。电流互感器的二次绕组。配电盘、控制盘的外壳。配电装置的金属架构、带电设备周围的金属栅栏。高压绝缘子及套管的金属底座。电缆接头盒的外壳及电缆的金属外皮。吊车的轨道及铆工、焊工、铁工等的工作平台。架空线路的金属杆塔。室内外配线的金属管道。铁制的集装箱式办公室、休息室及工具间。中性点不接地系统中的电气设备应采用接地保护,接地线应接至接地网上;总容量为100kVA及以上的系统,接地网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总容量为100kVA以下的系统,接地网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当施工现场采用低压侧为380/220V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时,应按GB50194的规定,采用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分工的接零保护。用电设备的保护零线或保护地线应并联接地,严禁串联接地。接零保护的规定架空线零线的终端、总配电盘及区域配电箱的零线应重复接地,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起重机轨道接零后,应再重复接地。接引至电气设备的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必须分开,保护零线严禁接任何开关或熔断器。接引至移动式和手提式电动机具的保护零线必须用软铜绞线,其截面积一般不得小于相线截面积的三分之一,且不得小于1.5mm2。地线及零线的连接应采用焊接、压接或螺栓连接等方法。若采用缠绕法时,必须按照电线对接、搭接地的工艺要求进行,严禁简单缠绕或勾挂。采用接零保护的单相220V电气设备,应设单独的保护零线,不得利用设备自身的工作零线兼作保护零线。同一系统中的电气设备,严禁一部分采用接地保护,另一部分采用接零保护。使用外借电源时,电气设备所采用的保护方式应与外借电源系统中的保护方式一致。起重机械行驶的轨道两端应设接地装置。轨道较长时,每隔20m应补设一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严禁利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管道作为接地装置的自然接地体。检查与考核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电厂安质部负责检查与考核。本标准按《华能长兴电厂基建工程违章考核细则》和《华能长兴电厂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篇3: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2、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3、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应单独编制,临时用电工程应按图施工,如遇变更用电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4、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由专职电工完成(电工必须持深圳市职业培训、考核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电工作业必须配戴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电工得等级应同工程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现场的电器设备,输配电线路的安装、改装、维修,抢修必须配有至少二名电工,做好监护工作。电工必须严格按“装得正确、用得安全、修得及时、拆得彻底”的16字方针进行操作。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制订电气安全操作规程、电气安装规程、运行管理规定、电气维修检查制度,电工交接次纪录、接地电阻和绝缘电阻测试纪录和各级漏电开关测试纪录。

6、在施工现场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用电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即:五线制配电)。严禁采用TN-C接零保护系统。严禁工作零线‘N’与保护零线(PE)混接。

7、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与绝缘瓷瓶牢固绑扎,电缆干线必须采用五芯电缆。

8、配电系统必须设置一级总配电箱、二级分配电箱、三级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动力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除照明外,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9、标准化安全用电箱的管理

1)、标准化电箱应符合以下标准:

(1)施工现场使用的电箱必须由市政行业推荐认可的合格满意产品;

(2)箱体必须采用耐高温、防雨水、耐腐蚀具有阻燃性的玻璃钢材料,(厚度≥4毫米,箱内安装防护板)严禁使用铁壳箱体;

(3)箱体颜色要醒目,印有明显安全标志,门能锁,箱内印有电气接线图和使用说明,便于使用和维护检修,箱门上印有编号、责任人,便于使用管理。分配箱的中心点距地面垂直距离应为1.4-1.6米,移动开关箱应装设在牢固、稳固的支架上,其中心点与地面垂直、距离宜为0.8-1.6米,配电箱放置或挂设,不可箱盖朝天,随意乱放;

(4)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应分别设置,当合并设置为同一配电箱时,动力和照明应分路配电,动力开关箱和照明开关源必须分设;

(5)选用有隔离防护罩的电器元件或采取其他可靠绝缘措施,确实做到箱内安装板上带电裸线桩头不外露,防护面板应采用金属或非木质的防火绝缘板;

(6)保护接地(PE)或保护接零(N)应可靠有效,箱内应分别设接零、接地排装置可供接地保护系统或接零保护系统接线使用,切不可混接;

(7)电箱应实行二级漏电保护,对可能导致人体触电的电气设备的电源控制部分应安装漏电开关。电箱中漏电开关的选择和使用应符合以下要求:

a、选用的漏电开关,应是经国家电工产品委员会或其他法定单位认证的产品;

b、末级选用的漏电开关的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c、使用于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d、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a/S。

(8)总配电箱的电器应具备电源隔离,正常接通与分断电路,以及漏电、过载、短路保护功能。

(9)加强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工作。要建立专职电工和使用人安全责任制,并与经济挂钩;坚持每月至少用专用仪器测试漏电开关一次的制度,并做到测试有记录;严禁违章在电箱内乱接、乱拉:严禁在电箱内放杂物。

(10)每个施工现场电工次都必须配备漏电开关检测仪,定期用接地电阻测试仪器测量接地电阻。

10、重复接地和保护接地(零)措施

1)在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得供电的TN-S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

2)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得接地、接零保护应与原系统保持一致。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采用TN系统做保护接零时,工作零线(N线)必须通过总漏电保护器,保护零线(PE线)必须由电源进线零线重复接地处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形成局部TN-S接零保护系统;

3)TN系统中的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室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系统得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

4)在TN系统中,保护零线每一处重复接地装置得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欧姆,在工作接地电阻值允许达到10欧姆的电力系统中,所有重复接地得等效电阻值不应大于10欧姆:

5)做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所连接的PE线必须同时做重复接地,向一台机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和机械的防雷接地可共用同一接地体,但接地电阻应符合重复接地电阻值的要求;

6)活动房屋、金属屋架、电气金属构架、金属箱形(办公室、更衣室、工具间等)房间,钢轨道等必须接地,接地电阻应符合有关要求;

7)相线、N线、PE线的颜色标记必须符合以下规定:相线L1(A)L(B)2L(C)相序的绝缘颜色依次为黄、绿、红色;N线的绝缘颜色为淡蓝色;PE线的绝缘颜色为绿/黄双色。任何情况下上述颜色标记严禁混用和互相代用。

11、施工现场照明设施标准化

(1)在一个施工作业场所内,应设一般照明,局部照明或混合照明,不得只装设局部照明。照度、照明器具和器材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

(2)施工现场室外灯具高度不得低于3米,室内灯具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2.4米。灯具要放置稳固,金属外壳、灯架必须可靠接地保护,电源线不应有接头,电源端三级配电箱应装设漏电的动作电流小于等于30毫安,漏电动作时间小于等于0.1秒的漏电保护器。灯具接线带电桩、线不得外裸。

(3)潮湿高温、空间狭窄、触电危险性较大的隧道顶管、下水道、窨井等施工场所,照明电源电压必须采用36V以下安全电压。为改善照明亮度,可采用36V照明,但必须配备36V电源专用箱;

(4)施工现场需大面积照明时,可采用镝灯照明,其高度宜在5米以上,整流器应单独放置,并有防雨措施,金属架体应作重复接地;

(5)对于夜间可能影响飞机或车、船通行的施工现场,在现场最高点或限位警戒位置,必须安装醒目的红色信号灯,其电源应确保不间断供电,设在施工现场电源总开关的前侧或采用直流电源,一旦施工现场因故停电但不影响红色信号灯供电。

12、施工现场电缆线路敷设规范化

(1)电缆线应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埋地电缆路径应设方位标志,严禁乱拖乱拉,如确需明设的,应做支架保护;

(2)室外电缆埋地敷设深度应符合标准要求,并应在电缆上下各均匀铺设不小于50毫米厚的细纱,然后覆盖硬质保护层。过路时应有钢管保护;?

(3)室外架空敷设电缆线路时,最大弧距地不得小于2.5米。通过道路口架空高度应距地面6米以上,用钢丝绳攀检,并设过路车辆限高警示标志;

(4)电缆接头应牢固可靠,不得受张力影响,应作绝缘包扎。?

13、选用的电动建筑机械、手持式电动工具及其用电安全装置应符合相应的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并具有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建立和执行专人专机负责制,并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要有记录,不可带隐患或故障使用。夜间施工必须有电工值班保证现场有足够照明。

14、配电室应靠近电源,并应设在灰尘少、潮气少及振动少的地方。要有操作保养制度。现场与生活区要有安全用电的警示牌等,配备消防器材。

15、加强安全用电培训教育:

(1)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复训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增强安全意识,提高技术水平,自觉遵守各项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和操作规程;

(2)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用电普及教育,熟悉了解安全用电常识,掌握触电急救知识。

篇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措施

地下室临时用电线路全部架空,临时照明采用36V安全电压。

施工现场供电线路、电气设备的安装维修保养及拆除工作必须由专业人员(持双证有效的维修电工)进行。

配电房内安全工具及防护措施、灭火器材必须齐全。

对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存放场所的设备要严格监控,检查工作,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负责。

对移动机具及照明的使用应实行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并经常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由电工负责。

施工现场大型用电设备等配有专人进行维修和管理,由负责。

定期进行检查,每月一次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实施要点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经项目部临时用电组织设计(见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设置,再由安全科及技术部门专业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和方可使用,对大型机械如塔吊、施工升降机等机械应单独设置随机控制电箱)。

施工现场每天由专业电工负责安全用电的巡视、维修、整改工作。

电工晚间值班必须派双人持证上岗。

特殊情况下需要带电操作时,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用具,采取可靠的安全隔离措施,并指定专业人员进行监护。

施工用电常见通病必须杜绝。

篇5:工程施工中临时用电安全管理

据有关统计资料显示,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导致触电事故已成为施工现场五大伤害之一,所占比例之高令人担忧。本人作为安全管理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对施工现场用电管理存在的较多问题,现作如下分析。

一、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主要特征

1、临时性

建筑工程工期短,小的建筑工程工期只有几个月,大的工期也只有几年,工程竣工后一些用电设施就要拆除,因此,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明显带有临时性。

2、用电量的不稳定性

一个工程项目随着施工进度的进展,在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用电量相差较大,用电负荷存在不稳定的非确定性因素。

3、电器设备的流动性

在建筑施工中,施工机械具有相当大的周转性、移动性和共用性,伴随着施工的进行和工序的进展,电气设备、手持电动工具等变化频繁,极容易造成人身伤害。

4、施工现场的复杂性

建筑施工中,往往要面对复杂的施工现场,而现场的临时用电在工程施工中存在点多、面广、随机等特点,成为施工过程中极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关键环节。

5、危险性

施工现场的环境较恶劣,电气装置、配电线路、用电设备等易受外界的影响和侵害,大多又是多工种立体交叉作业,极易造成触电伤亡事故。

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常见安全问题分析

1、不重视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由于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特殊性与危险性,建设部专门制定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在实际施工中,项目部往往忽视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导致电气设备与器具选型不规范等,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埋下了安全隐患。

2、不重视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

施工现场电工必须要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培要求,经过严格的培训,持证上岗。但是,多数施工现场没有按照规定配备专职的电气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对电工技术交底不详细,没有针对性,也没有交底记录。

3、不重视接零保护

施工现场绝大部分用电未按照TN-S系统执行,许多现场施工管理人员认为通了电,机器转了,灯亮了就可以了,对三相五线制标准落实不到位,有些工地虽然采用了三相五线制,但重复接地不符合标准,或者没有重复接地,系统出现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混用,保护零线未采用绿黄双色线加以标识区别。另外,许多施工用电采用的PE线端子板不合格,施工工地电箱内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不是采用正规的PE线端子板,而是采用螺母压接,甚至存在PE线连接松动不牢固现象,直接导致连接处的电阻值增大,影响到PE线的实际保护功能。

4、不重视接地保护

主要表现在埋设接地体的时候忽视接地体埋设点的土质情况,导致接地电阻值较大,忽视对接地电阻值的定期检测,使接地保护失效。

5、不重视措施保护

工程施工过程中,当与外电线路的距离小于规定的安全距离时,大多不采用防护措施或防护屏障上缺、警示标志和警示牌,给安全用电留下了隐患。

6、不重视电气设备及材料质量

常见问题有,漏电保护器参数不匹配,导致材料不合格,配电箱、开关箱材质差、隐患多,闸箱负荷低,插座、插头质量差,电器缺极掉角或缺螺丝、螺母,少闸盖,一闸多用,乱接用电设备等。

7、不重视临时电源线规范架设和搭接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往往贪图方便不规范操作接线,有的将电缆线绑在脚手架上,有的将电线直接放在地上,有的电缆线虽然进行了埋设,但深度不够,也没有做好保护措施,电缆接头不加接线盒,防水性差,给安全施工带来了隐患。

三、建筑施工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与措施

1、结合施工现场实际,认真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要依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用电安全规范》要求,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具有相应技术资质的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技术负责人审核及主管部门审批后实施,严格履行“编制、审核、审批”程序。在实际工作中,要结合施工现场特征做好专项的用电组织设计,熟悉施工现场现状,通盘考虑,精心设计,周密部署,作出具有实际指导意义的设计,督促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落到实处。对于施工单位使用的用电设备5台以上或总用电量在50KW及以上的临时施工用电,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用电安全规范》要求编写保证安全用电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以及提供主要用电设备的名称和技术参数。

2、严格执行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切实完善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的技术措施

由于施工现场的施工用电存在极大的潜在性危险源和不确定的危险因素,要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进行控制,将危险程度和发生事故的可能性降到最低,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施工现场电工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用电安全规范》,做好施工现场的各种用电设备机具的安装、巡检、维修、拆除等工作,定期对接地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动作参数进行测试,严格执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原则。对施工现场实行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三级配电方式,总配电箱、开关箱均加设漏电保护器的二级保护,并且做到分级控制。要严格做好规范的三相五线制,降低用电危险性,多数施工现场用电都是由供电单位引来,且三相四线制较多,施工现场应设置自己的总配电箱,由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的电源侧做重复接地引出保护零线,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真正分离,并在保护零线的末端及中间50m左右的距离进行多处重复接地,保证每处重复接地的电阻值不大于10Ω,用电设备的外壳、箱体等用多股铜线和保护零线并连。要严格检查漏电保护器、配电箱、开关箱等电器装置的电气特点,要根据用电设备的性能,选配合理的参数,进行取舍,正确使用。

3、制定各级安全用电管理人员责任制,完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要严格现场电工技术资质审查,现场电工均需经过专业培训,并通过考核取得《建筑电工操作证》,且证件年审有效,坚决杜绝电工无证上岗操作。制定各级安全用电管理人员责任制,并逐级落实到人。项目经理部要对电工的工作加强监督与检查,项目经理、现场安全员应定期对“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进行审核,加强电工责任心教育,对其平时工作中的用电管理与日常操作及巡查维修等进行有效监督,真正将安全用电管理落实到实处。电工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用电安全规范》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各种用电设备机具的安装、巡检、维修、拆除等工作,定期对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动作参数进行测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对于地下室和楼梯间易潮湿部位的照明应根据不同情况使用36伏以下的低压照明,确保现场的安全用电。

4、认真做好外电设施防护,严格控制和杜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私拉乱接现象

凡是外电线路小于规定的安全操作距离时,一定要采取防护措施,做好方案,保证用电的安全。施工现场及办公生活区要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用电安全规范》要求,统一规划,合理布线,正确设置电线和电缆。对于采用电缆线路的施工现场,电缆线要做埋地处理,且做好电缆线的保护,接头要加设接线盒,沿墙顺直,高度符合要求。要重视现场照明,降低触电可能性,照明线路和动力线路严格分设,做好保护接零,使用安全电压,装设漏电保护器。

5、加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监管力度,切实保证项目安全施工

公司、项目部要切实按照月查、周查、日常巡查的安全检查制度,发现现场临时用电违规的要及时发出书面整改通知单,按照“三定”原则要求,及时落实整改,及时消除用电安全隐患,保证项目施工正常有序进行。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