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1、凡属临时用电,用电单位或个人应向供电所办理申请手续,经同意双方签订供用电协议并装设计量表后方可用电。临时用电一般不超过6个月。
2、临时用电如需架设临时线路,应符合《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的有关要求。
3、临时用电不得转供。用电结束,供电所应及时拆除临时用电装置,不允许将临时用电直接转为正式用电。
4、供电所对临时用电的管理应纳入具体负责人的工作考核。具体责任人加强对其检查和巡视。
5、临时用电客户的内部线路应符合有关标准,移动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具备可靠接地,电源线应使用绝缘线,严禁使用破损的电线和不合格电器设备。
篇2:临时用电设置防触电管理方案
方案名称:临时用电设置(防触电管理方案)
项目部总目标:无重大安全事故
方案分解目标:确保在用电设置过程中无触电事故发生,防范措施到位率100%
方案主管部门
工程科
方案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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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相关部门
技术科
材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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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技术方案及措施:
首先由技术人员编写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
参加用电设置电工均须是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的合格证上岗人员,综合办负责人员资格审验及架子工个人技能评定。
在前,负责此项工作的工长向电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确保每个电工知道在操作过程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由专、兼职安全员检查电工的劳动保护装备是否齐全有效。
电工在操作工程中,专、兼职安全员旁站检查电工是否有违规操作现象,及时纠正违规操作。
实施计划
项目内容
进度计划
完成时间
负责人
资格审查
综合办审查电工是否有上岗资格
(上岗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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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交底
专业工长负责向电工详细交底
(上岗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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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装备
检查电工劳动保护装置配备齐全齐全(配电箱、电缆线等)
(2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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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站检查
专,兼职安全员在电工操作过程中旁站,纠正违规操作
(随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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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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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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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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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临时用电安全作业指导
一、材料:1、电线:必须符合要求,采用三相五线电缆。2、漏电保护器:必须有出厂合格证。3、配电箱:必须符合施工用电要求。二、作业条件:1、电工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并持特种作业证上岗作业。2、所用电缆必须符合TN—S供电系统。3、作业场地必须由防火和必要的通风措施,防止发生烧伤、触电及火灾等事故。三、安全措施:1、施工现场用电应采用“一机、一闸、一箱、一漏”。2、动力和照明线路分路装置,照明线路接线接在动力开关的上侧。3、宿舍、淋浴间、仓库照明采用36V安全电压。4、人工挖孔的照明必须使用不大于12V的照明电压。5、在潮湿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大于24R。6、施工现场的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和维修,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工作时必须穿戴好绝缘用品,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7、接引电源工作,必须有维修电工进行,并应设专人进行监护。8、施工用电用毕后,应有电工进行拆除。9、严禁非电工拆装电器设备,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电线架设应符合施工用电要求。10、配电室和现场的开关箱、开关柜应加锁。11、电器设备明显部位应设“严禁靠近,以防触电”的标志。12、接地装置应定期检查。13、施工现场大型用电设备、大型机具等,应有专人进行维护和管理。14、施工现场的高大设备和有可能产生静电的电器设备要做好防雷接地和防静电接地,以免雷电及静电火花引起火灾。15、各种电器箱内不允许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清洁,箱内不得挂接其它临时用电设备。
篇4:现场临时用电一般规定
(1)必须建立健全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和各级岗位责任制,应加强施工现场的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管理。技术部门和安全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现场的值班与维修电工应负责管辖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电气设备及线路的正常运行。
(2)对施工用电总容量在50kw以上或有特殊用电要求的工程项目,应进行专项用电设计。对于50kw以下现场也应有用电方案。编制的设计方案,须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实施,安装完毕后,应由工程施工和动力设备部门验收签字。并送安全部门备案,方可设入使用。
(3)用电设计方案基本内容如下:①主要电气设备的名称、型号、功率和平面布置;②确定电源进线,变(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的位置及线路走向;③进行总用电负荷计算;④绘制相应的现场用电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⑤选择变压器、导线截面以及控制、保护器件的规格;⑥制定现场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
(4)临时用电工程中,线路与设备安装、维修,必须由持证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技术要求相适应。
(5)对于施工现场的电气设施必须达到以下要求:①凡是能触及或接近带电体的地方,均应采取可靠绝缘与屏护等措施或保证安全距离;②各类导线的选型,应严格保证规定的安全载流量,安装、敷设应保证安全;③所有电气设备的工作性能和绝缘强度应处于完好状态,且在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的保护范围内;④所有电气设备都应有过载和短路保护,对于垂直运输机械还应有上、下限位,零位起动等安全联锁装置;⑤起重机械的照明回路应接在起重机总电源开关的外侧,并单独防护,在总开关切断电源时,照明不应断电;⑥现场重要(或危险)部位,应有醒目的电气安全标志。
(6)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健全以下电气安全制度:①各类电气设备、设施安全技术操作规程;②电气安全值班制和交接班制;③电气设备、线路的检查、维修、保养记录制度;④各类电气事故的预防及处理办法;⑤考核及奖惩规定。
(7)施工现场不得带电作业。
(8)发生电气事故,必须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并立即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及时按事故报告规程上报。
篇5:停电限电临时用电管理规程
1目的
为加强小区的用电管理,确保电力正常运行,特制定本规程。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小区停电、限电、临时用电的管理。
3职责
3.1小区维修电工负责按用电规程实施停电、限电和临时用电的操作。
3.2小区维修组长负责停电、限电和临时用电的组织和管理。
3.3维修中心负责对小区停电、限电及临时用电的监督和管理,必要时提供技术和资源的支持。
3.4管理处负责及时向业主通报停电、限电,并做好及时停电、限电时的安全防范和必要的便民服务工作。
4操作规程
4.1停电情况的处理
4.1.1有自用配电房的小区,在发生停电时,按《供配电设备运行操作规程》进行处理。
4.1.2配电房为公配的小区,在发生突然停电时,如果是全线停电,则应立即联系供电局进行抢修;如果为小区内部的局部停电,则应由维修人员逐步检查小区内部的供配电设施,确定故障,修复后恢复供电。如自身无法修复的,则报请工程技术部同意后,请供电局进行抢修。
4.1.3发生停电以后,值班人员应及时报告工程部、管理处、维修中心负责人,由管理处主任负责组织停电区域的安保工作,防止突发事件。
4.1.4发生停电事故后,值班人员应逐一检查电梯是否关人,如有人被困的,按《电梯困人紧急救援规程》进行操作。
4.2限电情况的处理
4.2.1小区接到供电局通知需要限电之后,管理处应及时将限电时间、限电范围等予以公布。提醒居民做好准备。
4.2.2在预定停电时间前,由维修人员负责关闭停电区域的电梯。
4.2.3如限电发生在夜间,管理处主任应事先制定安保方案,做好停电区域的警戒工作。
4.2.4限电期间,管理处应安排人员值班,作好解释、说服工作。
4.2.5恢复供电后,维修人员应逐一开启电梯、水泵。
4.3临时用电的管理
4.3.1临时用电的审批
4.3.1.1业主或单位需要在小区内部临时用电的,必须填写《临时用电审批表》,经维修组主管、管理处主任、工程技术部经理签字同意之后方可用电。
4.3.1.2临时用电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合格的电工上岗证,并按用电量的多少、时间长短预付用电费用押金。
4.3.2架设临时用电线路时,必须有维修维修人员在场
临时线路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a)临时线路应装有供电局检验合格的三线四制电度计量表,按符合大小、长度选择导线、漏电总开关。用电量不得超过总负荷的20%。临时用电线路附近,必须有警示标志;
b)临时线路必须是三线四制,另外加一条可靠的保护接地,每分支用电线路必须安装不超过10A的可靠空气开关,不得使用金属导线代替保险丝;
c)线路不得随地拖动,移动线路必须用多股橡质软电缆;
d)移动照明、潮湿环境、地下通道线路必须使用安全电压,不听劝阻者停止供电。
5相关文件
《供配电设备运行操作规程》
《电梯困人紧急救援规程》
6记录
《临时用电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