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吊机使用工作程序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龙门吊机使用工作程序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5

宁波市城庄路姚江大桥70号龙门吊机为本桥上部结构钢结构起吊设备,吊机的使用必须严格按本程序执行:

第1条:龙门吊机的调配权归项目部调度主任。生产经理负责申批。

第2条:龙门吊机使用采取计划审批制度。使用单位提前一天到调度室提出书面使用计划,经生产经理审批后,由调度通知吊机司机,实施作业。

第3条:龙门吊机使用单位必须由有专业资格的装吊人员和信号员指挥龙门吊机作业,并与吊机司机密切配合,共同完成作业内容。

第4条:龙门吊机使用结束后,使用方应配合吊机司机把龙门吊机停放在指定的位置,并按要求拉好缆风绳,上好夹轨器。经司机检查合格后方能离开现场。

第5条:吊机司机按要求将龙门吊机的开关置于零位,拉下开关,关好门窗,将操作室门锁好。再次检查龙门吊机的防风措施符合要求后方能离开吊机。

第6条:遇有五级以上大风及暴雨天气,龙门吊机禁止进行起吊作业。吊机司机负责,调度派人配合司机做好龙门吊机的防风措施。

第7条:调度负责收集每天的气预报信息,在台风、暴雨来临前通知调度将吊机停放在指定的避风点,并拉好缆风绳。

篇2:龙门吊机使用安全注意事项

第1条:龙门吊机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设计图纸、施工工艺、施工规范、操作细则的规定及检查验收时提出的要求。

第2条:龙门吊机必须经项目部检查验收试吊合格,并由宁波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检测合格发证后方能投入使用。

第3条:龙门吊机使用前,应由项目总工对使用单位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技术交底包括吊机使用的技术要求、安全技术交底、关键部位的操作细则和质量措施。技术交底必须由本人签字并由安质室存档。

第4条:龙门吊机在使用过程中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项目部每半月检查一次,由项目经理组织,技术、安质、机电、调度、钳工、电工、司机等共同检查。作业班组每星期检查一次,由生产经理,技术、安质、机电、钳工、电工司机等共同检查,龙门吊机司机每天对龙门吊机的安全状态进行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与机电室联系,尽快解决,严禁龙门吊机带病作业。以上检查,项目部和作业班组的检查记录均采用规定的表格,检查人员签字后在安质室备案。吊机司机的日常检查记录在吊机运转记录上,机电、安质定期检查记录运转情况。

第5条:龙门吊机为大型临时设施,操作司机为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持有起重司机作业证。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吊机的性能和受力状态。严禁无证人员操作。

第6条:龙门吊机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由机电室负责,业务上受生产经理指导,安质、调度、技术予以配合。

第七条:吊机工作状态风力≤5级,当风力大于5级时停止作业,当吊机长时间不走行大车时应拉好缆风绳,风力大于9级时,走行小车夹轨器与轨道夹紧,同时设置缆风绳。

第8条:吊机吊机走行时两腿应同步,出现错动及时调整,两侧支腿行走异步≤40厘米,吊重走行中任两支腿处轨顶高差≤10厘米。轨道在平面内不平顺使门吊跨度变化范围66±0.2米。

第9条:电动葫芦与小车不能同时工作。

第10条:龙门吊机应制定抗风、渡汛及预防雷雨等自然灾害的安全措施,由龙门吊机的管理负责人组织实施。

篇3:龙门吊机抗风渡汛及防雷措施

第1条:成立防风、渡汛、防雷措施管理小组:

组长:张保民

副组长:班纪涛董庆安

组员:左光垒侯海军赵文圣吊机司机

办公室设在调度室:调度主任左光垒负责日常管理

第2条:小组成员职责:

(1)负责防大风、台风抗汛工作中的指挥、组织和协调等工作。

(2)落实防大风、台风抗汛工作的资源配置工作。

(3)服从地方政府和海事部门对防大风、防台工作的统一指挥和协调。

(4)、收听气象预报,负责台风期间的台风预报、台风警报、台风紧急警报、台风警报解除等阶段的工作指令的传达。

(5)、在进入台风季节,负责组织对龙门吊机防大风、台风工作的检查。负责在紧急情况下对外联系工作。

(6)、负责与各作业队之间的调度指挥、联络工作。

第3条:按设计要求在吊机的大梁顶上安装风速仪,当风速大于六级时报警,停止起重作业,当风力达到九级时,警报器报警,警报大风来临。型号为:LFM。

第4条:在吊机大梁上安装避雷针,使用前测量接地电阻,要求≤10Ω。使用过程中电工经常检查吊机的接地电阻,确保接地良好。

第4条:吊机工作状态风力≤5级,当风力大于5级时停止作业,当吊机长时间不走行大车时应拉好缆风绳,风力大于9级时,走行小车夹轨器与轨道夹紧,同时设置缆风绳。

第5条:吊起机使用完毕,龙门吊机负责、使用人员配合将起重机停放在指定的位置,上好夹轨卡,拉好防风缆绳。

第6条:吊机停放点设在主桥两墩之间,在13#、14#、15#、16#墩身上埋设吊机预埋件,台风来临之前将吊机固定在墩上。

第7条:得到险情后,在暴风雨来临前,防台抗汛小组对龙门吊机的防风、防雷措施进行全面检查,使吊机停放在指定位置处于防风、抗汛的临战状态。

第8条:台风过后,及时组织人员对吊机的设备、电缆、线路是否完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篇4:小型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程序

1目的

加强小型机械、工器具的安全管理,确保使用者的安全。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小型机械、工器具的使用管理。

3职责

3.1项目部安监部对小型机械及工器具的安全使用进行监督。

3.2项目部机械部负责固定资产小型机械及工器具采购。

3.3项目部物资公司负责非固定资产小型机械及工器具的采购。

3.4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所属小型机械及工器具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4程序

4.1形成固定资产的小型机械及工器具由需用单位提出申请并经审批后,由项目部机械部负责采购,执行MSP-00-12《机械设备控制程序》。非固定资产的小型机械及工器具由需用单位提出申请并经审批后,由项目部物资公司负责采购,执行MSP-00-11《物资采购控制程序》。

4.2需用单位领取小型机械及工器具后,应根据使用说明书及《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编制安全操作规程。

4.3机具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严禁使用已变形、破损、有故障等不合格的机具。

4.4机具应由了解其性能并熟悉操作知识的人员操作,各种机具都应由专人进行维护;能随机挂牌的机具应挂安全操作规程牌。

4.5机具应按其出厂说明书、安全操作规程和铭牌的规定使用。必须超铭牌使用时,应经核算,采取措施并经试验确认安全可靠,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使用。

4.6机具的转动部分及牙口、刃口等尖锐部分应装设防护罩或遮栏,转动部分应保持润滑。机具的电压表、电流表、压力表、温度计、流量计等监测仪表,以及制动器、限制器、安全阀、闭锁机构等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好。

4.7电动工具/机具必须接地良好。

4.8电动或风动的机具在运行中不得进行检修或调整;检修、调整或中断使用时,应将其能源断开,不得将机具、附件放在机器或设备上。不得站在移动式梯子上或其他不稳定的地方使用电动或风动的机具。

4.9机具应由专人负责保管,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鉴定。修复后的机具应经试转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4.10使用射钉枪、压接枪等爆发性工具时,除严格遵守说明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外,还应遵守爆破的有关规定。

4.11使用各类型潜水泵必须设有就地开关、漏电保护器且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并设监护人。潜水泵工作时,严禁人员进入坑、池内施工。

4.12各类型潜水泵及手持电动工具必须定期进行绝缘测试,以防止漏电伤人。

4.13室外的小型机械、电源开关应有规范的防雨设施。

4.14倒链使用时严禁使用起重链直接绑扎起吊物及双链拆成单链使用。

4.15倒链起重吊点的选择,应能满足起吊重量的要求。

4.16起重物体起吊到位后,应及时将手拉链拴在起重链条上。

4.17使用钢丝绳悬挂重物时,严禁钢丝绳与钢丝绳直接连接,必须使用卡环连接。

4.18机械、工具应妥善保管、分类存放,不合格的严禁发放及借出使用。

4.19磨石机(水磨机)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并装设漏电保护器,在磨石机施工区域内的电源不得有接点。

4.20施工完毕的项目,机械及工具应及时收回,进行维护和妥善保管。

5相关文件清单

MSP-00-12《机械设备控制程序》

MSP-00-11《物资采购控制程序》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篇5:龙门吊安全防护措施

1、安装时,基座应平稳牢固,设置可靠的地锚,并应搭设防护棚。操作人员的位置应能看清指挥人员和拖动或起动物件,龙门吊架。

2、作业前检查卷扬机与地面固定情况,防护设施、电气线路,制动装置和钢丝绳等全部合格后,方可使用。

3、卷筒上的钢丝绳应排列整齐,如发现重叠或斜绕时,应停机重新排列。严禁在转动中用手、脚去拉踩钢丝绳。

4、作业中,任何人不得跨越正在作业的钢丝绳。物件提升后,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卷扬机,遇停电或休息时,电箱应关闭电源,吊架应放至地面。

5、机械管理员,安全员和维修人员,负责定期做检修、保养记录。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