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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工作规范知识点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5

针对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中央强调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要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各县区各单位各部门应当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要求,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人所共知,然而,造成诸多人员伤亡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还是时有发生。问题出在哪里?

每一起事故虽然形式各不相同,但都有内在规律可循。回过头来,我们认真反思一下历年来的安全生产事故,很多都是因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细节不重视、安全管理不严格、隐患治理不认真,而在这些"不重视、不严格、不认真"的背后,是一些领导干部在以人为本还是以利为本、安全第一还是生产第一这个原则问题上,存在着错误认识;是一些企业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章制度形同虚设,重大隐患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是一些监管部门没有从抓工作落实上下功夫,更多的停留在口头上、文件上、会议上。

世间万物,生命最宝贵;百业兴旺,安全最重要。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是安全生产最根本的内涵,保障人民生命安全是衡量发展成果最重的砝码。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在劳动者的生命面前,生产必须服从于安全。这种服从是一种铁律,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需要全市上下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正确判断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对我市转型跨越发展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强化"抓经济发展是政绩,抓安全生产也是政绩''的理念,坚持把安全生产作为头等大事来抓。

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需要企业转变发展观念,摆正安全和发展的位置,把"生命高于一切"的理念落实到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处理好速度质量效益的关系,不因生产任务重放松安全,时刻绷紧安全神经、落实安全责任。

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需要监管部门切实担起职责,严格监管,狠抓落实,敢于碰硬,不姑息任何借口,不放过任何隐患,对于不负责任、失职渎职的人坚决问责、依法追究,绝不手软。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任务非常艰巨。面对当前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县区、各单位、各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的批示精神,以敬畏生命、敬畏责任、敬畏制度之心,以严之又严、细之又细的作风,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我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工作措施,扎扎实实地搞好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隐患,铁腕打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努力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切实维护人民生命安全,为"四大战略"新征程保驾护航,为千亿百亿新阳泉宏伟目标的早日实现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篇2:黄河工程维修养护企业安全生产和管理规范

黄河工程维修养护企业,肩负着黄河防洪工程维修养护、工程隐患巡查、工程抢险等确保防洪工程安全的重任,加强企业的安全管理显得尤其重要。安全工作无小事,所以应该警钟长鸣,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作为维修养护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和监管要多管齐下,采取各种措施保证职工人身安全,确保无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牢固树立预防管理为主,安全发展的原则,切实抓好养护企业安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预防管理行为规范标准化是保护每个工作人员、施工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施工设备的安全防止受到意外伤害的重要措施之一。首先,要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对安全文明施工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组织、统一协调、统一管理,用规范化、标准化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约束。其次,对生产上岗人员从源头把好安全生产关。上岗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了解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各项管理制度,让每个上岗人员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增强自身防护能力。特种车辆作业人员,一定要做到持证上岗。再次,从制度上下功夫,严把安全生产关,形成人人重视安全,人人管理安全,人人抓好安全的氛围。最后,要设置专职安全员,定期深入一线进行安全隐患检查,对于用火、用电等各方面仔细排查,切实抓好有安全隐患必排、有安全漏洞必查、有违规作业必究、有安全隐患必改的重要环节,把可预见性影响生产安全的隐患排除在萌芽状态。

二、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居安思危、警钟长鸣。通过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活动,从一些具体的实际案例中受到教育,得到启发,时刻重视安全生产管理活动,让安全生产预防管理工作落到实处。由于黄河大堤是重要的物流通道,大型车辆较多且车流量较大,出现交通事故的几率比较高,养护人员在大堤上养护时存在高危风险,任何疏忽大意都将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通过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活动居安思危,警钟长鸣,让每个人时刻绷紧安全意识这个弦。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从制度到实施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为实现安全生产责任零事故把好关。

三、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活动,努力营造良好安全文化氛围,共同构筑安全防线。

结合养护公司实际大力开展好各项以安全生产为主题的安全竞赛活动,如“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竞赛”、“职工安全技能比武”和“推行班组安全生产自主管理”等。同时持之以恒地坚持安全宣传,如可利用班组会议、施工、抢险现场等进行教育,不断总结经验教训,与时俱进、勇于创新,利用各种载体和形式把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做实、作出新成效。

四、签定“安全生产承诺书”,落实安全责任。

养护人员进行外业施工或者对工程日常养护,面临着各种安全问题,为落实安全责任制,防止和削减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养护人员全员签定“安全承诺书”,把安全生产落实到每个部门、岗位、人员,形成安全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和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通过“安全承诺书”签名活动,把安全工作提高到应有的高度,从而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给每位施工人员思想上套上了一道安全“紧箍咒”,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

五、增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督,严格安全操作规程。

在工程施工期间,一是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为养护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保护器材,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从而保证整个工程施工现场施工安全。二是要做好安全宣传工作。组织施工人员认真学习上级安全法规和规章制度,明确了安全员抓安全。在全体施工人员中,积极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安全意识,从思想上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三是严格安全操作程序。各工种严格执行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佩带有效的安全保护设施。严禁酒后操作机械设备,严禁机械设备带病或超负荷运转,对违章批示、操作的当即遏制,确保平安。对用电装配做到经常搜检,防止电线接头呈现接触不良、打火现象,电器设备一律按尺度设置装备摆设漏电呵护器,按用电负荷配备尺度保险丝,确保用电平安。为保证夜间抢险或施工安全,要在施工现场两侧吊挂红灯示警,并放置专人夜间值班看管,以防发生意事故。四是开展安全检查。在现场设立了专职安全检查员,按照有关原则,重点检查劳动条件、生产设备、现场管理、安全卫生以及生产人员的行为,发现不安全因素彻底消除。安全员认真进行施工前、施工中和施工后的安全检查,消除或避免事故隐患。

此外,我们还要消除在思想认识上存在的三个误区。一是对职工培训的认识误区。认为已连续实现安全生产多少年,大多职工也从事维修养护多年,觉得没有再加大培训力度的必要了;再者是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少,一味追求施工工期进度,没有时间、力量和精力来深入搞培训;由于领导重视程度和培训力度不够以及流于形式的状况,而事故恰恰最容易发生在对业务知识生疏、现场安全施工经验少的职工身上。所以,抓紧对职工劳动安全生产的教育,也是有效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的保障。

二是个别安全管理人员或干部思想上的认识误区。执行制度必严、违反制度必究,对待安全生产工作我们都知道“严是爱、松是害”,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个别安全管理人员或干部干部对安全管理存在着“三怕”思想:对上怕担责任,对下怕得罪人,对工作怕吃苦受累,造成形式主义、好人主义、官僚主义的严重局面,导致在执行和落实当中出现“缺位”现象。

三是目标和落实措施上脱节的误区。有些企业虽在年初签订了目标,又与上、下级签订了责任书,但过后并没有落实措施,使责任书流于形式,成了一纸空文。

总之,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安全管理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不断探索、巩固和创新,努力走出一条适应工程施工安全、操作性强的管理路子。时刻保持良好的、稳定的安全生产局面,做到筑牢防线、长抓不懈、警钟长鸣,把好安全生产关。

篇3: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规范

一、总体目标

(一)无职工因工死亡事故。

(二)无职工因工重伤事故;重伤率控制在0.1‰以内。

(三)无直接经济损失在2万元以上的火灾、爆炸、倒塌事故。

(四)施工现场安全措施到位,安全防护及时,施工机具设备检验检测达标,施工用电执行JGJ46-2005标准,施工现场各类防护符合JGJ59-99标准。

(五)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目标:。(达标、市级文明、省级文明)

(六)其它。

二、安全达标目标。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由项目部制定具体的达标目标

(一)垂直运输设备,塔吊台,井架台,计划在通过安装验收后投入使用。

(二)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脚手架材料采用钢管。计划投入钢管吨,扣件只;采用分层搭设、分层验收的办法,坚持先验收,后使用。

(三)施工用电按JGJ46-2005标准执行,按照"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一机一箱一闸一漏"和"TN-S系统"配置线路,采用计划投入总电箱只,分电箱只,开关箱只,采用一次规划配备,分次投入使用,确保施工用电达标。

(四)小型机具的投入(列出小型机具的种类及数量)。

(五)施工现场密目式安全网的使用,必须达标规范,计划投入张。

三、文明施工实现目标

(一)建筑施工现场按照JGJ59-99文明施工检查标准的要求,并结合文明施工检查标准的具体内容,将文明施工责任目标分解落实到人,确保文明施工目标的实现。

(二)创建(省、市)级文明施工现场。

篇4:多功能厅大体积混凝土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范

(一)保证体系

为了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达到浙江省文明施工安全标准化现场的目的,现场建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体系,高起点、严格要求地做好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各项工作,建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体系。设专职安全员负责整个工程的安全措施、安全监督、安全检查、不安全隐患整改和安全组织的管理。

(二)建立"双标化"各项制度

1.安全责任制度

建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在整个工地形成职责分明的安全工作网络。

2.安全教育制度

安全教育分为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两部分。严格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凡进场人员,必须进行40h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对具体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每一次下达任务的同时,对操作班组进行安全交底,班组进行班前上岗安全交底。做到无施工方案不施工,有方案无安全交底不施工,班组上岗前没安全交底不施工。施工班组要认真做好安全上岗交底活动记录。

3.安全设施验收制度

履带吊在安装搭设完成后,必须经公司安检部门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4.安全检查制度

定期和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检查要抓往重点部位。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并履行复查手续。通过安全检查,不断提高和加强职工的安全意识,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和安全措施。

(三)安全生产措施

1.设置充足的各类安全宣传警告牌。作业岗位要有安全操作规程牌。

2.正确使用"三宝"(指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

3.塔吊等起重机械必须配备专业指挥人员,无指挥人员不得作业。塔吊作业时,严禁将起吊的物体凌空于人行道上空。严格执行起重机械三限位、两保险、十不吊规定。

4.外脚手架搭拆前要编制专题施工方案,并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脚手架严格按方案搭设,其立杆间距、大横杆步距、防护栏杆、剪刀撑、拉墙杆、扫地杆、脚手架基础的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脚手架规程。外脚手架进行验收,合格后挂牌使用。

5.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执行工程多机多监护制度(操作证、动火证、灭火证、监护人)和1~3级动火界限审批手续。

6.夜间施工必须配备足够的照明灯光。

篇5:非煤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规范

一、非煤矿山开采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矿产量按月提取。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一)天然气、煤层气(地面开采),每千立方米原气5元;

(二)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5元,地下矿山每吨10元;(三)非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2元,地下矿山每吨4元;(四)小型露天采石场,即年采剥总量50万吨以下,且最大开

采高度不超过50米,产品用于建筑、铺路的山坡型露天采石场,每吨1元;

(五)尾矿库按入库尾矿量计算,三等及三等以上尾矿库每吨1

元,四等及五等尾矿库每吨1.5元。

原矿产量不含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和废石场中用于综合利用的尾砂和低品位矿石。

二、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各建设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一)矿山工程为2.5%;

(二)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铁路工程为2.0%;

(三)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5%。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

得删减,列入标外管理。国家对基本建设投资概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总包单位应当将安全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并监督使用,

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

三、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一)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4%提取;

(二)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2%提取;(三)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5%提取;

(四)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四、交通运输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一)普通货运业务按照1%提取;

(二)客运业务、管道运输、危险品等特殊货运业务按照1.5%提取。

五、冶金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一)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3%提取;

(二)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1.5%提取;(三)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5%提取;

(四)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至5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五)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至100亿元的部分,按照0.1%提取;(六)营业收入超过100亿元的部分,按照0.05%提取。

六、机械制造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一)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2%提取;

(二)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1%提取;

(三)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四)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至50亿元的部分,按照0.1%提取;

(五)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的部分,按照0.05%提取。

七、中小微型企业和大型企业上年末安全费用结余分别达到本企

业上年度营业收入的5%和1.5%时,经当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商财政部门同意,企业本年度可以缓提或

者少提安全费用。

企业规模划分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八、企业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安全生产实际需要,可适当

提高安全费用提取标准。

九、新建企业和投产不足一年的企业以当年实际营业收入为提取依据,按月计提安全费用。

混业经营企业,如能按业务类别分别核算的,则以各业务营业收

入为计提依据,按上述标准分别提取安全费用;如不能分别核算的,则以全部业务收入为计提依据,按主营业务计提标准提取安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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