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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副经理工作岗位规范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5

1主要职责

1.1贯彻执行有关生产经营的政策、法令、法规及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

1.2协助经理履行合同条约、制定施工项目的生产经营战略、施工重大措施,实施工程局制定的质量方针与质量目标。

1.3组织协调分管范围内的各项工作,督促贯彻施工质量责任制,正确处理质量和工程进度的关系。

1.4对分管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负责,对分管工程项目事故进行有效控制,做到分管项目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1.5深入施工现场,协调分管范围的工作关系,及时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对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向经理报告,并协同研究解决,确保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

1.6组织实施年度总体计划中分管的各项工作任务。

1.7组织分管工作范围的文明施工,及时掌握施工生产状况和施工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在施工的全过程中处于受控状态。

1.8组织分管项目的技术创新,积极引进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努力降低施工成本和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1.9做好与其他分管副经理的协调与联系工作。

1.10完成经理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任职条件

2.1政治思想及职业道德

2.1.1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gg开放。有一定的马列主义、*思想和*理论水平。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团结和带领广大职工奋发进取、艰苦奋斗,完善企业经营管理机制建设,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1.2遵纪守法、忠于职责、廉洁奉公、严格管理、以身作则、开拓创新。

2.2文化程度及所学专业

2.2.1具有大学专科文化程度、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取得岗位培训证书。

2.2.2所学专业为水电施工、企业管理、理工类专业。

2.3专业知识

2.3.1熟悉水电施工专业理论、规程、规范与技术管理和经营管理知识。

2.3.2熟悉了解企业法、劳动法、经济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条文规定和法律。

2.3.3熟悉本项目各部门的职责与业务范围及企业现代化管理知识。

2.4实际工作能力

2.4.1能正确地把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令及上级规定贯彻到实际工作中去、不断提高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4.2对本项目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工作能及时做出正确判断和决策,并组织实施。

2.4.3能经常和上级主管部门、业务往来单位取得密切联系,建立正常的公共关系,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

2.4.4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能撰写文件,制定工作计划,起草工作总结和工作总结等。

2.5工作经历

从事水电施工管理三年以上。

篇2:Z商厦工程部经理巡检规范

商厦工程部经理巡检规范

目的:对工作现场进行有效的监督与检查。

适用范围:适用于各商厦工程部。

(一)职权

1、负责对工程施工的监督管理权;

2、对违反工程操作规定有处罚权;

3、对各种装修图纸有审批权;

3、对各种设施有监督、管理、维护权;

4、巡检时间

8:30--10:00

21:00--停业后;

5、营业中随时进行巡检。

(二)巡检内容

1、检查本部门人员出勤在岗情况;

2、检查各种设施完好情况;

3、检查施工单位资信情况;

4、检查施工现场安全及规范作业情况;

5、检查商厦电路安全使用情况;

6、遇突发事件妥善处理及时上报。

篇3:某物业总经理热线工作规范

1.0目的

为规范物业集团总经理热线的服务工作规范,确保为业户提供尊贵、优质、高效的服务,特制定本规范。

2.0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业主对各楼盘物业管理工作不满意投诉的受理、反馈、处理、跟进、回访工作。

3.0职责

3.1全质办职责:

3.1.1受理:业主对各楼盘物业管理工作的不满意投诉;

3.1.2反馈:直接向相关楼盘负责人反馈不满意投诉内容;

3.1.3检查:通过业主和现场质量督导对投诉处理过程进行验证;

3.1.4回访:及时向业主回访;

3.1.5考核:对不满意投诉直接考核单位负责人;

3.1.6报告:如实地向物业集团总经理汇报。

3.2各单位负责人职责:

3.2.1责任:各楼盘负责人为物业集团"总经理信箱"和"总经理热线"投诉问题处理的第一责任人;

3.2.2督办:接到不满意投诉后,确定投诉处理措施,并亲自督办投诉处理过程,亲自上门或电话回访业主;

3.2.3回复:及时、如实地向全质办反馈处理进度和结果并按时回复处理档案及回访表。

3.2.4总结:站在一定的高度,从管理上总结并整改本楼盘工作。

4、工作内容

4.1受理范围

受理业主对物业公司(管理处)不满意的投诉。即对业主第一次的咨询、报修、建议未经过楼盘处理的,应引导业主先到楼盘反映,如对楼盘处理过程、结果不满意,再向物业集团总经理热线投诉,同时可以简要地向业主说明开设热线的作用是监督各楼盘的工作质量、服务质量、管理质量。

4.2做好记录

接到业主不满意的投诉后,热线专员应做好记录,包括业主的房号、姓名、联系电话、归属楼盘及投诉事项应准确、无误;对于业主提出的投诉问题,做好记录,对于具体问题不能直接作出答复。

4.3及时反馈

4.3.1对于物业公司(管理处)能及的投诉,热线专员及时填写《热线处理档案》反馈各楼盘;

4.3.2对于重大投诉,热线专员须立即以专题汇告形式或口头知会物业集团总经理亲自处理。

4.3.3各楼盘因不能克服难题而未能确定处理措施的或7天内不能解决的投诉,必须直接书面上报物业集团负责人并反馈全质办。

4.4及时处理

楼盘负责人在接到《热线处理档案》必须立即确定处理措施,指派责任部门负责人亲自处理。

4.5及时跟进

4.5.1指派责任部门负责人回访业主,现场解决问题,直至业主满意,并在24小时内向全质办反馈《物业集团"总经理热线"处理回访表》。

4.5.2热线专员每日跟进热线处理情况,清晰每一个投诉最新处理的进度,准确做好热线日报。对于楼盘反馈有困难,楼盘负责人须专题汇报物业集团总经理协调处理。

4.6及时回访:

4.6.1楼盘接到《物业集团"总经理热线"处理档案》24小时内由责任部门负责人对业主进行第一次回访;::投诉处理完成后,由楼盘负责人进行第二次回访。

4.6.2热线专员回访分结案回访和阶段性回访。结案回访即对楼盘反馈完成、满意的处理档案进行回访,做好记录;阶段性回访即对处理过程满意的回访。

4.7做好考核:

严格按照《物业集团总经理热线管理制度》考核。

4.8做好档案管理:

物业集团"总经理热线"相关档案由全质办负责保管;物业集团属下各单位必须妥善保管档案复印件,无关人员不得传阅。

5.0质量验收标准

5.1物业集团"总经理热线"实行365天值班制。值班时间为8:30-18:00,值班期间保持电话畅通。

5.2业主来电投诉,::接听电话时应使用"您好,总经理热线为您服务!"标准用语,并在《**物业集团"总经理热线"记录》本上做好登记。

5.3物

业公司/管理处按规范填写《处理档案》、《处理回访表》,不虚报、错报、瞒报。

5.4投诉反馈及时率100%。

5.5投诉回访率100%,回访满意率98%。

5.6投诉结案率80%以上。

6.0相关文件

6.1《物业集团总经理热线管理制度》(WI-8.2.1-01-03)

7.0记录表格

7.1《物业集团"总经理热线"记录》(QR-8.2.1-01-09)

7.2《物业集团"总经理热线"跟进情况表》(QR-8.2.1-01-10)

7.3《物业集团"总经理热线"处理回访表》(QR-8.2.1-01-11)

7.4《物业集团"总经理热线"处理档案》(QR-8.2.1-01-12)

7.5《服务质量考评记录》(QR-8.2.1-01-13)

篇4:综合部经理职责规范

综合部经理职责规范

一、综合部经理主要对公司经营班子负责,基本职能为参谋助手职能、承办职能、管理职能和协调职能,分管人力资源、行政事务和后勤保卫工作。

二、综合部经理应经常深入调研或安排下属调研,了解掌握员工队伍基本情况、员工思想动态和基本生产经营情况,及时做好上传下达、下情上报工作,为经营理班子决策提供依据。

三、负责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类文件的承办、落实工作,上报材料,做好信息反馈,拟订内部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合同、责任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报告和编制资料,处理来信来访,代表公司发出通知,回复各类外调函件,负责对外宣传、联络和往来接待、老总出差的安排工作。

四、负责组织承办公司大型活动,组织召集公司员工大会会议,安排各类会议,做好会议记录,整理会议决议,负责贯彻、督促、检查、落实行政办公会议决议。

五、履行协调职能,抓好纵向协调、横向协调和内部协调工作,及时解决各种纠纷,妥善处理各种矛盾,使之上令下行,下情上晓,上下步调一致,各部门之间团结融洽,搞好与友邻、同行业单位的关系。

六、负责公司的文秘、人事、工资定级、职称晋级、年度考核、聘任、员工培训、奖惩、辞退、办理社会保险以及加班费的核发、病事假的管理等方面的档案工作,管理好印鉴。

七、负责公司党务、群工和收发文和行文的起草、签发、填写公司大事记,做好公司内外文件的收发、统计、文书档案的管理和机要保密工作、计划生育工作,做好综合部人员的考勤、考核工作。

八、管理好公司车辆、消防、安全、保卫和绿化环卫工作。

九、管理好职工食堂,集体宿舍,关心员工的生活,帮助员工解决实际困难,解除员工后顾之忧。

十、总经理授权委托的其他工作。

篇5:公司员工手册范本-经理以上员工行为规范

公司员工手册范本:经理以上员工行为规范

基本准则

1、经理以上员工(以下简称责任人)对企业经营负有更大的责任,每一项职务行为和经营决策都将直接影响到上级、下级及企业整体,因此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责,对公司负责、对员工负责、对社会负责。

2、各级责任人应模范执行员工行为准则和行为规范,遵守社会公德,做到廉洁、公平。进取。言行与职务相一致,为员工树立良好的榜样。

3、责任人不仅在任职期间,而且在与公司约定的辞职后一定时间、范围内,都不得利用任职期间所取得的公司资源和客户资料,自营或为他人经营对原任职企业构成直接竞争的业务。

经营管理

4、责任人必须坚持依法经营,就本企业资产的完整与安全向集团或者集团授权管理该企业的单位(以下简称直接上级)全面负责。

5、责任人必须贯彻集团及其直接上级制定的经营方针,准确反映经营管理情况,及时提供数据报表,确保完成集团及其直接上级下达的各项经营任务。

6、责任人在其直接上级或者上级职能部门的指示有明显不当时,有责任及时向其指出,并提出自己的书面建议;如建议未获采纳而执行上级指示最终造成损失时,责任由其作出指示的上级承担。

7、控股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责任人必须报请集团或者直接上级批准:

(1)投资新项目;

(2)原定经营方案有重大改变或者重大技术改造决策;

(3)变更工商登记内容;

(4)超过日常经营管理范围的其他重要事项。

8、参股企业有第九条所列情形之一时,责任人除依其章程报董事会批准外,应于事前报告集团总部及其直接上级。

财务管理

9、责任人必须亲自指导和监督财务工作,并在其职权范围内对本企业财务经营成果全面负责。

10、责任人必须遵守财经法规,完善本企业财务管理。控股企业负责人应贯彻集团制定的各项财务制度,并将本企业财务制度报上级财务管理部门备案。

11、责任人应将本企业所有财务活动置于集团财务管理部门或者直接上级的监督之下。禁止回避监督,私设帐外帐、小金库;禁止向集团外机构或个人出借资金、提供担保、抵押或者其他财务承诺。

12、责任人不得私自利用公款进行股票投机或其它未经总裁批准的金融活动。

13、控股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时,除常规业务或者集团另有制度规定的以外,责任人必须报请其直接上级批准:

(1)购置或者处理重大固定资产;

(2)资产转让、兼并、破产、拍卖;

(3)长期投资。

14、参股企业有第14条规定情形之一时,责任人除依其公司章程报董事会批准外,还应于事前报告集团总部及其直接上级。

人事管理

15、控股企业负责人应根据经营管理的需要,参照集团制定的人事政策,决定对职员的录用、晋升和奖惩。

16、责任人对其下属员工负有指导培训、考核监督以及准确评价的责任。

17、责任人应秉公处理各项人事调整,不得基于任何私人目的来处理下属员工的录用、晋升、奖惩等事项。

监督监察

18、责任人的一切职务行为和任职企业的一切经营活动,都必须接受集团总部及其直接上级的监督。

19、责任人应主动接受集团各职能部门及其直接上级在职权范围内进行的监督检查。

20、责任人遇到下列情形之一时,应迅速向其直接上级和集团职能部门报告。

(1)员工人身遭受严重伤害,或者被司法机关拘传、拘留、逮捕、收审或者采取其他刑事强制措施的;

(2)企业财产遭受较大损失,或者将有被起诉、资产被查扣、冻结之可能的;

(3)企业被政府部门批评、处罚以及采取其他不利措施的;

(4)企业被传媒曝光或者出现其他严重公关危机的;

(5)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严重劳动纠纷的;

(G)其他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重大意外事件。

21、责任人的行为规范执行情况,受全体公司员工、尤其是本企业(部门)全体员工的监督。全体员工也都有权力和义务向责任人当面提出或向上级部门反映责任人违犯制度规范的错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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