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在安全生产管理中责任及处理质量安全事故程序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监理在安全生产管理中责任及处理质量安全事故程序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5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和第五十七条规定了监理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责任

第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

(二)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

(三)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

(四)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

监理工程师处理质量事故的程序:

(1)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要求停止进行质量缺陷部位和与其有关联部位及下道工序施工,应要求施工单位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现场。同时,要求质量事故发生单位迅速按类别和等级向相应的主管部门上报,并于24h(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

(2)监理工程师在事故调查组展开工作后,应积极协助,客观地提供相应证据,若监理方无责任,监理工程师可应邀参加调查组,参与事故调查;若监理方有责任,则应予以回避,但应配合调查组工作。

(3)当监理工程师接到质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技术处理意见后,可组织相关单位研究,并责成相关单位完成技术处理方案,并予以审核签认。质量事故技术处理方案,一般应委托原设计单位提出,由其他单位提供的技术处理方案,应经原设计单位同意签认。技术处理方案的制订,应征求建设单位意见。

(4)技术处理方案核签后,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设计,必要时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对工程质量事故技术处理施工质量进行监理,技术处理过程中的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应进行旁站,并会同设计、建设等有关单位共同检查认可。

(5)对施工单位完工自检后报验结果,组织有关各方进行检查验收,必要时应进行处理结果鉴定。要求事故单位整理编写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并审核签认,组织将有关技术资料归档。

(6)签发《工程复工令》,恢复正常施工。

处理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程序:

处理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原则,即“四不放过”的原则:安全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职工和事故责任人受不到教育不放过,事故隐患不整改不放过,事故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

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发生后,监理工程师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理。

⑴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发生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要求施工单位必须立即停止施工,施工单位应立即实行抢救伤员,排除险情,采取必须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做好标识,保护好现场。同时,要求发生安全事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迅速按安全事故类别和等级向相应的政府主管部门上报,并于24h内写出书面报告。

工程安全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事故发生的时间、详细地点、工程项目名称及所属企业名称;

②事故类别、事故严重程度;

③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④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⑤抢救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⑥报告人情况和联系电话。

⑵监理工程师在事故调查组展开工作后,应积极协助,客观地提供相应证据,若监理方无责任,监理工程师可应邀参加调查组,参与事故调查;若监理方有责任,则应予以回避,但应配合调查组做好以下工作:

①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

②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③提出事故的处理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所应采取措施的建议;

④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⑤检查控制事故的应急措施是否得当和落实;

⑥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⑶监理工程师接到安全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涉及技术处理时,可组织相关单位研究,并要求相关单位完成技术处理方案,必要时,应征求设计单位的意见。技术处理方案必须依据充分,应在安全事故的部位、原因全部查清的基础上进行,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以保证技术处理方案可靠、可行,保证施工安全。

⑷技术处理方案核签后,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对工程安全事故技术处理的施工过程进行重点监控,对于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应派专人进行监控。

⑸施工单位完工自检后,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相关各方进行检查验收,必要时进行处理结果鉴定。要求事故单位整理编写安全事故处理报告,并审核签认,进行资料归档。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处理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职工重伤、死亡事故调查报告书;②现场调查资料(记录、图纸、照片);

③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④物证、人证调查材料;

⑤间接和直接经济损失;⑥医疗部门对伤亡者的诊断结论及影印件;

⑦企业或其主管部门对该事故所做的结案报告;

⑧处分决定和受处理人员的检查材料;⑨有关部门对事故的结案批复等;

⑩事故调查人员的姓名、职务,并签字。

⑹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复工通知,确认具备复工条件后,签发《工程复工令》,

篇2:某深基坑支护开挖安全监理细则编制要点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公布;

2)国务院第393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列》;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J405-2005;

7)《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8)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的安全施工规程、规定及相关文件;

9)设计图纸、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记录、设计变更记录;

10)施工方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含专家评审意见及补充方案);

11)所签订的施工、监理合同。

12)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监理规划

基坑工程安全控制的主要工作内容

1.审核施工单位测量放线、签署测量放线资料;

2.审查工程施工单位的质量与安全保证体系及各类施工人员上岗资质审查。

3、审查施工单位编写的基坑支护、土方开挖的专项施工方案。

4、审查工程施工单位的质量与安全保证体系及各类施工人员上岗资质审查。

5、检查施工机具、设备等数量及适用性审查。

?6.审查进场施工材料及见证取样复试。

?7.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8.督促施工单位作好施工技术资料的整理归档

9.监理资料的整理汇总。

安全监理检查频率及内容

1.监理对危险源控制的检查频率

1)对施工现场所有危险源进行安全检查,每日检查次数不少于二次。

?2)夜间施工时安全检查不得少于一次。

3)定期安全检查每周必须进行一次。

?4)固定假日(长假)必须进行节前、节后检查及节中检查。

?5)灾害性气候影响(如暴雨、台风、冰雪天气)前后的专项检查及中期控制。

?6)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要求的专项检查。

?2.监理对危险源控制的检查内容

1)支撑与围檩主要检查特种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维护系统的监测数据以及各项预控措施的落实。

2)在深基坑施工期间,则以坑底土质、防止坍塌、周侧有无堆载及围护、上下人登高通道为重点进行检查。

3)机械挖土施工时应以挖土有无指挥、机械离破边距离、灯光照明及挖土标高及程

序为重点进行检查。

4)临时用电主要应为“三级配置、二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分配箱、分路箱的设置与布置、防雷接地以及照明线路的安全性为重点进行检查。

5)灾害性气候主要以机、电的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为重点进行检查。

安全监理的旁站

1.旁站监理的工作内容

1)检查施工企业现场安检人员到岗情况,检查现场安全技术交底的情况。

2)检查特殊工种人员持上岗证的情况、专项预案的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3)在现场跟班监督危险源、危险点及预控措施的施工执行情况、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

4)做好安全旁站监理记录和安全监理日记,保存安全旁站监理原始材料,整理后归档。

?2.旁站监理的工作程序

1)总监理工程师对安全旁站监理人员进行安全旁站要求交底、配备安全旁站监理工具。

?2)安全旁站监理应熟悉该旁站工序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及相关的施工企业安全检查人员。

3)具备旁站条件时,安全旁站监理人员按照安全旁站监理的内容实施安全旁站监理工作,并做好安全旁站监理记录。

4)在安全旁站监理过程中,旁站人员发现施工安全隐患时,应及时上报总监理工程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5)安全监理旁站结束后,监理人员在安全监理旁站记录上签字。

监理监测控制要点:

1)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的监测项目进行监测点的布置,特别应该注意的是施工监测点的埋设应该在每项施工内容开始前进监测设备的安装,以确保可以对整个施工过程围护结构和周边环境的变化进行有效监控,

2)测试内容也应该配合施工过程的要求合理调整监测密度,对于测试结果要及时反馈,以确保对基坑支护结构和周边建筑物的安全性可以及时掌握,避免事故的发生和发展。

遇到测试结果异常时,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进行处理,并立即停止施工。

3)本工程的测试内容包括基坑周边及基坑周边地面的沉降、地下连续墙的墙顶位移和连续墙不同深度的侧向位移、支撑的受力变化过程和施工过程中周边地下水位的变化情况。

4)做到信息化施工,及时将施工监测的数据提供给设计单位。

安全监理资料及表式

1、安全监理日记

2、安全旁站记录

?3、安全例会、安全专题会议纪要

?4、安全教育记录、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5、安全监理巡视检查记录

6、危险性较大工程巡视检查记录

7、深基坑安全支护施工监理评估报告。

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的重点

加强对起重吊装设备安全相关资料的审核,包括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明、特种作业人员证书、专项施工方案等,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并报监理审核,做好设备验收及资料归档工作,严格按照建委有关文件要求进行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塔司、信号工、安装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工作,保证锁具、吊笼、钢丝绳的使用安全,加强起重设备的日常安全检查,做好月检记录,确保起重设备安全使用。

、编制依据

2.1起重吊装施工方案及起重机说明书;

2.2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2.3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4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ZBJ80012);2.5建筑卷扬机技术规程(GB13329);2.6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GB10055);2.7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

2.8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8第166号)2.9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3.安全监理工作的方针及目标3.1安全监理的工作方针

3.1.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深圳市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各项安全施工标准。3.1.2重点监控施工单位建立有效的安全施工保障体系,包括组织保障体系;专项施工方案审批、人员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制度落实;安全技术措施落实等来做好预防预控工作。

3.1.3协助、督促总承包单位及分包单位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据国家及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落实现场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施工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规范施工安全操作程序,消除和控制起重吊装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防止发生伤亡事故。3.2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的安全监理目标

(1)确保自身职工不发生重伤、死亡事故;

(2)确保不出现与监理有关责任事故;

(3)督促施工单位不出现四级以上重大安全事故;

(4)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审核查验100%;

(5)对施工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审查100%;

(6)督促施工单位对重大隐患整改达到100%,一般隐患达到90%;

4.3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程序

4.3.1核查施工单位的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检查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起重吊装机械的租赁单位、安装单位等)的安全协议签订情况。核查施工单位现场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4.3.2.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的报审程序。

1.施工单位应在起重吊装工程及安装拆卸工程的施工前,向项目监理部报送专项施工方案,并填写《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施工方案中应包含相关的安全技术措施。

2.施工单位在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向项目监理部报送专项施工方案,并填写《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编写,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审核,由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签字。

3.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组织专家论证的,施工单位应在向项目监理部报审前组织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并将论证审查报告作为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报送项目监理部。

4.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职(兼职)安全监理人员进行审查,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当需要施工单位修改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意见要求施工单位修改后再报。

4.3.3.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制度,以及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人员的资格证书情况。

4.3.4.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的报审程序。

1.施工单位应在施工起重机械及安全设施投入使用前,总承包单位项目部应对起重机械的专项拆装方案、检测报告、操作人员和拆装人员上岗证书、拆装资质、群塔作业施工方案及其它有关资料进行审查后,填报《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拆装报审表》按要求报监理单位核验,并将相关验收资料向项目监理部进行报验,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或拆卸。

2.拆装单位应当在从事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作业2个工作日前,将经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合格的《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拆装报审表》报送工程所在地区县建委。

3.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使用单位应当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验收前,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验收。起重机械使用前,总承包单位应填写《施工现场起重机械验收核查表》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对验收程序进行核验,核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4.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职(兼职)安全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起重机械及安全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程序进行核查,当验收程序符合要求且相关验收资料齐全、有效的,专职(兼职)安全监理人员签署核查意见;

5.总监理工程师在专职(兼职)安全监理人员签署同意投入使用的核查意见后,再在《施工机械设备安全验收复核表》上签认。

?4.3.5.安全事故的处理程序

1.当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后,施工单位应迅速控制并保护现场,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情况的发展和扩大,及时报告施工单位主管部门和现场项目监理部。

2.总监理工程师及时会同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了解事故情况,判断事故的严重程度,及时发出监理指令,并向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

(1)当现场发生重伤事故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提交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方案和安全生产补救措施,经安全监理人员审核同意后实施,安全监理人员进行复查,并在《监理通知回复单》中签署复查意见,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2)当现场发生了死亡或重大死亡事故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向监理工程的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监理单位应指定单位主管负责人进驻现场,组织安全监理人员配合由有关主管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的调查;按照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对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办理工程复工手续,并填报《工程复工报审表》;经安全监理人员核查同意后,总监理工程师签批。

4.4.20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使用单位应当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验收前,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验收后,填写相应的记录,由相关责任人签字

?4.4.21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验收。起重机械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4.4.23租赁单位应每月对塔式起重机进行安全检查,并填写《塔式起重机月检记录表》(附件二),并及时上报总包及监理单位。

5.监理安全责任规定和职责分工

5.1项目监理部的安全职责:

5.1.1审核起重机械的备案证明或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等;

5.1.2审核拆装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5.1.3审核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及起重吊装工程(包括群塔作业)的专项施工方案;

5.1.4监督拆装单位执行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情况;

5.1.5监督检查起重机械的使用情况;

5.1.6发现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安装单位、使用单位限期整改,对安装单位、使用单位拒不整改的,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5.2监理人员职责分工

5.2.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1)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落实项目安全总监负责制。

(2)明确各专业人员的起重吊装工程安全监理责任,领导并支持安全监理人员的工作。

(3)组织编制和审批《起重吊装及安装拆除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4)审核起重机械的备案证明或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等;

(5)审核拆装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6)审核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7)组织监督拆装单位执行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情况及监督检查起重机械的使用情况;

(8)审查施工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情况。

(9)加强安全巡视,及时下发《安全监理通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要求施工单位下发《暂停令》,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5.2.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根据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第2、4、5、7、8项职责和权力。

5.2.3项目专(兼)职安全监理人员

(1)编写项目起重吊装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审核起重机械的备案证明或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等;

(3)审核拆装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4)核查起重吊装设备验收手续并签署相应表格,及时将起重吊装工程安全监理资料收集归档;

(5)审查施工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情况;

?(6)抽查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情况;

(7)起草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授权签发有关安全监理工作的《监理通知》;

?(8)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专题监理会议;

(9)编写监理月报中的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10)实行安全跟踪管理,组织定期安全巡视对各类安全隐患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检查落实情况,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人员,遇有严重险情有权停止作业并上报项目总监或总监代表。

篇3:工程现场安全监理具体要求

一、安全监理方法和措施:

1、事前控制

1.1审核承包单位提交(报审)的各项生产安全措施方案;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的专项施工方案;

1.2督促、审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

1.3审查施工人员相关的培训证和上岗证;

1.4核查施工单位现场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1.5检查承包单位的安全技术交底。

2、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

2.1日常巡视进行安全检查;

2.2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2.3定期召开安全监理例会;

2.4根据需要召开安全专题会议;

2.5根据情况下发监理指令;

2.6将安全检查情况些日监理日志、监理月报,或遍制安全监理专题报告。

二、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1、施工准备阶段--事前控制

1.1审查施工现场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的专项保护措施。

1.2核查施工单位的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检查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安全协议的签订情况;

1.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①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应符合强制性标准;

②要求施工单位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③要求施工单位编制事故应急预案;

④冬雨季等季节施工方案的制定应符合规范要求;

⑤施工总平面图布置应符合安全、消防的要求;

⑥总监理工程师根据情况认定应审核的其他内容。

1.4险性较大分部分项施工方案应审查以下内容:

①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签署是否有效;

②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应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③应组织专家论证的,应有专家书面论证报告,论证报告的签署应齐全有效;

④专项施工方案应根据专家论证审核报告中的意见进行完善。

1.5检查施工现场安全保证体系:

①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体系的监理应符合有关规定,安全管理目标应明确并符合合同的约定;

②检查施工单位现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度、事故报告制度;

③施工单位负责人职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和个证书应齐全有效;

④施工单位专职安全人员的配备数量应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其职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和个证书应齐全有效;

⑤核查施工现场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1.6第一次工地会议:

第一次工地会议应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负责现场安全管理的人员参加;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在汇报施工准备情况时,包括施工现场安全准备情况。

1.7安全监理交底:

①安全监理交底有总监理工程师主持,项目监理部相关人员参加;

②参加安全监理交底的人员: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季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③安全监理交底的内容:

明确本工程适用的国家和本市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阐明合同约定的参建各方安全生产责任、权利和义务;

介绍施工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介绍施工安全监理工作的基本工作程序和方法;

提出有关施工安全资料季管理的规定;

项目监理部编制安全监理交底会议纪要,并汇同各方人员会签。

2、施工阶段--事中控制

2.1施工过程中监理的方法和要求。

①日常巡视:监理人员每日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时,应检查安全防护情况并做好记录;针对发现的安全问题,按其严格程度及时向施工单位发出相应的监理指令,责令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②安全检查:安全监理人员应每个月进行安全检查,检查结果应写入项目监理日志;项目监理部应要求施工单位每周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临时用电、起重机械、脚手架、施工防汛、消防设施等安全检查,并派人参加;项目监理部应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专项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项目监理部应及时发出书面监理指令。

③监理例会:在定期召开的监理例会上,应检查上次例会有关安全生产决议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落实事项的原因,确定下阶段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内容,明确重点监控的措施和施工部位,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

④安全专题会议:总监理工程师必要时应召开安全专题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人员主持,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现场技术负责人、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单位人员参加;监理人员应做好会议记录,及时整理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要求与会各方会签,及时发至相关各方,并有签收手续。

⑤监理指令:在施工安全监理工作中,监理人员通过日常巡视及安全检查,发现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立即发出监理指令。监理指令分为口头指令、工作联系单、监理通知、工程暂停令四

种形式。

·口头指令:

监理人员在日常巡视中发现施工现场的一般安全事故隐患,凡立即整改能够消除的,可通过口头指令向施工单位管理人员予以指出,监督其改正,并在监理日记中记录。

·工作联系单:

如口头指令发出后施工单位未能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或者监理人员认为有必要时,应发出《工作联系单》,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监理人员按时复查整改结果,并在项目监理日志中记录。

·监理通知:

当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后,安全监理人员认为有必要时,总监理工师或安全监理人员应及时签发有关安全的《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限时书面回复,安全监理人员按时复查整改结果。《监理通知》应抄报建设单位。

·工程暂停令:

当发现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暂停部分或全部在施工程的施工,并责令其限期整改;经安全监理人员复查合格,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复工。

⑥监理报告:

·项目监理部应每月总结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的情况,并写入监理月报,向建设单位报告;

·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后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对施工单位拒不执行《工程暂停令》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向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报告;必要时应填写《安全隐患报告书》(附表5),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

·在安全监理工作中,针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结合发出监理指令的执行情况,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时,可编写书面安全监理专题报告,交建设单位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2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①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运行,并将检查情况记入项目监理日志。

·每天检查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岗情况;

·抽查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

·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

·.检查施工单位对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抽查施工前工程技术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记录。

②检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的落实情况。

③检查施工单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④审查施工单位填报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申请表》,签发《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证书》。

⑤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时应按规定程序上报。

2.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监理。

①项目监理部应指派专人负责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监理。

②监理工程师应依据专项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检查。

③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人员应按照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中明确的检查项目和频率进行安全检查,每周不少于2次;监理员每日应重点进行巡视检查;监理人员应详细记录检查过程。

④监理人员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发出监理指令并督促整改,必要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2.4施工机械及安全设施的安全监理

①工现场起重机械拆装前,监理人员应核查拆装单位的企业资质、租赁合同、设备的定期检测报告及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并在相应的表格上签字;监理人员应检查其是否编制了专项拆装方案;安装完毕后监理人员应核查施工单位的安装验收手续,并在相应的表格上签字。

②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人员应检查施工机械设备的进场安装验收手续,并在相应的验收表上签字。

③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人员应参加施工现场模板支撑体系的验收并签署意见,对工具式脚手架、落地式脚手架、临时用电、基坑支护等安全设施的验收资料及实物进行检查并签署意见。

三、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程序

3.1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的报审程序

①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向项目监理部报送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并填写《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应包含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及本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计划。

②施工单位在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向项目监理部报送专项施工方案,并填写《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编写,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审核,由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签字。

③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组织专家论证的,施工单位应组织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将论证报告作为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报送项目监理部。

④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进行审查,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当需要施工单位修改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意见要求施工单位修改后再报。

3.2施工机械及安全设施的报审程序

①起重机械报审验收程序

·起重机械安装前,项目监理部应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拆装报审表》(附表1)及所附资料进行程序性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

·起重机械安装完成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安全监理人员对其验收程序进行核查,并在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现场起重机械验收核查表》(附表2)上签署意见;

·起重机械拆卸前,项目监理部应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拆装报审表》及所附资料进行程序性核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拆卸。

②其它施工机械报审核查程序

项目监理部应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其它施工机械检查验收的程序进行复核并签署意见。

③安全设施验收审核程序

监理工程师应对落地式脚手架、工具式脚手架、钢管扣件式支撑体系的验收资料进行复核,并签署意见。

④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的报审程序

施工单位应在开工前向项目监理部提交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费用清单,并填写《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申请表》(附表3)报项目监理部申请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预付款。

安全监理人员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依据施工合同的约定审核施工单位提出的预付款支付申请,并填写《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证书》(附表4)。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过程中按期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并经自检合格后填写《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申请表》,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清单,报项目监理部申请支付相关费用。

安全监理人员应依据合同约定和施工单位提交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清单进行审查,对措施不落实的应发出监理指令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

;对已经落实的项目进行核准,并由负责造价控制的监理工程师填写《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证书》。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证书》报建设单位。

3.3安全事故的处理程序

①当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后,施工单位应迅速控制并保护现场,及时启动安全应急预案,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态发展和扩大,及时报告施工单位上级部门和现场项目监理部。

②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会同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向施工单位了解事故情况,判断事故的严重程度,及时发出监理指令并向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

③当现场发生重伤事故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提交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方案和安全生产补救措施,经安全监理人员审核同意后实施.安全监理人员应进行复查,并在《监理通知回复单》中签署复查意见,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④当现场发生死亡或重大死亡事故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及时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及监理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监理单位应指定本单位主管负责人进驻现场,组织安全监理人员配合有关主管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项目监理部按照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对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施工单位填报的《工程复工报审表》,安全监理人员进行核查,由总监理工程师签批。

⑤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后,监理单位应立即搜集整理与事故有关的安全监理资料,分析事故原因及事故责任,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

四、安全监理资料的内容

4.1安全监理资料包括:

①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含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②监理规划(含安全监理方案)、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③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生产人员的岗位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证书及审核资料;

④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审核资料;

⑤施工单位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及工程项目应急救援预案的审核资料;

⑥安全监理专题会议纪要;

⑦关于施工安全的工作联系单、监理通知及回复单、工程暂停令及复工审批资料;

⑧关于安全事故隐患、安全生产问题的报告、处理意见等有关文件;

⑨安全监理工作用表(见附录)。

4.2安全监理资料的日常管理

①安全监理资料管理的基本要求是:搜集及时、真实齐全、分类有序;

②安全监理资料应纳入本项目监理部的工程监理资料管理,由安全监理人员审核后交资料管理员保管。

③安全监理资料应建立案卷,分类编目、编号,以便于跟踪检查;

④安全监理资料的收发、借阅应通过资料管理员履行手续。

4.3安全监理资料的归档管理

安全监理档案的验收、移交和管理参照《建设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和《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规程》的规定执行。

篇4:安全监理工作内容范例

一、认真审查施工企业的施工资质,包括施工单位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人员(管理人员、特殊工种)资质、设备安检证是否合法有效,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等。如果总承包单位或其他经公开招标确定的分包单位,其资质已由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阶段进行了审查,进场后只需把相关资质提交给监理备案。对其余分包单位的资质资料,监理应审查其是否符合相关建设管理规定,是否符合实际建设工程的要求。

二、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包括:基坑支护;临时用电;消防防护;高支模;外脚手架(应有专家论证);幕墙安装;预应力拉张;钢管柱吊装;塔吊安、拆;提升架安、拆;设备吊装等,重点审查其是否有施工单位(企业法人)技术负责人签字,安全保证体系、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施工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要求施工单位提交切实可行的突发事故应急方案并严格审查。对于这些审查,监理均应有书面审查意见。

三、认真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如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不全,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不到位、专职安全员不到位、无施工方案等),监理应明确表明不同意开工,并应以书面形式作出说明,将审查意见送达建设单位备案必要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四、监督施工单位安全保证体系正常运行。施工单位应做到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制度健全,有安全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器材、器具,有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安全培训的资料。施工单位(-般为总承包单位)须定期(一般每周)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将安全检查周报报送监理。

五、依据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等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验收手续齐全;各工序验收手续完整齐全:发生变更的,变更手续齐全。在监理过程中,监理不得有违反设计和规范的瞎指挥、乱指挥行为。

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要求"一般应以:书面形式(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资料统一用表AQ2.14.2-5)下达。监理应要求施工单位书面回复并检查整改完成情况。

七、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或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及时向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紧急情况下,先口头(电话)报告,再补书面报告。

八、监理机构应有自身完善的安全管理资料。包括施工单位安全保证体系资料、监理规划(安全部分)、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安全检查表、安全类书面指令台帐、施工单位安全检查周报等。这些资料应能反映监理机构实际安全管理工作的轨迹,并单独整理存放。

九、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协助做好相关事故调查、证据保全、善后处理工作,按规定整理、编制、提交事故报告。

篇5:爆破作业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范例

一、爆破作业必需严格遵守国家《民爆物品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公安部门对爆破物品相关的规定,并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组织作业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安全意识。

二、负责制定本部门相应的管理制度并严格贯彻落实保障制度和措施并落实到实处。

三、加强爆炸物品管理。对运输、存储、领用、退库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管理;杜绝因管理不善造成民爆物品的丢失、被盗、发生爆炸等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安全检查、对爆炸物品要经常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隐患或问题及时纠正。发生缺少或多出情况应及时查明原因,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

五、加强培训工作。对经管、使用、运输等各类人员要经过公安部门的专项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证件后上岗;非持证人员一律禁止参与爆炸物品相关的活动。

六、制定各岗位人员的相应责任制。明确各类人员职责,禁止串岗、混岗,认真填写工作记录、交接班手续清楚,定期查库,做到帐实相符。

七、使用爆炸物品时除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外,对周围环境必须进行清理并派出人员警戒;对高压线、光缆等重要设施要进行有效的防护、避免发生事故。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