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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建监察支队安全防范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5

一、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强化日常管理

(一)落实人防,切实加强内部值班值守工作

1、建立领导带班制度和节假日值班制度。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值班规定,坚守工作岗位,严禁迟到早退、脱岗睡岗、擅离职守。

2、加强巡逻和守护。特别是财务室、档案室、配电房等重点要害部位,要加大巡查守护力度,死看死守,严防发生问题,确保办公区域和基础设施的绝对安全。

(二)落实物防、技防,切实增强防范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在落实人防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物防、技防措施,对单位的财务室、档案室等重点要害部位,已经落实物防、技防措施的,要进行一次检查,确保发挥作用。未落实物防、技防措施的,必须立即安装防盗门窗等必要的物防、技防设施,落实守护力量,严防被盗、被抢、被破坏等问题的发生。

(三)加强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开展以“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爆炸、防治安灾害事故”为主要内容的内部安全大检查,全面检查单位内部的人防措施落实情况、技防设施运行情况、物防设施使用情况,确保不留死角、不留漏洞。加强单位内部的防火工作,对电路系统要定期检修,防止由于电路老化、电器使用不当引发火灾。

二、加强单位办公区重点要害部位安全守护工作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和“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的原则,增加守护力量,加强重点要害部位的巡逻防护,强化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一)加强资料档案的安全保管。在档案室周围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防止火灾的发生。

(二)加强计算机的安全管理。人离开办公室的时候关闭计算机并拔下电源

篇2:安全防范工程验收规范

任何一个工程项目建成后,经过试运行和试生产阶段,能够生产出合格的产品或符合设计要求和正常使用后,都要及时办理竣工验收。

安全防范工程建成后,同样在试运行达到设计要求和正常运行以后,也要按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GA308-20**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第八章“安全防范工程验收”对安全防范工程验收条件与验收组织、工程验收和工程移交等作了详细的规定。《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GA308-20**和《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第八章“安全防范工程验收”在规定上基本一致,只是标准的性质和出版的时间不同。下边仅对《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第八章“安全防范工程验收”结合实际存在的问题作一些说明。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第八章“安全防范工程验收”对安全防范工程的竣工验收从施工质量、技术质量及图纸资料的准确、完整、规范等方面提出了基本要求。对安全防范工程的质量验收,从设计、施工、效果、技术服务乃至工程建设后的长效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应遵循的基本要求。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第八章“安全防范工程验收”说明了安全防范工程的竣工验收应该“验收什么”,同时也说明了“怎么验收”,是我们对安全防范工程进行验收的依据。

一、验收条件

安全防范验收只是质量评定的一个重要形式,也是把握质量的最后一通关卡。只有严格规范工程建设的全程质量控制,才能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

(一)工程初步设计论证通过,并按照正式设计文件施工。工程必须经初步设计论证通过,并根据论证意见提出的问题和要求,由设计、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共同签署设计整改落实意见。工程经初步设计论证通过后,必须完成正式设计,并按正式设计文件施工

工程设计的质量是保证安全防范工程质量的关键,按建设工程的要求,任何一个工程在初步设计后都要经过审核批准,从技术经济等各方面论证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及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2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科安[2004]50号文公布保留的由公安机关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由:邮政局(所)安全防范设施设计审核及工程验收;军工产品储存库风险等级认定和技术防范工程方案审核及工程验收;金融机构、金库安全防范设施设计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

现在很多项目是通过“招标”来确定设计、施工单位。“招标”是综合质量、工期和投资方面择优选择,但不等于对整个的设计方案作详细论证。只有在确定中标单位后才可能对其设计方案作详细论证。

现在有些工程在没有经方案论证,甚至连正式设计文件都没有的情况下进行施工,以至不符合要求而进行返工,影响安全防范工程的整体质量。通过初步设计方案论证(可以组织安防行业内专家或委托中介组织)写出方案论证意见,由建设单位和设计施工单位共同签署设计整改意见,通过后进行正式设计,按正式设计文件施工,正式设计文件也是工程验收的重要依据。方案论证和设计文件的要求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4-2007《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5-2007、《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6-2007的附录。

(二)工程经试运行达到设计、使用要求并为建设单位认可,出具系统试运行报告

1.工程调试开通后应试行一个月,并按表格的要求做好试运行记录。

2.建设单位依据试运行记录写出系统试运行报告。

施工单位在完成整个工程建设后,向建设单位提出进行试运行的要求,建设单位就要安排人员值班,对系统运行进行记录(表1),内容包括日期时间,试运行内容,试运行情况和故障排除情况,特别是试运行情况要写详细,包括产生的报警状态,故障情况及原因分析,而且要说明故障排除结果,并详细记录在案。在连续试运行至少一个月(不能间断)后,按运行记录写出试运行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试运行起至日期,试运行过程是否正常;故障(含误报警、漏报警)产生的日期、次数、原因和排除状况;系统功能是否符合要求以及综合评述等。特别是要明确是否同意验收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试运行阶段主要是考核系统的运行效果,有利稳定、改进工程质量。对重点工程或者大型工程,建设单位可同设计、施工单位协商适当延长,以充分观察和考核系统运行的有效性。

3.试运行期间。设计、施工单位应配合建设单位建立系统值勤操作和维护管理制度。

正式验收前,建设单位应按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应急预案等建立一整套值班管理、维护制度。

(三)进行技术培训

技术培训是工程服务的重要内容,也是保证工程验收和正常运行的必要条件,是否进行技术培训可以从二个方面考虑:

1.根据工程合同条款,设计、施工单位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操作技术培训,使系统主要使用人员能独立操作。技术培训可以写培训报告,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时间、考核方式和结果,并让被培训人员签字。

2.为了验证技术培训效果,验收期间的系统操作只能由建设单位人员进行,不能由设计、施工单位代替。

(四)符合竣工要求、出具竣工报告

施工单位按正式设计完成全部内容就应写出竣工报告。其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对照设计文件安装的主要设备;依据设计任务书或工程合同所完成的工程质量自我评估,维修服务条款以及竣工核算报告等。

施工单位在准备竣工报告时,应整理施工期间的文件包括设备材料验收单、隐蔽工程验收单、绝缘电阻测试单和接地电阻测试单。接地电阻为综合接地的要提供相关部门提供的接地电阻测试记录的复印件。施工期间工程内容发生变化的要提供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批准的洽商变更单,装订成册,形成竣工文件。施工单位应画出竣工图纸,如果和正式设计(施工图)没有变化也要盖“竣工章”以示区别,若有变化应重新作图或将变化部分标出来。

以上4条是安全防范工程验收的必要条件,无论什么类别和规模的工程都要严格执行。对于系统规模相对较小或风险等级较低也要满足上述4个条件,只是内容可以适当简化。

(五)初验合格、出具初验报告。

工程正式验收前,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单位根据设计任务书或工程合同提出的设计使用要求结合竣工报告内容,对工程的各项内容进行初验。这也是为工程正式验收打好基础,所以初验内容要细致、严格,对所有设备功能都要测试认定。对所安装的设备应向建设单位一一移交清楚,并对每项测试都要详细记录。初验报告内容包括:系统试运行概述,对系统各功能效果作出评价,设备移交清单(包括安装的和未安装的),附上各设备功能测试单和隐蔽工程随工验收单。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签章。

初验工程是正式验收前很重要的一个工作,因为正式验收只能对设备主要功能抽验,特别是规模较大和风险等级较高的工程不可能每项都验到,这就要求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设计、施工单位的自检记录完整。

(六)工程检验合格并出具工程检验报告

工程检验是由第三方公正机构对竣工工程所进行的全面检查与检测。法定的检验机构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并写出检验报告作为验收依据。各安全防范工程是否要工程检验由建设单位根据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为确保工程的有效可靠运行,一般来说,高风险防护单位应进行此项工作。

(七)工程正式验收前,设计施工单位应提交下列验收图纸资料:

1.设计任务书(若是招标项目、可提供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

2.工程合同

3.工程初步设计论证意见,附方案评审小组或评审委员会名单及设计、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共同签署的设计整改落实意见。

4.正式设计文件与相关图纸资料(系统原理图、平面布防图及器材配置表、线槽管道布线图、监控中心布局图、器材设备清单以及系统选用的主要设备、器材的检验报告或认证证书等)

在这里特别提出《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明确规定“安全防范系统中使用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法规和现行相关标准的要求,并经检验或认证合格”,所以设计施工单位必须提供相关检验报告或认证证书。

5.系统试运行报告

要有建设单位的签字盖章

6.工程竣工报告

应包括设备器材报验单、隐蔽工程随工验收单和完整的竣工图纸资料。特别注意的是所有资料和图纸都应完整,要有签字盖章才能作为正式文件。对于规模较大的工程由于资料图纸多而复杂,应整理成册,并有目录可查。

7.系统使用说明书(含操作和日常维护说明)

一般情况下,应将系统中的所有设备说明书整理成册,分别作为档案存放和平时使用,特别是一些特别功能的设备(系统中只有1套)说明书更要保存好,甚至可以复印,这在以后日常运行维护时是宝贵资料。

8.工程竣工核算(按工程合同和被批准的正式设计文件,由设计施工单位对工程费用概预算执行情况作出说明报告。

工程结束后,施工单位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安全防范工程费用预算编制办法》GA/T70-2004向建设单位提出工程结算,工程结算必须考虑以下几点:

①必须按合同内容(即甲乙双方约定)编制结算价。

②由于设计变更或工程变更等引起的价格增减,其收费必须合理并提供经批准的设计变更和工程变更洽商单。

③检查工程量有无重复或遗漏,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双方设备移交清单为依据。

④计算方法要有依据,如定额使用是否合理、正确;工程量清单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的规定。

⑤设备,材料价格是否符合工程合同或有据可依;

⑥若发生索赔,其索赔计算要正确等。

总之工程结算必须坚持“完成多少工程量,结多少钱”或“钱活两清”的原则,核算报告都要把以上要求叙述清楚。

现在有些建设单位和工程企业不清楚应满足什么要求才能进行验收,以至于没有做好以上要求就组织验收,而使验收工作不能正常进行。

二、验收组织

(一)建设单位应全面落实工程实施满足安全防范工程的验收条件,特别是强制性的必要条件。一般工程应由建设单位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安排,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邮政局(所),军工产品储存库,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工程的验收,各地公安机关技术防范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对于其他方面的工程,建设单位根据安全防范工程的性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相关部门是泛指在行政许可框架下的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在行业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的社会中介组织。

具有高风险等级的或规模较大的安全防范工程竣工验收,若由建设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安排,更有利于工程质量的把关、协调、整改和改善。

(二)工程验收时,应协商组成工程验收委员会或工程验收小组。其人员应有验收的组织单位根据项目的性质、特点和管理要求与相关部门协商确定并推荐主任、副主任(组长、副组长);验收人员中技术专家应不低于验收人员总数的50%。

所谓不利于验收公正的人员,一般是指工程设计、施工单位人员,工程主要设备生产、供货单位人员及其他需要回避的人员等。工程设计、施工单位和工程主要设备生产、供货单位是被验收方,肯定要参加会议,但不能成为验收人员。

三、工程验收

进行验收前,工程验收委员会(验收小组)下设技术验收组、施工验收组、资料审查组。

(一)施工验收

1.施工验收由施工验收组负责实施

2.施工验收应依据正式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进行。施工过程中若根据实际情况确实局部调整和变更的,应由施工方提供更改审核单。

一般来说,施工单位在竣工后要提供竣工图纸,如果和正式设计文件完全一样,竣工图纸也要注明竣工图(或盖竣工章并有签字)。

3.工程设备安装验收(包括现场前端设备和监控中心终端设备)按表2列出的相关项目与要求现场抽验工程设备的安装质量并做好记录。

施工验收主要是现场观察其施工安装质量包括牢固度美观等;其中接地电阻要有接地电阻测试记录,并有接地标识,用试电笔(高灵度的数字笔更好)实际测一下带电情况,若有显示,说明接地环节上有问题;线扎标识要是永久性标识(即能长久保存字迹不模糊),特别是在操作的安全性上要多作观察。

4.管线敷设验收,按表2列出的相关项目与要求,抽查明敷管线及明装接线盒、线缆接头等的施工工艺并做好记录。该项抽查主要也是由验收人员的现场观察和询问。

5.隐蔽工程验收,对照表2要求复核隐蔽工程随工单的检查结果。

隐蔽工程的施工质量十分重要,若发生质量问题,要修复和返工有一定程度的困难,一般又不可能在验收时现场检查。因此验收时一定要复查其结果,隐蔽工程一般包括管槽敷设,线缆敷设(须有绝缘电阻测试单)和接地装置施工单(也包括接地电阻的测试单)。若发现系统无随工单或其结果不合格。

应在表2的对应项目栏注明。

(二)技术验收

1.技术验收由技术验收组负责实施。

2.对照初步设计论证意见,设计整改落实意见和工程检验报告,检查系统的主要功能和技术性能指标,应符合设计任务书、工程合同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与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

3.对照竣工报告、初验报告、工程检验报告,检查系统配置,包括设备数量、型号及安装部位,应符合正式设计文件要求。

以上二条对于工程规模较小,尽可能一一检查,对工程规模较大的工程也只能是抽检,主要是仔细审查竣工报告的自检结果,初验报告、工程检验报告的内容结合抽检效果,如果发现质量问题,要扩大抽检数量。这也说明了验收条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4.检查系统选用的安防产品检测报告或认证证书的符合性和有效性。

5.对照工程检验报告,检查系统中的备用电源在主电源断电时应能自动快速切换,应能保证系统在规定的时间内正常工作。

这个验收主要是在监控中心将主电源切断,观察系统的备用电源(包括UPS电源,发电机或多回路电源的供电)能否正常使用,系统运行是否正常,一切正常后再恢复交流供电,同样观察系统的运行情况,这样反复三次即可。

6.入侵报警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等子系统的抽查和验收对照设计文件和工程检验报告、系统试运行报告,均应符合相应的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对于有联动功能要求还要进行联动操作;要检查各操作记录、效果及回放图像的质量,存储时间的检查,以至消防设施的联动要求等。

7.监控中心的检查与验收。对照正式设计文件和工程检验报告,复查监控中心的设计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检查其通信联络手段的有效性、实时性,检查是否具有自身防范(如防盗门、门禁、探测器、紧急报警按钮等)和防火安全措施。

在上述检查项目(表3)中,其中有三项即系统主要技术性能,系统布/撤防、旁路、报警显示和监视与回放的图像质量是技术验收的重点项目,实行一票否决制,只要有一项不合格,技术验收就不合格,所以一定要认真检查、严格把关。

(三)资料审查

1.资料审查由资料审查组负责实施。

2.设计、施工单位应按要求提供全套验收图纸资料,并做到内容完整、标记确切、文字清楚、数据准确、图表一致。

为了保存完整的工程资料,特别在以后的运行维护需要,都必须要求竣工资料完整。设备的安装位置特别管线路由走向一定要按施工实际整理,在中间的接线箱、盒也要做永久标识,不能有遗漏。在以后运行维修中按图纸资料,就可以顺利检查到故障位置。现在有些企业整理的图纸粗糙而达不到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随时整理记录资料,以免在工程结束时缺少原始资料。

3.按表4所列项目与要求,审查图纸资料的准确性、规范性、完整性以及售后服务条款,并做好记录。

图纸资料的整理一定要按国家规定的图纸格式进行,甚至要考虑建设单位的档案管理要求。提供的文件、图纸资料要按规定签字盖章。对图纸资料要整理成册,并有目录,以便查找。

(四)验收结论

1.验收判据

①施工验收判据:按表2的要求及其提供的合格率计算公式打分,对隐蔽工程质量进行复核评估。

②技术验收判据:按表3的要求及其提供的合格率计算公式打分。

③资料审查判据:按表4的要求及其提供的合格率计算公式打分。施工验收组、技术验收组、资料审查组、对验收内容按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打分即在相应空格内打“√”作为统计数、则按合格率计算公式=(合格数+基本合格数×0.6)/项目检查数,分别给出合格率K。合格率K≥0.8判为通过;合格率0.8﹥K≥0.6判为基本通过;K<0.6判为不通过。这样的判据可以使工程验收由定性化到定量化,有利于验收工作的客观、公正。

2.验收规范

①验收通过:根据验收判据所列内容与要求,验收结果优良,也就是说施工验收、技术验收和资料审查,其计算合格率均≥0.8,整个工程判定通过。

②验收基本通过:根据验收判据所列内容与要求,验收结果及格,也就是施工验收、技术验收和资料审查,其计算合格率均≥0.6,但达不到验收通过的要求,判定为验收基本通过。

③验收不通过:工程存在重大缺陷,质量明显达不到设计任务书或工程合同要求,包括工程检验重要功能指标不合格,按验收判据所列的内容和要求、施工验收、技术验收、资料审查的合格单有一项<0.6的或者重要项目(即一票否决)的检查只要出现一项不合格的,均判为验收不通过。

④工程验收委员会(验收小组)应将验收通过,验收基本通过或验收不通过的验收结论填写于验收结论汇总表(见表5),并对验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建议与要求,并将表2表3表4作为附表。

验收结论是工程验收的结果,无论是验收通过,基本通过还是不通过,验收人员均可独立根据验收判据(合格率计算公式),通过打分来确定验收结论,而保证了验收工作的“客观、公正、准确”。

三、工程整改和移交

(一)整改

1.验收不通过的工程不得正式交付使用。设计、施工单位必须根据验收结论提出的问题,抓紧落实整改后方可再提交验收;工程复验时对原不通过部分的抽样比例按《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中7.1.12的要求(即复测时抽样数量应加倍,复测仍不合格则判该项不合格)进行。

2.验收通过或基本通过的工程,设计、施工单位应根据验收结论提出的建议与要求,提出书面整改措施,并经建设单位认可签署意见。

对于验收通过或基本通过的工程,若有需要整改、完善的内容,设计、施工单位应认真负责的整改、也可能涉及到系统的安装、配置的调整及经费问题,所以工程设计、施工单位要和建设单位协商,双方都认可,才能保证整改的落实。

(二)移交

1.工程竣工图纸资料是反映工程质量的重要内容,特别是在系统运行维护中是不可缺少的资料。无论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还是专业维保单位进行维护保养如果资料不齐全或不正确都无法顺利进行。所以设计施工单位一定要重视图纸资料的整理、归档,并符合建设单位归档要求,数量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但不得少于三份,建设单位签收盖章。

移交的竣工图纸资料应符合以下规定:

①经修改,校对并符合资料审查要求验收图纸资料;

②验收结论汇总表及其附表;

③由设计、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共同认可并由签署意见的整改措施;

④系统操作和有关设备日常维护说明。

将符合要求的图纸资料编制成册,并有目录,以备查找。按建设单位的要求提供数量。

2.工程验收通过或基本通过且有整改措施后,才能正式交付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第八章“安全防范工程验收”中的强制性条件的内容必须严格执行。所以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单位都要严格按照规范的要求去做,特别是高风险单位(按照国务院第421号令第十三条规定的范围)的安全防范工程的验收都应执行本章规定。

篇3:临边作业的安全防范措施

1.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悬挑平台周边,雨篷与挑檐边,无外脚手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2.头层墙高度超过3.2m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的高度超过3.2m的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3.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4.井架与施工用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予分隔封闭。5.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篇4: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中国农业银行聊城东昌府支行,是中国农业银行的自主营业网点,不设置金库,为二级风险,安防设施从以下几点考虑:

1、门:

(1)自助银行门朝西开启,为钢化肯德基玻璃门。

(2)通往配钞室为双锁防盗门。

2、墙体:配钞室墙体为实体砖墙。

3、监控:

(1)监控摄像头共计6个。设置位置:自助银行2个,加钞间2个:自助银行正门外2个这样保证自动区内、外无死角。

(2)监控设施接UPS电源,保证24小时不间断监控。

4、消防器材:

ABC干粉2公斤灭火器2个。

5、现场报警:

(1)220V—30W型号报警一套。

(2)无线SY—336W型号110报警一套。

篇5:安全防范工程检验

1一般规定1.1本章内容适用于安全防范工程在系统试运行后、竣工验收前对设备安装、施工质量和系统功能、性能、系统安全性和电磁兼容等项目进行的检验。1.2安全防范工程的检验应由法定检验机构实施。1.3安全防范工程中所使用的产品、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应法律、法规和现行标准的要求,并与正式设计文件、工程合同的内容相符合。1.4检验项目应覆盖工程合同、正式设计文件的主要内容。1.5检验所使用的仪器仪表必须经法定计量部门检定合格,性能应稳定可靠。1.6检验程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受检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主要技术文件、资料。技术文件应包括:工程合同、正式设计文件、系统配置框图、设计变更文件、更改审核单、工程合同设备清单、变更设备清单、隐蔽工程随工验收单、主要设备的检验报告或认证证书等。2检验机构在实施工程检验前应依据本规范和以上工程技术文件,制定检验实施细则。3实施检验,编制检验报告,对检验结果进行评述(判)。1.7检验实施细则应包括以下内容:检验目的、检验依据、检验内容及方法、使用仪器、检验步骤、测试方案、检验数据记录表及数据处理方法、检验结果评判等。1.8检验前,系统应试运行一个月。1.9对系统中主要设备的检验,应采用简单随机抽样法进行抽样;抽样率不应低于20%且不应少于3台;设备少于3台时,应100%检验。1.10检验过程应遵循先子系统,后集成系统的顺序检验。1.11对定量检验的项目,在同一条件下每个点必须进行3次以上读值。1.12检验中有不合格项时,允许改正后进行复测。复测时抽样数量应加倍,复测仍不合格则判该项不合格。3安全性及电磁兼容性检验3.1安全性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检查系统所用设备及其安装部件的机械强度(以产品检测报告为依据),应符合本规范第3.5.2条的相关规定。

2主要控制设备的安全性检验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安全防范报警设备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GB16796的有关规定执行,并重点检验下列项目:

1)绝缘电阻检验: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控制设备的电源插头或电源引入端子与外壳裸露金属部件之间的绝缘电阻不应小于20MΩ。

2)抗电强度检验:控制设备的电源插头或电源引入端子与外壳裸露金属部件之间应能承受1.5kV、50Hz交流电压的抗电强度试验,历时1min应无击穿和飞弧现象。

3)泄漏电流检验:控制设备泄漏电流应小于5mA。3.2电磁兼容性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检查系统所用设备的抗电磁干扰能力(以产品检测报告为依据)和电磁骚扰状况,结果应符合本规范第3.6.1、3.6.3条的规定。

2检查系统传输线路的设计与安装施工情况,结果应符合本规范3.6.2条的规定。

3系统主要控制设备的电磁兼容性检验,应重点检验下列项目:

1)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GB/T17626.2进行测试,严酷等级按设计文件的要求执行。

2)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GB/T17626.3进行测试,严酷等级按设计文件的要求执行。

3)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GB/T17626.4对进行测试,严酷等级按设计文件的要求执行。4)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GB/T17626.5进行测试,严酷等级按设计文件的要求执行。

5)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抗扰度试验: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的抗扰度试验》GB/T17626.11进行测试,严酷等级按设计文件的要求执行。4设备安装检验4.1前端设备配置及安装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检查系统前端设备的数量、型号、生产厂家、安装位置,应与工程合同、设计文件、设备清单相符合。设备清单及安装位置变更后应有更改审核单。

2系统前端设备安装质量检验。检查系统前端设备的安装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6.3.5条第1~8款的规定。4.2监控中心设备安装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检查监控中心设备的数量、型号、生产厂家、安装位置,应与工程合同、设计文件、设备清单相符合。设备清单变更后应有更改审核单。

2监控中心设备安装质量检验。检查监控中心设备的安装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6.3.5条第9款的规定。5线缆敷设检验5.1线缆、光缆敷设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检查系统所用线缆、光缆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工程合同、设计文件、设计材料清单的要求。变更时,应有更改审核单。

2检查线缆、光缆敷设的施工记录或监理报告或隐蔽工程随工验收单,结果应符合本规范第6.3.1、6.3.2和3.11.5、3.11.6条的规定。5.2检查综合布线的施工记录或监理报告,应符合本规范3.11.4条第1款、3.11.5条第1款的规定。5.3检查隐蔽工程随工验收单时,应按本规范表6.3.2的要求,做到内容完整、准确。6电源检验6.1系统电源的供电方式、供电质量、备用电源容量等应符合本规范第3.12节及正式设计文件的要求。6.2主、备电源转换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有备用电源的系统,应检查当主电源断电时,能否自动转换为备用电源供电。主电源恢复时,应能自动转换为主电源供电。在电源转换过程中,系统应能正常工作。

2对于双路供电的系统,主备电源应能自动切换。

3对于配置UPS电源装置的供电系统,主备电源应能自动切换。6.3电源电压适应范围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当主电源电压在额定值的85%~110%范围内变化时,不调整系统(或设备),应仍能正常工作。6.4备用电源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检查入侵报警系统备用电源的容量,能否满足系统在设防状态下,满负荷连续工作时间的设计要求。

2检验防盗报警控制器的备用电源是否有欠压指示,欠压指示值应符合设计要求。

3检查出入口控制系统的备用电源能否保证系统在正常工作状态下,满负荷连续工作时间的设计要求。7防雷与接地检验1防雷设施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检查系统防雷设计和防雷设备的安装、施工,结果应符合本规范3.9节相关条款的规定。

2检查监控中心接地汇集环或汇集排的安装,结果应符合本规范第3.9.6条和第6.3.6条第4款的规定;

3检查防雷保护器数量、安装位置,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2接地装置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检查监控中心接地母线的安装,结果应符合本规范第3.9.3条和第6.3.6条第4款的规定。

2检查接地电阻时,相关单位应提供接地电阻检验报告。当无报告时,应进行接地电阻测试,结果应符合本规范第3.9.3条的规定。若测试不合格,应按本规范6.3.6条第3款的要求进行整改,直至测试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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