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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板工程监理控制要点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5

1)模板工程施工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盖章后方可实施。

2)施工方案内容包括模板的制作、安装及拆除等施工工序、方法及根据砼输送方法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措施。

3)现浇混凝土模板的支撑系统必须进行设计计算。设计计算书应绘制细部构造的大样图,对材料规格尺寸、接头方法、间距及剪刀撑设置等均应详细注明。

4)模板及支撑应满足结构及施工荷载要求,不得使用严重锈蚀、腐朽、扭裂、劈裂的材料。

5)支撑系统必须符合施工方案要求。

6)支撑模板的立柱材料、间距和剪刀撑、纵横向支撑设置应符合施工方案要求,立柱底部应有垫板。其中立杆间距不大于2m,按高度不超过2m设置纵横水平支撑,支撑系统两端设置剪刀撑。

7)模板上材料应堆放均匀并不得超过施工方案的规定。

8)各种模板堆放整齐、安全,高度不得超过2m,大模板存放要有防倾倒措施,同时应有防火措施。

9)模板安装检查要点:

①.模板顶撑应垂直,底端应平整并加垫木,木楔应钉牢,支撑必须用横杆和剪刀撑固定,支撑处地基必须坚实,严防支撑下沉、倾倒。

②.支设4m以上立柱模板时,其四周必须钉牢。操作时应搭设临地工作台。支设独立梁模板时,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或在梁的底模上行走。

③.采用钢管脚手架兼作模板支撑时必须经过计算,每根立柱的荷载不得大于2t。立柱必须设水平拉杆及剪刀撑。

10)模板拆除检查要点:

①.模板拆除前必须有混凝土强度报告,强度达到规定要求后方可进行拆模审批和模板拆除工作。拆除基础及地下工程的模板时,应先检查基坑边坡的稳定性,在确认安全或采取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操作。

②.高处拆模应划定警戒范围,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监护,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

③.拆除模板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猛撬、硬砸及大面积撬落或拉倒。

④.拆模作业场所附近及安设在模板上的临时电线、蒸汽管道等,应在通知有关部门拆除后方可进行拆模作业。在施工设备附近拆模时,应做好设备的保护工作。在邻近生产运行部位拆模时,应征得运行单位同意。

⑤.重要结构物较高的构筑物拆模时,应填写安全作业票。

⑥.拆模板时应选择稳妥可靠的立足点,高处拆模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⑦.拆除的模板严禁抛扔,应用绳索吊下或由滑槽(轨)滑下。滑槽(轨)周围不小于5m处应用危险标志旗绳围住。螺栓螺帽、垫块、销卡、扣件等小件物品应装袋后吊下。拆下的模板应及时运到指定地点集中堆放,不得放在脚手架或临时搭设的工作台上。

⑧.拆除薄腹梁、吊车梁、桁架等易失稳的预制构件的模板,应随拆随顶,防止构件倾倒。

⑨.下班时,不得留下松动的或悬挂着的模板以及扣件、混凝土块等悬浮物。

⑩.高处拆除大模板或整体模板,应先吊挂好后再拆除固定螺栓或其他固定件。在起吊前必须检查所有固定件已拆除,并待模板脱离混凝土后方可正式起吊。

11)模板验收检查要点:

①.支拆模板前必须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交底双方履行签字手续。

②.模板搭设后应组织验收工作,认真填写验收单,内容要量化。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并做好验收记录存档工作。

③.模板拆除前必须办理拆模审批手续,经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方可拆除。

篇2:模板工程监理: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西宁750kV变电站工程监理单位青海智鑫电力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交底项目名称模板工程交底部门西宁750kV变电站工程项目监理部交底依据《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规定规程》、《施工图纸》交底内容1、现场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规程,按规范要求进行施工作业,在施工中杜绝违章作业,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按“三不伤害”的原则进行施工,对现场的民工负有监护责任。2、使用的工器具和机械必须进行全面检查,电源线采用绝缘软线,接拆电源由专职电工进行3、模板安装应按工序进行。支柱和拉杆应随模板的铺设及时固定,拉杆不得钉在架子或其他不稳固的物体上,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4、在高处安装与拆除模板必须遵守高处作业的有关规定,工作人员应从梯子上下,不得在模板、支撑上攀登,严禁在高处独木或悬吊式模板上行走。5、拆除模板时应经施工技术负责人同意。拆除模板时应选择稳妥可靠的立足点,高处拆模时必须系扎安全带。6、拆下的模板应及时运到指定地点集中堆放,不得放在脚手架和临时平台上。7、夜间施工时必须有足够照明,移动电灯时采用安全电压灯具。并设安全监护人,严禁高空抛掷物件。8、审查作业指导书,作业指导书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交底人/日期:被交底人/日期:

篇3:模板工程监理细则

模板监理细则

第一章

技术规范依据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1—83)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2—83)砖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2—83)钢筋砼施工及验收规范(GBJ50204—92)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J50164—9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84)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预制砼构件质量检验质量评定标准(GBJ321—90)电梯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10—88)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3—88)第二章质量监理工作方法一、施工准备阶段1、图纸会审:发放施工图后,开工前约定时间组织图纸会审。

2、组织现场接管:按业主通知的时间接管全部或部分施工现场,接管时总监到场并签字证明移交的时间和位置,以文件的形式三方签字确认。

各保管一份。

3、审查质保系统: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所提交的质保系统进行审查,重点审查质保系统的运行程序是否完善,自检人员的数量和资质是否满足要求,现场试验设备是否符合标准。

4、检查测量系统:业主及监理工程师向承包人书面及实地提供本工程所需的平面及高程控制点的位置和数据。

承包人应根据所提供的资料提出局部控制测量资料,报监理工程师审核认可。

开工前,承包人应根据监理工程师批准后的测量数据,进行准确的放样并提供放样数据及图表,填报《施工放样报验单》供审批。

未批准不得施工。

5、检查施工机械:监理工程师将全面检查施工单位进入现场的施工机械、设备、不合要求不予批准开工。

6、检查进场材料:材料监理工程师在施工材料未进入施工现场前,首先要求施工单位提供材料产地、厂家以及出厂合格证和试验报告。

材料进场后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一道对进场的材料进行取样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许使用并限期运出施工现场。

7、批准试验标准:为保证工程质量,监理工程师要求施工单位提供为本工程质量而必须进行取样检验,监理工程师要求施工单位提供为本工程质量而必须进行的标准试验项目报总监批准。

8、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应全面、详细、便于操作。

9、批准各类报验表格:要求施工单位按《建筑安装工程检验评定标准》,编制各类施工用表,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10、签发开工指令:以上内容自检全部合格,施工单位提出开工申请报告,监理工程师审查合格后,由总监签发开工指令。

二、施工阶段事前控制1、熟悉质量控制的技术资料,认真阅读设计图纸,掌握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及施工验收规范内容。

2、工序施工和工艺施工前核查所需原材料、半成品的出厂证明、技术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重要的建筑材料、半成品还需先送样审查合格后再订货;对成品门套、窗套、栏杆金属雕花、防盗网等一定有业主、监理参加看样确定;3、凡采用的新材料、新制品,要检查技术鉴定文件;4、所有设备,在安装前要按技术说明书的要求进行质量检查;5、对重要的施工工艺要求编制工法文件;6、要求施工单位提交针对工程质量通病制定的技术措施;7、对成品件的安装和装饰的特殊要求事先制定出施工方案。

事中控制1对工艺施工和工序施工过程加强现场巡视:1.1目测检查:“看摸敲照”根据质量标准进行外观手感,音感,光照检查;1.2实测检查:“靠吊量套”采用工具或仪器检查、量测、收集数据,及时掌握工程质量情况,要填写监理日记和质量监控表。

1.3试验检查:要求施工单位接规定抽样送检,监理抽检10—15%;1.4对施工过程需要严密控制的重要工序,主要部位或重要部位(如浇筑砼、做防水层等)实行旁站监理,监督施工人员按规程操作,发现问题立即要求管理人员采取措施。

2、有计划的对重要部位关键工序设立“质控点”进行预控(见表10)。

3、严格工序交接检查,坚持上道工序不经检查验收合格不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4、隐蔽工程完成后,先由施工单位自检,初验合格后填报隐蔽工程质量验收通知单,报现场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现场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检查验收,最长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5、对下列情况监理工程师扫合同行使质量监督权或否决权,下达停工指令;5.1未经检验进行下一道工序作业;5.2工程质量下降未采取有效措施或采取措施效果不好而继续作业;5.3擅自采用未经认可的材料;5.4擅自变更设计或替换材料;事后控制1、严格按《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对完成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进行检查验收,达不到质量标准的要进行整改;2、认真审核承包单位提供的质量检验报告及有关技术资料;3、认真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竣工图;4、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理有关工程项目质量技术文件,并编目、建档。

第三章土建工程监理一、原材料1、施工单位在现场应有专职人员负责材料管理。

2、施工单位材料试验室应有二级以上资质。

3、施工单位的材料应确保一个稳定的来源,材料进场前取样试验,然后填报《工程材料报验单》,交监理工程师认可后方可使用该材料。

4、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进程及用料情况,及时向监理单位呈报各种原材料进场计划及检验合格证(包括质保资料)。

材料进场时,应通知监理人员到场予以确认。

5、材料堆放要满足以下要求:砂、石料堆场要打地坪,按料源分开堆放。

钢材贮放要垫木离地,按型号、规格分开堆置。

水泥及外加剂堆放要防雨防潮。

6、在砼工程浇灌中,应按规范要求,在监理见证下随机抽制试块,送检砂浆试块也按要求制作。

7、首批材料送验的最低时限要求(按工程使用日期推算)如下:⑴砂石材料需提前30天;⑵配合比应提前30天;⑶钢材应提前15天;⑷水泥提前7天。

8材料检验的常规内容与验收方法见附表8。

二、模板工程1、模板必须按设计图施工装配,模板须有足够强度,刚度和稳定性。

模板架设完成,自检合格,书面报监理签认后,方可进行一道工序。

2、监理对模板工程作以下复查:2.1模板接缝宽度2.2模板与砼的接触面应清理干净并采取防止粘结措施。

每件(每处)梁、板、承台的模板上粘浆和漏涂隔离剂累计面积应符合规范要求。

2.3模板拆除时间应符合规范的规定,按顺序分段拆除。

严禁猛撬、硬砸和大面积拉倒。

2.4现浇模板安装允许偏差、预留孔洞及预埋件的允许偏差见表1。

三、钢筋工程1、钢筋的品种质量、焊条焊剂的牌号、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钢筋的规格、尺寸、数量、锚固长度、焊接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定,如有锈蚀需进行除锈处理。

工程桩钢筋伸入底板长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3、底板上层钢筋支架应设置牢靠,支架底及底板下层钢筋保护层必须保证。

4、钢筋绑扎和予埋件安装完成,施工单位先自检合格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报监理单位,经监理工程师复查合格签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5、钢筋安装预埋件位置见表2。

受拉钢筋搭接见表3。

其焊接见表4。

四、砼工程1、施工单位必须制订详细的基础和上部结构砼浇筑方案报监理批准后实施。

2、砼所用水泥、砂、石、外加剂等必须符合施工规范和有关标准规定,水泥、外加剂、砂、石料尽可能使用同一生产厂家和同一产地。

砼所用原材料进场,必须有出厂质量证明和施工单位的试验报告,并报监理抽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砼施工过程中,每一工作班检查所用原材料品种、规格和用量至少两次,在浇筑地点检查坍落度至少两次,搅拌时间应随时检查,并要求挂牌标明配合比用量。

4、砼自高处倾落的自由高度,不应超过2米,在浇注竖向结构砼前,应先在底部填以50mm厚的与砼内砂浆成分相同的水泥砂浆。

超过3m时,应采用串筒,溜槽或振动溜管使砼下落。

5、在砼浇注过程中,如必须短时间停歇,应争取在已浇砼初凝之前继续浇灌。

特殊原因停歇超过3小时,应按施工缝处理。

即已浇注的砼强度达到1.2N/mm2以上,清除表面的水泥薄膜和松动石子,湿润后铺一层水泥继续浇注捣实,使新旧砼紧密结合。

6、板制砼必需按重量准确投料,搅拌时间应大于120秒,保证混合料均匀分散,浇灌时,振捣适度,防止漏振,使砼既达到密实,又不泌水离析。

浇灌8—12小时后,应浇水或覆盖养护,保持湿润至少7天以上。

对已浇注的砼强度未达到1.7Mpa以前,不得在其上踩踏、支模或推放材料。

7、连续浇筑砼时,每100m3或第一工作班,应取样留置两组试块,试块应在浇注地点制作,其中一组应在标准情况下养护,其余试块应与现场相同情况下养护。

8、模板拆除,应按规定要求,拆除后对砼外观进行检查。

对于蜂窝、孔洞、露筋、缝隙、夹层等缺陷,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处理,必须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同意后,方可按施工规范要求进行修初。

9、施工单位要作好浇捣现场记录,以备检查。

10、监理工程师对浇捣砼的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必要时,抽样检查。

11、现浇砼结构的允许偏差见表5。

五、砌体工程1、砖的品种、标号必须符合要求。

质量符合规范,红砖3.5万为一批,加气砼块为一批,砼空心块1万块为一批,送检合格后方准使用。

2、砌筑时,普通砖、空心砖应提前浇水湿润,含水率宜为10—15%。

3、砖砌体的灰缝,应横平竖直,并填满砂浆。

水平缝厚度和竖向灰缝宽度,一般为10mm,但不应小于8mm,也不大于12mm。

严禁用水冲浆灌缝。

4、砖砌体应上,下错缝,内外搭砌。

砖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

不能同时砌筑时,应砌成斜槎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不许留直槎。

若不留斜槎时,除转角处外,可以从墙或柱中引出阳槎,并在墙、柱灰缝中预埋拉结筋。

墙厚度每12cm沿墙高500mm设2φ钢筋。

埋设钢筋的灰缝厚度应比钢筋直径大4mm以上。

5、砖砌槎时,必须将接槎处的表面清洗干净,浇水湿润,并填实砂浆,保持灰缝平整。

6、砖过梁底部的模板,应在灰缝砂浆强度达到设计标号的50%以上时,方可拆除。

7、施工时需在砖墙中留置的临时洞口,其侧边离交接处的墙面不应小于1250px。

洞口顶部宜设置过梁。

8、砖砌体砂浆稠度的要求见表6。

9、砖砌体的尺寸和位置允许偏差见表7。

六、预留孔洞及预埋件工程1、在砼板、梁、墙上予留孔洞、槽和予埋件时,施工方应有专人按设计图纸将管道及设备的位置、标高尺寸测定,标好孔洞,将予制好的模盒、予埋件在绑扎钢筋前标记并固定牢,模盒内塞入纸团等物,在浇注砼前及浇砼过程中要有专人配合校对,以免模盒、埋件位移。

2、水暖管道穿越现浇砼板和墙体的部位应予埋套管,按设计要求或施工安装图册的要求予制加工,应采用钢套管,穿越有防水要求的构筑物时应予埋防水套管(在钢套管外壁焊接防水翼环)。

根据所穿构筑物的管外径尺寸确定套管规格、长度,下料套管内刷防锈漆一道。

在浇注砼前按设计要求部位固定好,校对坐标,标高平台合格后一次浇注。

待管道安装完毕后用填料塞紧捣实。

用于穿楼板的套管应在适当部位焊好架铁,防止其倾斜。

套管上端应高出地面20mm,厨房及厕所浴室套管应高出地面50mm,下端与楼板底面平。

予埋上下层套管,中心线需垂直。

凡有管道煤气的房间,所有套管与管道的缝隙要做填料严密嵌实。

3、通风管道予留孔洞应比风管截面每边尺寸大100mm。

水暖管道预留孔尺寸按附表规定执行,实际施工也有用比管道外径大20mm以上的套管予留孔洞。

4、暗配的动力、照明电线、电缆管的予埋应符合下列要求:4.1埋入地的电缆管需用厚壁钢管,埋入砼内的电线管用薄壁钢管(电线管)。

4.2埋入墙内或砼内的管子离表面净距不小于15mm4.3钢管下料应根据实际需要锯断,锯应锉平,内口应光滑。

4.4在砖墙内配暗管。

应在砌砖时做好予留洞、槽、埋管的配合工作。

如剔槽时,宜用专用机械进行,槽宽应大于管外径1.2倍。

各种暗式箱盒应根据设计标高找正,用水泥砂浆固定后进行配管。

在土建抹灰后,箱口应与土建抹灰表面平齐。

4.5在现浇砼内配管,应密切配合土建,管子应予埋在底筋上部。

所有予埋管、卡具和箱盒必须紧贴模板,并用粗纸等物浸水后塞好,以防砂浆进入。

4.6配管需穿过现浇砼结构(墙体、楼板或设备基础)时予埋比管子外径略大的套管,套管两端应伸出模板各50mm,应将管口封堵以防砂浆进入管内。

如直埋短管,其伸出两端必须予先套好丝扣,安上管箍保护丝扣,以便接管。

4.7暗配管弯曲半径不应小于外径的6倍,埋设地下或现浇砼楼板时不应小于管外径的10倍。

4.8配管超过下列长度时,中间应加装接线盒或拉线盒。

⑴45m无弯曲;⑵30m一个弯;⑶20m两个弯;⑷12m三个弯。

4.9配管须可靠接地,焊接地线时钢管不得有穿孔现象。

焊接面积不得小于接地线截面积的6倍,焊接处应刷防锈漆。

注:①给水引入管,管顶上部净空一般不小于100毫米;②排水排出管,管顶上部净空一般不小于150毫米。

5、接地体检查5.1利用钢筋混凝土基础内的钢筋作为接地装置。

按设计图尺寸位置要求,标好位置,将底板钢筋搭接焊好,基础钢筋8m×8m方格网之钢筋应相互焊接且方格网中钢筋端均应与基础四周钢筋(亦称周长钢筋)相连接,以形成闭合接地网。

5.2柱钢筋焊接接通,且与基础钢筋焊接连通,并将主筋焊好连接板清除药皮,并将两根主筋用有色漆标记,以便于引出和检查。

5.3采用联合接地方式,接地电阻≤1欧;5.4接地(接零)灶接焊缝平整、饱满,搭接长度见表8。

5.5特殊防雷部分委托专业部门设计实施。

6、预埋件和预留孔洞的允许偏差6.1预埋件和预留孔洞的允许偏差(砼结构)见表6.2砼设备基础的允许偏差见表56.3预埋件和预留孔洞的允许偏差(模板安装)见表27、施工单位进行预留预埋工作须认真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报送监理,由监理工程师复检签字后方可封模。

表1现浇模板安装允许偏差表2钢筋安装预埋件位置允许偏差表3受拉钢筋绑扎搭接长度注:1、除满足上表要求外,当设计另有要求时,应满足设计要求;2、当IIIII级钢筋d>25mm时,搭接长度按表增加5d;3、当螺纹钢d<25mm时,搭接长度按表减小5d。

表5现浇砼结构构件的允许偏差表6砖砌体砂浆稠度表7砖砌体的尺寸和位置的允许偏差表4预埋钢筋、板、件的允许偏差表8材料检验内容与验收投资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工程款支付应遵照合同规定的付款要求以及工程形象进度进行工程款支付。

一、工程款支付依据1、依法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及其有效组成文件;2、经监理单位签发的施工图、设计变更文件;3、经业主单位及监理单位确定的有关工程支付的工程计量资料;4、经业主及监理单位签发的有关工程指令、通知、文函等。

二、工程款支付条件1、支付工程量必须达到合同付款的形象进度;2、工程必须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

三、工程款支付程序1、根据工程的形象进度情况,由施工单位提出支付工程款申请单一式三份,报监理单位审核。

2、现场监理工程师初审工程形象进度和确认工程质量,签证后报总监确认审核,签章后报业主单位。

3、业主单位审定签字后,一份送业主财务部门,一份返回监理单位,一份送承包单位作领款凭据。

4、业主财务部门向施工承包单位办理银行划款手续。

第二章变更工程量确认及材料价款调整根据工程承包合同规定,不管国家或地区的价、费文件有何政策性调整,施工期内合同价款不作调整,各项费用和风险已包括在合同价款内。

一、调整条件1、监理工程师认可的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2、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合同以外的其他工程费用;3、招标文件补遗书中“暂按给定单价计取的材料”,施工中按投标文件量、价据实调整。

二、调整的方式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进行计算,不计预算包干费。

三、申报要求1、有关变更工程量的资料必须有:设计单位变更图或通知、监理工程师变更通知等,确认签证资料必须齐全。

2、上报的工程内容,必须符合上报条件,否则,一律不予承认。

3、对招标文件中暂定单价的材料、无当地信息价暂按定额计价的材料或因设计变更导致的材料价差调整,承包方在采购这些材料时应由业主或监理方见证确认,结算时附上确认衣据,否则,不予认可价差。

4、变更工程只计算出工程量,要求计算式步骤清楚。

5、对变更增加的零星工作或计划外用工采用计日工方法计价,每次发生时施工单位应邀请现场监理人员核对工日数并签证确认,完工后填报“计日工计量申报单”一式二份。

由现场总监批准后返施工单位一份。

四、签认程序1、现场监理工程师确认工程内容,初步确认工程量。

2、监理部投资组对工程量进一步核实,并按签证规定签发。

五、签证规定1、凡变更价款在5000元以上的经济签证,无业主签章不得转发施工单位。

2、工程变更经济签证单,500元以上或无合同单价的必须经监理部投资组审核确认签证,经现场总监签章后方为有效。

第三章工程结算及审查一、结算申报条件1、工程已竣工验收,质量达到合同要求等级;2、提供已完善的竣工图一套;3、变更签证资料签章齐全;4、结算申报资料三套。

二、申报要求1、结算资料装订成册,完整有序,主要包括:1.1图纸汇审纪录;1.2设计单位发出的设计变更通知(或变更图);1.3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变更通知(或业主签发的通知);1.4施工单位申报的经监理单位签章报业主签证的工程量和材料价格调整文件(调价材料应当附经三方认可的合同或发票以及其它有效价格证明文件)等。

2、结算书按要求编制,要求如下:2.1结决算书封面:***工程结算书、编制单位(签章);2.2编制说明;2.3价格汇总表;2.4工程量计算书;三、监理单位对工程结算的审核1、审核方法全面审核法2、审核内容2.1结算依据是否齐全,定额单价是否依照合同文件等;2.2工程量是否严格按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有无漏算、重算等;2.3单价及价格是否严格执行地方有关文件和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定额的套用是否合理等;2.4取费及调差是否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直接费用及各种取费基础是否正确;调差是否正确;费率的计取是否正确等;3、审核程序3.1坚持自审--互审--审批的特有程序,确认无误后,交投资组组长审核;3.2约请甲、乙双方就结算中的问题交底;3.3总监审核批准工程结算初步审查意见。

3.4建设单位送国家法定的造价审查机构进行造价审计。

进度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1、本细则依据建设单位所委托的《建设监理合同》、《施工承包合同》以及有关现行规章编制。

2、本细则用于监理项目范围内所有施工项目进度计划控制。

3、施工单位应切实做到以工程质量求进度、以工程进度求效益,确保合同工期的按期实现。

第二章承建单位应报送的施工进度文件4、施工单位应根据合同工期、设计文件、技术规范,现场自然条件及施工水平,完成施工组织设计,并于开工前10天将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报送监理单位审阅。

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应包括下述资料:4.1施工总平面布置图;4.2施工总进度表,包括带逻辑关系的横道进度表和网络进度图;4.3施工程序;4.4主要施工方法和措施;4.5主要施工设备和材料,劳动力计划;4.6安全防护措施及安全作业规程;5、各单项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按有关单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要求期限和内容向监理单位报送详细的单项工程施工措施计划。

当单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未作具体村注时,该施工措施计划应于该项工程开工前10天送达监理单位,并且至少应包括下述内容:5.1施工布置;5.2施工进度;5.3施工程序;5.4施工方法和措施;5.5主要施工设备和材料、劳动力计划;6、施工单位必须在每年开始前10天向监理单位送交下一年度的施工进度计划,并于每季、月开始前5天,递交下季、下月的施工进度计划,其内容应包括:6.1计划按期完成的工作进度网络图和横道图;6.2主要物资材料(钢材、木材、水泥)计划耗用量;6.3施工现场各类人员数量和下期劳动力安排计划;6.4材料设备的定货、交货和使用安排;6.5工程价款结算情况以及下期预计完成的工程投资额;6.6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7、由于各种合理的或不合理的原因,致使施工进度计划在执行中必须进行实质性修改,施工单位应通知监理工程师,提出修改的详细说明,并须在计划修改实施的前10天提出修改的进度计划报送监理工程师批准,必要时也可由监理工程师直接向施工单位提出修改指示,由施工单位调整进度计划,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8、上述报送文件连同审签意见单均一式四份,经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署后递交。

对于必须报批的进度计划报告,监理工程师审阅后将限时退回审签意见单一份,原件不退回。

审签意见包括“照此执行”,“按意见修改后执行”,“已经审阅”或“修改后重新报送”四种。

9、除此之外,施工单位还必须于次月5日前,向监理工程师递交当月施工进度实施报告,报告中应附有适当说明、形象进度示意和图片,使监理工程师能有效地审议和对工程进度进行监督。

施工单位必须递交的分期施工进度表报告和说明书格式,在实施中,由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会商确定。

实施报告至少应包括下述内容:9.1监理项目内完成的分项、分部工程工程量和累计完成工程量;9.2主要物资材料按实际进度的进货、消耗和储存量;9.3上两项按项目逐项统计的总计、逐月累计和计算百分比;9.4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进场情况,以及现有施工机械设备维护和使用情况;9.5施工现场各类人员的数量;9.6已完成工程的形象进度;9.7已经延误或可能延误进度的影响因素以及重新达到原计划进度所采取的措施。

9.8记述意外事故,如质量问题、安全事故等造成停工后复工情况。

第三章工期延误的责任10、施工单位未能按期向监理单位报送上述文件。

因此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工程价款结算或其它支付签证拖延或其它损失,均由施工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对于必须报批的进度计划报告,若施工单位在限期内未收到监理单位应退回的审签意见,可视为已经审阅。

11、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施工进度计划的审查和批准并不意味着可以变更或减轻施工单位对合同工期应承担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协调管理制度为确保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规范管理,依据国家、重庆市有关规定和《施工总承包合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业主有关文件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协调管理工作日常制度一、招标投标阶段1、招标文件编制制度2、开标、评标制度二、施工实施阶段1、工程会议制度2、工程信息管理制度3、工程文件管理制度4、竣工档案编制细则5、施工图纸会审制度6、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制度7、施工企业及人员资格审查制度8、现场及高程坐标交接制度9、工程开工申请制度10、施工现场紧急情况处理制度11、行文审签制度12、工程月报制度第二章会议制度一、第一次工地会议第一次工地会议是承包人、监理工程师进入工地后第一次会议,是业主、承包人,监理工程师之间相互了解,建立良好合作关系的见面会,必须在开工前举行。

1.1会议的参与者包括:业主或业主代表,监理工程师、设计代表、承包人、分包人及其有关人员1.2第一次工地会议内容1.2.1介绍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包人、分包人及组织,出示有关函件和名单。

1.2.2检查承包人工作准备情况1.2.3检查业主对合同的履行情况。

1.2.4检查监理工程师设施准备情况。

1.2.5明确工程施工监理例行程序。

第一次工地会议是以相互了解,检查工程有关各方准备情况,明确工程监理程序为主要目的,当上述目的达到,监理工程师可下达开工命令。

二、经常性工地会议1、生产调度会1.1每周一次,由总承包单位主持。

1.2会议参加者包括:总承包和分包单位现场管理、技术人员参加,必要时也可邀请监理工程师参加。

1.3会议内容:检查上周工程质量、进度落实情况,安排本周工作,研究解决施工问题。

2、监理协调会2.1每二周一次,由总监或现场监理工程师主持。

2.2会议参加者包括:监理工程师、设计师代表、承包人以及承包单位的行政和技术负责人及高级职员(总工程师、经济师等),必要时可邀请业主代表,同时,监理工程师如果认为有必要还可指定分包人,及其他有关单位或个人参加。

2.3会议内容:2.3.1确认上次会议记录,如无修改,到会者应声明上次会议记录属实且同意。

2.3.2审查工程进度情况,制订出下阶段进度计划。

2.3.3检查承包人的职员是否按合同规定到达施工现场,若有缺额,承包人如何处理。

2.3.4检查承包人的设备及材料到场情况,如发现施工设备不能满足工程质量和进度要求,承包人应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

2.3.5检查工程质量及承包人如何采取补救措施等。

2.3.6检查落实财务事项,主要讨论工程计量与支付问题。

2.3.7对在施工中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工程进度延误及上述有关的一些重要事项进行讨论,作出决议。

3、联席会3.1每月一次,业主单位负责人主持。

3.2会议参加者包括:业主单位有关人员、监理工程师、设计代表、承包单位的行政和技术负责人及高级职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或个人参加。

3.3会议内容: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解决重大问题,宣布重要决定。

4、监理例会4.1每周一次,由驻地总监或办公室主任主持。

4.2监理例会参加者包括:总监代表、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必要时邀请业主代表参加。

4.3监理例会的内容。

4.3.1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汇报监理工作情况。

4.3.2解决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订改正的具体措施。

4.3.3研究协调各方关系,需向总监或业主请示、汇报的问题。

三、专题会议1、总监或现场总监根据需要和工程进展实际情况,不定期召开专题工作会议。

2、专题会议内容包括:研究技术问题,延期、变更、索赔、工程竣工验收等。

四、会议要求1、与会人员必需准时到会,有准备地发言。

2、以上所有会议记录均应存档。

3、重要的会议要转发会议纪要。

会议纪要

工程联席会纪要时间:二OO五年七月二十八日地点:人员:业主单位:监理单位:承建单位:其它单位:主持:一、会议内容:二、议定事项:年月日主题词:纪要管理抄报:抄送:

第三章工程信息管理制度一、主要工程住处搜集1.1施工日记:1.1.1记录当日施工活动,包括用于工作的人员、机械,施工对象、工艺、当日气候,外来人员检查情况等。

1.1.2记录当日工程质量。

包括样品检验、材料试验、工程自检质量、监理工程师的口头或书面指令。

1.2监理日记:1.2.1记录当日监理活动。

包括分管项目的质量、进度、当日巡视检查内容。

1.2.2记录当日监理事件。

包括发生事故及处理情况,对施工单位有何口头或书面指令,与工地总监或工程总监的联系情况,对监理员的指示。

1.3会议记录:1.3.1记录的内容:会议名称、会议时间、地点、参加单位和人员、会议内容、议定事项及待解决的问题。

1.3.2会议纪要整理:施工调度会、技术讨论会由施工承包单位整理三日内报监理,图纸会审、工程联席会、监理协调会纪要由监理单位整理。

1.4本细则第三章所述的业主、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发出的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所有通知、简报、报告、批示、指令、文函等。

二、工程信息的储存2.1工程日常记录要求及时,准确。

监理工程师要经常查验施工日记,工地总监要定期检查监理日记。

2.2工程信息要及时整理,分类归档,专人管理,重要的信息要输入微机。

第四章工程文件管理制度本制度用于监理部承担的工程监理项目内,业主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承包单位之间所有的工程文件传递与管理。

一、工程文件分类与组成1.1设计文件指经业主单位签发送达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书、技术要求、技术标准及其相应的变更通知。

1.2施工文件指承建单位根据承包合同或监理文件规定,应报送业主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施工计划、材料供应计划、工程项目开工申请、工程检测试验报告、工程支付结帐报表、各种工程问题请示以及与工程实施、竣工、维护等一切活动有关的图纸、文件、报告、图片、原始记录、报表、经济资料。

其中总承包单位签发的文件为一级施工文件,各项目承建单位签报的文件为二级施工文件。

1.3监理文件指监理工程师依据《工程监理合同》和《工程承包合同》及在业主授权范围内所编制签报签发的文件、纪要、月报、通报、通知、规定、批复、函件、签证等。

1.4业主文件指业主单位或业主有关部门签发、批转的与工程建设活动有关的文件、纪要、简报、通知、规定、批复、函件等。

二、工程文件签发要求及流程传递2.1构成工程文件均以书面形式为准,符合文件格式要求;书面文件要求用公文纸打印、复印,制式表格填写和文件签证要求用碳素笔。

2.2文件必须经单位领导或技术负责人签章,签发文件必须是态度明确、文字准确、应用“照此执行、按修改意见执行、不能执行、同意呈报、整理后再报、不能呈报、属实、不属实”等词句。

不能用“可能、可以、是否、基本上”等词句。

2.3工程文件必须按时送达各单位办公室或(指定地点)指定人员签收登记,并及时传送有关负责人审签,除工程文件不符合规定的文件形式、格式外、各有关单位和人员均不得拒收和扣压,否则,将为由此产生的后果负全部责任。

2.4除非业主另有要求,否则不符合文件管理办法和传递程序而来往的文件,可被视为非正式文件或无效文件而不具备合同所赋予的效力。

2.5以是否影响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和进度分急件和非急件。

可预料之工程事件而形成的工程文件为非急件,非急件行文时限各单位分别为3天;不可预料之工程事件而形成的工程文件为急件,急件必须在文件封面(首页)右上角注明“急件”,各单位收到急件后必须立即处理,且立即用电话或口头向有关单位及时通报情况,书面材料后补。

后补书面材料,各单位不得超过24小时,急件签收时间注明年、月、日、时;非急件签收时间注明年、月、日,除因不可抗力的交通、通讯因素所致延误之外,造成延误的单位承担经济损失。

三、设计文件管理3.1通过业主提供的设计文件均一式八份,其中监理留用三份,其余五份,由监理工程师审核(审核时间15天内)签发承建单位执行。

并在10天组织图纸会审。

对需要修改的设计文件,提出具体修改意见,通过业主转回设计单位,再返回的设计文件及时签发承建单位执行。

3.2未经业主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批准的任何设计文件,不能作为正式施工的依据,非正式设计文件实施的工程,监理可拒绝支付签证。

3.3施工过程中,若因施工自然条件发生与设计文件不符的重大变化,承建单位应及时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并提出处理意见或变更建议。

四、施工文件管理4.1总承包单位每月25日前应报送工程月报,内容包括:4.1.1本月完成工程投资,累计完成工程投资,工程支付结帐报表,业主上月审核结算的进度款及落实到位情况。

4.1.2本月完成工作量,累计完成工作量,工程形象进度。

4.1.3工程质量情况及分析评估和改进措施。

4.1.4施工设备进场及使用情况,施工材料进场,施工单位行政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现场主持工作时间及各单位投入劳动力总人数,总工日。

4.1.5各项目承建单位组织协调中存在的有关问题和安全生产情况及处理意见。

4.1.6下月和季度施工计划、材料供应计划。

4.2总则规定的其它施工文件按时逐级及时签报。

4.3凡要上报业主的施工文件,项目承包单位须一式三份报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转报业主二份。

4.4凡报审或要求批复的非急件,除工程承包合同另有规定以外,5天(报送业主的10天),急件在有限期内未批复,可视为监理工程师已同意。

五、业主文件和向业主单位报送的文件5.1除非业主另有要求,否则承建单位向业主单位报送的各种文件都必须先报监理单位,经监理单位转达,以确保命令源的一致性,避免现场施工秩序混乱。

5.2除非业主另有要求,否则业主单位下达和批转的工程文件都应通过监理单位向承建单位签发或转达。

5.3监理报送业主的非急件3天后未作批复,急件在注明的时间内未作批复,可视为业主单位已审批和同意。

六、监理文件管理6.1为利于施工顺利进行,缩短文件传递途径,必要时项目施工单位可直接向监理报送文件,监理单位也可同时向总承包单位和项目施工单位下达工程文件。

6.2项目施工单位对总包单位下达的工程文件有异议,可以接到文件24小时内报送监理工程师提出确认和要求变更的申请。

承建单位对收到现场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监理文件有异议,可在5日内向总监理工程师申请变更指令。

承建单位对收到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监理文件有异议,可在5日内向业主单位申请复议。

除非业主复议对监理文件作出否认、变更或修改,否则在复议期间,原送达的监理文件继续有效。

业主承担为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第五章竣工档案编制细则一、总则1、为使工程文件资料完整、准确、统一管理和有效利用,依据国档发(1982)第34号《〈关于编制基本建设工程竣工图的几项暂行规定〉,国档发(1988)第4号《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国档发(1992)第8号《建设项目档案案卷验收办法》和国家技术监督局发《GB/T11822-89科学技术档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和国家建设部颁发《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1993.5版),结合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2、本细则用于建筑安装工程3、档案组卷、分类、排列、装订要求3.1施工文件按单位工程栋号组卷。

3.2按资料属性,即管理资料、材料和构配件质保资料、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评资料归类。

3.3资料目录、管理资料、质保资料、验评资料、竣工总结、竣工证书、立卷说明排列。

3.4装订要求用统一规格(300mm×200mm)的档案盒,文件统一用16开纸,每卷三份;竣工图另装盒(竣工图折叠办法见后图)。

3.5业主文件、设计文件、监理文件另组卷。

3.6建筑群或生活区另设综合卷,业主文件中1-9条,设计文件1-5条,监理的前期文件1-8条编入综合卷。

3.7卷盒面用1号黑体字,卷内目录、文件标题用3号字,文件内容用4号字打印,质量评定表格数据填写要求清晰端正,利于长期保存。

4、案卷的编目4.1案卷的内容均以有书写内容的页面按排列顺序统一编号;页号置于页面右下角;案卷内封(卷内目录),卷内备考不编页号。

4.2案卷采用内封面(见图1);档号、档案号、缩微号、密级暂不填写;卷内题名要简明、准确;填编制单位要同竣工图章单位,编制日期为卷内文件的起止日期,保管期限为长期。

4.3卷内备考表(见图2)的填写,要标明卷内科技资料文件的件数,页数以及在组卷过程中需要说明的问题。

5、竣工图编制5.1原图施工无变动的,在新蓝图上加盖“竣工图章”即作为竣工图。

5.2凡有一般性设计变更的,可在施工图(新蓝图)上注明修改的部分,附以设计变更通知和施工说明,加盖“竣工图章”后即为竣工图。

5.3凡有结构形式改变,工艺改变,平面布置改变,项目改变及其它重大改变的,应重新绘制竣工图。

绘制责任要求和费用依据国档发(82)34号文件执行。

5.4竣工图绘制三份二、竣工档案资料的管理1、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是建设项目从酝酿、决策到建成使用的全过程中形成的应当保存的文件,要求资料工作与项目建设进程同步。

参与工程建设各方都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搞好文件资料的形成、积累、归档和保管工作,确保项目档案资料的真实性,提供完整、准确的工程文件档案资料。

2、档案资料的汇总整理2.1建设项目实行总包的,由各分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分包范围内的档案资料,交总包单位汇总、整理。

总承包单位在竣工验收前向监理单位提交完整、准确的项目档案资料。

监理单位汇总、整理监理文件,在竣工验收时向建设单位提交准确、完整的项目档案资料。

2.2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分别向几个单位发包的,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所承包工程的档案资料,交建设单位汇总整理。

3、建立档案资料管理机构业主、监理、总承包、设计单位必须有一位负责人分管档案资料工作,并建立与工程档案资料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管理机构,配备档案资料管理人员,制定管理制度,统一管理建设档案资料,施工过程中要有能保证档案资料安全的库房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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