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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5

一、?安全目标:

无工伤死亡,无交通死亡,无火灾事故。杜绝重伤事故、轻伤频率控制2%以内,确保安全生产达标,创省优质质量工程,创建花园式安全文明工地。

二、?组织管理措施:

(1)?安全管理工作在施工现场中体现的尤为重要。管理不善或措施不力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因素。因此,施工现场应由相关班组兼雇安全员1人,配合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对施工现场安全工作的每日巡视,每周一次的安全隐患监督检查,并建立目标管理和周检查记录存档。

(2)?建立项目安全管理体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相关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规程。要不同工序工种的施工人员知晓“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含义。以“安全生产重于泰山”的硬道理。结合本工程具体进度情况,制定严密的安全管理制度责任状,以确保安全生产。

(3)?建立严密的管理制度

①?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定,要求各班组负责人在每日完成本职施工进度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做到施工现场潜在安全隐患的事,有人及时制止,存在违章作业的事有人管。

②?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制度,施工中采取的任何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安全措施,都应由班组负责人,针对性的安全交底或方案,同时按程序报项目部现场查验后组织实施。

③?各班组负责人,每日正常施工前须例行巡视,专职安全员每周组织相关班组兼职安全责任人,对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并提示和解决生产中出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对安全事故隐患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并做好记录和签字;已存在的问题,令行即止,彻底整改。

(4)?坚决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分部工程施工前,班组负责人必须进行安全施工讲解,履行书面签字手续,再作业。

(5)?展开对所有班组员工进行常态性的安全教育,,增强忧患意识,掌握相关电气、机具技术操作规程,引导施工人员不违章作业,无违章行为。

(6)?对新调入进场的工人,必须进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培训,不合格者不批上岗,特种岗位作业人员须持特殊操作证,方可进行作业。

(7)?坚持配套设施、设备的年检准用制度:特别是龙门架、塔吊、施工电梯、钢筋加工和搅拌设备,临时电气箱(柜)等,必须先验收合格挂牌签证后投入使用,杜绝重大安全隐患。

(8)?施工人员进行现场,必须做好自身安全防护,必须严格执行“两穿一带”(即: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禁止穿高跟鞋或拖鞋、凉鞋进入工地。现场指挥、质量,安全等检查人员须佩戴明显的标识。危险施工区域要设立警示、醒目的安全标语,标识。施工预防封闭管理,必要时设立门卫或特许通行,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

三、?安全保证措施

(1)?高空作业安全防护;

(2)?安全技术设备、设施预制孔洞安全防护;

(3)?临时用电安全防护;

(4)?机械设备安全管理;

(5)?防火安全要求及措施;

(6)?专项技术安装、拆移。

四、“安全才能生产,生产必须安全。”为全面、更好的落实仙桃市检察院技侦办公大楼项目工程,优质、高效、安全的实施管控进度,而制定的安全施工计划及保证措施,依照3条安全保证措施细则,项目部每周的安全检查,对出现违章行为问题的人和事,有权对相关涉事班组负责人提出批评整改期限和执行处罚的决定,安检将以训导与处罚相结合。现场取证于督促整改相结合。初次违章,处罚50元/每人,班组责任人带头违章,按人数累计处罚责任人,明知故犯,累犯加倍处罚。提示每个施工人员安全防范意识,促进项目施工人员身心健康、和谐福祉。

五、安全保障措施细则:

A类:

(1)在作业区划出禁区,设置围栏,禁止行人,闲人或非作业区施工人员进入

(2)外架应铺设密目式安全网和兜网。外架立面用绿色密目安全网封闭,搭拆脚手架时,应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交底,安排专人现场监护。

(3)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路线行走,佩戴安全带,禁止在没有设防护设施的情况,沿脚手架等处攀登或行走。

(4)高空作业区域必须配备足够的照明设备和避雷设施。

(5)高空作业所需的料具、设备等,必须根据施工进度随用随运,禁止堆积。楼梯踏步,休息平台等悬挑结构处,不得堆放料具和杂物。

(6)高空作业的料具应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时放入工具袋内,严禁乱堆乱放,严禁高空抛扔材料、工具、物件。

B类:

(1)电梯,出入口通道的上方搭设水平防护棚,棚顶上面满铺架板,两侧设立1m高立面挡板,并挂密目安全防护网,电梯,门架每层出入口设金属活动门。

(2)现场预留1.5×1.5m以下孔洞,必须固定盖板,超过1.5m以上洞孔,四周必须设两道0.9m以上的防护栏,并挂水平安全网,设安全警示牌。

(3)未做外墙的建筑四周,楼梯踏步及休息平台,外沿必须设两道防护栏杆。

(4)电梯井或地下室或疏水井入口,周边,必须设置1.2m以上防护栏杆和警示牌。或《电梯井门洞防护示意图》和《电梯井水平隔断封闭式意图》。

C类:

(1)临时用电按现场用电的有关规定敷设,经验收后方可使用,并对设施进行每周一次专业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2)配电线路按操作规程架设整齐,架空线缆必须采用绝缘导线,室内外线路必须与施工机具、车辆及施工行人保持安全距离,否则须采取安全隔离防护措施。

(3)配电系统必须采用1、2、3级分级配电,配置必要的断路保护器,电箱外涂安全色标和警示牌,公示安全用电责任人,严禁施工人员在电箱内部乱接乱搭电源或使用非标电线、插座板、灯具。禁止任何人员在施工现场,宿舍乱接电源烧水、取暖或超电负荷作业。

D类:

(1)各类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具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及底座必须采用可靠的接零和接地保护,大型起重设施按规程安装避雷装置。电焊机、钢筋加工及外挂2、3级电箱(柜)必须设置防雨盖(顶)。

(2)机座有防潮点高层,一、二次电源驳接处必须有防护装置,设备监护保养及安全责任人应公示,相关区域张贴(挂)警示牌。

(3)塔吊、龙门吊及施工电梯等起垂设备,经验收合格挂牌施工中,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集中精力,服从地面指挥,严禁碰撞。

E类:

(1)施工现场,钢筋,木材及仓库,宿舍或建筑物内部按消防规范配备的灭火器材,设施周边3m内禁止堆放物料,禁止施工人员和其他人员随意动用消防器材或挪为它用。

(2)高空及外立面焊接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操作过程中,必须设置盛水托盘,防止焊渣、火花下落引发火灾,相关区域必须专人值守配合。

F类:

专业性较强的技术施工,设备安装或拆移(基坑支护、模版工程、脚手架工程、塔吊及提升设备的提升安装、拆除移位),须由专业部门编制实施方案后进行。

请各行政管理部门各施工班组,遵照执行。

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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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工程施工交叉作业安全管理措施

不同的企业面对不同的需求,在短时间内要完成一个复杂的工程,都必须利用交叉作业来完成。如供电部门要对高压线路进行建设和维护,超高压线路往往每年只能停电一次。这样线路建设、设备运行维护、检修都必须在短时间内一起开展,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大型复杂停电、多个施工单位、多个班组同一地点交叉作业。再如城市地铁的运营,每天运营超过18小时,而能常年稳定运行,靠的只是每天晚上6小时的窗口时间去做线路设备的维护,这也是必须在众多不同专业交叉协作才能完成的。

交叉作业是指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而交叉作业又可以分为立体交叉作业和平面交叉作业。立体交叉作业是一种快速的施工组织方法,在施工过程中,把室内和室外、底层和楼层部分的土建、水电和设备安装等各项工程结合起来,实行上下左右、前后内外、多工种多工序相互穿插、紧密衔接。同时进行施工作业,充分利用空间和时间,尽量减少以至完全消除施工中的停歇现象,从而加快施工进度,降低成本。平面交叉作业是不同的作业方都必须在同一个的平面内开展作业,在区域和空间上明显冲突的条件下开展的作业。

交叉作业的特点和危害

两个以上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施工作业,因作业空间受限制,人员多,工序多,机械设备多,物料存放多。所以作业干扰多,需要配合、协调的作业多,现场的隐患多、造成严重后果。可能发生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车辆伤害、触电,火灾等。目前许多单位对交叉作业中的相关作业程序规定还不完善,难免在进行这类作业时会出现安全隐患,主要表现为:

各种作业开始前缺乏沟通。各工种由于专业分工不同,在办理作业令时往往只考虑了本专业作业的注意事项,在进入同一作业区域时只是相互打个招呼,而对可能影响到其它工种作业的事项缺乏预想。

进入同一区域作业工种过多。由于作业时间有限,在同一区域内有时要进入几个工种作业人员,而批准作业的部门为了完成作业计划也可能在同一个时间段内批准了多个工种作业。

先结束作业人员对未完成作业人员缺乏交接。在同一区域或设备上作业的多个工种,有的先完成了作业任务,就直接撤出,有的甚至在作业完成后改变了设备原有状态就直接撤出,这对于其他作业人员在不知情的条件下继续作业也是一种妨碍。

交叉作业现场没有统一管理。现阶段由于正在作业中的许多设备还在售后服务期间,对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时,经常要同厂家售后人员一起作业,而厂家人员对现场作业规范的理解和本单位职工又不同,对这些人员的管理与职工的管理也不同,这对保证作业安全也是一个不利因素。

交叉作业的管理原则

施工各方在同一区域内施工,应该互相理解,互相配合,建立联系机制,及时解决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并尽可能为对方创造安全施工条件、作业环境。干扰方应向被干扰方提供施工计划,被干扰方据此提前安排施工,以减少干扰所带来的损失;如双方无法协调一致,或被干扰方必须停工时,须请上级部门帮助协商解决。

在同一作业区域内施工应尽量避免交叉作业,在无法避免交叉作业时,应尽量避免立体交叉作业。双方在交叉作业或发生相互干扰时,应根据该作业面的具体情况共同商讨制定安全措施,明确各自的职责。

各方应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技能,自我保护意识,预防事故发生的应急措施和综合应变能力。

双发在交叉作业施工前,应当互相通知或告知对方本班施工作业的内容、安全注意事项。当施工过程中发生冲突和影响施工时,各方要先停止作业,保护相关财产、周边建筑物及水、电、气、管道等设施的安全;由各自的责任人或安全管理负责人进行协商处理。施工作业中各方应加强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和可预见的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

交叉作业的安全措施

各方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高处作业、模板安装、脚手架搭设拆除时,应在施工作业前对施工区域采取封闭、隔离措施,应设置安全警示标识,警戒线或派专人警戒指挥,防止高空落物,施工用具、用电危及下方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起重吊装作业时;应充分考虑对各方工作的安全影响,制定起重吊装方案和安全措施。指派专业人员负责统一指挥,检查现场安全和措施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起重吊装作业。与起重作业无关的人员不准进入作业现场,吊物运行路线下方所有人员应无条件撤离;指挥人员站位应便于指挥和瞭望,不得与起吊线路交叉,作业人员与被吊物体必须保持有效的安全距离。

若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焊接作业时,施工单位必须事先通知对方做好防护,并配备合格的消防灭火器材,消除现场易燃易爆物品。无法清除时,应与焊接作业保持适当的距离,并采取隔离和防护措施。上方动火作业应注意下方有无人员、易燃、可燃物质,并做好防护措施,遮挡落下焊渣,防止引发火灾。焊接作业结束后,作业单位必须及时、彻底清理焊接现场,不留安全隐患,防止焊接火花死灰复燃,酿成火灾。

施工各方应共同维护好同一区域作业环境,切实加强施工现场消防、保卫、治安,文明施工管理;必须做到施工现场文明整洁,材料堆放整齐、稳固、安全可靠。确保设备运行、维修、停放安全;设备维修时,按规定警示标志,必要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谨防误操作引发事故。

档案管理制度

篇3:拆除工程的安全管理措施

要求建筑拆除工程作业严格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进行。

1、项目经理对拆除工程的安全生产措施负全面领导责任,设专职安全员,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2、拆除工程的甲乙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经相关负责人签字批准后实施。

4、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拆除工程施工区域应设置硬质封闭围挡及醒目警示标志,围挡高度不低于1.8m,非作业人员不得进入施工区。非施工人员不得进入施工区。当临街的被拆除建筑与交通道路的安全跨度不能满足要求时,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隔离措施。

6、楼层内的施工垃圾,应采用封闭的垃圾道或垃圾袋运下,不得向下抛掷。

7、现场有消防车道,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建立义务消防组织,明确责任人;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动火管理制度;拆除建筑时,当遇有易燃、可燃物及保温材料时,严禁明火作业。

8、施工顺序及施工方法:

⑴、施工顺序

①原则:“先上后下、先里后外、先非承重后承重结构”的拆除方法。严禁立体交叉作业。

②安全施工,尽职尽责,勿忘安全。

③统一管理,计划施工,责任落实到人,渣土外运。

⑵、施工方法:(见《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

①人工拆除

②机械拆除

③爆破拆除

④静力破碎

9、拆除施工采用的脚手架、安全网、必须由专业人员按设计方案搭设,由有在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水平作业时,操作人员应保持安全距离;作业人员必须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正确使用。

10、在恶劣的气候条件下,严禁进行拆除作业。

11、当日拆除施工结束后,所有机械设备应远离被拆除建筑;施工期间的临时设施,应与被拆除建筑保持安全距离。

1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照国家现行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有关规定执行。

13、文明施工管理:

⑴、清运渣土的车辆应封闭或覆盖,出入现场时应有专人指挥。清运渣土的作业时间应遵守工程所在地的有关规定。

⑵、对地下的各类管线,施工单位应在地面上设置明显标识。对水、电、气的检查井、污水井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⑶、拆除工程施工时,应有防止扬尘和降低噪声的措施。

⑷、拆除工程完工后,应及时将渣土清运出场。

克旗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

2011年3月28日

幼儿园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篇4:地铁项目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第一节安全组织管理通则

1、各施工队要配备有关负责施工安全的安全检查员。由安全检查员负责本队施工安全的日常检查、监督工作,督促安全措施的落实执行。各作业班组要设安全员,检查、督促本班按安全规程进行施工操作;在选配安全检查员、班组安全员时要注意挑选有技术、有工作责任心的人来担任;

2、建立和坚持安全技术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要在施工前向参加施工作业的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3、建立和坚持安全检查制度,要经常检查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漏洞,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4、各级施工生产的组织指挥者,不行违章指挥,在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情况下,不得强迫工人蛮干;生产一线工人,对于忽视安全的指挥命令,有拒绝执行的权利,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指挥者承担。

5、建立和坚持事故分析报告制度。对已发生的安全事故在查清事故原因,找出事故责任者,提出防范措施,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对已发生的事故,一定严格执行"三不放过"原则:不查出事故原因不放过,不找出事故责任者不放过,不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

6、根据施工安全劳动保护的规定,必须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设备,如:防护眼镜、防护口罩、安全带、安全帽、绝缘胶靴、绝缘手套,爆破施工的视觉、音响信号设备、防护设备、机械防护罩、电气设备的专用开头,漏电保护器、避雷设备等等;

7、患心脏病、高血压、癫痫以及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8、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对全体施工人员要进行经常性的思想教育,以增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在施工现场、及安全在害处及主要场所,设置宣传牌、标语牌、告示牌,以提起安全警觉;

9、不准酒后从事高空作业,不准酒后操作机械;

10、夜间施工,要有充足的照明,在人员上下及运输过道处,再设固定的照明设施;

11、遇六级及六级以上的大风时,禁止从事高空作业、浇梁和起吊作业;

12、开展安全竞赛。各施工队要对各作业班组安全生产情况逐月、逐季统计总结,大力表彰安全生产成绩优秀的班组,通过安全竞赛,曾强工人安全施工的自觉性;

(1)奖惩:对于在安全生产过程中有优异成绩作突出贡献的人员,以及对安全竞赛活动中的优胜班组,要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2)对于违章操作、忽视施工安全,造成一定影响的除了批评教育外还要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

(3)对严重违反规程的人,以及对已发生的安全事故,经过认真调查分析查找出的直接责任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罚款、收回其资格证件、纪律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节安全教育

各施工队要举行施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使生产一线工人了解各自安全操作规程,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提高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一、新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项目部安全教育由项目部组织实施,队级安全教育由队组织实施,班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职工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必须进行相应的队级或班组级安全教育。

三、在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进行相应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四、对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如电工、电焊工、架子工、钢筋工、起重工、机械操作工(包括厂内司机)等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知识与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过考核,取得国家承认的特种作业上岗证,才能上岗工作。

五、施工队应坚持每周五的安全教育制度。主要学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岗位安全技术知识,分析典型事故案例,总结交流先进经验等,以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安全技术素质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六、项目部及施工队主要管理人员安全教育由项目部或上级有关部门组织。

七、以上各种教育均要做好记录,并及时报项目部安质部存档。

第三节安全检查

一、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时开展专业性安全大检查,班组每日都要对作业行为和环境安全进行检查。

二、安全生产大检查由项目部领导带队,成员由安质部、工程部、计划部、物质部、办公室等部室负责人组成以查领导、查管理、查制度、查纪律、查隐患为主要内容:一查各施工负责人的安全责任意识,是否真正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二查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是否到位,尤其是安全质量标准工地建设是否有成效;三查规章制度是否健全,重点是查在施工现场落实情况;四查职工和民工的劳动纪律,重点查对事故处理是否做到"三不放过";五查施工现场事故易发点的隐患,重点是制定有效措施,认真整改。以施工重点、难点为重点进行全面检查。

三、对查出的问题要明确责任人,限制整改并及时复查,对难以立即整改的问题要实施监护等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四、各级检查人员要做好检查记录和整改情况记录,及时交安质部门归档。

第四节事故报告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明确施工过程中发生轻伤,重伤及死亡事故后,应报告的途径,时限和内容。

一、发生安全事故,工地负责人或有关人员要立即汇报项目部,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立即组织事故处理小组,遵循"三不放过"的原则,及时客观地把事故善始善终处理好。

二、职工发生伤亡事故时,如果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延长迟报的除完成补报外,责任人应受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受法律制裁。

三、对玩忽职守违章指挥和不服从管理,违章操作而造成事故的,据情节给予处分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事故处理结案后建立事故处理档案。

第五节劳保用品发放制度

为了加强对劳保用品的管理,使劳保用品得以正确使用并真正用到实处,特制定以下制度:

1、按不同工种每人发放一套工作服、一双手套、一顶安全帽;

2、若对自己的劳保用品不爱惜,导致用品损坏或丢失的,按原价赔偿,再由单位统一配发新的劳保用品;

3、个人使用的劳保用品不得转借或卖与他人,一经发现,处以劳保用品双倍价钱的罚款;

4、因劳动强度等客观原因造成用品损坏的,应及时向劳保用品发放部门更换新的用品;

5、项目经理、各施工队长要指导和认真监督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6、班组长要认真检查督促班组人员正确佩带和使用防护用品;

7、生产工人要按要求佩带和使用防护用品。

篇5:工程项目部夏季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各项目部要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及围墙、基坑、垂直起重机械设备、脚手架、承重支模架、施工临时用电等重点部位和环节的检查和监控,杜绝重大事故发生。同时,高温季节的施工应提倡人性化管理,更加关爱从业人员的健康安全。

(一)深化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继续按照国家建设部建质电(2007)36号《关于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和省建工局苏建管质(2007)51号《关于开展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通知》、苏建管质(2007)61号《关于切实做好夏季高温和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垂直起重机械设备和承重支模架的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各项目部,要特别加强对施工现场电工的工作责任心教育和建立考核制度,严格执行《施工现场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严禁电工自身违章作业。要以职工宿舍、临时用房、设备配电及临时照明线等为检查重点,加大检查力度,对存在的问题,必须落实到专人负责整改。

(三)加强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施工现场防火安全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完善制度,落实安全责任,严格动火审批制度。焊割作业前要事先清理现场周围可燃物,防止金属熔融、火花四溅引起燃烧事故。对油漆、氧气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规定分类存放到危险物品仓库,并与火源及生活区、办公区保持安全距离,还应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并按规定配齐配好消防器材。

(四)加强施工现场防毒安全工作。各项目部应制订预防各种气体中毒的安全保证措施,宿舍内严禁放置煤气瓶。对有挖孔桩等可能发生气体中毒事故的施工项目,应配置防毒面具和必要的通风设备,作业时必须有专人监护。

(五)加强夏季防暑降温及卫生管理工作。盛夏期间各项目部特别要加强劳动保护工作,积极采取措施降温、消暑,不断改善职工的工作、生活、学习环境,确保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项目部应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气温达到35度以上时,中午11点至下午3点不得在阳光直射下工作,气温达到38度及以上时,原则上要停工,确需施工的,应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暑降温措施,配备急救药品,并安排管理人员跟班作业。高温作业场所要采取有效的通风、隔热、降温措施,尽量减少高空和深基坑作业,对年老、身体素质差、不适应高温作业的人员要及时调换岗位。各施工现场要充分做好职工的防暑降温工作,配备足够的饮用水,做好含盐清凉饮料的供应,为职工准备一定的绿豆汤、冰水等,向职工发放清凉油、人丹、风油精等预防中暑的药品,并严格按照《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要求,改善劳动条件,职工宿舍要做到清凉、通风,有条件的应当配备空调,保证施工人员有良好的休息环境。要切实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对生活垃圾和污水要及时清运和排除,防止蚊蝇孳生。同时加大食堂和食品卫生管理力度,食堂必须具备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食品的采购、洗涤、烹制要执行有关食品卫生制度,防止食物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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