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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坍塌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5

在基础市政工程施工中,深坑作业的机会较多,如排水基坑、人工挖孔桩、钢筋安装等都较易发生坍塌事故。

1、防止坍塌事故的基本安全要求

1.1工程基础是钻孔桩,人工土方开挖深度为-0.9M,自然低坪不到0.5M,可以不考虑土方专项施工方案。

1.2基坑开挖后应及时修筑基础,不得长期暴露。基础施工完毕后,应抓紧基坑的回填工作。回填基坑时,必须事先清除基坑中不符合回填要求的杂物。在相应的两侧或四周同时均匀进行。

1.3挖土方前对周围环境要认真检查,不能在危险岩石后建筑物下面进行作业。

1.4人工开挖时两人操作间距应保持2~3m,并应从上往下挖,严禁偷岩取土。

1.5施工用的其他类型脚手架、临时设施,必须严格按有关规范、规程进行塔设。

1.6脚手架搭设作业时,应按形式基本构架单元的要求逐排、逐跨和逐步地进行搭设,矩形周边脚手架宜从其中的一个角部开始向两发方向延伸搭设,确保已搭部分稳定。

1.7架上作业应按规范或设计规定的荷载使用,严禁超载,架面荷载应力求均匀分布,避免荷载集中于一侧。

1.8架上作业时,不得随意拆除基本结构杆件,因作业需要必须拆除某些杆件时必须取得项目总工的同意,并采取可靠的加固措施后方可拆除。

1.9支顶架、脚手架、临时设施使用前,必须按要求进行验算,验算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进入下一工序施工。

1.10绑扎基础钢筋时,应按施工设计规定摆放钢筋支架或马凳架起上部钢筋,不设任意减少支架或马凳。操作前应检查基坑上和支撑是否牢固。

篇2:发生坍塌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措施

在基础工程施工中,深坑作业的机会较多,如排水基坑、人工挖地梁、独立柱基、钢筋安装等都较易发生坍塌事故。

1防止坍塌事故的基本安全要求

1)工程基础是独立柱基,机械开挖、人工土方开挖深度为0.9~2.6M,可以不考虑土方专项施工方案。

2)基坑开挖后应及时修筑基础,不得长期暴露。基础施工完毕后,应抓紧基坑的回填工作。回填基坑时,必须事先清除基坑中不符合回填要求的杂物。在相应的两侧或四周同时均匀进行。

3)挖土石方前对周围环境要认真检查,不能在危险岩石后建筑物下面进行作业。

4)人工开挖时两人操作间距应保持2~3m,并应从上往下挖,严禁偷岩取土。

5)施工用的其他类型脚手架、临时设施,必须严格按有关规范、规程进行塔设。

6)脚手架搭设作业时,应按形式基本构架单元的要求逐排、逐跨和逐步地进行搭设,矩形周边脚手架宜从其中的一个角部开始向两发方向延伸搭设,确保已搭部分稳定。

7)架上作业应按规范或设计规定的荷载使用,严禁超载,架面荷载应力求均匀分布,避免荷载集中于一侧。

8)架上作业时,不得随意拆除基本结构杆件,因作业需要必须拆除某些杆件时必须取得项目技术总工的同意,并采取可靠的加固措施后方可拆除。

9)支顶架、脚手架、临时设施使用前,必须按要求进行验算,验算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进入下一工序施工。

10)绑扎基础钢筋时,应按施工设计规定摆放钢筋支架或马凳架起上部钢筋,不设任意减少支架或马凳。操作前应检查基坑上和支撑是否牢固。

篇3:坍塌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在基础开挖施工中,深基坑作业较易发生坍塌事故。

1防止坍塌事故的基本安全要求

1.1本工程根据地勘报告所述土质情况,可采用无支护土方开挖,放坡系数为1:0.75,在土方开挖时,必须做好基坑围护工作。

1.2基坑开挖后应及时修筑基础,不得长期暴露。基础施工完毕后,应抓紧基坑的回填工作。回填基坑时,必须事先清除基坑中不符合回填要求的杂物。在相应的两侧或四周同时均匀进行。

1.3挖土方前对周围环境要认真检查,不能在危险岩石后建筑物下面进行作业。

1.4人工开挖时两人操作间距应保持2~3m,并应从上往下挖,严禁偷岩取土。

1.5施工用的其他类型脚手架、临时设施,必须严格按有关规范、规程进行塔设。

1.6脚手架搭设作业时,应按形式基本构架单元的要求逐排、逐跨和逐步地进行搭设,矩形周边脚手架宜从其中的一个角部开始向两发方向延伸搭设,确保已搭部分稳定。

1.7架上作业应按规范或设计规定的荷载使用,严禁超载,架面荷载应力求均匀分布,避免荷载集中于一侧。

1.8架上作业时,不得随意拆除基本结构杆件,因作业需要必须拆除某些杆件时必须取得项目总工的同意,并采取可靠的加固措施后方可拆除。

1.9支顶架、脚手架、临时设施使用前,必须按要求进行验算,验算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进入下一工序施工。

1.10绑扎基础钢筋时,应按施工设计规定摆放钢筋支架或马凳架起上部钢筋,不得任意减少支架或马凳。操作前应检查基坑上和支撑是否牢固。

篇4:施工发生坍塌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在基础市政工程施工中,深坑作业的机会较多,如排水基坑、人工挖孔桩、钢筋安装等都较易发生坍塌事故。

1、防止坍塌事故的基本安全要求

1.1工程基础是钻孔桩,人工土方开挖深度为-0.9M,自然低坪不到0.5M,可以不考虑土方专项施工方案。

1.2基坑开挖后应及时修筑基础,不得长期暴露。基础施工完毕后,应抓紧基坑的回填工作。回填基坑时,必须事先清除基坑中不符合回填要求的杂物。在相应的两侧或四周同时均匀进行。

1.3挖土方前对周围环境要认真检查,不能在危险岩石后建筑物下面进行作业。

1.4人工开挖时两人操作间距应保持2~3m,并应从上往下挖,严禁偷岩取土。

1.5施工用的其他类型脚手架、临时设施,必须严格按有关规范、规程进行塔设。

1.6脚手架搭设作业时,应按形式基本构架单元的要求逐排、逐跨和逐步地进行搭设,矩形周边脚手架宜从其中的一个角部开始向两发方向延伸搭设,确保已搭部分稳定。

1.7架上作业应按规范或设计规定的荷载使用,严禁超载,架面荷载应力求均匀分布,避免荷载集中于一侧。

1.8架上作业时,不得随意拆除基本结构杆件,因作业需要必须拆除某些杆件时必须取得项目总工的同意,并采取可靠的加固措施后方可拆除。

1.9支顶架、脚手架、临时设施使用前,必须按要求进行验算,验算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进入下一工序施工。

1.10绑扎基础钢筋时,应按施工设计规定摆放钢筋支架或马凳架起上部钢筋,不设任意减少支架或马凳。操作前应检查基坑上和支撑是否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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