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卸料平台使用安全注意事项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5

1、卸料平台一侧应挂牌,注明该平台的承重量,如注明本料台最大载重量为800Kg,切勿超载。

2、卸料平台每次搬移时,应检查平台是否有过大的变形,焊缝是否存在细小裂缝等现象。

3、卸料平台吊至上一吊点,应检查平台与主体连接点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如每个节点的构造要求。

4、卸料平台每侧两道钢丝绳拉紧程度是否接近,是否存在一根紧一根松的情况,否则应用倒拉链进行调整。

5、卸料平台的栏杆是否牢靠,在吊运中是否碰坏。

6、卸料平台在建筑物垂直方向上,即上下两个位置应错开,以免妨碍塔吊吊运重物。

7、卸料平台不能吊挂在阳台等部位,因为阳台等到部位结构安全度偏小,应挂靠在主体结构大梁等部位。

8、卸料平台不能与外脚手架连接,因为卸料平台存在动荷载,对外脚手架有不利影响。

9、卸料平台的吊环应采用Q235钢制作,钢丝绳与吊环之间要用卡环连接,不得将吊钩直接钩挂吊环。穿进吊环的钢丝用卡头连接固定时,卡子不得少于3个。

10、卸料平台转移到新的地点,在松卸塔吊吊钩前应检查各部位,平台搭设在主体大梁上是否稳定可靠,钢丝绳是否卡牢,待一切检查可行后方可松卸塔吊吊钩。

11、卸料平台外口边应略高于内口边,不可向外倾斜。

12、卸料平台外侧三面均应设置围护栏杆,当吊运构件超长时,超过平台长度应将端部防护格栅门打开,待该构件运入建筑物后,立即关闭。

在正式使用卸料平台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技术交底,

13、讲解使用卸料平台应注意的事项及平台上作业人员与塔吊司机如何保持联系,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篇2:冬季施工安全注意事项撒

(一)、一般规定

1、对现场所有施工人员定期进行技术安全教育;结合本工程施工任务在冬施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备好安全防护用品。

2、到了冬季对防护也增加了难度,在室外工作的人员应注意保暖,备防寒保暖用品及有关应急药品。在积雪结冰的场地施工时,应穿防滑鞋,并用棍棒探路。安全防护人员更要做到坚守岗位,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

?3、认真做好施工驻地的防寒准备工作,雾天、雪天施工要多设防护和瞭望人员,以确保行车及人员安全。要做好防滑、防冻、防煤气中毒等工作。

4、在冬季施工的过程中要求项目部随时注意天气情况,以便根据天气的变化制定适宜的施工方法。如遇到大雪的天气,应停止室外施工,避免因视线不清造成的安全问题。

5、既有线施工时,佩戴有耳孔的安全帽。上部作业时,应穿软底防滑鞋(注:任何情况下不允许穿不系鞋带的鞋)。

6、杆、塔上作业时,登杆作业人员要仔细检查,踩牢站稳,防止因杆上有霜、雪滑动,造成人员伤亡。

7、遇有五级以上大风或雪、雾和霜冻等恶劣天气时要采取防滑措施,夜间照明视线不清的情况下,严禁进行高空作业和吊装作业,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人体上方牢固可靠处,且必须高挂低用。

8、现场内的各种材料、模板、混凝土构件、乙炔瓶、氧气瓶等存放场地都要符合安全要求,并加强管理。所有易燃保温材料应按生产需要控制使用,专人负责调配防止积压。

9、各种性质相抵触的化学物品不得堆放在同一货架上,防止相互掺混发生化学反应造成火灾。冬期保温用的草帘、聚苯等易燃物品要在安全地点码放好,应保持干燥通风的环境。

10、接触网用的梯车要牢固可靠并定期检查,大风及雪后要认真清扫、检查,及时清除隐患。施工人员要做到遵章守纪,杜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高空作业前必须检查梯车是否有结冰,并进行擦拭。

11、组织现场全体职工进行冬施安全消防的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安全生产和防滑、防冻、放火、防爆的具体措施。

12、食堂重点排查监管缺失、过载用电、燃气泄漏等问题,并做好相关防范工作:一是电气设备的安装及线路铺设应符合安全规定;二是炉灶附近不准堆放其他可燃物品,厨房内使用的液化气炉必须与灶台隔离,对使用液化气炉的总阀、调压阀要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理;三是液化气罐应远离火源和就餐人员,食堂及周围禁止存放汽油、柴油桶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存放备用液化气罐;四是每天下班前,工作人员要认真进行安全检查,关闭所有电闸,切断火源、气源和电源,确保安全。五是按照防火要求及规定配齐必要的消防器材,做到经常检查,按期更换、定期演练。

13、分公司办公室和项目部后勤管理人员按照《消防法》有关规定,配置消防器材、设施和消防标志,建立消防器材设施位置平面图和消防器材台帐,重要防火部位(仓库、木工房等)设置防火器材和明显防火标志。有过期或损坏的要及时更换。

14、消防器材按使用说明保管和存放于显著、易着火部位。要定期检查,确保消防器材完好有效。对易燃易爆危险品设置合理的存放位置,并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纠正,防患于未然。

15、在进行支柱组立及回填土时,不能使用冻土进行施工,加强夯实,每日进行现场巡视,如有回填土沉降及时培土。准备用于冬期回填的土方应大堆堆放,上覆盖二层草垫,以防冻结。

16、进行基础浇筑施工过程中,需要做好入模前的温度测试及塌落度测试,并记录工作,浇筑完成后加盖保温层(塑料布、草帘子等),防止表面冻伤。

(二)施工现场、驻地用火管理

1、明火操作地点要有专人看火,看火人员的主要职责如下:

a)清除用火部位附近的可燃物。不能清除的可用水浇湿。

b)焊接物件时,要有石棉布防护或用接火盘接住火花。

c)用火部位要准备好消防器材。经常检查消防用水,防止冻结影响灭火。

d)看火人员不得擅离岗位。操作完毕后要对用火地点详细检查,特别是火花溅落部位,确认无死灰复燃的可能方可撤离岗位。

2、施工现场严禁采用明火取暖现象,物料存放区防火重点区域严禁烟火,严禁携带火种,禁止使用碘钨灯照明、取暖。配齐安全标识,消除火灾隐患。库房内不准用炉火取暖。周围15m内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

3、凡采用炉火取暖和动用明火的情况必须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炉火取暖要有专项措施,要安装可燃气体探测器,炉火周围禁止堆放易燃物品,室内要保持通风,烟囱安设不得倒置,并有效固定,烟囱的出口处应采用防火材料支垫;宿舍设专人看护管理,防止火灾和煤气中毒事故的发生。

4、施工驻地火工器具应按消防要求严格管理,注意室内通风,防止取暖造成煤气中毒,杜绝火灾隐患。

5、对消防器具应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对消防设施应做好保温防冻措施。

6、对施工、生活用电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加强用电管理,确保供电设备、线路的正常运行。

7、施工配电装置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临时电源只能从漏电保护器后接引。

8、加强电动工具管理,严防电动工具受潮,需将电动设备放置干燥地点。

9、防止冬季电取暖触电和引发火灾。

10、加强防火、防毒、防触电安全管理。

11、宿舍严禁使用电炉,严禁将电水壶、电烙铁等电器接通电源后离开。

12、职工驻地使用焦炭炉、煤炉取暖时,取暖的室内要留有风斗,要防止煤气中毒。用电取暖的要人离断电;禁止宿舍内将插线板放置在床头上,以免造成人员伤亡。

13、料库、宿舍内严禁乱拉电线、私接电器,电源开关、控制箱等要统一布置,设专人负责管理,防止漏电触电及线路过载引发火灾。

(三)冬施电气安全管理措施:

1、所有临电电工必须持证上岗,非电工不得从事电工作业。现场应设电工负责安装、维护和管理用电设备。严禁非电工人员随意拆改。临电值班人员在工地必须坚守岗位,不饮酒,做到随叫随到,确保工地安全和正常施工。

2、各类用电人员在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防护用品,并检查电器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

3、施工现场严禁使用裸导线,电线铺设要防砸防碾压防止电线冻结在雪中。大风雪之后,对供电线路进行检查,防止断线造成触电事故。

4、用电取暖要拉设专用线路,采用专用安全取暖设备。严禁私拉乱接、线路老化、绝缘不良、漏电发热、线路布置不合理、消防器材不足失效等问题。严禁使用达不到防火要求的建筑材料,驻地要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加强临时用电管理,驻地用电要统一规划布置,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违禁电器,严禁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

(四)冬施电气焊、切割机、台钻安全操作规程:

?1、焊工操作时,必须穿戴好必要的劳保用品,电焊工焊接时须使用焊面罩,清渣时应戴防护眼镜,气焊(割)工应带防护眼镜。

?2、移动式乙炔瓶附近,严禁接触火源距焊接现场保持10米以上。

?3、乙炔气发生器应设防爆及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经常检查发生器及回火防止器水注,不宜过高或过低,仪表和安全应定期检验,确保灵敏可靠。

?4、在接装减压器前,应先开启一下氧气瓶阀将瓶口污物染质吹掉,氧气乙炔气瓶高低压表要灵敏可靠。

?5、氧乙炔气瓶应妥善搬运存放,避免碰撞和震动,不得在阳光下爆晒并应避开热源。

?6、减压器装上后,应先开启气瓶,再开启减压器,工作结束后应先关闭气瓶,再关减压器,操作时焊工应在减压器侧面。

?7、氧气瓶中的氧气不允许全部放完,应保留0.1-0.2MPA的压力。

?8、氧气胶管与乙炔气胶管不得换用或代用,管路连接处严防漏气。

?9、焊炬使用中应防止过分受热,当发生回火时应迅速关闭氧气阀门,然后再关闭乙炔气阀门。

?10、乙炔管破裂着火时,应迅速折起前一段胶管将火熄灭。氧气管着火时,应迅速关闭氧气瓶阀门。禁止用折管办法灭火焰。

?11、电焊把线应有良好绝缘,破皮漏电处应及时修好

?12、使用钻床时,绝对不可以戴手套;变速时必须先停车再变速。

?13、钻头装夹必须牢固可靠,闲杂人员不可在旁观看。

?14、钻通孔时,使钻头通过工作台让刀,或在工作下垫木块,避免损伤工作台面。

?15、要紧牢工件,尤其是薄金属件,严禁甩出伤人。

?16、钻削用力不可过大,钻销量必须控制在允许的技术范围内。

?17、不可以带病作业,使用结束必须关闭电源。

(五)车辆及行车安全注意事项

1、车辆驾驶人员应具备熟练的驾驶技能和良好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并熟知所驾驶车辆的性能、状况及出行路线,对主驾车辆负全责。

2、驾驶人员应认真学习交通法规,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和服从交警指挥,杜绝交通违章和安全事故。

3、严禁车辆驾驶人员驾车期间饮酒,如因酒后或醉酒驾车,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磕碰等其他安全事故的,责任完全自负。不得将机动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如工作需要安排其他人员自驾的,应由持有正式驾驶证且技术熟练的人员驾驶车辆。

4、冰雪天气要求司机小心驾驶、遵守交通规则,慢速行驶,路过红绿灯及铁路道口时“宁停三分,不抢一秒”,不得抢行,下雪后要采取防滑措施,过有积雪和结冰的路面要谨慎,确保施工人员和机械物资的安全。

5、汽车驾驶员要注意道路状况,雨雪天防止汽车打滑,雾天要打开雾灯,保持车距,加强了望,低速行驶以防追尾。

6、入冬前,所有车辆的电瓶要进行保养充电,检查电解液的比重是否符合要求。电量是否充足,充电是否正常。

7、严禁用人车辆及拉货车辆人货混装,造成人身伤亡;严禁车辆驾驶员疲劳驾驶。

8、冬季因降雪滴水结冰而道路溜滑,运输车辆应根据情况加设防滑链,控制车辆行驶速度。

(六)接触网作业车安全注意事项

1、遇到寒冷天气,在出车前和作业过程中随时对作业平台旋转、上升、下降电磁阀进行手动试验,以消除作业平台不旋转、不上升、不下降或自行旋转、上升、下降故障,确保行车作业绝对安全。

2、平台作业人员和司助人员在作业过程中要加强联系,特别是在车辆运行中发现作业平台自行上升、下降或旋转故障,要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停车检查,并切断电源。

3、入冬前,所有车辆的电瓶要进行保养充电,检查电解液的比重是否符合要求。电量是否充足,充电是否正常。所有接触网作业车要将脚踏梯用草绳进行绑扎防滑。

4.进入冬季,各车要提前做好换季保养的工作,所有接触网作业车必须将制动管路有关阀门等进行毛毡绑扎防寒保暖,要求绑扎牢靠,以防脱落造成不良隐患。

5、冬季发动机启动后,严禁高速运转或连续猛轰油门,须低速运转一段时间,待发动机转速稳定、水温正常后,检查发动机是否正常。加注燃油、拆卸油路和用油料清洗零件时,严禁吸烟和有明火。每月定期检查灭火器的状况。并应熟悉所配置灭火器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6、司乘人员熟记线路纵断面和标记,尤其是熟记预告和进站信号机的位置,认真确认信号。遇有信号难以辨认特别是大雾天行车,尚不了解进站信号机是否开放时,要严格控制速度或停车确认信号。

7、在大雾等恶劣天气时接触网作业车司乘人员彻底瞭望,做到心中有数,控制车速保证制动距离,随时做好停车准备,做到车动集中看,瞭望不间断。

8、遇天气温度急降时,司乘人员应不间断的发动车辆,夜间应增加发动次数,确保低温条件下车辆随时起动。

9、当天气在-6℃以下时,司乘人员必须检查油箱内的-10号柴油有无结蜡现象,必要时添加煤油,高寒地带更换-20号柴油。

10、冬天作业车取暖要注意防火、防煤气中毒,门窗不可密闭。

11、在施工当中所有司乘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轨道车作业队安全行车的有关规定,标准化作业。

(七)自轮运转设备安全注意事项

1、在营业线上使用轻型车辆和小车时,应按《技规》的规定执行。在双线地段使用单轨小车时,应在线路外侧钢轨、面对来车方向推行。项目部的手推四轮车仅限在工程线上使用,除封锁施工时间外,不得进入营业线区间和站场。

2、使用过程中必须有足够的人员能随时将轻型车辆或小车撤出线路以外。

3、应备有防护信号、列车运行时刻表、钟表,还应携带电话机,随时进行联系。

4、轻型车辆应有制动装置,并达到技术状态良好。

5、在有轨道电路的线路或道岔上运行,车轴应绝缘。

6、单轨小车不得在靠站台的一侧钢轨上行驶。

7、撤出线路以外的轻型车辆及各种小车应存放在固定点并加锁,与最外侧的钢轨距离不得少于2米。使用时,应事先检查,确认性能良好时,方可使用。

8、在复线上使用单轨小车时,应放在最外股钢轨上。

9、各种小车不得交给外协队伍(民工)单独使用。

篇3: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及城市危房管理

《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第六十二条规定:“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应当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保修的期限应当按照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具体的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由国务院规定。”

房屋装修安全管理

《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对工程竣工验收和质量保修都有较详细的规定。

《建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不得施工。”执行本条规定必须做到:

▲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均是保证建筑物安全的必备结构,它们的破坏会引发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因此,凡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化的装修工程,必须由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提供设计方案。

▲本条对设计方案的基本要求为,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即设计单位可以委托原设计单位,也可以委托其他设计单位。所谓原设计单位,是指原来设计该项建筑的设计单位。本条规定应委托原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主要考虑到原设计单位比较了解该建筑的主体和承重结构,委托其设计便于保证其所设计方案的质量。其他设计单位应当是“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具有相应资质,是指符合设计单位的条件,具有同类建筑物设计资质,并具有能设计装修工程资质等级的资格证书。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也是保证装修工程的安全所必须的,不能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如果委托,受委托单位可以拒绝。如果受委托单位超越资质等级进行设计,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时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承接装修设计任务;原有房屋装修需要拆改结构时,装修设计必须保证房屋的整体性、抗震性和结构的安全;建筑装修设计和材料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建筑装修防火规范。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这就要求建设单位在没有设计方案时不得委托施工;建筑装修企业不得接受施工,同时在有设计方案的情况下,建筑装修企业必须按照设计方案进行,不得擅自改变设计方案。

城市危险房屋的管理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19*11月21日建设部令第4号)第五条规定:“建设部负责全国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工作。”对城市危险房屋管理的主要内容是:

▲城市危险房屋的鉴定。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设立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负责房屋的安全鉴定。房屋的安全鉴定需由房屋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向当地的鉴定机构提出申请,鉴定机构在接到鉴定申请后,根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八条的规定,首先要进行初始调查,摸清房屋的历史和现状;其次要进行现场查勘、测试、记录各种损坏数据和状况;三是检测验算,整理技术资料;最后进行全面分析,论证定性,作出综合判断,提出处理建议,签发鉴定文书。

对于被鉴定为危险房屋时,根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九条的规定,一般可分以下四类进行处理:一是观察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继续观察的房屋。二是处理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技术措施后,可解除危险的房屋。三是停止使用。适用于已无修缮价值,暂时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的房屋。四是整体拆除。这用于整幢危险且已无修缮价值,需立即拆除的房屋。

▲城市危险房屋的治理。根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的规定,房屋所有人应当定期对其危险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在暴风、风雨季节,房屋所有人应做好解危的各项准备;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并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做好抢险救灾工作。房屋所有人对危险房屋能解危,要及时解危。解危暂时有困难的,应采取安全措施。房屋所有人对经鉴定的危险房屋,必须按照鉴定机构的处理建议,及时加固或修缮治理;如房屋所有人拒不按照处理建议修缮治理,或使用人有阻碍行为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有权指定有产部门代修,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发生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房屋所有人进行抢险解危需要办理各项手续时各有关部门应给予支持。

▲法律责任的承担。《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因下列原因造成事故的,房屋所有人应承担民事或行政责任;

(1)有险不查或损破不修;

(2)经鉴定鉴定为危险房屋而未采取有效的解危措施。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因下列原因造成事故的,使用人、行为人应承担民事责任;

①使用人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构件、设备或使用性质;②使用人阻碍房屋所有人对危险房屋采取解危措施;③行为人由于施工、堆物、磁撞等行为危及房屋。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况的,鉴定机构应承担民事或行政责任:

①因故意把非危险房屋鉴定为危险房屋而造成损失;②因过失把危险房屋鉴定为非危险房屋,并在有效时限内发生事故;③因拖延鉴定时间而发生事故。

房屋拆除安全管理

《建筑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房屋拆除应当由具备保证安全条件的建筑施工单位承担,由建筑施工单位负责人对安全负责。”

实施房屋拆除的建筑施工单位应具备保证安全条件是一个强制性规定。所谓具备保证安全条件是指具有拆除房屋建筑的技术人员、技术设备等保证房屋拆除安全的必备条件。不具备保证安全条件的不能从事拆除作业。拆除房屋应具备的安全条件,应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规定为准。例如,对于以采取爆破为拆除业务的建筑施工单位,除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公安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需要指出的是,这里的建筑施工单位包括建筑施工企业,也包括建筑施工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中和

篇4:防腐涂料安全施工注意事项

防腐涂料是油漆涂料中必不可少的一种涂料。室外装饰材料因为一直处于风吹日晒之中就会导致腐朽,如果刷上一层防腐涂料的话就可避免此类问题。但是防腐涂料在施工过程中务必要规范,以免对人体造成危害。

涂装作业涉及多种危害因素,在涂装原辅材料中,多数存在燃烧、爆炸和毒性等理化特性,有些物料在作业过程中还有粉尘危害,因此,防腐涂料涂装作业要注意安全施工。

高处作业:人在一定位置为基准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在建筑物内作业时,若在2m以上的架子上进行操作,即为高处作业。在防腐涂料作业中,高处作业中发生的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事故的比例最大。正确佩献安全帽、安全带或按规定架设安全网,可以有效地避免伤亡事故。

电气类危害:电气类对涂装作业的危害,不仅仅引发火灾和爆炸,还涉及其他安全问题。

电气类危害包括静电、雷电、触电的危害等。静电会使人体受电击,引起燃烧和爆炸等危害。

雷电主要是发生雷击,对电气设备、控制系统的破坏,对人身造成伤害。触电事故往往事发突然,在极短时间内造成严重后果,危及人的生命安全。

化学污染与毒性伤害:溶剂类防腐涂料产品本身具有一定的化学危害性。在徐装工作中,要注意到涂料中的溶剂、稀释剂造成空气污染对人体有危害。

火灾、爆炸危险:溶剂型防腐涂料,以及涂装作业中使用的稀释剂等,大多是易燃易爆物料,固此涂装作业本身存在着火灾和爆炸的隐患。引起火灾和爆炸可能的原因有静电涂装时没有遵守操作规程,易产生放电火花;废漆,漆雾、涂料和溶剂的废抹布等保管不善,堆积在一起易产生自燃和点燃;电气设备选用或使用不当,或者损害后没有及时维修,防爆等级不够等;雷雨季节雷击灾害。

噪声危害:超过100dB的声音即为强噪声,在此噪声下工作的人,会暂时减低听力,但是能够恢复。但是在超过150dB以上噪声下造成的听力减弱,甚至失聪,是不能恢复的。所以,超过85dB就必须采取保护措施。噪声级别根据设备类型和地点、位置会有差异。过分的噪声需要对工人的听觉进行保护。

防腐涂料在施工过程中只有严格遵守以上提到的5点注意事项,才能保证施工安全。

篇5:高层建筑施工安全其他注意事项

1、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

2、高处作业中的安全带、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3、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专业考试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4、施工中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如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5、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皮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6、因作业必须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7、临边作业

(1)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挑檐边,无脚手架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2)首层高度超过2.7m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架的高度超过2.7m的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

(3)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4)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5)搭设临边防护栏杆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①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2m,下杆离地高度0.6m。坡度大于1:22的屋面,防护栏杆应高1.5m,并加挂安全立网。除经设计计算外,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②1.5m×1.5m以下的孔洞,应预埋通长钢筋网或加固盖板。1.5m×1.5m以上的孔洞,四周必须设两道护身栏杆,中间支挂水乎安全网3

③梯踏步及休息平台处,必须设两道牢固防护栏杆或用立挂安全网做防护。

8、洞口作业

(1)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2)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大于20cm小于100cm的孔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盖。盖板应能防止挪动移位;

(3)边长为100~150cm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格,并在其上满铺竹笆或脚手板。也可采用钢筋防护网,钢筋网格间距不得大于20cm;

(4)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充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

(5)垃圾井道和烟道,应随层的砌筑或安装而消除洞口,或参照预留洞口作防护。管道井施工时,除按上一条的方法办理外,还应加设明显的标志。如有临时性拆移,需经施工负责人核淮,工作完毕后必须恢复防护设施;

(6)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0土5°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30cm为宜,不得有缺档;

(7)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处。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

(8)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架、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验证方可使用。

(9)悬空进行门窗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在高处外墙安装门、窗,无外脚手架时,应张挂安全网。无安全网时,操作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其保险钩应挂在操作人员上方的可靠物件上;

2)进行各项窗口作业时,操作人员的重心应位于室内,不得在窗台上站立。必要时应系好安全带进行操作;

3)进行支模、粉刷、砌墙等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蒋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4)模板、脚手架等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模板部件拆除扣件,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

5)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把杆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在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廊;

6)建筑施工进行高处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验收也可分层进行,或分阶段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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