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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阶段安全监理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4

1施工过程中,承建单位应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和标准、水布垭建设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过程文件。

2施工过程中应确保安全保证体系正常运转,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

3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及安全防护措施,认真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确保人员、机械设备及工程安全。

4认真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加强现场监督与检查,专职安全员应每天进行巡视检查,安全监察部每旬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视工程情况在施工准备前,施工危险性大、季节性变化、节假日前后等组织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和验收。

5接受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积极配合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检查活动。

6安全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及各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发现违章作业及安全隐患应要求施工单位及时进行整改。

7加强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并于每月25日前将承包项目的安全生产情况以安全月报的形式报送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

8按要求及时提交各阶段工程安全检查报告。

9组织或协助对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按要求及时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篇2: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措施

1.1审查施工现场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的专项保护措施。

1.2督促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签订工程项目安全施工责任(或承诺)书,检查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安全协议签订情况。

1.3审查总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或专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资质(原件),并审核证书是否在有效期范围内。

根据《安全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在分包单位进场时,总承包单位应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

1.4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1.4.1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应按规定成立由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即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管理目标应明确并符合合同的约定;

1.4.2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

1.4.3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数量应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

篇3: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主要内容

1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运行,并将检查情况记入项目监理日志。

l每天检查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岗情况;

l抽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

l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

l检查施工单位对进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l抽查施工前工程技术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记录。

2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

3检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的落实情况、应急预案演练情况。

4检查施工单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5监督施工单位做好“三宝四口”,“五临边”,高处作业等危险部位的安全防护工作,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检查施工单位对现场的防洪、防雷、防滑坡、坠落物等的有效控制,建立良好的工作环境。

6督促施工单位定期进行安全生产自查工作(班组检查、项目部检查、公司检查)。

7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做好分阶段的自查自评工作。

8检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规定正确使用,及时投入并必须用于安全措施上。对未按照规定使用该费用的或挪作他用的,总监理工程师应予以制止,并向建设单位报告。

建设部(建办[2005]89号)文件《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第十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对施工单位已经落实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总监理工程师或者造价工程师应当及时审查并签认所发生的费用。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未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的,有权责令其立即整改;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未按期限要求完成整改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责令其暂停施工。”

9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时应按规定程序上报。

篇4:施工阶段安全监理日常巡视监控要点

一、基坑施工监理监控要点

1、基坑施工方案要有应按施组设计要求进行;

2、深度超过2米的基坑临边应设置防护;

3、坑壁支护应按方案实施,按要求实施基坑环境监测,基坑变形最大值和日变形量不能超过规定的限值;

4、基坑施工应设置有效排水系统;

5、坑边荷载、堆土、机械设备距坑边距离符合方案规定要求;

6、上下基坑必须设置登高措施;

7、进场施工机械已经验收、司机持证上岗、作业区设警戒线。

二、模板支撑系统监理监控要点

1、支撑材质钢管外径不得小于Φ48×3.5mm钢管,无裂缝等;

2、立柱稳定,包括支撑高度、立柱间水平支撑、纵横向剪刀撑间距、立杆间距(纵向、横向)等符合方案要求;

3、作业环境2米以上高处制模,作业人员要有可靠的立足点,防护设施完善。

三、施工用电监理监控要点

1、临时用电现场布置应安施组中用电平面图进行;

2、高压线防护架设方案搭设;

3、支线架设高度应确保电缆线高度大于2.5米、架空线高度大于4米;

4、现场照明架设高度大于2.4米;危险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

5、电箱应统一编号、放置高度下口高于60cm;

6、动力开关电箱应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7、用电设备、机械设备是否有可靠的接地装置;

8、变配电装置符合规范要求;宫殿采用三相五线制;配电室设示警牌、灭火机、绝缘毯、绝缘手套等。

四、“三宝”“四口”防护监理监控要点

1、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2、在建工程应采用合格安全网封闭;

3、2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4、楼梯口应设临边扶手、电梯井口、设防护门、电梯井内应每10米设一道平网;

5、预留洞口、坑井设置可靠的防护措施;

6、通道口设置防护棚、施工层超过24米高度设置双层防护棚;

7、阳台、屋面等临边必须设置可靠的防护栏杆。

五、脚手架搭设监理监控要点

1、立杆基础应有排水系统;

2、架体与建筑物的拉结点水平方向每二个立杆间距小于3.6M,垂直方向每3.6M设一拉撑点;

3、防护栏杆及安全网应在第二步以上设置;

4、剪力撑应每隔9米设一道;夹角为45~60度;

5、立杆间距(24米高度脚手)不大于1.8米;水平高度不得大于2米;

6、每四步设置一层隔离笆;

7、脚手架应设置登高斜道;出入口应设置通道防护棚;

8、钢管脚手架四角设置保护接地及防雷接地。

六、施工机具监理监控要点

(一)打桩机施工

1、打桩机械准用证齐全、有效;

2、打桩机超高限位装置符合要求,作业区域5米以内无高压线;

3、起吊钢丝绳润滑良好,无断线超标现象;

4、桩机走车轨道铺设应符合出厂说明书规定;

5、电动机械电源接线及控制系统接触可靠,连接电缆无破损。

(二)井架与龙门架

1、吊盘超高限位、停靠装置灵敏可靠;

2、卷扬机应固定牢靠、绳筒保险装置有效;

3、缆风绳应20米设一组、每增10米增设一组;

4、钢丝绳断丝不超标、不拖地、过路应设保护;

5、楼层卸料平台防护可靠、铺板严密;

6、吊盘设安全门、二侧挡板牢固。架体垂直,连接牢固、包小眼安全网;

7、传动系统绳筒上的钢丝不少于三圈;

8、吊篮高度超过30米应搭设双层防护棚;

9、楼层设置层数标记、上下联络有信号设置;

10、附墙装置首道不超过7米、把杆高度不超过井架顶部;

11、架体应设避雷装置。

(三)塔式起重机监理监控要点

1、每台塔机装拆配备人员不得少于10名操作人员(包括驾驶员、起重工、电工、电焊工等),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经市建委认定的监测机构办理检测,办法合格证方能使用;

3、塔式起重机施工时的人员配备。应确保驾驶员1名,上指挥1名,下指挥1名;

4、力矩限制器灵敏、可靠;重量限制器灵敏、可靠;回转限制器灵敏、可靠;行走限制器灵敏、可靠;超高限制器灵敏、可靠;吊钩保险灵敏、可靠;卷筒保险灵敏、可靠;

(四)施工升降机监理监控要点

1、每台施工升降机装拆人员不得少于10名操作人员(包括驾驶员、起重工、电工、电焊工等),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经市建委认定的检测机构办理检测,颁发合格证方能使用;

3、吊笼底部四周设防护围栏;

4、升降机周围三面应搭设双层防坠棚;

5、驾驶室与各楼层必须设置通讯联系装置。

(五)小型施工机具监理监控要点

1、搅拌机与砂浆机必须设置专用开关电箱,搭设操作防护面,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验收合格牌;

2、木工平刨机、电锯应搭设防护棚,设置专用开关电箱安全装置齐全,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验收合格牌;

3、电焊机应配置专用开关电箱、二次侧空载降压装置,一次侧电源线不超过5米,外壳有可靠接地、进出线侧设防护罩有防雨措施,挂验收合格牌;

4、手持电动工具应设置开关电箱,有可靠接地装置,施工人员操作磨石子机、一类手持工具和潜水泵等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七、操作平台监理监控要点

(一)落地操作平台安设监理监控要点

1、底部坚实平整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2、立杆、剪刀撑、拉结符合施组设计要求,拉结必须与建筑物连接;

3、操作施工作业面四周防护严密、牢靠、安全;

4、登高扶梯齐全,进入作业面的通道牢固平整,无明显高低;

5、操作平台搭设完毕经项目负责人验收,验收合格后应挂设验收合格牌,限载标志牌(内外均挂)方能使用。

(二)悬挑式钢平台监理监控要点

1、搁置点与上部拉结点必须设置在建筑物上,不得设置在脚手架等其他施工设备上;

2、斜拉杆或钢丝绳在构造上两边各设前后两道;

3、应设置4个经过验算的吊环;

4、安装时钢丝绳绳卡不得少于4个;

5、悬挑平台安装完毕,经项目负责人验收,验收合格挂牌挂设限制标志牌(内外均设)才能使用。

八、个人防护监理监控要点

1、安全帽佩戴正确,系好帽扣;

2、安全带完好无缺,使用时高挂低用;

3、绝缘靴、绝缘手套、电焊工脸罩应完好并准确使用;

4、专业施工人员须持证上岗;

5、危险作业应有保护人员。

九、特殊工种监理监控要点

1、专职安全员须持建筑行业培训的上岗证,其有效期为4年;

2、电工、电焊工、架子工要持经委颁发的上岗证,其有效期为2年(外地培训发证的须上海复训);

3、井架搭设操作人员须持提升井架搭拆操作证,其有效期为2年(架子工不能搭设井架);

4、塔吊、人货两用电梯、起重指挥持证上岗(每台塔吊的配备人员:塔吊驾驶员1名,起重指挥2名);

5、小型机械,如木工机械、搅拌机、砂浆机等操作证,企业内部可以自行培训发证,其有效期为一年。

篇5:建材城监理工程施工阶段管理制度

装饰城监理工程施工阶段管理制度

第一条装饰公司在隐蔽和竣工验收阶段,应自检合格后,提前三天通知市场工程监理部和客户,与装饰公司工程负责人一同进行验收;

第二条装饰公司在验收前应准备好有关项目主要材料的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第三条对有质量问题的工程,市场监理人员应即时写出整改通知书给装饰公司,要求其限期整改;

第四条市场工程监理部应对监章工程实行不定期抽查和电话追踪,对有关工程质量,现场管理,进度和安全等问题提出意见;

第五条出现争议时,市场工程监理部须出面调解,并按**市场争议解决办法予以处理;

第六条对造价超过20万元的工程,应加强监理力度,增加监理员到现场检查次数,同时实行市场监理部经理和监理员双重负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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