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作业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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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作业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4

1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2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3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并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4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5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

6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线,并应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7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

a.头层墙高度超过3.2米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的高度超过3.2米的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

b.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

c.施工用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

d.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篇2:高处(空)作业的安全监理措施

1)检查施工单位编制的高处作业的具体安全措施,其内容应包括:对施工人员上下通道的搭设技术,如搭设宽度、跳板铺设、扶手栏杆的高度、通道与地面的夹角、转弯处的小平台面积等都有具体要求。

2)检查施工单位对高处作业技术交底及安全交底记录。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逐级进行技术和安全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3)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位置进行的作业,需使用脚手架、吊架、梯子、脚手板、防护围栏、挡脚板和安全带等。

4)凡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应作体格检查,合格者才能上岗。

5)高处作业所用工具、材料严禁投掷,确有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需要时,中间必需设隔离设施。

6)当风速在10.8m/s以上和雷电、暴雨、大雾等气象下,不得进行露天高处作业和吊装作业。

7)因施工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8)检查高处作业所有临边及洞口防护设置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高处作业的临边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其栏杆高度不低于1.5米,下部设置高18厘米的踢脚板。

9)夜间进行高处作业,必须有足够照明,楼梯、空洞等处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置红灯警示。

篇3:高处作业水上作业施工安全监理检查要点

1、高处作业、水上作业场所要有人员步行上下的专用通道,通道必须封闭防护。

2、水上作业平台必须配备救生圈、打捞杆登救生器材。

3、夜间作业和高处、水上、临边登危险环境的零星作业至少安排两人以上,严禁安排单人作业,以加强安全监护工作。

4、高处作业、水上作业的临边、洞口必须封闭、对移动模架、悬浇箱梁、水上作业平台的临边部位,尽量采用永久性防护结构进行封闭,确保作业人员安全,减少维护工作量。

篇4: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监理控制交底

1、为预防高处坠落事故发生,保证施工安全,监理部依据建设部建质[2003]82号文件精神,和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制定本交底。2、施工单位在进行脚手架上作业、各类登高作业、洞口临边作业及可能发生高处坠落的施工作业时,应按照进行管理和组织现场施工。3、施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编制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经理对项目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项目经理部应结合施工组织设计,根据本工程的特点,编制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专项方案,报监理部审查合格后,按方案组织实施。4、总承包单位应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并对高处作业的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由操作人员在交底记录上签字确认。监理部检查交底记录。5、高处作业人员应经过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施工单位应为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必备的安全防护用具,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6、高处作业前应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组织有关部门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设施的,应由项目安全员签字,项目经理批准,并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实施。7、物料提升机应按有关规定由其产权单位编制安装拆卸方案。产权单位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并负责安装和拆卸。使用前与施工单位共同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物料提升机应有完好的停层装置,各层联络要有明确信号和楼层标记。物料提升机上料口应设有连锁装置的安全门,同时采用断绳保护装置和安全停靠装置。通道口走道板应满铺并固定牢靠,两侧边应设置符合要求的防护栏杆和挡脚板,并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两侧,物料提升机严禁乘人。8、各类作业平面、卸料平面,应按相应规定编制施工方案,项目分管责任人审批签字并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架体应保持稳固,不得与脚手架连接,作业平台上严禁超载。9、脚手架应按第二十六条规定,编制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搭设、拆除、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操作。脚手架搭设完毕后,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应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作业层脚手架的脚手板应铺设严密,下部应用安全网兜底,脚手架外侧则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做全封闭,不得留有空隙。密目式安全网应可靠固定在架体上,作业层脚手板与建筑之间的空隙大于15㎝时应做全封闭。防止人员和物料坠落。作业人员上、下应有专用通道,不得攀爬架体。10、施工单位进行屋面卷材防水层施工时,屋面周围应设置符合要求的防护栏杆,屋面上的孔洞应加盖封严。在坡度较大的屋面作业时,应采取专门的安全措施,施工人员在作业时应有防滑措施。11、监理人员依据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及时向有关重要部门报告。天津港保税区中天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第十项目监理部?2011年06月06日天津港保税区中天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第十项目管理部2011年06月06日根据我中天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与滨海泰达物流集团签署的监理委托合同,我公司将对滨海泰达物流集团天津港进出口冷链物流中心工程施工监理工作。现将监理的有关权限以及监理工作的依据、方法、工作制度等要点做如下交底:一、监理工作的依据:1.施工设计图纸及设计文件(含设计变更);2.已批准的监理委托合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合同;3.有关国家和地方颁布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标准等;4.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我市的有关规定等。二、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1.审核、检查施工单位的资质、人员资格及有关施工的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证体系及各项管理制度;2.核查施工单位的质量行为及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抽查工程质量;3.组织协调工程参建各方的有关事项;4.加强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投资控制,加强合同管理,加强工程信息资料管理及安全管理;5.作好工程检验批、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三、监理工作的主要方法:1.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及工艺标准进行施工;2.认真检查、验收进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混凝土和设备,应现场取样复试的必须见证取样送检复试;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决不允许用于工程施工;3.监理人员随时对施工情况进行巡视、平行检验,必要时进行旁站监理。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4.隐蔽工程未经检查验收,施工人员不得进行隐蔽;5.工程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的验收,必须按规范规定的程序进行检查验收;上道工序未经检验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6.施工中出现质量缺陷或发现施工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监理人员可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或通过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进行限期整改;7.对于工程变更,监理人员严格审核,如有工程费用的变化,要及时与建设单位作好协商;工程量的签定,严格按工程变更的程序执行;8.定期召开监理会议或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以促进施工顺利进行;9.监理人员在监理过程中,严格执法,尊重设计,独立自主,公正科学,敬业爱岗,热情服务,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四、监理的主要权限:1.代表建设单位对受监理的工程实施监督权。2.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改正不符合规定及标准的施工作业。3.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的材料、构配件、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上道工序未经检验合格,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4.总监理工程师有权建议撤换不合格的工程分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和有关人员。5.总监理工程师要公正地协调业主与被监理单位的争议。6.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与建设工程合同有关的联系活动应通过监理单位进行。7.总监理工程师在授权范围内发布有关指令,签证所监理的工程项目有关文件。监理除国家有关文件授予的权限外,天津市地方上还有不少法规为监理的全面实施提供了保障,如《天津市实行监理工程师报告制度》、《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标准》、《天津市抽样见证暂行条例》、《二十一条禁令》等。五、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之间的关系:1.监理与建设单位是合同关系,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双方应认真履行监理合同,认真履行建设法规的规定,齐心协力管好工程。2.监理与施工单位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平等关系,监理单位依据建设法规和建设单位授权行使监督管理,施工单位履行施工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被监理单位将直接与监理单位联系,并接受监理单位对自己进行工程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3.监理单位与设计单位没有直接关系,双方协作配合共同为建设单位服务,搞好工程施工。六、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报送的月报表:1.本月及累计完成实物工程量,工作量;2.本月投入施工管理人员、作业人员,主要设备数量;3.本月监理发现的问题及整改结果;4.对本月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金状况的综合评述;5.下月进度计划,赶工措施、质量安全改进措施。注:月报应在每月二十五日报给监理。七、监理会议制度:每周四上午召开监理协调会,会议内容包括:1.检查上次会议决定的事项完成情况;2.研究本周发生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法,落实责任分工;3.对下周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预防措施,落实责任分工;4.对于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可以临时召开专题会议;5.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八、对施工单位总的要求1.应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证体系,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组织,能解决施工中存在的实际问题;2.项目管理班子人员要健全、持证、到岗、尽责;3.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方案严谨实用,具有很强的针对性,能指导正常施工生产;4.进场材料要做到先报审先复试,合格后,方可用在工程中;5.上道工序完成、自检合格后,书面报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在验收前及时通知监理,严禁无计划、无程序报验监理验收。杜绝无自检程序,监理人员充当施工质量员情况的发生。6.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做到真实、齐全、完整、同步。工程资料及报验表头按05新监理规程、天津市工程资料技术规程执行。7.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专项方案、材料的质量控制及复试、检验批分项分部及隐蔽验收等工作,施工组织实施须达到规范验收和技术规程的规定。8.现场试块无标养条件的,须送到实验室养护。9.桩基施工前必须填写旁站申请表,混凝土浇筑前应有浇筑令,经监理验收合格,签署浇筑令后方可进行混凝土的浇筑施工。10.桩基施工中下列工序,施工方施工前必须通知监理人员:①开钻前桩位点校验②钢筋笼验收③混凝土浇筑。九、有关安全管理与文明施工的一些要求:9.1安全生产管理:9.1.1安全生产责任制:a.各级各部门执行责任制的情况;b.有无安全生产指标;c.制定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d.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e.管理人员责任制的考核。9.1.2?安全目标管理:a.制定安全管理目标;b.进行安全责任目标分解;c.制定责任目标考核规定;d.检查考核办法落实情况。9.1.3施工组织设计:a.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有安全措施并经审批;b.专业性较强的项目需单独编制施工组织设计;c.安全措施要全面、有针对性;d.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9.1.4?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a.有书面安全技术交底;b.交底全面、有针对性;c.交底履行签字手续。9.1.5安全检查:a.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b.填安全检查记录;c.检查出事故隐患整改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d.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所列项目必须如期完成。9.1.6安全教育:a.建立安全教育制度;b.对新入厂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c.有具体安全教育内容;e.变换工种时要进行安全教育;f.作到每一人都懂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g.施工管理人员按规定进行年度培训;h.专职安全员按规定进行年度培训考核。9.1.7一般项目:a.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并记录;b.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并取得上岗证;c.工伤事故处理:?▲工伤事故按规定报告;?▲工伤事故按事故分析规定处理;?▲建立工伤事故档案。d.安全标志:?现场需有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并按图设置安全标志。9.2文明施工:9.2.1现场围挡:a.主要路段的工地周围设置高于2.5m的围档,一般路段的工地周围设置高于1.8m的围档;b.围档材料要求坚固、稳定、整洁、美观;c.围档应沿工地四围连续设置。9.2.2封闭管理:a.施工现场进出口设大门;b.设门卫,建立门卫制度;c.进入施工现场需佩带工作卡;d.门头设置企业标志。9.2.3施工场地:a.工地地面做硬化处理,道路畅通;b.设排水设施,排水通畅,不得有积水;c.有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措施;d.工地设置吸烟处,不得随意吸烟;e.温暖季节应进行绿化布置。9.2.4材料堆放:a.建筑材料、构件、料具按总平面布局堆放;b.料堆挂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堆放要整齐;c.做到工完场地清,建筑垃圾堆放整齐并标出名称、品种;d.易燃易暴物品分类存放。9.2.5现场住宿:a.在建工程不得兼做住宿;b.施工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得明显划分;c.宿舍有保暖和防煤气中毒措施;d.宿舍有消暑和防蚊虫钉咬措施;e.床铺、生活用品放置整齐;f.宿舍周围环境卫生、安全。9.2.6现场防火:a.有消防措施、制度和灭火器材,灭火器材配置要合理;b.有消防水源(高层建筑)并满足消防要求;c.有动火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9.2.7治安综合治理:a.生活区给工人设置学习和娱乐场所;b.建立治安保卫制度、责任分解到人。9.2.8施工现场标牌:a.大门口处挂五牌一图、内容齐全,标牌要求规范整齐;b.有安全标语,有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等。9.2.9生活设施:a.厕所卫生要符合卫生要求,严禁随地大小便;b.食堂卫生要符合要求;c.建立卫生责任制,保证供应卫生饮水;d.设淋浴室;e.生活垃圾要及时清理,设垃圾箱,专人管理。9.2.10保健急救:有经培训的急救人员,急救措施和急救器材,有保健医药箱,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9.2.11社区服务:有防粉尘、防噪音措施,夜间施工必须经有关部门许可,现场严禁焚烧有毒、有害物质,建立施工不扰民措施。9.4“三宝”防护:9.4.1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人人按规定佩带安全帽,安全帽符合标准。9.4.2安全网:a.工程外侧用密目安全网封闭;b.安全网规格、材质符合要求,并取得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准用证。9.4.3安全带:2m以上高空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带,安全带符合标准。9.5施工用电:9.5.1外电防护:小于安全距离必须设防护措施,防护措施应符合要求、封闭严密。9.5.2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a.工作接地与重复接地应符合要求;b.采用TN-S系统;c.专用保护零线应符合要求;d.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严禁混接。9.5.3配电箱、开关箱:a.应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b.开关箱(末级)等设有效漏电保护,并按规定定期检测;c.电箱内有隔离开关;d.要求“一机、一闸、一漏、一箱”;e.安装位置得当,便于操作;f.闸具不应损坏且应符合要求;g.配电箱内多路配电应有标记;h.电箱下引线规矩,电箱有门、有锁并有防雨措施;i.选用经建委备案的标准系列闸箱。9.5.4现场照明:a.照明专用回路有漏电保护;b.灯具金属外壳作接零保护;c.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4m时使用安全电压供电;d.潮湿作业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e.使用36V安全电压照明线路清晰,接头用绝缘布包扎;f.手持照明灯使用36V及以下电源供电g.夜间施工确保充足照明。9.5.5配电线路:a.不能使用老化电线,破皮处用绝缘布包扎;b.线路过道应妥善保护;c.电杆、横担、架空线路应符合要求;d.使用五芯线(电缆),不得使用四芯电缆外加一根线替代五芯电缆;e.电缆架设或埋设应符合要求。9.5.6电器装置:a.闸具、熔断器参数与设备容量相匹配;b.严禁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9.5.7变电器装置:符合安全规定。9.5.8用电档案:a.编制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b.有地极阻值遥测记录;c.有电工巡视维修记录并真实填写;d.档案整齐清楚,内容齐全,专人管理。9.7施工机具:9.7.1平刨:a.平刨安装后应有验收合格手续;b.应有护手装置;c.传动部位应有防护罩;d.无人操作时应切断电源;e.严禁使用平刨和圆盘锯合用一台电机的多功能木工机具。9.7.2圆盘锯:a.圆盘锯安装后应有验收合格手续;b.应有锯盘护罩、分料器、防护挡板装置,传动部位应防护;c.做保护接零,设漏电保护器;d.无人操作时应切断电源。9.7.3手持电动工具:a.Ⅰ类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有保护接零,使用Ⅰ类手持电动工具应按规定穿戴绝缘用品;b.使用手持电动工具不得随意更换电源线或更换插头。9.7.4钢筋机械:a.机械安装后应有验收合格手续;b.做保护接零,有漏电保护器;c.钢筋冷拉作业区及对焊作业区应有防护措施;d.传动部位应有防护。9.7.5电焊机:a.电焊机安装后应有验收合格手续;b.做保护接零,有漏电保护器;c.有二次空载降压保护器或触电保护器;d.一次线长度不应超过规定且应穿管保护;e.电源使用自动开关;f.焊把线接头不得超过三处且绝缘不应老化;g.电焊机应有防雨罩。9.7.6气瓶:a.各种气瓶应有标准色标;b.气瓶间距小于5m、距明火小于10m时应有隔离措施;c.气瓶使用或存放时不应平放;d.气瓶应有防震圈和防护帽。9.7.7潜水泵:a.应做保护接零,应有漏电保护器;b.保护装置应灵敏,合理使用。9.7.8打桩机械:a.打桩机械应取得准用证,安装后应有验收合格手续;b.打桩机行走路线地耐力应符合说明书要求;c.打桩作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d.打桩操作应遵守操作规程。天津港保税区中天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第十项目监理部??2011年06月06日交底人:总监理工程师:?日期:被交底人:甲方代表:日期:管理公司代表:日期:施工单位代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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