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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边作业安全技术要求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4

对于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

1、基坑周边,当未安装栏杆和栏板、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蓬与挑檐边,无外脚手架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2、首层墙高超过3.2m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架,但高度超过3.2m的楼层周边,必须采用安全平网防护,宽度为3m。

3、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楼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4、井架与施工升降机和脚手架等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双笼井架架道中间,应予分隔封闭。

5、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置防护栏外,平台口处必须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篇2:爆破拆除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1)爆破拆除工程的设计必须按《爆破安全规程》(GB6722)规定级别做出安全评估,并经当地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2)爆破拆除工程的实施应在工程所在地有关部门领导下成立爆破指挥部,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安全距离设置警戒。

(3)爆破拆除单位必须持有所在地公安部门核发的《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承担相应等级的爆破拆除工程。爆破拆除工程的设计人员应具有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作业证,从事爆破拆除施工的作业人员亦应持证上岗。

(4)购买爆破器材,必须向工程所在地公安部门申请《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到指定的供应点进行购买,爆破器材严禁赠送、转让、转卖、转借。

(5)运输爆破器材时,必须要向所在地法定部门申请领取《爆破物品运输许可证》,并按照规定的路线运输,派专人进行押送。

(6)爆破器材的临时保管地点,必须要经当地法定部门批准,严禁同室保管与爆破器材无关的物品。

(7)爆破拆除的预拆除施工应确保建筑安全和稳定,预拆除施工可采用机械和人工方法拆除非承重的墙体或不影响结构稳定的构件。

(8)爆破拆除的预拆除是指爆破实施前有必要进行部分拆除的施工。预拆除施工可以减少钻孔和爆破装药量,清除下层障碍物(如非承重的墙体)有利建筑塌落破碎解体,烟囱定向爆破时开凿定向窗口有利于倒塌方向准确。

(9)对烟囱,水塔类构筑物采用定向爆破拆除工程时,爆破拆除设计应控制建筑倒塌时的触地振动。必要时应在倒塌范围铺设缓冲材料或开挖防振沟。

(10)爆破拆除建筑施工时,应对爆破部位进行覆盖和遮挡防护,覆盖材料和遮挡设施应牢固可靠。

(11)爆破拆除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必须按照《爆破安全规程》(GB6722)有关爆破实施操作的规定进行。

篇3:临边作业安全防范措施

(1)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悬挑平台周边,雨篷与挑檐边,无外脚手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2)头层墙高度超过3.2m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的高度超过3.2m的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

(3)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4)井架与施工用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予分隔封闭。

(5)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篇4:起重吊装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1.起重机的安装、顶升、拆卸必须按照原厂规定进行,并制定安全作业措施,由专业队伍在队长负责统一指挥下进行,并要有安全和技术人员在场监护。

2.起重机安装后,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度偏差值不得超过3/1000。

3.起重机专用的临时配电箱,宜设置在其附近。

4.起重机必须安装行走、变幅、吊钩高度等限位器和力矩限制器等安全装置,并保证灵敏可靠。

5.起重机的塔身上,不得悬挂标语牌。

6.作业前应重点检查:

6.1机械结构的外观情况,各传动机构应正常。

6.2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应符合标准。

6.3主要部位连接螺栓应无松动。

6.4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

6.5供电电缆应无破损。

7.起重机在中波无线电广播发射天线附近施工时,凡与起重机接触的作业人员,均应穿戴绝缘胶鞋和绝缘手套。

8.检查电源电压应达到380V,变动范围不得超过±20V,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后方可上机。

9.空载运转,检查行走、回转、起重、变幅等各机构的制动器、安全限位防护装置等确认后,方可作业。

10.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动机停止运转后,再转向另外一方。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

11.吊钩提升接近臂杆顶部,小车行至端点或起重机行走接近轨道端部时,应减速行至停止位置。吊至臂杆顶部不得小于1m。

12.提升重物后,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用微动机构或使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13.提升的重物平移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

14.作业后将每个控制开关拨至零位,依次断开各路开关,关闭操作室门窗,下机后切断电源总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

15.任何人上塔帽、吊臂、平衡臂的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佩戴安全帽。

16.塔机操作及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操作人员必须有健康证,并定期进行体检。

篇5:施工现场的安全作业须知

一、起重作业

1、起重钢丝绳的报废(更新)标准:(1)钢丝绳断一整股时;(2)在一个捻距内的断丝根数超过总根数的10%;(3)表面钢丝绳磨损,钢丝绳直径小于原直径的7%;(4)钢丝绳打结,严重锈蚀,使用当中断丝根数逐渐增加。因此,对起重作业使用的钢丝绳每天都应该进行检查,并作出是否安全的判断。

2、起重吊钩的报废(更换)标准:(1)表面有裂纹;(2)危险断面磨损量达原尺寸的10%;(3)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4)扭转变形超过10%;(5)吊钩颈部或危险断面产生塑性变形;(6)扳钩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时,应报废心轴。因此,起重作业前必须检查吊钩的安全性能,确保吊钩完好,方可起吊。另吊钩不能采用焊补的办法,应报废,采用新钩。

3、起重作业“十不吊”是指:(1)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2)超载不吊;(3)散装物装的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吊;(4)吊物上有人不吊;(5)安全装置不灵不吊;(6)吊物埋在地下情况不明不吊;(7)光线阴暗看不清不吊;(8)斜吊不吊;(9)边缘锋利物件无防护措施不吊;(10)液态金属盛放过满不吊。

二、电气焊作业

1、电焊作业触电事故产生的原因:(1)焊机受潮,绝缘老化损害;(2)设备保护接地,接零系统不牢固;(3)接线错误;(4)人体部位碰到焊条或夹钳的导体,同时脚或其它部位对地面或金属结构之间没有绝缘物而触电。

2、电焊作业防止触电事故的安全措施:(1)隔离防护避免人与带电导体接触。焊机接线端应在防护罩内,电源线一般不超过3m;(2)绝缘良好,电焊机应在规定的电压下使用,供电线路应有标准的熔封保险装置,防止焊机受潮;(3)安装自动断电装置,避免焊工在更换焊条时触电;(4)穿戴好防护用品,如绝缘手套、鞋等;(5)对设备采取保护接地接零措施。

3、电焊作业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安全措施:(1)焊接处10m以内不能有可燃、易燃物、高处作业应注意火花的飞向;(2)应把乙炔瓶,氧气瓶放在焊接处10m以外;(3)储放易燃易爆物的容器未清洗严禁焊接;(4)焊接管子、容器时,必须把全部孔盖、阀门打开;(5)保证焊接设备绝缘完好;(6)严禁将易燃易爆管道焊作接回路使用。

4、氧气瓶、乙炔瓶的搬运与存放的安全要求:(1)严禁猛烈撞击或采取滚、滑、抛掷的搬运方法;(2)氧气瓶咀处不得沾有或接近油脂;(3)氧气瓶、乙炔瓶存放间距应大于5m;(4)氧气用完,应加“用完”标识,空瓶与重瓶分开存放。

5、电焊、气割作业“十不焊割”的规定:(1)无操作证不能焊割;(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作业,未经审批,并未采取有效措施,不得焊割;(3)不熟悉现场及周围情况,不能盲目焊割;(4)不了解焊割物内部情况,不得焊割;(5)盛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不能焊割;(6)用可燃材料做保温层的设备,未采取有效措施,不能焊割;(7)有压力或密封的容器、管道不能焊割;(8)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未经隔离,不能焊割;(9)作业部位与外单位相接触,未弄清危害或明知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时,不得焊割;(10)作业场所附近有与明火相抵触的工种(如油库),不能焊割。

三、电工作业

1、触电事故的一般规律:(1)第二、三季度多。因多雨、潮湿使设备绝缘性能降低;天热出汗,人体电阻降低。(2)移动电具、手持性电动工具触电多。(3)低压触电多于高压触电。(4)恶劣场所触电事故多。(5)设备不合格,带病运行,触电事故多。(6)规章制度不严,误操作触电多。(7)不落实安全用电常识非正规电工和乱拉接线触电多。

2、触电事故按照物理致因分为:电相(线)触电、双线触电、跨步电压触电、高压电弧触电。触电事故按照对人体的伤害分为电击、电伤、直接接触电击和间接接触电击。

3、防止直接接触电击的安全措施:(1)利用绝缘材料对带电体进行封闭和隔离;(2)采用遮拦、护罩、护盖、箱闸等将带电体与外界隔离;(3)保证带电体与地面、带电体与其他设备、带电体与人体、带电体之间有必要的安全距离。

4、防止间接接触电击的安全措施:(1)保护接地;(2)工作接地;(3)重复接地;(4)保护接零;(5)速断保护。

5、防止直接和间接接触电击的安全措施:(1)双重绝缘;(2)加强绝缘;(3)安全电压;(4)电气隔离;(5)漏电保护。

四、防雷击

雷电是一种自然放电现象,按照其造成的危害可以分为直击雷和雷电感应。

电器设备的防雷使用避雷器(包括管型避雷器、阀型避雷器、氧化锌避雷器三种)。建筑物和一般设备的防雷使用避雷针,避雷针上连受雷端,下连接地极,接地电阻应小于10欧姆。

五、火灾事故的预防

1、火灾发生的三要素是指助燃剂、可燃物和引火源。按照可燃物的形态,火灾可以分为固体火灾、液体火灾、气体火灾。

2、典型灭火器的特点及适用范围:(1)二氧化碳系列灭火器适用与扑灭油类、易燃液体、可燃气体、电器和机械设备的初始起火。(2)泡沫灭火器适用于扑灭A类(木材、棉麻等固体物资)和B类(石油、油脂等自燃液体)的初始起火。(3)干粉灭火器适用于扑灭可燃固体(如木材、棉麻等)、可燃液体(石油、油脂等)、可燃气体(液化气、天然气等)以及带电设备的初始起火。

六、高空作业

1、高处作业中的常见事故一般有二种:一种是人从高处坠落;一种是坠落的物体把人砸伤。

2、预防高处坠落的措施很多,除了加强职工安全教育、进行安全培训、加强安全宣传、制定施工工艺、进行技术交底等工作外,主要是施工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施工场地的防范措施。例如:高处作业的平台四周都应该加装防护拦杆、围栏等;悬空或攀登作业应该系好安全带,或挂置安全网;

3、施工人员必须要作到以下几点:(1)是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防止坠落。(2)是悬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悬空作业点没有挂安全带的条件时,应设置挂安全带的安全挂绳、安全拉绳,防止人员坠落。(3)是4米以上的作业,必须在首层设置安全网,人员通道、出入口上面,必须塔设板棚或网席棚。(4)是高处作业施工所用的工具、材料必须放置牢固,防止滑落坠落伤人。五是夏、冬季施工或雷雨季施工要注意防暑、防滑、防冻、防电击等事故的发生。六是高处建筑垃圾必须集中装运,通过调运到地面。

4、重点是落实:“三宝”、盖好盖子、做好栏子、铺好板子、封好口子、畅通路子

七、淹溺事故的预防

1、淹溺事故的定义:是指在各种浮动或固定的水上建筑物、平台、构筑物等设施上进行作业中落水,造成大量的水从口、鼻进入肺部,使呼吸道阻塞,引起人体急性缺氧窒息而导致的伤亡事故。

2、怎样预防淹溺事故

(1)是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遵守操作规程;

(2)是完善防护措施,配齐安全防护用品,例如救生衣、救生圈等;

(3)是教育职工要遵章守纪,班前严禁喝酒,工作时间不准打闹。

(4)是经常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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