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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塔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4

1、制、三限位、两保险”是否良好,电缆线不得有破损或漏电现象,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合闸送电和吊装。

2、司机操作中必须聚精会神,不准与他人谈笑,听收音机,不准吸烟,驾驶室内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驾驶室内不得超过两人以上)。

3、司机必须注意周围塔吊的运转动向,必须听从专职指挥人员的指挥,如指挥人员发出的信号不明确或有险情时,司机有权拒绝起吊。

4、为了避免多塔作业发生危险,塔吊之间起重臂的垂直高度保证相差两个标准节,司机在吊运物品时,必须注意塔吊交叉作业时高塔的吊物尽可能在这个范围内运行。

5、为了使塔吊司机能够更准确的判断临近塔吊的吊臂的运行位置,本工程在起重臂的端部、平衡臂的尾部、塔尖上各设置了一面小红旗,塔吊操作手应注意力集中,严密观察周围塔吊的动向。并且在两台塔吊的驾驶室内分别设有报话机,在要向对方塔吊运行时要事先进行联系。

6、起重臂非工作状态时吊钩升起,小车停在臂架端部即最大幅度处。

7、起重机在停止工作后,司机离开司机室前,应将各个控制器放到零位,切断电源,关好门窗加锁。

篇2:临边作业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单位工程分(部)项工程交底内容临边作业接受交底班组各班组交底内容施工处在进行临边作业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各工长、架子班班长必须对各作业班组工人进行临边作业的安全技术交底,并作好交底记录。2.在进行临边作业时,必须设置牢固可行的安全防护措施,不同的临边作业场所,需设置不同的防护设施,这些设施主要为防护栏杆和安全网。3.临边防护用的栏杆由栏杆柱和上下两道横杆组成。4.用钢管做栏杆时,应采用Φ48~51mm×2.7~3.5mm的脚手钢管,并用相同口径的扣件或电焊固定。5.防护栏杆在构造上紧密而不动摇,能够承受可能的突然冲击,阻挡住人员在可能状态下的下跌和防止物料的坠落,还要有一定的耐久性。6.防护栏杆上杆离地的高度规定在1~1.2m,上杆离地高度为0.5~0.6m,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以免横杆受力后挠曲过甚产生险情,造成滑跌。7.栏杆柱在桥面固定时,可采用预埋件与钢管下端焊牢。8.栏杆的结构及横杆与栏杆柱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该使防护栏杆在其上杆的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的外力,当栏杆所处位置有发生人群拥挤、车辆冲击或物体碰撞等可能时,还要加大横杆截面可加密柱的距离,以提高其强度和刚度。9.防护栏杆要自上而下有小网眼安全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加扎严密固定的挡脚笆或挡脚板。挡脚笆高度应不低于40cm,挡脚板高度应不低于18cm,挡脚笆与挡脚板面上如有孔眼,应不大于25mm。板与笆的下沿离底面的空隙不大于10mm。10.当临边的外侧面临街道、或其他有人流经过的场所,除设置必要的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还要满挂安全网或以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作全封闭防护。施工员安全员交底日期接受交底人

篇3:铁路施工作业安全措施

1、施工中严格执行《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及《西安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进行施工。

2、提前联系车站、供电、电务、铁通、公安,等有关单位签订施工安全配合施工协议书。

3、施工前由技术主管向施工负责人进行安全及技术交底,并在施工中严格施行。

4、施工必须坚持标准化作业,做好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合理安排劳力和使用材料,按程序施工。

5、在施工过程中工地施工负责人应该在施工前、施工中和施工后,按分工责任做好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

(1)施工前:检查是否做好了各项准备工作。

(2)施工中:检查是否按标准化程序作业,是否达到要求,不符合标准时应立即制止。

(3)施工后:应全面检查,发现超标处所立即纠正,由施工领导人发布命令,才能收工,确保安全和质量。

6、工地要设置专职安全检查员,发现违章作业,应立即制止。

7、施工领导人要对现场情况做到深入细致的了解,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出每日安全措施,以保证行车及人身双重安全。

8、使用各类机械要严格执行《行规》和《安规》有关规定。

9、起道要统一按标高进行,并适当预留沉落量。

10、、各项施工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制度,严禁简化作业程序。

11、材料、机具堆码放置整齐,不得侵限并由专人看护。

篇4:高空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1、凡在离地面两米以上进行的作业,都属于高空作业。所有高空作业者,不论什么工种,进行作业的时间、地点,也不论专业或临时,均应执行本制度

2、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症、恐高症及其他不适应高空作业的人,一律不准从事高空作业。

3、高空作业前,应仔细检查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改进或拒绝登高作业。4、所有高空作业人员,不准穿硬底鞋,一律使用安全带。安全带一般应高挂低用,即将安全带绳端的钩子挂在高的地方,而人在较低处进行作业。

5、电焊工在两米以上高空进行焊接时,必须找适当位置挂好安全带,确保安全操作。

6、进行高空焊割时必须先将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移至安全地带,还要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割下的金属或火花不致伤人或引起火灾事故。

7、电焊工所用焊条,应装在焊条桶内,随用随取。用剩的焊条头,应装在铁盒内或找适当的地方放好,待工作完毕后一同带下。

8、高空作业人员不准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也不准从地面上往高空抛物件,应使用绳索、吊篮等传递物件。特殊情况下,如果必须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时,地面应有人看管,以确保不伤害他人和损坏设备。

9、高空作业所用小型机具(如葫芦、千斤顶等)应找适当位置放好,并用绳索、铁丝捆绑牢。

10、站在跳板上工作时,不应站在跳板的端头。同一跳板上站立作业人员不能超过2人。

11、高空作业区的沿口、洞孔处,应设置护栏和标志,以防失足踏空。

12、高空作业区的下方地面,严禁堆放脚手架、跳板或其他杂物,地面人员应禁止在高空作业区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行。

13、严禁在高空作业时嬉戏打闹。

篇5:高墩作业安全须知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而在高处作业大于30m时为特级高处作业。

一、高处作业时安全防护技术措施重点检查内容:

1、高处作业施工时,应使用牢固的脚手架、平台、梯子、防护围栏、挡脚板、安全带、安全绳、安全网等。作业前主管工程师应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牢固、可靠。

2、对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应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查,主要检查是否接受高处作业安全知识教育,特殊高处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岗前施工单位是否依据有关规定对其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交底。

3、对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开工前和施工中专职安全员定期抽查施工人员体检情况,要求凡患有恐高症等不适应高空作业的人员,严禁从事墩上工作,严禁酒后登高作业。在现场巡视过程中重点要求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施工人员所持工具必须用绳挂在工具栏内,防止坠落伤人。

4、对施工现场,要求按不同高度有针对性的将各种安全警示标志悬挂于塔架或相应的部位,夜间设置红灯示警。

5、在高处作业严禁投掷工具、材料等,如果上下立体交叉作业确有需要时,中间必须要求设隔离网和其它隔离设施。

三、攀登作业及安全措施要求:

1、登高用梯的角度、斜度、宽度、连接措施应符合国家规定。

2、高处作业所用的梯子不得缺档和垫高,同一架梯子不得二人同时上下,在通道处(或平台)使用梯子应设置围栏。

3、梯脚底部、连接部位锚固件必须焊接安装牢固。

4、上下爬梯必须面向梯子,并且手中不得持有器物。

5、要设专人对梯子进行经常性的检修和防护,确保上上下下的安全。

四、模板吊装作业安全措施要求:

1、模板吊装后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

2、严禁在模板支撑和连接件上下,严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板作业。

五、空心高墩翻模施工作业安全措施要求:

1、安全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

2、安全目标:死亡率控制在0,重伤率控制在0,万元以上的经济损失控制在年产值的0.4‰以下。

?3、组织保证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第一安全负责人,丁广海专职安全员。

4、制度保证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经理是安全第一负责人,主管施工生产的项目副经理是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项目主抓安全的副经理对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工作负责。

(3)根据施组和工程实际情况,编制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细则、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分发至工班,组织逐条学习、落实,抓好“安全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和“三级安全教育”。

(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坚持工前讲安全、工中检查安全、工后评安全的“三工制”活动。坚持每周一的安全活动日活动。

(5)每一工序开工前,做出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实施措施及时做好施工技术及安全工作的交底,并在施工过程中督促检查,严格执行。

(6)坚持特殊工种持证上岗。

(7)坚持定期安全检查制度。项目部每月检查一次,工区每半个月检查一次,工班每天检查一次,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指定专人限期整改。

(8)设立安全专项基金,对安全生产好的个人和班组给予重奖,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忽视安全的行为给予重罚,对造成安全事故者视其情节严肃处理。

(9)全员加强防雷电、防火、防洪等防灾期意识,建立防洪组织,配备消防设施,制订措施和管理制度,并落到实处。减少自然灾害造成损失。

(10)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培养安全生产所必须具备的操作技能。

(11)做好职工的定期教育及新工人、变换工种工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新进场工人(包括民工)未经三级教育不得上岗。新工法、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及技术难度复杂的作业和危险较大的作业,要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采取可靠的保证措施。

(12)坚持每个安全活动日的安全学习活动。

(13)规范执行安全检查制度。项目经理部保证检查制度的落实,规定检查时间和参加检查的人员。经理部每月检查一次,作业班组每天检查一次,非定期检查视工程情况进行,在施工准备前、危险性大、季节变化、节假日前后等情况下100%检查。

(14)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问题、安全隐患,要建立登记、整改、消项制度。定措施、定经费、定完成日期,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仿护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险情,立即停止施工,处理合格后方可施工。

5、机械安全保证措施

(1)施工现场实施机械安全管理及安装验收制度,施工机械、机具和电气设备,在安装前按照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安装,经验收确认状况良好后方可运行。

(2)车辆驾驶员和各类机械操作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对驾驶员、机械操作人员定期进行《安规》教育。严禁酒后驾驶车辆和操作机械,车辆严禁“三超”,禁止使用“带病”的车辆、机械和超负荷运转,并坚持“三查一检”制。

(3)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集中停放。严禁对运转中的机械设备进行检修、保养。机械作业的指挥人员,指挥信号必须准确,操作人员必须听从指挥,严禁违令作业。对机械设备、各种车辆定期检查,对查出的隐患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并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发生机械伤害事故。全部机械均应分别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挂牌上墙。

(4)施工用电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GJ46-88)要求进行设计、检测。

(5)起重机、高空作业等严格执行安全交底的内容。

6、塔吊安装及拆除安全保证措施

1)塔吊的轨道基础或混凝土基础必须经过设计验算,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基础周围应修筑边坡和排水设施,并与基坑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2)塔吊基础土壤承载能力必须严格按原厂使用规定或符合:中型塔为8~12t/㎡、重型塔为12~16t/㎡。

3)塔吊的拆装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进行,拆装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4)拆装人员应穿戴安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熟悉并认真执行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

5)风力达到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连接情况。顶升时严禁回转臂杆和其他作业。

6)塔吊安装后,应进行整机技术检验和调整,经分阶段及整机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4/1000。塔吊的电动机和液压装置部分,应按关于电动机和液压装置的有关规定执行。

7)塔吊的金属结构、轨道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并应设立避雷装置。

8)每道附着装置的撑杆布置方式、相互间隔和附墙距离应按原厂规定,自制撑杆应有设计计算书。

9)塔吊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如限于现场条件,必须在线路旁作业时,必须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塔吊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规定。

10)塔吊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塔吊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

11)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12)在进行塔吊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操作人员应鸣声示意。检查电源电压应达到380V,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20V、-10V,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方可上机。

13)塔吊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操作人员也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应拒绝执行。如果由于指挥失误而造成事故,应由指挥人员负责。

14)操纵室远离地面的塔吊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可设高空、地面两个指挥人员,或采用对讲机等有效联系办法进行指挥。

15)塔吊的小车变幅和动臂变幅限制器、行走限位器、力矩限制器、吊钩高度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16)塔吊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塔吊载运人员。

17)塔吊机械必须按规定的塔吊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在特殊情况下需超载荷使用时,必须经过验算,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有专人在现场监护,方可起吊,但不得超过限载的10%。

18)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电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将重物安全降到地面。

19)严禁使用塔吊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筑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20)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方可起吊。标有绑扎位置或记号的物件,应按标明位置绑扎。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角不得小于300°。

21)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塔吊露天作业。在雨雪过后或雨雪中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22)在起吊载荷达到塔吊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20~50cm停止提升进行下列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起吊。对于有可能晃动的重物,必须拴拉绳。

23)重物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非重力下降式塔吊,严禁带载自由下降。

24)塔吊吊钩装置顶部至小车架下端最小距离:上回转式2倍率时1000mm,4倍率时为700mm;下回转式2倍率时为800mm。4倍率时为400mm,此时应能立即停止起吊。

25)作业中,操作人员临时离开操制室时,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作业完毕后,塔吊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宜升到离起重臂顶端2~3m处。

7、高空作业安全保证措施

1)熟悉掌握本工种专业技术及规程。

2)年满18岁,经体格检查合格后方可从事高空作业。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精神病和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禁止登高作业。

3)距地面二米以上,工作斜面坡度大于45°,工作地面没有平稳的立脚地方或有震动的地方,应视为高空作业。

4)防护用品要穿戴整齐,裤角要扎住,戴好安全帽,严禁穿拖鞋,不准穿光滑的硬底鞋。要有足够强度的安全带,并应将绳子牢系在坚固的建筑结构件上或金属结构架上,不准系在活动物件上。

5)登高前,施工负责人应对全体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

6)检查所用的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防护板、安全网)必须安全可靠,严禁冒险作业。

7)高空作业区地面要划出禁区,用竹篱笆围起,并挂上“闲人免进”、“禁止通行”等警示牌。

8)靠近电源(低压)线路作业前,应先联系停电。确认停电后方可进行工作,并应设置绝缘档壁。作业者最少离开电线(低压)2米以外。禁止在高压线下作业。

9)高空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并必须从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得在高空投掷材料或工具等物;不得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不准打闹。工作完毕应及时将工具、零星材料、零部件等一切易坠落物件清理干净,以防落下伤人,上下大型零件时,应采用可靠的起吊机具。

10)要处处注意危险标志和危险地方。夜间作业,必须设置足够的照明设施,否则禁止施工。

11)严禁上下同时垂直作业。若特殊情况必须垂直作业,应经有关领导批准,并在上下两层间设备专用的防护棚或者其他隔离设施。

12)严禁坐在高空无遮栏处休息,防止坠落。

13)卷扬机等各种升降材料的设备严禁上下载人。

14)脚手架的负荷量、每平方米不能超过270公斤,如负荷量必须加大,架子应适当加固。

15)超过3米长的铺板不能同时站两人工作。

16)进行高空焊接、氧割作业时,必须事先清除火星飞溅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器。

17)脚手板斜道板、跳板和交通运输道,应随时清扫。如有泥、水、冰、雪,要采取有效防滑措施,并经安全员检查同意后方可开工。当结冻积雪严重,无法清除时,停止高空作业。

20)遇六级以上大风时,禁止露天进行高空作业。

?8、桥梁施工安全基本要求

1)施工现场必须有严格的安全隔离设施,闲杂人员不准进入作业区,并设立了醒目的安全标志。

2)施工前工地负责人必须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及安全注意事项交底,对特种人员、特殊设备主要部位要作出详细安全交底,交底内容要记录在当天施工日记中备案。

3)做好施工前对各种机械设备、施工机具进行安全检查,保证其健全、有效,不得带病运转,确保安全运行。

4)使用移动电具,必须配备移动标准电箱,操作人员要戴好绝缘手套和绝缘鞋。

5)必须戴好安全帽,登高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穿防滑软底鞋。

6)施工区域的便道、便桥要牢固、平坦,交通要道要实行机动分流,危险部位要设有安全警告、警示标志,夜间要点“闪光灯”示警。

7)起重、卷扬机必须完好无损,钢丝绳使用时要剩余3圈以上,要经常检查保养,凡发现有六分之一断丝现象,应停止使用,并立即更换。钢丝绳的接头处按规定使用三只扎头固定,操作人员要指派熟练专业人员,指挥信号要明确,不得多人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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