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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包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5

1目的为规范和加强公司对外包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将外包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公司日常管理中来,切实加强对外包工程的安全监督,确保承包方符合公司的安全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于在本公司范围内,由外来单位进行的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以及大、中、小检维修项目中一切工程施工和活动。3定义3.1外包工程项目:是指经本公司发包给外单位施工作业的工程(劳务)项目;3.2外包单位(承包方):是指进入我公司生产区域及作业场所,从事施工作业的施工队伍;3.3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指对特定的外包工程项目负有主要管理职责的部门。一般按公司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定具体部门作为某一外包工程合同项目的管理部门。3.4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是指与外包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的书面安全协议,是外包工程合同的重要组成部份。其内容包括该工程项目的甲、乙双方提供的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措施或安全技术方案等。4职责4.1工程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外包工程项目的归口管理。主要负责资质审核和承办工程招标、合同签订、过程质量、进度监督管理、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等。4.2安全环保部4.2.1负责审查外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审查,拟定并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4.2.2对承包方主要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进行入厂前的安全教育培训;4.2.3审查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件是否有效;负责对复杂、危险的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进行审批;4.2.4对外包施工单位施工过程进行安全监督、检查与考核;4.2.5参与对外包工程项目竣工验收。4.3工程所在部门负责外包工程在本部门施工过程的现场安全检查和监督管理,参与工程项目竣工验收。4.4外包单位4.4.1外包单位负责人为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该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遵守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监管安全施工作业。4.4.2开工前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4.4.3教育和监管所属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场所;4.4.4教育所属人员严格遵守本公司各项规章制度。4.4.5落实施工项目的各项安全措施。4.5财务部负责根据安全环保部提供的安全生产考核结果,同外包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保证金的结算。4管理程序及要求4.1外包单位安全资质审查4.1.1本公司对所有外包单位实行安全资质评审确认和准入制度。外包单位在进入本公司承揽工程前必须经过安全资质评审。任何单位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严禁录用,更不得私自安排施工作业。4.1.2外包单位的安全资质条件及需要提供的资料:a.企业营业执照(审查后保留复印件);b.法人证明书,或法人委托书或授权书;b.施工资质证书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后保留复印件)c.安全管理网络机构、现场施工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安监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管理资格证。(审查后保留复印件)d.施工涉及特种作业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安监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身份证及操作证原件,审查后保留复印件)e.员工安全教育记录;f.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g.过去一年的安全生产业绩记录;h.具有满足工程需要、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安全防护设施和劳保用品。i.工程施工计划/方案;j.外包单位全体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k.外包单位购买工伤保险或意外保险的人员的清单及相应材料。4.1.3评审程序a.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和工程所在部门对中标外包单位进行施工资质审查。b.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外包单位的安全资质进行审查,外包单位必须向安全环保部提供上述资质材料,填写《外包单位安全资质审查表》,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4.1.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外包单位不能获得安全资质确认,不得进入本公司范围内承揽工程项目和施工作业。a.不能提供4.1.2条所述安全资质材料或材料不齐全的,或提供虚假资质材料的;b.在两年内在本公司施工作业期间有发生过重伤、死亡事故的记录的;c.新的外包单位在进入本公司之前两年内曾发生过死亡及以上事故的。d.外包单位存在其它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4.2工程承包合同签订的要求4.2.1外包单位通过安全资质审查合格后,才能签定工程施工合同及有关施工协议。4.2.2在与外包单位签订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单独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作为主合同的附件。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由本公司安全生产主管领导与外包单位签订。4.2.3《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必须明确双方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签订协议后的2天内,外包单位应按工程施工合同总额的1%-10%缴纳安全施工保证金。具体数额由双方按实际情况协商,并在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中予以明确。4.3安全教育4.3.1经审查合格并签订安全协议的外包单位,在进入施工现场前,组织施工人员接受本公司安全环保部的安全教育。内容包括本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工程施工相关的安全知识、事故案例教育等,并作好记录,未经教育不得进行工程施工。4.3.2外包单位应自觉接受本公司的安全教育。4.4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及要求4.4.1所有工程项目施工前必须办理开工申请手续,填写《外包工程开工申请审批单》,经相关部门及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开工。4.4.2外包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与工程所在部门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包括:a.外包单位的工作范围和工作范围中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b.外包单位工作范围相关的系统和相邻空间中存在的危险因素,以及已采取的措施。如水、电、汽源的断绝、标志和隔离措施,介质的泄排措施等。c.在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容易引起人员伤害或设备事故的场所作业,要求外包单位制订专门的安全措施。4.4.3外包工程施工计划/方案的编写4.4.3.1外包单位在施工作业前必须编写安全施工计划/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经公司工程所在部门、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安全环保部审查,同时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宣贯。4.4.3.2安全施工方案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安全目标、组织管理措施、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安全保护措施、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防火安全措施、文明施工措施、环境保护措施等。4.4.4外包工程工作票的办理a.外包工程项目中涉及危险作业时,要按照本公司《高危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办理高危作业安全审批手续。b.对设备(系统)检维修、维护时,必须办理“停电作业票”。c.在禁火区内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d.工程施工需要拉接临时电源的必须办理“临时用电审批表”。e.进行土建项目的外包工程,如对正常的生产产生影响(使人身、设备安全受到威胁,需停止某些设备运行作为必须的安全措施等),则必须办理工作票。上述工作票由工程所在部门协助外包单位进行办理。4.4.4作业过程的安全检查和监督4.4.4.1外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建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网络,明确现场负责人和安全员。现场负责人和安全员对所负责项目全过各的安全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全部得到落实,对工程的危险点必须进行严格控制,对在施工中发现的各种不安全现场应及时向本单位负责人汇报,并做好记录。4.4.4.2工程所在部门和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外包工程的现场管理,经常到现场进行检查措施的落实情况,4.4.4.3公司安全环保部应安排专人定期对外包施工现场进行巡查,重点监督和检查现场施工中的不安全情况,及时纠正各类性质的违章违规行为。检查中发现隐患的,填写《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外包单位限时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同时做好检查整改记录,作为对外包单位的考核依据。4.4.4.4对于外包单位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和合同的行为或违章作业,公司安全环保部有权根据本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处罚或责令停工。4.4.5设备启动、调试的安全管理4.4.5.1施工过程中需要设备试运转时,必须与工程所在部门联系,由中央控制室操作人员或岗位员工负责操作,严禁外包单位私自启动设备。4.4.5.2主体设备安装、系统调试必须有施工、调试方案,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配备专职的监护人员,落实监管责任。4.4.5.3施工过程中工作负责人应熟悉管辖范围的设备的制作、安装、调试、工作原理和操作等内容。4.4.6外包单位现场文明施工要求4.4.6.1设备设施、材料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堵塞通道和影响生产人员的操作、巡检;4.4.6.2废旧料要按规定地点分类堆放,严禁乱扔乱堆,要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4.4.7竣工安全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必须同时进行安全验收,不符合本质安全要求的不得验收通过。5惩罚与考核5.1外包单位违反本制度条文或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违章违规操作的,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的规定进行罚款。5.2外包单位施工现场违反文明生产规定或未做到工完场清的,视情节收取乙方2000—10000元违约金。5.3安全环保部根据外包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安全评价,按《外包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考核细则》进行评分,评分为100分制,评定结果:总分90分以上为优秀,将继续保留合作,在使用过程将享有承接工程优先政策,总分70---90分之间为较好,将列为观察使用单位,总分70分以下为一般,将列入为临时单位和重点监视对象单位;对评审总分60以下为差,将给予淘汰清退处理;5.4外包单位在工程施工期间因承包方原因导致发生人员轻伤事故的扣除保证金的10%作为乙方的违约金;如发生人员重伤事故的扣除保证金的50%作为乙方的违约金;造成死亡事故的,扣除全部施工保证金作为承包方的违约金,并取消其施工资质,两年内不得进入本公司范围内承揽工程。扣除保证金的行为,并不能免除或减轻承包方对第三方和/或甲方的赔偿责任。5.5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或工程所在部门违反本制度条文的,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以200—1000元的罚款。6制度未涉及的事项,按照公司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执行。8本制度自2013年8月30日起执行,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9附件《外包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外包单位安全资质审查表》《外包工程开工申请审批表》《外包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现场文明考核细则》?外包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现场文明考核细则序号考核内容考核标准考核评分1外包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各类资质,证照齐全有效,并与招投标文件承诺一致,相应资质必须符合工程实际需要。否决项。若手续不全的,强制性要求停工、退场。若存在弄虚作假、蒙骗行为的立刻取消施工资格。2外包施工单位进场前签订施工合同、安全管理协议,提交开工报告和施工组织方案。手续不全的扣20分,并强制性要求停工整改,完善手续后方可施工。3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安全管理网络和制定本单位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未建立、制定或未及时修订完善安全管理网络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扣5分。4施工单位要定期对所属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教育培训要做好记录,并提交给安全环保部检查。未培训或没记录的,扣5分,记录敷衍了事或记录不全的扣3分。5进场施工作业的特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查出无证上岗的,扣5分,并责令无证人员退场。6外包单位施工前需提供现场管理人员、安全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开工前未提供的扣5分。7外包单位进场施工前需向安全环保部提供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每超过一天未提供扣5分。8施工单位要给所属员工配备必需的劳动保护用品,建立台帐,并督促按规定穿戴。未配备劳保用品的扣10分,未按规定穿戴每人次扣2分。9施工单位要学习本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违反本公司制度的每发现1人扣2分。10施工单位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办理作业审批手续,落实安全措施。未办理作业审批手续的每次扣5分,现场未落实安全措施的扣5分。11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发现违章扣5分/人次。12施工单位作业前必须认真检查,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发现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每项扣5分。13施工单位对安全环保部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及时落实整改。未及时整改的每项扣5分。14调试前需制定调试方案并做调试记录。没调试方案或不按规定调试的扣5分。15严格按用电安全规程拉接电源,临时用电必须办理审批手续私自乱拉接电源的,临时用电不办理审批的,扣5分16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的,必须如实及时上报安全环保部不及时上报或弄虚作假、刻意隐瞒的扣20分17施工单位所使用的机具(包括从业主方借用的机具)须按照要求做好防护工作。使用不合格的机具每次扣5分。18施工作业现场必须做到整齐有序,垃圾杂物送到指定位置,不得乱扔。如有违反扣10分19不得随地大小便。每发现一次扣5分20施工场地每天打扫保持卫生干净。场地脏乱差的扣20分21施工完毕按规定做到工完场清,达到5S的标准要求未进行工完场清的每次扣30分22发生一起轻伤事故扣10分23发生一起重伤、死亡事故扣100分24其它。根据实际情况,参照以上标准进行考核。合计得分综合评价及建议?考评人签名:?年月?日审核人意见?审核人签名:年月?日公司领导意见公司领导签名:年月?日说明:以上评分为100分制,90分以上为优;80—90分为良;70—80分为一般,60分以下为差。评估结果纳入外包施工单位记录档案,作为今后是否继续录用的依据。

篇2:房屋拆除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实施规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房屋拆除工程的施工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避免和控制伤亡事故,确保房屋拆除工程施工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房屋拆迁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市房屋拆除工程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拆除施工及实施对房屋拆除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市、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房屋拆除工程施工安全的统一监督管理部门,市、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委托拆管、安监、建管等机构,具体行使房屋拆除施工的安全监督和队伍管理工作。

第四条市、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房屋拆除工程(以下简称拆房)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拆迁实施单位的资质管理。

(二)负责核发拆房施工单位的《拆房施工单位资格证书》和《拆房施工单位安全资格证书》。

(三)负责办理拆房施工安全监督手续。

(四)负责对拆房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拆房施工合同等进行核准、登记管理。

(五)依法查处拆房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管理法规和规定的行为。

第五条拆迁人应将房屋拆除工程委托给具有拆房资质的拆迁实施单位,拆迁实施单位应将工程发包给具有《拆房施工单位资格证书》和《拆房施工单位安全资格证书》的拆房施工单位。拆管部门和拆迁人、拆迁人和拆迁实施单位、拆迁实施单位和拆房施工单位必须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

第六条拆房施工单位从事拆房施工的基本条件:

(一)拆房施工单位必须取得《拆房施工单位资格证书》和《拆房施工单位安全资格证书》后,方有资格从事拆房施工。

(二)拆房施工单位必须建立以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逐级责任制、明确逐级安全责任人。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体系。

(三)拆房施工单位对从事拆房施工的作业人员必须依法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四)拆房施工单位应配备与拆房工程度规模相适应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拆房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上岗证后方能从事拆房作业,同时,拆房施工作业人员应进行健康检查,对患高血压、心脏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拆房施工作业。

第七条拆房施工作业前的安全管理:

(一)拆房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应到安监部门办理拆房安监手续,同时应到建管部门办理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拆房施工合同等核准登记手续。

(二)拆房施工单位应根据拆房工程的具体情况,编制拆房施工组织设计或拆房方案,其组织设计或拆房方案必须经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签字,报安监部门备案。对特殊工程或采用爆破等特种作业方法拆除的项目,其施工组织设计或拆房方案等应报公安等有关部门批准。

(三)拆房施工技术负责人在施工作业前,应当向拆房施工作业人员作书面安全技术交底,被交底人应当了解该项技术作业的基本要求和安全操作规程,在相关文件上签字,并受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四)拆房施工单位必须在工地固定场所设置下列标牌:⑴工程概况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拆房实施单位、拆房施工单位名称和施工项目经理、拆(竣)工日期、监督电话;⑵房屋拆除安全生产牌;⑶文明施工牌。

在拆除工程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应设施工标志牌、安全警示标志牌,采取可靠防护措施,实行封闭施工。

第八条拆房施工作业时的安全管理:

(一)拆房施工作业应严格按国家强制性标准、施工组织设计或拆除方案实施。拆除建(构)筑物通常应自上而下,对称顺序进行,不得数层拆除,当拆除一部分时,先应采取加固措施,防止另一部分倒塌。

(二)拆房施工作业人员应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戴好安全帽,高处作业应系好安全带,不得冒险作业。

(三)拆房施工作业时严禁向下抛掷,拆卸各种材料应及时清理,分别堆放在指定场所。

(四)在拆房施工作业过程中,如发现文物、爆炸物以及不明电线(缆)、管道等应停止施工,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经处理后方可施工。如发现有害气体外溢、爆炸、坍塌、淹埋或人员伤亡事故,须及时向公安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

第九条违反本实施细则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十条本实施细则由无锡市建设局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篇3:大型机械施工安全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一、为切实加强建设工程大型施工机械的安全管理,提高建设管理水平,实现建设安全管理标准化,确保宁启复线电化改造工程“平安宁启”、“精品宁启”、“和谐宁启”目标的实现。

二、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三、本办法所指大型施工机械包含:

1、大型起重吊装及制、运、架设备:

架桥机,提梁机,运梁车,移动模板,塔式起重机,龙门架、井架垂直提升设备,其它起重机等。

2、轨道运行设备:

长轨铺轨机、运输车,捣固机,运碴车,配碴车,稳定车,钢轨打磨车,钢轨闪光对焊车,重型轨道车,恒张力作业车,电化架线车,接触网冷滑试验车,电化立杆车等。

3、其它大型设备:

重型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装载机,平地机,摊铺机,混凝土运输车,混凝土泵车,搅拌机,发电机组等。

四、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的目标:

以人为本,健全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保障体系,强化过程控制,实现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稳定的“两杜绝一减少”目标。即:杜绝因大型施工机械原因造成生产安全一般及以上事故、杜绝因大型施工机械原因造成一般D类及以上铁路交通事故;减少因大型施工机械原因造成的安全隐患。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一、项目部成立大型机械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李国奉

副组长:方开国?吴?涛?刘惠明?盈世楷

组?员?吴乾辉?周志军?周礼武?李华明?

王?勇?黄国民?杨建军?张惠明

马怀雄?谢?胜

调?度:曾?健?办公室电话:0394-5659796

二、职责:

1、按照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设置符合规定的大型施工机械的型号规格、数量。

2、加强对大型机械的组织领导工作,强化过程控制,建立健全大型施工机械管理制度和台帐,落实大型施工机械管理岗位责任制,制订大型施工机械安全控制措施和作业指导书。

3、负责施工机械进场前的验收工作,各类合格证书、检验检测报告资料齐全。

4、建立大型施工机械的安全技术档案和动态管理档案,对大型机械的购置、安装、检验、维修、保养、拆卸等详细情况要明确记录。

5、负责对操作人员资质资格的审查,定期进行安全、技能培训。

第三章安全管理

一、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1、施工单位应建立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技术责任制,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细则),定期检查制度,交接班制度,设备保养、检修制度,安全教育制度,机械使用的定人、定机、定岗的“三定”制度等。

2、施工单位要建立大型施工机械安全技术档案。主要包括: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生产合格证,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出厂前的静载试验报告,设备出厂时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及要求,使用许可证明文件,定期检验和自检记录,主机及附属设备、安全附件的运行记录,维护保养记录,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3、大型机械设备在进场前,施工单位要建立完备的大型设备管理台帐和特种设备、临近既有线大型设备的安全质量管理包保责任展开表。管理台帐包括设备的品名型号、规格数量、性能指标、设备状况、进场时间、操作人员等。安全管理包保要每一台特种设备、临近既有线的每一台大型机械都要落实到项目部领导和工班的具体职工。设备管理台帐和特种设备、临近既有线的大型设备的安全质量管理包保责任人名单要在设备进场前报监理单位审核,报宁启指挥部核备。

4、大型施工机械要有设备状态牌,牌中须表明:设备名称、设备型号、生产日期、设备编号、设备高度、施工里程、施工内容(墩号、桩号)、技术要求(桩长等)、操作人员、现场负责人、防护人员等。状态牌由施工单位按上海铁路局《标准化工地》中有关展示牌的要求统一制作,设置在大型机械正常停放位置。

5、作业人员教育培训。施工单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并定期进行相关施工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大型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熟悉本机的构造、原理、性能及安全技术要求,做到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经考试合格并取得操作合格证方可上岗作业。属特种机械设备的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特种设备操作证上岗。教育、培训、考试要形成记录和台帐备查。

6、大型机械设备进场检查。大型施工机械在使用前,施工单位应进行自检并做好记录,自检合格报监理单位审批,审批合格报宁启指挥部备案。施工单位针对各类大型施工机械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应贴挂于设备的显著位置。

7、特种设备的安装,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安装单位承担。使用前,施工单位应当在省辖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8、监理单位要严格履行监理职责,建立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监管台帐,全过程地监控大型施工机械设备使用状态。对于特种设备、临近既有线的大型设备在施工单位安全质量包保责任表的基础上建立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包保体系,落实责任人,并报宁启指挥部核备。监理单位要加强对大型机械设备施工方案和使用条件的审查,特别要做好对特种设备安装单位的资质审查工作。同时,要做好对施工单位设备管理台帐、各种合格证、检查报告等的检查,切实发挥好监管作用。

二、临近既有线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

1、安全技术措施。

1.1、施工单位临近既有线大型机械施工必须要有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和针对临近既有线大型机械施工安全的专项施工方案,报监理单位审查,经批复后方可组织施工。

1.2、必须和设备管理单位签定安全协议,在设备管理单位进行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组织临近既有线大型机械施工。

2、安全预控措施。

2.1、与既有线距离安全控制:

大型机械进场前,必须测量桩位离既有线护栏、围墙的距离,形成施工位置与既有线设备的距离表。凡大型施工机械的高度≥桩位与护栏、围墙距离的桩位,一律划出红线(警戒绳),红线内的大型机械施工作业必须采取重点防护措施,当既有线有列车通过时红线内大型机械必须停止作业。对于高度投影影响既有线安全和起吊作业的吊臂作业半径侵入既有线建筑接近限界的大型施工机械原则上不得使用,如确需使用,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控制措施,经各施工、监理单位、宁启指挥部的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研究、批准、签认后方可进场施工。

2.2、地下管线安全控制:

大型机械进场前,施工单位要提前探明开工场地的地下管线等隐蔽设备的情况,并与设备管理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在设备管理单位现场交底的前提下,再由施工单位的三电部门对施工部门进行现场书面交底。施工部门要对施工场地、施工桩位进行人工开挖探沟,以确认有无地下管线。对于挖出的地下管线,采取支护防护措施。对已探明的地下管线径路区域要采取隔离防护措施,安全防护警示标志要鲜明醒目。

2.3、架空线及其附属设备安全控制:大型机械与架空电力线的安全距离必须满足《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的要求(见附表1)。大型施工机械在接触网支柱及接触网带电部分五米范围以内时,须装设接地线;在距离接触网带电部分二米到四米范围内时,接触网可不停电,但须有接触网工或经专门陪训的人员在场监护。在电杆、拉线附近施工,对电杆应留出1~1.5米半径的土台,对拉线留出1.5~2.5米半径的土台,土台周围应插标杆警示。大型机械施工对架空线及其附属设备必须有防倾覆措施。

2.4、施工人员安全控制:

凡参加临近既有线大型机械施工的人员,必须进行既有线施工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施工单位的劳务人员由所在的工程局进行培训。未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人员一律不得上岗,否则将追究施工单位领导责任。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和复审记录,方可上岗。

3、安全防护措施。

3.1、建立安全防护网络:临近既有线大型机械施工作业时,必须建立以下安全防护网络。

3.2、专职防护:施工单位专职防护人员必须做到“一机一人”、“随机而动”,确保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3.3、驻站防护:施工单位必须在车站设驻站防护员,使用通信设备向施工现场负责人、工地防护员通报列车运行情况。

3.4、现场防护: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作业点的既有线两端设置现场防护员。当施工作业现场发生危及行车安全的情况时,施工现场负责人应立即使用通信设备通知既有线两端的现场防护员,按危及行车安全故障时的防护办法及时设置防护。

4、设备加固措施:大型施工机械的安装场地应平整、夯实、无障碍物。场地承载力要经过检算,能承载大型机械的工作压力。当地基松软、承载力不足时,应加铺枕木或钢板垫护。对于可能侵入既有线护栏、架空线等设备(机械高度≥机械与护栏、架空线距离)的大型机械,施工时应尽可能将易倒方向避开既有线和架空线。大型机械必须按规定设置缆风绳、地锚桩、斜撑杆、配重等防倾覆措施。对固定的桥桩钻机、路基桩机应采取缆风绳、地锚桩、斜撑杆等定向加固措施并增加配重,定向加固就是向既有线、架空线的相反方向设置缆风绳、地锚桩。地锚桩埋设的体积、深度和缆风绳的强度、连接必须符合规定,满足抗倾覆受力检算。带有机配斜撑杆的钻机(冲击钻机),必须配套使用。在墩台内桩位间施工必须在缆风绳防护下进行。对于吊臂活动范围较大的起重机,应采取加大配重的加固措施。监理单位施工前必须对施工场地承载力,缆风绳、地锚桩的承载力进行验证签字。

5、安全检查措施:大型机械进场或转移工点时,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组织工点开工检查,从工地概况、加固措施、场地布置、施工人员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检查,按规定填写《大型施工机械现场安全检查表》,并留存备查。大型机械施工期间,各单位、各部门应经常组织定期、不定期安全检查。

6、夜间轮值措施:临近既有线大型机械施工期间,遇有夜间施工,除工点现场负责人、安全监护人、技术人员外,施工单位应组织相关领导、安全技术人员夜间轮流跟班指导把关。监理单位必须派人现场跟班监护。施工现场必须有足够的照明条件。

7、确保七个“严禁”的落实:

7.1、严禁使用没有制造资质的企业生产的设备。

7.2、严禁使用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的低素质人员进行大型施工机械操作。

7.3、严禁施工现场大型施工机械施工违章作业。

7.4、严禁大型施工机械带故障作业。

7.5、严禁自轮运转等轨道运行设备没有经过专门批准擅自上道运行。

7.6、严禁自轮运转等轨道运行设备正司机单人操作(正、副司机同时到岗)。

7.7、严禁自轮运转等轨道运行设备副司机操作。

三、现场监管:

1、大型施工机械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机”专职防护,并做到“五个一”齐全,即一册(操作手册)、一人(专职防护)、一本(机械施工日志)、一牌(设备标识牌)、一证(机械操作证)齐全。作业场地必须有明显的安全警戒线和安全警示牌。桥墩、桩位要有明示牌。

2、施工现场大型施工机械的安装、拆装工作,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工区的安质部长、安质部人员必须到场把关。监理单位必须对承担安装、拆装工作的单位资质进行确认。

3、进行大型施工机械作业时,作业现场必须有领工员、安全员、技术员、监理员等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把关。

4、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戴相应劳动保护用品。作业前应按大型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检查。作业中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指挥,不得酒后上岗或连续疲劳作业。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严禁带手机上岗。应当严格执行相应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并做好设备使用、维护保养记录。

5、大型施工机械转场时,要有“专项方案、专项检测、专项见证、专项放行、专项检查”制度,施工架子队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和监理员必须现场把关,经确认场地平整、地基承载力满足要求后,方可进行。原则上夜间不得安排转场、移机,确有需要的,应采取防护措施,加大防护力度,并保证足够的照明。

6、考核

按照项目部颁布的奖惩办法执行。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篇4:冬季施工安全质量管理制度

一、冬季施工安全质量制度

一)材料、设施管理

物资部门按现场需要以及材料计划落实进场材料,冬施期间所需要使用的保温材料要在工序开工前准备就绪。

1、提前购进有质量认证并经检测合格的防冻剂、早强剂(指定厂家)、钢管、草袋、草帘岩棉被、塑料薄膜、施工及取暖用煤等物资。

2、安排试验人员到砼拌合站现场负责监督冬季施工混凝土及外加剂的掺配、试验、施工配合比控制工作。

3、项目部、拌和站、隧道职工宿舍、办公区及生产区的采暖、保暖设施。

二)机械准备管理

施工前对机械设备全面进行一次检查,机械车辆更换低温燃料、油料及添加防冻液,在冰雪天车辆安装防滑链等措施。对机械传动部位要及时检查,如有缺陷,及时维修、调整。搭设暖棚停放机械设备。

三)质量保证措施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达到承诺的标准及在冬施期间安全、质量满足施工规范要求;进度满足施工进度计划。在冬施期间,除了按照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外,在施工过程中拟采用如下措施:

㈠钢筋工程

冬施期间的型钢及钢筋加工安排在两个钢筋加工场内进行,钢筋场采用棚护保温,火炉火墙取暖,顶棚安装引风机引排电焊产生的烟气。

1、从事电弧焊施工的工人必须持证上岗,电弧焊施工须按国家标准GB9488有关规定执行;在每批钢筋正式焊接之前,必须进行相同条件下的焊接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正式生产;

2、钢筋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堆放应注意比地面垫高150mm,上面覆盖五彩布或塑料布,防止钢筋生锈,保持钢筋清洁;

3、在环境温度低于-5℃的条件下宜采用多层控温施焊工艺,与常温焊接相比宜增大焊接电流,减低焊接速度,既要防止焊后冷却速度过快,也要防止接头过热。焊接过程中采用“回火焊道施焊法”,既最后回火焊道的长度比前层焊道在两端各缩短4~6mm,以消除或减少前层焊道及过热区的淬硬组织,以改善接头的性能。焊接后应及时清渣,焊缝表面应光滑,焊缝余高应平缓过渡,弧坑应饱满;当环境温度低于-10℃时不能进行施焊作业。

4、钢筋焊接头或焊接制品要分批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包括外观检查和机械性能(拉伸、拉剪、弯曲试验),试件每批三个接头,每层中以300个同类接头为一批。

㈡砼工程

1、根据本工程特点及现场的施工条件,拌和喷射混凝土的两台拌和站搭建在隧道洞口附近,制拌过程均在棚内完成,棚内温度保持在5摄氏度以上,运输过程喷射混凝土不需保温。拌制前对各项材料温度进行测定,当各项材料温度能够满足混凝土拌和所需温度时,方可开盘拌料;当材料原有温度不能满足需要时,考虑在保温棚内用地热暖气上盖钢板对集料加热,确保拌和出料温度满足施工要求,同时对喷混用水加温。

混合料宜随拌随用。无速凝剂掺入的混合料,存放时间不应超过2h,混合料掺速凝剂后,存放时间不得超过20min。

2、2010-2011年冬季隧道二次衬砌、仰拱用混凝土采用主拌和站拌和。主拌和站采用全封闭保温,锅炉升温等措施。沙石等集料采用棚内保温,暖气地热上盖钢板加热措施。拌合用水采用锅炉蒸汽加热措施。

拌和投料顺序:热水冲洗搅拌机、骨料投放、热水、搅拌,水温降低到40℃左右时,再投入水泥继续搅拌到规定的时间,要绝对避免水泥假凝,搅拌时间较常温延长50%。出料时,检查出机温度不得低于10℃,否则,需对拌和料进行再次加热或调整集料温度。

混凝土运输采用混凝土罐车,运到输送泵内,经泵管将砼送到作业面。混凝土罐上包裹保温材料,减少运输过程中热量损失。混凝土到现场出机温度不宜低于10℃,入模温度不得低于5℃。

3、混凝土的保温养护

由于砼施工作业面位于隧道内,常温在0℃以上,进行正常保温养护。最短养护时间为7d。

4、混凝土质量检查

冬期施工的混凝土,除按有关规定进行质量检查与控制外,试验室还要对混凝土硬化过程中的混凝土温度、环境温度、养生期限等进行控制、检查和测量。

(1)测水、外加剂溶液和骨料的加热温度及加入搅拌时的温度。

(2)测混凝土出机温度和浇筑时温度,每个班至少检测4次。

(3)混凝土试块增加至少两组同条件试块,分别用于检验受冻前的混凝土强度和转入常温养护28天的混凝土强度。

㈢冬期施工测温措施

1、施工现场在入冬前建立测温组织,对每天大气温度、混凝土温度、喷砼混合料温度进行监测。项目部试验室主任蔡康鹏负责本工程的测温工作,并派专人测温。专职测温人员要认真负责,测试数据真实可靠,用来指导施工。

2、试验人员每天至少测量3次环境气温。

3、测温时间和所测温度值详细记录,每天由资料员整理归档。

4、测温人员保持与供热、保温人员联系,如发现供热故障或保温措施不当使温度急剧变化或降温过快等情况,立即向技术负责人报告进行处理。

5、水井及管线提前做好保温工作,防止受冻;暂设工程的水管、供热管在入冬前做好保温维持工作。

6、加强与气象部门联系,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提前做好防寒准备。

7、对测温保温人员及管理人员应专门组织技术业务培训,学习本工作范围内有关知识,明确职责。组织参加冬期施工的工长、施工班组业务学习,以提高冬期施工和质量意识。

8、指定专人进行气温观测并作记录,收听当地气象台预报广播、电视天气预报,与当地气象部门联系预定中长期天气预报,做好防止寒流突然袭击的物资准备。

9、材料部门按现场需要以及材料计划落实进场材料,冬期施工期间需要使用的保温材料在开工前准备就绪。

10、做好冬期施工混凝土、砂浆及掺外加剂的试配、试验工作,提出适宜冬季施工的配合比。

㈣隧道口保温门施工措施

为保证隧道冬季施工的顺利进行,确保隧道冬季施工的质量、安全,按期为业主提供一个优质的工程产品。对隧道洞口采取如下冬防措施:

洞口安装保温门,横竖向采用工字钢骨架固定在明洞衬砌混凝土上,用保温彩钢板或保温门帘保温,靠近拱顶位置开设天窗一处,2米×1.5米,用做隧道排烟及减轻爆破冲击。

㈤拌和站保温措施

拌和站安装两台60混凝土拌合站,拌和二衬、仰拱用混凝土;在隧道施工场区内设立两台JS750型拌合站,搅拌喷射混凝土。拌合站整个场地全部进行硬化,硬化标准为下层15cm砂砾垫层,上层为25cm厚C15砼。场内道路为20cm砂砾层及泥结碎石面层,部分路段采用C15混凝土硬化。所有水泥全部采用散装,安装立式水泥罐。砼生产过程完全由机械化、自动化完成。

由于本工程地处大同市恒山区,冬季寒冷漫长。砼搅拌站采取如下措施:

1、搭设保温厂房

砼拌合站主要设在保温厂房内,厂房下部采用砖混结构,上部采用钢骨架、彩钢板保温。三个拌和站厂房面积共为15000平。另需平整砂石料存放场地10000平(防止冬季大雪无法供应)。

2、锅炉房

拌和站另设置锅炉房,主要用于拌和机加热和砼拌和所用的原材料水、沙石料等加热。锅炉房为砖混结构,长10m,宽8m,高6m。

3、加热水

拌和用水采用水车运至工地保温蓄水池,采用蒸汽锅炉加热,在水池内安装蒸汽管,管上钻孔径约4mm水孔,孔数按其总面积等于汽管截面积计算。

4、加热骨料

骨料在料堆内用蒸汽间接加热,在每座骨料堆内埋设钢排管,通过管壁进行热交换。排管采用φ50mm的厚壁无缝钢管,竖直布设,管的间距为0.7m。为了提高砂的加热效果,在加热管的下面喷射压缩空气,利用空气在砂、石内扩散传热。

(六)项目部、拌和站、隧道职工宿舍、办公区及生产区的采暖、保暖措施

项目部、拌和站、隧道一队、隧道二队各安装取暖锅炉一台,共计4台2吨供暖锅炉,每台供热面积为2000平方米,办公区及职工宿舍铺设取暖管道、安装取暖片,确保冬施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

二、安全管理制度

㈠施工安全

?1、安全教育

开展冬季施工安全宣传教育,使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的科学知识,牢固树立“安全高于一切,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保、互保能力。

2、安全检查

(1)每项工程施工前,对投入的机电设备和施工设施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未经验收不准使用。

(2)项目部对生产中的安全工作,组织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定期检查,项目部每旬组织一次;施工队每周组织一次。

(3)加强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每次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领导干部必须亲自挂帅,并由有关人员组成检查领导小组,针对安全生产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制定具体计划,提出明确的目标和要求,充分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进行检查。

(4)安全生产检查时做到自查与互查结合,上下结合的方法,坚持横向到边、竖向到底,不留死角,做到边检查、边整改,条条有着落,件件有交待。

(5)针对施工专业性的特点还要进行专业性安全检查和整改。

3、安全防护

⑴冬季施工,为施工人员配发防滑靴,及时清除冰雪,保证人员设备安全;

⑵施工中接触热水要防止烫伤。

⑶防止工人在施工中冻伤,做好劳动防护及在室外工作时的保温保暖。

4、安全用电

⑴室内配电柜、配电箱前要有绝缘垫,并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⑵各类电器开关和设备的金属外壳,均应设接地或接零保护;

⑶防火、防雨配电箱内不得存入杂物,并且要设门加锁,专人管理;

⑷移动的电气设备的供电线路使用橡胶电缆,穿过场内行车道时,穿管埋地敷设,破损电缆不得使用;

⑸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停电作业,电源箱或开关握柄上挂“有人操作,严禁合闸”的警示牌并设专人看管,必须带电作业时要经有关部门批准;

⑹现场架设的电力线路,不得使用裸导线。临时敷设的电线路,必须安设绝缘支撑物,不准悬挂于钢筋模板和脚手架上;

5、机械安全

⑴驾驶室或操作室应保持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酒后操作机械,严禁机械带病运转或超负荷运转;

⑵各种机械有专人负责维修、保养,并经常对机械的关键部位进行检查,预防机械故障及机械伤害的发生,严禁对运转中的机械设备进行维修、保养、调整等作业;

⑶定期组织机电设备、车辆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问题,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机械事故的发生。

㈡消防安全

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逐级建立防火责任制,落实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具体措施如下:

1、工地建立防火责任制,职责明确。按规定设专职防火、消防员。

2、按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有专人负责,订出教育培训计划和管理办法。

3、重点部位(危险仓库、油漆间、油库、木工间等)必须建立有关规定,有专人管理,落实责任。按要求设置警告标志,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

4、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按规定分级别,明确审批手续,并有监护措施。

5、非重点仓库及宿舍,明确明火手续,并有监护措施。

6、酸碱泡沫灭火器由专人维修、保养,定期调换药剂,标明换药时间,确保灭火器效能正常。

7、对施工现场四周加强防火巡查,消灭事故隐患。

8、施工场地布置时明确留出消防通道,配齐现场消防器材,并有专人监督检查。

篇5:电力施工安全防护装备管理制度

1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控制人身事故和设备事故,保证全公司干部职工的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2人身防护用民种类公用部分:轻便接地线、绝缘挡板、绝缘榜、10-500千伏验电器、防静电均压服、绝缘手套等。个人部分:安全帽、安全腰带、安全腰绳、教扣、绝缘胶鞋、低压试电笔、差速器等国家有关规定中的其他安全防护用品。3防护装备的购置各项目部在年初应根据公司拨给的安措费制定出购置计划。负责有关技术标准的质量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并负责对产品许可证、使用说明书及厂家试验报告收集、保存、建档并报公司安全保卫处备案。4防护装备的发放各项目部负责有关安全用品发放前的性能试验,并对安全用品的安全性能负责,方可下放使用。5防护装备的试验和日常检查各项目部应根据《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及安全施工设施的有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建立安全施工设备使用管理制度。各单位安全部门负责本单位的安全设施的管理,做好安全防护装备的保管、发放、使用、检查、检验工作并建立管理台帐做好记录。对于安全防护装备要根据有关安全工作规程及规定进行试验、检查,对不合格用品及时进行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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