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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作业安全要求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4

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坠落可能的位置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分为四级,作业高度在2~5米,称为一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5~15米,称为二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15~30米,称为三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称为特级高处作业;进行三级、特级高处作业必须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进行特级高处作业时,须经安全部门和厂领导审批,方可进行作业。

3.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4.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5.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不得采用低于腰部水平底系挂方法。

6.在邻近地区设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及粉尘超标的烟囱及设备等场合,严禁进行高处作业。

7.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程和标准的要求,高处作业应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吊架、梯子、防护围栏、档脚板和安全带,跳板必须符合作业要求,两端必须捆绑牢固。

8.高处作业严禁上下投掷工具、材料和杂物等,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放在工具套(袋)内,有防止坠落的措施。

9.高处作业人员不得站在不牢固的结构物(如石棉瓦、木板条)上进行作业。不得坐在平台边缘、孔洞边缘和躺在通道或安全网上休息,楼板上的孔洞应设坚固的盖板或围栏。

篇2:高处作业及悬空作业安全管理措施

高处作业是指在坠落高度离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

(1)凡从事高处作业的施工人员,都要参加岗前学习和培训教育,充分了解认识国家安全生产的政策,方针及有关操作规程;

(2)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3)掌握施工现场安全防范设施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备,必须在施工前认真检查,确认完好,佩戴好高空作业应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方能上岗操作;

(4)高处作业及悬空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整,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中,拆下的物件及余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放或向下抛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5)对高耸建筑物、应设置避雷设施、遇有6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与悬空高处作业,雨天,雪天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

(6)作业时间需要临时拆除成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打设和拆除防护棚,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7)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篇3:某某项目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措施

根据本工程工程量大,施工作业面广,立体交叉作业面多,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工种复杂等施工特点,对严格执行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尤为重要。为了确保高处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做到防护要求明确,技术合理和经济适用,防止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的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措施。

一、基本规定:

1、技术员及各区域的施工员应对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落实其在责任目标分解中所应尽的职责。

2、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料具应妥善保管规范使用。高处作用中的安全防护用品、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由专人检查确认其完好、安全方能投入使用。

3、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持证上岗,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接受安全技术交底。

4、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处理后再行施工。

5、施工作业所有可能坠落的物件,应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6、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雪等均应及时清除。对于夏季和冬季的施工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措施严格执行。

7、因作业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员或技术员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并请施工员或技术员检查后方可离开。

8、规范“三宝、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正确规范使用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在楼梯口、予留洞口通道口等搭设防护栏杆,禁止向下抛物。

9、外脚手架满挂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全封闭施工,确保不留安全隐患,严禁坐靠四口、五临边的防护,禁止在临边危险部位停留和休息。

10、通道口处搭设双层防护棚,以确保行人安全。

11、外脚手架的搭设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规范进行,搭设完毕后,必须经过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安全员、架工班长等人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2、高处作业的各工种人员,应严格按照其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操作。

二、临边作业:

1、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蓬与挑檐边,无外脚手架的屋面与楼层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2、墙高度超过3.2米,以及无外脚手架的高度超过3.2米的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

3、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楼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4、脚手架与建筑物通道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双层安全防护棚。

5、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6、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搭设防护设施的材料必须符合规范,钢管的横杆及栏杆均采用¢48管材,以扣件或电焊固定。

?三、洞口作业:

?1、楼梯口设置防护栏杆:

?①、地面通道口(安全通道、楼梯口通道)上部设安全防护棚,两侧挂安全网,出入口设安全防护门并设置安全标志。

?②、临时楼梯防护采用通长两立柱杆,底部垫木砖。搭设楼梯防护栏杆,用两根φ48×3.5钢管,间距2000,下杆距离地面500mm,距上杆600mm,在临时扶手中部加一立柱杆。

③、按设计编写装拆防护设施,搭设完楼梯临边防护栏杆后用安全密目网封闭临边。

2、预留洞口、坑、井防护:

?①施工现场洞口防护,应针对洞口大小进行防护设计,形成统一的定型化管理。

②较小的洞口,在不影响施工时应予封严。

③较大的洞口,按防护设计和技术交底以及防护详图进行搭设。

④边长在150cm以上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钢管连成的网格,上面满铺脚手板;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网。

?⑤坑井除设置防护设施,在坑井临边外侧,还应设防护栏杆,满挂安全网进行全封闭并挂安全标志牌,夜间设红灯警示。

?3、通道口防护:

①在建筑工地地面入口处及通道口,马道上方设置硬防护栅(采用50mm厚木板或钢架板),两侧沿栏杆用密目网封严。

②通道口防护栅上层严禁堆放材料。

?③楼层提升机架上料通道口,通道板采用厚75mm厚木板,下部用方木龙骨75×1500mm,在两侧防护栏下部50cm处设挡脚板,上部600cm处设防护栏杆。

④井架边至通道口处到建筑物外墙≮2500mm为宜。

?四、攀登作业

1、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

2、移动式梯子,均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验收其质量。

3、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度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30CM为宜,不得有缺档。

4、拆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5度为宜,铰链必须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5、固定式直爬梯应用金属材料制成。梯子顶端的踏棍应与攀登的顶面章齐平,并加设1-1.5M高扶手。

6、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也不得任意利用吊车臂架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

?五、操作平台

1、进入高空作业,脚手架和支模架上不准超负荷放料。操作平台上应显著地标明容许荷载。

2、进料平台布置在远离人员,车辆密集处,平台临空的三方须设栏杆和安全网封闭,平台支撑须稳固可靠。

3、操作平台由专业技术人员按规范进行设计后,方可搭设。操作平台可采用¢(48-51)*3.5MM钢管以扣件连接,亦可采用门架式或承插式钢管脚手架部件,按产品使用要求进行组装。平台的次梁,间距不应大于40CM;台面应满铺3CM厚的木板或竹笆。

六、悬空作业

1、高处作业的各工种,应严格按照其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操作。

2、支模应按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模板末固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

3、支设高度在3M以上的柱模板,四周应设斜撑,并应设立操作平台。低于3M的可使用马凳操作。

4、设置悬挑形式的模板时,应有稳固的立足点。支设临空构筑物模板时,应搭支架或脚手架。拆模高处作业,应配置登高用具或搭设支架。

5、钢筋绑扎和安装钢筋骨架时,必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绑扎圈梁、挑梁、挑檐、外墙和边柱等钢筋时,应搭设操作平台和张挂安全网。悬空大梁钢筋的绑扎,必须在满铺脚手板的支架或操作平台上操作。

6、特殊情况下的混凝土浇筑如可靠的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或架设安全网。

7、安装门、窗,油漆及安装玻璃时,严禁操作人员站在樘子,阳台栏板上操作。门、窗临时固定,封填材料未达到强度,以及电焊时,严禁手拉门、窗进行攀登。

8、在高处外墙安装门、窗无外脚手架时,应张拉安全网。无安全网时,操作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其保险钩应挂在操作人员上方的可靠物件上。

9、进行各项窗口作业时,操作人员的重心应位于室内,不得在窗口上站立,必要时应系好安全带进行操作。

七、交叉作业:

1、脚手架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钢模板部件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搂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

2、支模、粉刷、砌墙等各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3、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高度超过2.4M的层次上的交叉作业,应设置双层防护。

篇4:高处作业一般安全要求

高处作业人员要定期检查身体,年老体弱人员、视力衰退人员、身体不适人员以及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癫痫和有恐高症等不宜登高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年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员,不能从事高处作业;酒后禁止从事高处作业。

遇6级以上强风、大雾、雷暴等恶劣气候,露天场所不能登高。夜间登高要有足够照明。

作业前应检查登高用具是否安全可靠、不得借用设备构筑物、支架、管道、绳索等非登高设施,作为登高工具。

高处作业必须和高压电线保持一定距离,或采取防护措施。检修用金属材料至少距离裸导线2米以上。

在高处作业应谨慎小心,衣着要轻便,禁止穿拖鞋、高跟鞋、硬底鞋、带钉鞋和易滑鞋,不准嬉闹玩笑。

在高处不可扔物,大件工具要拴牢,防止滑落。

在石棉瓦上作业时,应用固定的跳板或铺瓦梯。在屋面、斜坡、坝顶、吊桥、框架边沿及设备顶上等立足不稳之处作业,均应装设脚手架、栏杆或安全网。

高处预留孔、起吊孔的盖板或栏杆,不得任意移去。

使用铁凳,梯子等用具时,要安放牢固并设防滑装置,跨度不得大于3米。不准在小推车或不稳固的物体上进行高处作业。

篇5:高处作业安全守则

1.从事高处作业的单位必须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方可施工。

2.《高处安全作业证》审批人员赴高处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和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酒后人员等,不准进行高处作业。

4.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查验《高处安全作业证》,检查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施工,否则有权拒绝施工作业。

5.高处作业人员要按照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作业前要检查、作业中要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

6.高处作业应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

7.高处作业前,施工单位要制订安全措施,并填入《高处安全作业证》内。

8.不符合高处作业安全要求的材料、器具、设备不得使用。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不准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坠落。

9.登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作业时,必须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

10.高处作业与其它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按指定的路线上下,禁止上下垂直作业,若必须垂直进行作业时,须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

11.高处作业应与地面保持联系,根据现场情况配备必要的联络工具,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

12.在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进行带电高处作业时,必须使用绝缘工具或穿均压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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