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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线施工防挖断电光缆安全处置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4

1、施工单位与设备管理单位共同确认电(光)缆走向、位置,撒灰线或插彩条绳,并挂醒目的警示标志。

2、要在营业线施工时,施工单位与设备管理单位必须签订有关协议,协议中应有确保电务和信息传输系统光电缆线路安全的内容。

3、对可能影响到光电缆线路安全的施工,施工单位和设备管理单位都应在现场设安全负责人,确保光电电缆线路的安全。

4、当施工中需要移设光电缆线路时,设备管理单位应先对使用的电路和设备采取措施,然后再进行施工。

5、无设备管理单位人员配合严禁施工。

6、施工完毕后,建设、施工、监理和设备各单位应对施工范围内的光电缆线路安全进行确认。

篇2:临近营业线施工分类

临近营业线施工分为三类:

1.临近铁路营业线进行以下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工程施工,列为A类施工,必须纳入铁路局施工计划:

(1)吊装作业时侵入电气化铁路接触网杆外侧2米、非电气化铁路信号机立柱外侧1米范围(以下简称“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2)架设或拆除各类铁塔、支柱及接触网杆等在作业过程中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3)开挖路基、线路注浆、CFG桩等影响路基稳定的施工。

(4)需要对临近的营业线进行限速的施工。

2.临近营业线进行以下可能因翻塌、坠落等意外而危及营业线行车安全的工程施工,列为B类施工。B类施工应设置防护设施并经铁路局有关部门审批,确不能设置防护设施时纳入铁路局施工计划。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防护设施设置必须纳入铁路局施工计划:

(1)使用高度或作业半径大于吊车至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之间距离的吊车吊装作业。

(2)影响铁路通信铁塔、基站、通信信号中继站及供电铁塔、支柱等基础稳定的各类施工。

(3)临近营业线进行现浇梁、钢板桩、钢管桩、搭设脚手架、膺架等施工的设备和材料翻落后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4)营业线路堑地段有可能发生物体坠落,翻落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3.临近营业线进行以下可能影响铁路路基稳定、行车设备使用安全的施工,列为C类施工:

(1)铲车、挖掘机、推土机等施工机械作业。

(2)人工开挖基坑和人工挖孔桩施工。

(3)临近通信、信号及供电光、电缆沟10米范围内的挖沟、取土、路基碾压等施工。

(4)绑扎钢筋、安装拆除模板等未侵入限界的施工。

(5)路基填筑或弃土等施工。

(6)其他涉及营业线行车设备稳定的施工。

A类及B类纳入铁路局施工计划的施工按照《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有关规定执行。

B类不纳入铁路局施工计划的施工以及C类施工由铁路局负责编制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并作为铁路局月度施工计划的附件下发。

篇3:营业线施工会议要求措施

(一)施工预备会

1.施工预备会主要完成以下工作:

⑴听取各单位施工准备情况汇报,确认各作业人员、工机具、材料、行车组织措施、安全保证措施等准备到位,具备开工条件;确定施工登记站;

⑵明确施工指挥人、防护员、施工配合人员、监控人员以及相互之间的联系方式;

⑶检查现场施工条件,交待重点注意事项,施工项目涉及接触网停电时,必须由各相关单位共同核对确认停电范围。

2.施工预备会由现场指挥部指挥长主持召开。领导小组成员按规定参加会议,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时,应经指挥长批准。

3.施工预备会应于施工开始前1日在施工地点就近召开。

4.施工所需有关图表应在现场指挥部上墙揭挂。

(二).施工点名会的有关要求

为确保施工现场组织有序,领导到位,在施工前90分钟召开点名签到会,由现场指挥部成员和到达施工现场的施工、配合和监控各单位负责人在《点名签到卡》上签到,由指挥长负责确认。

1.施工安全监控人员、现场防护员以及驻站联络员最晚不迟于施工(慢行)开始前50分钟到岗,并在《到岗确认卡》上签到,现场防护员和施工工负责人由驻站联络员联系确认后代签,车务把关干部负责核对、确认。

2.施工作业人员、施工配合单位人员在施工(慢行)开始前30分钟到达施工现场附近的安全地点集结待命,施工命令未下达前不得进入防护栅栏内,无防护栅栏的应在路基坡脚外方或路堑上坡脚外方。施工单位和配合单位分别对各自的作业人员清点确认人数,核对无误后由负责人签字保存并将人员名单报施工领导小组(现场指挥部)。

(三)施工总结会的有关要求

施工结束后,施工现场指挥部应立即召开施工总结会.,施工总结会主要完成以下工作:

分析存在问题,总结经验教训,拟定改进措施,提出责任追究和考核建议,落实施工后安全、质量保证措施。

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要立即清理、回收路料和施工机具。对当日不能回收的,要整齐码放在线路安全距离外,严禁侵入限界,并要安排专人负责24小时看守。

篇4: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断电故障处理程序

?1、中心站值班人员一旦发现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出现断电故障,及时汇报监控系统责任人,之后根据故障状况,若必要,尽快通知断电故障区域的瓦检员查看故障情况(包括安全监控系统的故障闭锁情况),并及时汇报分管领导。

?2、各类人员发现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出现断电故障时,要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矿调度室接到汇报后及时通知矿值班领导。调度员接听汇报时要详细询间与记录断电故障部位、故障状况、故障发生时间及汇报人情况。

3、值班监测电钳工与中心站位班员及时综合分析井上、下反馈的断电故障状况,查找断电故障原因,确定合理的故障处理方法与安全措施,尽快消除断电故障,并及时将断电故障原因、处理结果向调度室汇报。

4、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出现断电故障时,值班监测电钳下、中心站值班员等人员不能排除断电故障或不能查清断电故障原因时,及时向分管矿领导汇报。

5、安全监控设备出现断电故障时,矿调度室接到关于受断电故障影响区域的汇报后,及时对故障所影响区域内的作业人员下达停止作业指令,并切断通往断电故障影响区域的所有非木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供电。

6、排除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断电故障的作业中,作业人员必须按操作规范进行验电、放电,严禁带电作业;验电、放电时要1人操作1人监护。

7、排除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断电故障中需用普通型测量仪表时,必须在风流中瓦斯小于1%且附近20米内无瓦斯积聚的地点使用,并用甲烷检测报警仪实时监测作业地点的瓦斯状况,一旦风流中瓦斯达到1%或附近20米内出现瓦斯积聚立即停止使用普通型测量仪表。

8、瓦斯安全监控设备断电故障排除恢复运行时,应先组织安全员、瓦检员等人员对相关区域瓦斯状况进行全面检杏,只有当安全监控设备全部运行正常且无瓦斯超限后才能由分管副矿长下达恢复生产的指令。

?10、井下分站与中心站间通讯出现断电故障,或中心站内监控设备出现断电故障,当作业地点的安全监测监控功能在井下分站的支持下一切正常时,生产作业可继续进行,但处理断电故障工作不得延迟。

篇5:邻近铁路营业线大型机械施工安全措施

为保证大型机械施工安全,从而确保既有线行车设备、列车运行安全,特制定邻近既有线大型机械施工安全措施如下:

一、?安全预控措施

1.与既有线距离安全控制:大型机械进场前,必须测量桩位离既有线护栏的距离,形成施工位置与既有线设备的距离表。凡使用机械的高度≥桩位与护栏距离的桩位,一律划出红线,红线内桩位大型机械施工作为重点控制范围,采取重点防护措施。

2.地下管线安全控制:大型机械进场前,对开工场地的地下管线等隐蔽设备,必须在设备管理单位对现场交底的前提下,再由项目部进行现场书面交底。项目部要对施工场地、施工桩位进行仪器探测和人工开挖探沟,以确认有无地下管线,对于挖出的地下管线,采取支护防护措施。对已探明的地下管线径路区域要采取隔离防护措施,安全防护警示标志要鲜明醒目。

3.架空线及其附属设备安全控制:大型机械与架空电力线的安全距离必须满足《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的要求。大型机械在接触网支柱及接触网带电部分5米范围以内作业,须装设接地线,在距离接触网带电部分2米到4米范围内,接触网可不停电,但须有接触网工或经专门训练的人员在场监护。在电杆、拉线附近施工,对电杆应留出1~1.5米半径的土台,对拉线留出1.5~2.5米半径的土台,土台周围应插标杆警示。

4.施工人员安全控制:凡参加邻近既有线大型机械施工的人员,必须进行既有线施工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如果出现没有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人员上岗,要追究项目部领导责任。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和复审记录,方可上岗。

5.施工机械安全控制

(1)凡邻近既有线施工的大型机械,必须有设备检验合格证。属于特种设备的必须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特种设备检验合格证和复审记录。

(2)邻近既有线施工的大型机械,进场时必须填报《邻近营业线大型机械设备登记表》,对设备的名称、型号、编号、证书、高度、状况、以及操作人员、操作证等进行登记、编号管理。在施工过程中每日日报表上要动态反映出施工地点、危险源点、防护人员、防护措施等。

(3)凡邻近既有线施工的大型机械要有设备状态牌,牌中表明:设备名称、设备型号、设备编号、设备高度、施工里程、施工内容(墩号、桩号)、技术要求(桩长等)、操作人员、现场负责人、防护人员等,状态牌由项目部统一制作,设置在大型机械正常停放位置。

二、安全防护措施

1.设备加固措施:大型机械的安装场地应平整、夯实、无障碍物。能承载大型机械的工作压力。当地基松软、承载力不足时,应采取措施处理。对于可能侵入既有线护栏、架空线等设备(机械高度≥机械与护栏、架空线距离)的大型机械,施工时应尽可能将易倒方向避开既有线和架空线。大型机械必须按规定设置缆风绳、地锚桩、斜撑杆、配重等防倾覆措施。对固定的桥桩钻机、路基桩机应采取缆风绳、地锚桩、斜撑杆等定向加固措施并增加配重,定向加固就是向既有线、架空线的相反方向设置缆风绳、地锚桩。地锚桩埋设的体积、深度、缆风绳的强度,连接必须符合规定,满足抗倾覆受力验算。带有机配斜撑杆的钻机(冲击钻机),必须配套使用。

2.安全检查措施:大型机械进场或转移工点时,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要组织工点开工检查,从工地概况、机具状况、加固措施、场地布置、施工人员五个方面进行检查,数据量化。大型机械施工期间,项目部安质部应经常组织定期、不定期安全检查。

3.专职防护措施:邻近既有线施工的大型机械,必须做到“一机一人”防护,专职防护人员要做到人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确保安全。

4.夜间轮值措施:邻近既有线大型机械施工期间,遇有夜间施工,项目部现场负责人、安全监护人、技术人员夜间轮流跟班指导把关。

三、吊车作业安全

1.使用吊车吊运作业时,工地要具备完好的作业环境,地基平稳坚固,防止倾下沉,与坑槽边口保持安全距离(根据吊车吨位大小及地基牢度考虑3-5米),吊运各种吊件时,严禁超载、超高、超宽,并加固栓牢,吊钩、吊绳要有5倍以上的保险系数并无破损。

2.吊车放置时应尽量离既有线较远侧放置。

3.吊车司机人员和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挂牌作业,外租机械要定安全操作协议。

4.施工技术管理人员要及时进行针对性的切实可行的文字安全交底,操作人员严格按交底措施操作。

5.臂杆下及臂杆旋转半径内不许站人和走动,摘钩挂钩人员在操作时,身体及脚要站在起吊物的侧方,防止下落伤人。在吊物下放就位时,摘钩人员切勿过早去扶吊物,待物体落到平身后,再从侧面扶稳吊物。

6.在高度2m以上结构物上吊装物体时,摘挂钩人员操作前,脚下要支搭好足够的活动余地及防护,防止幌绳将操作人员幌落,造成工伤。

7.在吊装物品时,严禁臂杆跨越架空线进行操作,严禁斜拉物品进行操作。

8.汽轮吊车不可直接利用轮胎为支撑点吊物,不能吊物行驶,行驶时除座位外不能载人。

9.应检查地面及空中等周边环境,看有无电线电缆。确认起吊物的重量和重心位置,严格按载荷表的规定作业。

10.根据吊装作业曲线,确定工作半径、额定总起重量、提升高度,调整臂杆长度和高度,确保安全作业。

11.在吊装作业范围内除指挥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吊装作业时要注意鸣号警告。

12.自由降落作业只能在下降吊钩时或所吊载荷小于许用载荷的30%时使用,禁止在自由下落中紧急制动。

13.回转作业时,要注意机上是否有人或后边有无障碍危险。不要紧急停转,以防吊物剧烈摆动发生危险。起重臂外伸时,吊钩应尽量低。主副臂杆臂角不得小于说明书规定的最小角度,防止整机倾覆。

14.起吊作业停止后,必须完全缩回起重臂,并放在支架上,将吊钩按规定固定好,制动回转台;按规定顺序收回支腿并固定好;将吊车开回停车场位置上。

四、碎石桩机作业安全

1.临近既有线的碎石桩施工均为影响既有线安全的重要隐患,碎石桩施工必须由项目部旁站人员在场的情况下方可进行施工,实行一机一防护。

2.临近既有线施工时碎石桩施工场地必须整平,或临近既有线侧略高一点,当临近既有线侧较低时坚决不能施工。

3.在既有线另一侧采取设置揽风绳同时配重使用砼防倾覆措施。

4.碎石桩机在移机的过程中必须密切关注主立柱的垂直度,一旦有倾覆迹象,要立即制止。

5.碎石桩桩施工时每班前都必须由项目部人员进行口头的安全交底,防止机械倾覆为最重要的内容。

6.对于违章指挥的,机械操作者有权拒绝执行

7.如遇六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施工,收工时将振动管打入地下3~4米,并设置抗倾覆地锚拉缆风绳。

8.每台桩机至少设置1道缆风绳,缆风绳为13mm公称直径6×37的钢丝绳。缆风绳垂直于既有线线路方向。

9.地锚采用1块尺寸为0.8m×0.8m×0.8m的混凝土块,地锚采用Φ20圆钢作为拉筋,拉筋穿过预制混凝土块中心孔,拉筋底部采用螺栓将钢板锁住,钢板尺寸为0.7m×0.7m正方形。

10.缆风绳设置和地锚设置见下图:五、应急救援措施

1、应急处理基本原则:本着“先防护、后处理、宁停勿撞”的原则,尽一切可能减少故障影响的时间和范围,减少故障造成的损失。尽快恢复行车设备的正常使用和列车正常运行。

2、危及行车安全故障的处理:邻近既有线施工的大型机械发生倾覆侵入既有线限界,危及行车安全的故障时,现场负责人立即使用手机通知车站,并在故障地点设置停车信号,派出防护人员按危及行车安全故障时的防护办法进行防护。同时,立即通知工务、电务、供电等设备管理单位请求组织救援,并立即向工指负责人报告,请求组织配合救援的人员、机具、材料赶赴现场,救援工作应在路局、站区领导下组织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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