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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眼支护工岗位责任制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4

1、作业前先检查顶帮情况,做好敲帮问顶工作,找掉危岩、活矸,一时找不掉或有离层时,打临时点柱维护好后再开始工作。必须做到先支护上帮。

2、作业地点风流附近20m范围内瓦斯浓度达到1.0%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支护。只有符合安全要求时方可打眼、支护,打眼前要首先检查钻具,如煤电钻是否失爆、完好,并试运转;凿岩机风、水管路是否畅通;连接头是否牢固等并试运转。

3、打眼前,先画好眼位,按眼位打眼;打眼过程中,找眼窝不准用手、腿稳住钻杆,打眼扶钻人员要躲开眼口方向,站在钻机侧面,防止断杆伤人,站稳后打眼。

4、树脂锚杆安装工艺①安装锚杆前检查锚孔深度,检查树脂胶囊是否有变质、硬化现象,如有固化硬结的不得使用。②安装锚杆前应用压风或水冲洗钻孔内积水,煤粉、砂浆。③树脂锚杆搅拌的工具煤电钻和连接头,必须对正钻孔中心(连接头可由0、2-0、3m的麻花钻杆焊上套筒或螺母构成)。④安装时,先将树脂药卷放入钻孔内,再把杆体插入孔中,将树脂药卷缓缓推入到孔底,然后用煤电钻带动锚杆撕破胶囊塑料薄膜并搅拌30秒钟左右,在安装、搅拌过程中不能停钻。⑤杆体安装完毕后,为防止在胶凝期内杆体自重下滑,在取下煤电钻之前,可用木楔或矸石等在钻孔口楔紧。⑥在树脂胶囊固化程度已达80-90%的最终强度时,安装钢带梁、托板、螺母,并用扳手将螺母拧紧。

5、锚杆的托板必须紧贴巷壁,金属网必须拉紧,不得出现松垮和网兜现象,托板要紧贴岩面;两帮的托板紧贴煤壁并要有托板窝。

6、支护前,要留下足够的空间方便其打挂锚网并让作业人员有安全退路;打挂锚网要从上往下进行。

篇2:库房管理员岗位责任制

负责矿井安全生产所需材料、配件的保管、发放、记账工作,做好分管仓库的消防工作。

一、岗位职责

1、仓库保管员要按分工配合验收员进行物资验收,经验收后的物资按类别分别代存在仓库,待手续齐全后发放。生产急需的物资,在验收完后,按领料单数量发放。

2、仓库保管员要对到货物资建账管理,台帐的建立要符合物资供应管理的有关规定,并保证所有到货物资台帐中有记录,做到帐物相符。

3、领用材料必须凭料单发放,严禁白条发放。特殊情况,必须经分管主任批准,并在规定时间内补办料单。

4、物资发放完毕后,由仓库保管员在料单上加盖“材料收讫章”。

5、准确及时做好料单的传递工作。

6、仓库保管员根据物资到货情况及料单审批数量进行发料,发料时必须核实价格,价格不正确的,由仓库保管员更改,并加盖个人印章。

7、做好到货物资的催领工作,到货物资在仓库暂存不得超过两天。超过两天的必须及时向分管主任汇报。

8、做好分管仓库的“三防”工作。

9、会使用仓库的消防器材,并经常检查消防器材的状态,保证消防器材处于完好状态。

二、责任追究

10、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依法给予经营管理部保管员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二)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收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11、未经验收的物资私自发放而造成安全事故,负直接责任。

12、分管仓库发生火灾,负直接责任。

13、对上述负直接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篇3:机电设备验收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机电设备验收员是机电设备验收的主要责任人,对机电设备负主要责任。必须熟悉掌握各种机电设备的构造、原理、性能并经培训达到持证上岗。

(一)、岗位职责

第1条在机电部长的领导下,负责全矿的用电管理、设备管理、电缆管理、设备防爆管理。

第2条熟悉所辖设备的技术性能和技术要求,按照有关规程和安全制度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

第3条加强对机电设备的检查验收深入现场检查设备使用情况。并熟悉井下所有的设备的分布使用状况,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第4条严格设备入井制度,认真做好设备入井前的防爆检查,达不到标准严禁下井使用,做好设备入井签发证制度。

第5条对全矿所有设备电缆一月一次统计,并上报有关领导和有关单位,必须做到帐、卡、物相符。

第6条加强对设备损坏的鉴定,分清责任进行考核并加强对设备租赁材料的管理考核。加强用电管理,严格设备报废管理制度。加强学习提高素质,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二)、责任追究

第7条机电设备验收员对以下工作负主要责任:

(一)对设备检查验收不认真造成机械设备损坏的。

(二)因设备性能不掌握,违章指挥造成人身伤害事故的。

(三)因设备计划编制不及时,设备电缆统计不准确,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

(四)对各种设备检查不力,而造成失爆带来不安全因素的。

(五)若因工作失误,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重大人身伤害事故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篇4:矿井监控系统管理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矿井监控系统管理员必须持证上岗,依法取得上岗操作资格证书,并经过专业技术培训,掌握和熟悉分管范围内的设备的技术性能和要求,定期对安全、仪器仪表进行调校,检查、维修、安装等工作。

(一)、岗位职责

第1条在主管领导和分管领导的领导下,负责全公司的井上下安全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维修管理工作。

第2条经常深入现场,检查设备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采取措施,不能处理的,要及时汇报。

第3条掌握和熟悉分管范围内的设备的技术性能和要求,按照有关规程和技术要求,进行现场操作。

第4条根据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检查和试验,进行强制性鉴定,确保设备安全有效运行。

第5条积极学习业务知识,增强素质,提高业务能力。

第6条根据有关规程定期进行表校,认真填写各种记录,建立台帐,搞好档案管理工作。

第7条结合实际,认真填绘安全监控系统图,做到内容准确、齐全,不弄虚作假。

(二)、责任追究

第8条未经专业培训,未取得安全资格操作证书的,负直接责任。

第9条安全仪器、仪表未及时维修,正常使用的,负直接责任。

第10条未对安全仪器仪表及时冲放电的,造成不能正常使用的,负直接责任。

第11条发放安全仪器仪表时,要认真检查,对损坏要及时维修,未及时维修的,负直接责任。

第12条未对安全仪器、仪表定期进行调校的,负直接责任。

第13条安全仪器仪表技术参数不符和有关规定参数的,负直接责任。

第14条对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按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篇5:基建副矿长安全质量标准化岗位责任制

1、在矿长领导下全面负责地面设施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按照山西省煤矿质量标准化考核评比办法对分管的地面质量标准化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及时解决。

2、切实抓好分管范围内的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定期组织进行质量标准化工作自检,严格按标准现场打分定级。对影响矿整体形象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安排施工力量加以解决,确保分管的各项工作达到一级质量标准化标准。

3、抓好分管专业的工程质量。消灭重大事故,实现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质量达标率争取达到100%。

4、组织完成基建剩余工程质量标准化使各项工作符合规范标准。

5、负责协助矿长组织开展好质量标准化工作,按时参加矿质量标准化达标会,对本专业存在的质量标准化问题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并根据矿方达标决议组织有关单位积极整改。

6、参加审查年度质量标准化工作,计划制定本专业的质量标准化达标规划并按规划督促实施。

7、对分管范围内的质量标准化出现问题时必须亲临现场,根据矿长命令采取果断措施进行整改,对出现问题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追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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