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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区工会主席岗位职责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4

1、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的群监工作和协安工作。积极协助党政领导搞好安全生产,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

2、了解职工思想和生活状况,为职工排忧解难。配合支部书记抓好出勤、进行家访。

3、组织落实职代会提案,实事求是地向上级党委工会等组织和有关部门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为职工群众办实事。维护职工的合法利益和权益,做好会员的组织工作和工会日常管理工作。

4、领导和组织职工积极开展技术培训、技术练兵、技术比武和职工喜闻乐见的文化娱乐活动,民主管理活动。

5、坚持在区党支部的领导下协调党政班子成员、共青团组织、妇联组织之间的工作,维护班子团结。

6、做好选树典型,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竟赛和创收创效活动。

篇2:通风副区长岗位职责

1、协助区长传达贯彻和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和“一通三防”方面的方针政策与规定,努力做好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协助区长做好井下通风系统的管理工作,确保通风系统正规、稳定、合理、可靠,满足井下生产用风。

3、深入现场,掌握井下生产动态,以及通风系统的变化,根据生产实际及时提出通风系统调整方案并负责落实实施。

4、协助区长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

5、协助区长做好分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工作。并对“一通三防”方面的文明生产负责。

6、加强对分管范围内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做好分管范围内的职工技术业务培训,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和先进安全生产管理经验,把安全工作贯彻到分管范围内的每个环节中。

篇3: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自觉接受领导和员工的管理与监督。

2、树立忠于职守,热爱工作的敬业意识,忠实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分配,遵纪守法,团结协作,尽力尽责做好采砂工作。

3、合理安排采砂工作,及时处理现场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保证采砂工作安全、正常、顺利进行。

4、负责采砂设备管理使用,做好班前班后的安全检查,做好各个岗位的安全自检。

5、自觉遵守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监督员工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违反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和冒险作业,有权制止操作人员的违章作业。

6、做好记账、算账工作,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如实反映砂场库区砂石生产、销售情况。

7、按规定填写当班各项相关记录,票据,整理各项表格填写(记录须及时、工整、准确,字迹要清楚,签名要写全名)并按时上报。

8、认真掌握采砂、砂石运输销售等情况,砂石不得私自外卖。

篇4:井下局部通风机安装工岗位工作技术标准

岗位标准安全要点1.本标准适用于煤矿井下局部通风机安装工。2.本工种员工必须熟悉并严格执行大同煤矿集团公司《井下员工岗位工作技术通用标准》。3.局部通风机安装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识:(1)熟悉局部通风机的工作原理。(2)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同煤集团公司矿井“一通三防”管理规定》、《煤矿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对局部通风和风机安装的有关规定。(3)熟悉局部通风机的安装要求。(4)熟悉局部通风机的电源、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和自动切换的接线方式。(5)了解电工基础知识。(6)熟悉入井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7)了解有关煤矿瓦斯、煤尘爆炸的知识。(8)了解井下各种气体超限的危害及预防知识。4.局部通风机装车前必须在地面试运转对其型号、完好、防爆性和及其它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保证完好,满足供风要求,合格后方可装车下井。5.局部通风机安装工应完成以下工作:局部通风机的搬运、安装、拆除工作。6.将安装风机所用的导链、手钳、铅丝等工具携带齐全。1.严格执行大同煤矿集团公司《井下员工岗位工作技术通用标准》。工作标准作业要点1.按通风部门下达的任务,列出详细的工作计划,分别通知相关部门、人员。2.将安装风机所用的导链、手钳、铅丝等工具携带齐全。3.安装或拆除风机时应办理相关的停送电手续。4.正常操作(1)操作顺序: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运送→安设支架(吊挂挂件)→安设风机(带消音器)→接线试机。(2)风机装车时要用三角架、倒链或人工抬扛。吊装时,三角架要稳固,抬扛时注意挤伤手脚。风机装车后要捆绑牢固。(3)用车运送局部通风机到安装地点。要注意与装卸工人密切配合,防止损坏风机和碰伤人员。(4)风机运到卸车地点后,人工卸车并运到安装地点(11KW以下4人配合,28KW以上或防尘风机需8人以上运送到安装点)。(5)局部通风机应安设在支护完好的地点,支护不好时先进行维护。全风压供风量大于局部通风机吸风量的进风巷道中。(6)局部通风机要放在专用台架上或吊挂在棚梁上,安设稳固的局部通风机标准底架或吊挂用品。安装风机要统一指挥、动作一致。(7)将局部通风机安放在底架上(或挂好),固定好。(8)风机吊好后,应先将消音器对装好,然后将风筒套接在消音器出口上,并且用铅丝捆紧。(9)安装消音器(使用低噪音风机对旋式局部通风机可不安装),且消音器高压部位应上衬垫。(10)安装风机与消音器之间的过渡节,中间要加垫圈,上紧螺栓,要保证密封性。(11)风机安装好后,将风机开关控制接线与工作面供电总开关进行风电闭锁。(12)风机应安设可靠的接地保护装置。(13)待开关、相关设备安装完毕后进行试机,如果运转不正常或有其他问题,需调整、处理,直到局部通风机正常运行为止。(14)局部通风机安装好后要进行试运转时,作业人员要离开局扇吸排风侧,防止吹起杂物伤人,启动局扇前要检查其附近10m内的瓦斯浓度,超过0.5%时,禁止启动。5.特殊操作(1)安装抽出式风机前,首先应进行瓦斯检查(安设地点前后10m范围和风筒吸入口),只有当瓦斯浓度不大于1%时,才准安装和接电。(2)抽出式风机抽出的风流中瓦斯浓度大于2%时,应安设瓦斯遥测和风量自动控制装置。(3)湿式除尘风机安装结束后,应检查风叶与筒壁的间隙,间隙不得小于2.5mm。(4)高瓦斯矿井或低瓦斯矿井高瓦斯区安装局部通风机时,要使用双电源双风机,能自动切换。备用风机与主风机必须具备同等能力,使用2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一个掘进工作面供风的,2台局部通风机必须同时与工作面电源联锁,严禁使用3台以上(含3台)的局部通风机向一个掘进工作面供风。(5)拆除风机时应先办理相关的手续经通风部门同意后,按以下顺序操作:拆除风筒→拆除接线→拆除过渡节→拆除消音器→拆除风机→拆除支架→装车运输。6.收尾工作(1)完成上述操作后,要仔细检查工作地点,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2)出井后,到科(区、队)或班组填写作业台帐。将当班存在问题汇报清楚。1.吊装时,三角架要稳固,抬扛时注意相互配合,防止挤伤手脚。2.卸车时将车支好,风机不准从车上直接翻下,运时不准将风机翻根头。3.需停留煤或胶带时要先联系再工作4.轨道巷行走注意车辆来往,过胶带运输机应走过桥。5.局部通风机不准发生循环风。6.支护不好时先进行维护。7.消音器高压部位应上衬垫。8.风电闭锁要灵敏可靠。技术标准技术要点1.局部通风机必须根据不同情况及用途,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风机,不得采用其它不符合标准的局部通风机。2.用平板车装运风机时,要固定牢靠,两侧不得超过车身0.1m。3.局部通风机安装时采用底架,底架离地高度应大于0.3m。采用吊挂式时,应先将棚梁固定,然后用导链将局部通风机吊挂高度及与顶帮间距要符合规定要求,用8号多股铅丝固定。4.抽排瓦斯风机入井安装后,先进行空载试运行1小时,确认风机正常,方可接风筒抽排上隅角瓦斯。5.抽排瓦斯风机的安装位置距采面安全出口不得小于150m,风机出风侧应安装有缓慢释放风筒。6.采用压入式通风方式时,局部通风机及其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离巷道回风口不得小于10m。7.采用抽出式通风方式时,局部通风机及其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掘进巷道口10m以外的回风侧。吸入口到工作面的距离小于有效吸程,煤巷、半煤巷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不得采用抽出式。8.局部通风机应安装在设计的地点,且安装地点顶板完整、支护良好、无滴水。9.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抽出式为吸风口)的风量,应大于局部通风机的最大吸风量,并保证该处巷道的风速满足安全生产要求。10.局部通风机进风口前后5m范围内不得有杂物、障碍物或密闭。11.局部通风机必须实行“三专”供电并实现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保证连续运转,并安设风电、瓦斯电闭锁及故障闭锁装置,且灵敏可靠。12.工作面若采用除尘风机时,工作面安装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保证除尘风机的吸风侧瓦斯浓度不超过1.0%。13.安装完后,要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1.安装风机离地高度应大于0.3m。安装时要统一指挥、动作一致。2.局部通风机必须安装消音器。

篇5:通防科科长岗位职责

第1条负责煤矿一线“一通三防”等技术组织、管理工作。

第2条积极配合矿长、总工程师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及“一通三防”有关规定,搞好本企业的“一通三防”工作。

第3条组织制定本科室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一通三防”各项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考核。

第4条按时组织科室(区队)人员进行学习,开展区队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技术水平。

第5条在进行煤矿生产及接续审查中要严格把关,确保矿井通风系统合理。

第6条在“一通三防”措施设计等方面要严格把关,确保设计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第7条在参与审查的煤矿有关具体安全措施过程中要严格把关。

第8条积极在煤矿推广“一通三防”新技术,开展“一通三防”科研攻关,不断提高煤矿“一通三防”工作水平。

第9条每日对报送矿长签字的各类通防报表进行审阅、把关。

第10条监督分工范围内的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

第11条负责安排并及时进行通防设施的施工和维护,保证矿井通防系统的稳定可靠。

第12条负责及时按计划安排进行矿井的通风系统调整等工作。

第13条经常深入现场,组织人员检查通风设施、设备,确保其完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第14条组织对防尘系统、设施进行及时检查、有效维护,确保正常工作。

第15条组织对防灭火系统、设施进行及时检查、有效维护,确保正常工作。同时要按规定对火区进行定期检查、建立火区管理制度、技术档案。

第16条制定预防瓦斯积聚的措施、并监督实施。

第17条定期组织开展“一通三防”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发现煤矿“一通三防”方面存在的隐患,并及时安排整改。

第18条及时检查煤矿所用的通防仪器仪表、安全监控系统(设备)是否达到规定要求,按期进行检定和标校。

第19条组织拟定反风演习方案、瓦斯等级、煤尘爆炸性、煤的自燃倾向性等各类鉴定方案的编制和实施。

第20条采取措施保证煤矿测尘、测风、测瓦斯的准确、及时。

第21条负责煤矿通防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检查、评比。

第22条负责自救器的管理、检查,保证数量充足、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第23条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

第24条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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