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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毒有害化学品管理使用规范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4

1、有毒有害化学品必须设专职仓库保管,并建有严格的出入库和仓库管理制度,严禁与其它物资共同存放。库房要远离生活区,库房门窗牢固,防盗、防火、防雷、防晒、防泄露等措施完备,通风良好、空气干燥、温度适宜;2、保管员必须持《危险化学品保管人员许可证》上岗;3、保管员要经常检查仓库安全,尤其门窗及仓库周围。检查各种预防装置是否安全有效,有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4、库区范围内严禁烟火,任何人不得将火种、火柴带入库区。有毒有害化学品库周围20米内不准有枯草和易燃、易爆物品;5、建立出入登记制度,不经有关部门许可,任何人不准进入库内;6、有毒有害化学品出入库必须经过严格审批,使用单位要建立台帐,并设专人保管,余物品及时退库,严禁随便存放,私自留用或转送、转借、转卖他人,使用单位要保存使用原始记录;7、安全部门要经常深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常识教育,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8、保管员值班期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能私自找人替班,不准在库区或库房内会客、留宿,严禁在库区内吸烟、用火;

9、使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自觉接受安全员监督。

篇2:有毒有害化学品管理措施

1、易燃、易爆、有毒材料分别存放,不能与其他材料混淆,设有明显的识别标志。

2、易挥发物品装入密封的容器存放,且避免阳光曝晒,存放处严禁烟火,并由专人管理。

3、有毒和腐蚀性剂液桶应封闭严密,发现封闭不严、损坏和破漏时,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液体溢出。

4、在存放有毒有害化学品的场所,应设有随时冲洗的设施。

5、处置废弃有毒有害化学品,依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6、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废弃有毒有害化学品的容器、包装物及其他物品转作他用时,必须经过消除污染的处理,方可使用。

7、从事有毒有害化学品作业的人员应戴防护眼镜、口罩和橡胶手套。皮肤过敏人员不应参与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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