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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毒化学品管理办事指南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4

一、经常需要购买使用或者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必须申领《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公路运输通行证》。

二、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企业申领《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应如实填写《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申请表》,并提交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副本。

生产、科研、医疗等剧毒化学品使用单位申领《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应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文件:

1、危险化学品登记证明

2、从业人员上岗资格证明

3、剧毒化学品储存、使用的保安措施和管理制度

4、使用剧毒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单位还应当提交相应的从业许可证明或者批准文件。

三、临时需要购买、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到公安机关申领《剧毒化学品准购证》后,方可购买剧化学品。申领《剧毒化学品准购证》,应当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注明品名、数量、用途的单位证明。

四、需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申领《运输通行证》,方可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申领公路运输通行证,应当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文件:

1、购买单位的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或者准购证、运输单位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证明、销售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生产或者经营许可证副本

2、国家法定部门出具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3、装运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检验合格证明

4、承担本次运输任务的驾驶员、押运员的上岗资格证明

五、《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和《剧毒化学品准购证》由购买单位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受理申查。

六、《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由运输目的地县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受理审查。

七、公安机关接到申请后,进行审查,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篇2:剧毒物品道路运输驾驶员押运员职责

一、努力学习《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理》等法律法规,遵守各种规章制度,熟悉业务知识。

二、运输车辆、容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运输车体外表注明“危险品”子样并有相应标志,车内备有相应防毒应急工具。

三、运输剧毒物品必须凭公路运输通行证,不得无证,超量运送剧毒物品,不得两相不相容物品混和运输。

四、运输剧毒物品车辆行驶必须在公安部门规定的行车路线时间内运输,中途停车吃饭或者遇到不可抗拒的原因无法按规定时间内到达目的地时应及时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五、押运员、驾驶员在运输途中要时刻保持警惕,常点常数常检查,防止流失。

六、押运员、驾驶员在接货、卸货时按规定做好交接工作。

七、运输途中发现剧毒物品被盗、丢失、泄漏等情况时应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篇3:危险化学品控制管理程序规范

1、目的

为了防止危险化学品对人体、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和危害影响,使危险化学品受到控制管理。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的所有危险化学品品的采购、运输、贮存、使用和废弃管理。包括化学品溶剂、油品及压缩气体等。

3、引用文件

ISO14001:1996《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和使用指南》、GB/T28001:2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4、术语

5、.职责

5.1采购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采购管理。

5.2物资管理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存储保管管理。

5.3各使用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使用管理。

6、工作流程

6.1采购管理

6.1.1根据生产所需,分量采购,确保安全。

6.1.2在采购危险化学品时,要求供方提供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在物品的包装上有规范标识,如注明品名、性质、警示语等。

6.2装卸及运输管理

6.2.1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委托有资质的运输单位。

6.2.2装运危险化学品的驾驶员、装卸人员经过综合管理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6.2.3在装卸危险化学品时,装卸人员根据物品上搬运标识,规范操作。

6.2.4易燃易爆物品、油品和带有油污的物品不准与氧气瓶、CO2、液化气瓶同车运输。

6.2.5确保装运气瓶安全可靠。气瓶安全帽必须旋紧。

6.2.6对会发生化学反应而产生危险的物品不能同时装运。

6.3储存管理

6.3.1危险化学品管理人员必须经综合管理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6.3.2危险化学品储存在指定的仓库,物品上标识完整。如名称、型号、有效期等。库房确保良好的通风条件,避免阳光直射,防止高温,库房配备合理的消防器材。

6.3.3未经检验合格的物品不得进入仓库和流入作业现场。

6.3.4经常检查库存物品的安全储存状态,防止物品在储存期内发生容器渗漏,对环境、人体造成污染和伤害。

6.3.5仓库内物品摆放应该合理,整齐清洁,严禁混放,重压堆高。危险品仓库周围,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火种入内。

6.4使用管理

6.4.1危险化学品的使用,由专职人员开出的领料单去指定仓库领取物品,严禁无单领取物品。

6.4.2压缩气瓶在生产现场时,应放在指定位置,气瓶使用者必须固定好气瓶,防止碰倒,发生意外。

6.4.3使用氧气、乙炔、液化气,瓶阀周围严禁沾有油脂等易燃物品,安装减压表时,要检查瓶阀和出气口内有无油脂等杂物。

6.4.4瓶内气体,使用时不得全部用完,氧气应留有0.3——0.8Mpa的余气,乙炔应留有0.3——0.5Mpa的余气,防止空气中的混合气体吸入钢瓶而导致危险。

6.4.5按操作规范使用液体化学物品。如发生泄漏污染,应立即打扫干净。粘有化学品的物料,如纸张、抹布等放入指定的桶中,并统一送入废弃物堆置场所。严禁在下水沟排放化学物品。

6.4.6报废危险化学品的处置由采购部按《废弃物管理程序》执行。

6.5应急措施

危险化学品管理和使用部门,当发生火灾、爆炸或出现泄漏时,按《应急准备和响应管理程序》迅速作出反应,给相应部门报警,同时采取控制手段,避免事态扩大,产生环境污染。

7.支持性文件

废弃物管理程序、应急准备和响应管理程序

收货部制度

篇4:危险化学品运输与储存注意事项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腐蚀等特性,会对人(包括其他生物)、设备及环境造成伤害或侵害的化学品。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如对危险化学品处置不当,极易导致事故发生。在此,笔者重点介绍危险化学品运输与储存的注意事项。

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中有很多环节需要注意。危险化学品运输前需要包装,包装应结构合理,具有较好的防护性能。包装的材质、形式、规格、方法和单件重量,应与内装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用途相适应,并便于装卸、运输和储存。包装质量应良好,其构造和形式应能承受正常运输条件下的各种风险,不能因温度、湿度或压力的变化(在一般情况下)而出现任何渗漏。包装表面应清洁,不能粘附有害危险物质。包装与内装物直接接触部分,必要时应有内涂层。应保证包装物不会与内装物发生化学反应。

对危险化学品的运输也有很高的要求。托运危险化学品必须出示有关证明,并到指定的铁路、公路、航运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托运物品名称必须与托运单上标注的品名相符。托运未列入《危险货品名表》的危险化学品时,应附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技术鉴定书。危险化学品装卸运输人员应按所装卸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性质,佩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装卸时要轻装轻卸,不摔拖、重压和摩擦,不损毁包装容器,稳妥堆放。另外,装卸危险化学品前,应对车(船)等运输工具进行必要的通风和清扫,不能留有残渣,对装有剧毒化学品的车(船),卸车(船)后必须洗刷干净。装运危险化学品,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

对于不立即使用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将其放入仓库储存,根据其种类、特性在仓库设置相应的监测、调温、防火、防爆、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静电、防腐、防渗漏等设施设备。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必须安装通风设备,并注意做好设备防护工作。通风系统应设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筑物内温度不宜过高,通风管道、采暖管道和设备应采用不可燃材料制作。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还应有通讯、报警装置,以便在发生意外时及时报警。

篇5: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

危化学品安全标签是指危险化学品在市场上流通时应由供应者提供的附在化学品包装上的,用于提示接触危险化学品的人员的一种标识。它用简单、明了、易于理解的文字、图形表述有关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及其安全处置的注意事项。

一.安全标签的主要内容与设计

名称用中文和英文分别标明危险化学品的通用名称。名称要求醒目清晰,位于标签的正上方。

分子式用元素符号和数字表示分子中各原子数,居名称的下方,若是混合物此项可略。

化学成分及组成标出主要危险组分及其浓度或规格。

编号标明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和中国危险货物编号,分别用UNNo.和CNNo.表示。

危险性标志用危险性标志表示各类化学品的危险特性,每种化学品最多可选用二个标志。标志采用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和“GB13690-92常用危险化学品分类及标志”。

警示词根据化学品的危险程度和类别,用“危险”、“警告”、“注意”三个词分别进行高度、中度、低度危害的警示。当某种化学品具有一种以上的危险性时,用危险性最大的警示词。

警示词位于化学名称下方,要求醒目、清晰。

危险性概述简要概述化学品燃烧爆炸危险特性、健康危害和环境危害。居警示词下方。

安全措施表述化学品在处置、搬运、储存和使用作业中所必须注意的事项和发生意外时简单有效的救护措施等,要求内容简明、扼要、重点突出。

灭火化学品为易(可)燃或助燃物质,应提示有效的灭火剂和禁用的灭火剂以及灭火注意事项;若化学品为不燃物质,此项可略。

批号注明生产日期及生产班次。

提示向生产企业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

生产厂(公司)名称、地址、邮编、电话。

应急电话填写企业应急电话和国家化学品登记注册中心事故应急热线电话。

二.安全标签与相关标签的协调关系

安全标签是从安全管理的角度提出的,但化学品在进入市场时还需要有工商标签、运输时还需有危险货物运输标志。为使安全标签和工商标签、运输标志之间减少重复,可将安全标签所要求的UN编号和CN编号与运输标志合并;将名称、化学成分及组成、批号、生产厂(公司)名称、地址、邮编、电话等与工商标签的同样内容合二为一使三种标签有机的融合,形成一个整体,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安全标签可单独印刷。三种标签合并印刷时,安全标签应占整个版面的1/3~2/5。

三.安全标签的责任

生产企业必须确保本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在出厂时加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标签到危险化学品每个容器或每层包装上,使化学品供应和使用的每一阶段,均能在容器或包装上看到化学品的识别标志。

使用单位使用的化学危险品应有安全标签,并应对包装上的安全标签进行核对。若安全标签脱落或损坏时,经检查确认后应立即补贴。

经销单位经销的危险化学品必须具有安全标签,进口的危险化学品必须具有符合我国标签标准的中文安全标签。

运输单位对无安全标签的危险品一律不能承运。

四.安全标签的使用

使用方法标签应粘贴、挂拴(喷印)在化学品包装或容器明显位置。多层包装运输,原则要求内外包装都应加贴(挂)安全标签,但若外包装上已加贴安全标签,内包装是外包装的衬里,内包装上可免加贴安全标签;外包装为透明物,内包装的安全标签可清楚的透过外包装,外包装可免加标签。

注意事项标签应由生产厂(公司)在货物出厂前粘贴、挂拴(喷印)。出厂后若要改换包装,则由改换包装单位重新粘贴、挂拴(喷印)标签。标签的粘贴、挂栓(喷印)应牢固、结实,保证在运输、贮存期间不脱落。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或包装,在经过处理并确认无任何危险性后,方可撕下标签,否则标签应予以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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