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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抑爆装置运行的安全技术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4

一、概况:

瓦斯抑爆装置是为了确保煤矿采矿人员、采矿设备和采掘生产区安全而设计制造的,主要用于检测和抑制煤矿瓦斯和煤尘爆炸并扑灭所发生的火情。在矿井下,本设备可以自动检测到可燃气体和粉尘引起的爆炸,如瓦斯和煤尘爆炸并在有效射程内喷射出抑爆和燃烧,或者在设备拦截点形成阻隔屏障组织爆炸火焰的蔓延。本设备具有相当的可靠性,能自动分辨不同的信号,对已知的非实质危险源具有抗干扰能力。

二、设备的自动操作程序

1、本设备启动后在没有使用者操作的情况下,可以自动运行以下功能:

智能监控:持续监测保护区域内的瓦斯爆炸和随之而来的火情是否发生

主动抑爆:保护区域有瓦斯爆炸火情发生时,自动喷射抑爆剂,形成抑爆屏障。

自动监测:持续监控/监测传感器、高压容器压力和接线完整性以及自动开启传感器的自动清洗功能。

2、设备生效运行情况:

处在高压状态下的大量抑爆剂在短时间内喷射时会发生响声;抑爆剂形成的粉尘云会弥漫整个区域,当人吸入粉尘会感觉不适,甚至可能引起过敏。

三、设备的运行安全技术措施:

1、在使用和日常维护中,发现有任何部件损坏或者不符合该设备的使用说明书要求时,必须立即停止设备运行。立即联系厂家技术人员且证明安全可靠时,设备才能继续投入运行。

2、在工作面安装的抑爆装置,使用者必须确保本设备的完整性,尤其要特别确保设备的活动部件。

3、当班掘进机司机要检查机载式抑爆装置的完整性和可靠性,同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

4、巷道式抑爆装置的位置距机载不得超过30米,该设备的移动有川煤施工队负责,在每次移动到位后,必须采取锚杆等方式对该设备进行固定。

5、工作面进行喷浆作业时,由川煤施工队负责对该设备的保护及喷浆后的清洁工作。

6、厂家人员对设备进行检查前,必须佩戴手套、护目镜、安全帽、安全靴、和耳罩等安全防护用品,将设备至于通风良好且光照充足的环境中进行维修。

7、喷嘴口易被煤尘或异物堵塞,阻碍抑爆剂的有效喷射。派专人进行对设备定期检查和清洁工作,主要检查喷嘴是否完好。

8、本设备必须采用专用电缆和专用信号综保。

9、机电队负责对设备一周进行一次全面性的检查,并将如实的数据填写记录。

9、机电队每班必须对该设备的线路及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性的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10、瓦斯抑爆装置供电设备和供电线路必须进行瓦斯电闭锁和风电闭锁,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11、机电工操作时,必须一人操作,一人监护,严禁带电开盖检查维护保养。

12、如瓦斯抑爆装置出现故障时,需进行检修,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浓度在规定值以下时,方可进行开盖检修。

13、瓦斯抑爆装置的接地装置必须与接地极连接牢固可靠,接地电阻必须在2欧姆以下。

14、防爆检查员对设备的防爆性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设备的完好情况达到100%。

篇2:瓦斯检查工应知应会安全知识

一、操作前的准备工作准备仪器:下井要带齐光学瓦斯检测仪(光瓦)、瓦斯检查棍(瓦斯手杖)、温度计、瓦检手册及其他规定的仪器、用具。对携带的光瓦的各部件进行检查,要求做到部件完整、电路畅通、光谱清晰、药品有效。检查药品是否失效:检查吸收管(短管)内装的硅胶以及附加吸收管(长管)内装的钠石灰的吸收力,如发现药品变色、失效,应立即更换药品。气密性检查。首先检查吸气球:用一手捏扁吸气球,另一手捏住吸气胶管,如果吸气球不膨胀不还原,说明吸气球不漏气。其次检查仪器是否漏气:将吸气球胶皮管与光瓦吸气孔连接,一手堵住进气孔另一手捏扁吸气球,松手后30秒内不膨胀不还原,说明光瓦不漏气。再检查气路是否畅通:放开进气孔,捏、放吸气球,气球瘪、起自如时,说明完好。如果漏气、气路不畅通,需要查明原因,进行处理,重新重复上述程序。检查干涉条纹是否清晰:由目镜观察,按下按钮,同时旋转保护玻璃座调整视度,使得观察数字最清晰,再看干涉条纹是否清晰。不清晰应更换。对仪器进行校正:简单的校正办法是,将光谱的第一条黑纹对在“0”位上,如果第5条正对在“7%”的数值上,表明条纹宽窄适当。否则应对仪器的光学系统进行调整。二、检查瓦斯操作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测定方法:(1)在待测瓦斯地点的进风流清洗气室:在和测量现场温度相接近(温差不超过10℃)的新鲜空气中按压吸气球5~6次。(2)测量巷道风流瓦斯的地点一般应在巷道顶部以下0.2米的位置,在有冒顶的巷道中,要将橡胶管伸入冒顶高处,由低到高逐渐向上检查,检查人员的头部不得伸入冒顶高处,以防缺氧窒息。(3)调整零位:按下测微按钮,转动测微手轮,使刻度盘的零位与指标线重合,然后按下按钮,转动粗手轮,从目镜中观察,把干涉条纹中最黑的一条或两条黑线中的任意一条与分划板上的零位线对准,并记住对零位的这条黑线,旋上护盖。(4)吸气。将调整零位的光瓦背在身上,把胶皮管伸入测定地点,然后慢慢捏气球5~7次。将气体吸入气室。(5)读数。按粗读数按钮,观看目镜,查看原来零位黑线移动位置,读出整数。按精度数按钮,转动测微手轮,将零位黑线移动到整数位置,在查看刻度盘上的读数,即为小数位。整数和小数相加即为该地点的瓦斯浓度。(6)检查二氧化碳浓度应在靠近巷道底板0.2米处检查。(7)首先按照(3)~(5)条检查瓦斯浓度,检查完瓦斯浓度后,拿掉二氧化碳吸收管,按上述操作检查混合气体浓度。混合气体的浓度减去瓦斯浓度即得该处的二氧化碳浓度。每个测点连续测定3次,且取其最大值作为测定结果。准确清晰地将测定结果分别记入瓦斯检查班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板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采煤工作面瓦斯检查的方法。(1)测点的选取。在风流重直断面上选取测定部位和测定方法与在巷道风流进行测定时的测定部位和方法相同。测点的数量应根据本采面的通风状况和矿井的瓦斯等级不同适当选取。通风良好的瓦斯矿井适当减少测点数。如下图所示:说明:1––距采煤工作面10m处的进风流中测点;2—采煤工作面前切口测点;3、4、5—采煤工作面前半部的煤壁侧、输送机槽和采空区侧测点;6、7、8—采煤工作面后半部的煤壁侧,输送机槽和采空区侧测点;9—输送机道空间中央距回风巷口15m处风流中测点(只测空气温度);10—采煤工作面上下隅角测点;11—距采煤工作面10m处的回风流中测点;12—采煤工作面回风流进入采区回风巷10~15m处的风流中测点;13—采煤工作面及其进、回风巷的冒顶处测点。我矿采煤工作面瓦斯测点应选择1、10、7、8、13和11等六个测点。其中1的结果为进风流瓦斯浓度,10的最大值为上隅角瓦斯浓度,7、8、13的最大值为工作面瓦斯浓度。工作面的温度应在9处测量。掘进工作面检查瓦斯及二氧化碳测点:我矿的掘进工作面均为单巷掘进采用压入式通风,如下图所示:说明:1——掘进工作面;2——掘进工作面风流;3——掘进工作面回风道风流;4——风筒出风口;5——风筒;6——压入式局部通风机。(1)掘进工作面风流中测点应选取在工作面上部,左右角距顶、帮、工作面各200mm处的瓦斯浓度;工作面第一架棚左、右柱窝距帮、底各200mm处的二氧化碳浓度。(2)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的测点应在回风流中,一般距风筒出口10米外风流稳定处。(3)掘进工作面局部的测点应在回风流中的高冒区或瓦斯易积聚处。其他地点。(1)矿井总回风或一翼回风流中的瓦斯和二氧化碳的测定在各测风站内进行。(2)采区回风流中的瓦斯和二氧化碳的测定在该采区回风巷测风站内进行。(3)硐室的瓦斯、二氧化碳及其它有害气体的测定在各硐室内进行。(4)设置有电动机(如小绞车、水泵、采煤机、掘进机、移动变电所等)的采掘工作面进风流中的甲烷和二氧化碳的检查应在电动机附近20米范围内的巷道内进行。(5)采掘工作面及其它爆破地点的瓦斯检查应在爆破地点附近20米以内的风流中进行;检查温度。应采用最小分度为0.5℃的温度计进行测量。测量时,温度计要离开人体、巷道壁、机电设备或其他发热体0.5米以上,时间在1分钟以上。温度计读数稳定以后,记下温度计读数。机电硐室测量温度的地点在回风口处。瓦斯检查次数:采煤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各测点每班测两次,密闭处每周测定一次,其他地点每班测一次。每次检查瓦斯后,必须填写瓦斯记录手册、瓦斯检查管理牌板,是否要让采掘工作面班组长签字,何时向通风调度汇报,必须做到“三对口”。瓦斯检查记录牌板的吊挂位置:对于采煤工作面应挂在工作面回风巷距采煤壁20米范围内。掘进工作面应挂在距迎头80米范围内。其他地点应挂在距测点20米范围内。瓦斯检查牌板填写内容包括检查地点名称、瓦斯及二氧化碳浓度、其他有害气体浓度、温度、检查日期、班次、时间、次数、瓦斯检查工姓名等。瓦斯检查记录牌板应随着检查点位置的变化而及时移动。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时,瓦检员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矿调度室报告。在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只有停风区中最高瓦斯不超过1.0%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同时检查局部通风机附近20m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只有当其浓度小于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若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必须及时汇报,按措施规定进行处理。每班应对管辖范围内的传感器的数据进行校对和记录,并将记录结果报监测值班员。瓦斯检查员在发现本区域内“一通三防”方面中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将情况向通风调度汇报。瓦斯检查工必须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瓦斯检查工完成当班任务升井后,应及时交回光瓦和记录手册。三、安全注意事项瓦斯检查工必须了解矿井的通风线路及采掘大致情况。熟悉自己的测定区域及其范围的巷道情况,在发生冒顶及其他事故后能绕行,或矿灯不亮时,能摸出来。认真检查保护好光瓦。一旦出故障要及时修理,防止因光瓦不准而造成事故。做好下井前的准备工作,带齐各种器具、防止无法检查或没法记录。检查高冒地点采煤工作面上隅角,采空区边缘的瓦斯时要站在直呼完好的地点,用木棍将胶管送到检查地点,由下向上检查,检查人员的头部切忌超越检查的高度,以防缺氧窒息。检查废巷、盲巷和临时停风的掘进工作面及密闭墙处的瓦斯、二氧化碳及其他有害气体时,只准在栅栏处检查,必须进入废洞盲巷内检查时,应遵守盲巷内检查的规定。在运输巷道中检查时,应防止运输事故的发生。遵守行车不行人等安全的规定,特别应注意跨越皮带、刮板输送机时的安全

篇3: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十条禁令

一、禁止煤矿无证无照、证照不全、证照暂扣等非法生产建设行为

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发现违法生产建设矿井,要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依法严厉处罚;对非法生产建设和经整顿达不到要求的矿井,要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关闭取缔。

二、禁止核准建设30万吨/年以下的高瓦斯矿井和45万吨/年以下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新建项目

"一二五"期间,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一律停止核准30万吨/年以下的高瓦斯矿井和45万吨/年以下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新建项目;已批在建的同类矿井项目,应当由有关部门按照国家瓦斯防治相关政策标准重新组织审查其初步设计,并完善瓦斯防治措施,否则一律依法停止建设。

三、禁止应进行瓦斯抽采的矿井在瓦斯抽采未达标区域进行采掘活动

煤矿企业要严格执行《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安监总煤装[2011]163号),应进行瓦斯抽采的矿井必须建立瓦斯抽采系统,并进行抽采效果评判,实现瓦斯抽采效果达标,否则一律依法停产整顿。

四、禁止在综合防突措施效果不达标的突出煤层进行采掘活动

突出矿井要严格执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9号),建立防突机构和队伍,落实区域和局部"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实现防突效果达标,否则一律依法停产整顿,并依法严厉处罚;经停产整顿仍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依法关闭。

五、禁止9万吨/年及以下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经防突能力评估擅自组织生产

煤矿企业要严格执行9万吨/年及以下突出矿井停产整顿的要求,未经评估的不得进行采掘活动;凡是经评估后不具备瓦斯防治能力的矿井,一律依法停产整顿,或由具备瓦斯防治能力的企业兼并或重组,否则一律依法关闭。

六、禁止矿井瓦斯超限作业

煤矿企业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1]26号)关于"瓦斯超限,立即停产撤人,并比照事故处理查明瓦斯超限原因,落实防范措施"的要求。凡是瓦斯防治措施不到位,一个月内发生2次瓦斯超限的,一律依法停产整顿;凡是一个月内发生3次瓦斯超限未追查处理,或被责令停产整顿期间仍组织生产的,一律依法关闭。

七、禁止擅自降低矿井瓦斯等级

煤矿企业要严格执行《煤矿瓦斯等级鉴定暂行办法》(安监总煤装[2011]162号),发生瓦斯动力现象、符合瓦斯等级升级条件的矿井应及时进行瓦斯等级鉴定,落实瓦斯防治措施,否则一律依法停产整顿。

八、禁止矿井在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的情况下进行采掘活动

煤矿企业要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安装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并确保监测监控系统装备齐全、数据准确、断电可靠、处置迅速,否则一律依法停产整顿。

九、禁止采掘工作面无风、微风作业

煤矿企业要严格矿井通风管理,做到矿井通风系统合理、设施完好、风量充足、风流稳定,否则一律依法停产整顿。

十、禁止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

煤矿企业应当严格执行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制度,及时淘汰不合格的电气设备,严防电气失爆,否则一律依法停产整顿。

篇4: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十二条红线

山西近日出台《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十二条红线”》,对所有煤矿瓦斯防治实行红线管控。凡触碰红线的矿井,一律停工停产整顿,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矿井风量不足、采掘工作面无风微风作业的。

2、矿井通风系统不合理不可靠、盲巷管理措施不到位的。

3、瓦斯超限作业,瓦斯超限、停电停风不撤人或矿井1个月内发生2次及以上瓦斯超限的。

4、应进行瓦斯抽采矿井未按规定相应建立地面固定瓦斯抽采系统、井下临时瓦斯抽采系统的。

5、瓦斯抽采不达标仍进行采掘活动的。

6、突出矿井未制定区域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或虽有措施但不落实的。

7、未按规定及时进行瓦斯等级鉴定或认定的。

8、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9、未进行瓦斯防治能力评估或经评估不具备瓦斯防治能力的煤矿企业,其所属高突矿井仍生产建设的。

10、未按规定实现双回路供电、使用淘汰不合格电气设备以及电气设备失爆的。

11、是超能力生产、高瓦斯及突出矿井月产量超过矿井核定生产能力1/12的。

12、是未按规定提取使用安全费用,导致瓦斯治理工程亏欠的。

篇5:瓦斯监控设备安装措施技术要求

××××巷道即将施工,需要安装瓦斯监控系统,为确保设备安设符合要求和施工安全起见,特制定本措施:

一、目的

1、××××巷道内的电气设备实现瓦斯电闭锁功能。当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断电浓度时,能自动切断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闭锁;瓦斯浓度低于复电浓度时自动解锁。

2、××××巷道内的电气设备实现监控设备故障闭锁功能。当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未投入正常运行或故障时,切断该监控设备所控制区域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闭锁。

二、安全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

1、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为KJ9ONA型;监控分站型号为KJ90-F16和KJ90-F8;低浓甲烷传感器型号为KG9701A;断电器型号为KGD3K。

2、掘进工作面需安设监控分站KJ90-F8型一台,KG9701A型号低浓甲烷传感器两台;KGD3K型号断电器一台,GTL(A)型设备开停传感器两台。

三、监控设备安装位置及断电范围

1、掘进工作面安装T1、T2甲烷传感器,甲烷传感器数据实时传输到井下监控分站,通过分站传输到地面中心站。所有控制指令由中心站进行设置,监控分站和断电控制器执行,断电执行结果通过馈电传感器器反馈到监控分站,再传输到地面中心站。

(1)监控分站安装在××××;

(2)在距掘进工作面不大于5m的范围内安装甲烷传感器T1;

(3)在掘进工作面回风巷内,距全风压回风10~15m范围内安装甲烷传感器T2;

(4)甲烷传感器T1、T2必须垂直悬挂在支护良好无滴水的巷道顶板下300mm处,且距巷帮不少于200mm,并挂牌管理。

(5)

瓦斯报警浓度:T1≥1.0%、T2≥0.8%

瓦斯断电浓度:T1≥1.5%、T2≥0.8%

瓦斯复电浓度:T1<1.0%、T2<0.8%

断电范围:T1、T2均控制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6)设备开停传感器卡在局扇开关负荷侧电源上,安装时要卡牢固并尽量远离其它动力电缆。当主局扇停止运转时切断该掘进巷道内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闭锁。

(7)为监测被控设备瓦斯超限是否断电,被控开关的负荷侧必须设置馈电传感器!

四、地面准备与调试

1、按《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和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对监控装置在地面进行全面检查其完好性,即设备隔爆面处理,零部件是否齐全,指示灯、显示窗口、电源接线口、保护盖等是否完好无损,不用的接线口用挡板堵死。不完好的设备严禁入井!

2、备好各种调试校正工具、器具及标准甲烷气样和空气样;根据现场电气设备情况备好合适的电源电缆、密封圈,信号传输电缆(导线截面应≥1mm2)、本安接线盒等。

3、对分站所有模拟量、开关量、控制量进行地面调试、校正,并联接主机试运行24~48小时以上,设备能稳定、可靠的正常运行,各项技术指标达到产品说明书及《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2006)的要求后,方可入井安装。

五、井下施工步骤

1、监控装置及电缆运到施工现场后,要首先检查作业环境的安全状况,巷道支护情况,敲帮问顶,然后对监控装置及电缆进行外观检查,以防运输过程中受损。

2、先敷设传感器和馈电断电器电缆,吊挂好传感器。信号传输电缆接头处用本安接线盒连接好。

3、分站电源连接时停电地点选在该掘进巷道供电开关的上一级控制开关。进行电源和断电器连接时停送电必须严格按照电工操作规程施工,停送电时严格按照:停电、瓦检、验电、放电、封线、挂牌、闭锁的步骤进行操作,并派专人停送电及看护,然后进行电源和断电器连接!

4、按照瓦斯电闭锁的技术要求,选定被控开关,进行断电器连接。

5、接线完成后,检查接线是否正确,走线是否美观,是否符合电气防爆技术要求,接地线是否正确连接,用毛刷清理干净开关内的铜丝等杂物,处理好隔爆面,上紧开关防爆面螺丝,然后方可送电(送电与停电同一人),接通分站电源,对传感器供电。

6、井下分站预热15~20分钟后,按产品说明书要求对仪器进行安装后的调试校正,调试内容为:传感器的报警值、断电值、复电值,断电是否可靠灵敏。一切功能正常后,然后与地面中心站联机并检验调整跟踪精度。监控设备运行正常后,施工人员方可离开现场。

六、安装技术要求

1、监控分站应安设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周围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其距巷道地板不小于300mm或吊挂在巷道中。

2、瓦斯传感器应垂直悬挂,周围巷道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处,距顶板(顶梁)不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不小于200mm。

3、传输电缆应使用不延燃电缆,传输电缆不得与风水管路、动力电缆同侧敷设。传输电缆如与风水管路、动力电缆同侧敷设时,必须在风水管路上方300mm以上距离,动力电缆100mm以上距离。电缆敷设时要有适当的驰度,要求在外力作用时能自由坠落。电缆悬挂高度应大于矿车和运输机的高度,并尽量位于人行道一侧。

4、监控电缆每节电缆要不低于200米。监控电缆接头处要用本安接线盒连接,电缆进线嘴连接要牢固、密封要良好,密封圈直径和厚度要合适,电缆与密封圈之间不得包扎其他物品。电缆护套应伸入器壁内5~15毫米。接线应整齐、无毛刺,芯线裸露处距卡爪或平垫圈不大于5毫米,腔内连线松紧适当。接线盒不得设置在淋水处,接线盒处电缆要有一定的余量,并用尼龙扎丝扎紧。

七、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

1、分站电源和断电器连接时必须持有机电科审批的停送电申请表,严格电工操作程序,严禁带电作业!

2、监控分站供电电源必须取自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

3、监控设备在运输过程中,要注意人身安全,避免设备碰、砸、摔挤,以防损坏或造成内部元件接触不良。乘座人车要把设备和电缆放置牢靠,以免伸出车外。在斜巷运输设备或行走时要遵守“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则。两人肩抬设备或其它物料时,要前后相互照应,注意巷道和脚下安全情况。

4、在大巷中敷设电缆时要注意过往车辆,电缆不要放在轨道上,防止被过往车辆轧伤。有车辆过往时要放下手中的电缆,在躲避洞或巷道较宽处躲避车辆。在斜巷敷设电缆时要与斜巷扒勾人员联系好,行车时不准放电缆。防线时要两个人配合,一个人在前面拉线,一个人在后面放,以防电缆被拉乱。

5、电缆如需穿过电机车架线时要有架线停电申请,按照:停电、瓦检、验电、放电、封线、挂牌、闭锁的步骤进行操作,并派专人停送电及看护。

6、电源连接完毕后,应检查接线是否正确,密封圈是否合适,是否有羊尾巴,鸡爪子,进线长度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等,杜绝电器失爆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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