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工隐患排查规范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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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工隐患排查规范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4

一、重大隐患

1、炮眼深度小于0.6m,无专门措施放炮或炮泥未封满。

2、违章处理瞎跑(拒爆、半爆、残爆、丢炮等)。

3、剩余炸药、雷管不及时交回炸药库或私藏炸药、雷管。

4、有害气体超限、煤尘含量超标装药的。

5、有瓦斯与煤尘突出、有冲击地压危险的采掘工作面放炮时未按规定的时间、距离躲炮的,未按规定的范围停电的。

6、未使用专用发爆器。

7、炸药、雷管借给他人使用。

8、放明炮、糊炮的。

二、主要隐患

1、爆破材料箱放在不安全地点或存放在警戒线以内的。

2、靠近电气设备、顶板不完整或在警戒线以内做引药。

3、未清点人数、人员未撤至警戒线以外的。

4、未安排专人警戒、警戒距离不够,无警戒标志。

5、未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制度。

6、未装水炮泥及封泥长度不足或不执行洒水防尘等措施。

7、掘进工作面一次装药分次起爆,炮采工作面未预留煤垛。

8、同一工作面使用2台及以上发爆器放炮的。

9、爆破前爆破工未发出警号的。

10、放炮后未检查残炮。

11、瞎炮或拒爆未按规定进行处理。

12、爆破工遗漏炸药、雷管的。

13、出现倒棚倒柱未整理继续放炮的。

14、打眼与装药平行作业的;装药时无关人员未撤到20m以外的。

15、剩余的炸药、雷管未按规定清退。

16、已装好的炮未交接清楚离开现场。

17、风量不足放炮的。

三、一般隐患

1、未持证上岗,未按规定领取炸药、雷管。

2、爆破材料未分开放入专用器具并上锁的。

3、放炮母线有明接头或用非绝缘胶布包扎的。

4、放炮母线未及时扭接成短路的;折断或损坏脚线的;未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扭接成短路的。

5、装药量超过规定。

6、无措施反向装药放炮。

7、装药后,电雷管脚线未短接并悬空的,脚线与设备等导电体相连接的。

8、连线不合格,起爆顺序不正确。

9、未按规定的范围停电的。

10、发炮器不完好或未及时回交到发放点。

11、爆破工未随身携带放炮钥匙、或放炮后未立即将钥匙拔出、摘掉母线并扭结成短路的。

12、不按规定携带炸药、雷管。

13、掘进工作面积矸超过断面1/3装药放炮的。

14、从成束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手拉脚线、硬拽管体,抽出的单个电雷管未将脚线扭结成短路。

15、空顶距、伞檐超过、支架损坏、风量不足装药的。

篇2:扒装机司机隐患排查标准规范

一、重大隐患

1、高瓦斯区域、煤与瓦斯突出危险区域煤巷掘进工作面使用钢丝绳牵引耙矸机的。

2、斜巷施工使用的耙矸机没有防止机身下滑的。

3、斜巷挪移耙装机时耙装机下方有人工作或停留的。

二、主要隐患

1、无封闭式挡绳栏或无防止耙斗出槽护栏的;

2、耙装时,耙装机前方有人。

3、上(下)山掘进耙装机司机前(后)方未采取护身措施。

4、耙装机两侧及后方采用耙斗倒耙浮煤矸。

5、耙装时过渡槽下口有人工作或有人停留的。

6、停机时未停电、闭锁。

7、耙装机钢丝绳打结使用或烫发头的。

8、高瓦斯区域或煤与瓦斯突出的煤巷使用钢丝绳牵引的耙装机。

三、一般隐患

1、卡轨器等安全设施不全或未正常使用。

2、耙装机部件不完整使用。

3、耙装机回头轮挂在架棚棚梁、腿、支护锚杆或钢带上。

4、耙装时未执行防尘措施的。

篇3:综掘机司机隐患排查标准规范

一、重大隐患

1、检修时在截割臂和转载桥前方或下方有人作业或停留。

2、升降油缸升起后,检修其液压元件或在截割臂下作业未采取措施。

二、主要隐患

1、急停按扭不起作用。

2、掘进机割煤时内外喷雾压力达不到要求及每个截割部有3个及以上内、外喷雾头失效强行生产的。

3、信号闭锁失效仍使用的。

4、未随身携带操作手把。

5、综掘机作业时作业区域内未撤净人。

三、一般隐患

1、综掘机工作范围内管线不吊挂、落地的。

2、装载与转载部分受阻后强行作业。

3、综掘机掘进时没有监护人员。

4、未使用照明。

篇4:锚杆支护安装工隐患排查标准规范

一、重大隐患

1、掘进工作面空顶作业。

2、迎头安全设施不齐全或不起作用的;未配备金属可伸缩式、带初撑力安全点柱的;扶棚支护掘进工作面迎头10米整体加固不符合规程措施要求的。

3、锚杆支护巷道未按设计要求打注锚杆(索);出现截锚杆(索)等恶性隐蔽工程的。

4、锚杆支护巷道出现较大变形或较大变形趋势,未采取加强支护措施。

5、三、四角门抬棚无设计、无措施或无竣工验收的。

6、锚杆支护巷道30%以上螺母扭距达不到规定要求或连续3根及以上锚杆螺母扭矩不足。

二、主要隐患

1、锚杆(索)支护顶、帮滞后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

2、锚杆支护巷道出现顶板离层、开裂,下沉量达到150mm以上,未采取加强支护措施

空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

3、锚索支护巷道未按设计要求打注锚索、锚索长度不足、截锚杆(索)。

4、连续3根及以上锚杆失效的。

5、临时支护不符合要求或使用不合格。

6、空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

三、一般隐患

1、顶板有危岩,未敲帮问顶。

2、无牢固工作平台。

3、使用锚固剂.锚杆的数量、质量、品种不符合作业规程措施要求。

4、不按照措施要求对支护锚杆进行拉拔力试验。

5、顶部锚杆没有按照从外到迎头顺序施工。

6、将回收、修复后的金属锚杆用于巷道顶板的主体支护。

7、利用正常支护的锚杆(索)、钢带、架棚起吊或牵引物件。

8、锚杆距肩窝或锚杆距底板的距离超过设计规定200mm的。

9、锚杆(索)角度、外露长度超过作业规程规定。

10、锚索预紧力不足,锚索安装角度与设计偏差5°以上。

篇5:矿山救护专业隐患排查标准规范

值班员一、重要隐患1、接到事故电话后出动不及时。2、接到事故电话后出动人数不符合要求。3、在灾区工作时队员出现身体不适,氧气呼吸器发生故障难以排除时,全小队不及时撤出。二、一般隐患1、事故电话不完好。2、接听事故电话未记录事故时间、地点(事故矿井)、类别、遇险遇难人员数、通知人姓名及单位。3、未及时拉响预警铃或发出事故警报的。4、未及时向领队指挥员报告。5、携带装备、设备、仪器不齐全或不完好。6、未正确佩戴氧气呼吸器或擅自脱下氧气呼吸器、摘掉氧气呼吸器面罩。7、使用过的仪器装备未及时恢复到战备状态。救护队员一、主要隐患1、对灾区情况不了解,进行抢险救灾的。2、对事故发生地点判断失误。3、延误处理事故时间。4、进入灾区前,未进行战前检查。5、未及时传递灾区信息。6、巷道交叉口应设置明显的路标,而未设置。7、出现威胁救护队员人身安全险情,不及时撤出的。8、漏撤灾区及受威胁区域人员。9、救助伤员时,救助人员没有配备个人防护装备,并未采取预防措施。10、通过非呼吸性和污染性气体环境未给伤员正确佩戴呼吸器。11、对受伤人员处理不正确或搬运方法不当。12、发生水灾未切断通往灾区电源,未设警戒、撤人。13、没有构筑临时防水墙。14、构筑临时防水墙位置不正确或防水墙工程质量低。15、防水墙附近支架未进行加固。16、出现火情不及时采取措施的。17、采取的灭火方法不正确。18、未随时对火点周围巷道的气体、温度进行检测。19、未按规定检测有毒有害气体。20、随意改变灾区通风系统。21、应探巷道出现漏探。22、处理顶板事故未进行瓦斯检查和观察顶板。23、处理顶板事故未对巷道进行临时支护。24、对事故现场情况未做记录,未向救灾指挥部汇报。瓦斯排放一、主要隐患1、无措施排放瓦斯。2、排放瓦斯的风机喝循环风。3、未按措施撤人及设置警戒的。4、未按措施切断电源。5、风量控制不稳定。6、排放瓦斯“一风吹”或超量排放。7、未设专人检查回风流瓦斯。8、未作联合检查。二、一般隐患1、排放完毕未和现场瓦检员交接的。启封密闭、探险一、主要隐患1、现场风量配置不足强行作业。2、未撤出回风侧人员和设置警戒。3、未切断回风流的电源。4、未使用防爆工具扩大洞口。5、未进行锁风。6、队员在灾区行动不谨慎,碰撞产生火花。二、一般隐患1、未按规定对各种气体进行检查。2、发现异常情况不及时汇报,不处理。3、应探巷道漏探。4、启封密闭、探险未按措施执行的。矿井安全预防性检查一、一般隐患1、未按规定对采掘工作面的气体进行检测。2、未对“一通三防”隐患进行检查或无纪录的。3、未绘制采掘工作面通风示意图或绘制的通风示意图不完全。技术操作一般隐患1、带电操作。2、检查出来的问题未进行处理。3、密闭时未进行底板、两帮掏槽。4、封闭不严密。高温烟巷、井下救灾演习一、一般隐患1、漏撤灾区及受威胁区域人员。2、发现异常情况不及时汇报。3、随意改变灾区通风系统。4、应探巷道漏探。5、未随时对着火点周围巷道的气体、温度进行检测。6、出现威胁救护队员险情,全小队不及时撤出。7、救助遇险遇难人员不及时、方法不正确或搬运伤员不当的。8、通过非呼吸性气体或污染性气体环境未给伤员正确佩戴呼吸器。9、未采取正确的灭火措施。10、未断电,验电或带电操作。氧气充填泵操作一、主要隐患1、氧气充填泵房内有烟火。2、氧气充填泵房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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