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配电工操作规范程序
1、停送电时必须先检测工作地点20米内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时方可作业。
2、停电操作顺利:
⑴先停低压,后停高压。
⑵先拉负荷开关,后拉电源开关。
⑶先拉油开关,后拉隔离开关。
3、送电操作顺序:
⑴先送高压,后送低压。
⑵先合电源,后合负荷开关。
⑶先合隔离开关,后合油开关。
4、高压开关自动跳闸时,试送一次,并注意电流表动作情况,若故障尚未消除,仍送不上电,应立即向调度室和值班人员汇报。
5、变电所高低压开关跳闸时,应断开相应高压开关和低压开关,并作详细检查,然后先合高压开关,后合低压开关,如停电时间超过30分钟,向采区选电时,必须由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无问题后,方可按要求逐户送电。
6、值班过程中,发现变压哭突然漏油或有异常状态时,应立即汇报。
7、高低压供电设备停用或检修时,必须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8、在发生事故情况下,高压开关试送一次,低压开关试送三次,仍不能送电时,应立即向队值班人员汇报,如发现有关单位的设备有问题,应向调度室汇报,令其处理。
9、检修结束,必须详细检查,确认无误后,经停送电指挥同意,配电工方能合闸送电。
10、用户检修时,必须和变压所联系停送电工作,禁止电话联系。
11、节日或全矿检修时,经停电总指挥命令,方可停送电操作。送电时,必须经用户、瓦斯检查员、配电工三方签字,方可送电。
篇2:井下安装电工操作规范程序
⑴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保安规程对电气方面的有关规定。
⑵电气设备和供线路进行检修时,必须按规定进行验电、放电和三项短路接地线。
⑶凡从事高压电气设备和供电路检修时,不准一人独身作业。
⑷电气设备和供电线路检修,应提出申请,经有关单位批准后,按措施进行施工。
⑸高压供电线路停电抢修时,必须有专人联系停。
⑹不准带电迁移电器设备。
⑺局部坠落的低压电缆可吊挂复位。但对高压电缆,必须使用绝缘使用用具或停电后,方可悬挂。
⑻电工仪表工具,试用电笔应设专人保管。无问题后,拆除三相短路接地线,并向值班人员交待清楚,认真写检修记录,得到送电指挥命令后,方可送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