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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通信企业营业厅安全管理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4

第一章安全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全省移动通信营业厅安全防范和消防管理工作,确保营业厅正常工作秩序和人身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第二条成立组织机构

第一责任人:*****

组?长:******

成?员:***********************?

(二)职责

营业厅各小组组长在负责人的代领下负责营业厅的日常安全的全面工作。负责组织机构中的人员分组工作。对防火设施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以书面的形式进行上报至相关部门。

第二章营业厅安全防范制度

第三条营业厅营业员和保安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积极做好安全防范,确保人身、资金、设备和有价卡及票据安全。

第四条营业厅的安全管理工作,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管经营工作的领导和经营部负责人承担管理责任;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承担监督检查责任;营业厅负责人承担现场管理责任,负责督促并实施营业厅的各项安全自查及隐患整改工作。

第五条营业厅员工应不断提高资金、设备、有价卡、消防等安全防范能力,做到会防抢、防盗、防骗,会识别假钞,会报警。

第六条严禁在营业厅内吸烟、饮食、闲谈;严禁将各种与工作无关的书刊、报纸和其他物品带入营业厅。

第七条值班人员严禁擅离工作岗位,确需临时离开时,应委托其他员工代为看管,并将现金、各种有价卡物和营业票据入柜落锁,微机退出操作系统。

第八条营业厅应安装“110”报警装置或声响报警器。报警开关应设在既隐蔽安全又利于启动报警的位置。

第九条保安人员应遵章守纪,提高警惕,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做好营业厅的巡查工作,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处理,重大情况及时报告相关部门,保证安保监控系统不间断正常运行。

?第十条严禁在业务受理计算机终端上运行游戏程序及其它与工作无关的程序,业务受理计算机终端使用的软盘要有严格的防病毒措施。

第十一条如有上级单位或领导到营业厅指导检查工作,须由营业厅值班经理陪同方可进入后台办公区。

第十二条公检法等政府部门调查办案需要查询用户资料的,须到安全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营业厅不得直接受理查询。

第三章营业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票据管理

一、票据管理人员须将发票放置于有锁的柜中,前台员工领用票据后应妥善保管。

二、前台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离开柜台,应把票据放入专用安全柜或保险柜中。

三、每天下班离开柜台时,必须检查清点发票、收据及其他物品是否有遗漏。

四、领取发票及上交发票时,前台员工必须当面清点交接,对遗失发票的情况应严格按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现金管理

一、前台员工在收款时应唱收唱付,做好本人当班资金的管理。

二、前台员工在收到现金时,必须做好现金安全保管,百元现金必须存放投币式保险柜中。

三、当日营业收款要按规定及时存入银行,严禁将营业尾款放在营业柜台抽屉中过夜或带回家。

第十五条有价卡证管理

一、卡证管理员应将所有的暂未使用的卡证放于保险柜中。

二、每天负责卡证销售的员工应与卡证管理员当面清点交接卡数,做好相应记录。

三、前台员工在销售有价卡时,须将有价卡证存放专用的安全柜中,不得将所有卡号直接交与客户手中挑选号码。

四、下班结帐后,未售出的卡证应及时存放到保险柜中保管。

第四章防火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营业厅每位员工必须做到“三懂”、“三会”、“三能”。

“三懂”:懂得本岗位业务流程和设备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火灾扑救的方法;

“三会”: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事故,会报警;

“三能”:能自觉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能及时发现火险,能有效扑救初期火灾。

第十七条保持生产、办公场所的整洁,清除各类废品、杂物,营业前台应尽量减少各种资料的存放,不得摆放零食和食物,私人物品可置于私人衣柜中,营业厅走道严禁摆放物品阻塞安全通道。

第十八条电器设备附近严禁堆放纸张等易燃物品,特别是电脑显示器及主机电源后面一定要保持干净。

第十九条营业前台下班后必须关闭主机及显示器电源,并将桌面摆放整齐,不准留有任何纸张及杂物。

第二十条严禁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和电源接插设备,对年久失效的电器要坚决淘汰。

第二十一条严禁营业厅内乱拉乱接电源线、电源插板,所有电器设备不准超负荷运行。

第二十二条灭火器材应配置充足,摆放在明显位置,并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

第五章营业厅灭火、治安案件应急预案

第二十三条营业厅灭火应急预案

一、营业厅发现火情时,第一发现人应立即使用手提式灭火器进行扑救,同时进行呼叫,其他人员应积极参加扑救。

二、在积极组织灭火的同时,按下火警报警按钮,组织疏散厅内顾客和营业人员,并及时抢救、保护好用户资料和营收款。

三、当手提式灭火器扑救能量不足且火势继续蔓延时,应在切断起火部位电源的前提下用水灭火。

四、迅速拨打119报警,报警时要讲清单位、地址、大门方向、燃烧物质及报警人姓名,并派人到路口引导。

五、消防队赶到后,要有人尽快向消防队介绍火场情况,并积极配合进行灭火工作。

六、在烟气较大的情况下灭火或撤离火场时,最好用湿毛巾、湿衣服、布类等掩住口鼻。

七、在灭火中,一旦人身上着了火,千万不能跑,如果衣服能撕裂脱下时,应尽可能地脱下浸入水中踩灭,如果来不及脱,可以就地打滚把火压灭。三人以上同行时,未着火的人要镇定沉着地朝着火人身上泼水、扑打或帮其脱下衣服,但应注意不宜用灭火器直接往着火人身上喷射。

第二十四条填写安全日志

篇2:某酒店保安部安全管理制度与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地方防火安全有关法规、文件精神,结合酒店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消防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由酒店各部、室具体实施。保安部作为职能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二、酒店实行总经理领导下的组逐级防火责任制。酒店成立防火委员会,各部门成立防火安全小组,由各部门经理担任小组组长。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规定,把安全防火工作作为日常管理工作的头等重要大事,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三、酒店总经理、副总经理要认真贯彻上级指示精神,严格执行消防法规,研究布置酒店的消防工作,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大检查;

四、各部门要将防火工作列入本部门的日常管理中,组织本部门的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制定本部门的防火安全制度,熟悉本部门范围内消防器材设备的位置,掌握其使用方法,认真学习消防知识,对火灾、火险事故积极组织全体人员进行扑救;

五、酒店保安部是酒店防火安全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主要制定规章制度、宣传教育,定期进行防火检查,组织交流工作经验。发生火情时,组织人员进行救护、调配火灾,火险事故的原因;

六、建立健全义务消防组织,贯彻执行消防法令及规章制度。经常开展防火宣传教育,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经常检查、维护消防设施和器材,一旦发生火情积极扑救,并保护好火险、火灾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查明原因;

七、酒店的消防设施、设备和消防器材,要经常进行检查,不准随便挪用和移动位置。消防报警系统每半年测试一次,轻便灭火器材每半年进行一次检修、保养。各部门对自己所管范围内的消防设备、设施和消防器材必须设专人管理,经常保持设备的完好和清洁,发现问题及时更换;

八、新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入店防火安全培训和考核,上岗员工必须掌握一般的防火、灭火知识及轻便器材的使用。

篇3:某酒店房务部安全管理制度与规定

一、客房应设置“请勿卧床吸烟”标志,放置《宾客安全须知》,张挂《消防疏散图》;

二、客房服务人员每天查房时随时注意发现火险隐患,以防着火;

三、要正确使用房间内的电器设备,发现短路、超负荷用电等不安全因素,要及时采取措施,避免发生火险事故;

四、要劝阻宾客不要将易燃易爆物品、枪支弹药、化学物品带入楼层和房间,如有情况要及时报告保安部;

五、严禁住宿客人使用自备的电热器具;

六、宾客使用自备的电器设备应得到酒店许可,并由酒店指定电工安装;

七、要及时清理本楼层内的报纸、废纸及纸箱等易燃物品,减少火灾隐患发生;

八、各层通道、楼梯内不准堆放各种物品,以保持畅通无阻;

九、楼层服务员要坚守岗位,勤转、勤看、勤闻、勤检查。对饮酒过量的客人更要注意,防止其因吸烟、用火、用电不慎而引起火灾;

十、电子磁卡锁钥匙的配置与管理应有严格的制度和措施,万能钥匙应专人保管,认真履行使用登记手续;

十一、建立完善有效的会客制度;

十二、客人退房离店,应及时收回房间钥匙;发现钥匙丢失应迅速查明原因并通知保安部,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十三、客房楼层应设置安全出口标志,备有应急照明灯,安全疏散通道不得准放杂物。

篇4:某酒店餐饮部安全管理制度与规定

一、餐饮部防火制度与规定:

(1)宴会厅、餐厅、酒吧服务人员随时注意发现有吸烟客人未熄灭的烟头掉在烟碟外边,要立即礼貌地收起熄灭。收台布时必须马上拿到后台抖净,以免卷入未熄灭的烟头而引起火情;

(2)厨房在使用各种火炉时要有专人负责,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要用点火枪点火,不得使用火柴或纸张直接点火;

(3)厨房的各种电器设备要经常注意检查,如发现短路、漏电、超负荷等情况,要及时通知工程部进行维修;

(4)宴会厅、餐厅有活动时,所有出入门、通道和楼梯必须保持畅通,以便疏散;

(5)厨房各种电器设备(包括机器设备、照明设备、线路插销等)的安装使用,必须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严禁超负荷,绝缘要良好,接点要牢固,要有合格的保险设备;

(6)厨房各种电器设备的操作使用,必须制定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7)厨房在炼油、炸食品和烘烤食品时,必须设专人负责看管,掌握温度不可过高,锅内油不得过满。严防因温度过高或油溢出锅台而引起火灾;

(8)不得往炉火眼和烤箱内倒置各种杂质废物,以防堵塞火眼发生事故。

二、宴会厅及餐厅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1)举办各类展览、展销、会议或文艺等活动时,餐饮部应将主办单位活动安排和活动详细内容提前通知保安部;

(2)如遇大型活动使用部门应该制定安全措施,报保安部;

(3)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活动场所;

(4)活动场所严禁动用明火;

(2)严禁在安全疏散通道内堆放杂物及做他用,确保安全通道畅通;

(3)禁烟区不得吸烟;

(4)使用临时电器设备,要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禁止乱拉监时电源线;

(5)?凡可移动电器设备的电源线必须使用橡胶电缆,客户自备电器的电源线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6)墙壁插座使用功率不准超过2千瓦须经酒店工程部批准,并由工程部实施;

(7)临时电器设备总功率超过2千瓦须经酒店工程部批准,并实施;

(8)临时灯具必须与墙壁、幕布等其他可燃物保持2m以上的安全距离,安装装饰灯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9)不准使用电热器具(包括高炽照明),如必须使用须有安全措施,并报保安部批准;

(10)各种活动不准使用汽油、酒精等易燃液体做清洗剂;

(11)妥善保管自带贵重物品、防止丢失;

(12)租用单位搭设临时舞台,必须提前将方案、用电负荷及安装线路图等内容报保安部审核批准后方准施工;

(13)餐厅在营业期间,服务人员要提醒客人保管好随身携带的物品;要注意发现可疑人员,防止客人财物被盗,有条件的可采取增设椅罩等防范措施;

(14)服务人员在清理卫生时应注意是否有未熄灭的烟头卷入台布中,以免引起火灾;

(15)出入通道和楼梯口应保持畅通,以备疏散;

(16)衣帽间应建立严格的存取手续制度。

篇5:商务中心安全管理制度规定

一、下列范围的内容下准复印:

①中央、省、市级各类文件、文稿和有关负责人的内部讲话稿;

②密码电报和密级为秘密、机密、绝密的文件;

③淫秽、*、迷信刊物和不健康内容的读物及有价票证。

二、复印经营者必须遵守的纪律:

①复印机只能专人使用,不得移交非经营者使用;

②对所复印不合格的文件或资料,要按照销毁文件的规定销毁,不能作为一般废纸处理;

③对复印的文件或资料不得私自留用,更不得翻印和外传;

④不准复印任何违禁物品;

⑤发现可疑情况和问题,要耐心问清复印者的单位、姓名和复印的目的,并立即向酒店保安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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