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调查局西部艰险地区野外作业安全保障工作制度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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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调查局西部艰险地区野外作业安全保障工作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4

第一条为了使在西部艰险地区从事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野外作业人员的安全得到基本保障,保证地质调查项目正常进行,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西部艰险地区,从事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野外高度流动分散作业的单位、组织和个人。

第三条地质调查安全保障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实施地质调查项目过程中,各单位要根据本制度规定,各司其职,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条地质调查人员安全保障工作纳入地质调查工作总体发展规划,各项目实施单位应建立和完善安全保障体系,依靠科技进步,逐步实现地质调查后勤装备现代化。

第五条野外作业人员应急救援工作采取分级实施,项目组及作业人员本人自行实施为一级,工作站组织实施为二级,地调局协调组织为三级。应急救援工作要做到信息通畅、定位准确、决策果断、抢救及时。

第六条中国地质调查局安全保障工作的主要职责:

一、制定西部艰险地区野外作业人员安全保障工作制度;

二、指导西部艰险地区的安全保障工作,对项目安全保障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三、组建为西部艰险地区安全保障工作提供支撑和服务的工作站;

四、承担三级应急救援的协调组织工作;

五、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后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根据项目合同进行相应处罚。

第七条项目实施单位安全保障工作的主要职责:

一、为安全保障工作提供组织保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二、对参加西部艰险地区的野外作业人员进行预防性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

三、加强安全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和自我防护意识,对参加西部艰险地区野外作业的人员进行不少于3天的安全、卫生、保健和自救互救知识等内容的培训;

四、为西部艰险地区野外作业人员配置必须的交通运输、通讯联络、报警呼救、紧急救援、医疗保健、个体防护等基本装备;

五、为西部艰险地区野外作业人员配置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并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六、为野外作业15人以上项目组配备医务人员或兼职卫生员,由其负责医疗防疫保健、自救互救技术训练和紧急情况下的救护工作。

第八条项目组安全保障工作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本制度和所在单位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

二、安全保障工作实行项目组、作业组分级负责,层层把关。项目组、作业组负责人分别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安全保障工作负责,要将安全保障工作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一个野外作业个人;

三、切实落实和解决好交通、通讯、定位、劳保、医疗、保险、体检、培训等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和必备条件。项目组和作业组之间必须信息畅通、定位准确;

四、积极主动地与所在地区政府、军队、公安、红十字会等有关部门、组织取得联系,争取他们在安全保障和应急救援方面的支持和帮助;

五、负责一级应急救援工作。在人员发生疾病、人身伤害事故或人员走失时,先由项目组就近进行救援,并及时报告上一级救援协调机构(工作站);

六、项目组有义务积极主动开展相邻地区地质调查项目作业组之间的互救。

第九条工作站安全保障工作的主要职责:

一、经中国地质调查局授权,对进入西部艰险地区项目组的基本装备、劳保用品和生活用品等必备物资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通告中国地质调查局;

二、出面协调地质调查项目工作区内需要地方政府、部队支持的有关工作;

三、负责同项目组和中国地质调查局的通讯联系,保证全天侯值守和各方联络畅通;

四、负责二级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协调,同时将有关情况及时通告中国地质调查局;

五、提供与安全保障工作有关的其他服务。

第十条其他

一、对去西部艰险地区野外作业人员的健康要求和通讯定位交通工具、劳动保护用品、医疗抢救器材的配备,可参照“高原艰险地区地质调查工作安全手册”。

二、本制度的解释权在中国地质调查局,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篇2:水库安全管理制度措施

水库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一直深受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为规范水库安全管理工作,水利部根据《水法》、《防洪法》和《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制定和不断完善了各项安全管理的制度,以确保水库工程的安全运行。

“十五”以来,水利部组织实施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措施;年初,中央又提出了在3年内完成大中型和重点小型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任务。笔者通过对水库安全管理制度的学习和分析、对水库安全管理的重要措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水库安全管理的制度和重要措施

水库安全管理的制度有:安全管理责任制、注册登记制度、安全鉴定制度、降等报废制度、风险管理制度。

1.安全管理责任制

对于已建的水库工程,按照《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是以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并按照隶属关系,逐库落实同级政府责任人、水库主管部门责任人和水库管理单位责任人,明确各类责任人的具体责任,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2.注册登记制度

1995年,原水利部水管司下发了《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办法》(水利部水管[1995]290号)。该办法根据国务院《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制定,适用于库容在10万立方米以上已建成的水库大坝。规定: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实行分部门分级负责制;大坝注册登记需履行申报、审核、发证三个程序;注册登记证要注明大坝安全类别,属险坝者,应限期进行安全加固,并规定限制运行的指标;对于已建成的水库大坝,6个月内需申报登记,已注册登记的大坝完成扩建、改建的,或经批准升、降级的,或大坝隶属关系发生变化的,应在此后3个月内,向登记机构办理变更事项登记;大坝失事后应立即向主管部门和登记机构报告。

2006年,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06]131号)中要求切实落实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制度,全国所有的水库要在2006年12月31日完成大坝注册登记工作。

3.安全鉴定制度

2003年,水利部修订并颁发了《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水建管[2003]271号),本办法适用于坝高15m以上或库容100万m3以上水库的大坝。坝高小于15m或库容在10万m3~100万m3之间的小型水库的大坝参照执行。该办法规定的主要内容有:分级管理的原则,按照隶属关系管理,并规定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对全国的大坝安全鉴定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定期安全鉴定制度,首次安全鉴定在竣工验收后5年内进行,以后应每隔6~10年进行一次,或运行中遭遇特大洪水、强烈地震、工程发生重大事故或出现影响安全的异常现象后,应组织专门的安全鉴定;大坝安全状况分为一类坝、二类坝、三类坝,并明确了分类标准;规定了大坝安全鉴定程序为大坝安全评价、大坝安全鉴定技术审查和大坝安全鉴定意见审定三个基本程序,以及各环节的内容、各实施单位的职责,并对承担安全评价工作的单位资质做出了规定;对鉴定委员会的组成,工作内容做出了规定。

2006年,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06]131号中要求,大中型水库要在2007年6月30日前、小型水库在2007年12月31日前完成首次安全鉴定。不具备安全鉴定条件的小型水库,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有关水库主管部门进行基本的安全评估和大坝安全类别认定。

4.降等报废制度

2003年,水利部颁发《水库降等与报废管理办法》(试行),适用总库容10万立方米以上库容。明确降等和报废的具体条件;降等报废的申请和批准程序以及善后的处理。

5.风险管理制度

2006年1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同年4月,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06]131号),就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各水库主管部门和管理单位,按照国务院发布的《国家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在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制定水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水库突发事件指因超标准洪水、工程隐患、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溃坝、水质污染、战争或恐怖袭击等因素导致的水库重大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包括:突发事件分析、应急组织体系、预案运行机制、应急保障、宣传、培训、演练(习)等。之后,水利部又颁发了《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水建管[2007]164号)。

6、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措施

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主要是针对水工建筑物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加固处理,是水库安全管理的工程措施,也是保障水库安全运行的重要措施。截至2006年年底,我国已建成各类水库8.7万多座。由于绝大多数水库修建于20世纪50至70年代,受当时客观条件限制,不少水库设计和施工质量"先天不足",现在工程设施老化失修严重,大量水库存在安全隐患。据统计,目前全国有各类病险水库约3.7万多座。1998年以来,中央安排投资对全国2300多座病险水库进行了除险加固,一大批除险加固后的水库不仅消除了自身安全隐患,而且提高了江河防洪与水资源调控能力,发挥了巨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明确要求要在3年内完成全国大中型和重点小型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任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探讨意见

1、需抓紧修订《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是水库管理的核心法规。但由于《条例》颁布于1991年,颁布时间较久,很多内容已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有关法律环境的要求和水库管理实际情况的变化如:非水利行业投资的水库安全管理职责的问题、库区安全管理的问题、水库建设程序问题等等,建议抓紧修订并建议考虑和注意以下问题:

1)明确管理职责。进一步明确非水利行业建设的水库建设与管理的监管职责,加强行业监督管理。明确水库建设必须实行综合规划统一制度和取水许可制度,必须符合有关技术标准。

2)加强库区管理。保护水库业主合法权益,保护工程建筑物及设施设备,明确土地使用权限与确权划界,明确水库大坝及库区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批权限,加强对水库水质安全、水土保持工作的管理。

3)加强制度建设。设立水库运行年检制度,设立风险管理制度。

2、安全管理控制力度不强,需建立安全管理年检制度

水库大坝是否能安全运行,涉及的因素有许多,如:不仅有水工建筑物及机电和金属结构设备有无隐患,能否具备正常使用功能的问题,还涉及运行管理制度是否建立,是否可以规范运行的问题。现行的注册登记制度,其作用仅限于“身份证”,对于是否能安全运行控制力度不大。因此,建议对水库安全管理实行年检制度。将安全管理水平按照:有较完整的勘测、设计、施工、监理、质检资料和运行监测资料;已经通过竣工验收,并有安全鉴定报告;有健全的安全生产制度、职责明确的管理机构和符合岗位要求的运行人员等条件、制定了可行的风险管理预案等条件进行确定分类,可分为四类如:A安全可靠,管理优秀,并制定合理可行的风险管理预案并具有示范作用的水库;B管理较好,并风险管理预案,能安全运行的水库;C管理差,存在重要安全隐患,需限期整改的水库;D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必须停止运行,进行加固或整改的水库。还要对安全管理类别实行年度检验制度。水行政主管部门对上报的年度检验材料,可采取适当方式进行现场检验或抽查。对已确定类别水库进行定级、晋级或降级。对A类要给与奖励,A、B类水库,批准正常运行;C类,批准限制运行;D类要停止运行。这样,才会扎实的实行安全管理控制,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

3、重视水工建筑物的除险加固,轻视安全管理设施的建立或完善;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措施。

由于绝大多数水库修建于20世纪50至70年代,受当时客观条件限制,不少水库设计和施工质量"先天不足",尤其是没有设置内部观则设施或者没有规范设置内部观测设置。管理范围的征地也会由于经费的限制而没有按标准征地。工程建成后,日常的内部观则资料是判断工程是否存在隐患,能否正常运行的重要依据,而管理用地又是涉及到能否正常管理问题。因此,建议在对除险加固水库开展前期工作时,要注重这些问题。不能只是把设计重点放在治病上,还要注意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措施。在硬件、软件条件上,保证工程建成之后得以安全运行。

4、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力,需建立强制性安全管理技术标准

《水法》、《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相继颁布实施以来,我国水库管理法规与技术标准得以不断建设与完善,已经形成了较为系统的水库管理法规与技术标准体系。但落实情况不容乐观,如:上述文章中涉及的水利部要求时限完成的注册登记问题、风险管理预案问题,许多水库都没有完成或根本不知道还有这项工作,普遍存在重建轻管的现象。如果不能扭转这一情况,使安全管理走向常规,将直接影响到水利工程能否发挥正常效益,水利行业的生存问题。因此,建议要强制性落实安全管理制度,要健全安全管理的技术标准,尤其是设立强制性安全管理的技术标准。

篇3:经营场所仓库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的经营场所、仓库设施安全管理,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有效地消除设备运行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保证公司设施设备运行状况良好、安全经营,保证所经营药品的质量安全有效。

2、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3、范围:使用于公司经营场所、仓储设施的安全管理。

4、职责:配送中心、综合办公室

5、内容:

5.1经营场所安全管理

5.1.1外来人员因公需进入公司,应先登记,门卫询问事由,必要时应查验证件,电话通知接洽部门,经接洽部门或相关人员同意后,值班保安给来访者填写《来访登记表》。保安给来访者指出接洽部门位置和车辆停放位置。如接洽部门或相关人员不在或有其他原因不愿接见的,保安应委婉拒绝,请其外出。

5.1.2公司员工须从公司大门出入,大门放行时间:18:00-18:30,其他时间保安有权不予通行(加班、倒班可视情延长出入大门的时间)。

5.1.3公司各种车辆出入均需门卫登记放行,每月底将登记记录本交办公室存档。

5.1.4供货企业来公司交货时,应先在保安室登记,由保安通知收货部门或相关人员接洽,并做好登记记录,记录留存5年。

5.1.5快递公司或邮局提交的小件物品、信函、文件等应由保安代收发,保安应及时准备做好收、发工作,并例行登记。

5.1.6对人员、车辆所携带物件有疑问时,应及时询问相关人员加以确认。

5.1.7摩托车出公司时保安应要求其本人打开后座箱进行检查。

5.1.8下列外来人员严禁进入公司大门:

(一)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人员。

(二)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的人员。

(三)拒绝登记者。

(四)来访人员报不清受访部门及受访人者。

(五)来访人员不能出示有效证件者。

5.1.9节假日及上班以外时间,如果公司没安排上班,大门必需落锁。

5.1.10外来车辆进入公司应在保安室登记,出公司时,保安应严格检

查,携带本公司物品应由部门经理以上人员或代理人在放行条上注明

并签字,值班保安将车内所载物品名称、数量、型号与放行条核对,

无误后才予以放行。

5.1.11所有车辆进入公司后均应在指定地点停放,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出入厂门时,必须下车推行。

5.2仓库安全管理

5.2.1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修保养方法,做好本职工作。

5.2.2仓库物品应当分类,严格按照“五距”(灯距、堆距、行距、柱距、墙距)的要求堆放,不得混存。

5.2.3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

5.2.4仓库应当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

5.2.5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法规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保证随时好用,确保安全。

5.2.6组建专职、义务安全消防队,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制定灭火应急方案,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5.2.7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5.3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5.3.1.设备设施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5.3.1.1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5.3.1.2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制

5.3.1.3员工培训,内容包括设备原理、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识等,经考验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5.3.2设备设施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5.3.2.1设备操作人员须每天对自己所使用设备做好日常保养工作,经营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

5.3.2.2为了便于操作工日常维护保养,有设备管理人员、物业科人员共同按照技术要求,由专业人员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检查实施。

5.3.2.3预检预修,是确保设备正常运转,避免发生事故的有效措施,设备管理人员根据设备状况和使用寿命,预先制定出安全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将设备质量保持在最好状态,确保设备从本质上的安全性。

5.3.2.4严格执行设备管理过程中的记录制度

5.4设备设施更新及报废的管理

5.4.1设备报废的基本原则;

1)国家或行业规定需要淘汰的设备。

2)设备已过正常使用年限。

3)设备发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无法修复或修复不合算。

5.4.2.设备更新手续

1)由设备使用部门提出更新申请,经物业科确认并签署意见。

2)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填写更新申请单上交物业科审核,经总经理批准,移交财务部门结算手续。

3)物业科负责购买和安装,质管部进行审核确定。

5.5建立设备管理档案,即在设备-经营全过程的状态,按公司制度对设备选择,设备维护保养、维修、更新、报废处理等程序运行。由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名确认保存。

相关文件:

1.《设备报修单》

2.《设备检修记录》

3.《报废申请单》

篇4:招待所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一、为加强对学院招待所的安全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勤检查、防隐患、以防为主、防范未然。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当班、谁负责”的岗位安全工作职责。坚决执行安全、防火制度,确实做好防火、防盗、确保宾客、招待所安全。

1.落实招待所治安管理制度和治安防范措施,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2.组织招待所工作人员接受治安防范知识和技能培训,定期组织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演练;

3.客房区域设专人全天值班巡查,服务台、设专人全天值守。

4.对住宿人员遗留的财物妥善保管,无法归还的,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5.凡住宿人员必须持本人有效证件办理住宿登记手续,接待人员应认真执行验证、登记制度,不得留住无证人员,发现身份不明或可疑人员及时报告保卫处。

6.住宿人员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入住;要爱护招待所、内的各类公共设施,严禁擅自动用消防器材,破坏消防设施。

7.禁止在电源附近堆积杂物,禁止封堵进出的路口及消防疏散通道。发生火灾时,招待所管理人员要及时疏散入住人员,认真组织扑救,及时报告学院保卫处并视火灾情况可直接拨打火警电话。

8.招待所、公寓应做到安全用电,室内用电量不得超过额定负荷,允许使用的用电设施、器具必须是出自正规厂家生产的,有质量合格证明,规范用电,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必须做到人走后切断一切电源,提高节能意识,杜绝不安全因素。

9.招待所、公寓内的照明设施及电源线路发生故障时,住宿人员不得随意拆装修理,应及时通知管理人员报学院总务处维修,如有违反,造成人身伤亡的,后果自负。

10.住宿人员随身携带的现金、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住宿人员不得在床上吸烟,禁止在室内燃烧废物,以免引起火灾。

11.招待所、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管理,文明待客,保障安全。客房钥匙应指定专人保管,禁止将钥匙交给非本部门人员保管。若发现门窗损坏,要及时汇报。

12.招待所管理人员要提高安全防范以及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懂得正确使用消防器材,每天进行安全巡视检查,发现可疑人员及情况要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及保卫处。

篇5:办公设备及网络管理制度

一、办公设备管理制度

公司所有计算机及相关设备均属公司为支持各部门日常工作而配备,员工应爱护公司各种办公设备,定期维护和清洁,保持机器运转正常,并严格履行本规定中所述条款:

1、本制度所指的办公设备包括:计算机、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UPS电源、复印机、打印机、扫描仪、装订机、空调、办公桌、椅、饮水机等;

2、所有办公设备均由办公室网络管理员登记《办公设备设施明细账》,并指定相关部门专人负责;

3、各部门后勤人员负责组织本部门所有员工对本人所使用设备每月25日前统一进行全面维护一次,包括设备清洁、系统维护、杀毒升级、安全检查、资料备份等,如不按规定维护者,造成损失由责任人承担因此造成的维修费用;

4、办公用电脑及相关设备为方便办公而设置,任何时间均不准浏览无关网站、聊天,不准打电脑游戏或看与工作无关的东西;

5、操作计算机时不准吸烟,保持操作键盘的清洁、干净,饮水时远离计算机;

6、部门经理负责督导员工进行设备安全防范,要求每台电脑必须设置密码保护,未经授权,其他使用者不得私自进行电脑操作。若发现未经本人许可,操作他人设备造成设备损坏或影响正常工作的,由责任人承担,造成经济损失时按损失情况赔偿;

7、部门经理对本部门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安全承担责任,非特别理由并经领导批准不准外借,否则一切责任由设备所在部门经理或主管承担;

8、公司全体员工要爱护并主动维护公司各类办公设备,凡发现故意损坏公司办公室设备的,除按规定处罚外,由责任人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及后果;

9、凡各部门更新或新增电脑、电脑附件等办公设备,须及时向公司领导提出申请,经核准后,报办公室统一安排购买,任何人未经批准擅自购买电脑及相关设备,则视为个人行为,一切费用由个人承担;

10、员工离职时,部门经理负责安排其与本部门人员提前做好办公设备移交工作。

11、为维护公司安全环境,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同时加强成本控制,杜绝无谓浪费,特对办公设备做以下规范:

1)电脑、复印件、传真机等办公机具待机时间规范

各部门应尽力减少各种办公机具待机时间,人离开电脑超过10分钟以上的,需关闭显示器电源;离开电脑超过半个小时的,需关闭主机或将电脑转入休眠状态。中午、下午下班时,所有电脑、打印机、传真机、饮水机(中午根据工作需要可不关闭电脑主机,饮水机)等需关闭。对于未按规定关闭电脑主机、显示器、笔记本电脑、打印机、传真机、饮水机等办公机具的,每人次罚款10元。

2)照明灯具开关规定

白天室内能见度达到正常办公需要时,请关闭照明灯具。每天中午、下午下班时,室内有人工作需要加班除外,需将室内照明灯关闭。未按规定关闭照明灯的,每房间/次罚款10-30元(按照房间大小计算,每小间10元)。

3)空调开关规定

夏季室温高于26℃,冬季室温低于15℃时,方可开启空调。空调设定温度,夏季不得低于26℃,冬季不得高于20℃。下班后(加班除外)须关闭空调。未按规定使用空调者,每次罚款20元;未按规定关闭空调者,每次罚款50元。

4)公司内部(含各科室,生产车间,会议室,传达室,员工宿舍,浴室,卫生间,走廊等)严禁使用各类如电磁炉,电饭煲,电暖气,电热水器等私备电器(员工宿舍居住人员可到传达室打热水),违者罚款50元,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同时承担全部责任。在公司居住员工违规,除上述处罚外,同时取消其在公司居住资格;

5)自来水使用规定:

全体员工请节约使用水资源,洗手或洗碗时,请将水流开至适中,离开时,随手关闭水龙头。使用后不关闭水龙头者,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以上规范的执行由公司办公室组织随机检查结果为准,对于有明确责任人的办公机具违规使用,以责任人为处罚对象;对于各区域公共机具的违规使用,对所属房间的负责人处罚。

二、办公网络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网络设备管理,保障网络设备的正常使用,提供良好的网络运行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数据中心负责网络核心设备、汇聚设备及防火墙等设备管理、维护和维修工作,同时,负责网络接入设备的管理、维护和维修工作以及设备间的管理;

2、在每个工作日开始工作时及下班前检查所有网络设备的工作状态,如遇问题应及时解决;

3、对发生的网络设备故障及时排除解决,对不能解决的故障及时通知主管领导,并报有关单位维修,同时对故障发生的原因、现象及解决方法等进行详细的记录;

4、对网络硬件设备的增加、调换、更新等,必须作好详细的记录;

5、对网络设备配置的改动需得到主管领导的批准,在实施配置更改前必须作好配置的备份,进行修改时必须作好详细的记录;

6、严禁带电插拔网络设备及其配件等;

7、每月对网络设备间及网络设备进行整理和清洁工作;

8、认真保管设备间及设备机柜钥匙,不得随意外借;所有设备间及机柜的钥匙留办公室一套备份。

编制审核: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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