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射线探伤安全管理制度
1.从事射线探伤人员必须参加卫生部门组织的放射防护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考核,领取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放射工作人员证》方可上岗操作。
2.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穿好工作服,佩带好劳动保护用具及辐射防护用具,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3.进入容器内部作业,必须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具有良好的通风换气系统,并有专人监护,在用容器检测时,容器内的气体必须经过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可作业。
4.严禁穿化纤衣服和火种进入存在有易燃介质的容器内部探伤。
5.检测操作前,仪器接地线应可靠接地,并检查仪器有无漏电,电缆有无破损情况。操作时严格执行《*射线机操作规程》,确保仪器的安全使用。
6.射线探伤操作时,应按GB16357和GB18465的规定划定控制区和管理区(或监督区),设置安全警告标志,夜间作业应用红灯警示标志。
7.射线探伤作业前,应通知现场无关人员撤离至警戒线以外,必要时设专人巡视,防止无关人员误入透照现场。
8.射线操作人员进入现场应佩带个人剂量监测设备和防护用品,并采取减少在透照现场时间、增大距射线源的距离以及利用现场地形、设备等屏蔽物进行有效的射线安全防护。
9.对造成操作人员或公众人员误照时,应及时将照射人员送医疗机构检查治疗,并向检测公司分管领导和向当地卫生主管部门报告。
篇2:食品采购验收索证制度
1、采购的食品原料及成品必须色、香、味、形正常,严禁采购腐败变质、霉变及其他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食品。
2、采购肉类食品必须索取动物监督卫生合格检验检疫证。
3、采购米、面、油、酒类、罐头、饮料、乳制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等食品,应向供货方索取有效的食品生产(或流通)许可证和产品检验报告及票据;采购进口食品必须有中文标示识。
4、采购定型包装食品,商标上应有品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
5、食品采购入库前应有库管人员进行验收,合格者入库储存,不合格者退回。
6、要建立食品索证登记档案,以备查;索证要由专人管理。
篇3:从业人员卫生培训制度
1、从业人员必须经岗前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岗位的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4.从业人员具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工作期间要穿戴好清洁的工作衣帽,并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勤换工作服),“两不”(不戴首饰、不抽烟喝酒)。
篇4:场所环境卫生制度
1、餐饮服务许可证悬挂于醒目可视处。
2、保持餐厅内外环境卫生,餐桌椅整洁,地面清洁,玻璃光亮,有公共痰盂和洗手设施。
3、工作人员上班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保持良好个人卫生,不准带戒指、手链、涂指甲。
4、加强经营场所通风和消毒工作,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天一清洗。
5、餐具每次用后应洗净、消毒、保持洁净。
6、盛装垃圾的容器应密闭,垃圾及时处理,搞好“三防”工作。
篇5: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
1、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坚持做到“一刷、二洗、三消毒、四保洁”,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
2、洗刷餐饮具必须有专用水池,不得与其他水池混用,要有明显标记。
3、洗涤、消毒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要求。
4、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专用的密闭的保洁柜内备用,不得与其他物品混放在一起,保洁柜要定期清洗、消毒、保持其干燥、洁净,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5、禁止使用破损餐饮具及重复使用一次性餐具。
6、采用热力消毒,应定期检查消毒设施,使其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消毒液浓度。
7、餐饮具消毒专人负责,按照有关消毒方法进行操作,并作好每次消毒登记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