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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机烧焊安全技术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4

由于双山煤矿309综放工作面因安装运输机链条需要,在现场需进行烧焊链环作业。为确保安烧焊全施工,特编制本措施。

一、施工具体要求:

施工地点:309综放工作面切眼。

施工时间:2013年4月1日-2日。

施工负责人:张国宾

二、准备工作:

1、提前把在施工过程中所能用到的工具、材料、零部件及安全防护用品等(氧气、乙炔、电焊机、焊条、安全帽、消防水、灭火器、砂等),准备齐全。

2、施工前,必须清理施工现场的杂物,并用消防水喷洒一遍。

3、提前把所用的材料运输到位。

4、施工前灭火器材、消防水等由施工负责人负责准备。

三、安全技术措施:

1、电焊工、气割工必须经过培训,并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工作时必须穿长袖工作服,戴好绝缘手套和佩戴好面罩。

2、烧焊前,必须有瓦斯检查员现场检查瓦斯,只有施工地点20米范围内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低于0.5%时才允许气割、烧焊,保证在CH4浓度≥0.5%时报警、在CH4浓度≥0.5%时断电,断电范围为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及掘进巷道动力电源,人工复电必须在瓦斯浓度在0.5%以下。

3、施工时所用到工具、材料、零部件及安全防护用品等,必须经过检查确保安全可靠,不合格的工具、材料、零部件及安全防护用品严禁使用。氧气、乙炔装卸时必须轻抬轻放。运输期间,车速不得超过2m/s,且氧气、乙炔瓶固定牢靠不得晃动碰撞。

4、施工所用的氧气、乙炔必须分开放置,安全间距不少于5m,距施工火源点的安全距离不少于10m。

5、烧焊现场应备有一定量的黄砂和两只干粉灭火器,并设一趟消防洒水管路,气割前对施工现场前后20m范围内进行洒水清理除尘。

6、烧焊前,清除现场前后20m范围内易燃易爆物品。

7、烧焊前必须检查气割地点20m范围内的瓦斯浓度,并在施工现场悬挂便携仪,当瓦斯浓度达到0.5%时,必须立即停止烧焊。

8、烧焊时应保护好电缆及电气设备,以免气割期间产生的火花烧毁。

9、烧焊、气割要集中进行,需烧焊、气割时要提前向矿调度室汇报。

10、烧焊期间设专职瓦检员、安检员现场跟班。

11、每班气割结束后,要再次洒水清理现场,并留专人看守一个小时,确认无异常情况后方可离开。

12、烧焊前由施工单位负责人向矿调度汇报,经调度同意后方可施工,施工完毕后再次向调度汇报。

13、整个工程结束后,电焊焊机、氧气、乙炔、由专人负责回收。并要及时升井。

14、烧焊施工期间要有一名副队长以上的管理人员现场跟班,统一协调指挥,把好安全关。

四、本措施不详之处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及领导审批意见执行。

篇2:手持电动风动工具安全管理措施

1范围

为了加强对手持电动、风动工具及操作的安全管理,避免因管理、使用不当而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特制定本程序。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各单位手持电动、风动工具的管理。

2职责

2.1计划物流部负责统一购置手持电动、风动工具。

2.2工艺装备部负责手持电动、风动工具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对在用手持电动、风动工具定期检查维修。对其引发的人身伤害事故和未遂过失事件组织调查、分析,采取防范措施。

2.3使用单位负责正确保管和使用手持电动、风动工具,防止人身伤害事故。

3管理内容

3.1手持电动、风动工具的购置和管理

3.1.1手持电动、风动工具由工艺装备管理部统一购置、检验、发放、管理。其性能必须符合GB4046-83《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GB8196-87《机械设备防护罩安全要求》、GB3787-93《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的要求。

3.1.2备品库房和现场管理员应建立管理台帐,并将手持电动、风动工具存放在干燥通风处,防止受潮,发放前需经库房管库员认真检查,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能投入使用。

3.2手持电动、风动工具的安全使用

3.2.1手持电动工具的安全使用

3.2.1.1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按作业环境的要求选用,使用Ⅰ类手持电动工具应配置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的漏电保护器,PE线连接可靠。

3.2.1.2在一般场所应选用Ⅱ类手持电动工具,在狭窄、潮湿、高温或有金属构架上等导电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必须使用Ⅱ类或Ⅲ类工具,必须配置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的漏电保护器,在锅炉、金属容器、管道内等狭窄场所应使用Ⅲ类工具。漏电保护器应定期校验,保持完好可靠。

3.2.1.3电源线必须用橡套软线,长度不得超过6m,无接头及破损。

3.2.1.4电动工具的防护罩、盖及手柄应完好,无破损、无变形、不松动。

3.2.1.5电动工具的开关应灵敏、可靠,能及时切断电源,无缺损、破裂。

3.2.1.6电动工具的插头不应有破裂及损坏,规格与负载匹配,接线要正确。

3.2.1.7手持电动工具不可淋雨。

3.2.1.8操作手持电动工具时,先检查开关是否处于关闭状态,再接通电源,不能猛拉软线;软线须远离尖锐物、热、油、水和溶剂,以防损坏和软化绝缘。

3.2.1.9使用电钻时,钻头必须锋利、刃口角度合理;钻孔时不宜用力过猛;突然停钻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源。

3.2.1.20使用手持电动砂轮时要选用结构特性符合被切削材料和切削性质的砂轮;正确安装;严禁拆除防护罩;操作时戴上防护眼镜,操作施力不要过猛过大;手提砂轮不要碰撞硬金属上,以防破损,应远离油、水或其他溶剂,以防受潮。

3.2.1.22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不得超过胸部以上,站立竖直使用电动砂轮时不得超过胸部以上,左右不得超过45°角度。

3.2.1.21使用电锯时,必须装有上下两面防护罩,下面的防护罩应能自动返回;操作时施力大小要适当;要在锯与工件不接触时开动或停车。

3.2.2手持风动工具的安全使用

3.2.2.1常用的风动工具有风钻、风铲、风砂轮,特点是振动大、噪声大、工人易疲劳。使用各种风动工具均要注意保护好软管,使其不产生扭绞、过分磨损和变形,软管通过横道时,最好用滑槽板盖住。

3.2.2.2使用风动砂轮机时,先检查砂轮机开关是否处于关闭状态,再打开风管;注意压缩空气的工作压力应保持在0.44~0.54兆帕气压;经常检查砂轮螺母是否松动;禁止拆除防护罩;操作时要戴防护眼镜和口罩;砂轮与工件接触压力不宜过大;不允许用砂轮撞击工件;结束时先关闭管路进气阀,后拆风管。站立竖直使用风动砂轮时不得超过胸部以上,左右不得超过45°角度。

3.3手持电动风动工具的检查与维修

3.3.1新置手持电动、风动工具必须到具有资质证明的专业厂家采购,相关资料文件产品合格证书、检测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标记等齐全,经试运转确认安全可靠后,方能投入使用。

3.3.2操作者每天开工前必须认真检查手持电动、风动工具。

3.3.3工艺装备部每半年对手持电动工具进行一次测量绝缘电阻,检验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检验结果记入使用单位管理台帐。

篇3:风机停风安全技术措施

为加强矿井因停电、故障、检修等原因造成风机停风的应急响应管理,便于全矿井停风期间的调度、撤人,以及明确恢复主要通风机送风后入井操作程序,确保矿井通风安全,特编制本措施,各单位、部门务必遵照实施。

一、停电停风组织管理

1、矿成立专门的停电停风领导组,负责停电停风期间的组织领导工作。

组?长:郭守印

副组长:孛树勋

成?员:邓补明?施建达?王育林?常欧阳?郝向阳

徐毅伟?苏永瑞?谢?义?冯?广

领导组下设指挥部,指挥部设在矿调度室,发生全矿性无计划停电停风时,领导组成员必须在10min内赶到调度室,指挥协调停电停风处理工作。

职责分工:

郭守印:负责全矿井停电停风期间的组织协调工作。

孛树勋:负责全矿井停电停风期间停、送电指挥协调工作。

施建达:负责全矿井停电停风期间“一通三防”工作指挥协调工作及局部通风机停风期间的组织协调工作。

邓补明:负责全矿性停电停风期间人员撤离组织协调工作。

王育林:负责全矿性停电停风期间全关管理工作及复电后入井操作督查工作。

常欧阳:负责停电停风期间“一通三防”工作落实督办及复电后独头开掘巷道的瓦斯排放工作。

郝向阳:负责全矿井停电停风期间安全监控运行指挥协调工作。

徐毅伟:负责停电停风期间安全管理工作及复电后入井操作督办工作。

冯?广:负责核对升井、入井人员核对工作。

谢?义:负责井上、下停送电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落实工作,负责风机开停正规操作,现场指挥督办。

二、一般管理规定

(一)、职能部门职责分工

1、矿机电队必须加强对主要通风机的检查维护工作,确保一套正常运转,一套完好备用,备用风机能在10min内开动。若因检修需单机运行,机电队必须在对计划检修的主要通风机进行检修前单机运行的主要通风机及其附属设施进行全面检查,使主要通风机在良好状态下安全运行,同时,要充分组织好检修工序,尽可能缩短单机运行时间。

2、防爆门应靠主要通风机的负压保持关闭状态,安设并调整好平衡重物,以便防爆门易于开启(如因停电时间较长,10分钟以内不能启动主要通风机,风井井口房负责人必须及时打开防爆盖或有关风门)。

3、通风科按《规程》要求配置瓦斯检查员,采煤面、煤巷头瓦斯涌出量较大的岩巷头必须配置专职瓦检员。

4、矿井安全监测系统必须灵敏可靠,监控分站、传感器、断电装置符合规定要求,中心站、分站、调度电话备用电源工作时间符合要求。

5、机电队加强地面35KV变电所和井上下各变电所值班及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二)、防止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电停风的规定

1、成立以机电、通风、安监为主的局部通风管理小组,对局部通风尤其是防止局部通风无计划停电停风工作做到分工协作、职责明确。

2、新购置的局部通风机必须经矿机电部门检查试验,取得入井许可后方可入井。

3、局部通风机安装位置必须经矿通风部门同意,其他单位部门不得随意移动、改变风机安装位置。

4、局部通风机必须实行挂牌管理,每班制定专人负责。配有专职瓦检员的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由瓦检员负责管理,若无专职瓦检员,由掘进班组长负责管理。

5、严禁擅自开停局部通风机。禁止停风延接、更换风筒,因检修、有计划停电、更换风筒或其他原因需要停风时,必须事先汇报矿总工程批准。

6、机电、通风部门必须建立局部通风机台账,机电部门要做到帐、卡、物一致。局部通风机在井下运转的时间不得超过半年,半年内必须升井检修一次,并保证检修质量。通风、机电部门应对检修的局部通风机要及时上帐。检修后的局部通风机必须要有合格证。

7、对井下运转的局部通风机,生产使用单位每周至少安排机电人员检查两次,机电部门也要定期检查,并建立台账。当班的瓦检员、电工和施工负责人必须随时检查局部通风机是否正常运行,发现问题要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

8、掘进工作面必须实行双风机双电源供电。

9、各级变电所的值班人员必须具有高度责任感,确保供电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在停送电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作业票制度。在执行倒闸操作时,必须一人监护一人操作,严禁发生误操作而造成风机无计划停风。

10、变电所在检修试验时,对向井下供电的开关必须先改由备用电源供电后才能操作本开关。因检修开关、线路和试验工作业务较大,操作频繁的,各变配电所值班员必须执行公司电气“四大规程”,并熟知操作业务,避免发生误操作而造成全矿井停电停风事故。

11、各级变电所的断电保护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试验规程》要求,断电保护动作可靠,切断故障线路或故障点。严禁本机开关断电保护拒动,造成越级路闸而发生局部通风停电停风事故。

12、各级变电所的防雷电保护设施必须每月试验一次,对不合格的防雷设施应及时处理,防治雷击电气设备和供电设施造成全矿井停电停风事故。

13、掘进低压供电系统的设计必须可靠合理,各级开关过流,漏电、接地三大保护系统必须完备,过流、漏电保护完好,整定值合理。掘进电源检漏试验应加设旁路开关,做到检漏试验不停风。

14、掘进供电系统的高、低压电缆必须班班检查。对绝缘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必须及时更换,对有机械伤痕的要立即冷补或升井热补。对低压开关也要班班巡检,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汇报处理。

15、各部门要对掘进工作面作业人员和辅助人员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井下任何人不经批准,严禁随意开停局部通风机。

三、局部通风机有计划、无计划停风及复电安全技术措施

(一)、局部通风机有计划停风安全技术措施

1、局部通风机有计划停风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机电及通风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并由井下跟班领导现场指挥协调实施。

2、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受停风影响的地点,作业人员必须停止工作,切断动力电源,所有工作人员撤离至进风大巷中,并由当班班组长在巷道开口处悬挂“禁止入内”警戒牌。

3、经跟班矿领导确认无误后,由井下值班电工按照正规操作规程关闭局部通风机。

(二)、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风安全技术措施

1、凡事先未提出申请取得批准的,无论何种原因引起的局部通风机停电停风的,无论停风时间长短,都属无计划停电停风,都要登记、上报。

2、掘进工作面发生无计划停风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切断动力电源,关闭局部通风机,撤出人员,由当班班组长设置栅栏和“禁止进入”的警戒牌,在全风压供风处切断风筒,并由专人看守(有专职瓦检员的由瓦检员负责,无专职瓦检员的由施工单位制定专人负责)。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停风区。看守人员应待在全风压风流巷道中。

3、局部通风机发生无计划停电停风时,瓦检员或施工人员应立即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室通知井下跟班领导及通风部门,通风部门负责向有关部门提出无计划停风事故通知单。矿通风部调度必须在24小时内向公司通风调度汇报。公司通风、调度应建立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电停风台账。

4、局部通风机发生无计划停风时,由矿安监部门组织生产、机电、通风等部门进行分析追查,并对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对造成瓦斯积聚的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电停风事故,矿总工程师和安监处长均要亲自参加追查,并对责任单位和个人加倍处罚,同时,总工程师要责成专人将无计划停电停风原因、处理结果、防范措施通知公司机电、通风、安监部门。

5、各单位机电、通风、安监部门都要建立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电停风台账,并记录停风原因,整改措施和处理结果。

6、因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电、停风造成瓦斯积聚时,排放必须严格执行瓦斯排放制度及措施。

7、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必须安装有风机开停传感器,以便随时掌握局部通风机运行情况,发现无计划停电停风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8、由于有计划停电停风安排不当,造成瓦斯积聚的,按无计划停电停风论处。

(三)、局部通风机复电安全技术措施

1、掘进工作面恢复通风前,必须由通风区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且工作面瓦斯监控传感器显示浓度小于1%,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2、严禁局扇司机私自开启局扇或瓦斯浓度超过规定值“一风吹”开启局扇。

3、瓦检员检查独头巷道气体时,必须两人一同前后相距5米进行检查,检查多远,前进多远。

4、存在串联通风的巷道,必须先恢复串联源巷道的局部通风机,供风正常后,方可恢复被串联通风巷道的局扇的通风。

5、掘进工作面恢复通风后,当瓦斯浓度不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由通风区现场瓦检员采取措施排放。

6、当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0%时,由分管区域的技术员编写排放瓦斯的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由总工程师组织有关单位人员按照措施进行排放。

7、当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0%,排放措施另行编制、报批,由矿山救护队组织,相关单位配合按照措施进行瓦斯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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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通风机有计划停风及复电安全技术措施

(一)、停电前的准备工作

1、主要通风机停风时间必须由矿机电部门申请,停电停风领导组审核同意后,由调度室通知到区队每一个人。

2、停电停风前由矿机电队负责组织对井下所有机电设备、风机房、井上下电话,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杜绝失爆,保证各排水点运转、备用设备正常,通讯畅通。

3、停电停风前由通风队负责组织对井下所有通风设施进行全面检查,不合格的设施在停电停风前全部处理完毕。

4、由各队跟班队干负责组织撤人,升井后同意到矿调度室登记核对。通风队瓦检员、机电队配电工在集中配电室待命。

5、通风队瓦检员在集中配电室电话处等候调度室通知,接到调度室通知以后,立即对井下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汇报调度室,升井后立即汇报调度室。

6、机电队电工接到调度室通知以后,按机电部门规定要求的顺序由里向外进行停电。停电完毕后,升井汇报调度室。

6、瓦检员、配电工升井登记汇报后,由机电负责人下达停止主扇运转命令。

7、停电操作顺序及操作规程执行机电部门停送电操作规程。

(二)、停电安全技术措施

1、各配电点停送电人必须听从停送电命令人的指挥,按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停送电。

2、配电点停送电后,必须向调度室汇报,并作好记录。

3、停送高压时,必须按要求穿绝缘靴和戴绝缘手套。

4、主扇停止运转后,由风井井口房把钩工负责立即打开风井井口风门,确保矿井有自然风,并由专人看管,严禁人员进入。

5、停电停风期间由生产科负责安排专人在主、副、回三井口看守,没有调度室通知,严禁任何人员入井。

(三)、复电安全技术措施:

1、停电结束后,由停送电联系人通知调度室,调度室接到通知后先通知机电队,由风井井口把钩工负责关闭风井井口房风门,关闭后立即汇报调度室。由机电负责人通知机电队主扇司机启动主扇恢复井下通风,主扇正常运转30分钟后,由调度室通知工区通风队人员下井检查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并将检查结果汇报调度室,一切正常后调度室通知给井下中央变电所供电。

2、恢复井下和各工作面供电,必须在瓦检员、测风员对机电峒室及工作地点进行检查瓦斯、二氧化碳、CO、风量后,确认各机电峒室、各工作面的瓦斯、二氧化碳、气体浓度均小于0.5%,CO气体浓度小于24ppm方可进行,送电命令由机电副经理下达,并严格按送电程序送电。

3、局部通风的各工作地点,必须由瓦检员检查确认局扇开关附近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均不超过0.5%时且巷口6米内CH4小于1%、二氧化碳小于1.5%时方可给局扇供风巷道中送电,未经瓦检员同意不得盲目送电。

4、各点送电正常、排放瓦斯后,由各队队干和瓦检员向调度室汇报情况,恢复工作。

5、局部通风机及开掘巷道复电的其他事项参展前款局部通风机复电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五、主要通风机无计划停风及复电安全技术措施

(一)、主要通风机无计划停电停风安全技术措施

1、各单位必须加强值班和跟班工作,机电区和通风区每班要有专业领导在矿值班。

2、矿调度室必须将每班入井人数、作业地点人数统计记录清楚,升井人员必须及时到矿调度室登记,发生停电时各单位及时向调度室汇报人员升、入井情况。

3、一旦发生全矿井停电停风,机电队要立即汇报矿调度,并立即组织查找原因,随时联系矿调度,尽快恢复供电。

4、调度接到全矿井停电停风汇报后,要立即汇报矿领导,矿有关领导要立即赶赴调度室进行指挥处理,并向公司调度室和上级领导汇报。

5、矿井发生停电停风,要立即通知井下相关地点人员撤离。

①、采煤工作面由瓦检员员、采煤队跟班队长负责将人员撤至运输顺槽进风处。

②、掘进工作面由瓦检员、掘进跟班队长、班长负责将人员自独头撤至全风压通风进风流处,并在掘进工作面回风流第一交岔点以里设置临时栅栏。

③、其他地点由调度指挥人员根据实际需要安排撤离。

④如全矿井停电停风时间过长,人员由矿调度统一通知升井。

6、全矿井停风后,风井井口房当班负责人应立即打开井口房风门,充分利用自然风压通风。

7、通风区每班瓦检员、跟班和入井管理人员要严密监视和检查矿井通风情况,一旦发生停电、风量异常等情况,要尽快联系矿调度,协助工作地点跟班人员和班组长尽快撤出。

(二)、主要通风机复电安全技术措施

1、恢复供电后,机电队先启动矿井主要通风机运转,与此同时,风井井口房负责人关闭风井井口风门。

2、恢复送电主要通风机运转十分钟后,且回风井瓦斯传感器显示瓦斯浓度不超过0.75%时,安排电工、瓦检员和安全员入井,在使用便携式瓦斯监测仪监测瓦斯不超过0.5%的情况下,向井下中央变电所送电,在泵房瓦斯不超0.5%的情况下,根据水位情况通知泵房进行排水。

3、经瓦检员检查,可向通风正常、无瓦斯积聚或无超限的采区变电所供电。

4、经瓦检员全面检查,对通风正常、无瓦斯积聚或无超限的区域,在机电人员对电器设备进行检查和开关开盖换气后进行供电。

5、对局部通风机供风地点,不得送动力电源,在检查通风机及开关前后10m范围内通风正常且无瓦斯积聚的情况下,可先送通风机电源,严禁局扇专用电和动力电同时合闸送电。

6、掘进工作面根据测气员测定瓦斯大小以及安全监测传感器显示瓦斯浓度状况决定是否开启局扇,局扇司机严禁私自开启局扇或瓦斯浓度超过规定值后“一风吹”开启局扇。

7、瓦检员检查独头巷道气体时,必须会同安全员一同前后相距5米进行检查,检查多远,前进多远。

8、存在串联通风的巷道,必须先恢复串联源巷道的局扇通风,正常后,方可恢复被串联通风巷道的局扇的通风。

9、机电队要专门编制采区变电所向采区内送电安全技术措施,明确送电程序。

10、只有采区通风恢复正常、掘进工作面局扇开启后,采区变电所电工方可向采区内恢复动力电。

11、各掘进头恢复正常通风后,必须由电工对独头巷道中的电气设备进行检查,证实完好后,方可人工恢复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中的电气设备的电源。

12、区域性多地点排放瓦斯必须按照先外后里的顺序进行。排放后经瓦检员检查安全,并将受影响的开关换气后,方可恢复动力供电。

13、掘进工作面如瓦斯浓度≥3%时,排放瓦斯措施另行编制、审批。

14、如长时间不能恢复供电,要根据矿井应急救援预案实施防治水、瓦斯等灾害专项措施。

15、因停电有造成灾害趋势时,要通知救护队参加救援处理。

16、主要通风机无计划停风事故追责由矿停电停风领导组组织,处理办法执行上级文件规定。

六、瓦斯排放措施

1、排放瓦斯期间,位于回风流中的电气设备全部断电,巷口设专人警戒,严禁行人,并有专人看守配电室,未经调度室允许配电工不得送电。

2、排放瓦斯期间回风流经过的工作面及巷道应撤离人员。

3、排放瓦斯工作由通风队负责组织,各队维护工配合,排放完毕要及时向调度室汇报情况。风筒工负责对局部通风巷道进行控制风量,瓦检员检查瓦斯,进行排放。

4、放瓦斯方法:采取局扇供风、风筒对接控制风量的方法排放瓦斯。

5、排放瓦斯坚持由外向里逐步推进的方法,依次完成,严禁“一风吹”。

6、启动局扇前,先检查风机及开关前后20米范围内瓦斯的浓度,瓦斯浓度均不超过0.5%时,方可启动风机,将风筒连接好,然后调整风筒对接断面进行排放,排放时确保进行系统风流中的瓦斯不超过1%,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一氧化碳不超过24ppm。

6、排放工作结束后,由通风队专职瓦检员现场盯住检查瓦斯、二氧化碳、,稳定30分钟后,瓦斯、二氧化碳无异常时,方可进行工作。

7、如果巷道内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达3%以上,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第100条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立即汇报调度室,采取措施,按规定进行排放。

8、该措施只使用于CH4浓度小于3%的排放巷道,若CH4浓度大于3%,必须由救护队负责排放,矿通风科、队长、机电科长参加排放、矿总工程师在现场统一指挥,安全矿长现场监督安全措施落实,禁止排放。

9、停电停风期间停电停风领导组全体成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遇到特殊情况立即组织处理。

山西长治郊区

三元吉祥煤业有限公司

?通风科

2011年8月10日

篇4:水泵房清挖水仓安全技术措施

一、施工地点:中央水泵房

二、施工内容:清理水仓淤泥

三、施工时间:2012年5月21日开始至2011年5月23日。

四、施工负责人:文飞

技术负责人:乔晓峰

五、施工单位:机电队

六、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前准备工作:

1、施工负责人做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施工任务的顺利完成。

2、清理水仓前必须与通风科取得联系,由通风科安排瓦检员到现场监测风量、瓦斯浓度,禁止无风、微风、瓦斯超限作业。

3、施工前,将水仓内的水抽至沉淀物外露,用潜水泵将水仓内的水抽尽,然后施工人员先将沉淀仓与水仓之间的通道关闭。

4、施工前,施工负责人必须先进行“敲帮问顶”工作,确认帮、顶安全后,方可让施工人员进行施工现场。

5、清理水仓前,安排专人对清仓提升用的小车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提升安全。

6、施工人员清仓时由外向里逐步清理,清理出的煤泥装入小车内,人工推到联络巷堆煤点,等含水量较小时再由人工将煤泥运到煤仓。

7、施工过程中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水仓内。

8、施工过程中,如遇有害气体增加时,应立即打开压风管道,以稀释有毒有害气体。

(2)、清理水仓:

1、清理水仓由外向里逐步进清理,清理过程中,施工负责人照看安全,严防垮落。施工时,严禁人员站在淤泥上进行清理,必须站在实地上进行清理。施工时,如遇积水,必须先将积水抽出再进行清理工作。

2、清理出的煤泥装入小车提升至水平台后,人工推到联络巷堆煤点处。

3、推车时必须时刻注意前方,在开始推车、停车、发现前方有人或有障碍物,应提前发出警号。

4、清理水仓期间必须有专职瓦检工对工作地点的瓦斯情况进行检查。

5、每班清理完毕后,必须搞好现场“文明生产”,将地上淤泥清理干净。

6、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施工负责人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检仪。

7、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听从施工负责人的统一指挥,严格按各工种操作规程、本措施及《煤矿安全规程》中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机电科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九日

篇5:工程项目施工机具防护措施

一、机械安全管理通则

1、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

2、机械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应停止其使用。

3、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4、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命令,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

5、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本机操作人员操作,严格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工作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操作。

6、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不能外露。

7、进行日作业两班及以上的机械设备均须实行交接班制。操作人员要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8、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9、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机械作业提供道路、水电、临时机棚或停机场地等必须的条件,并消除对机械作业有妨碍或不安全的因素。夜间作业必须设置有充足的照明。

10、在有碍机械安全和人身健康场所作业时,机械设备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必须配备适用的安全防护用品。

11、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12、当机械设备发生事故或未遂恶性事故时,必须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听候处理。企业领导对事故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二、搅拌机安全管理规定

1、作业场地要有良好的排水条件,机械近旁应有水源,机棚内应有良好的通风,采光及防雨,并不得积水。

2、固定式机械要有可靠的基础,并保持水平。

3、作业后,应及时将机内、水箱内、管道内的存料、积水放尽,并清洁保养机械,清理工作场地,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

4、固定式搅拌机的操纵台应使操作人员能看到各部工作情况,仪表、指示信号准确可靠。

5、移动式搅拌机长期停放或使用时间超过三个月以上时,应将轮胎卸下妥善保管,轮轴端部应做好清洁和防锈工作。

6、传动机构、工作装置、制动器等,均应紧固可靠,保证正常工作。

7、骨料规格应与搅拌机的性能相符,超出许可范围的不得使用。

8、空车运转,检查搅拌筒或搅拌叶的转动方向,各工作装置的操作、制动、确认正常,方可作业。

9、进料时,严禁将头或手伸入料斗与机架之间察看或探摸进料情况,运转中不得用手或工具等物伸入搅拌筒内扒料出料。

10、料斗升起时,严禁在其下方工作或穿行。料坑底部要设料斗的枕垫,清理料坑时必须将料斗用链条扣牢。

11、向搅拌筒内加料应在运转中进行;添加新料必须先将搅拌机内原有的混凝土卸出后才能进行。不得中途停机或在满载荷时启动搅拌机,反转出料者除外。

12、作业中,如发生故障不能继续运转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将搅拌筒内的混凝土清除干净,然后进行检修。

13、作业后,应对搅拌机进行全面清洗,操作人员如需进入筒内清洗时,必须切断电源,设专人在外监护,或卸下熔断器并锁好电闸箱,然后方可进入。

三、卷扬机安全管理规定

1、安装时,基座必须平稳牢固,设置可靠的地锚并应搭设工作棚。操作人员的位置应能看清指挥人员和拖动或起吊的物体。

2、作业前检查卷扬机与地面固定情况、防护设施、电气线路、制动装置和钢丝绳等全部合格后方可使用。

3、使用皮带和开式齿轮传动部分,均须设防护罩,导向滑轮不得用开口拉板式滑轮。

4、以动力正反转的卷扬机,卷筒施转方向应与操纵开关上指示的方向一致。

5、从卷筒中心线到第一导向滑轮的距离,带槽卷筒应大于卷筒宽度的1.5倍,无槽卷筒应大于20倍。当钢丝绳在卷筒中间位置时,滑轮的位置应与卷筒轴心垂直。

6、卷扬机制动操纵杆的行程范围内不得有障碍物。

7、卷筒上的钢丝绳应排列整齐,如发现重叠或斜绕时,应停机重新排列。严禁在转动中用手、脚去拉、踩钢丝绳。

8、作业中,任何人不得跨越正在作业的卷扬钢丝绳。物件提升后,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卷扬机。休息时物件或吊笼降至地面。

9、作业中,如遇停电,应切断电源,将提升物降至地面。

四、电焊机安全管理规定

1、焊接设备上的电机、电器、空压机等应按有关规定执行,并有完整的防护外壳,一、二次接线柱处应有保护罩。

2、焊接时,焊接和配合人员必须采取防止触电、高空坠落、瓦斯中毒和火灾等事故的安全措施。

3、高空焊接或切割时,必须挂好安全带,焊件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有专人监护。

4、电焊线通过道路时,必须架高或穿入防护管内埋设在地下。

5、接地线及手把线都不得搭在易燃、易爆和带有热源的物品上,接地线不得接在管道、机床设备和建筑物金属构架上,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6、雨天不得露天电焊。在潮湿地带作业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铺有绝缘物品的地方并穿好绝缘鞋。

7、长期停用的电焊机,使用时,须检查

其绝缘电阻不得低于0.5Ω,接线部分不得有腐蚀和受潮现象。

8、焊钳应与手把连接牢固,不得用胳膊夹持焊钳。清除焊渣时,而部位避开被清的焊缝。

9、施焊现场的10米范围内,不得堆放氧气瓶、乙炔发生器、木材等易燃物。

10、作业后,清理场地、灭绝火种,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消除焊料余热后,方可离开。

五、切割机安全管理规定

1、接送料工作台面应和切刀下部保持水平,工作台的长度可根据加工材料长度决定。

2、启动前,必须检查切刀应无裂纹,刀架螺栓紧固,防护罩牢靠。然后用手转动皮带轮,检查齿轮啮合间隙,调整切刀间隙。

3、启前后,先空运转,检查各传动部分及轴承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

4、机械未达到正常转速时不得切料。切料时必须使用切刀的中下部位,紧握钢筋对准刃口迅速送入。

5、不得剪直径及强度超过机械铭牌规定的钢筋和烧红的钢筋。一次切断多根钢筋时,总截面积应在规定范围内。

6、剪切低合金钢时,应换高硬度切刀,直径应符合铭牌规定。

7、切断短料时,手和切刀之间的距离应保持150mm以上,如手握端小于400mm时,应用套管或夹具将钢筋短头压住或夹牢。

8、运转中,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刀附近的断头和杂物。钢筋摆动周围和切刀附近非操作人员不得停留。

9、发现机械运转不正常有异响或切刀歪斜等情况,应立即停机检修。

10、作业后,用钢刷清除切刀间的杂物,进行整机清洁保养。

六、钢筋弯曲机

1、工作台和弯曲机台面要保持水平,并准备好种芯轴及工具。

2、按加工钢筋的直径和弯曲半径的要求装好芯轴、成型轴、挡铁轴或可变挡架,芯轴直径应为钢筋直径2.5倍。

3、检查芯轴、挡块、转盘应无损坏和裂纹,防护罩紧固可靠,经空运转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4、作业时,将钢筋需弯的一头插在转盘固定销的间隙内,另一端紧靠机身固定销,并用手压紧,检查机身固定销子确实安在挡住钢筋的一侧,方可开动。

5、作业时,严禁更换芯轴、销子和变换角度及以调速等作业,亦不得加油或清扫。

6、弯曲钢筋时,严禁超过本机规定的钢筋直径、根数及机械转速。

7、弯曲高强度或低合金钢筋时,应按机械铭牌规定换算最大限制直径并调换相应的芯轴。

8、严禁在弯曲钢筋的作业半径内和机身不设固定销的一侧站人。弯曲好的半成品应堆放整齐,弯钩不得朝上。

9、转盘换向时,必须在停稳后进行。

七、混凝土振捣器安全管理规定

1、使用前检查各部应连接牢固,旋转方向正确。

2、振捣器不得放在初凝的混凝土、地板、脚手架、道路和干硬的地面上进行试振。如检修或作业间断时,应切断电源。

3、插入式振捣器软轴的弯曲半径不得小于50cm,并不得多于两个弯,操作时振动棒应自然垂直地沉入混凝土,不得用力硬插、斜推或使钢筋夹住棒头,也不得全部插入混凝土中。

4、振捣器应保持清洁,不得有混凝土粘结在电动机外壳上妨碍散热。

5、作业转移时,电动机的导线应保持有足够的长度和松度。严禁用电源线拖拉振捣器。

6、用绳拉平板振动器时,拉绳应干燥绝缘,移动或转向时不得用脚踢电动机。

7、振捣器与平板应保持紧固,电源线必须固定在平板上,电器开关应装在手把上。

8、在一个构件上同时使用几台附着式振捣器工作时,所有振捣器的频率必须相同。

9、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绝缘胶鞋和绝缘手套。

10、作业后,必须做好清洗、保养工作。振捣器放在干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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