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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室内装修安全管理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5

为了彻实做好酒店的装修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1、装修人员进入酒店范围必须配戴酒店施工出入证。2、装修施工现场必须配置一名现场负责人监管安全。3、施工现场必须配置足够灭火器材。4、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煮食、留宿及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在酒店过夜。5、装修施工现场电源接驳点必须按酒店工程部指定位置进行驳接拉线。6、动火烧焊作业,必须向酒店工程部、保安部申请,经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7、不得私自变动消防设备、电力设施,线路管道位置及启用消防设施能源作其它用途。8、装修材料必须按指定位置堆放,不许占用通道或其它非装修楼层。9、离场时,施工人员必须检查施工现场是否留有火种,电源是否关闭,经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场。*****酒店2005年12月11日

篇2:大型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明确大型吊装作业的方案制定、审批和执行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要求,保证作业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进行的陆上大型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

2.术语

2.1大型吊装作业:单台吊机的负载超过其额定荷载的90%或由多台吊机联合进行的吊装作业。

3.职责

3.1项目组的职责

3.1.1大型吊装作业必须制定施工方案。方案由项目组或施工组织单位负责编制。

3.1.2项目组负责人/相关施工单位负责人在作业前必须召集相关作业人员进行施工方案技术、安全交底,编制交底记录,经参加各方人员签字后,由技术部门存档。

3.1.3项目负责人必须组织相关各方进行JSA风险分析,对评估出的重大危险源必须制定安全防范措施,项目负责人应编制并存档JSA风险评估表。

3.2施工单位职责

3.2.1吊装作业开始前,施工负责人应组织召开专项安全会议,对即将开始的作业进行分工布置和安全提示。

3.2.2施工单位负责人负责组织相关各方进行吊装作业前安全检查。

3.2.3项目安全监督和施工单位的相关安全人员负责监督吊装方案和公司各项相关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3.2.4参与吊装作业的项目组人员、相关施工单位负责人必须熟悉并严格执行吊装方案。

4.管理内容

4.1吊装作业前

4.1.1施工单位负责根据吊装方案要求,准备充足施工中所使用的施工机具。

4.1.2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在作业前对以下各项作出检查:

l?吊装作业所选择的各台吊机符合吊装方案的要求,证书齐全、有效。

l?吊机已进行了全面检查,处于良好状态,安全装置齐全有效。

l?吊车司机持有有效的操作证书,了解所使用吊车的性能,熟知吊装作业指挥信号的含义。

l?每台吊机的荷载符合安全要求(单台吊机作业时,吊机的最大荷载不得超过其安全吊装量的95%;多台吊机联合作业时,各台吊机的最大荷载不宜超过其安全吊装量的80%)。

l?吊装作业所使用钢丝绳的类型、长度、直径、抗拉强度、破断拉力符合吊装方案中的要求。钢丝绳已进行过检查,没有任何损伤。

l?吊装作业使用的卸扣的承载能力符合吊装方案要求。(必要时进行NDT探伤检查)。

l?拖拉固定使用的钢丝绳、倒链、卷扬机、滑轮组符合方案要求,并已作出检查,结果正常。

l?吊点在吊装前已进行NDT检验。(若吊点需重复使用,则在吊装后还需进行二次检验)

l?吊装作业指挥人员、吊车司机、司索人员熟悉吊装方案(吊机及索具要求、吊点及重心位置、被吊物重量及尺寸、挂扣方式),并已对是否符合吊装要求做出自检。

l?吊装作业指挥人员与吊车司机之间保持通畅的联络方式。

l?吊装现场的天气状况符合作业要求(风力小于6级、能见度良好)。

l?吊装作业区域内地面坚实平整,无影响作业安全的障碍物及隐患。

l?吊装作业现场已设立隔离区,非吊装作业人员远离现场。

l?通往吊装现场的道路通畅。

l?所有施工吊机已按方案就位,索具按照方案要求固定完毕。

4.1.3检查完毕后,施工单位安全人员组织施工各有关人员填写《大型起重作业前安全检查表》。填写完毕后,通知吊装指挥人员可以进行作业。

4.2吊装作业中

4.2.1吊装指挥人员在确定吊装条件已充分具备后,宣布吊装作业开始。

4.2.2吊装指挥人员站在能同时看到被吊物及吊车的视线清楚的位置。

4.2.3所有的被吊物在被吊运时都要根据需要系牵引绳。(系牵引绳会影响安全的情况除外)。牵引绳要有足够的长度以保证作业人员与被吊物间的安全距离。

4.2.4在司索人员远离被吊物及被吊物周围没有障碍物的情况下,指挥人员发出起吊信号。指挥手势或信号要准确、清楚,所处位置应能使各司机都能看得清楚。若使用对讲机,要保证各对讲机之间的信息传递。

4.2.5在吊索张紧受力后,指挥人员、司索人员应进一步确认索具的固定情况,无误后方可继续起吊。被吊物离开地面或垫墩300mm左右,应停顿1分钟左右时间,对吊索、卡环及吊机等的状态进行观察,确认无异常后方可继续吊装作业。

4.2.6起吊后保持被吊物平?,吊具所在平面应垂直于被吊物,不得横拉、斜吊。吊装动作平缓,避免突然运动或被吊物摆动。

4.2.7在吊装过程中,各台吊机的司机必须听从统一指挥,除停止信号外不得接受他人的指挥信号。

4.2.8尽可能减少被吊物空中悬停时间,防止钢丝绳疲劳折断发生坠落事故。若需悬停于某一位置,则在此期间内吊车司机禁止离开驾驶室。

4.2.9在吊机行走时应鸣号,提示周围人员吊装作业正在进行中。

4.3吊装作业完成

4.3.1确认被吊物准确就位后,摘钩,复员设备,宣布吊装作业结束。

4.3.2施工单位的安全人员负责保存BFCEC-MR-27/R01《大型吊装作业前安全检查表》。

5.相关文件

5.1BFCEC-MR-20作业安全分析管理规定

篇3:外协单位入港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加强外协单位在港内作业安全管理,确保外协单位及本公司人员、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

适用于入港施工、维修安装、装卸操作(不限于)等作业的外协单位及公司内部相关业务主管、监管部门

三.安全管理规定

1.外协单位进港作业前:

业务主管部门要确保外协单位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并对下列项目进行审查,:

企业法人资格情况;

特种设备符合要求及作业人员持证情况;

设备及人员配备明细情况;

是否为作业设备、人员购买保险;

其他应具备的条件

业务主管部门在与外协单位签订外包业务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应明确中双方在安全管理方面的责任,并对其管理

外协单位需到安全风险管理部门办理《外协单位入港作业申请单》、《外协单位安全生产协议》、《特殊作业许可证》(高空作业、动火作业、密闭空间作业)等手续,并提供入港人员、设备清单

外协单位应对本单位人员进行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并组织入港作业人员到码头安全风险管理部门进行入港安全培训

2.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外协单位应遵守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港内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按要求作业,并做好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接受码头相关人员的安全监管

外协单位作业现场要安排管理人员负责管理,业务主管部门及安全风险管理部负责监管;作业区域所在部门对影响本区域正常操作和人员、设备、环境安全的现象应及时制止,或向业务主管部门、安全风险管理部上报

外协单位必须为其作业现场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对作业现场进行隔离或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

外协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按照作业限定要求作业

动火作业、高处作业、进入受限空间、吊装等特殊作业,要到业务主管部门和安全风险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按照审批要求操作

外协单位人员在港内必须在指定区域内作业。未经允许,不准到指定区域外活动,或私自动用、拆、改港内的一切设施、设备和其他物品

外协单位作业过程中,发生事故应按规定及时上报、处理,并向业务主管部门或安全风险管理部门报告

3.作业结束后安全管理

业务主管部门在验收相关工作事项时,要求外协单位对现场的杂物进行清理,恢复原有现场安全环境

外协单位携带物品出港时,需到业务主管部门办理《物品出港放行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带出港,保安依据物品放行单据检查放行

4.附件:

附件1:《外协单位安全生产协议》

附件2:《外协单位入港作业申请单》

附件3:《外协单位入港作业设备明细表》

附件4:《外协单位入港作业人员明细表》

附件5:《明火作业申请表》

附件6:《物品出港放行单》

篇4:基础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一、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1.施工队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执行国家部、省、局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法规、规程、制度,抓好措施落实。

2.施工队针对施工实际情况制订出安全生产各项具体措施,在施工设计中要有安全的内容,并要根据施工中发现的问题不断补充完善。

3.施工队进场前必须对现场及其周围环境(包括架空线路和地下管网)进行调查,在确认符合施工安全的情况下方可进场施工。

4.开工前要组织有关人员对安装好的设备、设施、材料堆放等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经检验合格方可开工。严禁违章指挥、违章冒险作业。

5.开工前,现场负责人要向场内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6.施工过程要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要建立工地领导值班制度,负责现场生产、安全管理,做好工作记录。

7.现场所有机械传动部位装设防护栏(罩)、危险部位、地段应设栏杆,悬挂警告、警示标志。

8.经常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工人进行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培训教育,特殊工种必须经专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

9.搞好文明生产。各种设备、设施安装牢固平稳,材料堆放整齐,道路畅通,场内废料要及时清理。

10.工地用电严格按照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严禁在高压电网下作业和进行钻塔整体搬迁。

1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要求,建立工地消防制度,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严格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的管理制度。

12.遵守当地对施工现场管理的各项制度。

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制

㈠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1.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程、制度,坚持“五同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书》中的各项责任、制度。

3.组织和制订安全生产措施,定期向职工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4.严格执行用工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各项安全活动和职工的安全教育。

5.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安全管理问题和事故隐患,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限期整改。

6.遵守当地施工管理规程、制度,搞好文明生产。

7.发生工伤事故按有关规定要求,做好调查、处理和报告工作,提出整改和防范措施,做到“三不放过”。

㈡技术负责人安全职责:

1.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协同项目经理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是施工安全技术的直接责任人。

2.根据工程项目规模、特点,组织编制和审查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有关人员落实。

3.在向各部门、人员交底施工技术时,要同时交底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检查落实。

4.在推广使用新技术、新方法、新设备时,应制定出安全防范技术措施。

5.参加工地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发现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督促整改。

6.按照上级的布置,组织开展各项安全活动和职工的安全教育。搞好现场的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7.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制定防范措施。

㈢施工员安全职责:

1.严格按照施工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施工。

2.在布置工作任务时,做好各个施工环节的安全交底。

3.督促各施工班组、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正确使用劳保用品。

4.参加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和设备安装验收,协助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5.协助领导组织开展安全活动和组织工人参加安全培训教育。

6.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采取抢救措施,保护现场,即时上报。

㈣安全员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施工设计中制定的安全管理、安全技术措施,监督各部门实施。

2.经常巡视施工现场,指导和督促作业人员遵守操作规程,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3.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做好台帐记录。发现重大不安全问题,及时向工地负责人报告。遇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领导处理。

4.参加安全生产检查,抓好事故隐患的整改。

5.负责日常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组织工人参加安全生产活动和培训学习。

6.参加一般工伤事故的分析和调查处理,制订防范措施,按有关规定统计上报。

㈤班组长安全职责:

1.认真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对本班组安全生产负责。

2.组织搞好班组安全建设和安全基础管理工作,搞好文明施工。

3.组织本班组人员参加安全培训教育,坚持每周一次安全活动日制度和交接班制度。

4.经常组织对本班组使用的设备、设施、工具进行检查,及时排除故障和消除隐患。

5.接受管理人员的检查指导,完成事故隐患整改。

6.不违章指挥和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发现险情应立即向工地负责人报告。

7.发生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及时上报,并组织班组人员进行分析,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

㈥工人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掌握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

2.服从分配、坚守岗位,维护和保养好一切安全设施,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搞好文明生产。

3.积极参加安全日活动和上级布置的安全生产活动。发扬互助友爱精神,互相关心,互相监督,搞好安全生产。

4.做好开工前本岗位和环境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或向班组长报告。

5.不随便操作别人的机械设备,无证不准进行特种作业。

6.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积极参加抢救和采取紧急措施。参加事故分析会,吸取事故教训。

三、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工地门口应挂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名称、施工单位名称、工地负责人、施工许可证批号、计划工期等内容。

2.工地周围应设临时围墙,出入口设专人看守,禁止非工作人员入内,并在场内明显位置张挂出安全、保卫、防火等标语、警示标志。

3.施工现场应保持道路平坦畅通,整洁、无积水,排水系统畅通。

4.现场的办公室、材料房、机械房、宿舍、厨房、浴室、厕所等临时建筑物应按现场平面布置图合理布置建造、挂牌、保持整齐、清洁、卫生。

5.办公室内应张挂(贴)有现场平面布置图,各种生产计划、进度图表,安全生产管理各项规程、制度。

6.各种设备安装牢固、辅助设施齐全,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物料堆放牢靠、整洁整齐。

7.现场生产、工作人员持证上岗,服从指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遵守操作规程。

8.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渣、废料按指定地点存放并及时运走,保持环境清洁卫生。控制噪声污染。

9.现场用电、消防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要求执行。

10.遵守当地施工管理规定。

篇5:工程项目对分包单位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对外分包队伍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外分包队伍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特做出如下规定:

1施工单位在与外分包队伍签订合同时,对其资质必须认真审核。不准与未经批准进津的、不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签订合同。

2外分包队伍人员进入现场后,各单位必须首先对其全体成员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注册登记发证。未经注册登记人员,不得参加施工生产。

3在接受企业三级教育的同时,外分包队伍要明确一名领导人,为该外分包队伍的安全负责人,主管日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在本企业备案。

4进入施工现场的外分包队伍,要保证人员的相对稳定。需要调换人员时,外分包队伍领导要事先提出调换计划,经本企业同意后方可调换。重新入场的人员要重新进行三级教育和注册登记,否则不得参加施工生产。未经同意,擅自增加或调换人员,一旦发生事故要追究外分包队伍领导的责任。

5外分包队伍必须遵守和执行"建设部关于加强集体所有制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的暂行规定"和现行的一切安全生产的法规和制度,信守安全生产责任协议,认真落实各项安全规定的要求。

6使用外分包队伍时,要视同本企业的班组一样认真做好安全交底及其他安全管理工作。要本着指导、帮助的原则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7凡外分包队伍使用本企业的机电设备,必须事先办理交接验收手续。非特殊工种工人,不得从事特殊工种作业。外分包队伍操作简易机具的特殊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劳动部门培训、考核,考试合格后,取的安全资格操作证,无证者不准上岗操作。

8外分包队伍的领导对其职工要经常进行法制教育和安全生产、遵章守纪的教育,做好施工前的安全交底。不论是领导还是操作工人均不得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

9本企业有权按照规章制度,对外分包队伍的违章冒险作业人员进行处罚、停工整顿、直至解除合同。

10外分包人员发生死亡、重伤事故时,我们要与外分包队伍组成联合调查组,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调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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