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铣床上工人安全操作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30

在铣床上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下列安全规程:

(1)工人应穿紧身工作服,袖口扎紧;女同志要戴防护帽;高速铣削时要戴防护镜;铣削铸铁件时应戴口罩;操作时,严禁戴手套,以防将手卷入旋转刀具和工件之间。

(2)操作前应检查铣床各部件及安全装置是否安全可靠;检查设备电器部分安全可靠程度是否良好。

(3)机床运转时,不得调整、测量工件和改变润滑方式,以防手触及刀具碰伤手指。

(4)在铣刀旋转未完全停止前,不能用手去制动。

(5)铣削中不要用手清除切屑,也不要用嘴吹,以防切屑损伤皮肤和眼睛。

(6)装卸工件时,应将工作台退到安全位置,使用扳手紧固工件时,用力方向应避开铣刀,以防扳手打滑时撞到刀具或工夹具。

(7)装拆铣刀时要用专用衬垫垫好,不要用手直接握住铣刀。

(8)在机动快速进给时,要把手轮离合器打开,以防手轮快速旋转伤人。

篇2:厂内无轨车辆运输安全技术规程

一、厂内道的安全要求

1.厂内道路的平面布置、宽度、路面、坡度等应适应工厂生产、运输、防震、防尘等要求。有利于搬运、装卸机械化和工厂发展的需要。

2.道路设计应遵照《工矿道路设计规范》等有关规定进行。

3.路面宽度和纵坡应满足表1的要求。

道路分类

主要道路

次要道路

辅助道路

厂房引道

路面

宽度

(m)

汽车

大型厂

7~9

6~7

3.5~6

与车间

大门宽度

相适应

中型厂

6~8

3.5~6

3.5

小型厂

6

3.5

3

最大

纵坡

(%)

汽车

平原地区

6

8~9

8~10

8~11

山区

8

蓄电池搬运车

4

5

表1厂内道路的宽度和坡度

注:计算车速为:汽车15km/h,蓄电池搬运车8km/h。

4.车辆所需的最小转弯半径如表2所示。

简图

车辆类型

最小转弯半径R

40~60t平板车

15~18

15~25t平板车

12~15

汽车带一辆挂车

9~12

二轴载重汽车

8~9

三轮汽车、电瓶车

3~4

表2车辆最小转弯半径(m)

5.跨越道路上空架设管线或其他构筑物距路面的最小净高不得小于5m,现有低于5m的管线和其他构筑物在改、扩建时应予以解决。

6.道路交叉路口处,应保证车辆驾驶员有足够的视野,在视野范围内,不应有阻碍视线的障碍物。

7.厂内道路的交叉路口,高峰时间每小时机动车流量超过200辆,或者交通量比较繁忙而视线条件达不到规定要求,均应有人指挥和设置信号灯。

8.为了便于排水,停车场一般采用5~10‰的坡度。停车场布置和尺寸参考表3。

表略

表3停车场尺寸图表(m)

9.车间内行车通道应根据运件尺寸、车辆宽度和通行的频繁程度而定,一般应满足:双行通道宽度不应小于两台最宽车辆宽度之和再加0.9m,单行通道不小于最宽度另加0.6m。

二、厂内行车的安全要求。

1.汽车、叉车等一切无轨运行车辆都必须符合技术规范要求,性能良好。起动器、操纵机构、制动器、音响、灯光信号等必须齐备并灵敏可靠。汽车的挂车要有灵敏可靠的制动器和完好的尾灯。

2.汽车在厂区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5km/h,在车间内部、出入大门或倒车速度不得超过3km/h。叉车在厂区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km/h,在车间内部,出入大门或车速度不得超过3km/h;电瓶车、其他机动小车在厂区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0km/h,在车间内行驶速度不超过3km/h。

3.叉车行驶中,车铲距离地面不得低于300毫米,也不得高于500mm,叉车货叉应升离地面200~300mm。

4.汽车同方向行驶,前后两车应保持5~20m的间距;叉车前后应保持1.5m的距离。

5.凡是货叉能够举过头顶的叉车或是在高空物体可能掉落的危险场所工作的叉车,都应该配置保护头顶的安全架。

6.机动车装载时,载货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厢200mm,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得超过4m,长度前后共不得超过车身2m,超出部分不得触地。

7.装卸时,汽车与堆放物距离,一般不得小于2m,与滚动物品距离不得小于3m。多辆汽车同时进行装卸时,汽车之间的距离:直线停放时前后车距不得小于2m,并列停放时,两车侧板之距不得小于1.5m。

8.汽车行驶时,随车装卸人员应坐在安全位置上,严禁坐在车厢侧板或驾驶室顶上,也不得站在踏板上,不准坐在驾驶室与货物之间,以防在紧急刹车时被挤伤。

篇3:厂内铁路运输安全技术规程

1.工业企业铁路设计,应遵照《工业企业标准轨距铁路设计规范》(TJ12-74)进行,按铁道部颁发的铁路规章,设置线路标志和信号装置。

2.铁路轨道与建筑物、构筑物、设备的间距不得小于建筑接近限界。表1是铁道与建、构筑物和设备的间距。

项目

最小距离(mm)

距墙壁外边缘或建筑物凸出部分;

建筑物在线路方面无出口时

3000

建筑物在线路方面有出口时

6000

建筑物在线路方面有出口,但中间栏有平行栅栏时

5000

一般货物站台边缘(高出轨面≤1100mm时)

1750

工厂大门边缘(有调车作业通过时)

3200

道路边缘

3750

表1直线地段铁路中心线至建、构筑物和设备的间距表

图1是建筑接近限量尺寸图,图2是机车车辆限界图。

图1机车车辆接近建筑限界

a)站内、区间及站内正线

……适用于各种建筑物

……适用于电力机车牵引的线路上跨线桥、天桥及雨棚等建筑物

b)车库

——适用于蒸汽及内燃机车牵引的线路上的建筑物

……适用于电力机车牵引的线路上的建筑物

*——根据接触网的高度决定

图2机车车辆限界图

——列车标志接近限界

3.出厂大型产品不得超出二级超限货物装载限界(图3)。在特殊情况下,如使用特殊类型机车车辆或有其他特殊要求时,可制定特种建筑限界,如需路网机车进入,还应征得有关铁路局同意。

图3二级超限货物装载限界

4.铁路装卸时,堆放货物与轨道两侧距离不得少于1.5m。铁路装卸设备和易燃液体贮罐的防火间距为20m,和可燃液体贮罐的间距为12m,总贮量小于1000m3的贮罐区,或闪点大于120℃的可燃液体贮罐,上述间距可减少25%。

5.厂内铁路和设置防振仪器设备的建筑物的间距应综合考虑列车行驶速度、机车轴重、地形地质、防振建筑物的基础结构及防振仪器设备的敏感等级、隔振消振措施因素,一般可参照表2所列数据,必要时可根据实测计算确定。

防振设备和建筑物名称

至厂内铁路距离(m)

理化室和计量室

精密机床

一般机床

铸工车间造型工段

导民用房

100~150

80~100

15~30

30~50

50~80

表2防振间距

6.铁路中心线与架空管线的最小水平净距不得小于表3所列数据。轨顶至管线的最小垂直净距不得小于表4所列数据。

管线名称

最小水平净距(m)

地上煤气管、天然气管、氧气管

电力电杆(穿越电力架空线路时)

3.8

5

表3铁路与管线水平净距

注:铁路和电力架空线路平行,导线最大风偏时,导线至超限物限界的距离不应小于1.5m。

架空管线名称

最小垂直净距(m)

一般管道

可燃气体管道

110kV以下电线

154~220kV电线

330kV电线

5.5

6

7.5

8.5

9.5

表4铁路与管线垂直净距

7.厂内正线、联络线在路堤地段坡脚线或护堤边线外、路堑地段坡顶线或天沟边线外、或平坦地段侧沟边线外1m内,严禁挖沟、蓄水、取土,并不得向铁路线上排弃废水和倒拉圾。

8.站场最外侧的线路中心路基面边缘的宽度不得小于3m,现有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站场,在改、扩建条件困难时不得小于2.8m。在梯线、牵出线和货场边缘的装卸线等有调车人员上、下车的一侧,不得小于3.5m。

9.厂内车站应设在平直的线路上,如受地形限制必须设在坡道上,其坡度不得大于1.5‰,现有车站改、扩建时,在特别困难条件下,可设在不大于2.5‰的坡道上。站线曲线半径不得小于400m,困难时不得小于300m。

10.厂内铁路线路最小曲线半径如表5,最大纵向坡度如表6。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装卸线的曲线半径不得小于500m。

线路

最小曲线半径

一般条件

困难条件

厂内正线

300

200

联络线

300

180

装卸线

500

300

其它线

200

180

表5厂内铁路线路最小曲线半径(m)

线路名称

最大纵坡

一般条件

困难条件

厂内正线

和联络线

蒸汽机车

15

20

内燃与电力机车

20

25

装卸线

0

1.5

液体槽车、液体金属和熔渣罐车停放线

0

0

表6厂内铁路线路最大纵向坡度‰

11.汽车路与铁路交叉时,交叉角应接近90°,如受地形限制必须斜交时,其交角一般不小于45°,道口应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

12.下列条件之一的道口,应为有人看守道口:

(1)平均每小时通过3次以上车列的繁忙铁路线路与通过机动车50辆以上或行人3000人次以上的干道平面交叉道口;

(2)每昼夜行车5次以上的铁路线路与不能满足机动车驾驶员侧向视距要求的干道平面交叉的道口;

(3)运送液体金属、熔渣和其他高温物料(热锭、热模等),以及易燃、易爆危险货物的铁路与厂区主干道平面交叉的道口;

(4)厂内主干道与两条以上通行普通车辆的铁路线路平面交叉的道口;

(5)有通勤汽车通过的道口;

(6)近五年发生重大事故或重复发生事故的无人看守道口。

无人看守的道口,必须设置小心火车警标、鸣笛标和照明设施。一般应设置自动音响装置和色灯信号机。

13.新建厂的铁路线路与道路交叉点,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设置立体交叉:

(1)当地形条件允许设立体交叉,而采用平面交叉危及行车安全时;

(2)少量交通的道路与繁忙运输的铁路线路交叉;

(3)繁忙交通的道路与少量运输的铁路线路交叉;

(4)当昼间12h双向换算标准载重汽车超过1400辆和昼间12h火车通过道口封闭时间超过1h,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

(5)经常运送特种货物,确有特殊需要时。

现有工厂符合上述情况的道口,应逐步改造为主体交叉,不能设置立体交叉时,应设置人行天桥或地道,并附设引导栏杆。

14.道口位置应设在瞭望条件好的地点,机动车驾驶员距道口15m处能看到两侧各200m以外的火车;铁路正线运行

列车司机在400m以外,调车作业司机在200m以外能看到道口,围墙、临建、构筑物、绿化和堆积物等不得影响行车瞭望视线。

15.道口应进行铺砌,铺砌最小宽度应与道路面相同。通行自行车较多的平交道口,其交角小于45°时,应加宽铺砌路在。

16.厂内调车应有专人负责。列车运行和调车作业的限制速度不得超过表7规定。

序号

列车运行与调车作业

限制速度(km/h)

1

厂内正线运行

40

2

在空线上调车作业

牵引运行

30

推进运行

20

3

在栈桥、矿槽上作业

10

4

调动液体金属车

重车

10

空车

15

5

调动重铸锭及摆好的空模车

10

6

调动装载爆炸品、压缩气体、超限货物的车辆

15

7

出入厂房、仓库、站修线和在高炉下作业

5

8

在轨道衡上(不包括电子轨道衡)推送车辆

3

9

接近被连挂的车辆

3

10

在尽头线路上取送车

3

表7

注:天气恶劣时,应降低速度。

17.手推调车时,速度不得超过2km/h,推车的人员应在铁路两侧推车,不准在车辆前拉缓头进行调车,不准为达到停车的目的,在前进方面轨道上对已推动的车辆进行阻挡。

18.在同一条线路上,不允许同时推动几节已摘钩且间距小于8m的车辆。

19.尽头线的末端,应设置车挡和车挡表示器。露天设土堆车挡,车间内设金属车挡。车挡后面的安全距离,露天不小于15m,车间内不小于6m,上述距离内,严禁修建构筑物或安装设备。

20.调车人员上、下车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选好车辆。脚蹬不在两侧、脚蹬不良和无把手的车辆不准上车;

(2)选好地点。场地不平,有积水、结冰和障碍物处不准上下车;

(3)上车时速不得超过5km,下车时速不得超过10km;

(4)禁止迎面上车或反面上、下车;

(5)跟班学习的调车人员应在列车停稳后上、下车。

21.开启车门及车板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开启车门时,不准有人在车下逗留,多人操作时,应有统一指挥;

(2)开启车门时,只能抓住门的扶手,并闪开车门板,以免车中货物落下伤人;

(3)打开平板车的车板时,应先开中部的钩锁,然后再打开两边的;放车板时,应站在旁边,并发出信号,以免伤人。

篇4:手持式电动工具管理使用检查维修安全技术标准规程

1分类

工具按触电保护分为:

Ⅰ类工具--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它还包含一个附加安全预防措施,其方法是将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与已安装的固定线路中的保护(接地)导线连接起来,以这样的方法来使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在基本绝缘损害的事故中不成为带电体。

Ⅱ类工具--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它还提供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附加安全预防措施和设有保护接地或依赖安装条件的措施。

Ⅲ类工具--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依靠由安全特低电压供电和在工具内部不会产生比安全特低电压高的电压。

2对软电缆或软线的安全要求:

2.1Ⅰ类工具的电源线必须采用三芯(单项工具)或四芯(三相工具)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或护套软线。其中,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能用作保护接地或接零线。

2.2工具的软电缆或软线不得任意接长或拆换。

3对插头、插座的安全要求

3.1工具所用的插头、插座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带有接地插脚的插头、插座的插合时应符合规定的接触顺序,防止误插入。

3.2工具软电缆或软线上的插头不得任意拆除或调换。

3.3三级插座的接地插孔应单独用导线接至接地线(采用保护接地的)或单独导线接至地线(采用保护接零的)不得在插座内用导线直接将零线与地线连接起来。

4检查和维修

4.1工具在发出或收回时,必须由保管人员进行日常检查。

4.2工具必须由专职人员按以下规定进行检查。

4.2.1每季度至少全面检查一次。

4.2.2在湿热和温度差变化大的地区还应相应缩短检查周期。

4.3工具的日常检查至少应包括以下项目:

4.3.1外壳、手柄有否裂缝和破损。

4.3.2保护接地线或接地零线连接是否正确、牢固可靠。

4.3.3软电缆或软线是否完好无损。

4.3.4插头是否完整无损。

4.3.5开关动作是否正常、灵活、有无缺陷、破裂。

4.3.6电气保护装置是否完好。

4.3.7机械保护装置是否完好。

4.3.8工具转动部分是否灵活无障碍。

4.4工具的定期检查,除4.3条的规定外,还必须测量工具的绝缘电阻,绝缘电阻应小于表1规定的数值。

4.5长期放置不用的工具,在使用前必须测量绝缘电阻。如果绝缘电阻小于表1规定的数值,必须进行干燥处理和维修,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4.6工具如有绝缘损坏、软电缆或软线护套破裂、保护接地或接零线脱落、插头插座裂开或有损于安全的机械损伤等故障时,应立即进行修理,在未修复前不得继续使用。

4.7非专职人员不得擅自拆卸和修理工具。

4.8在维修时,工具内的绝缘衬垫、管套等不得任意拆除、调换或漏装。

4.9工具的电气绝缘部分经修理后,必须进行下列测量和试验。

4.9.1绝缘电阻测量按表1。

测量部位

绝缘电阻(MΩ)

Ⅰ类工具带电零件与外壳之间

Ⅱ类工具带电零件与外壳之间

Ⅲ类工具带电零件与外壳之间

2

7

1

4.9.2绝缘耐压试验按表2

试验电压的施加部位

试验电压(V)

Ⅰ类工具

Ⅱ类工具

Ⅲ类工具

带电零件与壳体零件之间仅由基本绝缘与带电零件隔离由加强绝缘与带电零件隔离

380

2800

950

注:绝缘耐压试验的时间维持1分钟。

4.9.3工具如果不能修复,必须办理报废销帐手续。

篇5:工具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制度

工具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一、目的

规范机电维修部工具管理工作,确保机电维修部工具完整及各项性能完好。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处机电维修部的工具管理。

三、职责

1、机电维修部主管负责检查工具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并负责工具的申购及具体负责工具管理。

2、管理处仓管员负责工具的簿房盘点工作。

四、程序要点

1、《机电维修部工具年度采购计划》的制定;

(1)每年的12月15日之前,由机电维修部主管制定下一年度《机电维修部工具年度采购计划》并上报经理审批。

(2)《机电维修部工具年度采购计划》应包括如下内容:

a、所需工具的名称、型号及规格、数量、产地;

b、预计费用;

c、购买时间;

d、用途。

2、机电维修部的工具分成两类:一类是个人使用工具,另一类是公用工具。个人使用工具由个人领用并负责保管,公用工具由主管负责保管。管理处仓管员对所领用工具记录在《工具领用登记表》内。

3、个人使用工具和公用工具由机电维修部主管统一填写《领料单》,经服务中心主管批准后,由机电维修部主管到仓库领取并负责暂保管。

4、个人使用工具管理

(1)机电维修部员工正式上岗时,由员工填写《领料单》经机电维修部主管批准后,在仓管员处领取一套个人使用工具。机电维修部员工个人使用工具每年只能补领一次。管理处仓管理员应对员工所领工具簿记在《工具领用登记表》内。

(2)个人使用工具使用注意事项:

a、不准乱打乱撬;

b、用力应适度;

c、测量不同参数时注意正确换档(万用表);

d、注意工具的作用条件(如额定电压、额定电流或承载能力等);

e、用后擦拭干净工具。

(3)机电维修部员工个人使用工具属公司财产,严禁用作私人用途。

(4)机电维修部员工个人使用工具丢失或人为损坏,则应由员工个人立即补上同规格同品质的工具;如属正常使用损坏则可以经机电维修部主管批准后在仓管员处以旧换新,仓管理员应做好登记。

(5)员工辞工、被解雇或转岗时应将个人使用工具全部退还给机电维修部,对于丢失或人为损坏的工具通知财务部扣发相应的钱款。机电维修部主管必须将员工退还的个人使用工具簿记在《组长保管工具登记表》内,并在“备注”一栏注明“退还”字样。员工退还的个人使用工具要设专柜保管并作以旧换新用的工具。

(6)机电维修部主管每月18号检查每个员工的个人使用工具,对于丢失的或人为损坏的工具将责令其立即补齐。

(7)对于换下来的个人使用工具每半年由管理处仓管员进行一次盘点并登记在《报废工具登记表》内,经经理助理批准后上报经理审批。审批后由经理助理公用工具管理。

5、公用工具管理

(1)员工借用公用工具或各部门之间借用公用工具都应在机电维修部主管处借用;主管必须将借用工具登记在《工具借用登记表》上。

(2)公用工具使用注意事项:

a、便携式(小件的)公用工具使用注意事项按4-(2)条款;

b、大型公用工具使用除应遵循便携式(小件的)公用工具使用注意事项外还应每个月进行一次保养:

――对各转动部位加注润滑油;

――调整皮带,对于磨损严重的皮带应更换;

――检查、调整碳刷,如碳刷磨损超过新装时的1/2则应更换;

――检查启动电容,如变形、膨胀或开裂则应更换;

――检查或整修接线头;

――调整机械间隙至合理位置;

――清洁外表,必要时涂上防锈油;

――拧紧所有紧固螺栓。

(3)公用工具属公司财产,严禁用作私人用途。

(4)公用工具如丢失或人为损坏,则应由借用人负责照价赔偿。公用工具如属正常使用损坏,对于小型的(500元以下)经机电维修部主管确认,服务中心主管及物业经理批准后可以以旧换新。对于500元以上的公用工具须先由主管填写《报废工具登记表》经机电维修部主管上报经理助理审核,报经理审批。

(5)机电维修主管工作调迁、辞工或被解雇时,机电维修部主管会同管理处仓管员一起对公用工具进行盘点,发现缺少或人为损坏的则应追究主管的责任。

(6)对于换下来的公用工具每半年由管理处仓管员进行一次盘点并登记在《报废工具登记表》内,经机电维修部主管上报经理助理审核,报经理审批,审批后由经理助理负责报废处理。

(7)对于公用工具中的计量器具或安全用具应定期送检,检验后合格的方可使用,否则应重新申购。

6、管理处仓管员每月25号应将所保管的工具进行一次盘点并簿记在《仓管员保管工具登记表》上,对于需要补充的工具应尽快制定计划申购。

五、记录

1、《工具保管登记表》

2、《工具领用登记表》

3、《工具借用登记表》

4、《报废工具登记表》

5、《机电维修部工具年度采购计划表》

六、相关支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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