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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设备管理方案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30

一、目的

保证设施设备及场所处于良好的状态,以提高优质服务的需要。

二、验收管理

1、组织工程维修部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参与验收,做好接管工作。

2、验收的主要内容

(1)建筑工程资料图表、竣工验收和相关资料;设备的随机技术资料和安装施工中形成的资料;

(2)设施设备及场所的质量检查,设备空载运转试验、负荷实验。

3、验收合格后,资料全部归档,交付使用管理部门。

三、设备设施分类

根据各类设备设施的功能、用途、重要性等因素对其实行分类管理,分A、B、C三类:

A类:监视系统设备,配电房各屏柜,生活、消防水泵,消防报警系统,电梯。

B类:排风设备,水箱(池),灭火器材,排污泵。

C类:房屋本体照明设施、室内外插座、各式灯具、水龙头、排水设施、室内空调架、道路。

四、设备的运行管理

1、对A类设备,配备专职运行操作员,根据业主委员会要求,专人定岗值班或巡回方式对设备进行管理。

2、设备运行操作人员经过培训,熟悉所管理的性能、特点和操作规程,考核合格后上岗操作。

3、设备运行操作人员按岗位职责及运行操作规程,对设备进行操作和检查,作好运行记录和值班记录,认真做好交接班。

4、各设备主观人员根据运行管理有关制度,每月检查监督设备运行操作人员岗位职责旅行情况,检查设备运行状态,注意设备运行安全性、合理性、经济性,检查运行就、维护保养记录、交接班记录,检查后在有关记录上签字,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发现的设备问题应详细填表报告,工程维修部主管监督整改情况。

五、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

1、工程维修部负责所管辖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各班长负责组织本班维修保养工作。

2、设备设施保养分日常维修保养和定期维护保养及年检维护保养3个层次。

(1)日常维护保养主要是巡视检查和清洁方面的工作;定期维护保养主要工作就是性能状态检查和计划性能修理的内容;年检维护保养主要是对设备进行全面的调整。

(2)日常维护保养通常由设备运行操作,值班人员负责,定期维护保养由维修人员负责操作,值班人员进行配合,有些设备外聘专业公司进行。

(3)维护保养工作的项目由各类设备具体规定,各设备主观根据规程并结合设备具体技术状况,做出年度、月维护保养计划,经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4)设备年检维护保养,由委托年检单位实施。维护保养结束后以书面形式报告部门主管。

六、设备设施维修

1、设备设施的维修分计划维修和故障维修两类

(1)计划维修是自在设备设施没有发生问题之前,对其劣化和缺陷部件进行预先维护和修理;

(2)故障维修是对设备设施受损设备故障后其失效、损坏部件进行针对性维修。

2、设备设施维修采用委托维修和派工维修两种形式

(1)委托维修主要用语故障维修。管理处设总中央值班调度室,实行24小时值班,配置专线电话,随时接受住户、巡视员、操作员的维修申报和故障报告,接报后,迅速同志有关维修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修复。

(2)派工维修主要用语计划维修、零星及小型的设备新装、改装专案处理。工程、维修部部长根据设备定期保养计划,当前对设备定期保养计划,当前设备运行状况的分析调查结果,以及住户的要求填写派工单,派专人完成的特定工作。派工单的处理与跟进流程按委托维修规定进行。

七、设备故障及事故

1、凡因为归规程、操作使用不当或设备发生非正常损坏而被迫停止运转。达到一定时间或造成损失的,称为设备事故。

2、损失及影响不及事故严重程度的其它情况称之为故障。

3、无论发生何种设备故障和事故,设备主管班必须立即组织力量迅速处理。较重大时间,必须及时报告部门主管甚至管理处主任协调处理。

4、无论发生何种设备故障和事故,

设备主管班、运行值班人员、维修人员必须详细记录,不得疏漏和隐瞒。

八、设备的大修、更新

1、管理处根据实际情况对设备进行大修、更新和技术改造,使之更加安全、有效、经济、可行。

2、设备及物业本体部分的大修、更新和技术改造费用,从维修资金中支出。每年度的费用预算,经业主委员会审核,业主大会批准,其后决算还须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审计。

3、大修改造的项目由各设备主管工程师会同各班长提出申请,经管理处讨论形成《年度维修计划申请报告》,报经业主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实施,项目实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工程主管指导下进行。

九、设备的报废

1、设备有下列情况下考虑报废:

(1)已经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及部件磨损破坏,设备效能达不到要求且不能修复。

(2)设备技术陈旧落后,无形磨损严重,经济效果差,经济上分析结论更新胜于大修。

(3)因以外灾害或事故使设备损坏严重而无法修复使用,建筑物改建不能拆装的。

(4)严重影响安全,继续使用将会引起危险事故的。

(5)设备耗能大、污染环境严重,国家管理部门规定应予淘汰的产品。

2、设备报废由设备使用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设备报废申请单》,综合事务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鉴定后报管理处主任和物业公司经理批准,其中产权属于业主的设备报废还须报请业主委员会批准。

3、设备报废后,由设备四用部门进行利用和处理,残值回收凭据报财务部注销设备资产,同时注销台账和卡片。

十、房屋外观和围墙护栏

1、空调统一安装在预留位置上,空调架每年油漆一次,费用由受益业主承当或从维修资金中支出。

2、房屋外墙不得安装任何使用或观瞻饰物。

3、严格装修申请审核和装修期间的巡视检查工作,加强日查个管理,治安巡逻人员每天将房屋外墙和围栏列入检查项目。

4、对住户擅自作主进行的任何为归安装,管理处派人及时进行劝阻;对已经造成的事实,管理处派人上门与住户协商,劝其整改,住户整改有困难的,管理处免费提供整改服务。

十一、记录

1、工程验收记录;

2、设备台账;

3、设备标识卡;

4、运行记录;

5、设备日常巡视保养项目及记录;

6、设备定期维护保养项目及记录;

7、事故故障报告单;

8、设备报废申请表;

9、设备大修改造申报表;

10、设备大修汇总表。

十二、公共设备设施维修、保养程序:

(1)管理处维修工程组每天安排人员对区域内的设备设施进行巡查,不论设备设施运行状况如何都要作出详细的记录;

(2)如果在检查中发现有故障或损坏的,应向工程组提出修理申请,填写维修申请表;

(3)经管理处领导认定后,将工作交给工程维修组,让其完成人员的安排和修复工作;

(4)工程组人员按照工种,指定专人到现场进行维修;

(5)如果这种损坏我们管理处的人员根本无法进行维修的,根据维修材料和人工费用等认真核算大致维修费用,报管理处领导审核安排;

(6)等全部维修工作结束后,进行试运行合格后,作好维修记录并存档。

篇2:行政办公楼公共设施设备管理规定(3)

行政办公楼公共设施设备管理规定(三)

区行政办公楼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区行政办公楼(含区规划展馆、政务大厅和服务基地)公共设施设备的管理,确保区行政办公楼的日常工作正常运行,特制定《**区行政办公楼公共设施设备管理规定》。

一、区行政办公楼的公共设施和设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动、调整或挪做它用。不得随意增加除办公用品以外的任何设施设备,因工作需要增加,请向管理部门提交申请,管理部门对其合理性确认后方可组织实施。凡未经批准擅自安装的,一律无条件拆除,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责任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并负责恢复原状。

二、区委宣传部信息中心负责区行政办公楼网络的管理工作,所有接入单位及用户需按要求配备统一的网络设备,不得擅自接挂、改动、调整通信光缆及设备。各单位联入行政办公楼网络系统的设备,需经本单位网络安全管理员核查确定,在区信息中心登记、注册,按照区信息中心要求安装防病毒软件,统一规划使用IP地址等资源,禁止随意更改设备上网配置,否则禁止上网。

三、禁止擅自安装信号接收、通信干扰等任何可能会影响行政办公楼公共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的设备。如需安装,请报相关管理部门,经同意后再进行安装。

四、办公楼各项电力设施、公共及办公照明设施,电气设备的增减及变更,均由区机管中心统一管理。严禁擅自更改供电设施、更改线路、增设及改换照明灯具。确需更改,需报请区机管中心对其合理性确认后统一组织实施。

严禁擅自关闭或启动供电系统开关、供水、供暖系统阀门。各楼层热水间内的热水器补水和排水阀门及电气开关,除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请勿随意开启或关闭,以免烧坏电热管。

严禁擅自移动或破坏办公楼内消防设施(包括安全疏散指示、事故照明设施、灭火器材及消防标志等);严禁擅自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和防火间距,违者予以相应处罚,造成严重伤亡后果的,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五、各单位享有办公用房使用权,不享有处置权,对所分配的办公用房及其附属设施,请勿随意拆除、改造和二次装修。请勿调换、对外出租、出借、转让或进行经营服务,一经发现,立即收回,并追究该部门的相应责任。

六、任何单位在区行政办公楼附近从事建筑施工、架设线路等可能危及供水、供电或通信线路安全作业时,应事先通知管理部门,经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开始施工。由于施工或其他原因导致的供水、供电、通信中断或设备损坏以及其他后果,当事人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后果由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区委宣传部

**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篇3:Y学校教学设施设备管理规定

学校的设施设备是不能随意毁坏的,qiquha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一篇“学校教学设施设备管理规定”,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一、学校教学设施设备包括:学校教学及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以及开展教学活动所需的消耗物资和低值易耗品。

二、学校的教学设施设备严格执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管用结合”的原则。在区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各学校负责本校的教学设施设备的具体管理和使用。新任校长到任时,教育局与其签订《学校教学设施设备管理责任状》;校长到任后,要与学校相关人员签订《教学设施设备管理、使用责任状》。

三、学校要将教学设施设备的管理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学校领

导和教学设施设备管理、使用人员,应明确岗位职责,熟悉业务,保证人员相对稳定。

四、教学设施设备的购置要有计划。万元以上设施设备的购置要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要严格遵守各项审批、采购管理程序。

五、学校要加强教师教学设施设备应用能力培训,注重教学设施设备的应用研究,不断发挥教学设施设备的效应。建立教学设施设备使用考核评比制度,努力提高教学设施设备的利用率,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六、注重教学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维修工作,延长使用年限,不断提高教学设施设备的完好程度。

七、学校必须保证消耗物资和易耗品及时得到补充。大型、精密、贵重的设备仪器的损坏和丢失,要追查管理者和损坏者的经济责任。大型、精密、贵重的设备仪器的报废要经有关部门鉴定,报教育局和财政局批准。

八、做好教学设施设备的防火防盗工作。按要求配备灭火器材,计算机室等专业教室的电源不得超负荷运行;计算机室等专业教室和库房门窗必须有防盗装置。

九、原则上学校的教学设施设备不得借出。确须借出的要经校长批准,事后应及时收回。严禁出租、变卖学校的教学设施设备。

十、学校每学期要对教学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清点核查,做到帐卡记录齐全,帐物相符;做到仪器、物品摆放规范化,库房干净整洁,管理制度化。

十一、当教学设施设备管理和使用人员工作变动时,学校要组织新老人员对教学设施设备进行清点和交接。学校校长工作变动时,教育局要对离任干部进行学校资产审计,确保学校资产的保值增值。

十二、区教育局有关部门要不定期对学校教学设施设备管理工作进行专项督导评估,并将督导评估结果列为教育局对学校和校长的综合考评项目之一。对管理不到位的,造成经济损失的,追究学校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篇4:物业区共用设施设备管理规定

物业辖区共用设施设备管理规定

为了维护辖区内设施设备的正常运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不得擅自拆除、截断、改变、连接、改造供电、供气、供水、通讯、有线电视、排水、排污、消防等共用设施。

二、不得故意损坏共用照明设施或擅自开启配电箱、电表箱。

三、不得将垃圾、废弃物、化学品及其它物品投入下水管道。

四、禁止使用电梯装运易燃易爆危险品及装修材料、装修垃圾,不得使用电梯超载物品及在轿箱内吸烟、张贴、涂画或损坏内壁。

五、不得故意损坏各类智能化共用设施或擅自更改智能化设施预埋管线。

六、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各类设备机房,严禁在机房内动用明火和吸烟。

篇5: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管理规定2

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管理规定(二)

1、小区内供水设备、供配电系统、电梯设备由物业处配合有关前单位统一管理,任何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设备机房。

2、小区内的各类公共设施设备的改动,道路挖掘和排水管理的改装必须报告物业处,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3、不得随意动用消防设备,违者按消防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4、公共设施、设备的大修或更新须经业主大会讨论通过,所发生的和由全休业主共同承担。

5、严禁占用小区内的消防及人行道作为施工辅助场所。

6、因特殊需要,在户外及楼道悬挂单位招牌的,应事先以书面形式向物业处申报,按规定施工,并在指定地点悬挂。

7、未经批准不得在小区内张贴、悬挂任何广告牌或装饰品;不得在任何公共设施上乱写、乱刻、乱画;违者应负责恢复原状或支付相关清理费用,属未成年小孩行为的,其监护人应负全现。

8、严禁违章搭建及在户外架设各种电缆。

9、小区内的单位/住户必须遵守公共设施设备管理规定,自觉爱护市政公共设施、设备、发现问题请及时向小区物业处反映,以便及进修复,确保小区的公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方便业主。

违反本规定者,物业处将责令其修复、赔偿损失或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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